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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建立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敬老院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敬老院稳定和社会安定。
区民政局成立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镇办民政助理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救灾救济股负责人担任,镇办事处民政办负责本辖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二)敬老院安全小组。
敬老院内设立安全小组,由敬老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敬老院工作人员组成,建立安全员责任制,负责对敬老院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安全小组受院务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同时负责向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民政局报告敬老院安全工作相关事项。
敬老院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主要有火灾事故、院舍倒塌事故及其它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破坏敬老院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一)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送卫生院进行初诊,根据卫生院意见,及时送县级医院进行处理。
2、其次,迅速向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封存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院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院民,做好人员统计等相关信息收集,并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亲属并做好亲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疾病诊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9”报警。
2、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民政局。
3、迅速疏散院民到安全区域。
4、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三)煤烟中毒安全事故。
1、烧煤取暖的敬老院要改变传统习惯,专职工作人员要等煤燃烧尽再睡觉,不要烧湿煤。
2、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6、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办事处和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其他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如遇盗窃、伤人或暴雨等突发性事件,对院民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伤害时。
1、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遭遇盗窃、伤人等犯罪情况应马上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保证院民人身安全,并迅速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
2、及时送伤者就近到医院治疗。
3、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工作。
4、通知伤者的亲属。
5、做好事件善后工作。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时,由安全员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民政局报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死难、受伤院民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敬老院稳定。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二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1.发现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救治;
2.迅速向乡政府及分管领导汇报;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
5.做好亲属的思想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生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及时向乡政府及相关领导汇报;
5.查明事故原因并有记录。
3.情况严重的应迅速报告乡政府及相关领导,由政府指派相关人员协商调解;
4.管理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勿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管理人员负责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2.通知院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通知院民家属;
4.若情况危急,迅速拨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自身原因,应及时改进,避免造成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向乡政府及相关领导汇报情况。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乡政府及相关领导汇报;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作好相关材料以备取证;
4.通知受伤者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三
为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养老院的各种突发事件,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组长:田洪芳。
本预案适用于养老院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对自伤、伤人、跌倒、噎食、走失等事件。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及交通工具。
3、养老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
4、应急小组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件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5、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大小,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汇报。
6、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表接触污染的血及体液。
1、迅速、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2、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使用肥皂或消毒液冲洗消毒。
3、更换清洁衣物。
二锐器刺伤。
1、保持镇静。
2、迅速、敏捷的挤压受伤部位,使部分血液排除,相对减少受污染的程度。
3、同时用流动水冲洗。
4、冲洗后立即用消毒水消毒受伤部位。
5、对伤处进行适当的覆盖、包扎,必要时出外科急诊进行伤口处理。
1、入住人员发生摔倒、坠床,应立即赶赴现场。
3、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床上。
4、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5、做好照护记录。
1、发现入住老人走失立即寻找并通知值班人员。
2、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3、查找老人家属联系电话,通知家属协助查找。
1、发生误吸或噎食时,立即使病人采取俯卧位,头低脚高,扣拍背部。尽可能使吸入物、噎食物排除,同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清理口腔内痰液、呕吐物。
3、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
4、及时上报院领导,并通知家属。
5、做好照护记录。
2、立即报告领导,安慰老人以减轻他们的恐惧和焦虑心理。
3、烫伤处皮肤发生水泡时,尽量不要弄破水泡,局部涂烫伤膏或保持干燥。
4、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5、做好照护记录。
1、立即报告领导,联系医院组织救治。
2、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3、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通报情况。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5、养老院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和帮助。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四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敬老院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为了切实加强敬老院的安全保障,特成立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陈鑫(乡长)。
副指挥长:何青山(纪委书记)。
王丽君(党委副书记)。
谢庆(人武部长、副乡长)。
成员:邓文雄(民政所负责人)。
舒杰(安办副主任)。
戴仕龙(交管办干部)。
赵明宏(广播站长)。
王在金(敬老院常务副院长)。
下设办公室(乡民政所),由邓文雄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电话:xxxxxxxxx。
1、乡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3)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重大问题。
2、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联络协调组由乡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乡党政办、乡民政办等人员组成,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快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资料档案。
(2)现场处置组由民政分管领导、乡民政办、乡安办和指挥长指派人员等组成,负责快速组织应急人员和有关抢险物质,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后勤和善后工作组由指挥长指定的乡领导、乡财政所等人员组成。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事故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乡纪委书记、乡民政分管领导及乡纪委等人员组成,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一)预防预警信息。
敬老院应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防,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敬老院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敬老院需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隐患摸排。
开展敬老院安全隐患日常摸排管理,做好以下几点。
1、建材安全:人员宿舍、作隔热保湿层,地面、墙面是否采取无障碍措施,建筑物是否属危房,服务场所周边是否存在地质安全隐惠,文体娱乐场所使用是否安全有效等。
2、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完整好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防排烟风机等设备是否处于自动位置,防火巡查制度及每日巡查记录是否严格落实等。
3、电气安全: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燃气是否泄露,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等。
4、食品安全:食品是否定位摆放、分类存放,食品原料是否腐烂变质或有毒,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是否分开制作或存储,是否有留样柜并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炊事人员是否办有有效健康证件等,食材采购、食材出入库、食品留样等是否记录留痕。
5、人身安全:是否与老人签定入院供养协议,是否有身体健康情况评估资料,供养对象外出、回院是否有监护人接送,是否严格履行出入院登记手续,是否有围院挡墙、大门,管护人员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是否有值班记录等。
6、其它安全:老人居室内是否有如电热毯、烤火炉、电插壶、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器,是否私藏管制刀具、有毒物质、易燃易爆易引发火灾等危险品,是否在寝室内吸烟、酗酒,厨房刀具是否专人保管,是否有监控等物防技防措施。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乡相关站所应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敬老院突发事故预案的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有效预防突发事故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和处置。
1、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2、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以敬老院的自身应急力量为主,乡上相关单位及人员在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向乡党委、政府申请支援,由乡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1、应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突发事故的经济补偿,协调组织对突发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2、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五
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卫生、和谐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主动、协同配合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指挥长:黄立庆。
副指挥长:姜春仙。
成员:姜洪助、刘日兴、郑小萍、徐洪兰、黄冬仙、朱史爱。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本组相关工作。
(一)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住院老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制度,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和报告时限。
1.凡造成1人以上人员伤亡、1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或造成3人以上健康危害的,都应在第一时间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在2小时内上报市民政局。
2.凡造成3人以上人员伤亡、5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或造成5人以上健康危害的,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在1小时内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核实突发事件后4小时内上报衢州市民政局。
一旦养老机构内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灭火后,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中毒人员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7.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造成人员伤亡的,同时报告市民政局。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养老机构负责保存监控记录,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6.治安事件处理结论及时保留存档,并报送市民政局。
1.最快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护和保护措施,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4.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同时做好其他五保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自查养老机构自身管理原因,查漏补缺,并立即进行整改,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6.查明事故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民政局。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及时向管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民政局报告。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妥善处理事故。
5.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和汇报材料,上报市民政局。
(七)应急电话。
急救中心:120。
报警:110。
火警:119。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报告情况,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件报告,分别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和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六
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祝县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机构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发生地震并对各养老福利机构造成影响时应对处置。
(二)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1、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本县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县,造成养老福利机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本县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县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成立县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地震应急处置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民政局地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3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主任:彭祥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赵永生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刘雄梅局党政办公室科员。
李桂林局党政办公室科员。
职责:负责民政系统防震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措施制定、监督落实、汇报总结等。
(二)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
组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李文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孙承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杨喜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王英生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司良善县区划边界事务中心干部。
职责:指导和督促所属民政服务机构制定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疏散应急演练,地震发生后下沉养老福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民政养老福利机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救灾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保障组。
组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王进宝岔口驿敬老院院长。
赵永生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李文斌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办负责人。
陆婷婷社会救助办负责人。
陈奋平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办负责人。
杨广智县老年综合福利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同舫县养护福利中心负责人。
张生荣天祝县康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四)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监督组。
组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陈奋平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办负责人。
俞树珍慈善协会秘书长。
李国平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办干部。
王英生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办干部。
职责:指导监督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审查无募集资质的组织和个人非法开展社会捐助;做好社会捐助物资登记及相关政策宣传。
(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与上报。办公室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安排服务机构专责组赶赴受灾养老福利机构。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养老福利机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局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地震发生后,立即安排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赴灾区养老福利机构。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人员,发动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各养老福利机构要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各机构第一时间就近联系医疗救援队伍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联络就近乡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养老福利机构或者在乡镇卫生院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立即带领养老福利机构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5、宣传报道。办公室负责宣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民政领域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救灾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保障组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
(1)做好民政领域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专业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养老福利机构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有感地震发生后,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尽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报县政府;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当民政领域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县政府及县地震局,协助公安、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
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内养老机福利机构基本恢复正常秩序和生活秩序,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局地震应急结束。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范围内已复产复工的工业企业突发疫情,启动本预案。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快速响应、快速处理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突发疫情事件,采取分级处置原则实施应急处置。
(一)第一级:企业作为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单位,为一级应急单位。复产复工企业应当建立复产复工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按要求配备应急隔离场所。
(二)第二级:按照“属地属园”原则,确保复产复工企业突发疫情时候,早发现、早隔离、早就诊,尽量缩小传播范围,最大化利用已有公共资源。企业所在地对应的镇街或园区和区卫生健康委为二级应急单位。
各镇街和园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落实集中人员隔离场所,联系辖区派出所对发生疫情的企业厂区进行封锁,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对企业厂区进行消毒。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分类筛选企业员工中的接触人员、疑似人员、发热病人,并按程序将发热病人送到市、区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区经济信息委:第一时间到达突发疫情企业现场,负责对接联系企业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按区卫生健康委、镇街或园区要求做好员工分类隔离处置、封锁厂区、消毒,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安抚、后勤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对隔离场所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基本工作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各企业可根据行业和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工作组。
(一)综合组:执行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联系镇街、社区保持信息通畅;企业突发疫情时,执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镇街、园区、派出所的指令;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项工作运行。
(二)处置组:负责处置员工突然发热或突发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的临时隔离,必要时联系镇街、社区防疫车辆转运发热员工;负责配合镇街或园区、区卫生健康委、派出所开展对员工摸排和监督管理,分类处置人员、封锁厂区、消毒等相关工作。
(三)后勤组:负责企业员工的后勤物资保障,按镇街或园区、区卫生健康委、派出所的要求准备各类物资及场所。
(一)企业员工在厂区内突然发热或突发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第一时间通知属地镇街或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同时做好防护,将有症状员工送至企业的临时隔离点单间隔离。
(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或园区接到企业疫情信息后,按照《重庆市巴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三)区经济信息委接到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疫情企业,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区经济信息委相关专项小组启动应急响应。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八
为提高友龄养老中心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老人及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敬老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职工和老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在敬老院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感染”、“零疑似”的目标。
二、组织指挥。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防控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小组成员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一)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敬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老人晨午检制度,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等制度。
(二)认真做好疫情期间老人健康情况统计、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重点监测有外出的老人,指定专人搞好处于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老人的服务工作。
(三)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全院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四)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五)密切关注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尤其是被隔离人员的心理状况,及时给予专业心理疏导。
(一)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可正常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主管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
(二)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由家属或养老中心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正常返回生活区和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主管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回养老中心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
(一)严格落实全院封闭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友龄养老中心实施封闭式管理,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老人不能离院外出,不再接收新入住老人。有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封闭管理期间严禁走访、慰问、探视等,家属送给老人的日常用品或订购物品需登记、消毒后转交给老人。
(二)严格执行每日双检制度。
1、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对护理老人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老年人生病,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患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执行。
(三)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全面做好院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3、按照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等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教育引导老人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个人宿舍通风,落实消毒措施。
(四)抓好老人饮食健康管理。
1、实行“分楼层、分餐桌、”错时就餐制度,避免老人就餐聚集。
2、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30分钟以上的高温消毒。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五)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
1、切实加强防护知识教育,组织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和老人掌握防护知识,教育引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老人心理疏导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引导老人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搞好疫情防护物资保障。
1、根据防疫需要,准备好老人和护理人员所需的口罩、手套、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2、预备隔离房间,以供未来出现可疑症状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
3、针对季节性气候,储备好老人防寒防冻物资,尤其在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感冒。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九
组长:(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
组员:(负责日常消毒、测温、登记、后勤等)
2、做好院内消毒工作,每日公共场所用84消毒液(1:100)消毒两次
3、除外出采购或办事人员,尽量减少外出,不参与聚餐聚会等
外带物品要用酒精消毒后才能带入
4、家属探视要做到:扫码、测体温、消毒、登记后,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严防疫情高发区人员进入)
5、返院人员须在机构内隔离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7、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手套、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配备隔离室
院内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防控措施
2、老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
治愈后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反岗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十
为有效防治我石头村自然灾害,避免与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村内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村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总指挥:王晓 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
副总指挥:塔汗 村党委支部书记
指 挥:塔汗 村主任
小玲 工作队员
小玲 工作队员
下设办公室,负责石头村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分工:
(1)指挥员: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与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石头村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指挥员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与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与上报工作。
(4)小组指挥员: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与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指挥员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与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3、石头村巡查小组:石头村两委班子、石头村居民小组、石头村志愿者组成石头村巡查小组。
三、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4、灾后处理
四、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石头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石头村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石头村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石头村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石头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石头村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石头村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石头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了在老人发生坠床、摔倒等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能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正确处理突发事件,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伤,保障老人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2、经过评估小组商量决定
3、通知老人家属,做好沟通和安慰工作;
4、护理主管要求相关责任人对整件事情进行调查取证,记录,向院长汇报;
6、总结:对整个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总结,日常工作中开展进一步学习,尽量预防类似事情发生。
1、发现情况时,如老人疼痛厉害,严禁随意搬动老人;
2、老人没有去医院治疗的,工作人员要随时观察老人病情变化;
4、如有家属来院探视,有护理部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5、如果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院长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建立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敬老院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敬老院稳定和社会安定。
1、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保靖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助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各乡(镇)民政助理负责本辖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2、乡(镇)敬老院安全小组
设立安全小组,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5名组成,由乡(镇)敬老院长担任组长,建立安全员责任制,负责对敬老院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安全小组受院务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同时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敬老院安全工作相关事项。
敬老院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院舍倒塌事故及其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的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破坏敬老院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一)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送乡(镇)卫生院进行初诊,根据卫生院意见,及时送县级医院进行处理。
2、其次,迅速向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封存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院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院民,做好人员统计等相关信息收集,并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亲属并做好亲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疾病诊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县(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3、保护好事故现场和相关车辆及人员,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伤(亡)者亲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9”报警。
2、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
3、迅速疏散院民到安全区域。
4、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四)其他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1、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遭遇盗窃、伤人等犯罪情况应马上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保证院民人身安全,并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
2、及时送伤者就近到医院治疗。
3、及时上报县民政局。
4、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事件调查工作。
5、通知伤者的亲属。
6、做好事件善后工作。
(一)安全信息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二)安全信息报告时间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时,由安全员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局报告。
(三)安全工作常用电话
1、县民政局值班电话:
2、乡(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
3、乡(镇)卫生院联系电话:
4、乡(镇)派出所联系电话:
5、卫生防疫部门值班电话:
6、报警:110
7、火警:119
8、交通事故处理:122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死难、受伤院民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敬老院稳定。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指导全省养老机构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住养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江苏省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指南(试行)》和《江苏省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等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各类养老机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抗原检测阳性人员;
(二)发现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三)发现环境、食品等样本检测结果阳性;
(四)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人员;
(五)发现“黄码”人员;
(六)其他需要启动的情形。
(一)联防联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应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民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坚持从严从紧、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将机构疫情影响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平战结合。养老机构应实行分片分区管理,办公区、住宿区、餐饮区等相对独立,住养老人生活区参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划小单元,责任到人。疫情应急状态下,根据涉及人员的活动区域,精准划分封控区和管控区。
(三)精准防控。养老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院内活动轨迹与接触史记录。疫情应急状态下,能迅速配合开展流调,精准排查。根据流调结果和人员轨迹,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养老机构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下设综合协调、流调转运、区域管控、护理服务、健康监测、清洁消杀、后勤保障等工作组或工作岗,具体由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机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工作组或工作岗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综合协调组(岗):负责对接属地民政、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协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疫情信息、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协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流调转运组(岗):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开展现场流调,协助甄别机构内密切接触人员、次密切接触人员等重点对象;设置机构内人员转运专用通道,协助做好人员转运工作。
区域管控组(岗):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封控级别,划定管控区域,设置隔离栏、警戒线和单向通道,实施人员出入管控;负责各区域安全巡查和视频监控管理。
护理服务组(岗):负责住养老人的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和防疫宣教等工作;及时掌握老人出现疑似症状以及其他突发疾病情况。
健康监测组(岗):负责院内人员的每日健康监测,建立全员健康信息台账;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院内人员抗原自检或核酸检测工作;跟进抗原和核酸检测结果,并及时反馈。
清洁消杀组(岗):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开展清洁消毒;协助相关机构专业消杀人员进行终末消毒;规范处置垃圾、污水污物和医疗废弃物等。
后勤保障组(岗):负责机构供水、供电、供气、供餐、网络以及车辆应急保障;负责机构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与调配;统筹做好消防、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工作。
(一)信息报告。
出现上述应急情形的,养老机构应于30分钟内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属地民政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养老机构的名称、地址、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出现疫情的时间、具体情形、可能感染原因、涉疫人员数量及当前健康状况;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方案,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机构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二)封闭管理。
机构通过院内广播、电话、微信工作群等快捷方式,30分钟内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立即停止一切室内外活动,佩戴好口罩,禁止不必要的接触和人员流动。关闭机构所有出入口,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只进不出。同时立即通知院外老人和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接受社区管理。
(三)转运隔离。
针对不同应急情形,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1、单采初筛阳性人员和抗原阳性人员。立即将阳性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转运复核等工作。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等待疾控复核结果确认后,确定后续人员转运等事宜。
2、混采初筛阳性人员。立即将所有相关混采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样本单采工作。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等待疾控单采结果确认后,确定后续人员转运等事宜。
3、阳性病例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立即将密接、次密接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4、环境、食品等样本检测结果阳性。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院内人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机构内所有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5、疑似感染症状人员。立即将疑似感染症状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测排查。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6、“黄码”人员。对“黄码”工作人员,要求立即返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对“黄码”住养老人,立即转移至属地民政部门设置的养老机构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健康监测。
机构隔离观察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隔离观察室使用独立空调、通风系统,防止空气交叉感染。进入隔离观察室的护理人员应执行二级防护要求。
(四)分区管控。
养老机构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对院内区域划分封控区和管控区,实行分区管理,可精准划分至楼栋或单元,区域之间须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1、封控区。对机构内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抗原检测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疑似感染人员的生活区域、活动区域、隔离观察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严格落实“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封控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和住养老人一律不串楼层、不串房间,实行单人单间单卫居住。不具备单人单间单卫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由属地民政部门统筹安排部分人员到养老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居住。封控区内所有服务工作由非封控区人员承担,须做好二级防护后方可进入。送餐实行无接触交接。服务人员不足的养老机构,可向属地民政部门申请应急支援。
2、管控区。对机构内其他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严格落实“人不出区、减少流动、严禁聚集”。工作人员可在区域内为住养老人提供服务,用餐实行送餐分餐。住养老人尽量避免相互接触,并尽量减少与工作人员接触。
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必要时对养老机构实行整体封控管理。
(五)风险排查。
1、人员排查。落实人员边管控、边排查措施,同步排查院内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有无与上文所述应急响应六类情形人员共同生活居住、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等情况。密切配合各级流调溯源,确保24小时完成流调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应立即报告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2、核酸检测。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24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单管核酸筛查,并按照要求制定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方案,按规定检测频次落实“应检尽检”。
严格执行核酸采样各项防护要求,检测人员进入机构采样的,要求在机构外穿戴或更换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品,携带设备须经严格消杀后方可进入。机构要因地制宜设置分区采样点,封控区和管控区须分别设置登记、候采和采样区域,规范设置标识标线,人员保持至少1米间距,严防采样期间传播风险。鼓励有条件的机构自行组织开展核酸采样,通过无接触方式送检。
(六)环境消杀。
1、规范消毒。协助专业机构人员及时对转运人员居住、活动的场所和个人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对样本检测结果阳性的环境、食品等进行消杀和处置。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施设备高频接触部位和食堂、厕所、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的规范消毒。
2、垃圾处理。应急响应期间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规范处置垃圾收运,做到日产日清。废弃口罩、手套、鞋套、防护衣等一次性用品,应当用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制剂消毒后,密封放至专用收集容器。
(七)后续管理。
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养老机构,应按照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出入管理、物品交接、健康监测、心理关爱、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等环节的工作,保障应急响应状态下机构的严格管控与平稳运行。
养老机构应通过公告、电话、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向住养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机构疫情管控措施和工作安排,并在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口径发布消息,及时回应住养老人及其家属关切,不得随意传播不实言论。强化机构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发现重大舆情,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协同做好处置工作。
针对应急响应启动的不同情形,第一、二、三类情形经属地卫健、疾控部门评估认定解除疫情风险,并经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同意后,终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第四、五类情形,经排查检测解除疑似风险、黄码转绿码后,终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
养老院防坠床应急预案篇十四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养老机构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抢救设备等物质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吗,利用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养老机构安全稳定。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组织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养老机构值班值勤和逻辑,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养老机构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好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养老机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养老机构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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