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实施步骤和措施的计划。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常需要制定方案来指导行动。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时间、人力、资源等,以确保最终目标的实现。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对于工作和学习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方案制定还需要我们善于预测和应对变化,以及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方案,可以提高我们的方案制定能力和创新思维。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一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主线,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目标,以“五个要素”“五个功能”“一个责任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以底线思维保基本、以发展眼光促提升、以均衡理念补短板、以钉钉子精神攻难点,通过抓短板提升、抓示范引领、抓规范推进,全领域全要素全功能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努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两个齐头并进”,党建工作各项具体任务要求齐头并进,党建工作和公司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全力助推“红色xxx、绿色xxx、金色xxx”建设。
坚决拥护市委决定,坚决执行市委决策,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提升公司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阵地保障,拓展服务功能。强化经费保障,强化人员保障,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干事创业,确保公司党组织发展服务经济职能。
二是围绕“五个要素”“五个功能”建设任务,制定基层党建规范,着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树立“抓党建促发展”的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公司党建规范化。
(一)建强基本组织。
1.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围绕党的十八大“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的总体要求,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加强党建知识宣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党组织活动,开展支部定期换届,按要求发展党员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强组织、增活力,着力推进规范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2.推进阵地建设规范化。对照标准压缩办公使用面积,扩大党建工作阵地,做到制度上墙、要求上墙,按照“一支部一阵地”的要求,落实基层党支部日常活动场所。
(二)建强基本队伍。
1.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比三促三争创”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双月考核评比,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作贡献。按照建设“四铁”党员队伍要求,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严格党员监督管理,让每个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2.加强党务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公司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证专职专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三)规范基本活动。
1.规范开展“4+x”主题党日活动。遵循《湖北省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书》,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基础环节,落实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按月交纳党费等规定动作。做好“+x”文章,坚持一月一主题,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常态化督查,按月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
xxx红色历史文化,带头讲好xxx故事,带头弘扬xxx精神。“党员带头保护绿色家园”,组建“美丽使者”志愿服务队,把生态保护、美化城市、清洁家园、植绿护绿等任务,合理分配给全体党员,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带头争创金色业绩”,深化抓党建促发展,推动广大党员在公司建设中当先锋、作贡献。
(四)落实基本制度。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努力构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长效机制。
2.落实党内规章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公开承诺制度和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任前谈话制度。
(五)强化基本保障。
全面落实基层保障。坚持把加大公司党建投入保障作为“整县推进”的基础工程,持续增加公司党建投入。
(六)加强功能建设。
以“五个着力”为新的起点,做到一个党员一颗星、公司支部一面旗。着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树立“抓党建促发展”的责任意识;着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责任上肩,抓示范带动,抓推介交流,促进城投业绩提质增效。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强化中心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丰富职工群体生活,致力于将中心党支部打造为优秀基层党支部,根据财政局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年住房公积金“立足六项重点,实现四个提升”二十项重点考核任务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主题为“三围绕三落实”的党建活动。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提升党建工作创新能力,提升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升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公积金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安排。
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围绕工作实际,落实问题整改;围绕服务民生,落实制度保障;围绕示范创建,落实服务承诺的“三围绕三落实”主题党建活动。以“提素质、展风采”为抓手,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修养、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积极打造“六型中心”。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建设学习型中心。
1.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支部日常学习,重点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四个全面”学习读本》、“三严三实”专题学习内容。
2.组织多元化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实效性。通过举办干部研修班、外聘专家讲座、网络在线学习等活动,不断开拓视野,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开设“每季讲堂”,选拔综合能力强的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学习党和国家最新的方针、政策、文件精神以及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政策规定、操作规范等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党性修养,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每位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到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并积极参与市财政局举办的“书香进支部”评选活动。
(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建设服务型中心。
1.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新城区客户服务部为载体,推进“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打造“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这一优质服务品牌,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双提升。
2.开展“建制圆梦”公积金维权行动月活动。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圆住房安居梦想”为主题,通过举办广场咨询、召开企业约谈会、“百家单位”专项稽查等一系列专项活动,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社会知晓率,提高职工维权意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切实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3.开展“缅怀先烈,服务社会”主题活动。为更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走进红色革命根据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提升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激情,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职工,为公积金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建设勤廉型中心。
1.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以落实责任制和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围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和服务职工,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为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新提升、新跨越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深入对口社区、服务窗口、委办银行、分支机构,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难题,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拓展干群联系的新载体,展示中心作风建设的新形象。
(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设活力型中心。
1.组织“激发潜能超越自我”主题拓展训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拓展训练,以达到锻炼身体、缓解压力并通过活动激发参与者的自信心,挖掘潜能,增强团队精神,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的目的。
2.举办“健康生活”杯掼蛋比赛。为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举办中心首届“健康生活”杯掼蛋比赛。通过比赛活动,加强同事之间的联络、交流,促进身心健康,增强党支部的向心力、凝聚力,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3.举办“人人露一手”厨艺大比拼活动。为丰富中心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迎中秋、国庆厨艺比拼活动,通过现场展示、pk,搭建一个交流经验,增进感情的平台。
(五)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凝聚力中心。
1.组织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举办全市公积金系统抗战知识和公积金业务知识竞赛活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2.开展“优秀基层党支部”创建活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的意见》,结合公积金支部实际,认真做好支部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支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巩固支部组织基础,争创优秀基层党支部。
3.继续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以“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新党员发展程序,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谈心工作,增设客户部党小组,实行支委值班制。
(六)认真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建设和谐型中心。
1.做好“党员进万家”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做好“献爱心送温暖”结对帮扶工作,对困难家庭给予适当的经济救助。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一是组织党员参与“社会妈妈”活动,实施心理疏导、思想培育、生活关爱和经济帮扶。二是举办暑期“童眼看镇江”活动,组织受助的孩子及小记者参观新公积金服务大厅、南山北入口、金山湖,让孩子们感受家乡的变化,激发他们勤奋学习、感恩社会的正确价值观,体现公积金中心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三是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以实际行动宏扬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尽责社会的优良传统,展现公积金人乐善好施、关心慈善的优良品质。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建主题活动是促进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建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活动的圆满成功。
2.精心筹划落实。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保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强化台账管理。牵头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全程影像采集工作,将相关影像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后及时上报,支部要建立完备的活动台账资料。
4.做好信息宣传。各项活动的组织部门要加大对活动的信息宣传报道力度,保质保量、及时高效地上报相关信息,做好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三
一、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与存在不足,结合目前公司发展状况和今后趋势,人力资源计划从九个方面开展度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争取做到组织架构的科学适用,三年不再做大的调整,保证公司的运营在既有的组织架构中运行。
2、完成公司各部门各职位的工作分析,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3、完成日常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
4、推行薪酬管理,完善员工薪资结构,实行科学公平的薪酬制度;
5、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建立内部升迁制度,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培养雇员主人翁精神和献身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7、大力加强员工岗位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
8、建立内部纵向、横向沟通机制,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和谐、融洽的企业内部关系。集思广益,为企业发展服务。
9、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二、增加人员配置:
(1)前台:前台增加至3名,分管不同区域。
(2)车间管理人员:车间行政主管1人、技术主管1人、所需机电维修组长约3名。
三、强化人员素质培训。
春节前完成对各区域所需人员的招聘和培训,使新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人员素质方面有充分的保障。认真选择和慎重录用基层管理人员,切勿滥竽充数。
四、加大人员考核力度。
在人员配置、资源保证、业绩考核等方面作出实施细则规定,从制度上对此项工作作出保证。并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分析和研究,以督促其在短期内按规定建立和健全管理的工作。
五、加强市场调研、
以业务部提供的信息量和公司在各区域的业务进展情况,将以专人(兼职)对各区域业务的发展现状和潜在的发展趋势,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通过调研获取第一手资料,为公司在各区域开拓新的市场方面作好参谋。
六、品牌推广。
1、为进一步打响“振兴”品牌,扩大振兴的市场占有率,乘公司车间乘改建的东风,初步考虑以宣传和扩大品牌,创造更大市场空间,从而为实现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3、加强和外界接触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素质教育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员工形象和企业文化内涵,给每一位与我厂人员接触的人都能够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印象,从而对有更清晰和深层次的认识。
七、客户接待。
客人接待工作仍是业务部工作的重点之一。做好客人接待工作是业务接洽的必要的前提和基础。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客人接待工作是业务部必须进行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表面上看起来接待工作比较简单,但实质上客户接待是一门十分深奥的学问。不去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就不能让该项工作做得完善。因此,业务部要在方法上、步骤上、细节上下一番功夫。为了既少花钱,又不影响接待效果,需要更多地了解客人的生活阅历、为人禀性、处事方式、办事风格、企业价值取向、管理理念、产品特色、行业地位等。仔细研究分析和琢磨推敲日程的安排,让每一位客人在最短时间内有全面的、清晰的、有一定深度的了解,对振兴的产品表现出最大限度的认同感,对的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产生足够的兴趣。把长期地、坚持不懈地认真对待每一批客人和每一客人,使他们对的接待工作满意作为业务部每一个接待工作人员的准则。从而以此来提高跟踪的成功率,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本目的。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四
2016。
〕
31。
号)精神,打赢灵川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切实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结合灵川县土壤污染现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重点针对采选、冶炼、化工为主的重点场地,历史遗留农田污染问题和重金属高背景值土壤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
2015。
〕
12。
号),立足我县实际,坚持生态立县,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山美水美田园美的“美丽灵川”而奋斗。
到
2020。
2030。
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到
2020。
年,查明受污染耕地并实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左右,查明污染地块并实现场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以上;到。
203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
1.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土壤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17。
年
7
2018。
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
年底前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
10。
年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
1
次定期调查。
2018。
年底前,建成灵川县土壤详查样品库。(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等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
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2017。
年底前,完成灵川县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3.
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
2018。
2016。
〕
51。
号)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数据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县环保局牵头,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4.
适时启动规范性文件、标准制定。根据国家、地区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适时启动灵川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地区发布的部门规章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县环保局牵头,县法制办、县农业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5.
2017。
年底前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规划报市环保局备案。(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1.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突出保护优先。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开展农用地分类划定工作,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2020。
年底前,完成农用地类别的划定工作,划定结果报桂林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参与)。
2017。
年底前,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严格控制耕地、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县农业局牵头,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参与)。
2020。
2015。
〕
67。
2020。
年,完成国家要求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指标。(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参与)。
2.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人居环境。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
2017。
2018。
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桂林市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部门备案。(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参与)。
2017。
年起,县国土部门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分别牵头负责)。
3.
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格新增污染。加强未利用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先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建设项目占用优先保护类耕地的,应当对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补充耕地质量提升、土壤改良,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等。严禁向沙地、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负责,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参与)。
1.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制定《灵川县“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
2020。
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
2013。
年下降。
10%。
2018。
年起,有关地方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参与)。
2.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全面整治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相关企业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止土壤受有机氯、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污染,并报所县环保局、工信局备案。(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参与)。
3.
控制生活污染。科学规范处置城镇生活垃圾,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继续深入开展“美丽灵川”乡村建设活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建全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农村生活污染处置长效机制。(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参与)。
1.
50。
万吨和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采矿企业,必须制定废弃物处置利用方案。严格要求采矿企业按设计排放采矿废石和选矿尾矿,鼓励采矿企业将废石在采空区作就地填埋无害化等处理。突出抓好有色金属等伴生放射性矿产采、选、冶过程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工信局参与)。
2.
-
采矿。
-
复垦一体化模式,促进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重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加大对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老矿山治理,有效增加治理区内的林地、耕地、建设用地面积,消除地质灾害导致污染隐患,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3.
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落实尾矿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要求,按照隐患严重程度和环境敏感度,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重点治理区域及重点治理尾矿库,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提高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等级,生产运行的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严格治理尾矿库排洪系统不畅通、安全超高与干滩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等隐患;对停用废弃尾砂库、废渣库,按照安全、环保等法规强制闭库;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和超设计能力排放、超量储存的尾矿库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治理,未按期完成治理的要依法关停。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开采的矿井和非法设立的尾矿库,重点治理“头顶库”,“三边库”全部完成升级加固改造搬走库内尾砂,无主尾矿库治理全面完成,已达到闭库条件的尾矿库闭库验收。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和对下游村庄、河流等特殊位置和库内尾砂毒性较强的尾矿库,强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参与)。
1.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按照《广西到。
2020。
2020。
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
90%。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便肥料化还田率达到。
60%。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
(其中直接还田率达到。
60%。
),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
40%。
左右,实现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在灵川柑橘主产区开展果树优势产区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农业局牵头,县供销联社参与)。
2.
2020。
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覆盖率达到。
30%。
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0%。
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
40%。
以上,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县农业局、林业局牵头,县供销联社参与)。
3.
0.01。
2020。
年,当季农田残膜回收率达。
70%。
以上。(县农业局牵头,县工商质监局、县供销联社参与)。
4.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
2017。
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禁养区的地理标注和发布工作,并依法推进分区管理,确保。
2019。
2020。
年,全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75%。
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0%。
积极推进畜禽粪便、秸秆肥料化利用,优先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秸秆回收利用,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等(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供销联社等参与)。
5.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定期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灌溉用水不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县水利局牵头,县农业局参与)。
1.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先修复后开发”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土地转让合同中未约定治理修复责任的,由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召集企业与土地受让单位进行协商,落实治理修复责任。(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参与)。
2.
-
控
-
治”指导思想,开展土壤治理和修复工程建设,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和试点示范。(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负责,县住县建局参与)。
3.
加强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县环保局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参与)。
1.
2016。
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辖区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并将工作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把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2.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和指导,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参与)。
3.
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土地使用者是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落实相关企业、负责人是主体责任。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应带头落实。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对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企业,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规建设和运营污染防治设施;对于承包农用地从事农业生产的集体或个人,要求其履行土壤环境保护义务。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损害评估和治理修复的法律责任。(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参与)。
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人员、环境执法人员及时培训,严格落实监测、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和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等参与)。
2.
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分行业、分区域确定监管工作任务和目标,以有色金属矿采选、电镀、化工、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制革等行业作为重点监管的行业,以产粮地区、粮源基地、产蔬菜地区以及重点监管尾矿库区、工业集中区等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开展土壤环境监管工作。各乡镇要根据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县环保局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在涉重行业企业、矿山等附近,以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作为重点污染物开展监测;在石化、化工企业等附近,以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作为重点污染物开展监测。监测数据应及时上报,并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原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场地土壤环境监管,要求企业开展场地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经调查评估有环境风险的被污染场地必须进行治理修复并达到相关环保标准。(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3.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等非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人严格落实损害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力度,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参与)。
4.
健全执法机制。完善上级督查、属地监管的环境行政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协作,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参与)。
1.
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用于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监督管理以及治理修复等工作。各地统筹涉农相关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乡镇。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2.
建立激励政策。结合实际建立相应政策激励环保行业企业参与土壤治理与修复、废弃物综合处置等。研究制定扶持利用厨余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秸秆等制造有机肥,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试点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研究制定开展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作有机肥的奖励办法。研究制定激励政策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供销联社、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参与)。
3.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整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研究资源,积极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科技、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应联合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等参与)。
4.
加大技术推广力度。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可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使用技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成以环保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区等一批成果转化平台。(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5.
+
”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县发改局牵头,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6.
创新投融资模式,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等方式,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为治理修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企业发行股票,积极探索在重点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牵头,县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灵川分行等参与)。
1.
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治理检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全县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污染物来源、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相关信息。(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等参与)。
2.
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报纸杂志等多渠道、多方式、多平台,结合普法工作,普及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土壤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中。(县环保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文新广体局、县粮食局等参与)。
3.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农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相关部门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宣传土壤环境保护;鼓励新闻媒体曝光污染土壤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土壤污染事件调查。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参与)。
4.
推动公益诉讼。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有条件的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对污染土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及相关组织可以提起环境民事诉讼,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检察院督促有关机关提前诉讼,没有适合主体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由县人民检察院以公诉人身份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负有土壤污染防治职责的行政机关,因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县人民检察院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拒不纠正或履行的,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属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五
总局下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之后,各省税务机关积极落实《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在总局制订的框架之下,按照“各有侧重、统分结合、分类推动”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了本省的《“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国70个单位省税务机关全部按照总局的要求上报了工作方案。
为了汇聚系统内的力量和智慧,积极吸纳各地创新,挑选具有典型性、先进性的应用,也为全面掌握全国税务系统“互联网+税务”行动实施现状,发挥总局统筹作用,避免各地一哄而上,重复建设,总局在收到各省上报的工作方案后,于11月9日至13日,组织系统内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骨干人员组成方案筛选工作组,由电子税务中心姚琴主任带队,在河南郑州开展了各省实施工作方案筛选工作。
本次工作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找准创新点,确定切入点,按照《行动计划》五大板块内容划分工作小组,分三阶段,采取“分-总-分”,即小组初选、工作组全体成员共同复选、小组再总结、提炼、细化的方法开展。首先分小组对各省工作方案采取“淘金子”的方法进行了全面梳理,初步筛选出各省方案中体现的“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进好的做法、有创意的想法(点子)、项目点,形成约25万字的工作底稿。
之后由工作组集体讨论,以纳税人、税务人目前所面临的“堵点”、“痛点”及“热点”问题为导向,对工作底稿再次逐条筛选,合并、提炼,总结五大板块可落地实施的项目、可发布的创意、需求以及创新探索方向。最后,工作组对每个具有典型性和先进性项目进行细化,详细描述其创新点、基本内容、项目实施单位的建议以及配套保障措施。
对于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及示范单位分别与总局相关司局进行沟通,结合各司局的工作统筹安排。
为确保筛选工作全面、科学、公正,工作组按照以下原则筛选、提炼形成示范项目和示范单位:
一是支撑国家战略、支持税制和征管改革优先。结合落实国家战略和税制改革、征管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吸纳各省方案中优秀、先进的做法、想法和理念,考虑深化国地税合作、金税三期上线进度等因素,以“互联网+”为羽翼,规划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布局和方向,探索和创新税收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新领域,提出总局重点扶持的“互联网+税务”行动项目。
二是典型性、先进性优先。对各个项目区分项目(创意)成熟度、与税务后台应用的紧密度和紧迫程度,筛选出成熟的具有典型性和先进性创新应用和创意,准备评估后作为示范、推广项目快速上线,实现小应用解决大问题。
三是整合优化提升。根据各省上报的内容,对其中相似的亮点进行了归并、提炼、分类。同时,对一些项目去粗存精,并按照总局的工作思路进行整理,提出更高的目标或更优的建设思路,以期未来能将各地的项目提升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
四是鼓励各地积极创新。保护各地创新积极性,鼓励新尝试,全力支持并给予重点关注和帮助,调动系统上下力量有序探索,以便在全国各地涌现更多好的项目、好的创意,形成“前台放开创新、后台有序探索、应用百花齐放”的工作格局。
(一)各地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行动计划》。总局制定下发《行动计划》以后,各单位能够迅速组织学习和研究,准确把握“互联网+税务”的内涵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精心编制实施工作方案。主要体现在:
一是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不少单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互联网+税务”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展望未来,目标明确。各地以总局《行动计划》为引领,着眼于税收现代化的长远要求,立足于当地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税务”行动目标,为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描绘了明确的目标蓝图。
三是统筹谋划,路径清晰。各地紧扣互联网发展特点,挖掘互联网与税收工作融合潜力,统筹各方面情况和各领域资源,详细制定“互联网+税务”实施工作方案,为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描绘出较为清晰的实施路径。
四是积极实践,稳步启动。近期,各地纷纷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互联网+税务”项目实践,涌现出了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项目,为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二)方案亮点纷呈,前景值得期待。各地能够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和创新税收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领域。上报的实施工作方案中亮点纷呈,局面令人振奋,前景值得期待。主要体现在:
一是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各地方案对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5大板块20项重点行动均有覆盖,同时,亮点项目比较集中,重点比较突出。例如:“办税服务”板块形成了较多创新的“点子”和“创意”,比如小微企业直通车、大企业直通车、自贸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纳税人家园、车购税一条龙、数字纳税人、语音办税等项目。
二是内外协同、聚力共进。一些单位积极与当地政府协调,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和平台,体现出了推进“互联网+税务”的大魄力、大视野。例如:河南省国、地税在积极制定“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同时,还参与省政府“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在河南省政府印发的“互联网+”行动方案中,正式设立了“税收服务创新专项”。安徽国、地税发挥安徽“中国声谷”的本地优势,引入智能语音、语音识别等技术。北京国税使用百度数据开放平台(阿拉丁),提高12366服务平台在互联网上被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获知度和关注度。深圳国税与腾讯公司合作,在前期“互联网+智慧服务”“互联网+微信缴税”等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的微信办税项目。
三是范围拓展,应用深化。部分单位在总局《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大胆创新,进一步拓展了“互联网+税务”的应用广度和深度,方案中的亮点让人眼前一亮,精神一振。
例如:杭州国、地税规划的国地税共建电子税务局,进一步加快了国地税深度合作的步伐,描绘了税收现代化的终极目标。武汉地税提出的依托大数据强化房地产税源管理的创新和实践。深圳国税、福建国税推出的“互联网+自贸区”特色应用极大地支持了国家战略的实施。浙江地税使用手机应用“测图精灵”对企业实际土地面积进行定位、测量和计算,堵塞纳税人应税土地面积登记信息不完整、不正确的`漏洞。北京地税、重庆地税、福建国税提出建立以电子地图为展示平台,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支撑的税源管理体系,大大提升税源管理质量。
(三)行动内容丰富,需要规范细化。各地的方案体现出不同的角度、不同方式开展“互联网+税务”行动的情况。总局在欣喜地看到各地“互联网+”行动百花齐放、精彩纷呈的同时,也发现在工作中既存在着东中西发展不平衡的客观情况,也存在着工作思路还停留在原来模式上的主观问题,还有方案内容不足以体现其自身信息化发展程度等现象。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在方案中表现了出空前的活力和热情,也纷纷上马或准备上马一些项目。对这一点,总局更应该冷静地考虑整体性问题,在保护各地热情的前提下,从合理地规划出发,提炼、规范、优化各地的经验和项目,指导全国“互联网+税务”行动有序开展。
根据2016年省、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五大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按照治理办〔2016〕4号文件和宜市交发〔2016〕128号文件关于“环境质量新改善”,“实施建设新突破”,“城镇品质新提升”,“美丽乡村新面貌”,“文明卫生新风尚”五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交通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行动计划”交通运输行业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行动计划”,巩固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全面深化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群众出行环境,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环境整治,道路畅通。安全便捷,舒适美观”的治理目标。
(一)持续开展治“五乱、除陋习、树新风”活动。
1、是加大“五乱治理力度,各乡镇交管站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要重点突出公路,河道沿线,公路客运站场,水运渡口码头的治理环境卫生。规范环境容貌,治理道路交通,规范车辆停放。治理公路沿线不规范的广告牌,治理施工乱象,规范道路施工工地管理。
2、持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以省级文明城市和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求干部职工带头做到“十不”即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摆摊位,不乱停车辆,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
3、是努力推进“四建”,即讲卫生,建健康交通,有礼貌,建礼仪交通,护环境,建洁美交通,守秩序,建法治交通。
(二)持续开展“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为载体。在进机关活动中,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除陋习、美环境、做文明公仆活动。在进企业活动中,要组织动员广大企业职工,开展“我参与,我出力,我分享,创建整治规范,优美和谐的城乡环境”主题活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我行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在系统行业中,努力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文明服务示范车”。通过这一系列活动来引导城乡居民增文明意识,规范行为方式,提升文明城市,共创美好环境,营造除陋习,讲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快基层设施建设,改善城乡交通条件。加大对乡村道路,入组、入户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农村居民的出行畅通和安全。结合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加快构建通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西部综合交通的要求,加快我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辖区境内的宜叙高速公路和成贵高铁的施工建设的同时,狠抓公路,河道沿线的及风景旅游沿线和产业园区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和绿化。
全面落实《省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省2016-2016年汽车客运站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省2016-2017年农村渡口渡桥建设方案》、《省2016-2016农村公路改善工程实施方案》助推交通运输系统环境综合治理“设施建设新突破行动计划”和“美丽乡村新面貌行动计划”。
(一)强化意识、精心组织。机关、企事业各单位,各乡镇交管站,要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行动计划”对全面深化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创建省的文明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努力,健全工作制,强化组织所引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特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继续加强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坚持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制度。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增设流动宣传车,多开设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挖掘先进模范。即时转报信息简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让更多的司乘人员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完善长效机制,鉴定目标责任书。在推进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上下工夫。重点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经费保障机制,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管理。
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将结果定期进行通报,加强督查力度,强化问题整改,严肃问责,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县委主题教育办的安排和部署,强势启动“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针对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策划了“五大专项行动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建设丘区强县总体部署上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抓好“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凝心聚力行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省、市、县委主要领导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县情,充分认识中江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差距和潜力,认真贯彻各级工作部署,树立人人抓发展、个个作贡献的意识,奋力推进中江跨越发展。
(二)抓好“遵守公德、学法守法”共建和谐行动。重点围绕优化中江的建设环境、治安环境、城乡环境、信访环境和安全环境,在党员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形势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县人民充分认识和谐稳定对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中江的重要性,倍加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树立和谐稳定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切实抓好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各种社会思潮,明辨大是大非,弘扬新风正气。
(三)抓好“铭记党恩、奋发自强”感恩奋进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取得的重大成就,学习抗击“4.20”芦山强烈地震取得的重大成果,学习习近平年来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深入开展“与党同心、感恩报国”、“爱国守法、感恩奋进”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幸福中江”作奉献。
(四)抓好“走基层、建台账、惠民生”亲民爱民行动。以“挂包帮”、“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局领导、县级部门直接联系服务基层”等活动为载体,结合民政职能,开展“三进”“三问”、“三送”、“三学”走基层、知民情;全面落实“两本手册”、“台账工作法”,深入践行党员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基层、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干部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党员干部作风,切实落实《中江县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二项规定》。
(五)抓好“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创先争优行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事关全县的重要发展规划,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中江在当前发展面临的形势,以及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就是中江县实现中国梦的辉煌篇章。适时开展主题报告会、座谈交流会、征文比赛等活动凝聚党员干部创业激情。将主题教育同践行“质朴、畅亮、奋进”的新时期中江精神结合起来,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尽最大努力推动工作落实,促进中江跨越发展。
拓展阅读:
《方案》明确,到20“五大行动”的部分目标包括: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逐渐递增,在2016年按照新标准开展监测和评价后,次年增加10天以上;县城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水域功能区要求,重点次级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95%,县城、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0%、7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8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4分贝;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45%。
环保“五大行动”涉及多项工程项目和工作措施,每个行动又单独制订了实施方案,其中详尽地列举了工作目标,以解决当前大气、噪声、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从《方案》中可以看出,蓝天行动、宁静行动以城区为重点,碧水行动、绿地行动城乡互动、统筹推进,田园行动主要是在农村地区开展。
蓝天行动主要是“四控一增”,即控制燃煤及工业废气污染,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餐饮油烟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增强大气污染监管能力。
碧水行动“整”、“防”并举,即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确保人民饮用水安全;加大湖库及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力度,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化工业污染源防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垃圾处理水平;加强三峡库区水环境风险防范方面,要强化跨界河流监测,防止重特大环境事故发生。
宁静行动主要是“四减一防”,即减少社会生活噪声、减缓交通噪声、减少建筑施工噪声、减少工业噪声,开展噪声源头预防,缓解城市活动与群众期望宁静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之间的矛盾。
绿地行动包括优化功能分区,实施分区管理;修复退化系统,加强城乡绿化;强化土壤生态保护,严格土壤环境管理;实施生态创建,打造宜居环境;增强监管能力,促进公众参与。
田园行动治理和建设并重,即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同时加强生态农业发展和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七
为切实抓好跨年度金融业务发展工作,挖掘优质储源和高端客户,针对全辖中小企业客户进行开发营销活动,活动主题为“走进中小企业,“惠”及中小企业”,通过推介协议代发、非协议代发及ic卡优惠活动等“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亮点,开发出中小企业代发项目客户和优质储蓄客户,带动储蓄余额稳步发展。
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中小企业。
月完成代发类单位5个以上,且每个单位代发户数不低于10户,月代发金额达3万元以上;储蓄存款金额达30万元以上。
2、联谊活动:篮球比赛,汽排球比赛;。
1、筛选客户:a选定目前还处于以现金发放工资的企业;b选定有代发需求、信贷需求的客户;c选定网点周围新迁入客户或对邮储业务有渴求、有积极响应的客户;d在其他商业银行代发的客户。
2、项目营销:a关系营销,将所的目标客户向网点员工公布,让员工对自己熟悉或朋友熟悉的企业进行认领,确定项目负责人进行跟进和促成开发;b上门营销,通过宣传协议代发或非协议代发业务操作简便及推出多项优惠活动等优势,吸引我们的客户。
3、项目推进:网点负责人是项目的督办员,负责对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的跟进和督办,对有需要和企业进行联谊活动的,由网点负责人向金融部报备,金融部牵头组织开展。
融业务部负责做好场地宣传横幅、氛围营造及组织网点人员摆设业务宣传台,做好金融、邮务类业务宣传;4、参与活动工作人员:网点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储蓄人员1名,比赛球员10名,业务管理员及领导4名;5、设专人与项目负责人跟进,收集材料达成项目。
餐费:55人*30元=1650元。
宣传费:400元。
矿泉水:2箱×30元=60元。
费用合计:2110元。
九、活动风险及应急预案。
(一)活动风险。
1、注意天气和场地情况。
2、现场秩序的维护。
3、活动安全出现的情况。
(二)应急预案。
1、成立现场领导小组,事故发生后管理员第一时间与合作方沟通,有机处理,并上报本部领导,在明确事故大小情况后上报公安机关。
2、增加工作人员,安排指定人员为秩序维护员和业务宣传员,主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业务宣传工作,做好各种应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为首位。
3、为避免活动环节出错,活动组织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做好组织维护工作,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在举办活动前几天密切留意天气状况。若预报活动当天下雨,要及时与合作客户方沟通,考虑将活动延期举行。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八
总局下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之后,各省税务机关积极落实《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在总局制订的框架之下,按照“各有侧重、统分结合、分类推动”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了本省的《“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国70个单位省税务机关全部按照总局的要求上报了工作方案。
为了汇聚系统内的力量和智慧,积极吸纳各地创新,挑选具有典型性、先进性的应用,也为全面掌握全国税务系统“互联网+税务”行动实施现状,发挥总局统筹作用,避免各地一哄而上,重复建设,总局在收到各省上报的工作方案后,于11月9日至13日,组织系统内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骨干人员组成方案筛选工作组,由电子税务中心姚琴主任带队,在河南郑州开展了各省实施工作方案筛选工作。
一、方案筛选情况。
本次工作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找准创新点,确定切入点,按照《行动计划》五大板块内容划分工作小组,分三阶段,采取“分-总-分”,即小组初选、工作组全体成员共同复选、小组再总结、提炼、细化的方法开展。首先分小组对各省工作方案采取“淘金子”的方法进行了全面梳理,初步筛选出各省方案中体现的“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进好的做法、有创意的想法(点子)、项目点,形成约25万字的工作底稿。
之后由工作组集体讨论,以纳税人、税务人目前所面临的“堵点”、“痛点”及“热点”问题为导向,对工作底稿再次逐条筛选,合并、提炼,总结五大板块可落地实施的项目、可发布的创意、需求以及创新探索方向。最后,工作组对每个具有典型性和先进性项目进行细化,详细描述其创新点、基本内容、项目实施单位的建议以及配套保障措施。
对于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及示范单位分别与总局相关司局进行沟通,结合各司局的工作统筹安排。
为确保筛选工作全面、科学、公正,工作组按照以下原则筛选、提炼形成示范项目和示范单位:
一是支撑国家战略、支持税制和征管改革优先。结合落实国家战略和税制改革、征管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吸纳各省方案中优秀、先进的做法、想法和理念,考虑深化国地税合作、金税三期上线进度等因素,以“互联网+”为羽翼,规划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布局和方向,探索和创新税收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新领域,提出总局重点扶持的“互联网+税务”行动项目。
二是典型性、先进性优先。对各个项目区分项目(创意)成熟度、与税务后台应用的紧密度和紧迫程度,筛选出成熟的具有典型性和先进性创新应用和创意,准备评估后作为示范、推广项目快速上线,实现小应用解决大问题。
三是整合优化提升。根据各省上报的内容,对其中相似的亮点进行了归并、提炼、分类。同时,对一些项目去粗存精,并按照总局的工作思路进行整理,提出更高的目标或更优的建设思路,以期未来能将各地的项目提升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
四是鼓励各地积极创新。保护各地创新积极性,鼓励新尝试,全力支持并给予重点关注和帮助,调动系统上下力量有序探索,以便在全国各地涌现更多好的.项目、好的创意,形成“前台放开创新、后台有序探索、应用百花齐放”的工作格局。
(一)各地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行动计划》。总局制定下发《行动计划》以后,各单位能够迅速组织学习和研究,准确把握“互联网+税务”的内涵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精心编制实施工作方案。主要体现在:
一是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不少单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互联网+税务”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展望未来,目标明确。各地以总局《行动计划》为引领,着眼于税收现代化的长远要求,立足于当地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税务”行动目标,为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描绘了明确的目标蓝图。
三是统筹谋划,路径清晰。各地紧扣互联网发展特点,挖掘互联网与税收工作融合潜力,统筹各方面情况和各领域资源,详细制定“互联网+税务”实施工作方案,为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描绘出较为清晰的实施路径。
四是积极实践,稳步启动。近期,各地纷纷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互联网+税务”项目实践,涌现出了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项目,为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二)方案亮点纷呈,前景值得期待。各地能够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和创新税收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领域。上报的实施工作方案中亮点纷呈,局面令人振奋,前景值得期待。主要体现在:
一是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各地方案对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5大板块20项重点行动均有覆盖,同时,亮点项目比较集中,重点比较突出。例如:“办税服务”板块形成了较多创新的“点子”和“创意”,比如小微企业直通车、大企业直通车、自贸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纳税人家园、车购税一条龙、数字纳税人、语音办税等项目。
二是内外协同、聚力共进。一些单位积极与当地政府协调,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和平台,体现出了推进“互联网+税务”的大魄力、大视野。例如:河南省国、地税在积极制定“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同时,还参与省政府“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在河南省政府印发的“互联网+”行动方案中,正式设立了“税收服务创新专项”。安徽国、地税发挥安徽“中国声谷”的本地优势,引入智能语音、语音识别等技术。北京国税使用百度数据开放平台(阿拉丁),提高12366服务平台在互联网上被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获知度和关注度。深圳国税与腾讯公司合作,在前期“互联网+智慧服务”“互联网+微信缴税”等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的微信办税项目。
三是范围拓展,应用深化。部分单位在总局《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大胆创新,进一步拓展了“互联网+税务”的应用广度和深度,方案中的亮点让人眼前一亮,精神一振。
例如:杭州国、地税规划的国地税共建电子税务局,进一步加快了国地税深度合作的步伐,描绘了税收现代化的终极目标。武汉地税提出的依托大数据强化房地产税源管理的创新和实践。深圳国税、福建国税推出的“互联网+自贸区”特色应用极大地支持了国家战略的实施。浙江地税使用手机应用“测图精灵”对企业实际土地面积进行定位、测量和计算,堵塞纳税人应税土地面积登记信息不完整、不正确的漏洞。北京地税、重庆地税、福建国税提出建立以电子地图为展示平台,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支撑的税源管理体系,大大提升税源管理质量。
(三)行动内容丰富,需要规范细化。各地的方案体现出不同的角度、不同方式开展“互联网+税务”行动的情况。总局在欣喜地看到各地“互联网+”行动百花齐放、精彩纷呈的同时,也发现在工作中既存在着东中西发展不平衡的客观情况,也存在着工作思路还停留在原来模式上的主观问题,还有方案内容不足以体现其自身信息化发展程度等现象。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在方案中表现了出空前的活力和热情,也纷纷上马或准备上马一些项目。对这一点,总局更应该冷静地考虑整体性问题,在保护各地热情的前提下,从合理地规划出发,提炼、规范、优化各地的经验和项目,指导全国“互联网+税务”行动有序开展。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九
〕31。
号),打赢永福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切实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土壤污染现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重点针对采选、冶炼、化工为主的重点场地历史遗留农田污染问题和重金属高背景值土壤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
号),立足我县实际,坚持生态立县,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修复治理项目)建设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美丽永福提供持久动力。
到
2020。
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0。
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
到
202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
查明污染地块并实现场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
;到203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
全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
1.
个月内,我县要编制出全县土壤环境详查总体方案。2018。
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
年底前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
年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一次定期调查。2018。
年底前建成永福县土壤详查样品库。(县环保局牵头,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林业局、卫计局等参与,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
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县人民政府牵头,县环保局、发展改革局、工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参与)。
3.
号)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数据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县人民政府牵头,县环保局、农业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等参与)。
4.
年底前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规划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县环保局牵头,国土资源局、住城局、农业局等参与)。
1.
年底前完成农用地类别划定工作,划定结果由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环保局统一将数据上传上级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县农业局牵头,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参与)。
2.
年底前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严格控制耕地、林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县农业局牵头,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参与)。
3.
年,完成我县要求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面积指标。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检测,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并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县农业局、林业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参与)。
4.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准入标准,保障人居环境。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2017。
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市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部门备案。(县环保局牵头,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参与)。
5.
年起,国土部门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县国土资源局、住城局、环保局分别负责)。
6.
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污染。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先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建设项目占用优先保护类耕地的,应当对耕地层剥离再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补充耕地质量提升、土壤改良,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等。严禁向滩涂、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负责,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参与)。
7.
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认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参与)。
1.
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
年下降12%。
年起,县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县环保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工信局参与)。
2.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全面整治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相关企业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止土壤受有机氯、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污染,并报县环境保护局、工信局备案。(县环保局、工信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国土资源局参与)。
3.
控制生活污染。科学规范处置城镇生活垃圾,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积极鼓励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推动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继续深入开展“美丽永福”乡村建设活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全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农村生活污染处置长效机制。(县住建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局、财政局、环保局参与)。
1.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控。提高多金属伴生矿的采、选、冶和回收能力,提高废渣综合利用处置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主要矿种“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水平。严格要求采矿企业按设计排放采矿废石和选矿尾矿,鼓励采矿企业将废石在采空区作就地填埋无害化等处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防治。(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工信局参与)。
2
.强化尾矿库综合管理。全面强化尾矿库的综合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按照隐患严重程度和环境敏感度,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重点治理区域及重点治理项目,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提高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等级,生产运行的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对停用废弃尾矿(砂)库、废渣库,按照安全、环保等法规强制闭库。无主尾矿库治理全面完成,已达到闭库条件的尾矿库闭库验收。严格治理尾矿库排洪系统不畅通、安全超高与干滩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等隐患;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和超设计能力排放、超量储存的尾矿库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治理,未按期完成治理的要依法关停。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开采的矿井和非法设立的尾矿库。重点治理“头顶库”,“三边库”全部完成升级加固改造搬走库内尾矿(砂)。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和对下游村庄、河流等特殊位置和库内尾矿(砂)毒性较强的尾矿库,强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严禁向废弃坑井、渗坑渗井、溶洞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参与)。
3.
采矿-。
复垦一体化模式,促进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重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加大对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老矿山治理,有效增加治理区内的林地、耕地、建设用地面积,消除地质灾害导致污染隐患,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1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按照《广西到2020。
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90%。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便肥料化还田率达到60%。
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
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
左右,实现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在我县柑橘主产区开展果树优势产区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农业局牵头,县供销合作社参与)。
2.
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覆盖率达到30%。
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
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
以上,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县农业局、林业局牵头,县供销合作社参与)。
3.
年,当季农田残膜回收率达70%。
以上。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和体系,逐步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县农业局牵头,县工商局、供销合作社参与)。
4.
推进种植、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生态养殖,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微生物+。
年,我县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
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积极推进畜禽粪便、秸秆肥料化利用,优先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秸秆回收利用,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等(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局、财政局、环保局、县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5.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定期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不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的灌溉用水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县水利局牵头,农业局参与)。
1.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先修复后开发”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土地转让合同中未约定治理修复责任的,由县人民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召集企业与土地受让单位进行协商,落实治理修复责任。(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参与)。
2
控-。
治”指导思想,实施土壤治理和修复工程建设。(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环保局负责,县住建局参与)。
3
年起,根据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土地的成效评估。(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参与)。
1.
年年底前制定并公布本辖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辖区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并将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把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2.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建立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局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和指导,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发展改革局、住建局、农业局、财政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参与)。
3.
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土地使用者是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落实相关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对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企业,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防治设施;对于承包农用地从事农业生产的集体或个人,要求其履行土壤环境保护义务。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损害评估和治理修复的法律责任。(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参与)。
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人员、环境执法人员技术培训,严格落实监测、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和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住建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等参与)。
2.
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分行业、分区域确定监管工作任务和目标,以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金属冶炼、制革等行业作为重点监管行业,以产粮乡镇、粮源基地、产果蔬重点乡以及重点监管尾矿库区、工业集中区等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开展土地环境监管工作。根据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县环保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在涉重行业企业、矿山等附近,以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作为重点污染物开展监测;在石化、化工企业等附近,以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作为重点污染物开展监测。监测数据应及时上报,并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原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场地土壤环境监管,要求企业开展场地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经调查评估有环境风险的被污染场地必须进行治理修复并达到相关环保标准。(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3.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等非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人严格落实损害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力度,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挂牌督办。(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工信局等参与)。
4.
健全执法机制。完善上级督查、属地监管的环境行政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协作,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法制办、监察局参与)。
1.
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用于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监督管理以及治理修复等工作。统筹涉农相关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耕地集中的乡镇。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局、市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等参与)。
2.
建立激励政策。结合实际建立相应政策激励环保行业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废弃物综合处置等。研究制定扶持利用厨余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秸秆等制造有机肥,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探索基于县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试点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研究制定在养殖乡镇开展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作有机肥的奖励办法。研究制定激励政策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局、市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供销合作社、国税局、地税局等参与)。
3.
县人民政府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住建局等参与)。
4.
加大技术推广力度。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使用技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成以环保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区等一批成果转化平台。(县环保局、财政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5.
”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新。(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6.
)等方式,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推行绿色信贷,支持银行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企业发行股票,积极探索在重点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环保局,财政局等参与)。
1.
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报纸杂志等多渠道、多方式、多平台,结合普法工作,普及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土壤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中。(县环保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粮食局等参与)。
2.
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农田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宣传土壤环境保护;鼓励新闻媒体曝光污染土壤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土壤污染事件调查。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参与)。
3.
推进公益诉讼。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污染土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及相关组织可以提起环境民事诉讼,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检察院督促有关机关提起诉讼,没有适合主体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由人民检察院以公诉人身份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负有土壤污染防治职责的行政机关,因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拒不纠正或履行的,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县人民检察院、法院牵头,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1.
年对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县环保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审计局参与)。
2.
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土壤环境质量恶化或未有效应对土壤环境污染事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离任者,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县环保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参与)。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十
提高政治站位,用好思想教育“金钥匙”。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贵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持续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活动。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和微课堂、新媒体等方式,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
坚持分类推进,筑牢基层领域“压舱石”。在农村,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精心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产业链、合作社等建立党支部、党小组。在城市,大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党建工作,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在国企,全面推进中央明确的国企党建30项重点任务和省委部署的22项具体任务落地落实,探索推进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机关,同步健全机关党的组织、同步配齐党务力量、同步完善领导体制、同步跟进党的工作,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在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措施、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把党建工作写入公立医院章程,充分发挥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突出政治功能,构筑基层支部“桥头堡”。健全完善加强各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机制措施,使每个党支部建有标尺、抓有方向、评有依据。通过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基层活动载体,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打破行业、区域、群体限制,让党组织活动融入中心工作、融入党员需求、融入群众关切。引导群众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参与社会治理,畅通群众表达意愿、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渠道,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
从严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当好主心骨。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大力开展示范培训、分级培训、全员轮训,深化理论教育、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技术技能、致富本领的培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探索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严肃查处和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全面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规范党内激励表彰,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
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党建结硕果。强化党务工作队伍保障,配强乡(镇、街道)、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党费补充、社会支持等多渠道投入的党建经费工作机制。强化活动阵地保障,完善配套设施,拓展阵地功能。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持续推进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十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为主要内容,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坚持一年一主题,集中解决关键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20xx年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重点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党员评星定级管理,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标准不规范,党务工作者队伍力量不足、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2019年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重点构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体制不健全,党组织带头人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
20xx年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主题。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评定,完善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广先进经验,着力解决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不明显、党建质量整体不高等突出问题。
通过3年工作,推动党在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更加系统,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基层党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结合更加紧密,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建立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着力深化理解、强化信仰、融会贯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和实践、校正思想和方法、改造世界观和价值观。
2.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和首要内容。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査,深刻剖析,正本清源,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认真落实《海珠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xx-20xx年)》及工作要点,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4.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为党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重要保证。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团结和带领全体师生员工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5.尊崇党章,切实维护党章权威。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章,切实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加强自身学习,促进个人发展,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根据江桥中心校骨干教师职责所提出的要求,特制定本学期骨干教师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踏实工作。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从实践中学,向同事学习,学习他们先进方法和思想。从书上学,学习自己专业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读好两本以上与教育相关的专著,并撰写两篇以上读后感。(每篇不少于1000字)。
3、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争取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
4、继续做好《家庭参与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的探索研究》市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做好《班主任专业化发掌》课程的开发工作,完善“家庭结对制”特色工作。
5、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做好笔记,定期总结。
二、创新教学,努力做到有突破,形成特色。
1、积极参加上海市美术教学评比嘉定区选拔活动。
2、上好一节公开课,做好一次教学讲座。
4、在美术学科中渗透民族精神教育与生命教育,承担美术民族项目拓展课程的教学。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