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我们成长的见证,记录了我们经历过的各种挑战和成就。写总结不是简单地罗列事实,而是要思考和提炼。如果你正在写总结,以下范文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作要点。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一
那夜,繁星点点,弟弟那稚气的童声,好似捞满了那夜繁星,“姐姐,我把星星摘给你,好不好?”
那个冬天,我至今难以忘记,那次我期末成绩不理想,心情不好。世界都是灰色调的。妈妈的唠叨,爸爸的责备,在我耳边不停地徘徊。我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弟弟见我心情不好,便笑嘻嘻地跑过来说:“姐姐,不哭,我把星星摘给你,好不好?”我破涕为笑:“小傻瓜,你怎么摘呀?”“你等下!”弟弟认真地点了点头,跑进了房间。
窗外的太阳渐渐滑落,我好似冰天雪地里的小草,很快失去了阳光的关怀。但世界没有放弃我,在那个傍晚,夕阳的余晖透过窗台再次给我带来了光。
弟弟在我的房间很久没有出来,我有些生气,“小东西,你是不是又干坏事啦?”“没有,没有。”他兴冲冲地跑了出来。两只小肉手上捧着一个星形的透明盒子,里面竟装满了纸星星!他把盒子高高举起,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越发闪亮。看着他一下午的成果,泪水浸湿了眼眶。“姐姐,你看,我把星星摘给你了。”他调皮的吐了吐舌头,我把他抱了起来:“你耍赖皮。”“那等我长大了,我去天上摘星星好不好?”他一脸认真,把星星盒抱在怀里,“星星你可摘不到哦,它可大了。”“那……那我就去天上看一看。”看他小脸通红,我便不再逗他了。“好,姐姐等你。”
冬夜的星空虽不及夏夜的璀璨,但依稀可见银河的轮廓。那夜,繁星点点,但我手中已有一颗最亮的小星星。我知道星星其实并不是最美,也并不属于我,但它给无数女孩带来了无限的梦幻与遐想,这就够了。
谢谢你的到来,让我的世界多了一颗明亮的星,从那天起,纸星星,成了我的最爱!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二
所谓书其实更多的时候就是一种与另一个人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的交流工具。所以,我跟其他许多书迷一样喜欢它,迷恋它,常常用它与未曾谋面的人进行交谈,也常常用它穿越时空与古人进行交流。就这样它伴随我走过春夏秋冬,陪伴我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
一年前,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遇到了《笑猫日记》。我对它一见倾心,一下子买了好几本。从此它们成了我的心肝宝贝,只要能制止它们与我分离,让我上刀山,下火海都没问题。
《笑猫日记》这一套丛书是深受广大孩子喜爱的杨红樱阿姨写的,我虽然没见到她本人,但从她的书里,我还是能体会到她不老的童心。我更喜欢她风趣的语言和亮丽的笔风。
我最喜欢看的是其中一本《想变成人的猴子》,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只被逼耍杂技的猴子,它有一双闪亮的大眼睛,一身油亮的皮毛,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它调皮的尾巴,长长的、细细的,非常惹人喜爱。
故事的情节扑朔迷离,常常使我牵肠挂肚。那只猴子救出来了吗?它现在咋样了?一切一切的疑问,常常在我的脑海里萦绕。啊!为什么这本书这么好看,一遍,两遍,三遍……我百看不厌,一有空,我就拿出来看一看,瞧一瞧。连家人们也想不通我为什么对它情有独钟。
这本书可以让你体会到看书的一切乐趣,当你一页、两页往下读的时候,你就会感到快乐、愉悦,每读一次你就是享受一次精神大餐。
我爱看《笑猫日记》丛书,更爱把里面的精华吸取干净,因为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它。既丰富了我的知识,又洗礼了我的灵魂。《笑猫日记》,我的最爱。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三
遥想当年,那段雨中际遇,至今记忆犹新。那日,天空依然灰蒙蒙的,我带着生病的女儿在路上等班车去医院看病,天空没商量的忽然间下起了雨。
在我们这个偏远的乡下,哪有城里的条件好,等车的路上也没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淋淋沥沥的雨很快打湿了我们全身。我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女儿身上,忽然,耳边想起了清脆一声,“给孩子遮住雨吧,别让幼小的孩子感冒了。”
我猛一抬头,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出现在我面前,四目相对的刹那,你满是惊奇,喜悦的表情,兴奋的对我说,“原来是你呀,你还是和当年一样,一点没变。”我左思右想怎么也没有认出你。此时,你却抿嘴笑了,在雨中轻轻的转了一圈,然后,幽默,风趣的说,“怎么,我是不是现在变苗条了,变漂亮了,都认不出来了。”
我猛一拍自己的脑袋,欣喜瞬间溢满了心间,满脸笑开了花。曾经的画面历历在目,那个学生时代班上公认的胖妹,那个绰号叫胖妹的女孩子此刻却是如此的瘦弱。毕业后,大家都各奔东西,只听说她全家搬迁去了大城市,这些年一直没联系。
雨,越来越大,容不得我们在亲切的唠叨,容不得我们在雨中回忆曾经的美好。你把伞给我,说了一句,”孩子的病重要,等你回来记得来找我哦.“我使劲的点点头,眼泪泛滥的看着你消失在大雨中......
很多个星期以后,我抱着病愈的女儿,带着那把伞,凭着当年的记忆找到了你家。你母亲告诉了我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你已是肝癌晚期。你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那日,我才深深体会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我抱着女儿在你坟前痛哭失声,如果你不把伞给了我,如果你不是因为淋了那一场大雨而加重了病情。也许,你一定会等到我来找你的,一定不会这么快就走了,一定会多活几年的。
我是多么自责,内疚,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我知道那时你身患重病......
然而,任我怎么悲痛欲绝,你再也听不见了......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四
我曾有段时间迷恋可比克薯片,也有时候特想含着香甜滑口的巧克力,可令我最回味无穷的还是我们鹰潭的特产dd鸽鸽豆角干。
当我手拿着一包真空包装鸽鸽豆角干时,那长长的、有韧性的豆角干,在秘制的酱紧紧相拥在一起,显得团结而不死板。包装的正面左上角写着“鸽鸽”两个字,下面用行书写着小字“豆角干”,“豆角干”下方标明了它的口味dd麻辣味。仔细一看,我又发现右下角写着几个小小的字:“做良心食品,不挣黑心钱”!包装的反面还有配料:小麦粉,脱脂大豆粉,食用植物油……我才知道其实鸽鸽豆角干里有这么多的精华。当然最需关注的是它的生产日期,只见一排印刷字“生产日期:20xx年2月6日”赫然地躺在“保质期6个月”的旁边。
我早已“口水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了,于是迫不及待地扯出一根来,细细品尝。一股浓浓的辣香味在嘴中荡漾,然后溢向心田,让人感到越嚼越有劲,真是回味无穷啊。不知不觉,一袋豆角干三下五除二就干完了。我还舍不得丢掉,将豆角干的袋内舔了舔,好像要借此留住满嘴的油香味。
每次吃到这美味的“豆角干”,我都会为我们家乡能做出这样美味又健康的特产而感到骄傲,当然也希望外地的朋友,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品尝一下这舌尖上的美味!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五
我的名字是她给我取的,取义于美好温暖、才华横溢的意思。她是希望我成为才貌双全的孩子,可是我最终让她很失望。
据说我出生之前,她一直期盼我会是明目善齿的好姑娘,可是很抱歉,从出生那刻起,我就让她很失望。听外婆·说她看到我的第一句话是真丑,那个时候她还躺在床上,所以可想她对我是有多不满意。我出身的时候,特别的不乖,整宿整宿的哭,她抱着我整宿整宿的哄。
据说我小时候,她是满心盼望我能才惊四座,可是很遗憾,我最后一无是处。那时候,她忙,我便养在舅舅家,从小和她特别的生分。可是她仍一心想要我成为很好的样子,舅舅信仰天性,常常为我的教育问题和她争执,所有人都怨她管我太严。可是最后天生愚笨的我,并没有做到她所说的人不可貌相。
接回家后,我生性散漫,无欲无求,每天用一本小说便可以打发,她常常逼我做一些我不爱做的事。我成绩不算太好,但在班里已经是佼佼者了,她过问的特别多,常常为这件事责怪我。我不爱和她吵,但那时也是不听话,表面上乖得很,背地里连作业也懒得写,她常常抽查我作业,我偶尔会撒谎瞒过去,但大部分时候会承认,于是会被骂会被责罚。那个时候,她大概对我是彻底的死心了,能怎么样,终究我不争气。
高中的时候,她彻底不再想把我变成才貌双全的好孩子,只是偶尔会念叨一两句。高三那年中秋节不放假,她跑学校来看我,她看到我的时候,就劈头地说我没品位,不会穿衣。我不和她争,也不多说什么,就送她走。我知道我始终没有长成她心目中那样像阳光一样聪慧的女孩子,我一直都不是如她所愿的成长,她对我一直不满意。
高考的时候,我不能接受自己最后的失败,毕竟我十八年的生活来最大的梦想是山大,最大失败是高考,虽然结果是我自找的,但还是会难过。我以为她会劈头盖脑的一顿骂,可是她很平静,劝导我时说意料之中的结果。她说我一直的懒散,她说我一直的不勤奋,后来却用了那样一句话结尾。她说:“我是希望你优秀,可是我更想你平安健康。以前你一直安全的长大,所以希望你能做到很好,毕竟你做得越好,以后离开我也会过得更好。”
这个世界对我最不满意的人就是她,而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也是她。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六
说我最喜爱的人呀!真是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有老师。有弟弟妹妹。有同学。有爷爷奶奶。有外公……但是,我最最喜爱的人只有一个――那年过古稀的外婆。
外婆今年八十几岁了。但她脸上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下边长着一个高高的鼻子,鼻子下面长着一张不大不小的嘴。
妈妈说我小时候,每次外婆来我家里,我总问妈妈:“外婆脸上怎么有皱纹?是不是妈妈小时候常常惹外婆生气了?”但妈妈每次都说:“玩你的去吧!长大后你自然就会知道的!”
我还听妈妈说过我4岁跟外婆的那段时间的事呢!
跟外婆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可是个野丫头,总爱玩得一身泥。当我每次弄得一身泥时,回家我就会说:“外婆,我今天和小伙伴玩,一不小心掉到泥水里了!”外婆听了十分心疼,但没办法就马上烧水给我洗澡。正因如此,外婆稀里糊涂地被我骗了好几次呢!当然,聪明的我不会每次都说掉到泥水里,有时说掉到泥沙里,有时说掉到泥沟里,有时说……可是每次外婆都不追究原因,却一边心疼,一边帮我梳洗。
如今,外婆老了,我更应该尊重她老人家了!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七
我爱万物复苏的春天,我爱活力四射的夏天,我更爱为大地铺上银装的冬天,但我最爱的,莫过于那硕果累累的秋天了。
远山落叶图。
一到秋天,眼前的一切都变了样,远处的高山感受到了秋天的气息,立马给自己换了装,好似穿上金甲一般。一阵微风拂过,树上的叶子像一只只小精灵,偷偷从家里溜出来,任性地在空中跳着美丽又迷人的舞蹈。我爱秋天,爱它景色的美丽!
农家丰收图。
“稻花香里说丰年”,不错的,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农民伯伯劳动的辛苦在这一瞬间,全都被丰收的喜悦取代了。田野里,黄澄澄的玉米熟了,每一个玉米棒子那浑圆的身体上顶着一撮小胡子,像极了电影里的卓别林,非常滑稽可爱,惹得高粱姐姐笑弯了腰。白白胖胖的花生小子也赶来凑热闹。果园里,苹果树、梨树、柿子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结满了硕大的果实,像一个个小灯笼挂在树上,红的像火,绿的像萍,黄的像金。各地的游客,这时也聚集到果园里,品着香甜可口的果子,欣赏着美丽的风景,他们陶醉了!我爱秋天,爱它丰收的喜悦!
花圃香风图。
花圃里,一阵阵微风拂面而来,温柔而凉爽,风里带来些淡淡的幽香。顺着香味走进花圃,瞧,是那些菊花!它们频频微笑点头,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好像彩虹一般迎接四面八方的客人。我爱秋天,爱它淡雅的幽香!
秋天就像一幅水墨画,画里包含着远处大山落叶时的美丽,包含着农民伯伯在秋天时丰收的喜悦,包含着花儿被微风吹拂时淡雅的幽香。啊!秋天是一个美丽迷人的季节,是一个拥有丰收的季节,是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季节。我爱秋天!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八
又是一个秋天,我得好好珍惜,因为我又可以吃到柿子了。哈哈,我不禁偷笑起来,赶快催促家人一起到乡下去。
来到了奶奶家,树上满是柿子,我开心得赶紧跑到树下。树上有软{子,可是很难摘,就像传说中的人参果,落地就化,只能看着他们红到透亮,“啪”的一声,在秋风的逗弄下,化入土地。以我以往的经验,我摘了很多硬柿子。回家后把他们一字排开,摆满了阳台,时不时地掂掂这个,掐掐那个,看看哪个到了该吃的时候。一个小小的红囊袋,孕育着什么样的甜蜜呢?我无意用鸭梨、冰糖来催促它们快些成熟。这种闲散的、漫不经心的成熟过程,总会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惊喜。
最欣喜的自然是期待已久的吃柿子了。吃柿子也很有讲究,一定要在吃饭之后才能吃得--仿佛它天生不是用来充饥,而是用来品尝回味的。拿一把小勺,搬把小椅子坐到阳台上,专心地吸着吃着。柿子口感很好,甜甜地滋润着你的口,柿舌头更是让你不忍心把它咽下去。不过,我喜欢的还是它那种富有北方韵味的香甜:甜,不是水甜,也不是酸甜,而是那种甘甜。水分很多,但又不像其他水果把水流得哪儿都是,它的汁水黏黏的、滑滑的、甜甜的。
吃柿子,真是一种独特的享受啊!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九
家乡的雾,没有峨眉山的雾那样壮观,那样美丽;没有黄山的雾那样浓重,那样变幻莫测。然而,我却最爱的还是家乡的雾。
我的家乡位于淮北平原,那里空气清新,那里的雾也有它的独特的魅力。
家乡的雾——白。白得美丽,白得让人感到十分清新和凉爽。白得像雪吗?不,它没有。它比雪白得要好看多了。可不是,浓雾沉睡在水乡和田野之间,吸取了田间草木的灵气,不是打扮得更加秀美了吗?这样的白雾,只配乡村才能拥有。任何素描的高手,恐怕也很难调得出来这样白而又美丽的雾吧!家乡的雾,白得自然,白得雪亮,白得清新。我真想抓一把在手中抚摸它,甚至拥它入怀,把它描在画上,不时地欣赏它。
家乡的雾——浓。浓得深邃,深得清纯,丝毫没有城市中的雾那样内含油腻味。但它却很可爱,在有雾的天气,虽然人们很难在隔着几步地方看清对方,但是,一丝丝的雾气,飘上了我的额头和我美美的亲吻,我无法躲开它的亲吻。带有轻柔的雾,望望四周,雾浓得很,连树和花草也无法辨清,我却飘飘欲仙,与雾融为了一体。浓雾变化着,一会儿化作了凉风,一会儿变成晶莹剔透的小水球,沾在我的头发上,沾在的眉毛上。我轻轻地闭上眼睛,怕惊吓了它们,任其发展变化,丝丝的清凉使我感到心旷神怡,如入仙境。
家乡的雾呀!你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亲切,那么的友好。
家乡的雾呀!你是那么的让人心旷神怡,那么的让人留连忘返。
家乡的雾呀!你是那么的清新,那么的清纯,那么的无私。
家乡的雾呀!你明白吗?我是多么多么的爱你!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十
倾听那行云流水般的声音,使我不禁迷上了它。它便是具有千年文化历史的乐器——古筝。
它不像唢呐、中阮,也不像马头琴……是我们现代人不会太了解的一些民族乐器。相对而言,古筝就较为大众一些。可是,你有真正的去了解过古筝吗?它的文化背景,它的制作特点……这些你都知道吗?下面,就请随我一起去细细品味,静静聆听古筝悠扬的韵味。
古筝是中国非常古老的汉民族弦乐,属于弹拨乐器一类。在中国传统乐器中,古筝的音色优美,音域宽广,演奏技巧丰富,具有相当的表现力,深受广大人民的喜爱。由面板、岳山、琴弦等组成。筝的形制为长方形木质音箱,一弦一音,按五声音阶排列;最早以25弦筝为最多,唐宋时有弦十三根,后增至十六根、十八弦、二十一弦等,最常用的规格为二十一弦。第一架古筝源于战国时代,就在当时的秦国一带广泛流传,当年人们还称它为秦筝、汉筝。算起来,它也有2500年以上的历史了。
我爱古筝,我爱弹奏古筝。我爱古筝带给我的喜悦,我爱古筝带给我的享受,我爱古筝让我有了继续拼搏的勇气……回想起三个月前的那个艺术节。我报名参加了器乐组,选择的是一首难度较大的改编后的乐曲。一开始练习时还有些新鲜感,也不觉着累,到后来,手指发麻,巨痛无比,虽说手指拨弄出的仍是优美的旋律但心中的喜悦轻松感已全无,想起那首振奋人心的《战台风》,码头工人们面对台风顽强搏斗。连整日辛勤的工人们都有勇于克服困难的勇气精神而我竟面对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时都想着放弃,真是自愧不如啊!咬咬牙,再坚持一下!终于,比赛那天我从容应战,结果是二等奖,还不错,高兴了好几天呢!因为付出了努力,付出了时间,付出了血汗的代价,才会体会到《丰收锣鼓》的感觉,真是付出了辛苦才丰收了果实。
在古筝的道路上我越走越远,也学习了海量的名家名曲,但最令我为之动容的非《渔舟唱晚》莫属了。它是一首颇具古典风格的山东筝曲。乐曲描绘了夕阳映照万顷碧波,渔民悠然自得,渔船随波渐远的优美景象。这首乐曲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在中国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一首筝独奏曲。每一次演奏这首曲子时我都会特别特别的激动,这首曲子陪伴了我三年,每当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时,只要静下心来,全心投入演奏一次,所有所有的不如意就全抛在脑后了,留下的只有对未来的憧憬。
回想起我为什么会去学习古筝,听妈妈讲是偶然听表姐弹时,吵着闹着也要去学,大概就是这样开启了我的古筝生涯吧。
用生命去感受它,和它一同呼吸,我生命的另一部分,原来就是古筝啊!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十一
让妈妈快乐的事是打麻将,让爸爸快乐的事是喝老酒,而让我快乐的事确实吃红烧肉。
今天,奶奶给我做了我的最爱——红烧肉。我看见了红烧肉,心里痒痒,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迫不及待地用收抓起一块往嘴里送,啊!真是太好吃啦,还未等第一块进肚,我又抓起一块,一连吃了五六块。吃饱后,我又担心剩下的会被别人吃了,就捧着碗寸步不离地继续吃,妈妈怕我吃坏肚子,就把红烧肉放进了冰箱里。
到了晚上,我悄悄地起床,打开冰箱门,拿出红烧肉,又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忽然,妈妈出现在我面前,她指着我油腻腻的`嘴巴,生气地问我为什么要偷吃红烧肉。我就唱到:“没肉吃,真难受,一吃肉,爽得透。”唱着唱着,又吃了一块红烧肉。
这就是我吃红烧肉的乐趣。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十二
“拿着!生日礼物!”生日前的一个晚上,爸爸把一大一小两个乐高递给了我,大的是国会大厦,小的包装上没有图片。我不知道是什么,心里充满了好奇,恨不得马上拆开包装,把它的样子拼出来。
我问爸爸:“是否可以晚上就开拼?”
爸爸说:“看在你生日的份上,破次例吧!”
我听了,心花怒放,拆开包装就开工,拼出来发现竟然是一艘迷你的宇宙飞船。不过不是很漂亮,不是我喜欢的样子。我一直琢磨着要怎么让它变得更漂亮。
一天,突然来了灵感,我把它改装了一下,样子比以前漂亮了十倍。我非常爱惜它,把它保管得特别好。脏了就洗,坏了就修,从没见它缺过一条胳膊,少过一条腿。
不知什么原因,弟弟突然想玩那艘宇宙飞船,我太清楚他的习惯了,坚决不同意。我不给,他就哭。哭这个法宝太好使了,我只好给他。当时我有一节课,便叮嘱妈妈务必要看好弟弟,别把乐高玩坏了。上课回家后,我飞快地跑过去检查乐高,却发现只剩下一堆零件,胳膊腿全断了,头也不见了。我暴跳如雷,将弟弟揍了一顿。然后忍住怒火,把零件全部找出来重新拼好,并发誓永远不让弟弟碰我的乐高了。
我在别的地方都不小气,唯独把乐高看得很紧,因为我太爱它了!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十三
雨滴嗒滴嗒地落在地面上,房顶上。雨在天地间织成一张网,网迷蒙而不真实,真实的却是那雨,如歌般在唱,如诗般细腻。
春雨淅沥淅沥,轻盈而晶莹,像烟一样柔弱,像雾一样和蔼。“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是春雨使泛着圣洁的光芒的大地从沉睡中醒来了,一切都活泼起来。春雨是生命的交响曲!春雨弹奏着柳枝作弦的琵琶,跳跃着,欢笑着。“沾衣欲湿杏花雨”春雨飞舞着,向人们诉说春天的美好。春雨是田野的微笑,伴着春雨的足音,花草荡漾出陶醉的笑意。春雨将温柔的胸脯轻轻贴近泥土,在泥土中消融。春雨是春天的使者!我最爱这样的春雨。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被秋雨摘下的黄叶,飘然洒向大地。原本是那么丰腴的绿叶是如何变成面容憔悴的黄叶的?还不是因为那多愁善感的秋雨。使人不由的想起“身世浮沉雨打萍”之类的诗句来。但我明明听到叶子欣慰的笑声,它似乎说,它应当感谢秋雨,是秋雨让落叶归根,让它和秋雨一同化去。原来,秋雨的爱着眼于未来。我依然最爱这样的秋雨。
无论是春雨还是秋雨,都以它独特的韵味洗涤着万物。它悄无声息的,浸润了古今中外文人墨客多情的心。
“两三点雨山前”勾勒了雨的零落稀疏;“天街小雨润如酥”描绘了雨的温柔润泽;清明时节雨纷纷“描写了雨的绵密繁多;”白雨跳珠乱入船“表现了雨的欢快活泼。在众多文人墨客的笔下,雨抒发了他们自己的感受,是他们的内心情感得到了升华。雨就成了烘托气氛,抒发感情的得力助手。我仍旧最爱这样的雨。
雨,我的最爱。无论是她的温柔润泽,还是它着眼于未来的爱,还是奉献于文学艺术的心,都永远是我的最爱!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十四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滑冰吧,就是奥运会中的那个滑冰。他们都是在冰上滑的,可我们却滑不了,因为这里没有滑冰场,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体验到滑冰的快乐,那就是滑旱冰。旱冰顾名思义就是在地上滑冰,感觉肯定不逊于刀冰,刀冰里可以做的动作,旱冰也可以做,好玩极了。
我开始学习滑旱冰是在四年级,一开始是一只六十块钱的旱冰鞋速度不快,适合新手,我是在家练的,可以说是无师自通。在家里练,我劝你们不要学我,因为我学的时碰倒了一杯茶,一台电风扇,还摔碎了两个玻璃杯,结果被爸妈狠狠的骂了一顿,至今那段声音还在我耳边回响。从那以后我就小心翼翼的滑,生怕碰坏什么东西。
终于,我开始穿着旱冰鞋接触外面的广阔世界。穿上旱冰接触可跟平时大不一样,原来世界是那宽阔,这么大,路是这么的平,到处都可以滑,到处又都会摔。整个世界都隐藏着危机,又有快乐存在。我开始练了,当然是有我爸爸陪的,万一摔了该怎么办。这里可真好滑,比家里好多了,再也不怕碰到什么东西了,可以尽情的在大世界中翱翔。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十五
在小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同桌,名叫小辉,光听名字就会觉得他是一个辉煌的人。小辉长的一表人才,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颗明亮的钻石,会发光似的。也是因为这一双亮丽的双眸,非常受到班里人的欢迎,还有他的个子不高不矮,在班上算的是一个小帅哥!
有一次,在上课,他迟到了,又没带书,我把书放在中间一起看。看着看着书就被他拿到他自己的桌上。他有许多次这样,我觉得他非常讨人厌;上课不带书,来学校做什么,枉为学生。我本以为他长的不错,应该会读书,我看错了,真令人失望。
下课了,铃声像雷声那般响亮的传来,小辉如闪电般的走了,一瞬间无踪无影,只剩下我一个人打扫教室,真是气死人啊!我对他的讨厌感又加深了。它的品质糟糕透了,他根本没有集体感,这人真没有素质,他举动真令我失望。他真是个讨厌鬼。
明天,老师批评他,他还能说会道~不停的狡辩,在这时,我对他彻彻底底的失望。
铃铃。
上体育课了。来到操场,老师叫我们踢足球,我和小辉分在同一组。这时,我组的小光暴力地踢了一球,这球像一支离弓的箭射向场外的一位女生。同时,小辉像一头猛虎,奔了过去,胸膛一挡,把球截了下来,真是太酷了!哇!英雄救美,全场掌声一片。这时的我对小辉产生了敬意,我敬佩他那勇气可嘉和舍己为人的精神,我对他有了一点喜爱。
过了一会,小光去抢小乐的球,左一拐,转一圈,再后传,再踢后球,这个动作美极了。不料要转身的时候被一块石头拐摔了,摔得手脚都在流血。小辉立刻冲过去,迅速背起小光,一边跑一边喊:让一让。如一匹骏马在绿油油的草原上奔跑。我看他背着小光,汗如雨下,把他的球衣弄的刚从水中拿上来一样,他那手臂青筋暴起,非常吃力的`把小光背到医务室,脸色苍白,我问他没事吧?他说:;没事啊!这时我对他有了深深的敬意,敬佩他那不惜自己,为他人奉献自己的高尚品质。我对他是又敬佩又喜爱,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后来,小辉转学了,我非常的想念他。他是我最敬爱的人。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十六
民风民俗像庄稼和树木一样,是由一方水土养育出来的,无论中国哪个节日,都依附着古老而又美丽的传说,使每个普通的节日都蕴含这丰富的历史,使人们都过的有声有色,春节也不例外。下面由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家乡——临泽的春节吧!
农历的正月初一叫做春节,无论在中国的哪里,它都是历史最悠久,最古老,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春节也称为元旦,在古人认为,这一天是一年的第一天。
作为中国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当然少不了一些民风民俗了。
扫房,这项工作无论是家业大还是小,无论是家境富贵还是贫穷,都要将房子扫一扫,以显示出一派万象更新的感觉。
“腊七腊八,冻死寒鸦。”这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每年的今天,人们都要做腊八粥,做腊八蒜。虽然这一天很冷,但人们的心却是暖暖的。
当到了腊月二十三,便有了过年的气氛。这天晚上是要祭灶的。所谓祭灶,便是在灶台上摆一些干粮,摆一只熟鸡,灶台上摆着灶王爷的画像,再为造神上三柱香。这是为了让神仙保佑自己家里丰衣足食,年年有余。
大年初一,人们都穿起新衣,放起了鞭炮,我们临泽不是男人拜年,女人待客,而是一起去为了得到压岁钱也不必叩头如捣蒜,只要给长辈送亲去祝福,压岁钱便到手了。
正月十五便不知不觉的来到了。晚上,大街上的人摩肩接踵,热闹非凡。今年的元宵节真是美丽,灯五颜六色,形状各异,让人如醉如痴。突然,天空中出现了一多美丽的菊花,接着,各式各样的美丽烟花出现在深蓝的天空中,给宁静的天空中添了一丝热闹。
正月十六,年味就渐渐淡了下来也就是春节的“闭幕式”,人们恢复了往常的平静,大人们去上班,小孩们又去上学了。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十七
我爱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我爱那“为有暗香来”的梅花,我爱那“春风吹又生”的青草……但我最喜爱的还是那散发着清幽淡雅芬芳的丁香。
我爱那丁香鲜艳的色彩。檐前积雪般的白丁香中带着那一丝墨绿的花柄,小巧而精致;火红的红丁香,如鲜血般红润的丁香,成簇成簇地开放,让人应接不暇;那紫丁香却显得十分孤独,在角落里独自散发着迷人的甜香。在远处看,白的潇洒,红的活波,紫的朦胧,令人陶醉在这片花海之中。
我爱那丁香顽强的生命力。在大街小巷,尘土纷嚣的街道旁,何处不见那星星般繁多,茂盛的丁香绽放于街头?真可谓“五月丁香开满城,芬芳流荡紫云藤。”不但使人眼前一亮,还叫人心情舒畅!
书我的最爱作文400字篇十八
说到世界美食,薯片、巧克力、棒棒糖的影子立刻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死亡的棒棒糖总是让我流连忘返。
一提到死亡的棒棒糖,第一反应就是咽下去。死神的棒棒糖是红色的,形状像一个大球,吃起来很辣。只要用一根棒棒糖,就可以像死神vs霍颖的旋涡药丸,可以喷出杀伤力极大的火焰。
爷爷在网上给我买了一包死神棒棒糖,我带着。在写作业的时候,我心想:这是什么味道?死亡?很辣吗?我忍不住吃了一个。太热了!我差点喊出来。同桌找我要了一个,我提醒他:不要喊,一口吃掉,不要吐出来。好的。保证同桌。我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个大火球,吃进嘴里。他的脸色突然变了。我笑着说:你不能吐出来!我看着他滑稽的样子,又哭又笑了一会。
我要报复张玉田。当他把作业交给老师时,他把一根死亡棒棒糖放进了他的水杯里。回来后拿起水杯喝口水。啊!他张大了嘴,&其他;这水怎么这么烫!我和同桌都笑了,我心想:让你去告老师。张玉田看着他的杯子说:会不会是幻觉?他摇了摇杯子,又喝了一口:啊,还是辣!他在杯子里找到一颗糖,拿出来问我们:你放在那里了吗?我们都大声笑了起来:你敢吃那块糖吗?有什么不敢的!他把糖放进嘴里。啊,有点辣。在哪里买的?在网上。我说。老师看着我们笑着大步向前走,眼睛盯着我手里的糖。啊,我的死神棒棒糖!我叹了口气。
老师看了一眼糖的包装纸:死亡棒棒糖,现在零食名字这么好,不知道味道怎么样。说完,老师拿起她刚收到的棒棒糖放进嘴里,却看到她的脸很快就红了。我心想:活该,可惜我的棒棒糖!
死亡棒棒糖,你是我的最爱。虽然这次你的老师把你带走了,但我一定会把你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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