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方案要注重可持续发展和长远规划,以确保方案能够适应未来的变化和发展。那么我们该如何制定一个优秀的方案呢?首先,我们需要对问题或需求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理解,确切了解存在的挑战和目标。其次,我们需要充分利用资源和信息,进行全面的调研和数据收集,以便制定科学和可行的方案。在制定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创新和灵活性,鼓励团队成员提出不同的想法和观点,并进行综合权衡和决策。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还要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施性,保证方案的可行性和良好的执行效果。最后,在制定方案的同时,我们要注重风险分析和预防,制定相应的措施和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方案的执行结果应该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反馈和改进。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一
消费安全进校园,加强学生的安全消费意识,维护学生消费权益。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契合2017年度315维权活动“消费与服务”的主题,使当代的大学生,在拥有高科技的学习装备,方便和快捷了解到各种新闻与知识的同时,更加留心发生在身边的消费方面的问题。特举办此次活动,帮助安徽大学学生深入了解后勤工作,解答疑难问题。
虽然我们生活在象牙塔中,消费多数在校内进行,但是日常消费行为却是无可避免的,消费维权意识淡薄,使我们在遭遇侵权问题时不知所措。而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风和日丽的校园,走入鱼龙混杂的社会。当我们在权益上、利益上,甚至人格上受到不公的待遇,我们会忍气吞声,让不公平对待我们的人为所欲为吗?我们当然不会那样懦弱,我们会时刻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利益乃至人格。我们如遇到消费层面的不公,怎样去维护呢?让我们带着疑问、抱着学习的心态,了解一些有关消费方面的法律常识,做个有丰富维权知识的当代大学生吧!
1.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开阔知识面,做高素质合格的社会人才。
2.使学生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熟练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倡议下,在我校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
**大学校学生会权益部。
3月14日10点-13点:食堂西南门广场宣传活动。
3月15日19点-21点:…………(地点)3•15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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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三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消费与服务。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四
根据人民银行支行《关于印发x年x市“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活动口号,以“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项权利”为活动标语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告知金融消费者解决金融消费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同时,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联社理事长。
副组长:联社监事长。
联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发展部,王立国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全辖各网点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等工作。联社各部室、各网点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各网点要按照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保证效果、注重实效。
活动范围:联社各部室、营业部、信用社、储蓄所;。
活动时间:x年3月1日-3月15日。于3月10日集中开展宣传。
活动口号为“权利·责任·风险”,活动标语为“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项权利”。
(一)广泛宣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告知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以及进行投诉的途径。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使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
(二)注重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所承担责任方面的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自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各营业网点要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安排部署的宣传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3.15期间,在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条幅或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本次宣传口号及宣传标语。
(二)3.15期间,对照参考“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联社精心制作保障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及维权热线的宣传折页,各网点要认真开展消费者权利、维权渠道和风险责任的宣传。
(三)创新宣传途径,以不同的方式开设金融消费者维权通道,以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为载体加强宣传的深度与广度。
(四)加强与当地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合作,开展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活动方案,力争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及时领取条幅、折页等宣传参考材料,各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三)各营业网点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学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金融消费者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进行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
(四)各营业网点要认真对待“3.15”期间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金融消费事关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本次活动中应对金融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对待、加以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和落实。
(五)在活动期间,各营业网点要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合作,适时适当报道与金融消费者维权相关的内容。
(六)3·15期间,xx人民银行和联社将不定期对各营业机构的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纳入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综合评估考核。
(七)各营业网点“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并于3月14日前将本次活动的总结报告、报表和宣传资料(电子版照片3-5张)报送联社业务发展部。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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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搞好20__年“3.15”活动,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二、活动时间。
20__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9:00-11:30)。一是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湘东大市场开展“3.15”宣传活动。二是制作2-4块宣传展板,重点宣传有关食品药品、保化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和整治成果。三是展示收缴的假劣食品、药品,提高群众鉴别能力。四是开展政策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咨询,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受理投诉举报。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办公室配合。
(二)开展检查和集中销毁假劣食品药品活动(3月11日至3月14日)。一是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检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查处违法行为;二是结合餐饮春季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使用伪劣食品或原料的餐饮服务企业和学校食堂;三是及时查处投诉举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组织人员对20__年度没收的假劣食品药品进行集中销毁活动。检查工作由各股室队所负责;集中销毁活动由稽查大队负责,办公室配合,邀请县内主要媒体进行报道。
(三)在攸县广播电台主要栏目连续宣传餐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合理消费(3月12日至3月14日),向老百姓宣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普及“科学饮食、合理用药”知识,提高老百姓自我防范,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具体工作由餐饮服务监督股、药品监督股、保化股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各股室队所要充分认识“3.15”系列宣传活动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关注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饮食用药安全”活动主题,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落实。
(二)注重活动实效。机关各股室队所要通过宣传造势、咨询服务、打假治劣、受理投诉申诉等形式,全面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风采。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及时加强宣传活动的跟踪报道,力求“3.15”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总结经验。认真做好今年“3.15”系列宣传活动的总结,3月16日将宣传活动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六
以党的xx大和xx届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正能量。
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努力服务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
(一)继续加大宣传新《消法》的力度。新《消法》是消费者的维权利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杂志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意义和一年来实施的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举办系列访谈专题节目。各直属分局、县(区)工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好3.15这个时间节点,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其他网络媒体等,开展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机关其他业务的访谈专题节目,强化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工商部门的公共资源。
(三)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在3月14、15两天,安排出一定时间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工商机关为民务实形象。
(四)积极搭建社会维权网络平台作用。活动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维权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要着力开展好12315“五进”工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覆盖面及成效,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一会两站”等载体,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五)集聚合力开展宣传活动。3月15日,以xx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门前为主会场,举行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会与省工商局、省消协一同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消协要积极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要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分会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展示名优产品,宣传知名诚信企业,以表彰“诚信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各单位要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协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新《消法》实施一年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畅谈理解加深新《消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宣传部署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3.15”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来狠抓落实,要用新的思路落实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教育引导到位。宣传活动既要在消费者中倡导科学、合理、文明、安全消费,树立保存证据及时维权的理念,又要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履行义务、诚信经营”理念;同时还要创新维权方式,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设网上受理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方便、快捷、高效地为消费者受理消费投诉。
(三)值班接诉到位。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转办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3.15”期间,各单位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要保持16个小时以上的值班制度,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以便及时、快速处理12315热线转办及自行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
(四)总结工作到位。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活动开展情况与20xx年3月17日前领导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报市工商局消保处邮箱。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七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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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20__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东兴区20__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__年3月14日-15日。
四、活动地点。
东兴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五、活动组织。
由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东兴区20__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六、活动内容。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七、活动安排。
3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八、活动要求。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21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九
消费与服务。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十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消委2012年的工作部署,xx区消委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近日召开了常务理事会,通过了六个宣传促进3.15活动的整体方案。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从即日起联合报社、电台、电视台和xx区315维权网围绕“消费与责任”主题,撰写和收集相关资料,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二是搞好服务宣传。于2012年3月14日在xx体育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同时开展消费与责任启动仪式,邀请区领导参加并讲话,联合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物价、商委、律师单位、医院、学校等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投诉处理、免费体检身体、免费维修家用电器等服务活动。
三是抓好演出宣传。3月14日,区消委组织农业、工商、卫生、教委等10个常务理事,利用各职能部门职工进行文艺演出,突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特点,同时采取文艺演出与职能部门发布新闻形式,宣传“消费与责任”的重要意义。
四是注重农村宣传。组织各消委分会联合质监、农业、卫生、工商、物价、畜牧、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采取以文艺宣传形式到xx和xx两个场镇,并进行宣传法律法规,现场受理、处理消费投诉,着力解决农业生产资料的投诉处理,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同时还要求农村消委分会以场镇和学校为活动平台,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每个分会至少进入1所学校和在各乡镇利用逢场天宣传1次,各投诉站至少办2期宣传栏,重点以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为主。
五是协调企业宣传。号召区内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以及相关经营者开展“走近消费者,服务消费者”活动,开展诚信兴商,推出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和服务承诺。要求企业负责人带头亲临经营现场,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倾听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帮助解决消费纠纷。
六是启动诚信宣传。开展“消费者信得过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商品”的推荐评选工作,利用3.15启动仪式进行授牌,从而打造诚信兴商企业,完善信用信息建设,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十一
今年3月15日,适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两周年,也是市市场监管委成立后第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按照《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为加强对3·15纪念活动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
xx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委。
(一)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展示消费xx成果以新《消法》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消费xx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先进人物事迹,公开曝光消费xx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媒体开展合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走进媒体栏目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闻中心配合)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1)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组织食品批发市场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宣传教育活动。(食品流通处负责)。
(2)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五进”活动,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加强放心餐馆工程建设的宣传力度。(餐饮处负责)。
(3)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应急知识以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应急处、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开展市级xx服务站和行业协会培训会,重点培训新《消法》、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自律机制。(投诉举报中心负责)(5)开展网络交易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向网络经营主体发放《网络交易法规文件汇编》。(网监处负责)。
(6)成立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拟于3月10日召开颁牌仪式并开讲首次公益讲堂。(市消协秘书处负责)配合xx电视台举办3·15晚会。突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传播消费知识,引导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共同优化消费环境。(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二)丰富活动载体,努力扩大社会公众影响完善消费xx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市场监管委消费xx联席会议,通报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消费xx系统内部横向沟通,进一步完善消费xx联席会议机制,共同解决不同领域的xx难题,增强xx合力。(消保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召开消费xx座谈交流会。
(1)召开由企业代表、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律师、专家学者等参加的消费xx座谈会,研讨消费xx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消费xx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消保处牵头负责,投诉举报中心、市消协秘书处按职责分工配合)。
(2)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经验交流会,介绍经验做法,提高管理示范店建设效能。(食品流通处负责)。
(3)召开优秀消费xx服务站及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20xx年度经营诚信、售后服务规范、争议和解成功率高的优秀xx服务站和先进个人,交流消费xx服务站经验做法。(投诉举报中心负责)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采取开放式厨房、隔断式厨房、透明橱窗、安装监控摄像等方式,在餐饮聚集区、旅游景区、校园食堂等重点区域启动“明厨亮灶”试点工程建设,让消费者在就餐时直观看到厨房卫生状况和饭菜制作过程,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餐饮处负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走进投诉举报平台。重点听取代表、委员如何更好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好消费者等方面意见建议,提升xx服务水平。(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开展xx市诚信自律单位评选活动。拟于3月5日召开发布会,推广“空港20xx年汽车诚信自律示范4s店”经验,在家装行业试点启动“诚信自律单位”评选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消协秘书处负责)发布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拟于3月8日召开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发布会,为广大女性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的商品信息。(市消协秘书处负责)开展公用服务业和银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活动。拟于3月3日召开点评公用服务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启动工作发布会,公开点评水、电、气、交通等公用服务业不公平格式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拟于3月12日召开点评银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启动工作发布会,针对银行业合同文本中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组织律师团广泛收集、深入研究,发挥京津冀三地消协合作机制作用,联合点评银行业合同文本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市消协秘书处负责)组建315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5日召开市消协315志愿者团队成立大会,通过行业筛选、区县推荐、公开征集等渠道,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偿自愿地为消费xx服务的消费者、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等人员成立315志愿者团队,整合更多的xx力量参与消费xx工作。(市消协秘书处负责)开展家电、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发布家电专题投诉月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家电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启动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联合家居协会共同研究家装行业共性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发展。(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三)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开展5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专项治理。以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对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有关服务等5大类重点商品服务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治理手机、计算机等19类商品和洗染、洗车服务行业,加大市场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消费侵权案件,维护更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对销售过期食品、“五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和食品抽样检验,及时筛查、发现、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食品流通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执法活动。摸底建档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至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开展“质检利剑”儿童用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质监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通报车用汽柴油、复混肥、卫生纸、纸巾纸、儿童纸尿裤、卫生巾等20xx年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自行车、助力车、针织内衣、农药、危险化学品等消费品开展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监处负责)开展红盾护农活动。突出重点开展春季农资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宣传农资监管成效、农资打假知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场(合同)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垄断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活动。重点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专项治理,对重点行业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日常检查和整治规范,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出台《电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垄断行业合同行为。(市场(合同)处负责)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
(1)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按照保健食品打“四非”工作要求,做好保健食品监管执法工作。(保健食品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加强抽查情况通报。(计量处负责)。
(3)开展治理食品违法行为和查抄制假黑窝点两次专项行动。(工商检查总队负责)。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消费xx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开展好3·15期间各项纪念活动。各区县(分)局、区县消协要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区域特点,精心安排好3·15各项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遇重大疑难问题,对口请示报告,加强协作配合,确保3·15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值守,回应消费热点。3·15期间,各单位要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舆情风险;3月14日、15日要加班值守,依法高效处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分拨处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主动作为,及时启动应急处理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三)协同共治,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生产、流通、消费监管统一和执法统一的优势,广泛发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外部各方力量,组织消协理事单位及各类媒体、行业协会、市场主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3·15活动,共同促进、合力优化我市消费环境。
(四)依法xx,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3·15纪念活动为契机,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市场和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力度,将调处消费争议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完善消费xx长效机制,实现消费xx天天3·15,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搞好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区县(分)局、区县消协3·15期间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注重拍照片、留资料,保留执法xx痕迹;于3月1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3·15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和《20xx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内网或者外网邮箱报送委消保处。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十二
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4教108。
20xx年3月13日晚7:30。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十三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欢迎大家阅读。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倡议书。
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
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
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为中心,以“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建设诚信牡丹江”为主题,引导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树立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
2、编制一本画册。以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走过的风雨历程为主要内容编制画册,题目是《牡丹江3.15二十载回眸》,画册在3月10日之前印制完毕,献给为牡丹江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人们!
3、主办一场晚会。3月10日,在传媒集团演播大厅,由消费者协会主办,传媒集团教育中心承办纪念消协成立周年文艺晚会。
4、表彰一批先进。为褒扬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采取基层推荐,市消协初审,消协常务理事会议审批,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表彰分特殊贡献奖、贡献奖和荣誉奖三种。获奖名单记入《牡丹江3.15二十载回眸》纪念册,并在纪念晚会上公布、颁奖。
5、推荐一批“诚信维权单位”。依据《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诚信维权单位”认定办法,在3.15前夕,按照程序,向消费者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诚信维权单位”和质量服务双优产品。
6、对公用企业做一次网上评议。利用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网站的网上评议窗口,对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公用企业做网上调查,将消费者满意程度结果在媒体公布。
7、建立一批绿色商场。围绕市人民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国家卫生城”的目标,两年内在全市建立10个绿色商场。旨在改善和提高消费环境质量及消费场所卫生状况。
8、开展一场废旧电池回收活动。废旧电池虽小对环境危害极大,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电池使用范围日益广泛,涉及到生活各个方面。以mp3为例,一节7号电池仅可连续使用8个小时,随手抛弃这节电池能造成一平方米耕地失去耕种价值。一个纽扣电池可污染十万升水。回收废旧电池,减少环境污染,从现在做起,从每个消费者做起,变废为宝,树立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精神长期扎根在每个消费者的消费过程当中。在大商场设立电池回收箱,鼓励电池经营单位采取以旧换新业务,形成浪费可耻,污染更可耻的社会氛围。
9、举办一期“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3月15日之前,通过媒体举办“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
10、开展一次节约教育。以开办消费学校的方式,请专家做人口与粮食、土地与资源、能源与发展的形式报告会,引导消费者节约使用粮、水、电、油、气、纸等生活用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
四、活动要求。
活动总结。
。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大学生篇十四
宣传《权益保护法》,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权益。
年3月15日。
**区**广场。
消费者。
**学院政治法律系。
现场接受市民咨询,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宣传资料。
1.组织部负责组织策划工作。
2.外联部配合主席团搞好场地的布置安排及合作人的联系。
3.秘书处负责活动的'总结工作。
4.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好展板和海报的宣传,让全院同学都能够及时了解“消费者维权”的性质并积极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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