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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 2003 年民事诉讼法复试试题
招生专业: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方向]复试试题
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学 A 卷
一、简答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并写清题号。每小题 10 分。共 40 分。)
1.人民法院对汽车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参考答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 101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
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
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
2.举证责任倒置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举证责任倒置,是指负有举证后果责任的原告,提供证据有困难的,依法
由对方当事人被告提供证据,负担举证不利的后果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适用,必须具
备三个条件:(1)仅适用于某些特殊的侵权纠纷案件;(2)主张人只能提供损害事实,无法提
供侵权事实;(3)被告必须对自己所提出的反驳所依据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完不成该举证事
实,就要负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
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在哪些情况下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参考答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42 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仅
限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的规
定,在下列情况下不能适用简易程序:(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2)已经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
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但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
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参考资料】常怡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
4.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当事人的。应当如何进行审理?
【参考答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 211 条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
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
二、论述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并写清题号。每小题 30 分。共 60 分。)
1.试论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
【参考答案】(1)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
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民事诉讼法》第 38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
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
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
议。二是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三是提
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得提出
异议。四是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该异议成立的,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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