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上条件,可书面提出申请(可提供证明英语水平的材
料),由学院材料审核组重点考核其英语水平,并确定其英
语水平是否达到要求。
7.《中山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
他报考基本条件。
三、招生类别
所有专业以“申请-考核”制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
括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
布的时间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
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 18:00 前将以下
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自
备信封统一装入)。截止 12 月 16 日 18:00 仍未收到材料者,
视为放弃报考。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 10 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
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
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
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 3000 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学校
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
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 3 篇。
(6)提供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应届毕
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境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单证硕士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复印
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10)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
白表从网上下载)。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
(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东校园行政
楼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A212 室,郭老师收,邮
编:510006,电话:020-84729659(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
士生申请-考核制”)
注意:①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
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
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录取或入
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五、材料审核与综合考核
1.材料审核。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
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分学科组织以博士
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
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
考核考生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2.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专家组面试考
察和导师组面试考察两部分。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学术能
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
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
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
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计划于 2019 年 12 月底进行,具体时
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专家组面试考察:总分 300 分,通过学科专家组
面试产生。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40 分钟,其中 PPT
陈述时间 20 分钟。学科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
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
3 人。专家组面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英语、基础和专业知识、
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心理素质等。按照三项科目
分别给分,每项成绩的总分为 100 分。三项成绩的总和为专
家组面试考察成绩。
(2)导师组面试考察:总分 300 分。由申请人所报读
的导师组织不少于 3 人的导师组对其进行面试。导师组对每
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采用口头的方式
进行,内容包括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导师组综合考察申请人后,给出面试成
绩。学院根据导师组给出的面试成绩,对通过导师面试的申
请人进行排序,并折算为标准分。
六、考核录取
1.总成绩为导师组面试考察成绩和专家组面试考察成
绩的总和。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导师组面试考察成绩低于 18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低于 18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七、调剂
1.学院内跨专业调剂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
门委员会进行审批。
2.如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
系但未获录取考生的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
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