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向他人分享自己对于作品的理解和感受。在写读后感之前,我们可以先做一些读书笔记,记录下自己的感受和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当然,这些范文仅供参考,请大家根据个人的观点和感受进行自由创作。读后感是一种独特的表达方式,通过它,我们可以记录自己的成长和思考,同时也可以与他人进行交流和沟通。希望大家可以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写出有思想、有温度的读后感作品。
七年级语文作文读后感篇一
出于对小家庭的好奇,作者去探询大家庭的秘密。于是,他踏上了寻觅中华之路,从宏观的历史去剖析微观的文化dna,向13亿炎黄子孙展示了我们“美丽的基因”!
路的起点在黄河流域,我们沿着黄河,从黄帝身后走来。正如作者所说,朝代是更替型的,文明却是积累型的。文明的沉淀正如黄河泥沙的积存,既不会轻易付诸东流,也不会凭空随河水蒸发,唯一不同的是,作者以他笔下的神力,为我们把黄河之水澄清了。沿着秋雨先生铺就的寻觅之路,中华文明积累的成果一目了然。
看,诸子百家中是哪一家以“黑色的光亮”把历史长河照得波光粼粼?是墨家。在诸子百家大集会上,黑色的墨翟用颜色发言,喊出了“兼爱”、“非攻”的口号。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表态,他也做到了。公输班为楚为云梯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行十日十夜,舌战楚王、巧胜公输,终以弟子三百力挽狂澜。君子之交淡如水,墨家弟子却如黑色黏土般结为团块,使敌国尚未出师便打响了退堂鼓!因为“兼爱”,墨家提出了“非攻”,同样因为“兼爱”,墨家倡导“尚同”,即一视同仁也。没有亲疏远近,也没有嫡庶尊卑,墨家之“仁”,以黑色的光芒衬得儒家之“仁”黯然失色。墨家的理想实在令人憧憬,可封建时代的中国不可能构建出如此一个大同社会,然而,那一抹黑色的光亮至今仍在历史的隧洞里无声地反射着,路被它照亮了。
继续走下去,告别墨家,又到了丛林边的那一家——曹家。曹家三父子,点亮了一簇新的文化篝火。父亲曹操临碣石、观沧海,他在政治路上苦苦寻觅着,又无心插柳,为三国两晋南北朝添了一大把文化好柴,照亮了当时诗坛的半边天。长子曹丕,也算是杰出的文学家,他的不幸,余先生的表达是“受到了围堵性对比”,确实如此,大师的语言之到位也为我寻觅中华增添了一份新的美学享受。曹植正忧郁地坐在篝火旁在心中反复咏叹煮豆燃豆萁,不过他很快站了起来,在丛林的那一边用诗“构筑了一个美艳的精神别苑”。曹氏父子就这样高举文明的火把走尽了一生,最终穿着平常衣服,薄葬于丛林草木之间。他们的人生之路走到了尽头,可中华文明之路永不会终结,而那煮豆之火,还在燃着。
在远方,大汉朝的夜晚月明星稀,一盏小油灯寂寞地亮着,照着同样寂寞的司马迁。这是一个复杂的人物,他曾在朝为官,曾漫游中国,他是优秀的文学家和出色的史学家,还是那个时代的“文化君主”,他书写了历史,也创造了历史,他记录了历史,也被历史所铭记。我想,这是因为《史记》自成一派的风格与严谨详实的的特点;是因为他写于腐刑之后、牢狱之中;是因为他为李陵仗义执言的义、勇、善,更是因为他对死亡的解读:“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虽然他的离开比鸿毛还令人难以察觉,但重于泰山。一盏小油灯下,一名男子在“掌控着千里巷陌,万家灯火”,书写着不朽诗篇。
在后面的路上,还回荡着千古绝响、西天梵音,站着唐诗几男子,走着辽国陌生人……。
七年级语文作文读后感篇二
这无疑是一个乱世,是一个无序和黑暗的“后英雄时期”。你清冽如流玉之晶莹,在依依云水,渺渺帆影中,踏浪而来。你携一身傲骨,在幽怨的洛阳留下,这千古绝响。
魏晋,正处在三国这个英雄时代的后期,文人名士的生命被统治集团肆意摧残,看似不值钱的生命恰恰因太过值钱而被伤害。统治者们畏惧这些名士所怀揣的才能,既然不能为己所用,那就毁之。他们的鲜血一滴一滴渗入中华大地,渗入文明史地。这是文化的惨痛,更是历史的损失。于乱世的断瓦残垣中,迎面走来了“非汤武而薄周孔”的嵇康。
阮籍母亲去世时,喝酒吃肉,完全不顾及世俗礼仪,却在哭丧时口吐鲜血,这种对于母亲死亡的悲痛有谁能及?别人吊唁他的母亲,他却白眼相向,嵇康得知后备酒携琴来到灵堂,阮籍眼前一亮,两位终生的挚友至此相逢,两人是同样地真实自在。有些时候我们往往拘泥于形式而忘记了本质,“传统礼仪的叛逆者往往更注重于层层规范后的内核”,他们以一种更真实自在的形式表达着自己的意愿,超凡脱俗,返璞归真。
嵇康携一身傲骨,纵情于酒,超然物外。洛阳城外的柳树下,一位帅气挺拔的男子引来山泉,绕着柳树筑了一个小小的游泳池,打铁打累了就跳进池子里泡一会。一声声铁锤敲击的声响如你铿锵的生命韵律,回归自然,世俗无关。一壶酒,浇灌成你狂放的本色;一把锤,锻造了你铁样的个性。如此本色,如此个性,才成就了你的一生。曹魏大臣钟会因仰慕嵇康而前来拜访,嵇康却只顾和向秀打铁而不理会权贵的钟会。炉火熊熊,嵇康手起锤落,钟会只好不满地离开。嵇康这种鄙视权贵的高傲,虽不是名门望族,却比之更加高贵。“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这是嵇康对钟会所说的唯一一句话,却也为自己以后的悲剧做了铺垫。
嵇康看透世俗,蔑视权贵,对朋友却是格外珍惜,一丁点的心理隔阂,也会使他内心无比焦灼和苦痛。当山涛真挚的向司马昭推荐嵇康接任自己的职位时,嵇康却与山涛绝交了,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于此诞生。若是旁人被举荐做官,一定万分感激,可嵇康岂是芸芸众生之辈,他有自己的追求,不屑于投身官场,只是一心沉醉于自然之间,过一生平淡朴实的生活。嵇康很可爱,可爱在直白的表达自己的情感,他直率的借一封绝交书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两位的友谊诀别的断丝飘飘。这种的友谊,古来少有。少有在嵇康虽与山涛绝交但仍在临死之前,将自己的儿子交给山涛照料。“山公尚在,汝不孤矣”这是嵇康对儿子稽绍所说。这才叫真正的朋友,这才叫真正的知己。我也许会因你不了解我而跟你绝交,但你仍然是我心中最信赖,最值得托付的人。山涛当然不负嵇康所托,把稽绍当做自己亲生儿子一般照料,尽了朋友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这便是成语“嵇绍不孤”的由来。
且说你之为人,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若发现谁是小人,就会马上与之决裂,绝不含糊。因过于看重友谊,嵇康陷入吕安的混乱遭遇。吕安的哥哥霸占了吕安的妻子,却恶人先告状,以不孝之名将吕安告上朝廷。“面对最大的无耻和无赖,受害者往往一筹莫展。”不可理喻的案件的背后,真相已不再重要,人们热衷于一个最通俗最便于传播又最能激起社会公愤的罪名,若为受害者说话,自己也将成为社会的公敌。许多平日的朋友早已一一躲开,但嵇康没有。他义愤填膺地写了一份绝交书给吕安的哥哥,他做了他所能做的所有微薄之事帮助吕安,但仅仅为此,他被捕了。
他太珍惜朋友了,但越珍惜,所能留住的也就越稀少,这就如我们手中紧握的细沙,抓的越紧,流逝的却越快。世事总是如此无常,我们越是在意,却越失去的更多。
由于钟会这等小人挑拨,司马昭决定处死嵇康和吕安。果真应验了孙登大师当年那句“子识火乎?难乎免于今世,子无求乎!”不合群本身就是罪过,过于清高就是对庸人的冒犯。更何况是嵇康这种自命不凡的贤者,又怎能免于统治阶级和小人暗算。行刑那天,3000名太学生拥挤在刑场上请愿,他们勇敢地迎着刀枪大声呼喊:嵇康无罪,刀下留人。不问世俗的嵇康也被感动了,学生们正极力阻止英雄的陨落。你的身上有种不漏声色的浪漫,铿锵有力。你向哥哥要来琴,悠扬的琴声,在刑场缓缓响起,千古绝响《广陵散》诞生了。你一下一下拨动琴弦,为一生拥有这几个挚友而欣慰,为将儿子托付给山涛而安稳,为吕安的冤案而不平,更多的是满足于誓死追寻自己想要的澄澈。死亡,便被这沉静凄婉的琴声击碎,散落于无尽的深渊,变成了人们惊愕的钦佩与凝视。
这千古绝响,我们追不回来了。
魏晋名士们焦灼挣扎,追慕宁静而浑身灼伤,力求圆通而处处分裂,他们诠释了对稀有文化人格的祭奠,这是反传统的传统。正因为有他们,中华审美文化在精神的酷刑中屹然自立的发掘。有过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幸运,失落他们,是中国文化的遗憾。
那清冽如流玉之晶莹的男子,叫嵇康。
七年级语文作文读后感篇三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很容易脱口而出,但是真正完全实践,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淘金者,一只奄奄一息的病狼,两个生命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抛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和棕熊等野兽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疲倦将意识淹没,但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即使已经抛弃了自己,不愿再挣扎拼搏了,但是自己的生命依旧不愿死去,依旧勇猛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所以觉得活着才有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的求生本能会无限地涌现出来。这种感觉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感受到,这种感觉无法想象。当人们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不能够坚持,又不甘愿放弃,但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秒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两字,就被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没有规划人生,就被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人生中最美一刻的人,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苦难,苦难是一本书,主要看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等等。
自然中的万物存活着,并经历多多少少的痛苦,能够面对痛苦并战胜痛苦便是胜利,即使这场战争已不再金光闪闪。只要热爱生命,我想,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我日子里发生的事展现在纸上,被记录下来时,心里充满无限的欣慰。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许多坎坷,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无刻的滋润、社会的温暖关怀,还有老师朋友的支持,是最好的养料。
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与万物同辉!
七年级语文作文读后感篇四
有一次,我到姥姥家去玩,看见姥姥家的门口地上有泥巴,这怎么回事儿?抬头一看,原来屋檐下有燕子做的窝。我躲在门缝里偷看,想看看燕子怎么做的。忽然听见一两声鸟叫,声音越来越清晰,只看见穿着一身燕尾服的燕子飞回来了,它嘴里叼着一团泥巴,筋疲力尽地飞到还未做好的窝前,把泥巴填上去,又小心翼翼地用嘴把泥巴按结实,看看这儿,按按那儿。
我看了看,那费劲力气衔来的泥巴,只有豆粒般大小。看着那一大半还未弄好的工程,我都替燕子犯愁了,这要飞多少来回啊!为什么小小的燕子有如此大的气魄?原来是为了创造新的生命。它坚信:“为了我的孩子早日出生,我一定要努力,要尽快造好舒适的窝。”
无独有偶。有一次,我到水上公园去玩,看到大片大片被烧焦的草地都变成黑色的了,草地上一点儿绿色都没有,让人看不到生命的气息,很煞风景。可是当我弯下腰离近一看,发现焦黄的草地上有许多绿色的点点。
原来,焦黄的草地下蕴藏着刚刚焕发出的小草。现在一定都齐刷刷地长出来了,像绿色的地毯一样了。可见生命是多么顽强啊!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生命是顽强的,但也是脆弱的,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生命是属于自己的,也是属于大家的,所以我们要努力奋斗,多做贡献,使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
七年级语文作文读后感篇五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冲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七年级语文作文读后感篇六
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我没有感叹于“三皇五帝的时代”,也没有融入于秦汉时期各地的兵戎相见,更没有流连于宋朝的富饶和先进,当然,我也不会存在于衰落的明清时期。只有大唐,才是我心中的所属。那繁华的都城,领先的科技,胡汉交融的团结,文人墨客的诗作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沉浸其中,久久不能忘怀。
唐朝历史从6唐高祖李渊称帝建立唐朝开始,历经289年,也算比较“长寿”的一个朝代。在这289年里,唐朝有不少盛世,国家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便开始衰落,最终灭亡。
唐朝也有很多出名的诗人——李白,杜甫,高适,王维,白居易……他们都留下了很多著名的诗作。但是我认为,李白的诗作最为浪漫洒脱。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他性格豪迈,热爱祖国山水,写出了大量赞美祖国明川山水的的壮丽诗赋。他的诗,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而且想象丰富,人们称他为“诗仙”。李白追求在诗中塑造自我,强烈的表现自我,因而他的诗歌具有鲜明的浪漫主义色彩。他喜欢采用雄奇的形象表现自我。在诗中毫不掩饰,也不加节制的抒发情感,表现他的喜怒哀乐。对权豪势要,他“手持一枝菊,调笑二千石”;看到劳动人民艰辛劳作时,他“心摧泪如雨”。当社稷倾覆、民生涂炭时,他“过江誓流水,志在清中原。拔剑击前柱,悲歌难重论”,那样慷慨激昂;与朋友开怀畅饮时,“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又是那样天真率直。总之,他的诗活脱脱地表现了他豪放不羁的性格和倜傥不群的形象。
李白的仕途充满着坎坷。他极力追求官位,自负自己的才能能够治理国家,但世事难料,他42岁时才成为待诏翰林——皇帝身边的文人,用于起草诏令,议论时事。43岁时,遭谗见疏,遂有归隐之念。李白的治国梦就此破灭。后来,安史之乱爆发,被永王三次聘请,下山入幕。次年,永王兵败,李白入狱,后被叛长流夜郎。
李白交往过的人不少,但在李白心中却没有“朋友”这个名词,一切在他看来都是昙花一现,还不如这眼前的大江山水更长久,更真实。但他人对李白却有不一样的评价。杜甫赞扬他说:“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魏颢评价他说:“白与古人争长,三字九言,鬼出神入。”余光中欣赏他说:“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李唐峥嵘,青莲独占。李白,大唐中最亮的一点,照耀着整个大唐,闪烁着中国的自豪和骄傲。
七年级语文作文读后感篇七
从猜测黄帝,问卜殷墟,到走进魏晋田园,最后对明清的郁闷,余秋雨先生用一篇篇散文优雅地叙述着中华文化的兴衰变迁。其实都是朴素的语言,读起来确是字字珠玑,你会被他带到另外一片世界,会对高雅而特异的魏晋人士而向往,会对盛唐海纳百川的文化而骄傲,也对明清文化专制统治而扼腕叹息。
然而,我最喜欢的却是余秋雨先生对当代文化的一系列论述。
“清代结束之后的近代和现代,实在一言难尽。文化信号很多,而文化实绩很少。文化激情很多,而文化理性很少。文化言论很多,而文化思考很少。文化名人很多,而文化巨匠很少。文化破坏很多,而文化创造很少。”余秋雨先生如是说到。
一百年前,正是兵荒马乱,国运维艰的时刻,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文化的这种状态尚可理解。而大约五十年前,新中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项__的运动。政治野蛮地笼罩住了文化。全国停课废学,上山下乡,农村即是学校,农民就是教师。这种情况,在文明的发展史无疑是一次大地震,几千年来从未断绝的文化传承突然停止,所有的人投身农业,大连钢铁。
幸在它只有十年!
终于迎来了改革开放,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文化也开漂洋过海,走遍世界。然而,文化似乎永远跟不上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滞后,越来越迷乱,越来越失去了公信力。
余秋雨先生引用了作家王小波的一句话,中国文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做事的人,一种是不让别人做事的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后一种人的力量大得多。例如,巴金说过,中国存在着某种人物,那种人物数量不多,影响极大,平日不知道藏在哪里,一有风吹草动就冒出来,在报刊上一会儿揭发这个,一会儿批判那个。看到这家院子里的花草茂盛,就大声咒骂;看到那家阳台上的鸟声动听,就抡起棍棒。正是这批人,使中国作家一直处于恐惧之中,无法写出像样的作品。
时至今日,尚有人打着言论自由的口号批评他人,哗众取宠,网上看见一则新闻,一位八零后作家竟炮轰鲁迅伪大师。我想,鲁迅先生是否大师尚不重要,可先生当时的作品背景是为了唤醒沉睡的国人,单凭这一点,两人层次一下区分开来,至于你怎么贬低践踏,鲁迅先生也是看不见,听不到的了。
难道,现代的文化就限于这种怪圈了吗?不是的,真正的大文化,不是藏于隐世著作,而是人民大众的生活方式以及精神价值,渗透于千家炊烟万家灯火之间。
有一个渔村的渔民出海打鱼,一定会在出海前走很远的路,到一个读书人家里求得一大叠字纸,压在船底。他们说,天下没有比文字更重的东西了,就靠它压住风浪。他们不认识文字,却尊重文字,这大概是人没接收教育而体现出的最原始的状态,这便是中国文化的灵魂所在。
我相信,总会有这样一种人,出现在中华文化大踏步向前迈进的时刻,打破怪圈,走向自由。而中华文化也与世界亲密相容,偶尔闪现出千年积累的高贵,亦如生活在这种文化下的子民,品行善良,思想丰富,道德高贵。
七年级语文作文读后感篇八
怀着憧憬的心情翻开这本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史从我眼前闪过。只是初次阅读,我就对其中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绚烂的中华历史所吸引,久久不能自拔。
墨子,一个黝黑外表的人,他的身世也因此受到不少史学家的争议,但他在文化上的造诣众人皆知。他劝阻楚王攻打宋国的事迹可谓流传千古,他用自己犀利的话语和巧妙的战术让楚王放弃攻打宋国,其中表现出的政治远见和历史功绩让人称赞不已。不过更为有趣的还是他这个功臣在归途中避雨造拒的事,而他则用他的气度道出:“运用大智慧救苦救难的,谁也不认;摆弄小聪明争执不休的,人人皆知。”乍一看这件事不免让人好笑,但细一想却又引人深思。
司马迁,一个名扬千古的人,他发愤写《史记》的事我们都耳熟能详。但他背后所经受的精神痛苦和身体摧残我们无法体会,只知道,他是伟大的。面对其他懦弱的官员,司马迁大胆地站出来,向汉武帝分析了李陵的行为。其实并不只有他看透了真相,但只有他敢说出真相。结果可想而知,他先是入狱,之后在死亡和腐刑面前毅然选择了后者。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死亡更为干脆,但司马迁和他们不一样,他知道自己还有未完成的事,即使再痛苦,也不能就此罢休。就这样,《史记》诞生了,成了“无韵”的《离骚》。司马迁也在不久后消失,他的结尾我们无从知晓,也无需知晓。
曹操,一个丛林中的强人,由于《三国演义》的缘故,他给我们的印象不是很好,但他在文学方面的杰出贡献我们无法否定。在军中,他用诗抒发了他的豪情和他对天地生命的理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等名句我们已烂熟于心,但其中所表达的感情仍耐人寻味。他把人生看作“朝露”,把死亡看做永恒。与其他伟大的领袖不同的是,他主张薄葬。或许这便是他的气度吧,在他的墓中,不需要财宝、装饰,只愿拥有永恒的清净。人们曾不知多少次寻找他的坟墓,但始终没有找到,那就让它永远不被找到吧。
盛唐,一个中国最辉煌的时代;长安,那个时代最骄傲的城市。中国的文化在那时,在那里,得到了空前的发扬。长安向世界敞开了自己,世界也把长安当作了舞台。它容纳外来文明,传递中华文明,充分体现了“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在长安,宗教矛盾灰飞烟灭,种族差别不再重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国的包容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
耶律楚材,一个辽国皇族的后裔,一个金国的高官,一个成吉思汗的得力助手。他的存在,改变了中国的历史。他的到来,让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征服战开始,也正是他,让这场残酷的战争得以结束。是他,让蒙古军不再屠城,也是他,让华夏文明得以延续,壮大。古代四大文明国度,三个都在战火中消逝,唯有中国,在战火中生存了下来。历史上少数民族对汉族的征服不在少数,但各民族之间摒弃前嫌,反而融合得更加紧密,这些无不得益于像耶律楚材那样的人啊!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中国历史文化虽有了一定的理解,但还是较为浅显。那就让我与余秋雨一同在这本书中品味历史,寻觅中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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