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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篇一
吉英是大女儿,她是五个姐妹中最美的那个,她脾气温柔,个性和善,是个知足常乐,心态极好的女生。别人从来不会从她口中听到她说任何一个人的坏话,就算她听到一个坏消息,她也会从积极的一面来看待这个问题,绝不会妄加判断。
当吉英碰到自己的意中人时,她会羞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宁愿错过,也不愿主动。
吉英在我看来是一个不能再完美的女人,但是如果她遇人不淑,她这样柔弱的性格肯定会吃亏,因为她属于那种只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的类型,她的忍让会让不知足的人得寸进尺。
长相漂亮的容易恃宠而骄;性格温柔的可能就貌不出众;性格好也不意味着心态好。综上所述,现实生活中,吉英这样的女生几乎不存在。
伊丽莎白是二女儿,容貌虽然不及姐姐吉英,但她同样是个美丽的女生。她落落大方,不矫揉造作,是个内心骄傲,主观性较强的女生。平常的她说话犀利,言辞风趣,最受父亲的喜爱。
伊丽莎白对待意中人的态度有点像姐姐,但是比姐姐更有手段。她同样属于不轻易主动向男生示好的女生,但是她会把握机会,只要觉察出自己爱慕的男生对自己有好感时,她会顺藤摸瓜,这让事情看起来更为合理。
所以伊丽莎白如果结了婚,她不会甘心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两人若是发生口角,她是绝对不会轻易认输的,非得争个胜负才行。
蔓丽是三女儿,她长相一般,但是她喜好读书,颇具才艺。所以她有点读书人身上那种自高自大的品性。她不像别的姐妹们那样热爱出去交际,她宁愿把参加舞会的时间花在书本上。
所以书中对蔓丽的描述并不多。但是我可以想象,如果她要嫁人的话,定会嫁给同样学识渊博,家教良好的读书人,陪她一起满腹经纶,诗词歌赋。
凯瑟琳是四女儿,她普通到你完全忽略她的存在。她没有姣好的容颜,没有温婉的个性,甚至没有一技之长。她属于那种在饭局或者舞会上,白天见过,到了晚上就会忘记她长相的类型。甚至会不记得她到底有没有出现在那个场合中。像极了芸芸众生里的你我。
丽迪雅是五女儿,都说最小的孩子是最受宠的。也许是因为她备受宠爱的缘故,所以才演变成了丽迪雅放纵、野蛮、虚荣、懒惰、无知的个性。
丽迪雅对自己喜欢的男生是莽撞草率甚至不顾一切的,她可以抛下一切,为了所谓的爱情跟别人私奔,她也不在意别人是否会评论她“未婚同居”,更不会在意自己的行为会给家庭和未出嫁的姐姐们带来困扰。
如果丽迪雅有识人的眼光,那她所做的一切也许还是值得的。可惜的是,她盲目爱恋的男生又是曾经向她姐姐有过求婚经历的。可想而知,这样的婚姻在日后也不会一帆风顺。
五姐妹有各自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恋爱观,观念这个东西很难评价对错,能遇到匹配的就是最好的。
愿不完美的你我,遇到另一半之后,变得完美。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篇二
说到读书心得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也引起了我很多的思考。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哥特式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著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侧面也折射出了社会中两种不同的人群的对立,反映了当社会中的某种矛盾。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篇三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能力,只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篇四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讲男女之间情爱与婚姻关系的一本小说,我们可以从这本书里面得出男女之间若是要结为婚姻,那么应该有怎样的关系才能有好的婚姻。
婚姻与爱情应该是两个人灵魂之间的碰撞,而不是两幅皮囊之间的互相关注。莉迪亚喜欢威科姆的军人头衔帅气的皮囊和公子一般的风度,仅仅是看重了外在,甚至不清楚威科姆的为人,就私奔了。她放弃了家庭的责任,即使令家族蒙羞也要和威科姆在一起。威科姆愿意和莉迪亚结为夫妻也只是看重了莉迪亚舅舅家陪嫁的金钱。他们的婚姻没有感情基础,有的只是激情,等激情淡去,家庭将成为“爱情”的坟墓。
婚姻也不应该仅仅是两个人的抱团取暖,雪中送炭。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夏洛特和身形矮小的科斯林牧师两个人互相凑合,从来没有感情基础,夏洛特看重了科斯林所能继承的家产,科斯林追求两个姑娘却都相继被拒,送上门来的夏洛特姑娘虽然不是他心目中貌美贤惠的妻子的标准,但此时的夏洛特却是最能挽回科斯林面子的人,夏洛特是希望能借助科斯林进入上层社会而又能忍受科斯林自大不尊重女性又神经质性格的最好人选。他们的婚姻在外人面前可能甜蜜般配,但性格迥然不同他们,在人后的冷漠婚姻又有谁能看得见。
婚姻是两个心的碰撞,是两个人格的互相般配。正直善良的达西爱上了性情可爱的伊丽莎白,外向开朗宾格力爱上了温柔内敛的珍,开始两人都未说破,达西是怕自己与伊丽莎白的阶级差距而让自己的家庭不能容纳伊丽莎白,而宾格力是因为珍的害羞表现而让他误以为珍并不喜欢自己而迟迟没敢说破。我认为这种不说破才是爱一个人的表现,因为怕对方受到伤害,所以宁可自己一直处于求而不得的痛苦之中,也不愿意去为自己所爱的人施加一点压力。这两对的爱情都经历过互相猜疑的痛苦。而他们最后的表白都是因为知道对方其实也是爱着自己的,所以才去求婚。
世上最美好的不过就是我爱你,而你恰好也爱我。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篇五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篇六
这本著作距离我们已经有二百年左右的历史,但在作者珍奥斯汀的笔下,我们能够感觉到,虽然它的资料是那麼的平凡,但让我们有种身在其境的感觉,同时有种非要一次把整本书看完的欲望。
有人认为,文学作品严格来说是不能翻译的,正因这些文字组成的完美,一旦经过他人的更改,所有原创性的精华必定只剩轮廓,其实各国文化天生差异的可爱之处亦正式在此,正因要人人精通各国文字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翻译」於是成了文化中的文化,它使得文学本身除了土壤性,更具备了共通性,甚至突破时空的隔阂,拉近历史与地理的先天距离,而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更加亲密,而「傲慢与偏见」正是透过翻译才能让我们得以阅读这样的一本的好书。
主要从全文的核心句入手吧,就是那个全天下有财产的单身汉都应该有个漂亮的太太类似的话,这是奥斯汀所有小说反复强调的,其次主要是班纳特夫妇的对话有趣传神,很好地凸显出人物特点,基本上我对第一章印象比较深的就这两点,该怎样给《傲慢与偏见》一个更为贴切的书评。
有些书可以称为经典,是因为她能穿透人性,对今天的社会也有强烈的影响和价值意义。
《傲慢与偏见》里面,更多展现出如今爱情的模样,是喜欢坐在宝马里哭,还是坐在自行车后面笑,这始终是个问题。
嫁给爱情和梦想这很美丽,嫁给现实和生活这也很不错。
只是到底要如何选择,你取决于你,嫁给一个人一定不是因为他具备什么,他有什么,而是你跟他你觉得你未来有可能获得什么。
爱情的模样有很多种,到底哪一种该是爱情的模样,只有你自己能给出完美的答案。
我想这本书最大的意义就是能指导现代的爱情。
择其所爱,爱其所择,前四个字是前半生,后四个字,便是余下的岁月了。
愿爱情里少些偏见,多些美好。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篇七
《傲慢与偏见》是19世纪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最著名的小说,原名《最初的印象》。故事围绕小乡绅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其中以二女儿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为主线,用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与好友的婚事作为陪衬以衬托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
书中的女主人公性格活泼调皮,聪明机智,善于思考问题。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威克姆的谗言而对男主人公达西产生了偏见且因达西自身的傲慢让她极没好感甚至厌恶。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伊丽莎白对达西不再存在偏见,达西也在伊丽莎白的强烈言辞下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克服了自己的傲慢,让两个年轻人重新认识最终走在了一起美满幸福的生活。它告诉我们:不管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应该存在偏见,都应该抛开一些片面的东西去客观看待。网络是个交际的平台,我们在上面交友、关注着自己感兴趣的新闻、打发自己的闲暇时光。
可是有太多的营销博恶意的散布着别人的消息影响名人艺人在路人眼中的初印象,让网民对名人艺人产生偏见,不看他给予别人的正能量,就只一味的谩骂误解他的一举一动,对名人艺人造成或大或小的伤害。
我觉得这种行为是极其可耻让人讨厌的,不说名人艺人也是人,有自己的生活,但是他给我们消遣,从各个方面为我们带来欢乐我们就应该心存一份感激,而不是因为一些无意的错误就自动屏蔽他的好肆意的骂!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我们不在当事人身边,他们是一个怎样的人我们无法接触无从了解,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存一点自己的想法不要随便就被人引导,也不要存在偏见去看一个人一件事,客观一点,有话说,可以,善意一点,毕竟与你无关,他也没碍着你什么。或许这也是为什么我看到这个书名就想要读它,我想要从这里证实我的观点,确实也如此:少一些偏见,多一些心平气和,大家都愉快。
伊丽莎白是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子,在她的性格里已经没有了传统妇女的那种束缚,对于为了财产、金钱而结婚的做法伊丽莎白她很不赞同。她反对为金钱而结合,更反对把婚姻当儿戏。所以她对继承他们家财产的远亲牧师没多大好感。当他向他提出结合时,她非常的不屑。因为她觉得感情是婚姻的基石,没有感情的婚姻不会带来幸福。虽然说为了财产、金钱而结婚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是结婚不考虑这些因素也是愚蠢的。现代人渴望追求高质量的婚姻生活,虽然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能的。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提高婚姻的质量。
拥有一颗勇敢的心是每个人证明自己并不懦弱的最直白的表现。这也是每一位追梦者无论如何都必须具备的品质,那种为了梦而不顾一切去拼搏、争取的人才能获得最终的幸福。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篇八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面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知道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因此而强迫自己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后来,她知道自己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起,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但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篇九
主要内容简介:
《傲慢与偏见》(prideandprejudice)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的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小乡绅班纳特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主角二女儿伊丽莎白在舞会上认识了富有、殷实、潘伯雷庄园地主家的儿子达西,但是耳闻他为人傲慢,一直对他心生排斥,经历几番周折,伊丽莎白解除了对达西的偏见,达西也放下傲慢,俩人渐渐了解了对方的心意,最终走到了一起。
1、要是爱你爱的少些,话就可以说的多些了。
2、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
3、幸福一经拒绝,就不值得我们再加重视。
4、假装谦虚是最虚伪的表现,因为这可能是信口雌黄的开始,又或者是拐弯抹角的自我夸奖。
5、如果你的心意仍与四月时一样,马上告诉我。我的爱与心愿一如既往。但是你的一句话也会让我永远缄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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