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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搬迁房屋搬迁合同搬迁合同篇一
根据省扶贫和移民办《关于下达20**年全省扶贫移民搬迁计划的通知》赣扶移字[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生态移民搬迁实际情况,制订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
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生态移民搬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能力,确保改善生态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省扶贫和移民办今年我市任务数227人,生态移民搬迁227人分别安置在新岗山镇西坑村96人、张村乡张村村131人。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搬迁原则。
居住在深山区内的居民,需要搬迁的移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申请搬迁。
市、乡、村各级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
(二)政府主导原则。
移民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由政府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
(三)整体搬迁原则。
整体搬迁,梯度安置。
以居住点为单位实现整体搬迁、集中安置。
推行县城(工业园)安置、乡(镇)安置、中心村安置的梯度安置模式,鼓励在工业园区及附近建设扶贫移民安置小区,方便扶贫移民转移就业和后续发展,促进扶贫移民搬迁与城镇化、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充分运用保障房建设政策,探索搬迁安置极端贫困户的有效模式。
(四)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安置方式公开、补助资金公开,全过程阳光操作,接受移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补助标准
生态移民搬迁补助标准人均为3500元。
五、实施步骤
(一)搞好宣传发动
市、乡、村分别召开移民扶贫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移民搬迁扶贫工作,乡(镇)和村级根据省办下达计划安排,分别制定本级实施方案。
对迁出地和接纳地的干部、群众,工作人员要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宣传发动上要做到“四到户”,一是工作人员上门到户,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宣传资料发放到户;三是政策措施宣讲到户;四是群众疑虑解答到户。
(二)完成调查摸底
搬迁对象核查。
在乡、村两级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市办再进行核查,确定准确的搬迁人数。
此项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
(三)确定移民对象
移民对象的确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今年搬迁点必须在9月底完成搬迁,因此相关乡镇(街道办)在做好征地、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尽快组织搬迁户有序搬迁。
与此同时,完成补助资金的拨付,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五)检查验收。
有搬迁任务的乡镇在按时完成搬迁任务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和验收,进行相关工作的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移民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治本为策,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成立德兴市移民搬迁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扶贫移民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政府办、扶贫和移民办,矿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农工部、交通局、水利局、电力公司和有移民搬迁任务乡镇(街道办)组成。
日常组织和实施工作由市扶贫和移民办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通力合作。
相关乡镇(街道办)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编制切实可行的搬迁规划或实施方案,狠抓落实,要确保在20**年9月底实施完成227人搬迁任务。
(二)部门密切配合。
搬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扶贫和移民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矿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移民搬迁摸底调查、搬迁安置新址评估、避灾业务指导以及安置用地的保障;财政等部门负责移民搬迁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农工部争取将移民搬迁安置点纳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交通部门负责安置点的公路建设;水利部门负责安置点的饮用水工程建设;电力部门负责安置点的用电建设;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合作,做好德兴市移民搬迁工作。
(三)严榕规范操作。
移民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将此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移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移民对象的认定。
对象的认定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移民搬迁的对象是居住深山生活困难的群众。
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户申请,村推荐,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
首先由自愿搬迁的农户提出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
然后由村委会核实有关情况,召开村民大会或村委会讨论通过,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全村范围内张榜公示移民搬迁名单。
再后,由乡(镇)政府审查并确定拟搬迁对象,报市扶贫和移民办批准。
最后,由市扶贫和移民办审查确定移民农户名单,并在移民迁出地行政村张榜公布。
无异议后,组织移民填写《移民搬迁审批表》,农户、村委会、乡镇政府、市扶贫和移民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安置方式的选择。
安置方式由移民自主选择决定。
通常采取以下几种安置模式:(1)集中安置。
就地集中安置时,移民耕种原有的耕地,经营原有的`山林、河流;异地集中安置时,可通过转让、出售、租借、联合承包等多种方式,流转原有的耕地、山林和河流的使用权,取得新的耕地、山林和河流的使用权。
(2)分散安置。
选择集镇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进行分散安置。
通过选购新、旧房,建造新房的方法,确保安居乐业。
(3)敬老院安置。
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
集中安置点的选址要与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慎重选择。
尽量做到“六近”,即近路、近水、近电、近田、近校、近医院。
必须做到“一高两避”,即高于洪水线,避开地质灾害威胁,避开泥石流灾害威胁。
安置要尽量选择乡镇和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或公路沿线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方。
安置点选择要尊重移民意愿,由移民自主选择。
3、集中安置点建设。
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坚持“五统一分”。
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自主建房。
每个集中安置点的移民必须达到30户以上。
移民新村均要在进村路口等明显地段因地制宜建立永久性标示牌。
4、补助资金的管理。
移民建房补助资金由扶贫移民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等整合构成,各顼资金分别执行各自的现行管理规定。
移民个人建房补助款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移民户。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根据资金来源,实行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
5、档案管理。
完善避灾移民搬迁档案管理制度,推进搬迁移民档案信息化管理。
凡涉及搬迁移民的政策文件、会议记录、规划管理、指标分配、资金发放、进展情况、检查验收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各乡镇(街道办)和市扶贫和移民办都必须妥善保管。
移民户的搬迁申请报告、安置点的选择情况、移民的公示集中安置点的建点申请报告、移民户花名册、移民搬迁资金“一卡通”发放表、搬迁移民户档案等,要做到一户一档、一乡一册、一年一卷,档案整齐、规范。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避灾搬迁移民还要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进行档案的搜集、整理,并录入建设部的信息管理系统。
(四)加大政策扶持。
移民搬迁享受《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关于完善库区深山区移民搬迁扶贫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 32号)中关于扶贫搬迁移民的所有优惠政策。
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管理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由扶贫和移民、新农村建设以及交通、电力、水利等相关资金整合筹措。
扶贫和移民部门要坚持“解危”优于“济困”,将移民搬迁作为扶贫搬迁移民的特殊对象,优先予以搬迁。
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将集中安置点的用土予以重点保障。
为确保我县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有效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村贫困群众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逐步实现人口战略转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严格按照省、市相关精神,切实做到“四坚持、五为主、四结合、一确保”。
即总的原则是围绕改善生态和消除贫困的双重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
搬迁对象以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交通不便且生产生活困难的;居住在地质灾害严重或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居住在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生态修复区的;居住在10户以下的自然村屯内、户与户之间居住分散、联系不便、路水电基础设施落后、适宜整村(屯)搬迁的。
安置地以小城镇为主;实施方式以农民自力更生为主。
工程实施要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发展旅游等特色小城镇相结合,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与基础设施向下延伸相结合。
通过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确保扶贫生态移民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年,我县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的目标任务是:搬迁安置点13个,涉及6个乡(镇)529户2116人。
三、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扶贫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工程建设要与水土流失、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治理工程结合起来,达到既减少贫困人口,又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
(二)坚持开发式扶贫的原则。
易地扶贫开发紧紧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移民新村建设,结合实际,鼓励移民从事加工、运输、商贸等二、三产业。
(三)坚持群众自愿参与、自力更生的原则。
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搞好新村建设,树典型、建示范。
鼓励群众自力更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工程建设。
(四)坚持统筹安排、政策保障的原则。
把移民迁入地的发展、迁出地的扶贫开发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
协调和解决好移民户籍、土地、税费等方面的问题,搞好政策配套,保障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根据迁入地、迁出地的资源和环境条件,合理确定移民规模和建设内容,并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以体现集中安置为主,避免出现“贫困迁移”现象。
四、组织领导
组 长:伍奕蓉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游勇滕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肖国权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立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韦武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中泽 县政协委员会副主席
成 员:舒 翊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忠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办主任
韦海藻 县发改局局长
徐值升 县扶贫办主任
吴先湘 县财政局局长
罗贵斌 县住建局局长
周尚银 县国土局局长
田 新 县环保局长
万一秀 县人劳局局长
冉景奎 县文体局局长
杨再江 县广电局局长
岑国宏 县水利局局长
郭瑞权 县林业局局长
盘 毅 县交通局局长
黄新壮 县卫生局局长
黄凤萍 县教育局局长
毛文生 县旅游局局长
罗义恒 县工商局局长
黄忠乾 县房改办主任
黄永辉 泗城镇镇长
万一新 下甲乡乡长
邓美昕 朝里瑶族乡乡长
卢俊汛 伶站瑶族乡乡长
盘荣茂 沙里瑶族乡乡长
李 伟 逻楼镇镇长
邓明升 玉洪瑶族乡乡长
黄启欢 加尤镇常务副镇长
李星欢 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韦海藻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县扶贫办孙传政同志和县发改局杨秀乐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五、政策措施
(一)住房政策。
根据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百色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百发改地区〔20**〕30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给我县的扶贫生态移民全部为分散安置,群众自建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
移民搬迁后原有住房予以拆除,用于实施土地复垦整治或生态建设。
同时,积极探索移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租住廉租房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二)土地政策。
根据自治区政府有关意见,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统筹解决扶贫生态移民建设用地,用地指标单列管理,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实行先用后报。
实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对原有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置换移民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统筹使用。
涉及的征地、拆迁等问题由项目实施乡(镇)解决。
建立健全移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移民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转包、出租、转让,收益归原有移民所有;以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农户参与收益分配。
扶贫生态移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补贴和退耕还林政策。
(三)就业政策。
拓展扶贫生态移民就业途径,促进扶贫生态移民稳定就业。
对扶贫生态移民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鼓励建设项目区、企业用工优先聘用扶贫生态移民。
鼓励和支持扶贫生态移民自主创业,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各级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并提高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四)产业政策。
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依托城镇、工业园区,引导和扶持扶贫生态移民从事农产品加工、商品经营、餐饮、运输等二、三产业。
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扶贫生态移民的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产业化项目,在专项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
对吸纳扶贫生态移民就业的旅游项目,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
(五)社会保障政策。
扶贫生态移民农村户籍人口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对孤寡、智障等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集中供养;符合条件的扶贫生态移民(新建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全部纳入低保。
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扶贫生态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解除扶贫生态移民后顾之忧。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领导,搞好部门配合,强化工程管理,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易地扶贫安置项目的实施,协调工程建设内外关系,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经济、技术问题。
实施项目的乡镇要相应成立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
1.发改局负责编制扶贫生态移民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易地扶贫专项资金,牵头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工作。
2.扶贫办要积极争取扶贫资金,会同农业、林业、商务、经贸等部门切实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后续产业发展。
3.农商行做好搬迁群众小额信贷资金贷款的指导及服务工作。
4.财政部门做好本级配套资金的安排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
5.住建部门负责移民新村房屋规划及质检工作。
6.国土部门负责配合完成土地征拨、土地整治、土地权属划定和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
7.交通部门负责指导实施移民新村道路建设。
8.水利部门负责人实施移民安置区供水工程。
9.电力部门负责实施移民安置区电力设施建设。
10.工商部门负责落实对符合扶持政策条件的搬迁群众给予小微型企业扶持项目支持。
11.社保部门负责做好对搬迁群众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问题。
12.文体广电部门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建设。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资金整合力度,实施项目捆绑。
对重新组建的移民新村,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将可利用项目资金整合到扶贫生态移民搬迁项目中,实施“捆绑式”开发。
13.利用小额信贷资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为搬迁群众拆旧建新解决补助资金,解决搬迁群众建房自筹资金困难问题。
14.利用以工代赈项目、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建设移民新村道路硬化;利用农网改造项目建设移民新村输电线路及小型变压器架设安装;利用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移民新村饮水安全及确保新村农田保灌工程,解决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15.利用少数民族发展基金、农贸市场建设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做好安置点的市场建设工作,增加搬迁群众的就业途经,调动群众发展积极性,形成安置点的集贸市场发展效益。
16.利用农业开发项目、土地开发项目、扶贫开发资金、为移民新村群众统筹规划土地建设,确保搬迁群众基本生产农田,并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产业,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问题。
(三)落实责任主体。
县人民政府对工程实施负总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后续发展等各项工作。
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紧制定实施支持扶贫生态移民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四)严格考核督查。
将工程实施情况作为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此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督查程序,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督办落实。
1.生态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2.移民搬迁方案
3.移民搬迁整改方案
4.乡镇移民搬迁方案
5.陕南移民搬迁方案
6.库区移民搬迁方案
7.移民搬迁扶贫方案
8.水库移民搬迁方案
移民搬迁房屋搬迁合同搬迁合同篇二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
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2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
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
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
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
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
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5.2010年8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
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
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
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
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
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
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
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镇搬迁办、相关站所室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滥用职位权、徇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为改善我镇深山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确保20**年度深山区扶贫搬迁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础,以贫困群众得实惠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决定和指示,努力改变深山区贫困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稳妥地实施扶贫搬迁,通过深山区扶贫搬迁与集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逐步改善我镇深山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实现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1.自愿搬迁原则。
居住在离公路3公里以上的深山区居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提出申请。
2.整体搬迁原则。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坚持整体搬迁。
以农民居住点或自然村为整体搬迁单元实施搬迁。
3.集中安置原则。
实行集中安置原则,每个安置点不少于10户,户与户之间间距在10米以内。
(一)搬迁计划
我镇20**年深山区搬迁计划指标总数是43户164人。
1. 20**年12月31日前在册农业户口的常住人口;
2. 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搬迁;
5.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补助:(1)家庭户籍内非农人口;(2)人户分离人口;(3)死亡、离婚的人口;(4)已享受其他移民补助人口。
(三)搬迁项目管理要求
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建设期为1年,凡纳入计划的项目,应如期建成。
1. 搬迁项目申报。
村委会根据政策规定与本村实际,提交经农户签字同意的自愿搬迁证明等材料进行申报。
2. 搬迁对象确定。
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
3. 项目规范性管理。
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帐制和项目公示制。
4. 项目阶段性要求。
截止到20**年10月底以前须最少完成房屋主体工程一层。
四、实施精准扶贫
落实精准扶贫要求,优先考虑扶贫到户的贫困群众,每个安置点必须落实20%以上扶贫到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五、方法步骤
1. 核实搬迁对象。
村委会组织人员对急需并自愿搬迁的深山库区群众进行核查,同时对安置方式、安置点的接收能力和建设条件等开展调查摸底。
2. 确定移民安置点。
选定移民安置点要符合我镇土地利用规划,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3. 提交申请。
由移民户自愿提出申请,填写《铜鼓县深山区扶贫搬迁分户审批表》。
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对移民户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推荐到镇政府审核。
4. 第一次张榜公示。
村委会对拟搬迁对象在迁出地和安置地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合理意见后进行名单修改、调整后,提交更改报告和公示照片送交县扶贫和移民办。
5. 第二次张榜公示。
在县扶贫办逐户核实经镇政府审核无误后,张榜公布移民户名单。
6. 县级审批。
六、组织建房
1. 搞好集中安置点规划和设计。
由村委会牵头实施,对整个安置点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为移民户提供房屋和施工设计图纸,保证每个安置小区美观和房屋质量安全。
2.搞好移民建房。
可采取分户自建和集中统一建设两种形式,需集中统一建房的,要严格实行工程公开招标和质量监理制度,集中安置点要成立由移民户代表组成的移民建房理事会,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参与移民建房监督管理。
七、检查验收
1. 组织对移民搬迁验收。
20**年12月由镇政府组织搬迁验收,逐户填写验收表报县扶贫和移民办。
同时督促移民尽快进行房屋装修,原则上在2016年春节前完成搬迁入住。
2. 移民户入住前须按补助金额30%的标准交纳移民搬迁保证金,并签订旧房拆除承诺书。
移民户搬迁入住后,其老宅基地必须拆除并实施“增减挂”项目,方可兑现移民补助,保证金予以退还。
若未能及时实施“增减挂”项目的,其保证金转为罚金,不予对房屋进行验收,移民新房不得享受任何补助政策,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证照。
八、发放移民补助
移民户履行完搬迁手续,交清搬迁保证金后,按县扶贫和移民办核定的移民补助人数,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将移民补助款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九、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有移民搬迁任务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深山库区移民搬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人具体组织实施。
2. 集中安置点建设。
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要坚持“五统一”。
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时间建房、统一理事管理、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竣工验收。
在建设住房方面,要求“三统一”即:统一外形结构,统一外形颜色,统一外形层高。
移民安置点使用“梦想家园xx小区”作为安置小区名称,并要在明显位置设置与建设工程环境协调的永久小区名称标识 。
3. 补助资金严格管理。
移民户个人建房补助款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移民户。
4. 规范档案管理。
移民户的搬迁审批表、移民的公示、移民搬迁资金文件等,要做到一户一档,档案整齐、规范。
5. 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搬迁移民扶贫工程的宣传引导,宣传政策,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十、优惠政策
1. 移民搬迁至集镇,可自主选择城镇户口或保留原居住地户口,均可享受安置地居民同等“国民待遇”。
2. 允许移民户按“离乡不离土”的办法搬迁安置。
移民户对原承包经营的土地和落实林改政策后的山林可以自愿选择经营方式,其经营权和所有权不变。
鼓励移民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
3. 移民搬迁建房可免交耕地占用税和防洪保安资金,建造自用居住房可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筑安装营业税由建筑施工单位或施工工匠缴纳,不得直接或变相向移民户征收。
4. 移民搬迁建房占用林地可免收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5. 移民搬迁建房需用木材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逐级按规定报经当地林业部门批准后,使用自用材采伐限额指标在指定的山场采伐。
6. 移民建房免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基金)和水、电上户开户费,其他各种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
7.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移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收取户口工本费;房管、国土部门对移民户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只收取证件工本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1.移民搬迁方案
2.移民搬迁整改方案
3.乡镇移民搬迁方案
4.陕南移民搬迁方案
5.库区移民搬迁方案
6.生态移民搬迁方案
7.水库移民搬迁方案
8.移民搬迁工作方案
移民搬迁房屋搬迁合同搬迁合同篇三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意见》(汉发〔20**〕23号)和《汉台区20**—20**年移民搬迁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安置点布局靠城、靠镇、靠园区并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十年搬迁规划和安置完成实际情况,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年度全区积极开展跨区域安置和土坯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程,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0**年市上下达移民搬迁安置任务1000户,全区计划完成集中安置900户,分散安置100户。
其中,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率90%,城镇安置率90%,统规统建率90%;受地质和洪涝灾害威胁的农户安置不低于全年安置总户数的30%;五保户和特困户安置不低于全年安置总户数的10%;群众对移民搬迁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上年度集中安置移民户入住率达到当年集中安置总户数的75%以上。
共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3个,其中计划在七里和谐新城安置移民500户,安置全市范围内不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有自主创业和就业技能,有意愿进城落户的农业户籍居民;计划在铺镇新兴·汉水紫薇小区开展移民搬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融合试点安置移民200户,主要安置铺镇范围内五大类型移民搬迁对象;计划在河东店褒河新城安置200户,主要安置河东店、宗营山区群众、特困户及土坯房对象等“两困户”;计划在各镇、办分散安置100户,主要安置全区土坯房改造对象。
二、移民安置对象
搬迁对象主要是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它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居住高寒边远山区、水电路不通、生存环境恶劣的村、户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村、户;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
三、职责分工
(一)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区林业局:做好生态移民搬迁户的评估审定和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区扶贫办:做好扶贫搬迁移民户的审定、扶贫搬迁项目申报及落实工作,协调争取相关项目资金。
(二)相关镇办工作任务。
1.负责集中安置任务的组织落实,移民对象审批,资料上报等工作。
2.负责分散安置计划安排、信息录入、组织实施、验收入住等相关工作。
3.负责土坯房改造与移民搬迁结合安置项目的组织、建设、实施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镇办要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工作,充分认识到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对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促进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工业现代化结合,加快推进汉台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各相关镇、办要将移民搬迁工作等工作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将各项工作抓紧抓牢,确保完成年度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二)严格考核奖惩。
区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和移民办、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推进缓慢的部门和镇办,要严格实施问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
移民对象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操作程序,做到三级审核三次公示,上下一致,准确无误。
要严格按照移民搬迁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拨付、使用专项资金,不允许坐支、挪用和套取财政资金。
不允许有弄虚作假和优亲厚友的.行为。
对移民搬迁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汉台区20**年度移民任务分解表
附件
汉台区20**年度移民任务分解表
单 位任务数(户)备 注
汉王镇100
徐望镇200
武乡镇150
龙江办事处100
宗营镇150特困户20户
铺镇250
北关办事处50
老君镇150
七里办事处300
河东店镇50特困户80户
合 计1500特困户100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全县20**年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洛南县陕南移民搬迁工作20**-20**年规划》,结合实际,特制订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八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坚持移民搬迁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原则要求,围绕城镇建设、产业支撑、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目标,以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探索示范、突破难点,统筹规划,推动移民搬迁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迈进,全力促进全县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创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到位的移民示范新区。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科学选址。
坚持“三为主”原则,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向城镇聚集,着力推动城镇化安置、引导搬迁农民向市民转化,提高全县城镇化率。
集中安置点要选择在经济、文化、教育、交通、卫生条件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城镇规划区,在住房建设规划上,要严格控制平房建设,鼓励楼房化安置。
2、突出重点,稳步实施。
在统筹兼顾陕南移民搬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依据搬迁安置分类型,区别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分期分批搬迁,优先搬迁受各种灾害影响严重和生存条件恶劣的群众。
3、有业安置,突出特色。
坚持城镇安置原则,突出移民搬迁与城镇建设结合,实现移民户资产向资本的转化。
坚持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以秦岭最美乡村建设为载体,建设与景区环境、民俗、历史底蕴完全融合统一的特色移民示范工程,增强景区民居的观赏性,从而提升景区品位、聚集景区人气,通过旅游实现移民户的有业安置。
4、城乡一体,进城优先。
坚持以“两房结合”、“两证发放”工作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扎实推进移民进城入镇上楼安置步伐,全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目标任务
20**年陕南移民搬迁计划任务3000户12000人。
其中:城区集中安置1400户,集镇集中安置1600户;扶贫移民搬迁1500户6000人(含五保户、特困户300户),避灾1291户,生态移民搬迁100户,灾毁安置109户。
规划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12个(名单详见附表)。
四、安置形式:
(一)城镇集中安置。
对有条件进城入镇上楼安置的搬迁户,在允许其保留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前提下,引导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等服务业或现代农业。
移民安置小区建设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两种形式,统规统建按80、100、120平方米四种户型修建,群众自建户型根据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安置。
严格控制中心村安置模式,按照建设秦岭最美乡村的要求,可在个别基础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公路或川道地区的中心村,将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和搬迁户整合归并,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
(三)五保户和特殊人群安置。
农村五保户采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方式进行安置。
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特困户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由政府建免租金周转房,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由政府进行统一集中安置。
五、建设内容。
移民搬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住房建设、移民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移民户能力建设、生态建设五部分,具体项目建设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一)农户住房建设项目包括在城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房屋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新区巷道、广场硬化、人畜饮水、电力、新能源、污水垃圾处理及教育卫生设施建设等。
(三)产业开发项目包括现代农业基地在内的特色产业、设施农业等项目扶持、技术推广和市场体系建设等。
(四)搬迁户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农民创业及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建立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等。
(五)生态建设项目包括新区周边小流域治理、基本农田改造、封山禁牧、植树造林、新区绿化等。
六、建设要求
七、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20**年9月-11月):为规划选址,落实项目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各镇选定20**年移民安置点,组织专家进行勘测论证,设计规划,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制定规划文本。
第二阶段(20**年12月-20**年3月):为项目评审、招投标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集中安置点规划进行评审,集中开展招投标工作。
全县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工作必须在20**年3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20**年4月-20**年4月):为组织实施项目阶段。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全面进入移民搬迁项目工程实施阶段。
各项目要在20**年4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年4月底前安置房房屋主体全部建成,完成内外粉和门窗安装,水、电、路、讯、视小配套设施齐备到位,达到入住条件。
第四阶段(20**年5至6月):为查漏补缺,完善项目建设,迎接省、市核查验收阶段。
八、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镇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镇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一把手”责任,强化镇级组织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镇包抓领导和干部,细化工作措施,夯实项目责任,确保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责任包抓。
按照县委办印发的抓点示范工作要求,将移民搬迁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范畴,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重点建设项目,逐一落实包抓领导、包抓部门、实施主体,确保领导到位、干部到位、责任到位,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
县委、县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督办汇报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规范管理。
通过加强政策理论宣传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集中点各项手续,健全各类档案资料,确保镇有档、村有薄、点有册、户有卡,使全县各集中安置点的各类审批备案手续完备、档案资料齐全。
同时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化项目施工全程监管,确保搬迁户能住上安心房、放心房。
(四)强化督查考核。
县委、县政府已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单项考核内容,纳入各镇年度农村工作观摩必看项目和重点督查督办内容,实行月评比通报制度。
对连续3个月处于全县后两位的镇主要领导实行约谈问责,对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的镇或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后进的镇实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附表:1、洛南县20**年移民搬迁安置计划任务分配表
2、洛南县20**年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计划表
1.移民搬迁方案
2.搬迁安置方案
3.移民搬迁整改方案
4.乡镇移民搬迁方案
5.陕南移民搬迁方案
6.库区移民搬迁方案
7.生态移民搬迁方案
8.移民搬迁扶贫方案
移民搬迁房屋搬迁合同搬迁合同篇四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年起,全市每年力争实施5万人移民搬迁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15万贫困群众的移民搬迁任务,整体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综合发展能力,让移民群众真正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趋向,激发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移民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自觉自愿接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
(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
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住点,优先安排。
搬迁安置以县城(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
(三)差异扶持、综合推进。
整合相关政策,移民搬迁户可享受移民搬迁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
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帮助扶贫对象解决搬迁安置困难和后续发展问题。
(四)统筹规划、稳步实施。
科学制定移民搬迁扶贫规划和安置方案,合理确定迁出地范围和搬迁规模。
科学选址,配套建设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
市、县财政要统筹解决好移民搬迁资金,移民户的建房资金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对移民搬迁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中的特困户实行差别化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档立卡中的特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移民搬迁进城进园、乡镇、中心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分别按每人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要按照赣国土资字〔20**〕182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政策,确保农民利益。
农粮、林业、水利、农网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途、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用于移民安置点建设。
将移民集中安置点纳入县城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伸,实现共建共享。
移民对象办理城镇居住证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强化用地保障。
把移民搬迁安置用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防灾避灾专项用地计划,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
要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委农工部《关于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号)“搬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县两级按照各50%的原则专项安排解决”的政策,优先安排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的县(市、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三)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移民搬迁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搬迁户入股或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山林经营权,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依法保障移民对原居住地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移民搬迁户原宅基地可通过增减挂等,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四)完善社会保障。
落实支持贫困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统筹移民对象的城乡社保、医保、低保政策。
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的移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困难移民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
允许移民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省市统筹时予以认可并接续,已进入企业务工的应随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
(五)优化公共服务。
在县城和工业园区安置的移民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并可在过渡期内享受原户口政策待遇,按规定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和国家惠农政策。
教育、卫计、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加大培训力度。
加强对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把移民搬迁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中,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加强对移民搬迁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移民户在本地本园企业就近就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统筹谋划;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部门配合、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工作合力,促进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科学制定规划。
按照“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异扶持、综合推进”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整体搬迁的自然村或居住点,确定整体搬迁目标、搬迁范围和安置地点,制定好搬迁规划。
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移民向县城和园区集聚,并实施乡村逐级审核、县审批,“三榜”公示。
(三)明确安置方式。
根据搬迁农户意愿,结合实际,采取以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
对有劳动能力,尤其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务工的农户,引导他们进县城进园区集中安置。
其他打算长期自愿在农村发展、或不具备在县城或工业园区安置的贫困群众,在乡镇或中心村集中安置,坚决杜绝搬“富”不搬“穷”的现象,做到整体搬迁。
(四)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
各县(市、区)应在5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要将移民搬迁的贫困户纳入结对帮扶对象,精准扶持,如期脱贫。
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矿管部门负责指导搬迁安置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安置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工作指导以及住房建设过程的监管;房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落实;环保部门负责指导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的环境评估;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
要积极开展实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移民搬迁的积极性。
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六)完善考核机制。
市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抓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落实,对各县(市、区)平时检查的情况,将作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县(市、区)民生工程移民搬迁扶贫专项工作的依据,确保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为切实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一步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加快其脱贫致富步伐,确保《石泉县“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20**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石泉县“三个五”扶贫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年度计划。
20**年度,根据全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布点情况和调查摸底实际,今年共计划实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646户2260人(具体安置布点情况见附表)。
(二)具体目标。
通过实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项目,实现贫困群众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环境有改善的目标。
一是搬迁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
二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2人掌握实用技术,收入水平力争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民收入平均水平。
三是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生活有保障。
四是交通、电力、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达到或超过当地城镇水平。
五是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
二、安置对象及安置方式
(一)安置对象。
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必须是已录入国家“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的贫困农户。
主要分为以下5类: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它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户;无发展潜力、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的户;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户;距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户;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且发展条件差,基础设施配套较困难的户。
具体的认定程序是: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分为七个步骤:农户申请:由户主自愿提交移民搬迁书面申请,报村委会评议;村组评议:村委会对提出申请的农户在村组内进行民主评议;一榜公示:由村委会对民主评议无异议的拟搬迁对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合理意见并对名单进行修改、调整后,报镇政府审查;镇级审查:镇政府根据村委会上报的拟搬迁对象名单按照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对象和范围规定严格审查,确定拟搬迁对象。
二榜公示:镇政府对拟搬迁对象在镇、村同时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合理意见并对名单进行修改、调整后,以正式文件报县移民安置办;县级审批:县移民安置办按规定核实无误后,确定移民搬迁农户名单;三榜公示:经县移民安置办审批的拟搬迁对象名单再次在镇、村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年度移民搬迁对象。
(二)安置方式。
移民搬迁安置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有业安置与有土安置结合、以有业安置为主;统一安置与自主安置相结合、以统一安置为主的办法,由政府包建不超过60平面米的住房实行“交钥匙”工程予以安置。
三、配套政策
(一)资金补助。
建房资金补助由财政资金全额负担,按实际工程造价予以结算。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按照“资源整合、资金捆绑、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将各类相关项目资金向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倾斜,进行集中捆绑使用,用于解决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规费减免。
县公安、国土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在为搬迁群众办理户口转移、土地调整、建房、用木等手续时,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移民搬迁安置成本。
(三)权益保障。
移民搬迁户子女就学,由安置地政府统一协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享受与迁入地居民子女同等就学待遇;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就读的,优先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在高中阶段就读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移民搬迁原有的集体资产享有权、土地承包权、林木收益权和自留山使用权不变,但已享受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补助政策的搬迁户除外。
鼓励农民依法、有偿流转承包地,以防耕地摞荒。
(四)产业扶持。
优先让搬迁群众及子女参加生产技能培训和文化知识培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积极组织动员搬迁群众子女参加中职培训,通过培训输出实现就业;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和条件培育后续产业,加大主导产业支持力度,确保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
各镇政府是移民搬迁工作具体实施的主体,也要设立相应机构,由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全县移民搬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移民搬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 国土局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提高工作效率。
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有管理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保搬迁群众居住安全。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和争取中央及省市财政相关投资向安置点倾斜,完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切实加强对建材质量、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建材安全合格,防止哄抬物价。
县住建局要加强对移民搬迁建房工程的质量监督,确保移民搬迁房屋建设质量。
县监察局、审计局加强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
各镇按照移民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房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等),做到“县镇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对档案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项目管理。
各贫困人口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各镇统筹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并报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统规统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
严格落实移民搬迁工程验收制度,做到“谁审定、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
集中安置各单项工程由镇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镇做好贫困人口移民搬迁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公布安置工作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每月移民搬迁工程进度,由县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计分析后,通报全县,并进行评比。
镇、村两级要及时调处化解重建过程中出现的宅基地、场地、道路等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移民搬迁安置顺利推进。
1.移民搬迁方案
2.乡镇移民搬迁方案
3.陕南移民搬迁方案
4.库区移民搬迁方案
5.生态移民搬迁方案
6.移民搬迁扶贫方案
7.水库移民搬迁方案
8.移民搬迁工作方案
移民搬迁房屋搬迁合同搬迁合同篇五
xx镇位于xx县西北方向,距县城37公里,甘志公路、洛河穿境而过,是xx集团驻地,是xx县经济、商贸、文化活动中心,是全县农副产品集散地,镇域面积448.7平方公里,全镇共有18个行政村,4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2047人,其中镇区人口达到7737人,有耕地面积8.5万亩,其中山地7.2万亩,川台地1.3万亩,有蔬菜大棚524座,省级蔬菜示范园1处,养殖小区3个,丰裕种猪场龙头企业带动养殖业的发展,有山地果树4200亩,xx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
一、移民搬迁是拐沟村组群众摆脱贫困的根本出路 1
第一、拐沟、偏远村组自然条件差。地貌属典型的黄土高原区,立地条件差,地表植被脆弱、沟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陡峭的山坡、匮乏的水源、脆弱的生态,是制约群众生存和发展的一道道难关。干旱、沙尘、霜冻、冰雹、洪水、虫鼠等自然灾害频繁。
第二、资源性缺水严重。柴关山村处于山岭上,群众吃水非常困难,通过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母亲水窖行动等人饮解困工程,基本解决了人畜饮水问题,但和农业生产一样,也是“靠天吃水”,主要依靠集雨场窖,若遇干旱严重的年份,群众仍然到十多里的沟底,用毛驴驮水,来回需要2个多小时的时间,新庄洼、甘沟河2个行政村的7个村民小组,以前靠吃井水和小河水,以人担、驴驮为主,近几年,通过打机井,建高位水塔,接通了自来水,条件有了改善,但成本大、费用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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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基础设施依然落后。近年来,我镇拐沟、偏远村组的交通条件有所改变,但是柴关山、新庄洼、甘沟河多数乡村道路仍为土路,部分自然村还未通路。耕地上很少有生产道路,入种秋收都是人背驴驼。孩子要到xx镇区小学上学,距家30多公里,特别是小学一、二、三年级的学生,由于年龄小,为了孩子上学,母亲只能跟随孩子来到镇区租赁房子居住,给孩子做饭、照顾上学,父亲在家劳动,有的家中劳动忙,只有爷爷奶奶到镇区照看孩子上学,由于爷爷奶奶对孩子有溺爱心理,对孩子的学习、成长非常不利,有部分群众为了生计、走出大山,十多年前举家前往镇区、志丹等地,从事大棚产业开发、经商、打工等,家里的土窑洞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均已塌陷,成为危窑,无法居住,拐沟、偏远村组通讯条件也较差,不少村手机信号时有时无。
第四、居住条件简陋。柴关山群众居住土窑洞的农户占95%,新庄洼、甘沟河群众住土窑洞的农户占30%,且有不少危房户和无房户。这里的土窑洞已住了几辈人,地质灾害隐患较大。
第五、教育卫生发展严重滞后。村内没有小学,村里孩子上学只能去镇上,距柴关山、花豹岔等村组30多公里。村内也没有卫生室,村民们小病“靠扛”,大病进医院。在倡导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服务均等化的今天,居住在这里的群众很难实现均等化,只有实施整体搬迁,集中安居才能够为教育卫生服务均等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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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民搬迁方面,我们抓住省上提出的xx市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机遇,按照重点镇建设聚集人口的要求,在移民搬迁工作中认真执行省、市、县有关政策,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1.基本情况。2012年,在镇区xx村征用土地50亩,建设移民安置房7栋六层240套房,按照移人不移地的原则,重点搬迁xx、xx、xx村群众、镇区产业开发户,目前,已落实搬迁群众213户,787人,其中xx村106户,402人,xx村37户,144人,xx村17户,61人,其他拐沟村53户,180人,在搬迁群众中从事大棚产业开发的62户,经商的23户,打工58户,在原村务农70户。
2.资金筹措及安置措施。镇政府及县农综办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到xx、xx、xx及其他拐沟村组,对群众的生产生活现状,存在困难、问题,今后发家致富的想法,是否愿意搬迁等,进行走访了解,座谈讨论等,结合省、市移民搬迁有关政策,、县政府决定实施捆-绑保障性住房、扶贫移民搬迁等资金,总计投资4000余万元,集中建设移民搬迁小区,一期240套移民搬迁房已建成,每套面积90平方米,均为成品房,水、电、路、天然气配套到位,移民搬迁户按照楼层差价和地下室的区别,每套房交6万元至9万元即可入住。二期移民搬迁小区拟建设204套房,现正在建设之中。
资金等,实施xx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建设100米“v”型大棚150棚,大棚土建、钢架、立柱等每棚13万元,农民每棚自筹费用3万元,用于大棚膜、草帘、卷帘机、农机肥、籽种、农药、化肥等,并由县农综办负责配套建设工作房、包山墙、绿化、道路硬化、生产用水管网、生产用电线路架设,总计投资3000万元。同时配套建设公办幼儿园、净化水厂、垃圾填埋场、扩建xx实验小学,加强学校教育、医疗卫生工作,在抓好群众收入的同时,做好孩子上学、饮水、就医、居住环境等工作,为群众安心搬迁,舒心生活奠定基础。
病的检查,如妇科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做到提早预防,及早治疗,有利于群众的身体健康,享受公共医疗带来的便利。
实现大规模的移民搬迁,工程浩大,任务艰巨,必须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群众自筹资金难。按目前移民补助政策,群众搬迁除国家补助外,很大一部分要靠群众自筹资金解决。拐沟村群众收入较低,部分处于贫困状态,还有老、弱、病、残群体,群众的支出主要是娶媳妇、供孩子上学、给老人看病。部分农户因娶媳妇致贫,有部分农户负高利贷债务,发动群众自筹的资金是比较困难的。
(二)群众放弃土地难。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群众有故土难离的观念,他们担心人地分离后,现有的土地不便于耕种和管理,搬离后没有技术、手艺的人,单靠打工难以维持生活。还有部分群众担心搬迁后,放弃原承包地,以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还可能丢失未来资源开发的补偿费。
(三)搬迁方式选择难。搬迁的先后、搬迁的远近、整村搬还是部分搬,作出选择和决策都很难。长远看,整体搬迁、异地搬迁虽然成本高、难度大,但一劳永逸,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拐沟村群众的贫困问题,是治本之策。近期看,实施部分搬迁,先易后难,多数群众易接收,可操作性强,工作任务轻、难度小,短时间能够见到效果,引发矛盾也较少,但搬迁不彻底,将来可能出现二次搬迁,损失和浪费都很大。
(四)搬迁后稳定增收难。搬迁后,能否超越原有生活条件,实现富裕,这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政府最关注的问题。由于搬迁涉及群众多,搬迁户情况不尽相同,配套产业用地有限,移民安置可能会因搬迁户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环境不适应等原因,导致搬迁致贫、搬迁返贫和移民回流的问题。
我镇移民搬迁应坚持“八项原则”,注重“四个结合”,实行“三个一批搬迁”,最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
坚持“八项原则”是: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要制定、宣传好移民搬迁扶持政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制搬迁。
2、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进一步加强摸底调研,做好搬迁规划编制,加强上下、部门和行业规划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积极做好集中安置、就近移民、异地搬迁等各种移民方式的试点工作,发挥以点带面和典型示范作用,为全面推行创造经验。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村情调查、农户座谈、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采纳群众意见,并根据贫困村地域特点、经济发展差异等因素,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做到一村一策,有的放矢。
5、坚持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大力整合各类资金,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实施,加强移民搬迁工程的分工协作,广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
6、坚持依法移民,依法管理。建立移民政策法规体系,指导、规范移民工作,健全规划设计、资金财务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和管理规章,加强移民法律服务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7、坚持政策倾斜,区别扶持。细分移民的范围和对象,既区分一般性扶贫和移民扶贫,又要细分移民内部人群,依据不同人群、收入层次、基本情况等,区别制定移民扶持政策。
8、坚持综合决策,统筹发展。要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社情民-意反映、专家咨询、公示听证、跟踪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统筹各方面因素,加强移民工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避免决策失误。
注重 “四个结合”是:
一是将移民搬迁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移民搬迁是根本改变农民生产生方式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引导搬迁农民摒弃原始、粗放、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小农经济意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走上发展特色产业、种养专业合作、适度规模经营的现代农业致富之路。
城市支持农村,有力推动群众走出大山,脱贫致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是将移民搬迁与乡镇机构改革相结合。新一轮的乡镇机构改革,主要方向就是撤乡并镇,撤村并村,在实施搬迁过程中积极与新的中心镇、中心村组结合,做好迁入地的选择和行政区划对接。
四是将移民搬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移民搬迁是建设新农村的助推器。在规划建设移民新村同步考虑新农村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整合资源,用于安置点建设,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把移民点建成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三个一批搬迁”是:
一是城镇安置一批。引导有一技之长的年轻人,积极响应省政府“农民工进城”号召,县乡政府创造条件,建设廉租房,在县城或集镇集中安置一批。
二是跨区域移民一批。引导常年外出打工群众跨县区、跨省、跨市安置一批。
三是就近搬迁一批。引导自筹能力差、年龄偏大的群众就近、就村安置一批。
五、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有力的组织保障。县上要建立强有力的实体领导班子,下设常设机构,出台组织保障政策,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抽调群众感情深、事业心强、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的同志专门从事该项工作。
(二)形成强大的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不同侧重、不同形式的宣传方式,形成全社会认可、支持移民搬迁的强大舆-论氛围和全民关注、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多渠道筹措移民资金。按照“政府统筹、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项目捆-绑、各记其功”的原则,搞好支农资金的整合工作。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大规模向移民区倾斜。广泛动员社会扶贫力量,积极投身移民工程中来。
(四)出台移民的专项政策。由县政府统一部署,各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尽快制定出台保障移民搬迁有序、顺利实施的土地置换、户口转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补助标准、城市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政策。
(五)同步建立移民后扶机制。在制定移民搬迁总体规划的同时,同步出台完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明确扶持范围对象,扶持标准和扶持的期限。建立灵活调整机制,加大移民区公益事业投入,健全移民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增加移民就业岗位,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近日,市发展研究中心随省政府研究室深入定边、靖边等县对白于山区移民搬迁工作进行了调研,并与市扶贫办进行了座谈。通过调研,对该项工作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并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白于山区是陕西省三大贫困区之一,也是全国十八个重点贫困区域之一。区域海拔高度在1300-1900米之间,属温带干旱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7.9℃,日照时间为2743小时,无霜期130天。榆林市境内白于山区总面积9191平方公里,占全市总土地面积21.1%,包括定边、靖边、横山、子洲4个县、47个乡镇、579个行政村、3620个自然村,总人口47.1万人。该区域有以下主要特征:一是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白于山区属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地表支离破碎,沟壑纵横,沟道密度为3-6公里/平方公里;植被稀疏,林草覆盖率仅为24.6%;水土流失严重,年侵蚀模数1.5万吨左右,自然灾害频繁。二是水资源较为匮乏。该地区是资源性严重缺水区域,年平均降雨量仅为316.7毫米,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年平均蒸发量2491毫米,是降水量的7.9倍;而且地表水资源缺乏且多为高氟水和苦咸水,地下水位一般在300米以上,人畜饮水困难。三是生产生活条件较为落后。该区域90%以上的耕地为山旱地,保蓄能力差,农业生产水平低;交通不便,电力、通讯设施落后,居住条件较为简陋。四是贫困人口较多。按照目前1600元的新标准计算,全市白于山区现有贫困人口涉及4个县、47个乡镇、436个村,数量达13.4 万,贫困面为28%。五是社会事业发展较为滞后。教育、卫生、文体广电等基础设施落后,孩子上学难,农民看病难,广大群众文化生活单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保障能力弱。
这些问题已影响到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进行白于山区群众移民搬迁已到了非常必要和紧迫的时候。当前,对白于山区群众进行移民搬迁面临一系列大好机遇。在主观条件方面,一是中央高度重视贫困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把贫困区域整体搬迁作为现阶段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这是白于山区移民搬迁最大的政策机遇;二是省上决心大。亲自抓这项工作的落实,并明确省上设立22个亿的白于山区移民搬迁和神府煤矿采空塌陷区群众安置专项基金,这对白于山区群众来讲是千载难逢的现实机遇;三是市县乡三级积极性高。市上已将白于山区移民搬迁纳入“十二五”规划,下决心用五年时间将居住在白于山区的20万贫困人口全部搬迁,县上也制定了规划,乡镇一级积极配合,这为移民搬迁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四是群众搬迁的愿望强烈。通过调查,90%以上的群众表示愿意搬迁,即使是油区的群众,他们也认为从子孙后代长远利益出发,进行搬迁是迟早的事,这为移民搬迁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在客观条件方面,一是经济社会的后盾坚强。“十一五”期间,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年均增速达14.9%;榆林经济社会也持续高位运行,年均增速达19.5%;靖边县进入全国百强县,定边县进入西部百强县,这为白于山区移民搬迁提供了可靠的经济保障。二是接收移民的土地广阔。我市土地广阔,国营农场、林场面积较大,安置移民空间大。三是有成功的移民搬迁经验。近年来,扶贫、以工代赈等移民搬迁工程的实施,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其中定边、靖边两县实施的移民工程,得到了省上的肯定。
从1998年实施移民搬迁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政策,全力开展白于山区扶贫攻坚,截止2015年底,全市白于山区累计有3.5万贫困人口有组织进行了移民搬迁,这些贫困人口告别了饮水困难、交通不便、自然条件恶劣的贫困区域。但依然有一大批群众居住在各方面条件较为落后的白于山区。
为了改变白于山区贫困群众的生存条件,、省政府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决定对该区域贫困群众进行移民搬迁。2015年8月13日,赵正永到榆林白于山区调研期间指出,要切实做好白于山区扶贫开发工作,下决心、大规模推进贫困村整体搬迁。2011年3月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全省2011年至2015年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具体涉及我市4个县、47个乡镇(定边县19个、靖边县17个、横山县6个、子洲县5个);需搬迁20万人(定边县9万人、靖边县5.7万人、横山县3万人、子洲县2.3万人),每年4万人;省上按人每人补助建房费3800元、基础设施费2300元,每户补助宅基地费1000元,每个村按不超10%比例特困户每户补助1万元,市县按人各配套移民户建房补助资金2000元。
为了贯彻落实省上有关精神,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就白于山区大规模移民搬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了搬迁机构。市上于2015年8月份成立了白于山区移民搬迁协调领导小组,涉及的四个县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二是制定了搬迁规划。市上出台了白于山区移民五年搬迁规划,制定了2011年度白于山区移民搬迁工作方案,四个县也出台了规划和实施方案。三是分解了搬迁任务。根据五年规划,市政府与四个县政府签订了2011年搬迁责任书,将全年9866户44587人搬迁任务分解到了各县,其中定边县20000人,靖边县12798人,横山县6700人,子洲县5089人,四个县也将搬迁任务落实到了有关乡镇。四是确定了搬迁资金。今年,我市白于山区移民搬迁计划总投资22.1亿元。其中省上投入2.98亿元,市上配套4亿元,县级及部门整合9.2亿元,群众自筹5.92亿元。五是启动了搬迁工作。2011年3月24日,省政府在靖边县举行了白于山区移民搬迁启动仪式,标志着我市白于山区移民搬迁项目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之后,市政府先后三次召开会议,就推进该项工作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各县也积极开展了此项工作。截至7月底,我市2011年白于山区扶贫移民计划编报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也已完成,42个搬迁项目全部进入土地、林地申报审批阶段,其中20个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涉及3331户、15490人,分别占搬迁任务的47.6%、34.4%、34.7%。第二批土地、林地上报审批工作也在进行之中。已落实省级补助资金2.98亿元,市级配套4亿元,县级配套5.2亿元。
三、存在问题
白于山区群众大规模、整建制移民搬迁,史无前例,工程浩大,任务艰巨,虽然移民搬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每年初步概算需土地在1万亩以上。2011年,省上给我市分配的总体用地指标为1.5万亩,移民搬迁的用地指标更少。
(二)移民搬迁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复杂。需市上审批的集体土地报批手续就有8项,包括:用地申请、立项条件、土地勘测定界、选址意见书和可研报告等;需省市审批的林业手续也有12项,包括:申请文件、申请表、立项文件、林地所属证明、征用林地协议书、可行性报告、植被恢复措施和环评报告等。如这些手续按正常报批,一年之内都很难完成审批,严重制约着移民搬迁工程的实施。同时,由于省上移民计划下达较晚,也直接影响土地、林地申报审批工作。
(三)群众自筹资金较为困难。实施白于山区大规模移民搬迁政策出台后,省市县三级虽然加大了补助力度,但需要群众自筹的资金数量还很大,就拿2011年我市白于山区移民来说,根据省上下达的任务,共要搬迁群众9866户44587人,需群众自筹资金5.92亿元,人均13277元。而居住在白于山区的这些群众大部分属于贫困人口,让他们人均自筹上万元的资金难度较大,实行异地搬迁和县城及小城镇安置的移民需要投入更大。
(四)缺乏相关配套政策。移民搬迁涉及众多老百姓的长远利益,搬迁工程浩大,时间跨度长,涉及许多政策的'配套和相关法律的衔接,如各种政策性补贴的享受时限,户籍的迁出管理、林地的置换、移民就业、医疗和社保等,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在实施大规模移民搬迁的同时政府相关的配套政策滞后,老百姓难以吃上政策定心丸,将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搬迁后实现增收难度大。白于山区群众原来居住的地方山大沟深,土地广阔,土地情结较重,实行异地移民搬迁后,搬入地土地面积较少,根据定靖两县来看,一般为人均2亩土地,农民离开原来的环境后,由于耕地减少,将会出现一大批剩余劳动力,如何提高有限土地的产出率,合理转移劳动力,将直接影响农民增收,如解决不好,可能会因搬迁户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环境不适应等原因,导致出现搬迁致贫、搬迁返贫和移民回流等问题,甚至也可能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实施好白于山区移民搬迁,实现的将是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和生态得改善的“三赢局面”。笔者通过调研,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在确保移民搬得出方面。
1、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一是由市政府出面,联合延安市政府共同省政府争取将移民搬迁项目建设用地计划单列、单批,不再受项目所在县用地计划限制,以解决土地供应不足问题。二是争取省扶贫办、国土资源厅、林业厅等部门和单位出台简化扶贫移民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文件,加快审批进度。
“双赢”。五是学习陕南模式,成立由市县财政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共同出资的移民搬迁公司,公司的资金主要用于各县移民搬迁工程资金的周转。六是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多元投资,对进城入镇落户的农民,把安置移民小区建设与商品房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允许用土地出让金等增值收入来弥补搬迁安置房建设资金,并积极探索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政策。七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移民搬迁,严格落实在白于山区从事资源开发的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促使这些企业在资源开发过程中,积极参与当地移民搬迁。
3、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和市扶贫等部门的作用,全面发动群众,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项目能按计划完成,群众能如期搬入新居。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解决好少数移民户过渡时期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在确保移民稳得住方面。
1、对就近搬迁的农民,保证他们对原来土地的承包权不变,让他们不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对异地搬迁的农民,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实现人均2亩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并保证他们对原来土地的承包权5年内不变;对搬入城镇的农民,鼓励他们进入二三产业,并保证他们对原来土地的承包权5年内不变。
2、加强移民区道路、安全饮水、能源沼气、电力等基础建设,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和当地生态环境,把移民区建成具有示范作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3、切实加快移民点科技、教育、医疗、文体、社保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养老保险、农村灾害救助、农民工权益维护、新农合等制度,真正使移民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防止移民返迁。
(三)在确保移民能致富方面。
1、制定符合当地发展的产业扶持中长期规划,大力扶持设施蔬菜、草畜、林果等产业发展,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
2、积极利用“雨露计划”这一资源,大力组织实施移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移民的就业和创业技能,并组织移民有序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3、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依托科技进步,着力培育和扶持一批从事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同时,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吸引移民剩余劳动力就业。
(榆林市发展研究中心 张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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