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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勘查报告篇一
矿产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勘查与开发证实。我县具有资源较为丰富,优势矿种比较突出,质量好,资源潜力大等特点。如何合理有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维护矿业权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推进我县矿产资源管理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衡阳县位于湖南省中南部,东临衡山县,南靠衡阳市区和衡南县、祁东县,西连邵东县,北接双峰县。地理位置东径1120xxˊ00〞-112045ˊ00〞,北纬26052ˊ40〞-27022ˊ35〞。东、西、北为丘陵、山地,中部和南部为盆地,气候温暖潮湿,有蒸水河及支流武水河两条主要河流。国道107线,省道315线纵贯南北东西,并与各乡镇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现辖乡、镇26个,行政村893个,面积2557.52平方公里,人口111.48万,境内有岣嵝峰国家森林公园及湘西草堂等名胜。
衡阳县素有“非金属之乡”美称,界牌瓷泥及陶器业享誉海内外,花岗石饰面建材、烟煤、铅、锌、金、铁、钒、铜等的勘查开发自成体系。全县共有矿山企业141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家,集体或集体联营、私营或个体矿山企业138家,企业从业人员超过1.5万人,矿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29%。矿业的发展促进了本县城镇化进程,带动了运输业及其它与矿业相关的产业发展。
全县已发现各类矿产40种,其中初步探明储量的有8种,主要矿种有高岭土、钠长石、钾长石、煤、铁、钒、铅、锌、金、重晶石、花岗石、石灰石等,其中高岭土、钠长石、钾长石、铁、钒、花岗石为优势矿产资源。
高岭土:集中分布在界牌—江柏堰一带,中型矿床2处,矿点1处,资源储量327.5万吨,其中界牌矿区大排岭65.5万吨,江柏堰新铺矿区262万吨,其它区域资源找矿潜力大。
钠长石:集中分布在界牌—江柏堰一带,小型矿床2处,矿点2处,资源储量80万吨,其中界牌矿区50万吨,江柏堰矿区30万吨。
钾长石:大型矿床1处,基础储量140.75万吨,资源量746.4万吨,主要分布于岣嵝白石峰矿区,矿点1处,分布在江柏堰。
铁矿:中型矿床一处,小型矿床2处,矿点6处。关市大竹岭铁矿,为祁东对家冲—庙冲铁矿18-22线矿段,资源量3133万吨,平均品位29.33%,演陂黄龙桥铁矿资源量138万吨,平均品位35-45%,杉桥白石坳铁矿资源量232.5万吨,平均品位30-35%。
钒矿:中型矿床一处,分布在洪市礼梓—金溪隆兴一带,资源量约40万吨,平均品位1.02%。
煤矿:小型矿床一处,矿点4处,杉桥煤矿资源储量696.9万吨,矿点分布于演陂桥,洪市泉塘村等地。
铅锌矿:小型矿床一处,矿点5处,关市双溪铅锌矿资源储量4157吨,锌1914吨,平均品位2.02%,锌0.93%,矿点主要分布于曲兰高汉冷水坑,渣江招兵山,洪市增雅村、演陂邱新屋等地。
金矿:小型矿床3处,矿点4处。金兰石荷岭岩金资源储量约28公斤;金溪黄土塘砂金资源量367.5公斤、金溪四桥砂金资源量444公斤。矿点分布为:金溪八卦山、溪江朱家冲、金兰朱子年等地。
重晶石:小型矿床一处,矿点一处,渣江招兵山资源量21.2万吨。
县域内已完成1:2万区域地质调查、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区域化探测量、区域航磁测量与区域重力测量;部分完成了1:5万地质调查和1:10万、1:5万航滋测量及重力测量;重点区域开展了1:1万-1:2于地质测量及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申报了洪市礼梓五氧化二钒普查、曲兰铅锌矿普查、招兵山重晶石铅锌矿普查、金溪庙金矿普查、黑石砣铁矿普查、金兰朱子年金矿普查、静云锰矿普查、白沙峰钠长石普查、团头寨铅锌矿预查等项目,其中由县财政出资近130万元的招兵山重晶石铅锌矿和曲兰铅锌矿普查工作已经完成。礼梓钒矿普查及续作项目由省财政出资近200万元,也已完成普查工作。其余为探矿权出让项目,或正在申报,或正在组织出让,或正在开展普查工作。勘查工作的开展,为采矿权出让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一)能源矿产
煤:杉桥煤矿(烟煤),小型规模生产,年采量9万吨,产值2420万元,从业人员418人,采矿回采率75%,采矿贫化率7%。
(二)黑色金属
铁矿:关市大竹岭铁矿正在筹建。三安、新雁、尚卿三家铁矿即将投产。
钒矿:洪市礼梓钒矿,储量大、品位高,存在选冶和环境治理问题,正在勘查之中。
(三)有色金属
铅锌:双溪铅锌矿,曾为县国有企业,储量有限,品位偏低且深部伴生铀矿体,后经出让,现为长乐矿业公司,开采铅。
金:储量级别低,大多为砂金,资源量有限,未形成规模生产,金溪庙金矿正在开展勘查工作。朱子年金矿项目正在组织探矿权出让。
(四)稀有、稀土和分散元素
铍矿(绿柱石):白石峰铍矿区,1960年勘探,未开发利用。
铌钽铁矿:储量级别低,未开发利用。
(五)水汽矿产
矿泉水:西渡船山矿泉水,20xx年前作为饮用泉水开发过,现为湘南酒厂酿酒用水。
(六)非金属矿产
高岭土:30多家矿山均为小规模生产,年采矿石量共90万吨,产值5400万元,从业人员1922人。以外销原矿为主,有少量陶瓷业,综合利用率低。
水晶(矿物):因储量级别低,未开发利用。
重晶日:渣江招兵山重晶石矿上世纪六十--七十年代开采过。经20xx年勘查,现正在组织采矿权出让。
饰面花岗岩:8家矿山均为小规模生产,年采矿石量1.5万m3,主要用于饰面花岗岩加工,产值1000万元,从业人员180人。以外销原矿为主,综合加工能力低。
紫砂陶土:过去有过民采,现未开发利用.
砖瓦黏土:35家矿山均为小规模生产,年产红砖共47956块,产值7352.6万元,从业人员2553人。
四、矿山生态环境现状
我县矿业开发占用土地总面积14.78km2,其中损坏土地面积12km2,水土流失3.41km2,植被破坏10.2km2。废气78万标m3,废渣54万吨;废水100万吨。土地复垦0.07km2,还绿0.36 km2;废水治理100万吨;废气治理75万标m3;其中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企业为瓷泥矿、洪市钒矿、关市铁矿,较严重的有双溪铅锌矿、杉桥煤矿。
五、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破坏较严重
主要表现为“三废”中的废渣治理率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低,采矿诱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较严重。
(二)资源量不足
一方面某些矿产后备储量不足,在保有的资源储量中次边际经济储量所占比例大;另一方面,地质勘查投入少,矿业权市场不完善,投资渠道窄,大量的潜在矿产地未能变成或开发利用的矿产地,从而矿产资源优势尚未变成经济优势。主要表现在高岭土的开发利用程度不高,高岭土经济储量仅65.5万吨,按照现有开采规模,保有年限不足3年;钠长石具备一定的资源储量,因勘查程度不高而尚未开发。
(三)矿产开发利用结构不合理,资源浪费严重
“小”“小”型矿山企业所占比重大,追逐短期效益,经营管理粗放,产品结构单一,资源开采带有掠夺性。20个矿山开采高岭土,均以外销原矿为主,致使传统瓷业萎缩萧条,能提高资源价值的新举措无力启动。
(四)采富弃贫,采好丢差现象较为严重,全县矿产开采普遍存在采富弃贫,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差的状况,尤以井头石材开发最为显著。界牌瓷泥开采较为突出。
(五)开采方式粗放,经济效益差,除三安、新雁、尚卿、长乐矿业、界陶、杉桥煤矿等矿山开采机械化程度较高,生产水平较好外,全县大多数矿山开采,以人工为主开挖,装备较落后,技术水平低,经济效益不佳。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部分矿山企业已停产或半停产,一些矿山已负债亏损。
(六)地勘工作尚难满足矿山开发建设所需,财政投资有限,勘查矿种偏少,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如洪市钒矿,经普查及普查续作,仍不能出让采矿权,曲兰铅锌矿勘查工作程度更低,估算储量级别仅(334)4658吨。
(七)勘查管理机构力量有限。目前,国土资源局勘查股人员仅3人,且没有必要的交通工具,深入矿区进行野外调查研究十分困难,其它软件如电脑、打印机、gps定位仪、数码相机这些必备工具没有到位。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
(八)矿政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政府引导下的矿业权市场建设起步较晚,矿山准入、准出制度不到位,矿业权市场亟待完善。
六、工作思路
(一)针对采富弃贫,采好丢差,经营方式粗放的矿山。要加强监督管理,要严肃查处一批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的典型案件,树立一批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正面典型,强制淘汰一批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强化企业资源消耗的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整合力度,形成合理、有序、高效开发矿产资源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收取并管理好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确保群众的损失和环境的破坏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同时也给矿山企业增强环境保护的意识,以保证资源和环境的和谐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进一步做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法规支持。
(四)切实改善勘查管理。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合理布局,有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进一步加强管理机构软件建设,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矿产资源勘查报告篇二
矿产资源是工业的发展基础,为了更加有效地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对矿物资源进行行之有效的勘查与合理的开发利用是当前极为重要的内容。因此,本文针对性阐述了对矿物资源进行勘查的方法,并针对合理地利用矿产资源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以为业内提供参考。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矿产资源是具有战略性地位的重要物资。我国伴随多年的经济发展,现有矿产资源总量与国内日益增长的矿产资源需要量不相匹配,急需勘查与利用新的矿产资源[1]。
众所周知,我国国土辽阔,矿产资源丰富,但是由于人口众多导致了我国的人均矿产资源储量只有少数几种矿产人均资源储量可达世界人均水平,多数矿种人均资源储量均低于世界人均水平,对我国工业的发展具有不利的影响。同时,我国是稀土矿产资源大国,长期以来更是作为独占90%以上市场规模的供应商为全世界世界提供了珍贵的稀土资源,但实际上我国并没有相关稀土资源的定价权,而且限于国内的诸多因素,一直以来我国稀土资源的价格可谓相当低廉,实质上这完全是国家的重大损失[2]。
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矿产资源种类较为齐全、矿产的自给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但是我国矿产资源分布不均的特点造成了巨大的矿产运输成本,减少了我国矿产资源的竞争力;其次我国近80%的有色矿床中都含有共生元素,矿产开发成本较高,加之国内贫矿多于富矿的客观现实更是导致了如今国内资源匮乏的局面,当前由于国内多年经济的发展的需要,国内的矿产资源已然不能满足国内的需要[3]。
我国国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实际上受限于诸多因素,存在矿产资源浪费严重、相关的设备及技术综合利用效率低、相关的宏观法律并没有起到应用的制约与调节作用等问题。例如宏观法律并没有起到应用的制约与调节作用这个问题,我国保护性特定矿种如稀土矿、钨矿等,超额开采、竞相压价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事实上我国早已将稀土矿、钨矿这些矿产资源列为保护性特定矿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这些矿种的开采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开采,但现实与之正好相反。
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是开发矿产资源当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板块,世界各国都极为重视本国的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而我国根据矿产业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地质部门可以进行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并不允许私人或私人企业进行矿产勘查,这主要是出于保护矿产资源、实现我国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的目的。
4.1优选作业单位,严格验收
当前我国地质勘查行业存在着严重的生产力过剩的局面,因此,这对有志于进行地质勘查的企业是十分有利的状况。面对这样的客观现实,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可有效保障企业的利润;其次,由于地质勘查行业本身的特殊性,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定向委托合同,以此保证双方的利益;而且通过事先规定相应的限制条件可有效约束双方的相关行为,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有效审核承包机构的相关资质及其基本情况,确保其可以完成相关的勘查任务。
4.2公平定价
虽然当前地质勘查行业是不折不扣的买方市场,但这并不是相关企业与政府任意压价的理由,地质勘查自身是成本较高的行业之一,当前业内不少专家学者主张将地质工作分为商业性与公益性两个板块,通过采取预算定额作为根据的工程招标及投标报价方式,可有效保障双方利益,并且得到了业内的共识。即使是公益性质的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也可通过预算定额的方式进行相关的招标工作。
对于任何国家的矿产资源勘查,钻探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内容,而针对我国本身的矿产资源分布及开采特点,我国矿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难度远超他国。因此,我国实际的勘查矿产资源的过程需要大量用到物探、gps、rs等现代手段,更必不可少的是需要大量有经验的人员对相关的数据进行分析、统计、量化等,这些因素都是造成我国的矿产资源勘查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因此,为了有效降低矿场资源勘查的成本,可通过如下方式以达到目的:其一,优先勘查国内较为稀缺的矿产资源,通过优先勘查国内较为稀缺的矿产资源可有效缓解该种局面的状况;其次,明确设定矿产资源的勘查范围,内蒙古、山西、新疆、陕西、山东、四川、贵州等省份,这些省份的有些地区交通不便即使发现价值较高的矿产资源也会因相关的运输成本导致相关成本的大幅度提升,因此,矿产勘查人员应综合考虑矿产资源勘查范围。
事实上,我国对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应用的重要性早已有了明确的认知,本文提出如下的措施以保障国内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应用。
5.1完善矿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我国是典型的大陆法系的国家,国内宪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都是成文法的形式,但是由于国内不少的关于矿产资源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成形于计划经济时期与如今生产力得到大大提升的社会不相适应,由此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也不在少数,因此,迫切需要国家完善矿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适应当今生产力得到大大提升的时代。
5.2提高矿物开采企业的准入标准,减少小型矿企的数量
据诸多学者的研究显示,小型矿山由于限于资金、规模、管理等诸多因素,相关的设备与技术综合利用效率低,导致了矿山的矿产资源在开采的过程中遭到了严重浪费,而大型矿产企业大多有充足的资金及技术设备可有效降低在开采过程中对矿产资源的浪费。因此,通过增强行业进入标准可淘汰技术实力过差的小型矿企,有利于整体行业形成竞争的氛围,增强国内矿物开采企业的竞争力。
总之,重视对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及合理开发利用是有效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更能综合增强我国国力。
矿产资源勘查报告篇三
;[摘要]随着地质找矿工作的深入, 那些浅部的、成矿规律和赋存状态简单的矿越来越少, 要求找矿深度越来越大, 找矿难度随之加大。本文根据我国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状况,分析了探矿的思路,提出了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技术勘查方法。
[关键词]矿产勘查 有色金属 特点 方法
中国地质科学院物化探研究所拥有先进的航空物探、地面综合物化探和地下综合物化探测量手段和方法技术。通过多年的科研和方法技术推广应用,积累了众多与矿产勘查密切相关的方法技术, 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立体勘查方法技术体系。对矿山外围的找矿转换思路、突破思维定势,利用综合信息方法把成矿过程的科学研究和找矿方法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挖掘和拓展成矿、控矿、找矿信息之间的联系,是可行的科学找矿方法。
(1)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拥有量很低,仅居世界第53位。
(2)中小型矿床众多,超大型矿床稀少,矿山规模偏小,如我国迄今发现的铜矿产地900个,其中大型矿床仅占2.7%,中型矿床占8.9%,小型矿床达88.4%。
(3)贫矿较多,富矿稀少,开发利用难度大。如铜矿平均品位仅有0.87%,铝土矿几乎全部为难选冶的一水硬铝石型,加大了矿山建设投资和生产成本。
(4)共生伴生矿多,单矿种矿床少,由于矿石组分复杂,必然导致选矿难度加大,同样也加大了矿山的建设投资和生产成本。
(5)用量较少的矿产资源丰富,而大宗矿产储量相对不足,如需求量大的铜和铝土矿的保有储量占世界总量的比例却很低,分别只有4.92%和1.44%左右,而铅、锌、镍等其他有色金属的人均拥有量也明显低于世界人均拥有量。
(1)矿山近外围找矿。成矿地质条件分析→遥感蚀变矿化信息提取→地质踏查及剖面性化探(原生晕或次生晕)→地面物探→化探新方法(电吸附、有机气体集成、吸附相态汞等)→工程验证。
(2)矿山深边部找矿。成矿地质条件分析→地下物探(配合地面物探)→化探方法组合(电吸附、有机气体集成、吸附相态汞、坑道原生晕、构造地球化学等)→工程验证。
2.2勘查方法分析
(1)成矿地质条件分析。在区域成矿地质背景、矿化富集规律、矿床类型、成矿系列、控矿构造条件及成矿动力学综合研究基础上,开展成矿预测,提出找矿有利地段。
(2)吸附烃、电吸附、吸附相态汞化探方法。与传统化探方法相比,该方法具有能捕捉到盖层厚、矿化信息弱的隐伏矿致异常的优势。电吸附是用化学试剂和通电对样品的特殊处理,就能提取这些与矿体关系密切的化探信息;
吸附烃法原理与电吸附法相似,金属矿及包体中富含有机质、干络根、沥青质等,矿体中的硫化物氧化使大量的吸附烃类气体垂直向上运移,形成空间上与矿体密切相关的烃类异常,吸附烃化探新方法就是运用特殊的热释方法和精密的测试技术提取这些信息。
(3)构造地球化学。成矿热液都是通过不同类型的构造裂隙向周边运移,其在运移通道及成矿裂隙上都会留下元素痕迹。不同成矿热液的物质组成不同,元素组合也不一样,且有一定的元素分带性。通过坑道不同裂隙的地球化学工作,可以有效地区分不同成矿期次的元素组合特征。
(4)坑道原生晕。主要根据金属矿床成矿过程中元素的成矿成晕原理,详细研究不同成矿期次的元素轴向分带特征和元素组合、比值特点。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分辨不同成矿期次的矿前晕、矿头晕、矿中晕、矿尾晕,并把不同成矿期次的元素轴向分带进行组合、反演、模拟,建立不同类型矿床的空间地球化学分带模型,并据此对未知地段进行对比、判断和推测。
(5)坑道(钻井)物探方法。将地面电法方法引入坑道或钻蟛中,就形成了金属矿电法勘探的一个重要分支,即地下物探方法。地下物探方法应用得较多的有:坑内激发极化法、大功率充电法、地井(坑)激发极化法、大功率充电法、瞬变电磁法等。坑道(钻井)物探方法在生产矿区的深边部找矿中具有其它方法所无法达到的优越性。具体表现在:可以避免地面物探的低阻盖层的影响,提高了物探的探测深度和精度;
将场源置于坑(井)周围不同的方位,在坑(井)中测量,可以确定坑(井)周边盲矿体,扩大钻孔反映地质信息的立体空间范围;
将场源置于坑(井)中已知矿体上测量,可追踪矿体平面展布范围和空间立体产状,并获取深部异常体信息;
在多个钻孔中相互对测,达到发现井间盲矿的目的。
(6)铅同位素找矿方法。铅同位素找矿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在地球演化过程中,铅同位素的演化和增长取决于地质体中的铅同位素的初始比值和铀、钍同位素的衰变积累。一般条件下,矿床或矿化点是成群出现在同一地质构造单元中,它们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成矿物质来源及成矿背景,理应具有相近的铅同位素初始比值、铀、铅比值、钍、铅比值。通常条件下,成矿流体中铀/铅、钍/铅的值及铅同位素初始比值与围岩不相一致,矿体或异常体中的铅同位素与围岩存在一定的差别,这样有可能区分出矿体、异常体和围岩。因此,一组样品的铅同位素组成数据,可以反映矿床的物质来源特征、形成条件及矿床的规模。
3结论
总之,迫切需要研究提出一套科学的找矿新方法新技术,促进成矿远景区带内深部潜在矿产资源开发, 缓解大型有色金属矿山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被动局面,为国民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必需的后备矿产资源基地,这既是当前的一项紧迫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参考文献
[1]伊佳.有色金属 建立行业平台[j].电子商务世界.
[2]苏松.我国矿产资源勘查评价概述[j].中国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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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矿产资源作为人们生活及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保障,逐步渗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及城市建设当中,且能够进一步替代金属制品。因而在国际上逐步加强了对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及利用,以保障非金属资源能够得到高效利用。本文将探讨我国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高效方法,以高效合理利用我国的非金属矿产资源。
非金属矿产资源在我国当前的工业生产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都发挥着巨大作用。我国蕴含丰富的非金属矿产资源,经济价值极高,在当前的社会发展当中,加强对非金属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能够有效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我国的相关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部门来说,理应加强非金属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从而加强对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因资源浪费造成经济损失。本文将针对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勘查及开发利用两方面的工作展开研究讨论。
非金属矿产资源在石油、化工、冶金、建筑、机械、农业、环保、医药等多个行业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越来越多地用于国防、航天、光纤通信等高新科技领域当中。非金属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其产值的增长速度已超过了金属矿产,而其开发利用水平也从另一个角度展现着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非金属矿产资源依据其工业用途可分为4种,可以作为冶金辅助原料,如耐火粘土、萤石等;也可作为化工及化肥原料非金属矿产资源,如天然碱等;抑或特种非金属矿产资源,如压电水晶等[1]。
2.1产能分布不均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对于非金属矿产资源的需求量逐渐加强,因而促进了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过程的加快。但在实际的应用当中,由于国家提出了绿色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在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当中,人们的选择更趋向于清洁新能源。由此造成部分非金属矿产资源积压,产能过剩。
2.2生态环境问题
在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当中,由于其开采作业不可避免的面临水土流失、水体污染、废气的排放等环境问题,使矿山原有的生态平衡面临较大的风险。在非金属矿产开发的过程当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而这些污染物如果得不到恰当的处理,直接将其释放到生态环境当中,将会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及人们的健康[2]。
2.3资源破坏严重
在当前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的过程当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资源管理,乏相应的资金及技术支撑欠缺。从而造成在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过程当中,积累了矿业经营不善,企业负担重,技术改造难度大,自我发展能力较差等多方面的问题。
2.4勘查,开发管理体制滞后
在我国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当中,由于其市场尚未全面形成,传统的矿山管理体制及企业经营机制已经不再适用于当前的社会发展下的非金属矿产资源管理。这些陈旧的管理模式也不适用于当前非金属矿产资源市场的发展需求,缺乏活力和发展的潜能。再加上当前非金属矿产资源其投资过程中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差,开发过程当中资金及技术投入不足,且投资环境不佳等多方面的问题,造成当前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勘查及开发利用滞后。国家对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力度不够,把更多的社会发展聚焦于高效节能的新资源上。
由于我国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且在当前的社会发展当中有较大的作用。在当前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当中,应当遵守“开源节流,合理开发,综合利用,保护环境,优势互补”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在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中,根据其特点,建立相应的资源节约型产业链,并结合市场需求调整非金属矿产资源的产业结构。进而优化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市场,有效提升其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损耗。
3.2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为了进一步提升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则要求其在资源开采的过程当中能够加强其环保意识。有意识的保护其生态环境稳定,以防止生态环境被破坏。则就要求国家进一步加强矿山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开发者制定相应的矿山环境保护规章。以提升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强化矿山的环境建设,使得二者相互统一,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3.3资源管理
由于矿山粗放的管理模式,进而造成在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当中,其资源利用率普遍较低,且资源破坏较为严重。如此一来,就极大的降低了非金属资源的经济效益。而为了进一步加强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及利用,就需要加强对矿山的管理工作。有效提升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技术,在其开采的过程当中,选用先进的设备,进一步加强对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程度,严禁采富弃贫的开采方式。
3.4健全体制
在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的过程当中,为了进一步提升其矿山的经济效益,拓宽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市场,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其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体制。建立符合当前非金属矿产资源经营发展的新机制,以减轻国有矿山企业的负担,增强其经济效益,建立相应的机制,能够进一步加强非金属矿山的管理调控能力。
总之,在当前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当中,要逐步健全其机制,加强对非金属矿山开采技术及设备的引进,以此来加快非金属资源的利用,提升其经济效益。加强对自然环境的建设,维持生态环境的稳定,并为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良好的销售市场。能够有效解决我国能源紧张等多方面的问题,以提升我国的经济实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实力,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矿产资源勘查报告篇五
矿产勘查是一种实践地质学,是地质科学和经济科学的综合思考,对于发现潜伏矿产资源、提升资源利用率意义重大。勘查工作理应不断改进,克服勘查中由于环境、技术设备等因素造成的影响,提升矿产勘查有效性。本文主要对地质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利用策略。
为了使矿产勘查适应社会市场经济,有必要从矿产勘查投资运行机制的现状出发,分析矿产勘查投资运行机制的合理性,并提出原因。在资源勘查与合理开发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在这个过程中,要改革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是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的途径。
①矿产勘查呈下降趋势,新的资源储量较不高。②破坏矿产资源的现象仍然存在。产生开采的贫困现象,在某一领域仍有许多损失,技术,设备,管理水平存在不足,采矿回收率不高,综合利用能力降低,造成资源浪费。③地质勘探工作者整体水平不高,无法保证施工效率提高地质勘查质量,没有积极开展地质找矿勘查技术援助,不能澄清有关矿产的成矿理论和找矿的基本要求掌握,而地质勘探质量和社会科学的发展的要求,并没有形成技术发展和经济建设相统一。④开发和综合利用技术有所突破,改进了大部分技术和管理技术,开发和利用不足的资源回收率一般不高,目前,由于技术要求高,成本大,矿产资源开采面临很大困境,一般的做法是利用技术优势,提高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效率,从而保证经济效益的良好发展。⑤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难度大,任务重[1-3]。避免非法采矿,勘探和开采,包括非法转让采矿许可证或勘探和采矿技术基础,近年来,通过政策调整来改变开采矛盾,合理应用矿产资源管理系统,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能够促进地质矿产开发的有序进行。
2.1开发利用概念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中,只分配产品产量,价格和损益,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提高,当前面临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大问题,所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提上了议事日程。
与其他资源不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矿产资源有一定的限制,采矿企业应提高采矿后的矿产资源意识[4-6]。
2.3优化开采设计
地质资料设计服务是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地质勘探的技术水平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地质状态产生一定变化,地质储量情况更接近自然。根据新的地质资料对设计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以达到最佳的设计效果。
2.4监测和管理指标
在所有的矿山开采条件下,不同的设备使用不同的技术,采矿回采率、采矿贫化率指标是不一样的,尤其是选择采矿设备和人员的选择。
重视矿产资源的勘探和扩大。地质矿产资源勘探在矿业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省地质基金投资基金,改善功能和机构;第一,扩大地质勘探和勘探力度,重大矿产勘查取得新突破;第二,是矿产资源在全省深入研究产业发展,加强产业发展的需要,把勘探放在突出地位,发展基础资源产业;第三,要加强矿产勘查机制的探索,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风险和收益分享”的原则。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主要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的.制度机制符合基于资金,知识,资源和生态资源的产业共生关系,提出了矿产资源模型。建立更准确的宏观经济目标是为行业发展和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宏观调控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因素。二是明确宏观因素,形成调查,预测,预警,资源形势分析报告。合理使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强有力的促进技术创新,向后延伸了采矿工业的决心,进一步扩大技术标准,选择矿产资源产业集群,促进经济的发展,采矿操作要求无害化生产;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整合与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合理的效率和弹性管理,满足经济和技术政策,促进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的同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管理的任务是加强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专门从事矿山环境管理。建立有效的自然地质环境组织和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加强环境管理;二是加强土地复垦,可以细分土地复垦,避免土地资源稀缺。三是矿产资源的开采和使用引发的塌陷、沉降、裂缝,碎石和土壤,水的污染等。促进矿产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合理利用。
3.2遵守规则并做出合理安排
结合人口分布,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模式,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协调区域地质勘查工作布局,有序推进商业地质勘查工作。
3.3突出重点领域,拓宽范围
根据中国的地质条件,资源,环境和工程基础,重视重点矿产和重点矿区的勘探,努力创造宏观影响的重大成果,不断提高准确性和深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将积极拓展地质勘探工作的服务和应用领域。
3.4建立一个好的数据库
区域地质调查的地图数据是大规模勘探和预测的重要基础数据。然而,在大规模地质调查完成后,往往会进行更多的大规模地质测绘和新的矿产勘探、科学研究和矿产开发,这增加了许多新的信息。因此,根据大规模勘探和预测的要求,应使用最新数据来修改和预处理地质图和相关数据,以满足大规模矿产预测的精度要求。
在快速发展时期,中国矿产资源产业化发展的基础保障,满足经济发展的矿产能源需求,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国矿产地质勘查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地质勘查作业机制的规划。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必须依靠丰富的资源,利用资源,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突出工业经济资源优势。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不断发展和矿产资源的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矿产资源具有明显的经济价值。
矿产资源勘查报告篇六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勘查秩序,促进矿业发展,制定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勘查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一)矿泉水为10个基本单位区块;
(二)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放射性矿产为40个基本单位区块;
(三)地热、煤、水气矿产为200个基本单位区块;
(四)石油、天然气矿产为2500个基本单位区块。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勘查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第五条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但是,国家出资勘查的,国家委托勘查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
第六条探矿权申请人申请探矿权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登记书和申请的区块范围图;
(二)勘查单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勘查实施方案及附件;
(六)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勘查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查的批准文件以及勘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一)申请登记书和滚动勘探开发矿区范围图;
(三)需要进行滚动勘探开发的论证材料;
(五)滚动勘探开发利用方案。
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探矿权申请人。对申请勘查石油、天然气的,登记管理机关还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予以公告或者提供查询。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保证国家地质勘查计划一类项目的登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制定。
需要探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探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
准予登记的,探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并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
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探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取得探矿权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勘查或者采矿活动。
探矿权人与采矿权人对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证的登记管理机关中级别高的登记管理机关裁决。
第十条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但是,石油、天然气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7年。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
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
石油、天然气滚动勘探开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5年;但是,探明储量的区块,应当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将登记发证项目的名称、探矿权人、区块范围和勘查许可证期限等事项,通知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
登记管理机关对勘查区块登记发证情况,应当定期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国家实行探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逐年缴纳。
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第十三条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的,探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探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
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
第十四条探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取,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计划主管部门制定。
(一)国家鼓励勘查的矿种;
(二)国家鼓励勘查的区域;
(三)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探矿权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有偿取得。
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确定招标区块,发布招标公告,提出投标要求和截止日期;但是,对境外招标的区块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定。
登记管理机关组织评标,采取择优原则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缴纳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费用后,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并履行标书中承诺的义务。
(一)第一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20xx元;
(二)第二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5000元;
(三)从第三个勘查年度起,每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10000元。
探矿权人当年度的勘查投入高于最低勘查投入标准的,高于的部分可以计入下一个勘查年度的勘查投入。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勘查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探矿权人应当自恢复正常勘查工作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核减相应的最低勘查投入的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0日内予以批复。
第十八条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在开始勘查工作时,应当向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报告,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开工情况。
第十九条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进行勘查时,发现符合国家边探边采规定要求的复杂类型矿床的,可以申请开采,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探矿权人在勘查石油、天然气等流体矿产期间,需要试采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试采申请,经批准后可以试采1年;需要延长试采时间的,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停止相应区块的最低勘查投入,并可以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申请保留探矿权。但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因技术条件暂时难以利用等情况,需要延期开采的除外。
保留探矿权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需要延长保留期的,可以申请延长2次,每次不得超过2年;保留探矿权的范围为可供开采的矿体范围。
在停止最低勘查投入期间或者探矿权保留期间,探矿权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
探矿权保留期届满,勘查许可证应当予以注销。
(一)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
(二)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
(三)经依法批准转让探矿权的;
(四)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的。
第二十三条探矿权延续登记和变更登记,其勘查年度、探矿权使用费和最低勘查投入连续计算。
(一)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办理延续登记或者不申请保留探矿权的;
(二)申请采矿权的;
(三)因故需要撤销勘查项目的。
自勘查许可证注销之日起90日内,原探矿权人不得申请已经注销的区块范围内的探矿权。
第二十五条登记管理机关需要调查勘查投入、勘查工作进展情况,探矿权人应当如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不得拒绝检查。
对探矿权人要求保密的申请登记资料、勘查工作成果资料和财务报表,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
(三)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期缴纳本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勘查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探矿权人被吊销勘查许可证的,自勘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探矿权。
第三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勘查许可证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申请登记书、变更申请登记书、探矿权保留申请登记书和注销申请登记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三十六条办理勘查登记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收费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七条外商投资勘查矿产资源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中外合作勘查矿产资源的,中方合作者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将合作的勘查区块、矿种等有关文件资料报原发证机关复核并签署意见;在签订合同后,向原发证机关备案。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勘查许可证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换领新的勘查许可证。探矿权使用费、最低勘查投入按照重新登记后的第一个勘查年度计算,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减缴、免缴。
第四十条从事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航空遥感地质调查和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等地质调查工作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附录的修改,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4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1987年12月16日国务院批准、石油工业部发布的《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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