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方案时,要考虑各种因素和可能的变数。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是评价其优劣的重要指标,要有长远考虑。大家可以从以下方案范文中学习到一些有用的经验和思路。
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根据《泉州市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实施方案》(泉城管〔2022〕5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要严格区分涉疫生活垃圾和普通生活垃圾,加强分类分级管理,涉疫生活垃圾不得混入普通生活垃圾收运,并参照涉疫医疗废物管理。
(二)规范生活垃圾收集。涉疫生活垃圾要有专人收集,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后放在暂存点。暂存点要远离人群,设置围挡,专人进行管理,设有明显的涉疫生活垃圾警示标识字样。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雨水渗透影响环境。管控区内生活垃圾要消杀套袋后进入中转站或由乡镇直接转运至高内坑填埋场安全处置。
(三)规范生活垃圾转运。各乡镇封控区要及时通知县环卫处涉疫垃圾转运队伍将暂存点涉疫生活垃圾转运至绣溪垃圾中转站暂存点暂存,后由第三方物流转运至翰蓝(安溪)公司处置。县环卫处要加强对转运队伍的管理,杜绝普通生活垃圾、涉疫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混装混运现象;要优化安排收运队伍力量,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加强调度,提升涉疫生活垃圾收运能力。强化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要密闭,运输过程车辆窗户不下降,司机不下车,全程不与其他工作人员接触。
(四)规范生活垃圾处置。县环卫处要安排专班人员现场协调,严禁涉疫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封控区、管控区其他垃圾,防范区及未列入管控的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既有处置模式管理。
(五)规范各环节消杀。所有生活垃圾清运点、垃圾桶、运输车辆、转运站、垃圾填埋厂必须加强卫生保洁,严格落实各项消杀措施和频次,并建立专门的消杀工作台账。分类垃圾箱(桶)、垃圾中转站、环卫工具间等环卫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垃圾收集转运车每次作业完成后立即进行消毒;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天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进入填埋场垃圾要及时覆盖。要强化对本行业负责防控消杀工作的人员培训,规范消毒操作,提高消杀水平,防止二次污染。
(六)规范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人员要按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落实一整套行业规范标准,配备好相关人员的口罩、手套、洗手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作业。涉疫生活垃圾保洁人员要和普通生活垃圾保洁人员分开管理,避免生活、工作交叉。
(一)建立应急机制。各乡镇、县环卫处要充分利用现有力量和队伍,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队伍,积极做好应对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处理突发事件的.思想、物资、技术、工作等准备,提升生活垃圾的收集、消毒、转运、处理能力,确保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安全有序有效。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乡镇要督促村(社区)按要求规范收集、消毒、转运生活垃圾,县环卫处要做好垃圾的转运处置。县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将每日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过程开展督导,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反馈。
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篇二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病传播,切实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制定街道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方案:
(一)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楼栋,由物业公司负责消毒。
(二)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楼栋,由社区组织人员进行消毒。
(三)辖区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商业网点由相关责任单位自行组织消毒。
消毒液(剂)、喷雾器、防护用品等物资由责任单位自行采购。社区要做好监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消毒工作及时开展,全覆盖不留死角。
主要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结合“三清一维护”活动,对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及垃圾的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
包括办公楼、经营商铺的楼道、扶手、门把手、水龙头、公用电话、桌椅、卫生间等;小区电梯、单元门口、楼道、垃圾收集点周围等。
(一)表面消毒。
用84消毒液,按1:100比例喷洒消毒或擦拭消毒。
(二)空气消毒。
喷洒消毒:84消毒液按1:100比例进行喷洒消毒。
(三)消毒原则。
居民小区、楼栋务必每天保证1次喷洒消毒,武汉等地返银人员居住的小区、楼栋、单元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喷洒消毒。
社区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在小区公示栏、单元门口张贴预防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在居民网格群推送预防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及家庭消毒方法等,进一步提高居民防控意识,全力配合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工作人员在消毒时做好个人防护,一定要穿工作服、戴口罩、橡胶手套,减少消毒剂对眼睛、皮肤等的刺激;消毒时不准吸烟、饮水、吃食物;脱掉个人防护用品后及时洗手。
二、消毒剂配置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及时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
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篇三
为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xx]24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一)部署阶段。5-6月启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7-8月,对不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要求的,根据专项检查结果,依法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将有关监督信息、检验报告等存入档案。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内容,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同时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对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总结阶段。9月10日前,对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篇四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方针,严格做到“七个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药品器械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局的发生和蔓延。
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统筹安排。
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防控专项组:
1、综合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消毒液、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口罩等相关防护物资的采购、分发、备用;设立“疫情检测点”并负责建立人员体温、出入、外来人员台账登记;负责局机关楼道、处室、公共场所的消毒;负责制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负责上级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文件的报告、传达、应急事件的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监控中心防控工作由监控中心主任文丽青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人员管理防控组。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人员管控并登记造册;掌握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上报疫情人员详情,并将每日统计详情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后,按规定方式向上级报告。
3、医疗废物管控组。
4、外围督查组。
工作职责:按照市防空办安排,对我局牵头督导的涞水县、定兴县、满城区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每日将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5、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烟花爆竹禁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防控。
6、水环境保障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
7、环境执法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有效的处置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对支队全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防控组织领导;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处置。
8、环境监测组。
工作职责: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要求,配合环境执法开展环境执法监测。
9、机动应急处置组。
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如有疫情感染人员,配合各专项组迅速对相关人员采取送医、处置等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成员要充分认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局党组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要分别内部人员逐人逐项明确工作,压实责任并指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全局疾病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对人员管控要展开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实际底数,落实逐级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密切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各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防控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通报、协同行动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回保人员检测到位、个人防护到位、消毒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药品物资储备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面形成防控合力,确保全局防控工作滴水不漏。
(三)加强值守、及时上报信息。各组要切实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24小时手机开机、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遇到突发重大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和上级沟通,密切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零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问题,积极主动引导。
(四)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对各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篇五
(一)范围和对象确定。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现场消毒的范围和对象。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如居所、工作学习场所、诊疗场所、转运工具,及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在其离开后(如住院、转院、出院、死亡),应进行终末消毒。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短暂经过的无明显污染物的场所,无需进行终末消毒。
(二)方法选择。
1、医疗机构消毒。应尽量选择一次性诊疗用品,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2、环境物体表面消毒。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单过硫酸氢钾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3、室内空气消毒。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喷雾消毒。
4、手消毒。建议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也可选择碘伏、过氧化氢等消毒剂。
(一)随时消毒。
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患者排泄物、呕吐物、体液及其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随时消毒,消毒方法参见常见污染对象的消毒方法,所用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有人的情况下,不建议喷洒消毒。患者隔离的场所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患者安置到负压隔离病房,疑似病例应进行单间隔离,确诊病例可多人安置于同一房间。非负压隔离病房应通风良好,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也可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还可用紫外线对空气进行消毒,用紫外线消毒时,可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到1小时以上。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结束后应洗手并消毒。
(二)终末消毒。
应确保终末消毒后的场所及其中的各种物品不再有病原体的存在。
1、病家。在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住院或死亡后,应对其居所进行终末消毒,包括:室内空气,地面、墙壁等环境表面,桌、椅等家具表面,玩具,电器特别是冰箱及其冷冻食品,开关、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患者使用的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等。
2、交通运输工具。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离开后,应对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终末消毒,包括:舱室内壁、座椅、卧铺、桌面等物体表面,患者使用的餐(饮)具,所用寝(卧)具等纺织品,排泄物、呕吐物及其污染的物品和场所,卫生间等。
3、医疗机构。病区隔离病房,在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对患者衣服等生活用品、相关诊疗用品和桌、椅、床单进行终末消毒;病房清空无病人后,应对室内空气、地面、墙壁、卫生间等所有环境和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感染科门诊等,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后,按照终末消毒的要求进行处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使用过的共用诊室,应对室内空气、墙壁、诊疗设备的表面等进行终末消毒后,非新冠患者方可使用。
4、农村。农村地区环境复杂,卫生状况较差,物品种类繁多,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离开后对其进行终末消毒前,应做好家畜、家禽处理,做好灭蝇灭鼠工作,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消毒方案。终末消毒时,需重点关注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起居房间、厨房、浴室、厕所(尤其是旱厕)环境及使用物品,以及垃圾堆、污水沟等的消毒处理,注意低温环境下的终末消毒应遵照低温消毒技术的要求进行。
5、终末消毒程序。终末消毒程序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附录a执行。现场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前,应确保所用消毒产品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同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一)室内空气。
居住过的场所如家庭、医疗机构隔离病房等室内空气的终末消毒可参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在无人条件下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法进行消毒。
(二)污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和呕吐物)。
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
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分钟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患者的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按物、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三)粪便和污水。
具有独立化粪池时,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加含氯消毒剂,池内投加含氯消毒剂(初次投加,有效氯40mg/l以上),并确保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达6。5mg/l-10mg/l。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无独立化粪池时,使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排放。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若有大量稀释排泄物,应用含有效氯70-80漂白粉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1加药后充分搅匀,消毒2小时。
农村旱厕消毒时,旱厕内泥土或木板等地面可采用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喷药量200ml/m2-300ml/m2。粪坑内粪便可用漂白粉或生石灰覆盖,封闭14天以上。
(四)地面、墙壁。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为100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洒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五)物体表面。
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家居用品等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六)衣服、被褥等纺织品。
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建议均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若需重复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分钟,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怕湿的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或干热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七)手消毒。
参与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八)皮肤、粘膜。
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应立即清除污染物,再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0.5碘伏或过氧化氢消毒剂擦拭消毒3分钟以上,使用清水清洗干净;粘膜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或0.05碘伏冲洗消毒。
(九)餐(饮)具。
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十)冰箱及冷冻食品。
冰箱外表面消毒参照“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内壁消毒采用低温消毒剂,或待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参照“物体表面”消毒方法。
当储存的冷冻食品疑似污染时,可将其恢复至常温,煮沸消毒30分钟。若明确污染或无法进行煮沸消毒,则按医疗废物处理。
(十一)交通运输和转运工具。
应先进行污染情况评估:火车、汽车和轮船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对飞机机舱消毒时,消毒剂种类和剂量按中国民航的有关规定进行。织物、坐垫、枕头和床单等建议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十二)患者生活垃圾。
患者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十三)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十四)尸体处理。
患者死亡后,要尽量减少尸体移动和搬运,应由经培训的工作人员在严密防护下及时进行处理。用浸有消毒液的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民政部门派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尽快火化。
(一)现场所用低温消毒剂必须合法有效,在上市前应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温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1062号)的要求做好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并备案。
(二)使用时应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确保按照低温消毒剂的适用温度范围合理使用。
(三)与相关消毒设备配套使用时,应先对消毒设备进行调试,进行机械化喷洒消毒时,务必确保消毒剂足量全覆盖消毒对象表面,做好质量控制,确保达到消毒合格。
(四)消毒对象污染严重时,应先用低温消毒剂冲洗或浸泡后再做处理,严禁喷洒或擦拭消毒。
(一)消毒工作实施单位应具备现场消毒能力,操作人员应经过消毒专业培训,掌握消毒和个人防护基本知识,熟悉消毒器械的使用和消毒剂的配制等。
(二)所有现场消毒均应进行过程评价,做好消毒记录并保存。必要时,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三)现场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标准要求,选择合法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
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漳疫情防控指挥部〔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x疫情防控指挥部〔20xx〕7号)要求,结合市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1.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立足本职工作,落实落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各项措施,切实作好疫情防控工作。
2.机关各委室、车队按要求负责做好本委室、车队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3.目前人在湖北、工作关系在我市的人员暂不返岗。
1.机关各委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及时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议题纳入人大监督工作日程,督促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委室)
2.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关于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书》,向机关全体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发出《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倡议书》,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全体干部及家属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带头扎实做好科学预防疫情工作。(办公室、代表委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3.做好工作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加强日常环境消杀,对本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走廊等重要区域严格按照消杀规范流程,每天至少消杀2次。工作区域要设置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特别是对口罩、防护服等废弃用品必须集中收集处置。各委室负责个人办公室清洁卫生(办公室行政科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4.落实体温检测,按要求配合机关大院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加强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对出入人员严格把控,未经允许外人不得进入。
5.做好人员健康登记,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登记表。每天及时汇总上述信息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委室对本委室人员有发热等症状、疫情期间到过湖北、与湖北人或到过湖北的人员接触过的情况应当立即如实上报单位,由单位立即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机关党委负责收集汇总,各委室、车队配合每天如实上报)
6.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等发放给本单位全体人员,做到人手一册。充分利用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工作群、机关短信平台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机关防控意识。严格规范人大微信群和个人微信的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研究室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7.严格控制精简文件、会议和检查督查考核,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会议原则上能不开就不开。(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8.各委室根据本委工作实际安排好人员上班上岗,尽量减少社会人员流动和单位员工聚集。(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1.尽量少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到岗,选择步行、骑车或自驾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2.主动按照所在单位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登记表(含姓名、户籍、住址、本站联系方式、身体健康情况、近14天是否到过湖北地区和与湖北人或到过湖北的人员接触等,每天必须如实上报。
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要包括:
(1)要佩戴口罩,谈话交流时保持适度距离。
(2)要勤洗手,上班第一时间洗手;
到过电梯间、食堂高危区的,回来洗手;
外出回来马上洗手;
要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
(3)用餐前先洗手,要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
4.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不乱串岗、串门,不离开所在县(市、区)、开发区。
5.注意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每天清洁办公场所,保持室内外卫生,尤其要经常对手部会接触到的部位与物件,如手机、鼠标键盘、桌椅等进行酒精消毒。
6.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并积极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医疗救治工作。
7.积极配合本单位做好其他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各委室、车队要认真落实责任,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本委室、车队相关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不按照上述要求落实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篇七
20xx年奎屯市的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以除为主,防除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除四害工作机制和体制,切实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巩固除四害成果,为建立国家卫生城市奠定基础。现将20xx年奎屯市的除四害工作安排如下:
除四害工作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但近年来,在部分单位存在着对除四害工作松懈,思想麻痹等现象,主要表此刻认识不到老鼠、蟑螂的严重危害性;看不到灭鼠、灭蟑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所以,我们要始终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树立有害必除,除害务尽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四害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对除四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职责感和使命感,真正把奎屯市的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除四害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领导。只有领导认识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并从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才能把除四害工作抓好。20xx年,奎屯市的灭鼠、灭蝇、灭蟑等除四害工作由市爱卫会统一部署,市爱卫办具体实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辖区单位、居民区投药工作,做到不留空白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除四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职责到人。要适时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要选派职责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除四害工作。灭鼠投药前,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补、完善内外环境毒饵站(盒),以确保毒饵的有效使用。饮食服务行业、食品加工行业要进一步补充好室内毒饵盒,以防毒饵污染食品,发生食物中毒。要确保灭鼠投药“三率”到达100%。
春季是老鼠、蟑螂繁殖的高峰期,此阶段鼠、蟑密度回升较快,我市部分区域,个性是城乡结合部鼠情、饮食服务行业蟑情还依然严重。各新闻媒体、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四害的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市爱卫办将在年内适时举办一期“除四害”管理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管理水平。
春、秋两季集中灭鼠、灭蟑投药前后,市爱卫办、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单位进行鼠、蟑密度调查,各单位也要做好鼠、蟑密度调查工作,要把特殊行业、平房住宅、暖气管道、下水道、厕所等作为调查重点,做好鼠情、蟑情调查统计工作,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四害密度调查是除四害工作档案资料的一项重要资料,应同其它除四害资料一同装订,以备检查或查阅。
透过近两年来我市开展的集中统一灭蟑工作来看,大多数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能够用心配合灭蟑工作,但个别单位对灭蟑工作不重视、不配合,严重影响了统一灭蟑的效果。今年,市爱卫办计划在全市开展春、秋两季的统一灭蟑活动,与我市春、秋两季统一灭鼠工作同步实施,使我市的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居民区的灭蟑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统一负责实施。全市公共场所和餐饮服务行业及工作区的灭蟑工作由市爱卫会统一组织实施。在统一灭蟑工作中,全市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用心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好统一灭蟑工作。
根据季节特点和四害生活习性,适时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各行业要根据本行业的特点用心开展卫生整治活动,持续工作环境和生活场所清洁,消除四害孳生地。今年,市爱卫办将不定期地对各宾馆、饭店、小餐馆、单位食堂及各食品加工点、服务行业等的卫生状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状况进行全市通报。
灭鼠、灭蟑毒饵由市爱卫办消杀灭站统一负责配发,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在发放、投入毒饵时,要有安全预防措施,防止人、畜中毒事件的发生。
20xx年全市春、秋两季集中灭鼠、灭蟑时间,由市爱卫会统一部署,统一毒饵,统一时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投药。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辖区投药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爱卫办将对全市投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今年,市爱卫办将继续加强对鼠药、蟑螂药市场的整治工作,严禁使用急性剧毒鼠药或其它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教育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除害,以确保除四害质量。
1、除四害先进单位、个人由市爱卫会、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奖励。
2、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未按上述要求投药或鼠、蝇、蟑密度超标者,市爱卫会将给予批评指正,并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给予新闻曝光或协同有关部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予以处罚。
3、凡没有按市爱卫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灭鼠、灭蟑,密度超标的单位,一律不能评为卫生红旗单位和精神礼貌单位,已命名的予以取消。
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病措施,保障我县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20xx年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工作方案。
继续做好传染病信息审核、管理和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培训,提高全县传染病信息管理质量,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达100%,传染病网络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完整率力争达到100%。继续做好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控工作,及时做好重点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加强与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防控和应急水平。积极筹办好中心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人员实战能力。
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提高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日常检测工作,落实各项消毒措施,保障医疗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落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充实、更新中心应急物资,建立物资消耗、领取台帐。规范应急物资管理,落实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完善物资领用记录、报废记录等工作记录,为传染病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有力物资保障。
在建立和完善各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基础上,强化培训演练,提高疫情处置能力。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理论基础水平,丰富知识技能储备。强化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篇九
为落实新冠肺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发挥消毒措施在防控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科学开展消毒工作,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传播。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突出重点、分类实施,长效开展、注重实效。
(一)医疗卫生机构。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对诊察室和候诊厅的门把手、电话机、床头柜、桌面、凳子、一般诊疗器材、水龙头、污染的墙面、地面等每天消毒1-2次。
3.对病区病房、走廊的地面,护理站台面、公用物品表面、床头柜表面、门把手、电话机、水龙头进行消毒,普通病区每天消毒1次,传染病区每天消毒2次以上。
4.对医院电梯、楼梯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和室内地面每天进行2-3次清洁消毒。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每天对房间、卫生间、走道、楼梯等场所的门把手、水龙头及环境进行1次消毒。隔离对象解除观察或转出后,及时对其房间进行消毒。
3.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隔离场所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和粪便污水的消毒处理。
4.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
5.餐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6.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当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三)核酸采样点。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每次采样结束后对地面、洗手台、水龙头、桌椅表面进行及时消毒。
3.严格按照标准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四)冷链食品储藏销售场所。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确保个人手部卫生。
3.对人手频繁接触的各种表面、把手(如门把手、冷藏设备把手、盛放器具把手、推车把手等)、按钮(如计算器、电子秤量器具按钮等)等及时清洁并消毒。每天经营完毕后,对经营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4.方便顾客洗手消毒。应当确保店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5.对新入库的冷链物品表面及时消毒。
(五)机场、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做好公众接触频率高的物品表面和重点部位的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公共交通工具运行结束后,应对内部物体表面(如车身内壁、地面、座椅、桌面、吊环、车内扶手、司机方向盘等)进行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长途卧铺车辆床单、被子、枕套应一客一换一消毒。
3.对站台、候车(机)厅的栏杆、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座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和室内地面每天进行2-3次清洁消毒。
(六)农贸市场。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店位、摊位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清除地面、下水沟渠等部位的卫生死角。
2.对下水道、店面周边地面、台面、器具、砧板等每天进行清洁消毒。
3.对公共厕所每天进行消毒。重点部位为厕所门把手、地面、蹲坑、墙面等。
(七)超市、商场、翡翠琥珀交易市场。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换气扇运转正常。电梯内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每天进行消毒。
3.对人员经常触摸的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收银台、柜台、临时物品存储柜等经常接触部位和购物篮、购物车等公共用具每天进行消毒1-2次。
4.设有空调系统的场所,应保证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定期清洗消毒空调滤网,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1次。
(八)室内公共场所(电影院、演出剧场、ktv、网吧、体育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公共物品、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门把手、座椅等公共高频接触物品或部位每天消毒2-3次。
3.设有空调系统的场所,应保证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定期清洗消毒空调滤网,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1次。
(九)景区景点。
1.对售票点台面、临时储物柜、扶手、自动售票机进行消毒,每天消毒2-3次。
2.对公共卫生间地面、墙面、洗手盆、水龙头、门把手、卫生洁具等每天消毒1次。
(十)住宿场所(宾馆、酒店、招待所、民宿、客栈)。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使用空调系统的场所,要定期对空调滤网清洗消毒。
3.客人退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同时对室内地面、墙壁、卫生间、公共用品用具等及时消毒。
4.对床单、被罩、浴巾、毛巾、马桶、浴缸等设施进行消毒,每天至少1次。
(十一)快递业、外卖企业。
1.司机或配送人员在传输配送前应当洗手消毒,保持个人手部卫生。
2.对于重复使用的容器,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人手频繁接触的方向盘、车门把手、移动设备等均要及时消毒。
3.为避免运输或配送物品被污染,需确保运输车辆、搬运工具及容器的清洁和定期消毒。货物混载时,装载车辆时尽可能将食品与会造成污染的其他货物分开。
(十二)餐饮服务场所。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使用空调系统的场所,要定期对空调滤网清洗消毒。
3.对桌面、座椅、楼梯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高频接触物品或部位每天消毒2-3次。
4.对厨房餐厅的餐饮具、厨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十三)屠宰场。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公共用具及运输车辆使用后及时消毒。
3.对地面每天进行清洁消毒2次。
(十四)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1.加强教室、办公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环境卫生整洁。
2.对教室、办公室和其他活动场所的桌椅、餐桌、家具、教具等易接触或污染的物体表面,教室、办公室和其他活动场所每天进行清洁消毒。
3.玩具和大型玩乐器械的表面应定期清洗消毒。
4.做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时戴口罩,穿工作衣,并做好个人卫生。烹调用具、餐饮具和食品柜等每次使用后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十五)机关单位。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2.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对空调滤网清洗消毒。
3.对门把手、开关、电梯按键、楼梯扶手、桌椅表面、扶手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和地面每天进行清洁消毒。
4.对职工食堂、厨房的餐饮具、厨具等进行消毒。
(十六)居民区(村社区)。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家庭、小区、社区的日常清洁卫生。
2.定期对门把手、开关、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居民经常接触的部位、地面以及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3.对公共卫生间地面、墙面、洗手盆、水龙头、门把手、卫生洁具等每天至少消毒1次。
4.对高频接触的电梯按钮、扶手、门把手每天消毒2-3次。
(一)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消毒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消毒业务培训指导、消毒效果评价。督促医疗服务机构、三星级以下住宿场所、托幼机构、医学观察点消毒工作的落实。
(三)市委宣传部:督促电影院消毒工作的落实。
(四)市文化和旅游局:督促演出剧场、ktv、网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星级以上宾馆、景区景点、翡翠琥珀交易市场消毒工作的落实。
(五)市教育体育局:督促学校、幼儿园、体育馆消毒工作的落实。
(六)腾冲机场:负责落实机场消毒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消毒工作的落实。
(八)市商务局:督促农贸市场消毒工作的落实。
(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商场、超市、外卖、冷链食品储藏销售场所、餐饮服务场所消毒工作的落实。
(十)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屠宰场消毒工作的落实。
(十一)腾冲邮政公司:督促快递业消毒工作的组织落实。
(十二)机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并督促二级单位消毒工作的落实。
(十三)各乡镇(街道):督促辖区内各类场所、居民区(村社区)消毒工作的落实。
(一)全面压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细化措施,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各场所业主要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抓好消毒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常消毒的宣传、培训和监管,让业主充分认识消毒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开展消毒工作。
(三)确保安全有效。严格按技术规范开展工作,确保科学有效。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环境保护,确保安全有序。
疫情消杀工作方案篇十
副组长:
成员:
春季开学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室。联系人:
组长:随时响应市、区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春季开学等工作的要求,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在此次疫情中的宣传、防控及春季开学筹备工作。
副组长:具体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春季开学的具体工作,协调各部门的防控及开学筹备工作。
校办室:负责疫情防控、春季开学工作情况的上传下达,跟踪了解教职工的信息,精准摸排教职工开学前14天的健康及出行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汇总各处室新学期工作计划,制定学校工作计划、防控及开学物品购买的资金保障等。
总务处:负责校舍的全面消毒、消毒的记录、防控物资的采购、人员的进出管理制度,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各项教育教学设施的维护、教学资料的采购等。
德育处:负责各班级的疫情防控宣传、各班级学生及家庭疫情的摸排上报,精准了解每一个学生开学14天的健康状况,建立疫情防控台账;制订春季开学班级学生卫生教育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班主任落实班级管理,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教导处:负责学生延迟入学期间的教育教学,协调各教研组、任课教师,合理有效开展学生在家、在线的学习;结合疫情,制订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少先大队部:协助德育处完成疫情防控的宣传和摸排,协助完成开学前的筹备及开学后学生的防疫工作管理。
卫生员: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
各班班主任: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市、区、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春季开学工作的安排,每日摸排学生及学生家庭的疫情防控情况,及时汇报班级最新疫情情况,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学习、运动等。
1.提前谋划,早做准备。各处室结合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完成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拟定新学期工作计划,把疫情防控,卫生教育纳入到各处室的工作计划之中。
2.有序复学,责任到人。根据开学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每位教职员员工的职责,有序开学,责任到人。
3.及时通知,全面覆盖。校办室及时关注省市区关于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及时传达给全体师生。
4.严守规章,确保安全。各班班主任即日起每天了解统计班级学生外出及身体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建立学生、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待春季开学,第一时间把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告知每一位家长。开学后,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5.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确保顺利开学,正常复学。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三案九制”,并提前组织教师员工开展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三案”即开学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心理干预方案;“九制”即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教职工、学生晨午检制度和健康巡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消毒清洁制度;传染病隔离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各处室结合疫情防控,完善学校各项制度:总务处完善校门口家长接送、学生进出校制度,校舍卫生消毒制度;德育处指导卫生员落实每日晨午检制度;校办室落实教师值日、校务巡查制度;教导处落实课堂巡查制度等。
1.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校长为我校疫情防控及春季开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小组成员要尽职尽责,联防联控,忠于职守。如因工作懈怠疏忽,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春季开学,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因疫情严峻,此次疫情防控及春季开学筹备工作采用网络办公形式,有效运用教职工群、班主任群、家长群、微官网,传达信息,做好宣传,坚决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防控任务,确保我校不发生任何疫情防控问题,确保我校按照上级要求,安全开学。
3.开学后,严格落实校园进出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校园;严格落实校舍卫生消毒制度;严格落实师生“晨午检”及“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如升旗、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一律不开展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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