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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岗位分工 分行反洗钱工作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我行实际情况,为明确其岗位责任,特制订本职责。
一、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徇私情,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各网点会计复核人员在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帐户时,负责审查其提交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三、各网点会计人员应建立健全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收集、审查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信息资料,包括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要资金往来对象等信息和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所等信息的同时;严格坚持人民币大额交易审批登记制度,收集完整的大额支付交易档案。
四、支行计财部反洗钱专管员负责审查各网点反洗钱信息资料,建立业务台账,汇总上报可疑交易,并妥善保管交易档案。
五、各网点出纳人员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严密关注相关个人与单位在短期内(指10个营业日以内)利用银行帐户大量的将资金进行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行为,认真分析,对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帐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及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与单位银行结算帐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划转,作好可疑交易记录,填制《大额支付和可疑交易报告表》,由支行反洗钱专管员汇总,向人民银行进行报告;发现其客户有《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九)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十三)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十四)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十五)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十八)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应记录、分析该以上可疑支付交易,逐户、逐笔进行调查、分析,认真作好评估,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由支行反洗钱专管员汇总,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报告;对明显涉嫌犯罪需要立即侦查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五、严格操作,严守秘密。对记录和分析的大额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支行会计出纳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任何个人、任何单位泄露,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反洗钱岗位分工 分行反洗钱工作篇二
营业部反洗钱岗位职责
第一条 营业部经理职责:
㈠ 领导并组织落实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督促和保障营业部各项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条 开户岗位职责:
㈠ 做好客户身份持续识别工作,对证件过期及资料不全的客户信息要及时补齐。对修改基本身份信息的客户以及信息资料和交易情况异常的客户身份进行重新识别。
第三条 交易风控岗位职责:
(十三)营业部反洗钱工作人员配合,对系统提取的疑似可疑交易信息进行人工鉴别,并配合完成反洗钱报送数据的审核工作。
(1)协助营业部反洗钱专员对涉嫌对敲等违规交易、转移资金等犯罪情况的收集、登记、分析、初步检查以及移交和上报工作。
第四条 信息技术岗位职责:
㈠ 配合营业部反洗钱小组的工作,必要时为营业部反洗钱工作提供后台技术支持;
㈡ 负责组织落实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监测系统的维护。第五条 财务岗位职责:
㈠ 与营业部反洗钱工作人员配合,对系统提取的疑似可疑交易信息进行人工鉴别,并配合完成反洗钱报送数据的审核工作。
第六条 市场营销岗位职责:
㈠ 对客户及潜在客户进行反洗钱宣传,提高客户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㈡ 对有意向开户的新客户进行身份识别,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做好尽职调查。
第七条 合规岗位职责:
㈠ 对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第八条 行政岗位职责:
(一)配合营业部反洗钱专员开展反洗钱工作。 第九条 客服岗位职责:
(一)协助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小组开展反洗钱宣传、教育、咨询工作。
第十条营业部反洗钱专员岗位职责:
配合营业部负责人完成本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并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营业部反洗钱工作计划,写好工作日志;
(二)协调落实本部门的客户身份识别及与其相关的身份持续识别、身份资料补全工作;
(三)协调落实营业部对修改基本身份信息的客户以及信息资料和交易情况异常的客户身份进行重新识别;
(四)协调落实营业部客户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排查解释工作;
(五)协调落实建立本部门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督导本营业部做好客户的尽职调查工作;
(六)完成当地人行及公司总部下达的反洗钱工作,将当地人行的通知发文及时上报总部反洗钱工作小组,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七)负责按时向当地人行提交反洗钱数据报表、工作报告,;
(八)配合公司做好客户反洗钱宣传和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工作;
(九)保存反洗钱工作涉及的相关文件材料。 总部反洗钱专员职责:
第十一条 营业部投资咨询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 总部交易风控部职责:
(1)负责总部各业务团队及各营业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汇总管理。负责总部各业务团队及各营业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评估报告的审核;
第十三条 总部合规审查部、法务部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反洗钱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监督检查,评估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检查反洗钱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2)负责反洗钱协查工作相关协查任务。第十四条 总部开户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和督导公司各营业部及总部各业务团队做好客户的身份识别及与其相关的身份持续识别、身份资料补全工作等尽职调查工作,并对修改基本身份信息的客户以及信息资料和交易情况异常的客户身份进行重新识别。
第十五条 总部客服中心职责
(1)协助反洗钱执行部门,进行相关反洗钱调查,推进和督导公司各营业部、总部各业务团队对客户进行反洗钱宣传。第十六条 总部结算中心职责:
(1)协助总部及各营业部反洗钱执行部门在进行可疑交易识别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数据支持,并对总部反洗钱相关报表提供相关数据;对各营业部反洗钱报表数据中涉及部门管理业务相关的数据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 总部财务部职责:
(1)协助公司总部及营业部反洗钱执行部门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识别并对各营业部反洗钱报表数据中涉及部门管理业务相关的数据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 总经办职责:
负责公司的反洗钱报表的盖章、报送、客户资料存档保存等工作。第十九条 宣传策划部职责:
协助公司反洗钱执行部门进行反洗钱宣传工作;与国家有关部门、中国期货业协会共同对社会进行反洗钱宣传。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培训部职责:
(1)协助公司反洗钱执行部门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将反洗钱相关规定纳入新员工试用期的考核内容;
第二十一条 总部信息技术岗职责:
(1)协助本营业部其他反洗钱岗位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采 集、上报的技术支持;并负责组织落实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监测系统的维护
第二十二条 总部反洗钱专员职责:
(1)负责协调各部门落实反洗钱领导小组决议及相关具体工
作;(2)根据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各项规程,负责对公司各营
业部、总部各业务团队及职能部门反洗钱工作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督导;
(3)审核客户风险等级调整;汇总管理公司客户风险等级划
分和调整工作。
(4)对重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经识别为可疑交易、并拟
进行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信息)的客户进行重新识别并按要求向当地人行提交可疑报告;(5)审核营业部重点大额可疑和可疑交易的上报信息,并督促营业部反洗钱专员按时报送当地人行。
(5)制定年度反洗钱培训计划,完成年度反洗钱工作总结报
告;
(6)配合公司做好客户反洗钱宣传和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工作;
反洗钱岗位分工 分行反洗钱工作篇三
证券营业部反洗钱具体岗位职责设定参考
营业部经理职责:
领导并组织落实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督促和保障营业部各项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
开户岗位职责:
做好客户身份持续识别工作,对证件过期及资料不全的客户信息要及时补齐。对修改基本身份信息的客户以及信息资料和交易情况异常的客户身份进行重新识别。
交易风控岗位职责:
营业部反洗钱工作人员配合,对系统提取的疑似可疑交易信息进行人工鉴别,并配合完成反洗钱报送数据的审核工作。协助营业部反洗钱专员对涉嫌对敲等违规交易、转移资金等犯罪情况的收集、登记、分析、初步检查以及移交和上报工作。
信息技术岗位职责:
配合营业部反洗钱小组的工作,必要时为营业部反洗钱工作提供后台技术支持;负责组织落实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监测系统的维护。
财务岗位职责:与营业部反洗钱工作人员配合,对系统提取的疑似可疑交易信息进行人工鉴别,并配合完成反洗钱报送数据的审核工作。
市场营销岗位职责: 对客户及潜在客户进行反洗钱宣传,提高客户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对有意向开户的新客户进行身份识别,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做好尽职调查。
合规岗位职责: 对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行政岗位职责:配合营业部反洗钱专员开展反洗钱工作。
客服岗位职责: 协助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小组开展反洗钱宣传、教育、咨询工作。
营业部反洗钱专员岗位职责:配合营业部负责人完成本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
反洗钱岗位分工 分行反洗钱工作篇四
遵义市商行营业部 2012年反洗钱工作报告
2012年,对我国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充满机遇与挑战、挫折与创新、危机与希望的一年。这一年,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步入了关健性阶段,国内总体经济快速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运行呈良性态势,随着国民经济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针对各种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违法收益的洗钱活动日益猖獗,面临这一严峻形势,反洗钱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作为反洗钱工作的实施主体,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金融机构必须严格履行起反洗钱法律法规赋予的反洗钱勤勉尽职义务。历经数年的发展,我国的反洗钱工作度过了初期学习、探索、创新和调整的阶段,正向全面和纵深发展阶段迈进。随着各项反洗钱工作的推进,金融机构反洗钱合规水平逐步提高,全社会和各部门对洗钱活动的认知程度不断深化,反洗钱制度和机制的独特作用和有效性日益显现。在这种宏观背景下,我部全体员工团结一心,克服重重困难,在严格按照 “稳健中求发展、创新中求突破、规范中强管理、变革中促增长”的工作要求大力发展行内各项业务的同时,积极响应央行各项金融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各种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全力推进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加强了对各级管理人员、1 重要岗位及营业网点临柜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培训,强化了对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活动的监控,完善了客户身份识别与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制度,从而在内控建设、风险防范、业务发展、客户身份识别等各方面建立起反洗钱的防御体系,彻底杜绝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我市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现将2012年上半年我部反洗钱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反洗钱工作开展的简要情况
一、贯彻制度,精心构建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08)391号)和《遵义市商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遵商银发(2011)254号)的相关规定,为将反洗钱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把对反洗钱工作的考核提升到决策层与管理层的高度,我部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营业部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两部一室负责人和各支行行长为小组成员,明确指定由营业部计财部负责我部反洗钱管理工作,设立反洗钱办公室,领导和部署辖内各部室、营业网点的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与此同时,领导小组还加强了对反洗钱内控制度流程的要求,落实了各部门、支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将我部的反洗钱工作明确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了我部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学习反洗钱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2 我部反洗钱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各部门、支行负责人召开反洗钱工作座谈会,及时传达上级监管部门新下发的文件,并认真学习反洗钱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各业务部门结合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并就反洗钱监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会议过程中,与会人员对各自部门、支行反洗钱工件中的有效措施进行了回顾总结,并提出了反洗钱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全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同时就反洗钱宣传工作认真筹备,从领导组织、人力配备、宣传资料、设备支持、方案推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在干部员工、营销队伍及广大客户中积极宣传,加深影响,从而全面推进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支行负责人组织员工进行反洗钱学习,将反洗钱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传达,并就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行深入学习,要求全体员工将法律、法规同日常业务紧密地结合起来。
三、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贯彻落实监管规定
内控制度是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基础与前提,完善内控体系、强化执行力度是我部2012年在内控基础管理环节的重要内容,具体到反洗钱方面,一是按商总行的要求,完善了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可疑交易的排除上报等环节的业务操作流程,为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强了账户开户环节的审查力度,对新开立的账户进行了认真审查、联网核查,保证了新开立账户客户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从源头上对洗钱风险进行控制;三是对我部辖内各营业网点的存量账户进
3 行全面清理,对账户资料过期或有疑问的,要求客户重新提供新的资料,再次进行核查,进一步对客户身份进行了识别,保证了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四是通过对客户风险等级的划分,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对客户进行分级管理,对客户的资金流向进行了实时有效的监控;五是将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客户信息与反洗钱系统客户信息结合对比,提高了客户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进一步推动了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随着我行反洗钱统一监管报送系统的上线,通过现代化高科技将反洗钱工作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升级和完善,不仅增加了风险等级划分模块,而且建立可疑交易主动分析识别报送机制,通过系统初评,人工再评,不仅提高了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准确率,更为将相关信息和数据统计用于反洗钱分析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反洗钱宣传,普及反洗钱观念
宣传方面,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商总行有关精神,我部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利用晨会、职工大会、部门例会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内勤人员、管理层面、营销队伍和营业网点一线员工的反洗钱相关要求的宣传活动,重点对《反洗钱宣传手册》、《反洗钱知识一点通》和《反洗钱知识26问》等进行介绍、讲解,确保我部员工充分了解国家在反洗钱领域的各项政策、制度。另一方面,根据我部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了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
1、放置、发放宣传资料。各营业网点在营业大厅显眼处摆放各种反洗钱宣传单、宣传手册,供来我行办理业务的客户随意取阅,大堂经理或网点值班保安人员主动将这些宣传单、宣传手册向等候区内的客户进行发
4 放,方便客户了解反洗钱知识;
2、开展网点柜面宣传。一是由各营业网点在各自的营业厅外悬挂宣传横幅或条幅,营业厅内张贴宣传标语,有电子宣传屏的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宣传屏24小时不间断宣传反洗钱的相关知识;二是由反洗钱办公室牵头,协助营业厅、航天支行、沙河路支行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从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反洗钱基本知识、洗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金融机构及公民的反洗钱义务等方面,向公众宣传反洗钱的相关知识;
3、强化守法合规意识。组织员工进行反洗钱知识考试,促进员工深入学习和掌握反洗钱法工作相关的法律规章,提高广大员工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更加全面地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有力地促进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4、设立反洗钱专线电话。营业部反洗钱办公室增设了反洗钱专线电话,用于各支行、部门间反洗钱相关工作的传达、部署、联系、沟通与协调。
五、积极开展合规自查,不断完善内控体系
为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遵义市商业银行2012年反洗钱工作计划》要求,我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文下发反洗钱专题会议纪要,跟踪督办会议精神的落实;各支行、营业厅根据本支行实际,每季度召开一次反洗钱工作会议,落实营业部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反洗钱的专题会议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部门的反洗钱工作开展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反洗钱工作小组;反洗钱工作小组组织专人对各部门、支行的反洗钱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 根据检查结果及支行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反洗钱工作总结分析会议,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估工作,对各支行、各岗位在日常管理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监测,特别是涉及反洗钱领域的内容,更是极为关注,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及时责成相关部门、支行进行整改,并对各部门、支行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力争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做到严谨认真、合规合法、安全高效。
目前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
从我部反洗钱工作小组的检查和各部门、支行的自查情况来看,我部的反洗钱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这些不足如不及时改进,将会严重制约、阻碍我部反洗钱工作的快速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现行反洗钱监管制度存在的不足
现有的反洗钱相关规定文件是对反洗钱工作的总括性规定,虽然对可疑交易标准和客户身份识别要求中的部分内容作了一些区别对待,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许多规定性要求仍需要按照银行业特点进行细化,如关于对客户进行风险分级的要求,只提出要按一定的参考指标进行分级,但未区分各种性质的客户应该遵循的标准,导致员工在实际工作中不好对自然人客户进行界定。反洗钱各项政策缺乏有效整合,如目前人民银行涉及账户管理的规定很多,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 号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
6 国人民银行令„ 2003 ‟第5 号发布)、《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 ‟ 第2 号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 2005 ‟ 391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银发【2011】116号)等法规制度,各项政策发布时间不同,对账户管理的要求也存在很大差异,政策的制定部门在政策的解释上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执行中常有无所适从的情况。
二、我部各支行在执行反洗钱规定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大额可疑交易管理:
1、各支行发现可疑交易信息的途径单一,临柜人员缺乏对可疑交易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再加之我部辖内各营业网点客户量大、通存通兑业务频繁、交易笔数多,一线临柜人员无法做到了解每一位客户,并对每笔业务都进行正确的甄别,通常只能作出简单判断,依照已公布的可疑类型,根据客户开立账户的性质进行排除处理。
2、由于反洗钱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各支行因人员不足,不能设定专职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支行反洗钱专管员通常是由支行会计主管兼任,各会计主管事务繁多,无法抽出太多的时间对所有账户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划分和统一管理,缺少对客户信息分析判断的依据,也无法了解每一位客户的真实交易背景,致使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内容空洞,不能真实地反映问题。
3、各级反洗钱工作人员和临柜人员的专业技能不足,在识别复杂交易行为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对客户日常发生的大额异常交易未全部填制《异常交易尽职调查表》,不能认真履行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部分对填制的调查表和反洗钱系统中排除的可疑交易,未加以人工分析、对不作为可疑交易上报的合理理由未详细说明、调查表中未对自然人客户的职业、身份背景、行业类别做出说明。
(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1、对填制的《高风险、关注类对公对私尽职调查表》填写不规范,未在评定依据栏内将客户评定为高风险或关注类的评定依据进行说明、对客户监控期间的交易情况未全部进行填写或打印监控期间该客户的交易流水。
2、对于“统一监管报送系统”中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系统自动生成的客户等级评定结果未全部进行人工再评;未遵循“持续性原则”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持续划分,在下一季度结束前,未对上一季度新开户的客户进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再评。
下一步反洗钱工作的改进计划及工作思路
针对我部目前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过深入研究、认真分析,提出下一步改进计划及工作思路:
一、加强反洗钱工作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明确岗位职责。
一是以《反洗钱法》为工作指导方针,继续深入实施《反洗钱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将反洗钱责任明确到人到岗,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日常培训与宣传力度,针对反洗钱操作人员进行法
8 规知识、业务操作、报表台帐、可疑交易识别技巧、反洗钱案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反洗钱人员和一线临柜人员全面掌握相关作业技能;三是加强反洗钱工作的考核力度。分别对各责任部门负责人、相关岗位、临柜人员建立反洗钱工作考核制度,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全年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围内。
二、建立反洗钱岗位标准,全面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反洗钱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的高低、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反洗钱工作的成效。因此,应建立反洗钱岗位标准。进一步加强对一线人员反洗钱上岗培训与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建立反洗钱上岗资格考核档案。督促反洗钱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反洗钱法律法规和可疑交易的识别标准,全面提升反洗钱工作技能,为提高反洗钱可疑交易数据上报的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使反洗钱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反洗钱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以适应日益发展的反洗钱事业的需要。
三、加大反洗钱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
反洗钱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只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才能在全社会普及反洗钱知识,使《反洗钱法》得以深入贯彻和实施,形成共同打击洗钱犯罪的合力。向公众介绍洗钱活动的特征以及我国反洗钱的主要措施和手段,提高全社会对反洗钱的认知水平,增强公众的反洗钱意识和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鼓励公
9 众举报涉嫌洗钱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履行反洗钱义务、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力屏障。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部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今后的反洗钱工作中,我部会一如既往的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升对洗钱行为的判断处理能力;加大对广大员工及客户反洗钱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能自觉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不断总结反洗钱工作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思路,确保我部反洗钱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反洗钱岗位分工 分行反洗钱工作篇五
反 洗 钱 岗 位 职 责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我行实际情况,为明确其岗位责任,特制订本职责。
一、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徇私情,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会计主管在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帐户时,负责审查其提交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三、会计主管应建立健全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收集、审查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信息资料,包括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要资金往来对象等信息和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所等信息的同时;严格坚持人民币大额交易审批登记制度,收集完整的大额支付交易档案。
四、反洗钱专管员负责审查各网点反洗钱信息资料,建立业务台账,汇总上报可疑交易,并妥善保管交易档案。
五、反洗钱报告员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严密关注相关个人与单位在短期内(指10个营业日以内)利用银行帐户大量的将资金进行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行为,认真分析,对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帐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及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与单位银行结算帐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划转,作好可疑交易记录,填制《大额支付和可疑交易报告表》,由支行反洗钱专管员汇总,向人民银行进行报告;发现其客户有《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九)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十三)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十四)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十五)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十八)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应记录、分析该以上可疑支付交易,逐户、逐笔进行调查、分析,认真作好评估,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由支行反洗钱专管员汇总,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报告;对明显涉嫌犯罪需要立即侦查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五、严格操作,严守秘密。对记录和分析的大额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支行会计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任何个人、任何单位泄露,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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