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700字初一篇一
老爸刚答应,我就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本高尔基写的《童年》,笑嘻嘻的对老爸说:“走,咱们读书去!”于是我们父子俩坐在写字台前,一字一句的读了起来。
我和老爸读书时,可以互相谈一谈体会、感想,效率比平时高多了。而且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了解。
通过读这本书,我了解到而高尔基的童年却在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气息的家庭中度过。他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蛮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在祖父家,他看到了贪婪、残忍、愚昧无知;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这位祖母认为一切生物--人、物、鸟、花、草,都是美好的,温顺的服从她的上帝;上帝对人间的一切都是同样的慈善,同样的亲切。这个角色使得主人公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我将这些感想与体会写成了一篇读后感,在作文网中的pk赛中发表并获得了二等奖。
这次的亲子共读还使我作文水平大增,平常在网上投稿,没有被退过一次稿,不仅,还差一篇即可编成一本作文集,而且在许多征文活动中,。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增强阅读理解能力,真是一举多得。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还真是这么个事。但是,一个人的思想并不代表所有人的思想,需要有人与你交流自己的收获、思想,与自己的结合,才会得出一个完美的答案。你自己的感想并不代表所有人的感想,更需要有人与你一起,共同思考,共同进步!
几次亲子共读结束后,我半开玩笑道:“老爸,怎么样,这几次亲子共读收获很大吧?你不是一开始不配合吗,现在怎么样,服了吧?以后你可得多听我的。”老爸说:“那必须的,谁让你是咱家的大才子呢?哈哈。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700字初一篇二
告别了5年的小学学习生活,踏出小学校门,迈进了人生另一个起点——中学,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字眼啊。我怀着对中学生活的憧憬和好奇,还有对自己的未来进入了中学。迈好中学生活的第一步是十分重要的。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即将开始的中学生活对我来说充满了一个“新”字。新的学习环境,新的老师,新的同学,开始学习新的知识,追求新的目标。
是啊,中学老师的教学方法和小学比起来真是截然不同。小学时,每个知识点老师会讲好几遍,直到我们理解为止。而中学老师只讲一遍就过了,必须做笔记,回家后还要复习一天上课时的知识点。而且随着年级的升高,科目也增多了,学习难度更大了。我呢也必须好好安排时间,见缝插针地学习。把握好自己的时间。
当然必不可少的是每周对自己一周的表现做一下总结,如果得到了老师的表扬,那再好不过了。但受了批评那就要从而改正错误,这样才能不断的进步。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努力做好。
我们对待学习的态度也必须更加积极,从现在就要培养良好的习惯。上课认真听讲,做笔记,积极举手发表自己的意见。做作业也要不马虎,不拖拉。上新课前,也要先预习,这样老师讲课时就可以发言回答问题。有时也要适当休息,自我调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轻轻松松,也不耽误学习。
但是光在学习上做好,那还是不够的。我们应该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且为班级建设添砖加瓦,献出自己的爱心。比如:为班级黑板报出谋划策,组织好小队活动。这样才能让我们班级在年级中作领头羊。拿出自己的真本事和别人拼一拼。要想这样就得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因为整个集体就是一个大家庭,缺少了任何一个人也不行。如果有谁落后,就要帮助别人,让他赶上我们,这样这个集体才能无坚不摧。而且大家也会有了竞争对手,这样也能让学习更上一层楼。
老师常常说,要想进好的高中就要从预备班开始抓起,不然会痛失良机。老师的这句话,我一直铭记在心。因为我知道未来的命运是看自己如何把握,并不会有奇迹出现,就算有也是自己创造的。所以迈好中学生活的第一步是以前学习生活的一个句点,但也将是另一个新的起点。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们大家要抓紧现在的每分每秒朝着新的奋斗目标,新的未来一起冲刺。
我的同学小学作文700字初一篇三
学过莫泊桑的《福楼拜家的星期天》。心里很是羡慕这位法国作家。每到星期天下午,可以吃一碟儿小菜,再配上一壶好茶,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妹妹地谈论文学,多么悠哉呀!我家的星期天,虽然没有福楼拜家的如此令人向往,但也不乏乐趣。
每到星期天,我便要睡个懒觉。一星期来的作业、学习,惹得我够心烦得的,趁着这美好时光,睡个懒觉是理所当然的。我经常赖到十点钟还不起床。恨不得把一星期来没睡够的时间全都补回来,可最终受不了肚子的反抗而被迫起床。对于我来说,星期天是在十点多才开始的。
往往,第一到我家的是红胡。她是我小学以来的同学。她的到来总使我倍感亲切。我与她其实没有共同语言。我喜欢火,她喜欢水;我喜欢猫,她喜欢老鼠;我喜欢沉默,她喜欢唠叨。往往她一来,便要开始和我唠叨。关于生活,关于学习,关于家庭总之,她所知道的,都要一咕脑儿地和我唠叨。我总是静静地听着。在她的描述中,我看见了一个不同于我的世界。不知道为什么,她也很喜欢和我唠叨。可能是很寂寞,需要一个倾听者吧!与其说世上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会友好相处,倒不如说心里都闷得慌。
接着,傅娟也来了。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生。虽然她的话也很多,但不是唠叨。我爱听她说话,往往几句话,就足以使我的脸笑得变形。
傅娟有一张月饼似的大圆脸。乳白色的脸上忽闪着一双敏锐的小眼睛。仿佛要穿透每一个人的心灵。她的头发也格外有趣,像一堆杂乱无章的茅草胡乱盖在头上。她总给人轻松自由的感觉,
有时,晓晓和小丹也会来。她们总是一起来的,总觉得是在对比。晓晓不小,像武松一样强壮有力,我相信,若真有一只老虎,她定能打死小丹的确小,像旧时代的贫民,瘦瘦的黑黑的,仿佛好几顿没有吃了。晓晓眼睛可大了,像大葡萄嵌在眼眶里,滴溜滴溜地转着。小丹地眼睛出奇的小,像一粒米掉进眼眶,笑起来时,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可她很搞笑,她每次装可怜时都十分形象。我还觉得,晓晓应该改名叫大大比较合适!
人差不多都到齐了,我们就围坐在客厅的沙发椅上。晓晓和小丹总是在演二人转,你说一句我搭一句,往往,也正由于太默契,吵得不可开交。我和傅娟,总是有很多话,讲也讲不完。红湖很不合群地坐在一旁自言自语。
差不多下午五点,朋友们都要回家了。我亲切地与她们握手,并目送她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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