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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发20号篇一
关于印发《海林市基层纪委(监察室)纪检
监察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纪委、各单位纪委(监察室):
《海林市基层纪委(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
海林市基层纪委(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
考
核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基层纪委(监察室)的管理,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创新能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遵循四项原则,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实绩,鼓励创新的原则;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简便易行,适宜操作的原则。
第三条 基层纪委(监察室)考核工作的主体为市纪委监察局,考核范围为全市各基层纪委(监察室)。
第四条 市纪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风室,负责工作协调和材料汇总。
第二章
考核内容、标准及时间
第五条 考核内容由工作实绩和民主评议两部分组成。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基层纪委(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民主评议主要考核基层纪检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团结协作 — 2 —
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
第六条 市纪委制定下发《海林市基层纪委(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考核细则》。
第七条 市纪委对基层纪委(监察室)的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分四个季度进行考核,具体时间视工作安排确定。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基层纪委(监察室)自查。被考核纪委(监察室)要在考核组检查考核前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纪委。
第九条
工作述职。被考核基层纪委(监察室)主要领导按要求每季度到市纪委进行工作述职,汇报纪检监察工作完成情况,并提供有关工作记实和佐证材料,由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细则》现场评分。
第十条
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考核时,考核组召集被考核单位机关干部召开会议开展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机关干部人数的80%,测评结果做为考核评分参考依据。
第四章
考核评分及档次确定
第十一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其中基础工作85分,其他工作15分,每次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被考核单位四
次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折合后得分为基层纪委(监察室)考核成绩。
《考核细则》中创新工作属加分范畴,由考核组按照实际情况对基层纪委(监察室)创新工作进行打分。
第十二条 根据基层纪委(监察室)考核成绩共确定三个考核档次,分别是“优秀”、“达标”、“不达标”,并按照10%、80%、10%比例在考核成绩中顺次确定。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基层纪委(监察室)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每季度以市纪委文件形式予以通报。
第十四条 考核被评定为“优秀”档次的单位有资格参加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先优评选和表彰;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要对其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提醒谈话,责令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纪委(监察室),建议市委对其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进行调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海林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海林市纪委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印发
中纪发20号篇二
宁纪发„2010‟14号
关于转发宣城市纪委《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行为的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现将宣城市纪委《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行为的通报》(宣纪发[2010]2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顶风违纪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宁国市纪委
宁 国 市监察局 2010年6月25日
宣纪发„2010‟22号
★ 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 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行为的通报
廉洁自律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但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无视规定,我行我素,借过节、生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大操大办,甚至收钱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现将广德县一起党员干部借过生日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案件通报如下。
2010年2月25日(正月十二)中午,广德县安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江宏斌在酒店举办个人36岁生日宴会,电话通知了与其业务相关的服务对象,收受服务对象礼金24100元,共有38家与其业务相关的服务对象(非煤矿山企业主)参加了生日宴会。广德县纪委给予江宏斌党内警告处分。江宏斌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却无视党的纪律,借个人过生日之机,大操大办、收受服务对象礼金,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对江宏斌的错误行为,广德县纪委及时立案查处,给予其党纪处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加强自身修养,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廉洁从政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既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也违反了《廉政准则》规定。事实一再证明,有的党员干部正是从一些看似小节的不廉洁问题开始,逐渐蜕化变质为腐败分子的。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要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要切实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今年1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出了8个方面52条行为规范。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践行廉政准则,优化政治生态”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廉政准则》8个方面 52条行为规范,进行自我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针对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纠正。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
三、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对不听劝阻、顶风违纪的,要依据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对违规收受的钱物,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或责令退赔。
中共宣城市纪委
宣城市监察局
2010年6月12日
主题词:廉洁自律 婚丧喜庆 收钱敛财 通报
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办,市
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市直纪工委、驻芫纪 工委、开发区纪工委。
抄送:省纪委、省监察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中共宣城市纪委办公室 2010年6月12日印发
中纪发20号篇三
队纪发[2012] 2号
中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o六大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六大队纪委
开展 “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队属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六大队纪委开展 “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六大队纪委开展 “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二o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 “三项建设活动” 实施办法
抄 送:局纪委 局纪检监察室 龙队长 杨书记 纪委刘书记
(共印15份)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六大队纪委办公室2012年7月14日印发
中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六大队纪委
开展 “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纪委《开展“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川冶勘纪函[2012]9号)要求,为切实抓好全队纪检监察部门的“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主题活动(以下简称“三项建设活动”),全面提高全队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我队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确保冶勘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队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 “三项建设”活动,大力推进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对党忠诚、执纪为民、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冶勘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理论学习轮训,使其知识结构得到改善,进一步熟知反腐倡廉法律法规,掌握纪检监察业务技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得到整体提升。
——思想作风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受到宗旨意识和法纪意识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
一致,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强化“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理念,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带动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转变,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更加有力。
——基层组织进一步健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健全规范,支部设纪检员。初步实现“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纪检监督”的目标。
——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责任观念、自律观念不断增强。良好形象受到广泛认可,职工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以教育培训、以会代训、岗位练兵等为主体的能力素质建设机制,以维护民利、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为主体的思想作风建设机制,以组织保障、工作运行、人文关怀等为主体的基层基础建设机制基本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格局建立健全。
二、实施步骤
“三项建设”活动从2012年6月30日至2013年6月30日,为期一年,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
1、全面动员部署。局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部署,明确时间、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7月初,队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会议、标语、活动简报等形式认真传达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省
纪检监察系统 “三项建设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强化思想发动,在全队迅速掀起“三项建设活动”的热潮。
2、深入开展讨论。紧紧围绕“三项建设活动”主题,组织中心组学习会、座谈会、讨论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大讨论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四种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严峻挑战,不断增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三项建设活动”成为全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
1、大力推进能力素质建设。按照局纪委的要求,对全队纪检监察干部,以教育培训、以会代训、岗位练兵、专家辅导为主要途径,落实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轮训工作,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实战技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战略思维能力、把握大局能力、创新实践能力,为服务中心工作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大力推进思想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四个对”(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和“五严守、五禁止”(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
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作风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着力培育纪检监察干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群众路线,全面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一线”活动,了解、解决发生在基层一线的腐败问题,群众关注的大事、实事;开展“三个一”活动,即:读一本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听一堂课“预防职务犯罪的案例分析及相关法规”,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听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开展巡察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等进行巡察。活动期间,完成对全队党支部及督察员的巡察。
3、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排查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自查本单位纪检组织的建设情况,是否达到“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纪检监督”的目标,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纪检监察监督网络。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大力提高反腐倡廉基层基础建设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基层纪检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1、全面自查。逐项对照“三项建设活动”的目标要求,开展自查,总结活动成效,剖析存在问题,形成自查报告。
2、分类考核。由省纪委、监察厅统一命题,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反腐倡廉政策法规、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纪检监察基础知识和基本业务的掌握情况。
3、检查验收。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组织验收检查。队纪委开展重点抽查。严格把关,不走回头路。
4、总结提升。要及时总结在“三项建设活动”中创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强化建章立制,队纪委将把开展活动好的先进个人推荐上报局纪委。
三、组织机构
成立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0六大队开展 “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宁
成员:
王永健
胡颂萍
包贵萍
邱仁轩
李
树
刘时春
朱爱民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队纪委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络员为胡颂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结合实际,加强对“三项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切实落实 “三项建设活动”各项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层层分解,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自查。要严格按照“三项建设活动”的要求,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
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确保“三项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利用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三项建设活动”,为开展“三项建设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把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报道出来,展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切实增强活动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开展“三项建设活动”与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局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把握反腐倡廉建设“四大战略定位”结合起来,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结合起来,与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中纪发20号篇四
中共枣庄市山亭区委文件
山发[2009]4号
★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009年5月3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和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枣发[2008]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但是,由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较多,个别部门、单位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和保障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务必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资金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执法、社会监督以及事故责任追究、查处违法违纪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
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旬报制度和事故报告、举报事故查处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快安全生产科技、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二)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鲁发„2008‟17号文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鲁办发„2009‟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8]22号),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联合执法检查和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监部门要依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行办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政策、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政府授权开展工作,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督 3 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各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单位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54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要建立企业领导年薪和员工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要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积极实施技术革新。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调动职工依法参与、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有效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健康合法权益。
四、严格市场准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严格安全许可。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的,一律不得立项,发改、工商、国土资源、建设、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对取得行政许可的企业,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凡是发现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下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按照省、市要求,从2010年起,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专门区域的区(市),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安监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因此,必须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建设,为发展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搭建平台。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制定规划,逐步迁入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迁出前不再批准扩建改造。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许可,必须严格审查、审批,凡未经发改、安监等部门会审的,一律不得立项、施工。
(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五、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不断充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做到编制、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五到位”。要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搞好规划布局,明确入园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适应的监管人员。5 加快村(居)安全网络建设,3年内全区所有村(居)配齐安全监督员。要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园区、安全规范化乡镇和安全示范村(居)活动。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要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研究制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础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大力推广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安全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推行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2年内,全区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加强生产运行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化工企业要严格执行41条禁令,规范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和压力容器等安全监管。加强劳动组织管理,高危企业要定额、限员组织生产。加强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检修和保养,严禁带“问题”运行。要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安全环境健康体系等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故灾难处置能力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2009年底之前建立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 6 设,并结合我区产业结构和安全生产特点,储备一定的抢险救援物资。积极开展与鲁南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枣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的合作,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整合救援资源,依托大企业救援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定期开展预案演练,煤矿、烟花爆竹、化工、民用爆破器材等重点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预案演练,其它工矿商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高效、快捷的安全生产决策、指挥、监管和监控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测预警、动态监管。加快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力争2010年底前建立与省、市联网的应急指挥救援系统。
(二)建立完善防范自然灾害联动机制。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及时将灾害性天气向安监、煤炭、建设、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报。有关部门接到通报预警后,要立即向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发出预警指令并提出预防措施,督促企业单位迅速采取防范措施,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要加快安全预警信息直通系统建设,对预报有大风、暴雨天气时,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逢大雨必须停产撤人”的规定,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跟踪监督落实到位,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一)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7 定期报告事故隐患治理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奖励、资金投入保障等制度,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形成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逐级上报登记建档,并及时治理,落实监控。对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实行公开预警制度,将隐患部位、隐患内容、治理措施、主管负责人等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开警示。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依法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和监控工作,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跟踪监管;要根据事故隐患等级,通过责令立即整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挂牌督办、派驻工作组等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发现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下达整改指令、持牌督办,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整改指令后,要认真抓好监督整改工作。对政府列为挂牌督办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要列为重点督办事项,限期整改消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跟踪落实,及时解决。对不按期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止使用或予以关闭取缔。
(三)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8 和单位要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企业要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防冲击地压等工作;非煤矿山要加快资源整合,扩大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严厉打击无证勘察、无证采矿、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突出加强尾矿库的治理与监控,强化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危险化学品行业要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环节的整治,加强对中小化工企业的监管,对采用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加设自动控制和紧急停车装置。民用爆破器材领域重点强化现场管理,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烟花爆竹行业要重点抓好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整治,严格控制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建立高效、有力的“打非”工作机制。道路交通以危险路段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小型客车、农用车为整治重点;农业机械以无牌行使、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和不参加检验为整治重点;消防安全以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九小场所”为整治重点;建筑施工以现场高处作业、进入受限区(容器)作业和施工机械安全使用为整治重点;特种设备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为整治重点;电力、建材、轻工、机械、燃气等行业领域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明确各自整治重点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大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活动举办单位在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安排专门人员,搞好活动的安全管理,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批准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监控和管理,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八、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素质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高度重视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建立突发事故灾难新闻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曝光。
(二)加大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作为一项治本措施来抓,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安全培训,每年至少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安监、煤炭、公安、公安消防、交通、建设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各项监管执法职责。每年都要利用各种形式举办培训班,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自觉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任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后持证上岗。要发挥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作用,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服务。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岗位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员工培训、考核档案,加强对新员工、农民工、转岗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安监部门要加强对 10 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保证培训考核质量。对没有开展安全培训、没有经过严格考核、没有做到持证上岗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改正。
九、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关心安监干部的成长,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支持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要亲历亲为,坚持领导干部下矿井、下车间检查制度,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每月至少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要专门设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确保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扶持安全生产科技项目。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政绩考评体系。要把不断提高各级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领导、决策、指导、协调水平,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大力倡导安全发展政绩观。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定量定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充 11 分发挥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监察等监督作用,完善一票否决制度。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人年内不提拔、不重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死亡事故的,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努力创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意见
中共山亭区委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
中纪发20号篇五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纪发【2011】29号
发布时间:2011-08-15
中共中央纪委文件 中纪发【2011】29号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廉政准则》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抓好这项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纪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就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3、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4、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二、步骤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查整改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
7月至8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提交专题报告。其中,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于9月15日前向中央纪委报送本地区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二)督查整改阶段
9月至11月,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对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面不得低于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总数的3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检查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其间,中央纪委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及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开展《廉政准则》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提交专项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其中,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于11月30日前向中央纪委报送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亲自部署,精心谋划,深入研究,加强领导,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级纪检机关要具体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指导,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导检查组,认真细致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二)讲求方式方法。要通过听取被检查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汇报,召开不同类型、层面的座谈会,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纪录等资料,与干部群众进行个别约谈,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方法,广泛了解被检查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有关情况。要注意利用巡视、换届考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其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客观的分析判断。
(三)深化工作成效。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注意了解把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特点规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中央纪委 2011年6月30日
主题词:廉政准则 专项检查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 委党组(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军委纪委。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 2011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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