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将自己的思考与他人交流,获得更多不同的观点和见解。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下面给出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佳作,结合这些范文,可以提高写作读后感的水平和能力。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一
我曾经见过一只蝉,身上是深绿色的,背上有一道裂口。蝉正在努力抽出身体露出了透明的翅膀,过了一会再去看它,蝉正在抽出它的尾巴,很痛苦的样子,完成了脱壳的最后一步。蝉的生命很短暂,但是它们知道要活的更好,就必须改变自己,完全脱离自己的外壳,长出自己新的翅膀。它的一举一动使我想到了一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蝉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昆虫,我们都应该向它学习这种精神。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二
我是属于刻意选择了这一本书,因为在某一时间内我也经历过绝望,只是想从书中找到一点慰藉,或者是找到一点安慰自己的理由。
没有岁月静好只是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
以前总是问自己活着为了什么?为了爱情吗?为了家人吗?为了享受吗?其实在此之前一向都是这么认为的,福贵亲手一个一个的送走了自己的亲人,在我看来他已毫无意义的继续活下去,四下已无一爱人,也无一人爱他,可他还是继续活着,因为他也没有死去的理由,除了年少的放荡不羁,其余的尽显温柔善良。
每次当他看到了曙光的时候,生活将他一次又一次的逼向痛苦的深渊,福贵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的重渡此生了,那种不向命运屈服,但又不得不向命运屈服的苍凉无奈,总让我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揪心,无法言喻的悲怆,以及无边无际的灰暗。
他的老年时光还算是比较圆满,守着一头年迈的老牛,呼叫着自己离世的亲人,或许这也是他能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吧。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活着的理由,这个理由只不过是自己的一种心里安慰罢了,出门在外的游子们,乡间路边的白发,视频里的苍老容颜,其实那是每个人一直向前跑不敢回头的秘密......
你……为了什么而活?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三
《清平乐村居》为我们讲述了一对刚喝完酒、正谈论他们三个儿女的老夫妇。这种温暖、和睦的农村生活,不禁让诗人辛弃疾无比向往和喜爱。我觉得,这时诗人辛弃疾会想:如果朝廷也想这家人一样和睦,就不会有战争啦。
是啊!读了这首词,我感受到:世界是大家的,只有大家和睦相处,才不会有可怕的战争。因为,和谐的生活是大家一同创建的。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四
这首《清平乐·村居》描写了词人对美好的乡村生活热爱之情,反映了朴素、温暖而有风趣的农村生活的一个侧面。全词只有短短几句,却把一家农户的环境气氛和全家老少勤俭淳朴的劳动生活面貌都鲜明地勾勒出来,给读者展示出一幅生动的农家生活画面。
作者把握了现实生活,抓住事物的最典型的特征,只用了六句话就写了五个人物,而翁媪和小儿却又写得相当传神,栩栩如生。抓住“醉里”“相媚好”来写“翁媪”;抓住了在溪头“卧剥莲蓬”写“小儿子”,这些都是有典型意义的举动,又通过概括性强而色泽鲜明的语言来表现,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
在描写手法、结构和构思的三个方面都很严禁。
在描写手法上,没有一句用浓笔艳墨,只是用白描的手法,描绘了农村一个五口之家具有浓厚生活气息的生活真实画面。
一、二句,写这个五口之家,有一所矮小的茅草屋,紧靠着房屋有一条清澈照人的小溪。溪边长满了茵茵的青草。勾画出一个清新秀丽、使人沉醉的环境。
四两句,描写了一对满头白发的翁媪,亲热地坐在一起,亲密无间,彼此“媚好”,优闲自得的聊天画面;形象地再现了一对和协、温暖、惬意的白发老年夫妻的幸福生活。
下阕四句,采用白描手法,直书其事,和盘托出三个儿子的不同形象。大儿子是家中的主要劳力,担负着溪水东边豆地里耕作锄草的重担。二儿子在干家庭副业在房前院里编织鸡笼。三儿子最讨人欢喜,但是还小,只知道调皮,他经常躺卧在溪边偷着剥莲蓬子吃。虽然这几句话简单易懂,但却鲜明的刻画出人物形象。尤其是对小儿子无拘无束地偷吃莲蓬子的那种天真活泼的神态,顽皮的劲儿,写的栩栩如生,恰到好处。
这首小令却在艺术结构上,写景方面,写人方面,进行了简单而严密、形象而逼真的安排,把一个生机勃勃、朴素安适、诗情画意的农村生活画面,真实地再现出来了。表现出词人深入农村、喜爱农村、认真观察农村、歌颂农村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生活的心理。更加激起他抗击金兵、收复中原、统一祖国的爱国热忱。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五
午后,辛弃疾悠闲的在河边慢慢地散步,无意间往对面一看,看到了一座又低又小的茅屋。茅屋后面有一棵棵苍翠挺拔的竹子,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山峦,透露出乡村恬静的气息。茅屋旁有一条小溪,河水清澈透明,河里的游鱼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在阳光的照耀下,河面显得波光粼粼。一阵微风吹过,河面泛起了一圈圈涟漪。溪面上有几朵美丽动人的荷花,有的完全盛开;有的含苞待放;还有的似放似没放;白里透粉,粉里透红,像一位位面带轻纱的羞涩少女。
小溪旁有一丛丛青翠欲滴的小草,长得十分茂盛,在小溪、荷花的衬托下,更显得碧清可爱。茅屋前有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他们刚刚喝了一些酒,从他们红彤彤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们略带醉意,靠在一起,用吴地的方言一起亲热的交谈。而老夫妻的儿子们也没闲着。
看!大儿子正在小溪的东边,豆地里辛勤地锄草,干得多么卖力呀!而二儿子也并没有闲着,正在用竹草细心地编织着鸡笼,十分专注。而尚未成年的小儿子呢,干不了什么事,只能趴在小溪边一边调皮地逗着游鱼,一边剥着莲蓬吃,摇着小脚的样子真令人喜爱!多么幸福的家庭啊!辛弃疾深深地陶醉了,突然,他像意识到什么似的,马上掏出本子写下了著名的一首诗------清平乐·村居。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六
昨天,老师给我们讲了《诺贝尔》这篇课文,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故事中的诺贝尔是一个热爱科学、热爱人民的人,他把自己的毕生精力都投入于炸药的研究,让开山工人少些砸石的劳累,多些休息的时间。诺贝尔发明了诺贝尔爆炸油,但同时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炸死了自己的弟弟,炸残了自己的爸爸,还炸掉了自己的实验室,但他百折不挠,还要继续发明一种引爆装置----雷管。经过长期的研究,他发明了雷管,是用雷酸贡制作的,还发明爆炸力更强的炸药。他的一生发明过355种东西,其中炸弹就有129种,得了30亿瑞典币,把它们的利息分给5个领域的人。他不爱钱财,致力投身于科学研究,还把钱投身于研究中,这可以看出他热爱人民,更能体现出他对人民的无私奉献与博爱,再看看我,平常很自私,我以后一定要向诺贝尔学习,改正自己缺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诺贝尔读后感(四)。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诺贝尔》,主要讲述了诺贝尔有个弟弟名叫埃米尔,一次埃米尔到诺贝尔的工厂去帮忙,因弟弟从前就接触过硝化甘油,诺贝尔没什么担心就走了。在弟弟埃米尔管理生产时,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整个生产中最重要的一点,溶液的温度绝不能超过二十五度到三十摄氏度,如果超过就会爆炸。但是,埃米尔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突然,天崩地裂一声响,随之引起了连接的爆炸······埃米尔和四个工人全被炸死。诺贝尔知道弟弟的死后,非常伤心,非常自责,人们原本以为诺贝尔不会再研究炸弹,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诺贝尔坚定地说“做,我还要做!”
从他坚定的话语中,我感受到他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正因为他有这坚持不懈的精神,到了最后,他才会有更大的成就:研究炸弹成功了!
诺贝尔,我敬佩您,您是我的榜样,您从不向挫折低头。我要好好跟您学习。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七
《地心游记》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儒尔·凡尔纳。在这部小说中,儒尔·凡尔纳不仅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科幻故事,而且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表明了他在一个贯穿整个十九世纪的重大科学争论中所持的立场。在小说《地心游记》里,儒尔·凡尔纳为我们塑造了一群科学勇士和先驱者形象的同时,他自己则当之无愧地被看作是科幻小说的先驱,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能遇到困难就放下理想,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以后,一定会用这本书来鼓励自己在困难面前不能退缩,因为《地心游记》里三位主人公一路上面临了缺水、风暴、迷路等各种困难,而是继续前进,所以我不能因为一些些小困难而退缩,我要继续前进!
这整本小说就像凡尔纳的所有作品一样,不仅文笔幽默流畅,情节波澜起伏,而且有着浪漫而合乎科学的非凡想象力,把读者带进了一个超越时空的幻想世界。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最近,我看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作品《地心游记》。
在地下,由于里登步洛克的错误指导,使大家面临缺水危机。就在阿克赛渴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汉斯凭借一个山里人对水的直觉,在地上用锥子打出一条生命之泉。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们终于到达地中海。可惜好景不长,刚上木履就被一条长着鼠海豚的嘴、海晰蝎的头和腭鱼的牙的鱼龙涌起的滔天巨浪打晕了,可又因此奇迹般地回到了地面上。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八
《骆驼祥子》这本书以祥子为主角,围绕“车”,讲述了一段令人心酸的故事。第一次,祥子花了三年时间拉车,挣来了一辆车,但后来连人带车都被掳去;第二次,买车钱又被孙侦探骗走了;第三次,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后因虎妞难产而死,不得不卖车给虎妞下葬,在这段时间里,祥子身上的农民特有的勤劳,诚实,质朴与要强,逐渐随着时光的流逝,在一次次的绝望中逐渐磨灭,直至消失。
最让我感动的是,祥子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买到一辆车的时候,他竟然哭了。能让一个汉子如此激动,可见这辆车对于他的重要性。甚至还把那天定为了自己的生日,在他看来,车就是自己的全部。祥子对于梦想的矢志不渝,让我衷心佩服。
也许,真的只有一些人成为那个年代不可挽回的牺牲品,社会才会觉悟。
当我读到“祥子彻底堕落”时我有些厌恶祥子。但是转念一想,他也是被逼的呀!如果这个只会上演悲剧,只会否定个人奋斗道路的社会变的光明起来,人们变的思想开放,平等起来,祥子也许就不会堕落。
祥子与老车夫相处,他们瞧不起自己;与刘四爷相处,他却认为祥子娶虎妞是为了钱;与虎妞相处,她如此霸道,与自己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与小福子相处,他能感到唯一的安慰,可当他绝望后,小福子早已自杀。
从此,这个世界无人陪伴祥子。在他认清世界真面目后,他绝望了,堕落了。
所以,当我们看到结尾时,去祥子内心深处想一想,是这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九
在中国当代为数不多的“现代写实”作品中,余华的文字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余华惯用冰冷的笔调,深沉的剖析他所经历过的那个动荡的年代。所以余华可谓是一个用心写作的优秀作家,正如他在其新版《活着》的中文自序中所言,“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我想或许也就是基于此,余华的作品在几十年间,不但能经得住时代的推敲,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青睐。
而他仅有的几部写实作品中,要数《活着》一书写的最为出色,可以说是余华写实作品中的上乘之作,这个有关“活着”的故事,也曾经一度感动了好几代人。
《活着》这部小说记录了主人公福贵的悲苦一生。他早年因为嗜赌成性,而把家业败得一贫如洗,更间接的把父亲活生生的气死了。后来他靠皮影手艺,在外漂泊了多年。再一次回到家的时候,福贵意外的得知母亲已经病逝。妻子家珍为他生了一儿一女,不幸的是女儿是位聋哑人。更不幸的是数年以后,儿子有庆被昔日的朋友开车误撞而死,女儿也因难产而离开了人世。接踵而来的死亡,足以让福贵一生都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与绝望,仿佛一切都是事先预设好的死亡诅咒,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只剩下福贵与一只也叫做“福贵”的老黄牛。
余华用了仅仅十二万字,精炼的写完了福贵不幸的一生,更引申的道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哀与无奈。那种“树欲静而风不止”与“欲哭无泪的压抑”,足以警戒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要严于律己,免得如福贵一般乐极生悲,福贵用一生坎坷的命运证明了一个道理,“一步错,则步步错。步步错,则人生祸”。
我个人认为全书最醒目的“活着”一词,在余华的作品中,可以理解为命运在浴火中磐涅。这个词在我们中国的语言中是充满力量的,这种力量并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挣扎或反抗,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命运对我们无情的安排,去忍受现实留给我们的幸福与苦难、笑颜与苦泪。
全书最另读者难忘的画面,应该是年老的富贵与那只与他同名的老黄牛在安祥的望着夕阳,体会着生命里的片刻宁静。
曾有人这样问,《活着》一书告诉我们读者一个最重要的道理是什么?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
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高潮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活着》读后感:为活着而活着。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读后感《活着》读后感:为活着而活着》。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嫖赌,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福贵的故事能够打动人不是因为命运给了他接二连三的打击,而是那种经历苦难、看破人生后的豁然开朗,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离奇,但却是异常痛苦的,当亲人相继离开后,福贵大可以一死了之结束这悲剧痛苦的人生,可他没有,他选择接受,好好的活着,种种地、唱唱歌、和老牛说说话,他困苦的一生让人感慨,但他平静的讲述才真的让人心疼,真的打动人!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容要承受众多难以接受的痛苦,却依然要坚韧、顽强,这大概就是生命的力量,活着的意义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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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一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她们分别是梅格,年龄最大,思想比较成熟,做事比较理性。然后是乔,乔性格活泼喜欢和男孩一起玩,但她非常喜欢写作。接下来就是贝丝,她天生腼腆,细声细语文文静静,所以她被称为恬静小姐。。最后就是艾米,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一心想着成为淑女,进入上流社会。
马奇一家并不富裕,妈妈和汉娜在家打理着,爸爸在外当兵因此常常不在家。家中所有人都很想念爸爸,每当妈妈读爸爸寄来的信件时,大家都会围着妈妈坐,静静地聆听着。因为这些可以给这个家带来幸福与希望。
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很乐意为这个家做的什么。就像梅格做好姐姐的本分,并且找一份家教工作,换取一点点的薪水。而乔活泼乱跳自然就被马奇姑婆看中,便去了马奇姑婆家帮忙了。贝丝则待在家,作为一个持家小能手,总能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艾米还太小了,但她努力不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家庭,工作,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这个集体去做点什么。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对马奇一家人的看法,现在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乔。乔的性格直率,有什么就说什么,脾气就不免得有时暴躁,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为人随和喜欢自由。
就那乔照顾贝丝来说,当妹妹得了猩红热时,为了不让家里其他人感染,乔则亲自照顾妹妹贝丝即使贝丝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一天天不如人意,但乔依然在床边日日夜夜的守护她。因为她爱贝丝,因此乔不让任何人接触贝丝,任何事情都得经自己的手才可放心。
细腻的手笔,优美的感情,将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这就是《小妇人》。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二
余华用类似新写实主义小说的叙事风格——零度介入的方式来展现《活着》的悲剧美。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初三活着读后感作文800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十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福贵身上我们看到了旧社会农民的缩影,但将他放大,我们却是看见了许多农民的辛酸。以《活着》为书名,我想作者是想让人们记住的不是死亡,而是被它衬托后的生存,是学会了承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的“活着”。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三
当我第一次看到书《骆驼祥子》时,我以为老舍先生对骆驼感兴趣。而且应该有特别情愫吧,不然他为什么可以单写一个骆驼而写出一本书。后来听同学解释到:这并不是一本写动物骆驼的书,而是一个生活得像骆驼一般的名叫祥子的车夫的故事。像骆驼一般的车夫,他的生活是有多辛苦啊,我还没有翻开书便忍不住感叹。当我翻开书后,便深深地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或许我并不是被情节吸引,而是被祥子这个人物本身所吸引。
祥子是生活在旧时代北京的靠拉洋车生活的小伙子。他身体健壮,勤劳,善良,忠厚,没有什么恶习,有一个积极进取的理想: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己拉自己的车。然而经过几年的奋斗,买上了一辆自己的车,却被士兵抓去,连人带车一起扣下了。祥子靠着自己的智慧逃了出来,并带走了三匹骆驼,卖了三十五块大洋,他没有放弃理想,仍继续奋斗,要买上车。
天又有不测风云,虎妞怀孕了,正在祥子愁眉之际,他所有的积蓄又被孙侦探骗了去只剩下曹先生给的五块钱。虎妞和自己的父亲闹翻,和祥子结了婚。之后,祥子发现虎妞根本没怀孕,紧接着,虎妞真的怀孕了。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四
书中的主人公祥子刚刚来到北平的时候,是个自由的洋车夫,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上了车,或用书中的话说:“自己的车,自己的生活都在自己手里。”这时的祥子刚刚来到北平,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和满腔热血,他只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为此他经历了三起三落:第一次买车,拉了几天就被宪兵抓了去,在山中流落了十几天,最后拉着三头骆驼进了北平,卖了35块大洋。第二次攒够了买车的钱却被孙侦探敲诈了去。第三次买车为了葬虎妞又把车卖了。这一连串无情的打击像子弹般让祥子最终丧失了生活的希望,一步步走向堕落。
以前任劳任怨拉车的祥子变成了“又瘦又脏的低等车夫”,还染上了打牌,打架的习气,祥子的人生遭遇让人同情,那黑暗的社会也同样让人憎恨,祥子的命运就是旧社会千万底层劳动人民的命运,祥子的悲剧也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虎妞,小福子,甚至他看作圣人的曹先生和他自己,他们都是那个时代底层劳动者的缩影,他们或是祥子生活的映衬,或摆布他,或给他帮助或希望,但没有人能改变他最终的命运。因为那个黑暗的时代,加上他自己的不觉醒,才造就了他最终的悲惨结局,他那可怜又可恨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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