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有效性可以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反馈来进行调整和优化。一个完美的方案应该能够解决问题,并为实现目标提供清晰的指导和路径。方案是指针对特定问题或需求所设计出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对于一个方案而言,合理的规划和安排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一些方案设计的经典案例,供大家参考。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篇一
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全市各界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更大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即将召开的全市民族工作会议上,对五年来全市各条战线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上,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给予通报表扬,同时颁发“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嘉奖,同时颁发“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共设100个名额,其中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60名。根据各区、各单位少数民族人口和民族工作状况,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及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一)先进集体。
2、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
4、认真做好社区民族工作,社区民族工作特色鲜明、效果明显;
6、抓好民族用品生产供应工作,为推动民贸企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
7、大力开展对口援疆、援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8、重视流动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流动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解决流动少数民族的困难和问题,为提升流动少数民族服务与管理水平做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2、在我市工作五年以上、为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外来少数民族群众。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具有启发、教育和激励作用。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要倾向基层。市副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1/5。市、区两级民宗局和民宗局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数的1/3。
3、2009年以后受到国务院、省政府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不作为此次评选对象。
1、各单位接通知后,立即开展评选推荐活动。7月10日前将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报市民宗局。先进集体需提供800字左右的经验材料,先进个人需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市民宗局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名单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与有关单位协商调整。
3、初审工作完成后,市民宗局将对推荐名单在市民宗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且查证属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4、公示结束后,市民宗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通报表扬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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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疫情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县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疫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我县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县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1、实行每周一评,对上榜的先进人物,在“魅力xx”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县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2、进入“战疫先锋”评选周评榜的将作为防疫工作结束后统一开展总结表彰的优先依据,届时将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3、“战疫先锋”的评出,以各党委(党组)主动推荐,一线记者采访、县疫情领导小组推荐和群众推荐等为主渠道。
4、县委组织部将把评出的“战疫先锋”积极向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门、媒体推荐,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表彰推荐对象。
1、“战疫先锋”评选主要面向基层、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党员、群众。各党委(党组)要注重在防疫工作一线上挖掘典型并积极推荐。
2、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医疗机构、农村、社区等一线党员优先,各行业统筹考虑。
3、网络或基层反响特别好,深受广大党员群众欢迎的,将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4、举报各级组织不掌握疫情或重点人员隐瞒病情的可评为“战疫先锋”或参照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5、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近一个月,在学校党委的周密部署下,我校全体师生团结一致,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努力工作。为激励大家坚守职责,取得抗击疫情的最后胜利,经研究,学生工作部(处)将举行“第一批抗击新冠肺炎优秀个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2.评选条件:
优秀干部——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与学生联系密切,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工作成效好,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听从指挥,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服从辅导员工作安排,反馈信息及时、准确,积极主动协助学校做好防控疫情的组织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名额:不限。
三、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x月x日下午x。
四、报送方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xx学院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请使用excel格式,表格内容附后),发送至学工处邮箱xx,同时附xx字左右个人先进事迹简介(含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简介)。
学生工作部(处)。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使全公司自上而下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选20xx年度先进工作者10-20名,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所有在岗一年以上的聘用制员工,先进个人分优秀干部和优秀员工,干部的参选范围指部门副职以上中层干部,员工的参选范围指所有除中层干部外的聘用制员工。
(一)、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领导指挥能力、策划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工作业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
3、在部门内部健全深化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成绩、效果突出。
4、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考核责任状的部门,考核分数必须在90分以上。
5、上任以来本部门职工未出现违章违纪和其它不良行为,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6、无公司规定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的其他情况。
(二)、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在本部门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2、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精通本职业务,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并作出显著成绩。
3、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无违章违纪及其它不良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处罚,在公司及部门考核中的优胜者。
4、勇于创新,在企业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在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利益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6、全年无旷工记录,请事假在7天以内(含7天),全年迟到、早退在12次以内(含12次)。(考勤记录以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数据为准)。
7、无公司规定的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的其他情况。
各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根据以上评选条件推选个人候选人名单,由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二次筛选,最终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公司共14个部门,中层干部共计23人,推选的优秀干部人选不超3人。
各分管领导可以推选的先进个人(员工)人数上限为:
经营口:包括市场部、财务部和物资采供部共31人,最多可推选4人;
行政口:包括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共13人,最多可推选2人;
先进个人由部门经理向分管领导先提交先进材料,由分管领导初审后,送人力资源部汇总,汇总结果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先进个人每人奖励现金600元,并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作为今后考核聘用的一个优先条件。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疫情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及时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区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疫堡垒”“战疫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我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及非党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1.“战疫堡垒”:疫情防控工作中,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上发挥突出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2.“战疫先锋”:疫情防控工作中,志愿参加,冲在一线,攻坚克难的党员、干部、群众。
主要以各党(工)委、党组推荐为主,严禁层层要材料、反复修改材料。
以xx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形式讨论通过后,进行表彰奖励。表彰通报在“xx党建微平台”“聚焦xx”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1.对于确定的“战疫堡垒”“战疫先锋”,区委组织部在“xx党建微平台”“聚焦xx”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区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2.由区管党费发放慰问金,获评“战疫先锋”的党员每人xx元,其中一线医务工作者每人奖励xx元;获评“战疫堡垒”的基层党组织奖励党组织xx元。
3.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媒体推荐,获评市级“战疫先锋”每人xx元,其中一线医务工作者每人xx元;获评市级“战疫堡垒”的基层党组织奖励党组织xx元。
4.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干部获评“战疫先锋”的,在提拔、使用时重点考虑。
1.评选表彰重点面向基层,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2.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采取特事特办,边公布边公示,相应手续后补。
3.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4.申报“战疫先锋”“战疫堡垒”事迹材料在xx字左右,由各党(工)委、党组推荐呈报,推荐呈文电子版请上传至邮箱xx,联系人xx,电话xx,手机xx;推荐呈文纸质版待疫情过后送到组织部xx室。
另外,各级党组织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党员群众反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及时严肃处理。(此通知立即传达至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
中共xx区委组织部。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篇三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疫情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县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疫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我县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县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1、实行每周一评,对上榜的先进人物,在“魅力xx”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县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2、进入“战疫先锋”评选周评榜的将作为防疫工作结束后统一开展总结表彰的优先依据,届时将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3、“战疫先锋”的评出,以各党委(党组)主动推荐,一线记者采访、县疫情领导小组推荐和群众推荐等为主渠道。
4、县委组织部将把评出的“战疫先锋”积极向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门、媒体推荐,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表彰推荐对象。
1、“战疫先锋”评选主要面向基层、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党员、群众。各党委(党组)要注重在防疫工作一线上挖掘典型并积极推荐。
2、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医疗机构、农村、社区等一线党员优先,各行业统筹考虑。
3、网络或基层反响特别好,深受广大党员群众欢迎的,将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4、举报各级组织不掌握疫情或重点人员隐瞒病情的可评为“战疫先锋”或参照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5、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篇四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近一个月,在学校党委的周密部署下,我校全体师生团结一致,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努力工作。为激励大家坚守职责,取得抗击疫情的最后胜利,经研究,学生工作部(处)将举行“第一批抗击新冠肺炎优秀个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2.评选条件:
优秀干部——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与学生联系密切,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工作成效好,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听从指挥,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服从辅导员工作安排,反馈信息及时、准确,积极主动协助学校做好防控疫情的组织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名额:不限。
三、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x月x日下午x。
四、报送方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xx学院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请使用excel格式,表格内容附后),发送至学工处邮箱xx,同时附xx字左右个人先进事迹简介(含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简介)。
学生工作部(处)。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篇五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省、州驻县各单位、各群团组织、各企业:
自8月11日我县疫情发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众志成城、齐心抗疫,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涌现了一批无私奉献、担当作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疫情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及时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开展“抗疫先锋”(集体)、“抗疫先锋”(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宣传、推广在我县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团体和干部群众,激励全县干部群众在各项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信心与决心。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共设“抗疫先锋”(集体)“抗疫先锋”(个人)2个表彰对象:集体表彰对象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群团组织、各社区、各村、各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基层组织;个人表彰对象为全县干部、职工和群众。
(一)“抗疫先锋”(集体)。
1.积极发动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富有成效的;
4.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二)“抗疫先锋”(个人)。
2.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
3.发挥仁爱精神,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捐款捐物贡献突出的;
4.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一)宣传评选办法。印发《关于做好评选表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方案》,同时在“锦绣都兰”微信公众号、县融媒体抖音等发布活动评选方法及参与渠道,正式启动推荐评选工作。
(二)发动群众推荐。动员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广泛推荐“抗疫先锋”个人及“抗疫先锋”集体人选。各乡镇要公布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三种通讯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群众和组织推荐候选人。
(三)上报候选人材料。本次上报候选人采取两种形式,各组织、个人可直接向县委宣传部推荐,将事迹材料发送至县委宣传部邮箱;将推荐人、事迹材料统一推送至属地乡镇或者本部门、本单位,由乡镇和部门向县委宣传部推荐候选人名单。推送需撰写15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及事迹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县委宣传部电子邮箱,截止报送时间为9月12日。届时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事迹材料进行筛选,确定评选对象后,由县委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宣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
(一)面向基层,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医疗机构、农村、社区等一线工作人员优先,各行业统筹考虑。
(二)特事特办,打破繁琐程序,及时快速在基层疫情一线发现典型,不搞层层填表报材料,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可直接发送至县委宣传部。
(三)严谨务实,推荐评选要严格标准、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遴选上报、媒体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篇六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疫情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县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疫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我县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县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1、实行每周一评,对上榜的先进人物,在“魅力xx”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县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2、进入“战疫先锋”评选周评榜的将作为防疫工作结束后统一开展总结表彰的优先依据,届时将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3、“战疫先锋”的评出,以各党委(党组)主动推荐,一线记者采访、县疫情领导小组推荐和群众推荐等为主渠道。
4、县委组织部将把评出的“战疫先锋”积极向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门、媒体推荐,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表彰推荐对象。
1、“战疫先锋”评选主要面向基层、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党员、群众。各党委(党组)要注重在防疫工作一线上挖掘典型并积极推荐。
2、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医疗机构、农村、社区等一线党员优先,各行业统筹考虑。
3、网络或基层反响特别好,深受广大党员群众欢迎的,将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4、举报各级组织不掌握疫情或重点人员隐瞒病情的可评为“战疫先锋”或参照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5、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民族团结工作实际,特制定**关于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第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教职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通过深入开展评选“民族团结办公室”的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广大教职工的心中,进一步提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2.能够自觉主动地践行“新疆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完成任务,成绩突出。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民族教职工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3.能够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实际,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及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
4.加强。
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开展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各项活动。5.在民族团结活动中表现突出不断创新民族团结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注重挖掘选树典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
6.风气正,讲文明,讲礼貌,凝聚力强。工作成效显著,教职工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知荣知耻,成绩突出,明辨是非,远离宗教,不信邪、不信教、不进清真寺,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推荐方式可以是科室推荐,也可以是毛遂自荐。科室推荐、毛遂自荐要由推荐科室提交《“民族团结办公室”推荐(申请)表》,推荐时提供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简介,经校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审核实后,填写《“民族团结办公室”推荐登记表》。
2.“民族团结办公室”的事迹一定要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促进团结和谐、建设美好学校”这一主题,典型事迹要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材料要真实、具体、感人,能为广大教职工认可和学习。
推荐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同时,学校要大力宣传有关民族团结办公室评选活动,使评选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实效。
**。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舞士气、坚定信心,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共华安县委办公室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安县2021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评先方案〉的通知》(华委办发明电〔2021〕88号)精神,我局牵头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年度评先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评选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4名(详见名额分配表)。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干部职工整体素质高,战斗力强,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工作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品德高尚,敬业奉献,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个人。
(一)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突出疫情防控一线。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出现实名举报问题的,应逐一核实,确保推荐对象的事迹客观真实,具有公信力。
(二)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单位自荐或推荐,县卫生健康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牵头县领导审核后,在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再将推荐对象上报县委组织部。
(三)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把质量关,确保推荐出的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认可。评选范围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医疗卫生单位等,评选重点放到业务工作一线,面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干部职工,其中科级领导干部推荐先进个人的比例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
(四)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华安县2021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或《华安县2021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3),并附8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12月15日前上报县卫健局办公室,上述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对评选出的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为了加强对表彰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健康局成立县疫情防控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相关股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篇九
为规范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吉林省民委对《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评选表彰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印发的表彰办法主要规范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表彰依据,即《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吉林省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吉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增加了具体条件,即强调“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等内容。同时,评选表彰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三是对发挥先进作用、先进待遇和管理、撤销表彰奖励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规范。
先进集体评选方案篇十
按照总书记关于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打赢x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人社部对x防控突出贡献者给予及时表彰奖励的有关要求,市委组织部拟开展评选“战x堡垒”“战x先锋”活动,及时宣传、表扬在我市在x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及非党群众,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振士气、无私无畏、勇往直前,在x防控一线践行x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一、活动内容。1.实行每日一评,每天评选出1个“战x堡垒”或1名“战x先锋”,市委组织部在x微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先进事迹,向全市通报表扬,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2.由市管党费发放慰问金,“战x先锋”每人x元,其中一线医务工作者每人x元;获评“战x堡垒”的基层党组织奖励党组织x元,每日发放。待x结束,如无不良反映,履行相关程序授予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3.主要以各地各单位公众号报道或主动推荐,一线记者采访、市x领导小组推荐等为主渠道评选出“战x堡垒”“战x先锋”。4.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媒体推荐,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表彰推荐对象。
二、有关要求。1.面向基层,县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考虑。2.突出在医疗救助、基础预防、物资援助、群防群控、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医疗机构、农村、社区等一线党员优先,各行业统筹考虑。3.特事特办,打破繁琐程序,及时快速在基层x一线发现典型,不向基层要数要材料,不搞层层填表报材料。边发布边公示,如有问题随时取消。4.网络或基层反响特别好,深受广大党员群众欢迎的,适度提高慰问金,进行深度宣传报道。5.举报各级组织不掌握x或重点人员隐瞒病情的可评为“战x先锋”或参照标准给予相应奖励。6.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非中共党员、群众也可参评。
另外,各级党组织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党员群众反映在x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及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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