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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学院
2003 年民商法专业基础课试题
科目名称:基础课 7(法理、宪法、民诉)
法理学部分
一、概念辨析(每题 5 分,共 15 分)
1.法与法律
答:法与法律是法学中最基本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具体而言:
(1)“法”的本义是指一种判断是非曲直、惩治邪恶的规范。汉语中的“律”字很早
就与“法”字同义,具有规范、统一人的行为之意。“法律”一词在清末才开始被广泛使用,
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是从抽象意义上而言的,指法的整体;狭义的法律是从
具体意义上而言的,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此可见,
法基本上等同于广义的法律,但与狭义的法律则不一样。
(2)法与法律还可以从“应然法”与“实然法”的角度进行区分。法是指“应然法”,
即事物的客观规律和人类普遍的理性要求;而法律是指“实然法”,即国家制定的具体的法
律规则。从这种意义上说,法律只是法的表现形式。
(3)在其他国家中,法与法律通常用不同的词来表达,并且表示广义的法的词还有权
利、正义之意,表示狭义的法律的词则还有规律、法则之意。
2.法制与法治
答:法制与法治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的含义在强调法律要
建:立在礼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依法办事等方面是
相同或接近的。但二者也存在以下区别:
(1)法治一词明确厂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性,而法制——词则难以表达此意;
(2)法治一词显示了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广泛性;而法制主要强调法律和制度及其实
施,而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范围是难以界定的;
(3)法治——词蕴涵了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而法制所包含的法律和制度,从
字面看是叫,性的;
(4)在我国,法制一词早已有之,但法治则是最近几年才获得正式的承认。从法制到
法治的概念转换,标志着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进入了法的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总之,法治较之法制,其内涵更为丰富,更符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目标要求。法制是
一种手段,而法治则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而且也是一种价值选择。当然法制也是有重要意
义的,法制正是法治的重要前提。
3.法律的局限性与法律的漏洞(西北政法学院 2003 研)
答:法律的局限性与法律的漏洞都表明了法律的某种局限性,但二者具有以下区别:
(1)内涵不同。法律的局限性指的是法律功能与作用的局限性,而法律漏洞则是指法
律本身所存在的漏洞,因此,二者所谈的其实是不同层面的问题。
(2)表现不同。法律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法的作
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
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限度;在实施法律所需的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
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等等。而法律的漏洞则主要表现在:立法者考虑不周而使法律存在一
定程度的不周延性;立法者由于对拟予以规范之事实的了解不够而不加规范;等等。
(3)认识意义不同。对法律的局限性的认识,要求我们克服“法律万能论”的误区,
并把法的调整机制同其他社会调整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建立良性的社会秩序。对法律漏
洞的认识,要求我们克服“概念法学”等对法律的不现实的看法,并注意使用法律解释方法,
运用法律原则进行弥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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