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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靳晓燕)为做好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据教育部有关部门介绍,200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将更加重视提高质量,突出体现选拔优秀拔尖人才,鼓励创新精神,注重素质能力的导向。教育部强调200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进一步深化招生初试改革。《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招生单位初试自命试题科目的改革,进一步减少自命试题种类,提高自命试题质量。自行命题科目一般按一级学科设置,个别专业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二级学科设置,对考生专业方面的深入考查主要通过复试进行。
二要继续深化复试改革。考生通过初试选拔后,还须通过复试,才有可能被录取。复试权重将进一步适度扩大,并将进一步规范。复试重点考查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通知》要求各招生单位进一步研究和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进一步加大透明度,要公开复试办法、规则,以维护公平公正。
三要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通知》重申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考研辅导班,同时明确高校在职教师不应参加社会考研辅导班活动。同时加大对考试作弊的查处力度,对玩忽职守、放松监考要求、纵容考生作弊的监考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为完善考生诚信机制,《通知》规定建立违纪考生记录档案。有关部门将违规考生的情况汇总后通报各招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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