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是国家权力的组织和调控手段。写总结时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范文和经验,参考前人的经验和总结方法。下面是一些总结范文的搜集,以供大家研究和参考。
海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篇一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应聘人员登录“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对专业、学历、岗位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公招平台首页“统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本次招聘各岗位的专业要求参考目录为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名确认。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其中普通岗位通过审核筛选后进入统一笔试,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通过审核筛选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登陆平台查询是否进入考试阶段。进入考试阶段的应聘人员需要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人员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11月25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11月27日24:00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条件。
海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篇二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部门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我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12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上传,报名截止以后照片上传功能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8年11月6日上午0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海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篇三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d四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2)b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3)c类:为管理岗位和非a、b类的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4)d类:为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上午:09:00—10:30。
2、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海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篇四
(十)京外生源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北京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有关要求。
海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篇五
1、参加阳江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阳江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选调考试的,必须为阳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编在职人员,非该中心人员不得报考。考生报名时,务必在报名系统选择正确的招聘职位,以免报错职位造成遗憾。
2、参加阳江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阳江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选调考试人员在系统报名后需进行现场确认,经审核合格后确认报名成功。
3、报考阳江市廉政教育中心合同制职员的人员,报名通过后,是否完全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5、报名系统将于9月27日17︰00关闭,为避免出现由于网络原因不能完成报名,建议报考人员预留足够时间进行注册并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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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篇六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网上缴费网站地址: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
网络报名时间:截止。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人员访问考试报名界面,按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3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或同时参加了本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县(区)、三江新区所属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分别由县(区)人社局、三江新区具体负责,市属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县(区)人社局、部门(单位)咨询。2023年3月12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后,若报考人员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缴费。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23年3月13日23: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人员。
下列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3月14日-3月15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就近宜宾市各县(区)人社局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各县(区)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网上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考生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表》的,后果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考生,2023年4月4日上午10:00至4月7日期间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海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篇七
(一)网上报名。
期间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2023年1月30日8:00至2月6日18:00期间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招录单位将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23年2月15日至2月19日期间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毕业学校所属主管部门应为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
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者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职位要求专业为公安专业的,限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报考。
3.应届本专科生应在24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27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京内单位(落户地点为北京市)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京外单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职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4.招录到人民警察职位的,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招录到非人民警察职位的,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职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月。
(二)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4.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5.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海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篇八
1.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内容详见《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23年3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3年4月27日10:00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6.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一周后陆续开始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海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篇九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我要办”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9日9: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由招聘方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2月20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3年2月21日0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28日09:00—3月4日0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确需另外开展专业科目报名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另行发布通知。
考试内容及流程:
海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篇十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3年3月4日(星期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本公告未明确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的,由招聘方另行通知,考生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用人单位急需用人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竞争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信息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本人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8)及成绩单,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
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9)。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海宁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篇十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近亲属为省纪委监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省纪委监委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省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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