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成果进行整理和总结的过程。写总结时,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观察力和思考力,深入挖掘问题的本质。下面是一些总结范文的搜集,以供大家研究和参考。
侠客行篇一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
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不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
《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赢、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张华《壮士篇》)的。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不惭世上英”!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
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扬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
《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了。
侠客一道,是中国文化自远古遗留下来的宝贵的文化基因。这个文化基因的作用是,对于体制的强权保持一种个人的挑战,无论是真正武力上的,还是思想上的,使得体制的强权无法控制一切,使得这个文化不会完全丧失活力。到了宋代之后,在长期的王权的压制下,这个基因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休眠了;而到了近代,更是又来了强势的西方文明的压制,中国人吃饭、穿衣、一举手、一投足、一动念,都变得要想一想是否符合西方人的规范,是否有“绅士风度”。因此,侠客一道的文化基因在现代中国也是离死不远了。现今的中国人还是非常喜欢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但如果你真仔细想想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里的侠客,你会发觉那都只不过是一些可爱的小男人和小女人。作为消闲,可爱固然是可爱,但与李白诗中的那种豪侠境界却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承平世界,一切都已经由别人安排好了,管理好了,自己消闲就够了;但如果我在前面所说的新的极权世界果真降临,我们恐怕就更需要唤醒远古的基因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侠客行”,就算是某一种“眼花耳热后”的梦话吧!
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汉族,祖籍陇西成纪。一说出生于碎叶城(当时属唐朝领土,今属吉尔吉斯斯坦),4岁时跟随父亲迁至剑南道绵州。一说即出生于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梁甫吟》、《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侠客行篇二
九载寒窗,几番风雨,我们都是孤独行走的剑客,在学海中几经沉浮,随波逐流。
有人吹捧说我天赋异禀,说我好像从未在学习上用过心便能在武林排行榜上跻身于中上游,对此我十分不屑一顾。剑客们总是闻鸡起舞,不到月落乌啼绝不收手——懒散如我也不例外——因为剑客的资本,就是用辛勤的汗水,用快乐的休息时光,去换取分数。每一位剑客都深深地明白“一篙松劲退千里”的道理,只是真正做到却又实在很难——这也是我为什么只排在中上游而不是上游的原因了。
可是,谁能否认我没有尽过心?我害怕“门前冷落鞍马稀”的'冷清,我害怕父母的那双明明失望却又强作欢喜的眼眸,我更害怕老师们那种看待“后进生”的目光——这种目光曾跟随了我一个学期,其间夹杂着各种若有若无的“拖油瓶”“垃圾”“废物”的谩骂声——仅仅因为我分在一个理科倾向的零班。那时候每天半夜都会突然惊醒,就如同被仇家追杀的剑客一般惶恐不安——我就是那只沉入水底的狮子,挣扎着,痛苦着;又像一只快要渴死的鱼,翻着白色的肚皮,奄奄一息……然而,最令我惶恐的是,如我这般喜爱文字的人,在一张张繁琐的试卷的重压下,再没有摸过我以前痴迷的书籍,再写不出“梦想拥有鹰的翅膀”这般的豪言壮语。于是,在文理分科时,我毅然地选择了文科——因为我实在不想成为那种脑子里只有数理化公式的学习机器,因为我是如此地痴迷着三毛,林语堂,张爱琳,泰戈尔,莫泊桑……以至于想和他们同处一个世界。
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之前,我曾幻想过我会一鸣惊人,如同那个大战金轮法王的杨过般意气风发;也幻想过我会黯然失意,如同那个被人斩断左臂的杨过般潦倒落魄。但当成绩出来后,看着那个不上不下的分数,我却说不上是高兴还是失落——又或者两者兼有之吧。
侠客行篇三
主要讲了一个懵懂少年石破天的江湖经历。小说书名来自李白的同名古言诗,小说内容也与书的内容密切相关。平时没事多读读古诗是有益的,短时间看不出来,但时间久了,就成为你的骨肉和血液了,与你融为一体。
石破天(狗杂种)。原是小乞丐,“妈妈”梅芳姑叫他狗杂种,他就以为自己是狗杂种,谢烟客也这么叫,后来石清闵柔夫妇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因石清姓石,就取名叫作石破天。小时候叫叫鬼名,可以帮助其成长。长大后就要叫回正名,因为要行走江湖了。这个转换是很自然的。
一个小乞丐能成为书中的主人公,也可以说是运气极好了。乞讨时捡到一块饼来吃,却吃出玄铁令,命在旦夕时被谢烟客救走。因为是从小乞丐手中接过玄铁令的,所以谢烟客要让小乞丐求他做一件事,这也是他当时的承诺。可是小乞丐就是不求他,谢烟客就教他纯阴纯阳的武功,想置他于死地,这样就不受小乞丐要挟了。生死关头就又长乐帮救走,并帮他治好了内伤。原来长乐帮要他做帮主,是要他去侠客岛喝腊八粥。石破天被人误认为是石中玉,遭到雪山派的追杀,又险遭丁不三的杀害。后来,学会了丁珰、丁不四、雪山派、玄素庄、史婆婆的武功,成为顶尖武林高手。与赏罚二使结为兄弟,替长乐帮接了赏善罚恶令,帮助雪山派平息内乱,替石中玉顶罪,为人所折服。到了侠客岛,因为不识字,反而参透了石壁上的武林秘笈,练成绝世神功。最后回到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寻找妈妈梅芳姑,却发现妈妈不是梅芳姑,他的身世随着梅芳姑的去世成了一个永远的谜。
阿绣。石破天的求婚妻子。因为石破天与石中玉长得极其相似,中间出现了许多误会,但阿绣始终坚信,石破天不是石中玉。这不是以貌取人,而是以心性识人。
丁珰。丁不三孙女,石中玉情人。为了石中玉,出卖石破天。喜欢年少英俊、轻薄浮浪、叫她丁丁当当的石中玉,不喜欢善良诚实的石破天。如果是谈恋爱,那是石中玉比较有趣,如果是结婚过日子,那是石破天比较合适。女人的要求比较高,可不可以这样,谈恋爱时像石中玉一样风趣幽默,结婚过日子后像石破天一样变得成熟稳重。外貌并没有变,变的是内心。
石中玉。人名不符的又一典型,有华而不实之意。石中玉,就是石头中的玉,有点鹤立鸡群的意思。但无论是武功,还是人品,连渣石都不如,就更别提玉了。
石清和闵柔之子。因为小时候,双胞胎中的一个被梅芳姑抓走,闵柔就非常溺爱石中玉,真是慈母多败儿。石清送他去雪山派学艺,成为雪山派弟子。武功领悟能力倒不弱,两三年时间就领悟到了雪山派武功的精要,封成里、白自在甚为得意。可惜人品不佳,倨傲无礼,残忍好杀,到处轻薄无知女子,连掌门的嫡亲孙女阿绣都敢调戏,可以说是无恶不作。
史婆婆。闺名史小翠。年轻时曾貌美如花,与丁不四是旧情人,她父母看不上丁不四,看上了白自在的名望,将她许配给了白自在。生了白万剑,白万剑生了阿绣,也是石破天的师父。为了跟老公呕气,创立了克制雪山剑法的金乌刀法。说太阳一出来,雪就化了。但老公与丁不四相比,心中又更爱老公。当走火入魔时,被丁不四要挟去碧螺岛,宁可跳河也不去。还有一次跳河是为了表示对丈夫忠贞不贰。
白万剑。外号“气寒西北”。与“风火神龙”封成里合称“雪山双杰”。可惜,封万里因受石中玉的连累,断了一臂。白万剑为此出走寻找阿绣。
白自在。人称“威德先生”。白自在与任我行两人就名字上有得一比,都是不受拘束,信马由缰。人品也差不多,都是很自命不凡的。都是死要面子,狂妄自大,目无一切,唯我独尊,杀掉不拍马屁的人,以此树立至高无上的权威。
贝海石。医术高明,因中年时受了内伤,身上带有三分病,说话有气无力,真是久病成良医,人称“贝大夫”。深谙人情世故,做事手段高明,内功深厚,是长乐帮的军师。
谢烟客。是《射雕英雄传》黄药师的翻版。武功、性格、脾气、行事如出一辙,是个狂妄傲世、亦正亦邪的世外高人,做事不能以常理揣度,纯凭个人爱好。
赏善罚恶二使。自称张三李四,当然是假名字了,真名无人得知。有善要赏,有恶必罚,是普通人渴望正义的化身。侠客岛龙、木两位岛主的徒弟。每十年,龙、木岛主都会派赏善罚恶二使往武林各大门派分发赏善罚恶令,邀请各大门派掌门人去侠客岛赴约。可都是有去无回,让人人谈岛色变。真到石破天破解了石壁上的秘笈,才揭开了侠客岛的谜底。原来龙、木岛主杀的都是坏人,而到了侠客岛上的人有去无回是因为他们自己不愿回去,而不是岛主强行控制,因为这些人已经沉迷于研讨武功之中,无法自拔,已经上瘾了。后来侠客岛要沉落了,这些人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丁不三与丁不四。两人在一起就是不三不四,做的事情也是不三不四。丁不三外号“一日不过三”,一日杀人不超过三人;丁不四外号“一日不过四”,一日杀人不超过四个。有个哥哥叫丁不二。丁不三有个孙女叫丁珰,丁不四除了史小翠外,还有一个旧情人梅文馨,生下私生女梅芳姑,也即石破天的“妈妈”。
梅芳姑。与母姓,自幼随母学艺,相貌很美,武功了得,还会作诗填词,善于女红、烹饪,比闵柔要强多了,看上了石清,或者是太完美了,石清却不敢接受梅芳姑的爱,而选择了闵柔。梅芳姑因爱生恨,抢走了石清闵柔的孩子,后送回一具婴儿尸身。
小巫见大巫。武林各大门派的高手到了侠客岛上,连个熬粥的小伙都不如。这在讽刺自命不凡的人,不知天外有天,人上有人。
目不识丁的石破天竟然破译石壁上那首诗所包藏的绝顶武功,给人丰富的启示。矛头直指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繁琐哲学。有时千言万语不如意念的一闪灵光。
小说结尾“我是谁?”,非常有哲学韵味,引人思考。一来,故事没有答案,梅芳姑死后,石破天的身世永远是个谜了。二来,隐约中知道,石破天是石清和闵柔的儿子,两人外貌极相似就是间接的证明,但却没有直接的证明,永远只能是猜测。
侠客行篇四
原文: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译文。
赵国的侠客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吴钩宝剑如霜雪一样明亮。
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
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千里关隘,不可留行。
完事以后,拂衣而去,不露一点声,深藏身名。
有时空闲,步过信陵郡,来点酒饮,脱剑横在膝前。
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
三杯下肚,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
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
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
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声名煊赫大梁城。
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
谁能学杨雄那个儒生,终身在书閤上,头发白了,还在书写《太玄经》。
注释。
(1)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是李白乐府三一首中的一首。行,这里不是行走的行,而是歌行体的行,等于说“侠客的歌”。
(2)赵客,燕赵之地的侠客。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庄子·说剑》:“昔赵文王好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缦,没有花纹。胡缨,古时将北方少数民族通称为胡;缨,系冠帽的带子。缦胡缨,即少数民族做工粗糙的没有花纹的带子。这句写侠客的`冠带。
(3)吴钩,宝刀名。霜雪明,谓宝刀的锋刃像霜雪一样明亮。
(4)飒沓,群飞的样子,形容马跑得快。
(5)这两句原自《庄子·说剑》:“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这里是说侠客剑术高强,而且勇敢。
(6)信陵,信陵君,战国四公子之一,为人礼贤下士,门下食客三千余人。
(7)朱亥、侯嬴都是信陵君的门客。朱本是一屠夫,侯原是魏国都城大梁东门的门官,两人都受到信陵君的礼遇,都为信陵君所用。炙,烤肉。啖,吃。啖朱亥,让朱亥来吃。
(8)这两句说,几杯酒下肚(古诗文中,三、九常是虚指)就作出了承诺,并且把承诺看得比五岳还重。
(9)素霓,白虹。古人认为,凡要出现不寻常的大事,就会有不寻常的天象出现,如“白虹贯日”。这句意思是,侠客重然诺、轻死生的精神感动了上天。也可以理解为,侠客这一承诺,天下就要发生大事了。这样与下文扣得更紧。
(10)这两句是说的朱亥锤击晋鄙的故事。信陵君是魏国大臣,魏、赵结成联盟共同对付秦国,这就是合纵以抗秦。信陵君是积极主张合纵的。邯郸,赵国国都。秦军围邯郸,赵向魏求救。魏王派晋鄙率军救赵,后因秦王恐吓,又令晋鄙按兵不动。这样,魏赵联盟势必瓦解。信陵君准备亲率家丁与秦军一拚,去向侯嬴辞行(实际是试探侯嬴),侯不语。信陵君行至半路又回来见侯嬴。侯笑着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于是为信陵君设计,串通魏王宠姬,盗得虎符,去到晋鄙军中,假托魏王令代晋鄙领军。晋鄙生疑,朱亥掏出40斤重的铁锥,击毙晋鄙。信陵君遂率魏军进击秦军,解了邯郸的围。
(11)扬雄曾在皇帝藏书的天禄阁任校刊工作。《太玄经》是扬雄写的一部哲学著作。
侠客行篇五
欲出鸿都门,阴云蔽城阙。
宝剑黯如水,微红湿余血。
白马夜频惊,三更霸陵雪。
【赏析】。
诗的开头,“欲出鸿都门,阴云蔽城阙”,是写侠客出发时的天气。“鸿都门”,在洛阳,点明出行的地点。此时,正是彤云密布,整个城池都被遮蔽在一片阴暗之中。这“阴云”,是自然景色。天昏地暗,前路未卜,为侠客的行侠描述出一个恶劣环境。同时,也隐约地渲染出侠客的义无反顾、知难而进的坚毅性格。这“阴云”,又是侠客心境的写照。世路艰辛,郁悒萦怀;世事不平,义愤填膺。心情自然是苦涩沉甸。这就暗示出侠客行侠的缘由。诗一开始便以阴云般浓厚的'艺术气氛,深深地感动着读者。
“宝剑黯如水,微红湿余血”宝剑是侠客的武器,是侠客的伴侣,正可以它衬托侠客的形象。诗的上一句是以比喻言剑的锋利。晚唐诗人沈彬《都门送行》中“一条灞水清如剑”,是以剑喻水,由剑的寒光来写水的清沏。而此诗却以水喻剑,由水的清沏来写剑的寒光。二诗异曲同工,均具神似之妙。相传春秋时,越王允常聘用冶工欧冶子铸造五把名剑,一曰“纯钩”(一作“纯钧”)。其剑“光乎如屈阳之华,沈沈如芙蓉始生于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于塘”(见东汉赵晔《吴越春秋》)。《越绝书》亦云:“太阿剑色,视之如秋水”。后来许多诗人皆以水比剑。诗中侠客所持之剑,竟同“纯钩”、“太阿”一般,寒光如水,锋芒逼人。诗的下一句是从剑身看剑的锋芒。侠客剑上沾染着的“微红”,正是仇敌的“馀血”。以此剑出手刃敌,何等干净利落、痛快淋漓!由此可见宝剑之锐不可挡。诗人正面写剑,却侧面显示了侠客行侠的结果。诗中不提侠客,只言宝剑。实际上,正是通过写宝剑的锋利,展现出仗剑游侠的英姿壮采。
结尾二句:“白马夜频惊,三更霸陵雪”,由侠客胯下的飞马来交代游侠的行迹。“白马金羁侠少年”(《古乐府》),马亦是侠客的伴侣,可以马来衬托侠客的形象。诗中的白马与黑夜形成了反差,飞奔的白马为漫漫的黑夜带来了一点亮色。而频频的马叫声,又打破了寒夜的寂静,使夜幕下的大地有了活力。诗人从视觉到听觉,描绘出清冷孤寂的环境,渲染出一股旅途萧瑟的气氛,反衬出侠客于天寒地冻之中英勇奋进的雄姿。侠客自洛阳出发,三更时分到达霸陵。霸陵,即汉文帝之陵,在雍州城东(今陕西省长安县东)。诗以描写霸陵的雪夜风光作结,这既照应了开头阴云蔽城的天气,首尾相应,清楚交代出侠客的行踪。
同时,诗中也蕴藏着深刻的寓意。汉文帝为西汉时代“文景之治”的盛世明君。侠客由阴云遮天的洛京到达白雪铺地的霸陵,十分巧妙地暗示出侠客行侠的目的。诗人所寄寓的无限感叹和不尽之意自在言外。可以看出,温庭筠终身坎坷,不为世用,他在对可钦可敬的侠士精神的赞美中,自有一种抱负不得施展的感慨。“温诗风秀工整,俱在七言。此篇独见警绝”(沈德潜《唐诗别裁集》)。的确,这首诗写得风骨遒劲,豪迈警奇,与温诗的禾农艳纤细之作,大相径庭,正显示出诗人丰富的艺术个性和多样化的艺术风格。
【作者介绍】。
温庭筠,唐代诗人、词人。本名岐,字飞卿,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东南)人。富有天才,文思敏捷,每入试,押官韵,八叉手而成八韵,故有“温八叉”“温八吟”之称。然恃才不羁,又好讥刺权贵,多犯忌讳,取憎于时,故屡举进士不第,长被贬抑,终生不得志。官终国子助教。精通音律,诗词兼工。诗与李商隐齐名,时称“温李”。其诗辞藻华丽,秾艳精致。其词艺术成就在晚唐诸词人之上,为“花间派”首要词人,对词的发展影响较大。在词史上,与韦庄并称“温韦”。现存诗三百多首,词七十余首。后人辑有《温飞卿集笺注》等。
侠客行篇六
作者:李白。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赵国的侠客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吴钩宝剑如霜雪一样明亮。
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
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千里关隘,不可留行。
完事以后,拂衣而去,不露一点声,深藏身名。
有时空闲,步过信陵郡,来点酒饮,脱剑横在膝前。
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
三杯下肚,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
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
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
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声名煊赫大梁城。
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
谁能学杨雄那个儒生,终身在书閤上,头发白了,还在书写《太玄经》。
(1)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是李白乐府三一首中的一首。行,这里不是行走的行,而是歌行体的行,等于说“侠客的歌”。
(2)赵客,燕赵之地的侠客。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庄子·说剑》:“昔赵文王好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缦,没有花纹。胡缨,古时将北方少数民族通称为胡;缨,系冠帽的带子。缦胡缨,即少数民族做工粗糙的没有花纹的带子。这句写侠客的冠带。
(3)吴钩,宝刀名。霜雪明,谓宝刀的锋刃像霜雪一样明亮。
(4)飒沓,群飞的样子,形容马跑得快。
(5)这两句原自《庄子·说剑》:“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这里是说侠客剑术高强,而且勇敢。
(6)信陵,信陵君,战国四公子之一,为人礼贤下士,门下食客三千余人。
(7)朱亥、侯嬴都是信陵君的门客。朱本是一屠夫,侯原是魏国都城大梁东门的`门官,两人都受到信陵君的礼遇,都为信陵君所用。炙,烤肉。啖,吃。啖朱亥,让朱亥来吃。
(8)这两句说,几杯酒下肚(古诗文中,三、九常是虚指)就作出了承诺,并且把承诺看得比五岳还重。
(9)素霓,白虹。古人认为,凡要出现不寻常的大事,就会有不寻常的天象出现,如“白虹贯日”。这句意思是,侠客重然诺、轻死生的精神感动了上天。也可以理解为,侠客这一承诺,天下就要发生大事了。这样与下文扣得更紧。
(10)这两句是说的朱亥锤击晋鄙的故事。信陵君是魏国大臣,魏、赵结成联盟共同对付秦国,这就是合纵以抗秦。信陵君是积极主张合纵的。邯郸,赵国国都。秦军围邯郸,赵向魏求救。魏王派晋鄙率军救赵,后因秦王恐吓,又令晋鄙按兵不动。这样,魏赵联盟势必瓦解。信陵君准备亲率家丁与秦军一拚,去向侯嬴辞行(实际是试探侯嬴),侯不语。信陵君行至半路又回来见侯嬴。侯笑着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于是为信陵君设计,串通魏王宠姬,盗得虎符,去到晋鄙军中,假托魏王令代晋鄙领军。晋鄙生疑,朱亥掏出40斤重的铁锥,击毙晋鄙。信陵君遂率魏军进击秦军,解了邯郸的围。
(11)扬雄曾在皇帝藏书的天禄阁任校刊工作。《太玄经》是扬雄写的一部哲学著作。
侠客行篇七
朝代:唐代。
作者:李白。
原文: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侠客行篇八
夕阳西下,落日映红了蓝蓝的天,映红了雪白的云,也映红了碧蓝的大海,整个世界如泡在红墨之中。
在小镇里,有一块偏辟的荒地,荒地上有一间破旧不堪的草屋,里面住着一位侠客——华天龙。
他的眼睛炯炯有神,眼神中带着一阵寒气,他穿着一件又脏又旧、到处都是“补丁”的青布衫,下穿黑色紧口裤,脚穿草鞋,腰上挂着一把旧宝剑。
他出生在一个富贵世家,天天都能过上好日子。可惜好景不长,他十二岁时,一家三口被绑架,华天龙幸亏身手敏捷才逃了出来,到小镇上过日子。
这天晚上,已是仲秋,天气凉爽,大街小巷的行人并没有减少。华天龙因为打听到著名宝剑——“玄天飞剑”在这个小镇,便用自己唯一的宝贝——那把宝剑换了一点钱,去剑栈买“玄天飞剑”。
买到“玄天飞剑”后,兴高采烈,把剑挂在腰间,准备回家。刚跃过门槛,他脚下一软,像踩到了什么东西。华天龙低头一看,原来他踩到了一位大汉的'脚,急忙收回脚,他想:“呀!踩到了大汉的脚,我的赶快道歉!”华天龙连忙抱拳说:“抱歉,抱歉!在下不小心踩到您的脚,愿大侠原谅!”大汉高傲地说:“光道歉还不行,还要赔尝我的‘损失’!”大汉指了指他的鞋:“给我拍掉鞋上的灰!”华天龙很快知道,他这种语气,一定是富家公子。华天龙转过身去,想要离开,走得也很快。“等一等!”说完大汉抽出剑,大喝道:“既然你不给我留情面,我也不会放过你,吃我一剑!”
话音未完,剑尖只离华天龙一寸之遥,华天龙立刻一招“飞龙在天”便化解此剑,再用一招“飞穿天际”,华天龙就在门上刻了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
——小心走江湖!
侠客行篇九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
鉴赏: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
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下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
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
《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赢、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
(张华《壮士篇》)的。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不惭世上英”!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
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杨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
《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了。
侠客行篇十
欲出鸿都门,阴云蔽城阙。
宝剑黯如水,微红湿余血。
白马夜频惊,三更霸陵雪。
【赏析】。
诗的开头,“欲出鸿都门,阴云蔽城阙”,是写侠客出发时的天气。“鸿都门”,在洛阳,点明出行的地点。此时,正是彤云密布,整个城池都被遮蔽在一片阴暗之中。这“阴云”,是自然景色。天昏地暗,前路未卜,为侠客的行侠描述出一个恶劣环境。同时,也隐约地渲染出侠客的义无反顾、知难而进的坚毅性格。这“阴云”,又是侠客心境的写照。世路艰辛,郁悒萦怀;世事不平,义愤填膺。心情自然是苦涩沉甸。这就暗示出侠客行侠的缘由。诗一开始便以阴云般浓厚的艺术气氛,深深地感动着读者。
“宝剑黯如水,微红湿余血”宝剑是侠客的武器,是侠客的伴侣,正可以它衬托侠客的形象。诗的上一句是以比喻言剑的锋利。晚唐诗人沈彬《都门送行》中“一条灞水清如剑”,是以剑喻水,由剑的寒光来写水的清沏。而此诗却以水喻剑,由水的清沏来写剑的寒光。二诗异曲同工,均具神似之妙。相传春秋时,越王允常聘用冶工欧冶子铸造五把名剑,一曰“纯钩”(一作“纯钧”)。其剑“光乎如屈阳之华,沈沈如芙蓉始生于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于塘”(见东汉赵晔《吴越春秋》)。《越绝书》亦云:“太阿剑色,视之如秋水”。后来许多诗人皆以水比剑。诗中侠客所持之剑,竟同“纯钩”、“太阿”一般,寒光如水,锋芒逼人。诗的下一句是从剑身看剑的锋芒。侠客剑上沾染着的“微红”,正是仇敌的“馀血”。以此剑出手刃敌,何等干净利落、痛快淋漓!由此可见宝剑之锐不可挡。诗人正面写剑,却侧面显示了侠客行侠的结果。诗中不提侠客,只言宝剑。实际上,正是通过写宝剑的锋利,展现出仗剑游侠的英姿壮采。
结尾二句:“白马夜频惊,三更霸陵雪”,由侠客胯下的.飞马来交代游侠的行迹。“白马金羁侠少年”(《古乐府》),马亦是侠客的伴侣,可以马来衬托侠客的形象。诗中的白马与黑夜形成了反差,飞奔的白马为漫漫的黑夜带来了一点亮色。而频频的马叫声,又打破了寒夜的寂静,使夜幕下的大地有了活力。诗人从视觉到听觉,描绘出清冷孤寂的环境,渲染出一股旅途萧瑟的气氛,反衬出侠客于天寒地冻之中英勇奋进的雄姿。侠客自洛阳出发,三更时分到达霸陵。霸陵,即汉文帝之陵,在雍州城东(今陕西省长安县东)。诗以描写霸陵的雪夜风光作结,这既照应了开头阴云蔽城的天气,首尾相应,清楚交代出侠客的行踪。
同时,诗中也蕴藏着深刻的寓意。汉文帝为西汉时代“文景之治”的盛世明君。侠客由阴云遮天的洛京到达白雪铺地的霸陵,十分巧妙地暗示出侠客行侠的目的。诗人所寄寓的无限感叹和不尽之意自在言外。可以看出,温庭筠终身坎坷,不为世用,他在对可钦可敬的侠士精神的赞美中,自有一种抱负不得施展的感慨。“温诗风秀工整,俱在七言。此篇独见警绝”(沈德潜《唐诗别裁集》)。的确,这首诗写得风骨遒劲,豪迈警奇,与温诗的禾农艳纤细之作,大相径庭,正显示出诗人丰富的艺术个性和多样化的艺术风格。
侠客行篇十一
《侠客行》的作者是李白,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62卷第26首。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是李白“乐府三十首”之一,收录于《李太白集》中。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作者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古诗名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就是出自《侠客行》这首诗。
【原文】。
侠客行篇十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侠客行篇十三
朝代:唐代。
作者:李白。
原文: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译文】。
赵国的侠客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吴钩宝剑如霜雪一样明亮。
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
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千里关隘,不可留行。
完事以后,拂衣而去,不露一点声,深藏身名。
有时空闲,步过信陵郡,来点酒饮,脱剑横在膝前。
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
三杯下肚,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
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
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
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声名煊赫大梁城。
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
谁能学杨雄那个儒生,终身在书閤上,头发白了,还在书写《太玄经》。
小编赏析: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嬴、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张华《壮士篇》)的。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不惭世上英”!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
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扬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
《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
文档为doc格式。
侠客行篇十四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前人有曰:借他人故事,浇自己块垒。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嬴、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张华《壮士篇》)的。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不惭世上英“!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
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扬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
《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
侠客行篇十五
金庸的小说,读过几部,再过些日子,就完成把他的全集过一遍的愿望了。只能说是过一遍,因为心里有数,自己并没有认认真真投入的读,嘴上说自己不在乎小说剧情,实际是被小说的剧情吸引住了。阅读时总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略过了很多细节的描写,导致的不良结果是:看小说仅仅看到了主人公的一些内心情感或说连主人公的内心情感也没看仔细,更是没读出其他角色的内心世界。
读《侠客行》,获得的最大的启示是: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这是佛法,联系到写作和阅读上来解释:很多牵强附会的注释,往往会损害原作者的本意,反而造成严重障碍。由此想到自己写书评何尝不是犯此错误。要解释原作者的本意,往往会因为自己心中的“相”,也就是各种价值观,各种经历,误会了原作者的本意。而我此番解释“凡有所相,皆是虚妄”,和佛法的本意当然又差异巨大。事实上,无论是影评、书评,都已不再是原作品了,是在原作品的基础上修改的作品。
下面我按照自己所想的二点写书评的方式写《侠客行》的读后感:作者的角度,自己的角度。
作者的角度。
整部小说的导火线是“狗杂种”的身世,从最开始一名小乞丐偶然获得了“玄铁令”,到最后“狗杂种”的身世才与读者讲明白。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是小说被大众接受的基础;制造疑问留下悬念,是作者写小说的重要技巧;小说人物的情感多少会联系作者自身的某些情感。后记中金庸说,本书他所想写的,主要是石清夫妇爱怜儿子的感情。石清夫妇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正派人士,却因为儿子的事情日子过的很不快乐。一是小儿子被杀,大仇未报;二是大儿子太不成器,铸成大错,还死不悔改。石清妻子的悲伤是毫无掩饰的表达出来的,为了儿子已数不清流了多少眼泪;石清的悲痛是藏在心里的,作为男人他承担的东西更多些。
自己的角度。
开始我判断石清这个人,认为之后的故事发展中,他会是一个城府很深的大反派角色。因为他的有一个优雅的妻子,待人无论何时都表现的很得体,让我想起了另一个角色岳不群。可故事到最后,明白原来石清才是作者笔下的主角。与人比武胜了之后懂得给人留下台阶;对方假意待己,却不以假回应而是以诚相待;头脑清醒,沉着冷静;深爱妻子,烦心事多也不忘哄妻子开心;顾全大局,正义凛然,不过度袒护儿子;武学修为甚高,显然是刻苦磨练而成;不受诱惑,懂得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和所爱的。
石清和单恋自己多年梅芳姑最后一段对白很精彩。
“石清,我早知你心中便只闵柔一人,当年我自毁容貌,便是为此。”
石清喃喃的道:“你自毁容貌,却又何苦?”
梅芳姑道:“当年我的容貌,和闵柔到底谁美?”
石清伸手握住了妻子的手掌,踌躇半晌,道:“二十年前,你是武林中出名的美女,内子虽容貌不恶,却不及你。”
梅芳姑微微一笑,哼了一声,又问“当年我的武功和闵柔相比,是谁更强?”
石清道:“你的梅家拳家传的武学,又兼学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武功……你武功兼修丁梅二家之所长,当时内子未得上清观剑学的真谛,自是逊你一筹。”
梅芳姑又问:“然则文学一途,又是谁高?”
石清道:“你会作诗填词,咱夫妇识字也是有限,如何比得上你!”
梅芳姑冷笑道:“想来针线之巧,烹饪之精,我是不及这位闵家妹子了。”
石清仍是摇头,道:“内子一不会补衣,二不会裁衫,连炒鸡蛋也炒不好,如何及得上你千伶百俐的手段?”
梅芳姑厉声道:“那么为什么你一见我面,始终冷冰冰的没半分好颜色,和你那闵师妹在一起,却是有说有笑?为什么……为什么……”说到这里,声音发颤,甚是激动,脸上却仍是木然,肌肉都不稍动。
石清缓缓道:“梅姑娘,我不知道,你样样比我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
最后石清所说的: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不知道;他说的:自惭形秽,配不上你,却并非完全真心话,只是他也说不清楚罢了。这两个人的谈话看着像是一方在质问一方,被质问的一方处于下风,实际上梅芳姑为鱼肉,石清为刀俎,因为石清完全没将她放在心上,而梅芳姑从来没把他从心上放下来。
结局是梅芳姑,听完石清的“我配不上你”之后,跑进屋内自杀了。远离世俗,在山上生活的这几十年,她是不幸的,是矛盾的。她将石清的儿子抢走,假装是自己已经杀了他的儿子,实际自己将石清儿子取名为“狗杂种”。她不可能真的杀了“狗杂种”,因为她还抱有一丝希望,如果真的杀了他的儿子就再也不可能挽回了,如果他哪天发现我待他如此真心,可能会待我好些呢?终于在看到石清同自己说话的语气,分辨出石清对待自己的完全无动于衷的态度时,她那二十年来活下去的一丝希望破灭,她是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了。
梅芳姑从小只教“狗杂种”一个道理:不求他人,因为那没用!
侠客行篇十六
原文: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
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
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
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有人认为这首《侠客行》仅仅是写朱亥、侯嬴,是不对的。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侯两人不符。朱并不会剑术,而是力气大、勇敢。侯主要是智谋取胜。一句“闲过信陵饮”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明君”联系起来罢了,因朱、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靖一”的政治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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