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金 男,汉族,1950年生于吉林省榆树县。1973年9月入东北大学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学习。1975年1月由于组织决定留校,转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政治理论师资班学习。1976年12月毕业回东北大学并在职进修。历任助教、讲师,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晋升为教授。在此期间,从1988年开始担任社科系党总支书记,1993年12月,文法学院成立,担任文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兼党总支书记。1997年2月至1999年7月担任文法学院院长蒹党委书记。

早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后扩展为政治、法学研究,主攻财政税收金融法方向。先后在各类刊物、学术会议发表论文40余篇,主编辽宁省统编教材1部,主编参编其他教材、专著10余部。其中主要有“应该科学地对待马克思主义”,“邓小平民主与法制思想研究”,“应该讨论清楚的几个问题”,《中国革命史论》等。在几校联合编写的高校学校法学系列教材中担任副总主编,并主持编写《中国税收法》。

讲授过的课程有:中国革命史,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法理学,经济法学,税法学,税收筹划与反避税等。担任辽宁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研会副理事长、辽宁省中国革命史专业委员会主任、东北大学教学研究会副理事长、辽宁省法学会常任理事、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理事等职。曾多次被冶金部、沈阳市和学校授予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先进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沈阳市优秀理论工作者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