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考研秘籍考研网!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博真题下载    考研真题下载    全站文章索引
文章搜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考研秘籍考研网 >> 文章中心 >> 专业介绍 >> 正文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新闻资讯
普通文章 上海市50家单位网上接受咨询和报名
普通文章 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研究生专场招聘场面火爆
普通文章 厦大女研究生被杀案终审判决 凶手被判死刑
普通文章 广东八校网上试点考研报名将开始
普通文章 2004年硕士北京招生单位报名点一览
普通文章 洛阳高新区21名硕士研究生被聘为中层领导
普通文章 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名从下周一开始
普通文章 2004年上海考区网上报名时间安排表
普通文章 广东:研究生入学考试2003年起重大调整
普通文章 2004年全国研招上海考区报名点一览表
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宁夏大学0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大连铁道学院04年硕士接收调剂生源基本原则
普通文章 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04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筹)05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佳木斯大学04年考研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沈阳建筑工程学院04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05年硕士调剂需求
普通文章 第二志愿考研调剂程序答疑
普通文章 上海大学04年研究生招收统考生调剂信息
普通文章 广西大学0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友情提示:本站提供全国400多所高等院校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考研真题、考博真题、答案,部分学校更新至2012年,2013年;均提供收费下载。 下载流程: 考研真题 点击“考研试卷””下载; 考博真题 点击“考博试卷库” 下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与秩序管理,保障入住学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建立安全、文明、健康向上的公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手册》,结合学校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遵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维护学生公寓公共安全是每个入住学生的应尽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学生公寓入住的学生。
 
  第二章 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二、禁止在接通交流电情况下将台灯、接线板、随身听、电风扇、充电器等容易造成火灾的电器放置于被褥、蚊帐、纸箱等易燃物品上。
  三、禁止在学生寝室内使用或存放电炉、电水壶、电煮水器、充电式应急灯、电炊具等容易造成火灾危险的电热电器产品。
  四、离开寝室时应关闭电源和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
  五、禁止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
  六、禁止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蜡烛。
  七、禁止在公寓内焚烧物品。
  八、禁止在公寓内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有毒、具有放射性的物品。
九、禁止损坏和擅自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灭火时除外)。
 
  第六条 治安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生公寓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二、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学生无特殊情况均不得晚归和深夜外出,晚归或深夜外出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凭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情况。
  三、学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
  四、学生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门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给他人,离校或调换寝室时应将钥匙交回公寓管理部门,钥匙遗失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私自更换锁具和配制钥匙。
  五、学生应当严格自律,不得有打架斗殴、盗窃、赌博、酗酒、破坏公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禁止从公寓窗户口向外抛掷物品,危害他人安全和破坏环境卫生。
  七、禁止在公寓内经商、推销和做广告等。
  八、禁止在公寓内及周边聚众闹事,故意引发事端,制造公寓秩序混乱,影响公寓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
  九、学生应遵守公寓会客制度,严禁将非公寓人员带入学生公寓,防止不法人员乘机进行盗窃、诈骗等不法活动。
十、学生有协助公寓管理人员维护学生公寓治安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应当主动盘问或向公寓管理人员报告。
 
  第七条 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计算机,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在宿舍使用。未经批准,计算机一律不允许出学生公寓(开具出门条的除外)。
  二、使用计算机应当遵守学校的作息规定,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
  三、禁止私自跨寝室、跨公寓进行计算机联网。
  四、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管理好自己的计算机,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规定。禁止使用计算机玩黄色电子游戏和观看黄色影片及相关资料。止禁利用互联网泄露国家机密、查阅、浏览、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严禁从事危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非法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禁止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及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向他人提供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违纪的,提供者与使用者要共同承担责任。
  五、学生开设的各种计算机网络服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开设网站(网页),必须向学校信息中心申报。网站在运行中须保存60日的工作日志,并有完善地防范各类有害信息的制度和措施。严禁个人开设各类交互式栏目(如BBS、讨论区、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及电子邮箱服务。
  第三章 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处理
  第八条 违反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违纪处分条例管理细则》及相关规定,视情节、性质和后果分别给予下列处理:
  一、对初次违反第五条(除第五条第九款外)规定者,除收缴违反规定使用的物品外,写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或警告处理。对初次违反第五条第九款规定者,除照价赔偿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对再次和多次违反第五条的规定者,除收缴违反规定使用的物品外,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三、因违反本《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视损失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因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违反第六条治安安全管理规定的,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违纪处分条例管理细则》及相关规定,视情节和性质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一、六款的行为,视其情节、性质和后果分别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二、四、七、九款的行为,视其情节和性质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三、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五款的行为,视其情节、性质和后果性分别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违反《规定》第六条第八款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视情节、性质和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 违反第七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违纪处分条例管理细则》及相关规定,视情节、性质和后果分别给予下列处理:通报、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凡因违反本《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并给予以下的处理:
  一、凡因违反本《规定》受到校级通报的学生,均不能参加当年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评选。
  二、凡因违反本《规定》受到警告处分者,不能参加当年的各种奖学金评定,享受特困补助或各种无偿资助。
  三、凡因违反本《规定》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毕业时不授予学位。
  第四章 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 学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学生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管理处、各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寓管理中发现学生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时,均有权责令违规学生写出事情经过和书面检查,填写违反《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意见书。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处理意见书存根和有关材料交保卫处调查核实。
  第十三条 处分的审批程序:凡是学生违反本《规定》,属严重警告以下(含严重警告)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处理,并通报相关学院,在学生工作部备案。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于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由保卫处会同学生处或研究生管理处共同研究决定处理意见;属于给予留校查看处分的,由保卫处会同学生处或研究生院管理处共同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决定;属于开除学籍处分的,则由保卫处会同学生处或研究生管理处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校继续教育学院各办学点的学生宿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与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的规定为准。本规定定于学校发布之日生效。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考博咨询QQ 345526507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考研咨询 QQ 345526507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箱: 3455265070@qq.com
    公司名称:昆山创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考研秘籍网 版权所有 © kaoyanmi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