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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清河行动 河长清河行动简报篇一
姆地藏布位于美朵雷村和几那村上中界,姆地藏布河流由达拉玉措流出,河流通过美朵雷村和几那村放牧点后流入美朵雷准布藏布,姆地藏布全长20公里平均河宽50米。
当天我前往姆地藏布与村级河长一起清理河道淤泥、完成生态修复、水质提升工程、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修建废弃物堆放等情况进行了实地巡查,并听取村级河长河道环境整治、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在巡河中,一是严格对照河巡查记录表逐项进行巡查,未发现水体异味和各类违法现象。二是在水资源保护上,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是在加强河岸线管理保护中,做到了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有效禁止了侵占河道等违禁行为。
一是宣传工作力度不够。缺少河长制工作宣传标语、宣传画报等内容。群众知晓度和部分边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生活污水处理不到位。经现场巡查发现部分河段附件倾倒垃圾和河道附近居民往河中排放生活污水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的水质,污染了河道的整体环境。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全面加强河湖库渠的管理保护,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村民环保意识。督促村三委班子、驻村工作队、护边员等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广大边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特别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群众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意识,引导公众自觉参与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来。
二要加大保护力度,改善水生态环境。成立河道清理小组,加大巡查力度,对河面及岸边进行及时清理。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对生活污水的处理。
三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各级河长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职责,落实河流治理“管、治、保”目标任务,定期开展检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姆地藏布河长
河长清河行动 河长清河行动简报篇二
乡镇“河长清河行动”工作总结
县河长办:
按照市、县级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工作的总体部署,利用冬春修和河库枯水季节有利时机,推进清理、整治河库渠存在垃圾堆积、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直接对河湖库渠造成危害等的问题,清除影响河湖库渠断面水质及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进一步改善水质、美化环境,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对阿布地小河进行巡查,环境卫生保持较好。
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机械、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理,不定时检查河道是否有倾倒垃圾现象。
清河行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镇积极组织河库渠垃圾清理工作。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群众对河道保洁意识不高,存在乱丢乱倒的现象;二经济薄弱村资金投入不足等。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垃圾清理力度,同时强化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制止并严厉查处向河道内倾倒垃圾行为,确保河库渠无可视垃圾。
阿拉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河长清河行动 河长清河行动简报篇三
清河村民政工作汇报
清河村位于沙市区关沮镇西北,北与荆州区黄山村隔河相望,南连两湖大市场,西临太湖港,东与江河村相连,汉宜高速公路横贯我村东西,沪蓉高速铁路跨越西东,襄荆高速公路风驰南北,辖区共有11个村民小组,1个专业渔场,耕地面积870亩,共有农户515户,2086人,其中农业人口1667人,非农人口419人,流动人口258人。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村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多次召开全村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小组讨论会,采取邻里走访、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多种方式及拉横幅、发放宣传单,加快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步伐,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针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含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困难群众,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我村目前,“五保户”4人,其中福利院供养2人,分散供养2人,优抚对象3人,医疗救助6人,救助资金27815元,临时救助2人,救助资金5000元,因灾转移16户3000元。2009年我村村危房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救助家庭3户,补偿金额13000元,彻
底解决困难家庭居住安全隐患,得到了群众好评。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手中。
精心安排部署,由村支部书记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慰问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丰富慰问形式,采取集中慰问与深入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发放了物资与资金;深化慰问效果,始终以帮助生活困难群众和老党员、老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目的,目前,积极引导困难群众依靠党的惠民政策和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2011年“两节”慰问物资发放16户,16份,资金发放45户共14500元,80岁以上老龄人慰问41人,计4100元,并争取社会企业对我村的困难老人支助慰问,金额达8400元。
以上问题是我村社会救助工作和维护稳定的一件大事,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惠及困难群众的先行者,相信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领导下,我村民政工作将上新的台阶。
河长清河行动 河长清河行动简报篇四
乡镇2018年上半年清河行动总结
按照崇州市全面落实年清河行动通知文件要求,道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大力开展河道沟渠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8年清河行动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按照清河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道明镇全面落实年清河行动工作方案》,并明确了各村(社区)、镇河长办、镇环保办、镇经发办、镇农技站和镇村两级河长的责任分工。同时,成立镇级清河行动专项督查组,对重点目标任务、日常管护、问题处置等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镇通报。
上半年我镇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落地落实,对辖区21条河流、1座水库(白塔湖)开展污染源排查,全面完成了清理河(湖)岸垃圾和河湖漂浮物打捞,基本实现无岸存垃圾和无集中漂浮物。制定了河湖库渠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实现了河湖库渠镇村两级河长常态化巡查,在升平村试点河道保洁员制度,将村级保洁员管辖区域延伸至河道,有效保证了清河行动常态化管护。
主要工作成效:一是完成了辖区畜禽养殖场,规模户(专业户)55 户专项整治,已治理达标17户,关闭5户,减产为散户7户。二是对涉水散乱污企业5户,已关停2家,2家处于歇业状态,1家待处理。三是集中力量对桤木河三龙村段、永乐村段进行修缮,对泉水河永乐村段、龙黄堰进行清淤,有效改善了水质及排洪能力。
对全镇主要河流、渠道排污口和损毁情况进行实时跟踪排查,建立台账,实行建销账管理。
按照巡查制度,对河渠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堆乱弃进行有效监管。
河长清河行动 河长清河行动简报篇五
2017年“清河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保护生态环境,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包括深入开展江河“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库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为主要内容,以“清洁河流,清除河道,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整治江河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江河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1.工矿企业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以芦稿林工业园区河流沿线等为主要监管区域,重点整治洗矿企业,确保环境安全隐患彻底排查到位,污染企业按时整改到位,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到位。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拆除主体设备,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农村环境(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整治两项行动。
其中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标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模式完成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治理。建立由镇“清河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的镇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确保路边基本没有白色垃圾、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村边基本没有成堆垃圾、门前基本没有零散垃圾。使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3.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港口及河道作业扬尘、废污水排放、干散货码头粉尘、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违法违规处置垃圾等问题。
5.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了解掌握全县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措施,有效提高化肥、农药的使用效率,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7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25%以上。
根据《芦稿镇2017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行动”。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明确如下:
1.镇综治办牵头组织对船舶港口及河道作业扬尘、废污水排放、干散货码头粉尘、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违法违规处置垃圾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配合)。
2.镇“清河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配合)。
3.镇“清河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工矿企业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配合)。 4.镇农林水办牵头组织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全县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配合)。
加强江河保护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17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统一实施“清河行动”,旨在解决江河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方面积疾多年、久拖未除的重点难点问题。按以下步骤及时间要求开展2017年“清河行动”:
6月:镇“清河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河行动”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等政策信息,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7月:镇“清河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按流域分别列出问题清单报镇河长办备案。
8月:对应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各村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辖区分流域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9月-11月: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启动“清河行动”集中统一行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12月:总结表彰对各村“清河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排2018年度“清河行动”。
各村要高度重视,把“清河行动”作为2017年河长制工作的主体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要统筹抓好“清河行动”的宣传引导,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江河管护的良好氛围。积极主动查找问题,自查自纠,在全镇范围内掀起以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防污治污等为重点的江河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镇纪委、农林水办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
要建立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抽调工作力量,集中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镇派出所要为“清河行动”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破坏河库环境、影响生态安全、暴力阻扰“清河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政府和责任部门的作用,加强江河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江河通过“清河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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