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的坚韧和毅力所感动。读后感可以从情感、思想、文化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和表达。在这里分享一些读者们的读后感,他们对这本书的评价和观点都很有启发性。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一
大家对莫言新作褒贬不一。我倒是觉得老爷子还是老爷子,写起自己高密乡的故事,有游刃有余之感。真心是因为太熟稔,那些人事物雀跃之上。《火把与口哨》真是读的最过瘾的一篇,尤其是三婶的人物形象(坚强/倔强/凉薄)和这一家子最终纷纷离世的惨淡。
艺术源于生活,这些家乡的故事成了莫言写作的最好取材和灵感来源。“我”也在这十几篇文章中成了家乡发展、人物发展的见证者、亲历者。因为写得入目,尤其讨厌《表弟宁赛叶》,这和《诗人金希普》算是姊妹篇。两位主人公都让人心生厌恶,这样的蛀虫在生活中也不算少。
《天下太平》和《红唇绿嘴》都提到了环境污染的议题,太平这一篇更有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等待摩西》涉及到了信仰与命运;更多的文章影子里带到了东北发展、文革、政府运作等内容,总体内涵比较深厚。
但短篇小说集不如莫言的长篇来的酣畅淋漓,《火把与口哨》算是篇幅最长,但我还有读不够的感觉。大家就是大家,徜徉在书中的几个小时里我宛如去了趟高密,冷眼旁观了这些故事,内心时而触动时而麻木。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二
《晚熟的人》以戏虐生动世俗化的语言讲述了居住在东北高密乡的农村小青年常川和蒋二的人生故事,并借此提出了一对对立的人生发展状态——早熟和晚熟。
故事主要分成两个时间段讲述,一个是二十世纪70年代,一个是文中的讲述者作家莫言获奖之后。
第一个时间段里,主要描写了两个情节,一个是以常林为代表的农村小青年与以单雄飞为代表的的“鸡屎青年”因看电影放屁问题发生冲突,常林单挑单雄飞,最后常林以从蒋二爷爷那偷学的两招滚地龙拳险胜;另一个是知青单雄飞被打败后虚心求教,拜蒋二爷爷蒋蛐蟮为师,学习滚地龙拳,与蒋二成为了师兄弟。
第二个时间段里,分成两个时间点,一个是法国友人来看莫言,遇到了刚刚借莫言的声势发了小财,并且计划发扬祖传滚地龙拳的蒋二,一个是五年后日本友人来看莫言,这时的蒋二已经是东北乡地龙文化公司的蒋总,莫言被盛情款待并且观看了一场蒋二导演的文化活动——首届滚地龙国际擂台赛,比赛结果是:单雄飞打败由常川儿子假扮的,被蒋二爷爷打死的日本军官的儿子渡边一郎。
相对于以上大段的生动描写,在这两个时间段之间却有关键情节被一笔带过的,而这却是人物命运的关键转折点,一是蒋二与三个傻子为伍,成了东北乡的四大神仙,一是常川服了百草枯,自杀死了。
在这几乎没有描写的一段,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看出整个的环境一定非常的恶劣才会把两个青年都逼进了绝境,可是面对绝境两个人却选择了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也是在这里作者借蒋二的话点出了早熟和晚熟的概念。
“我们老蒋家的人有个特点,那就是:晚熟!当别人聪明伶俐时,我们又傻又呆;当别人心机用尽渐入颓境时,我们恰好灵魂开窍。”
“有的人,小时胆小,后来越来越大;有的人,少时胆大,长达后胆越来越小,这就是晚熟和早熟的区别。”
作者一直带着戏虐和嘲讽的口吻,从功利世界来讲,蒋二的确是成功人士,但是从武士道精神角度看,常川似乎更具有英雄气质虽然是地痞向的,而从中庸的角度去看,单雄飞确是最佳的礼教典范。虽然作者在采访中透露出想要成为一个晚熟的人的愿望,但是作者的晚熟概念更多的是从艺术创作角度来诠释的。而我们阅读小说更多的是获取人生的经验,小说的解读往往属于读者,小说以辩证的角度描写着一系列人,以及他们的生存策略和生存状态,我们需要自己去分析,去判断,构建自己的价值体系,不受作者的裹挟,这才是阅读的乐趣所在。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三
前段时候因为排队体检时,虽然是第一个到的,但是前面的关系户插了16个人,在朋友圈发文感慨了一下,有朋友推荐我阅读《晚熟的人》。
书买到手后,一个晚上就读完了。阅读的过程很顺畅,莫言的幽默风趣让我开心的笑了几次。最后写三婶的那篇文章集中了太多死亡的悲剧,看完不禁于深夜恐惧起死亡来。回想起来,《晚熟的人》描写的一众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高参”,这是一种什么人呢?忘恩负义?白眼狼?赖皮?敲竹杠?精明?奸滑?庆幸身边没有遇到这种人。
结尾的情节真的很戏剧,她卖的产品是“谣言”。这种人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坑害身边的人,遇到这种人真的倒霉。还好文章中也有人有治她的办法。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四
喜子是刘老三的独生傻儿子,十七八了,还是一丝不挂地在池塘边跑来跑去,他的妹妹欢子拿着衣服在后边追赶。我、二哥、田奎及其他少年正在池塘里戏水、摸鱼,田奎喊挖泥打傻瓜,大家就都戏弄起喜子来,欢子挡在喜子面前,身上被打中很多泥巴。这是亲情的自然反应。
当晚,刘老三就找到我们家里来了,父亲打了我和二哥,二哥说是田奎领的头。因此,田奎的爹田千亩剁掉了田奎的右手。田奎本就是左撇子,从那以后,田奎就一直用左手干活了,也什么都不怕了。他本学习很好,但他不上学了,每天在有蟒蛇的墓地里割草,所以田千亩让每年来村子打铁的铁匠为田奎打制了左镰。亲情也可以这样残酷,但终归还是亲情,留下了田奎异于常人的左手。
很多年过去了,欢子嫁给了打铁的小韩,小韩死后,又嫁给了打铁的老三,老三死后,村子里的媒婆袁春花给田奎说媒,说把有克夫命的欢子嫁给他,他敢不敢要。田奎说敢,他真没有什么可怕的了,只是,人们的命运是多么可怕呀。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五
之前一直不能标记,读了两个故事,左镰这个其实比较模糊,感觉没了右臂的人应该是奇怪的,但是奇怪的是人们都认为他是坏的,其实正常的人却欺负傻子。
晚熟的人这个故事还是挺有趣且讽刺的,这是我第一次读莫言的作品,感觉语言挺滑稽且接地气,后面的反转余味很足,到底什么样的人才是晚熟的人,是大智若愚,还是厚积薄发,真是见仁见智了。
贼指花这个故事我是真没看懂啊,所以最后是谁偷了钱包呢,是尤金,武英杰,范兰妮,还是莫言???我真的白看了故事和故事里编的故事,还是以为个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呢,看得一头雾水。。。是不是这些人物都是有所指的啊!
不知道之前写的红唇绿嘴的为啥没更新上,总之是高参那样的网络油子。今天终于读完了整本书,最后一个故事口哨与火把挺精彩的,一直觉得三叔是一个传奇的人物,会吹口哨又交得了人,三婶也是个苦命人,丈夫死于矿难,孩子也被狼吃了,总觉得这里的狼从一开始就不同寻常,原本以为多半讲宋老师和小元的故事,没想到讲的是三叔三婶的故事,这里的小光不知有没有原型,后来就是勇斗饿狼的故事挺传奇的。
莫言的短篇这几篇应该是最新的了,之后应该把买的丰乳肥臀读了,他的文字总是易懂的,但是故事总是落寞又有点讽刺,读来不是那么活泼且有色彩,应该再换换感觉读读别家了,零零索索又写了这么些。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六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晚熟的人》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莫言老师的《晚熟的人》。书中收录了12篇小说,却偏用其中《晚熟的人》来做书名,作者本身对晚熟也有自己的阐述。“晚熟”这个概念也是一种来自民间的智慧,农村称一些智力水平不太高的人为“晚熟”,实际上就是间接地说他是一个“傻子”。有的人在农村,大家都叫他傻子,但实际上他是装傻,他一装能装几十年,他在装傻中体会到了一种乐趣,而且他得到了装傻的利益,所以农村确实有这么一种人在装傻,大家都说他晚熟。
何为早熟?那么,当到一个合适的时代,出现了能够有一种被人们易理解的解释就是,超前的'思想境界。大概就是,比同龄人更早地就进行某种思考。早熟的孩子,一般比同龄人更懂事、更明事理、想得多,早熟的孩子,甚至比大人们想得还深入。随着年龄的成长,他们的思维或许更加偏僻,可能会形成一种信息茧房,陷入僵局和一定的模式,也极可能不被理解。生活中我们说的早熟,可能是做人成熟,处事圆滑,人情世故达练,这也是种天赋和能力,很多时候也是可望不可及,或许你知道该如何做会更好,但是你弯不下腰,抹不开脸,其实也符合舍得循环,在别人眼里似乎走的是上层路线,不费吹灰之力,但是我倒是极为佩服,我三生三世估计也没有这种修行!
相对应的晚熟的人,可能忽然开窍,或许是也不得不学会了投机,可能是为了谋生的转变,毕竟一个人在馒头都吃不上了时候,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人,那就是脱离了低级趣味、道德极为高尚的人!而这种人在世俗生活中就是不带烟火气,超凡脱俗,在人间就是为了历劫!
很喜欢书中一句话:“当别人聪明伶俐时,我们又呆又傻;当别人心机用尽渐入颓境时,我们恰好灵魂开窍”。所以,无论生活多么艰难,无论到了哪个年纪,希望我们永远不要放弃内心的善良与美好,试着更加从容与淡定地去面对生活中的遗憾与无奈。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七
20世纪70年代初期,有建设兵团独立营,五百多知青住在我们这里,每到周六晚上在篮球场上放一次电影,让我们村的小青年也跟着沾光。每到周六下午,我们都无心思干活,但队长要到太阳落山才让收工,我们再跑到篮球场,电影就已经开演了,知青们也不愿意我们来蹭看电影,总是故意提前放映,我们不但来看,而且看到外国电影里的情节还大呼小叫,惹得知青厌烦。
常林,是我们之中最调皮的青年,自称是会武功的蒋启善的徒弟,与知青单雄飞打了两架。第一次,常林被打。第二次,常林用偷学的招数,打败了单雄飞。于是单雄飞找到蒋启善,千方百计拜师学艺。后来,单雄飞成了常林邻居吴老二的上门女婿。单雄飞与我、蒋启善的孙子蒋二、常林成了老相识。
自从拍摄过我写的《黄玉米》之后,我的家乡就热闹了起来,参观的人一波接一波,络绎不绝,我都觉得没什么可看的,但日本朋友来了,我还是带着他来参观一番。恰逢蒋二的拳赛文化。如今的蒋二再也不是之前的那个傻小子了,他借着我获奖的机会发了财,卖我的书,搞文化旅游,如今又弄起了擂台赛,还临时通知让我上台演讲。
擂台赛演出了一幕一幕抗日的剧情,场面很是火爆。蒋二还是很有头脑的,懂得怎么发财,自称是晚熟的人,更是夸奖我也是晚熟的人。但还有一个早熟的常林,蒋二伤心地告诉我,常林已经喝百草枯离开人世了。
蒋二的擂台被确认成非法用地,原本好好的生意,被推土机推没了,蒋二哭哭啼啼,我只能劝他继续晚熟。
成熟的过程也许短,也许长,也许在小时候有人就彰显了很强的处世能力,占尽了上风,又岂知世事变幻,人不能固步自封。我想,谁能一生一切顺利呢,人一直是在向成熟的路上行走,故事中的人物一直要审时度势,才能保持生存状态。
如果赢在了起跑线上,又会输在哪里?晚熟的人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比较晚,年少不韵世事,即使有些人已成年也是单纯的思考世界,不被世俗化,看上去也就不成熟。阅历一大把的时候,单纯被浸染过之后,世人眼里的成熟也就随着适应时代而表现出来。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八
昨天在标记已读的时候,弹出一行小字“出版五个月就读完了”,看到这行字内心真的是有点愧疚。一本书拖拖拖竟然读了五个月。总是读着读着就忘记了,没有那种爱不释手废寝忘食要读完的欲望,反而总是觉得晦涩艰难。贼指花大概是读的最艰难的一个章节,应该也是全书唯一一章脱离高密东北乡这片土地发生的故事。
就在我快要放弃读它的时候,千玺在采访中推荐了,也就继续硬着头皮读下去了。莫言的短篇故事应该算得上精彩,但是总感觉较之长篇多了一份仓促。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口哨与火把》了,为三叔和三婶花前月下杜鹃啼血的悲怆爱情故事动容,为清泉清灵的死扼腕叹息。
虽然莫言在里面淡化了时代背景,但能看出他对那个时代背景下人物命运故事把握的得心应手。相较而言,《红唇绿嘴》《红床》虽同样精彩,却总带着一种处在时代边缘的扭曲错位感,莫言对于网络时代的批判依旧辛辣却似乎没有那么的笔力遒劲。不过相较于余华的《第七天》已经是高明的多。
一直都很喜欢莫言,因为故事,也因为他故事中流露出的乡情。“因为那洁白的大馒头,那用老面引子而不是酵母粉发起来的大馒头,那形状如同一个大西瓜拦腰一分为二的大馒头,那散发着甜丝丝的气味的大馒头,那家乡土地上生长出的小麦磨粉后蒸出来的大馒头,总是能引发我的乡情。”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九
早些年听过一句话:早熟的人势必晚熟。在经历过一些事情之后,我觉得这句话有些道理,同样,反过来也说的通:晚熟的人势必早熟。既是推理人的成熟程度,用人际关系来证明想必是最有效的,少年不知所以然,中年已然在里面,多少有点感慨。
一位老同学推荐我看莫言先生的新作《晚熟的人》,似乎说他就是那种晚熟的人,懂事儿太晚,以至于过早的放弃后来看挺好的工作、频繁换行业、身边的人也总来来回回,还说我比较早熟,上学的时候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一直坚持。这让我有点诧异:到底什么是晚熟或早熟?关于这个讨论,我先放到后边再讲,先来看看莫言先生在小说里写了什么。
《晚熟的人》是一部小说集,刚开始因为长久不看小说,对里面平铺直叙的介绍及人物关系理不顺,多次有想放弃的念头,坚持下去却愈看愈吸引人,文风就是家长里短,时而透露出带点讽刺的莫式幽默,如在《等待摩西》中,主人公柳卫东条件一般,硬是把已经订过婚约的马秀美拉过来,被马家哥哥痛打一顿也宁死不屈,也或是因为此,这马秀美一辈子死心踏地的跟着他,好日子好过,坏日子坏过,最让人揪心的是,柳卫东生意失败后人间消失,整整消失了三十五年,期间,马秀美不停的找他,最后柳卫东回来后,周围都觉得这人真可恨,该被打、被唾弃,可是到了马秀美这里,“但眼前的这个人,身体发福、面色红润,新染过的头发黑得有点儿妖气,眼睛里闪烁着幸福女人的光芒”,一看就知她根本就没有计较。“我看到院子里影壁墙后那一丛翠竹枝繁叶茂,我看到压水井旁那棵石榴树上硕果累累,我看到房檐下燕子窝里有燕子飞进飞出,我看到湛蓝的天上有白云飘过......一切都很正常,只有我不正常。于是,我转身走出了摩西的家门”。一切都很正常,大自然在它的`世界中自然的运转,而我们又能做些什么,我们什么也做不了,谁人的幸福谁知道,哪怕受苦受累也是幸福的,因为她有希望。
带讽刺的莫式幽默,又如《贼指花》,这可夹杂了一些对于人性善恶美丑的故事。一群文学作家坐船到东北游玩,一路上,各种故事热闹又紧凑的发生着。其中,撂翻狂傲的驾船大汉及空手捉苍蝇的武英杰被大家连连拍手称赞,同时,帮助女记者教训小偷的光亮事迹更是让人佩服,外加送给女记者的一首诗,将因被报复而留在脸上的一道疤写出另一番美:
我梦到那断指,如同接穗。
嫁接在你的腮。
萌芽抽条并开出。
诡异的花朵。
仿佛猫的笑脸。
贼指开花。
贼指花。
有无可替代之美......
就这样一个光辉形象的武英杰,从姓名里可以感觉到的威武英雄的人,在后边的真相中,原来不仅玩弄了一位女性,而且还真正是一个小偷!当时作家们游玩时,胡东年的钱包丢失,多重逻辑及线索都指向“我”,而“我”真的很冤枉啊。听了尤金让的故事,再加上“我”的亲眼所见,“那么,我想,尤金讲述的他和范兰妮的故事,也许是他编的,而偷了胡东年钱包的人,也许是尤金,或者,真的就像他们怀疑的那样,那个贼,就是我”。表面上一幅正气凛然的样子,背地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贼,让正常的人无以应对,也不想、不屑于应对,干脆就是“我”吧。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十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的首篇小说《晚熟的人》,因他的一句话让我喜欢上了这本小说,他说:本性善良的人都晚熟,并且他们是被“劣人”所催熟的。当别人聪明伶俐时,他们又傻又呆;当别人权衡利弊时,他们一片赤诚;当别人心机用尽,他们灵魂开窍;后来虽然开窍了,但内心还是会保持善良与赤诚;他们不断寻找同类,却变成了是最孤独的那一个!
这句话,仿佛一下子击中了我的。
记得原来有首歌叫《不想长大》,特别喜欢这首歌。特别是歌词:“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
长大后世界就没童话。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
我宁愿永远都笨又傻……”悠扬的旋律。
至今还在耳边响起……。
如果生活中可以保持童真,不被生活摧残,可以像许晴一样,即使到了五十多岁,甚至是八十岁依然还保有少女的心态,不好吗?我认为她至少是幸福的,有多少人在为她遮风挡雨,让她生活在童话世界里。让她幸福的如同一个孩子!这该是多少人所不能达到的目标啊!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再次让我陷入了沉思。就像莫言说的:“一个人,风尘仆仆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要为喜欢自己的人而活着。这才是最好的态度。不要在不喜欢你的人那里丢掉了快乐,然后又在喜欢自己的人这里忘记了快乐。”所以要天天快乐!
“善良的人都晚熟,而且是被恶人催熟的。后面虽然开窍了,但仍然保持漂亮与赤诚。不断地寻找同类,最后成为最孤独的一个。”这句话又在耳边响起,忽然想起了一个朋友,现在想一想,她也是晚熟的人,因为喜欢文学,因为喜欢浪漫,因为说话口无遮拦……在生活中反而显得格格不入。不是她不好,而是她不懂世俗,不懂人性,不知道除了父母,谁也不会捧着她过的道理。这和从前的我一个样。就像莫言说的:“一切都很正常,只有我不正常。“就成了现在的这般模样!其实人大多都是好人,只是频率不同,性格不同,喜好也不同罢了。多些宽容,多些谅解,其实还是一样的友情!
莫言还说:“一个人,只要能对自己违背常理的行为,给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别人还真不好说什么。”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忽然想起了自己,因为爸爸说话委婉,没能听出当时他的言外之意。至今想起还是后悔不迭,后悔自己情商太低!以至于把日子过成了现在的模样!如果当时的我成熟些,如果爸爸说话像我一样直白,哪里还有现在的日子!没有如果,也不能后悔,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相信自己!拼搏努力,就是要把日子过的干净而有底气,快乐且懂得珍惜!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少年到成年都经历了从稚气到成熟的阶段,从坦率热烈到稳重得体,哪怕生活以痛吻我,我还能报之以歌!
还有一位朋友,感觉也是长不大的孩子,虽然做事面面俱到,可在感情上依然纯真的像个未经世事的少年!至今也是形单影只,为生活而努力着。因为活得通透,因为活着不容易,所以我们倍加珍惜!因为热爱生活,因为还有父母孩子,所以还保有工作的时候那股拼劲儿,值得敬佩!可一谈起感情,就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晚熟的人啊!愿你都可以如莫言所说:“我们晚熟的人,要用一年的时间干出那些早熟者十年的业绩。”可我总觉得,这句话不太真实。因为起步晚,如何才能一年就干出早熟的人十年才干好的事情呢?我又疑惑了!唉!别想太多,只管努力,相信一切自有道理!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嘛!
最后,再夸赞几句莫言,这本《晚熟的人》是莫言获继诺贝尔奖八年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像人们总是相信一个作家或者歌手大火了之后,就会江郎才尽,可莫言这本书依然没让我失望,带给我陌生而又惊喜的阅读体验,所以,真正的作家,永远都是在思考人性。莫言依然是我心中那个莫言;依然是我初读《卖白菜》里的那个莫言;更是《大红灯笼高高挂》的莫言。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十一
值得咀嚼回味,稍嫌过度包装。
刚读一遍,还是保持真真假假的“可误读”、能回味、有魔幻的莫言风格,语言非常生活化、好玩,想象力丰富,大多数内涵比较深刻,人物塑造比较成功,比如《红嘴绿唇》《天下太平》。
有些细节看起来没多大作用,或许有隐喻,可能需多读几遍才明白,比如最后一篇开头的教堂“狼窝”发生火灾,后面三婶烧了真的狼窝,真没参透是啥意思。有些看完了还一头雾水,可能还要画个人物关系图来理清,比如《左镰》,并且因逗傻子而砍手也太匪夷所思。只是同样是380页的书,厚度是80年代书的两倍,出版社不晓得现在房子贵吗?插图与内容联系不大且画得真不咋样。“莫言″两个字的号召力应该足够强了吧?竟然也套个令人生厌的腰封!
另外,《晚熟的人》开篇四个字“高粱初红”,后面又写的“黄玉米”,感觉有点突兀,不如改为“玉米初黄”贴切;还有就是错别字:第257页把“表哥”打成了“表弟”,第285页把“她″打成了”他″,作为大出版社,真是低级错误!总的来说,还是可以,只是赶《丰乳肥臀》、《檀香刑》还是稍逊一筹。期待传说中的反腐长篇。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十二
这个故事回味无穷,时至今日也是最令我反复猜想与考虑的,包括在学习的时候会思考这个故事真相是什么,结局又是什么意味。包括回头来开这样一整本书读后感,也是在反复回味最后三婶的故事和左镰这一篇时有感。
《左镰》在技法和故事性上面都很强。我以前只看过莫言的诺贝尔获奖词,他对自己“讲故事的人”是很贴切的。
左镰从现实的时间段出发,从我看打铁回顾,我和姐姐,还有田奎欺负了刘老三的傻儿子和傻儿子的妹妹。在刘老三找来我家的时候,我和姐姐说是田奎带的头,田奎被他爸爸剁掉了右手以作惩罚。而在刘老三和他的傻儿子死后,刘老三的女儿嫁人俩次丈夫都死后,最后媒婆问田奎“据说她是克夫命,你敢不敢娶她?”田奎回答“敢”,全文结束。
看完确实有些意犹未尽,因为作者把一部分真相掩盖起来,去百度了许多资料,看了许多人的评价与分析。
莫言本人说是一个一笑泯恩仇的故事。
有的人说田奎是像生活妥协,因为有老三做对比,对于婚姻的看法与田奎的选择截然不同。
文中叙述的是我和姐姐说是田奎带头打的,在刘老三得到这个结果走后,父亲问我和姐姐,是不是田奎带的头,这里被母亲终止了有关这个事件的对话。
有人说,是姐姐带的头,姐姐喜欢田奎,想要在喜欢的人面前表现。有人说就是田奎带的头,田奎喜欢刘老三傻儿子的女儿。
我不知道究竟真相是怎么样的。不过田奎已经失去了一条胳膊,就像田奎告诉我,那个洞里有一条大蛇,我只看到了一段,就足以想象到有多么害怕了。那么这里是不是也暗示了,本来这个故事的.全貌也是足以令人害怕的呢。
所以说,这个故事,没说究竟是谁带头的,也没说为什么田奎会这样选择,愧疚还是其他。田奎已经失去了一条胳膊,言语中从我爸爸砍了我这只手臂之后就再也不害怕了那种已经心死的感觉,整个故事闪着神秘的光辉。
也没必要去思考真相了,姑且就当它是一个一笑泯恩仇的故事吧。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十三
20世纪70年代初期,有建设兵团独立营,五百多知青住在我们这里,每到周六晚上在篮球场上放一次电影,让我们村的小青年也跟着沾光。每到周六下午,我们都无心思干活,但队长要到太阳落山才让收工,我们再跑到篮球场,电影就已经开演了,知青们也不愿意我们来蹭看电影,总是故意提前放映,我们不但来看,而且看到外国电影里的情节还大呼小叫,惹得知青厌烦。
常林,是我们之中最调皮的青年,自称是会武功的蒋启善的徒弟,与知青单雄飞打了两架。第一次,常林被打。第二次,常林用偷学的招数,打败了单雄飞。于是单雄飞找到蒋启善,千方百计拜师学艺。后来,单雄飞成了常林邻居吴老二的上门女婿。单雄飞与我、蒋启善的孙子蒋二、常林成了老相识。
自从拍摄过我写的《黄玉米》之后,我的家乡就热闹了起来,参观的人一波接一波,络绎不绝,我都觉得没什么可看的,但日本朋友来了,我还是带着他来参观一番。恰逢蒋二的拳赛文化。如今的蒋二再也不是之前的那个傻小子了,他借着我获奖的机会发了财,卖我的书,搞文化旅游,如今又弄起了擂台赛,还临时通知让我上台演讲。
正是在擂台赛的时候,我见到了单雄飞,依然练武表演,他的闺女单舒拉也在蒋二这里工作,为大家解说擂台赛,也如同她的父亲当年一样早熟。擂台赛演出了一幕一幕抗日的剧情,场面很是火爆。蒋二还是很有头脑的,懂得怎么发财,自称是晚熟的人,更是夸奖我也是晚熟的人。但还有一个早熟的常林,蒋二伤心地告诉我,常林已经喝百草枯离开人世了。
蒋二的擂台被确认成非法用地,原本好好的生意,被推土机推没了,蒋二哭哭啼啼,我只能劝他继续晚熟。
成熟的过程也许短,也许长,也许在小时候有人就彰显了很强的处世能力,占尽了上风,又岂知世事变幻,人不能固步自封。我想,谁能一生一切顺利呢,人一直是在向成熟的路上行走,故事中的人物一直要审时度势,才能保持生存状态。
如果赢在了起跑线上,又会输在哪里?晚熟的人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比较晚,年少不韵世事,即使有些人已成年也是单纯的思考世界,不被世俗化,看上去也就不成熟。阅历一大把的时候,单纯被浸染过之后,世人眼里的成熟也就随着适应时代而表现出来。
但我想,也许最成熟的人,应该是最单纯的人,是不被世事所累,不被阅历摧毁的纯洁之人。
《晚熟的人》读后感600字篇十四
初读莫言先生的《晚熟的人》是在6月的爆裂读书会,觉得特有趣!于是,推荐联想创新读书会8月选了这本书来共读的一本书,四次线下读书会活动,分享环节大家交流热烈。其实读完后我一直想写一遍读后感,恰逢出差,工作稍忙,就一直也没有动笔。十一假期,为了不给国家添堵,窝在锡城,哪都没去,也用这一点闲暇,又读了一遍《晚熟的人》,又有一些不一样的心得体会。
这个短篇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阅读的时候,透过字里行间,就能看到他们的表情,仿佛就是和这些人物在对话。从他们的出场开始,就让人想窥探情节的发展。一:粉墨登场:(这是我列的这一篇小说里的所有人物和关联图)先看看最主要四个人物的出场:第一人称的莫言自己首先亮相,有人批评说,莫言在自己的文学作品中,总是双标!其实就这篇小说而言,书中的莫言可以算作是对蒋二和其它角色的补充,是觉察的眼睛,你这样想,可能就会觉得恰到好处!而蒋二的出场则是用了一个诙谐的改名趣事:“其实他的原名叫蒋天下,在阶级斗争天天讲的年代,这名字能演绎出吓死人的结果,幸亏他的爹是退伍军人,家庭成分又是雇农,根红苗正。起这样一个名字完全是无意,所以也就没别的好说,只是让他立即改名。他爹说就叫蒋天吧,有人说,蒋天也不行,那就去一横,叫蒋大,叫蒋大也不行,于是又把“天”字里的人撤掉,蒋天下就这样成了蒋二。”这是一个绝妙的设计,我觉得莫言一定是琢磨过的,如果没有,就当作我瞎掰,纯属个人观点:除了莫言明确交代姓氏和天下组合出的演绎,这里我似乎还看到一些寓意,至少三层:
1.蒋大改成蒋二,那么随意?蒋大也好,蒋二也罢,这不是排行吗?这不是社会伦常?改的随意.随意了人的辈分。
2.原文说把天里的人撤掉!这个“撤”字用的真好!……随意了人的属性。
3.第三层含义,从构字法来看,“天下”与“二”相比,差异是“人下”二字,
二:蒋二可爱吗?小说的第四章,第五章,以莫言和日本朋友一次回乡为背景,这一次回乡的所有行程,一定是蒋二的安排,而且大体上是和莫言做了沟通和确认过的。因为蒋二在接人待物上是可爱的,是受到莫言喜欢的,我甚至觉得他对莫言的方式,就好像道德经里说的:唯而不阿!挺好!举几个文中的例子:
1.不瞒您说,大哥,他的字比您的字漂亮多了!我到文化局执法队告了他,借机与他解除了租房合同。文化局处罚他时,他还不服气,说这是为您增光添彩呢!我说,呸,放屁,我哥的字无论多么丑,那上面也有我哥的气息,就像那臭豆腐,无论多么臭,那也有人喜欢!我说,闭嘴,蒋二,没有你这样夸人的!
3.再先听听蒋二在席间的对话:大哥,毛爷爷怎么说的来着?“忆往昔,峥焼岁月稠”,苏爷爷怎么说的来着?“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大哥您是怎么说的来着,“高密东北乡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毛爷爷和苏爷爷文化太高,话说得深奥,不如大哥您土鳖人讲土鳖话,犹如臭鸡蛋拌上隔夜的蒜泥,气味独特,冲击灵魂。
可爱不可爱?身边有个这样的朋友,也许也不错!甚至我相信他这样的人,如果生意做成了,答应给莫言20万的股本,一定会兑现!不过他的生意也许很难做成!不过,回过头来,一定要说的是,蒋二有恶的一面:
1.他与舒拉,完全没有乡里长辈对邻家侄女的那种质朴的感情,甚至在言语上似乎已经些许过分了。
2.当擂台下的两只猫不合时宜地撕咬在一起并发出尖叫.蒋二恨恨地低声说:妈的,明天弄点耗子药送它们上天堂,全然是对生命的漠视.
三:谁才是晚熟的王者,这本书看起来其实很轻松,如果非要把早熟,晚熟和人物对号入座的话,常林可以算做是早熟的,从他说:老子早熟,天生就会!到打架输掉时说那是因为没吃饱,以及自称是地龙拳传人,特别是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我不是自杀,我只是治治我拿放屁的毛病,无一不是死要面子的证明.却没有直面问题的勇气.(青铜)蒋二呢?他一直不停回应这个社会,回应这个时代,甚至后来那么多的乡民认可他,他就算晚熟了嘛?蒋二是在和他人,和社会,和他自己的人生对弈,而他不知道的是,苍雪大师的一首诗早已道出真谛:神仙更有神仙招,毕竟输赢下不完。蒋二认为自己晚熟,却不知道一切事物都无穷无尽,相生相克,没有了结。(黄金)单雄飞是不是就是那个晚熟的人呢?莫言说他熟过好几茬了!我在想他过了花甲这个年纪,还留在那个包装和虚构的舞台上和一群后生演员,蹦来跳去,到底是为了什么?仅仅是为了对武术的痴迷和热爱嘛?还是像《笑傲江湖》里,觊觎《僻邪剑谱》的人一样,躲在蒋家,等待机会,觊觎着还没学到的4招“滚地龙拳”?我其实心里是有一个疑问的:蒋二会那四招嘛?(王者)因为莫言在文中,用了大量的文字去描绘武术打斗的场面,武侠!那就不得不提一下,这本书里的滚地龙拳一代宗师:蒋启善!老爷子有绝技傍身,却隐没在这个小山村里喂牛养马,“和其光,同其尘”。老爷子是有道家思想的,人之所畏,不可不畏,收礼处理的就特别好,当然蒋二用孔子的例子来给他爷爷做了个台阶:孔夫子教学也是收束脩(xiu)的。(荣耀王者)。
四:莫言的哲学。其实莫言自己说过他对晚熟的理解:我从艺术角度来讲,一个作家或者一个艺术家,为了使他的创作生命能够延长得更长一点,还是应该躲避成熟。成熟了就代表了固化,代表不成长了、不发展了、走下坡路了。事情发展到顶点就越来越远了、就开始亏了,树长到极点就要开始落叶、开始枯萎了。所以要抵抗成熟,尽量使自己晚熟。我想这是一个艺术家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也是一种追求.万是千非,不问对错!世界上的事儿就是这样,无论多么高的山,也有鸟飞过去;无论多么密的网,也有鱼钻过去就像莫言在比武擂台的间隙意识到,我陡然间又晚熟了一个量级,明白了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戏也许人生无熟,人生不熟才是生命的真谛。理解成最近流行的说法吧:保持好奇心,终身学习和成长!
五:后续。我比较喜欢书中这样的文字,关于乡愁的一段描写,莫言用一颗章丘大葱就搞定了,所谓天可改地可改,饮食口味不能改。文中:我抓起一段葱,蘸上黄酱,哐当咬了一口,这一下唤醒了我的胃,唤醒了我的豪气,唤醒了我的乡愁。也勾起了我的乡愁,两年没回过老家的我,也馋了仪征的老鹅,馋了六合的猪头肉.书中还有很多映射的社会现象,有的一笔带过,有的不惜笔墨,使人物的表现更加有张力,角色的血肉更加丰满,而这些社会现象同时也值得回味和思考!总之,这本书不是值得“一”看,而是值得多看几遍!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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