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总结,我们能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一个好的写作习惯能够帮助我们提高写作的效率和质量。我们整理了一些总结的好例子,希望能给您总结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一
20xx年,xx县按照“救急、救难、公开、便捷”的原则,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题。目前,xx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金440万元。
一是加强门诊救助。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按照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定的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范围给予门诊救助,门诊救助比例为门诊治疗自付费的70%。
二是加强住院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对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三是加大参保资助。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重点救助对象给予每人100元的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救助对象自行负担;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每人xx0元的全额资助,保障特困供养人员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四是突出救助重点。不断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在救助方式上,取消病种限制,转向完全按费用救助,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救助服务水平。按规定合理划定救助标准,对重点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按规定根据医疗救助对象家庭实际生活困难程度及救助资金状况等因素给予救助。
为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更大限度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xx县三举措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通过会议、宣传册子、村干部走访宣传介绍医疗救助的范围、申办程序和报销办法。让困难群众全面了解救助政策,以便得到及时救助。截止1月中旬,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6份,电视媒体宣传3次。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安排专人受理医疗救助工作,实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在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县社保局调查核实并签署具体救助意见审批后,救助资金将打入救助对象自己提供的信用社存折账号,真正把救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对象中最困难和急需医疗救助的患者手中。截止20xx年底,累计发放60.7551元,共救助78户。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模式。大力推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即时结算模式,通过不断简化程序,提高了救助效率,切实解决医疗救助对象医疗困难,更好的完善和健全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当前,市卫生计生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扶贫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通过调查摸底、政策落实、督导督查、分类施治、人才管理等五方面举措,全力推进健康扶贫,不断提高我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据了解,在调查摸底工作中,市卫生计生委针对仁和区、xx县、xx县,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进行核查,登录新农合系统进行逐人核对,对发现遗漏参合的人员立即协调有关方面完善参合手续,在确保参合率100%的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20xx、20xx年计划减贫人口参合情况花名册,同时对20xx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各家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情况进行清理,准确掌握贫困人口每次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在抓政策落实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补助政策,确保医疗救助精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九免二补助”政策;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
在督导督查工作中,市卫生计生委组建脱贫攻坚蹲点督导工作组,深入盐边县鳡鱼乡马鹿村开展蹲点现场督导,对贫困村的发展规划和目前面临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20xx、20xx年度计划脱贫摘帽的55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下发督查问题通报;多次深入结对帮扶的联系村开展扶贫工作。
在分类施治工作中,制定了《攀枝花市健康扶贫分类施治。
》,针对扶贫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突出重点疾病和主要致贫因素,开展贫困患者疾病“清除行动”;以“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增强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抢救能力,增强二级以下医院常规手术、妇产科、儿科、中医和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慢病分类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深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对口支援。
在人才管理工作中,探索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资源、统一财务、统一绩效、统一人员”改革,全域推进乡村尤其是贫困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试点;逐步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二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春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险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医保局党建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政策,组织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医疗保障工作计划,对相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基金监管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全市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医疗保险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医疗保险协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政策性、法规性工作。
(三)待遇保障科。负责贯彻落实各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各级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政策。负责对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医疗保险目录和支付标准,协调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和经济性评价。负责贯彻落实各级关于药品采购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负责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深化医疗改革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经办机构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由编办另行确定。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三
2021年上半年,太和县医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多家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专项整改,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管理服务为抓手,积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确保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强化监管,严厉查处医药机构骗保行为。
1、加大对医疗机构骗保行为的查处。
截至目前媒体报道的4家涉事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北区、东方医院、和美医院、普济中医院)2020年度涉嫌欺诈骗保病历420份已移交公安机关,涉及骗保金额159.72万元,一般违规金额599.69万元,合计759.41万元,已追回674.39万元,剩余85.02万元已移送法院起诉。已解除四家涉事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结算关系,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各罚款5000元;对14名涉事医生分别作出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取消医保医师协议资格的处罚。市委核查太和县2019年4月份以来涉嫌欺诈骗保病历经公安调查后,核实3757例,金额1081.61万,涉及9家医院(第五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普济中医院、和美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康明医院、爱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开发区利民医院)。市医保局认定一般违规金额2649.64万。拟对涉嫌欺诈骗保的给予5倍罚款,一般违规追回资金的处罚。
根据市委核查组反馈意见,拟对两家医院(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依法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并吊销执业资格;目前五院已解除。拟对三家医院(爱民医院、康明眼科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年。对涉嫌骗保的63名医师(其中,8人未签署医保医师协议)视情节给予扣分或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截至2021年5月18日,公安机关已对9家医院(第五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普济中医院、和美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康明医院、爱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开发区利民医院)立案调查,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60.9万元,采取强制措施58人,其中已移送审查起诉43人。县纪委监委对骗保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留置5人、药商1人,其中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2、开展县内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
2021年3月——4月,联合市监局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对县域内16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检查,对检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8家定点药店约谈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医保刷卡1个月,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多问题的44家定点药店单独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
3、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新设立“太和县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配齐监管人员18人;在3家医共体牵头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皖北医院】设立联络室并派驻6名联络员,加强对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配备镇、村医保监督员、信息员351名,主要负责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和宣传工作;聘请第一批医保社会监督员20名,接受社会监督;组建太和县首批医疗保障专家库人员150名,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强技术监管。开发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对诊疗行为、违规预警和基金使用由“事后”监管变为“事前、事中”监管,形成闭环管理。目前已完成5家公立医院的系统接口联调工作,自4月21日正式上线以来,智能审核系统提醒疑似问题230条;组建视频监管系统,实时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目前已完成38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和4家民营医院的视频监控建设,初步实现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视频监控与县政府视频共享交换平台系统的对接。
三是加强制度保障。出台完善相关制度23项,从制度层面加强医保基金过程性监管。县政府出台《太和县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基金监管纳入乡镇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太和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纪委监委、医保、公安、卫健、市监等多部门监管合力。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欺诈骗保案件移交、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重大案情审理议事等相关制度,加强医保基金过程性监管。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认真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和送《条例》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乡村“四进”活动,制作普法公益广告、动漫宣传短片和欺诈骗保情景短片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片20余个,向群众发放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手册2万份、宣传彩页3万份,制作宣传展板60张,张贴宣传海报300张,开展医保政策文艺演出8场次,组织医保政策宣讲18场次,积极营造《条例》和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的良好社会氛围,扩大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不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二)严格基金征缴管理,不断提高基金运行规范高效。
截止2月底(征缴期截止到2月28日),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数1533507人,参保收入131881.602万元;截止4月底,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参保人数63774人,共征缴7895.19万元。
1、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1-4月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补偿发生37429.72万元,其中:大病保险基金支出3648.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781.22万元(其中:因病住院补偿25211.14万元;普通门诊统筹补偿3981.31万元;大额门诊补偿21.88万元;住院分娩补偿242.72万元;意外伤害补偿537.6万元;慢性病补偿3685.03万元;日间病房101.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受益1481285人次(其中:因病住院补偿48079人次;普通门诊统筹补偿1296737人次;大额门诊补偿151人次;住院分娩补偿3034人次;意外伤害补偿1815人次;慢性病补偿130344人次;日间病房1125人次)。城乡居民乡镇及民营医院实际报销比例78.43%;县级医院实际报销比例66.14%,县外医疗机构实际报销比例48.29%,综合报销比率59.54%。
与2019年同期相比(因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就诊率明显降低,无可比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受益人次下降709397人次,降幅为32.38%;基金支付下降5106.1万元,降幅为12%;按照目前支出情况测算,年终会略有结余。
2、职工医保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1-4月份职工医保基金共支出5454.48万元。其中:住院2975人次,总费用3494.51万元,基金支付2604.75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263.13万元);门诊慢病7255人次,总费用478.17万元,基金支付404.79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127.14万元);普通门诊35960人次,总费用580.89万元,基金支付537.62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付532.67万元);药店刷卡215263人次,总费用1674.23万元,个人账户支付1672.67万元;生育住院238人次,医疗总费用96.03万元,基金支付234.66万元(其中生育津贴支付144.79万元)。按照目前支出情况测算,年终会略有结余。
(三)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推动各项医保改革政策的落地见效。
1、提前谋划,积极推进我县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实现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为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上线奠定坚实基础。
2、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两定管理办法”,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两定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经办服务和协议管理职责,认真开展我县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定点评估和服务协议签订。
3、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拨付,助力推进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拨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10096.76万元,确保我县群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4、落实国家、省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政策。组织实施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及冠脉支架带量采购在我县的落地实施,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国家集采和省谈判的药品、高值耗材,进一步降低医保基金支出,惠及广大患者。
5、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在不断扩大按病种分组付费的基础上,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dip付费培训,为推进dip付费方式改革奠定基础。
(四)以“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继续深化行风教育。坚持“惠民、利民、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强化担当意识,不断增强真抓实干、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严格落实经办事项。严格遵循“六统一”和“四最”的要求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结工作制、延时服务等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
3、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依托阜阳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行医保“不见面”服务,实现“一次不用跑、掌上办医保”;实行“一窗式”办理、设置“潮汐服务台”等方式,极大缩短参保群众的现场办事等待时间;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容缺办”“邮件办”等办理方式减少群众跑腿。
4、推动经办业务下沉。为就近方便服务参保群众,特别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贴心、主动服务,在条件较为成熟的村(社区)或医药机构设立“医保代办点”或“医保驿站”,探索部分医保经办业务下沉到基层,实现医保业务“手把手,教您做”“心贴心,帮您办”。
5、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实现服务事项、政策依据、环节流程、服务主体等评价全覆盖,完善“好差评”评价结果的数据处理、问题整改、反馈回访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
(五)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打造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医保干部队伍。
局党组把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作为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及我县多家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专项整改的重要举措,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摆上突出位置。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全局党员干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密切联系本岗位,结合我县多家医疗机构骗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切实做到“三量一树”,即减存量、大起底,遏增量、刹歪风,控变量、严机制,树新风正气的新形象,努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打造太和医保的新形象。
二、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持续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保治理和服务能力。抓住行风建设的“牛鼻子”,进一步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一站式”即时结算;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规范化、流程化,努力提升服务效率;协调数据局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大阜阳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完善“互联网+医保”服务,进一步将医保服务推向信息化。
2、继续围绕dip付费方式改革,积极做好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确保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取得实效。
3、按照市级“两定”经办规程,完善评估小组,严格履行评估程序,协助完善信息系统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县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定点评估和服务协议签订。
4、实施国家集采药品货款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畅通结算流程,提高支付效率。
6、综合利用各种手段,持续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7、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进一步改进筹资办法、拓宽缴费渠道,方便群众参保,不断提升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筹资水平,扩大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四
某某县地处某某西南部、某某地区中部,距某某市76公里,辖7乡2镇5个国营农林牧场,87个行政村,共27414户14.2万人。上半年,经县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共创建平安家庭26510户,创建率达到96.7%;创建平安乡镇场13个,创建率达92.85%。各乡镇所辖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站所社均达到92%。
自20xx年全面开展“平安县”建设工作以来,某某县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以构建“平安某某、和谐某某”为主线,以创建平安家庭为基础,坚持做到了“四个强化”,实现“四个确保”,在组织领导、打防结合、矛盾调处、社会管理与服务上做文章,取得了“五个成效”。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工作合力到位。我县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的政治责任,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是否讲政治、讲大局,是否贯彻“三个代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全面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实施“一把手”工程。上半年,先后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21次党政联席会,每周定期召开政法工作例会,对照自治区平安创建标准,进一步量化细化创建目标任务,就平安创建、构建社会治安群防群控体系、警力下沉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领导机制上保证了各项平安创建措施的落实。
二是责任分解,检查督导到位。我县及时调整充实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平安创建办公室和稳定、组织、经济、文化四个专项职能组,共有专兼职人员39人。明确了各个职能组的职责和任务,强化协调配合。办公室设在综治办,有专职人员8人,重点开展对全县平安创建的督促检查和协调,上半年共开展督促检查23次,下发督查通报14期,做到周周检查不断,每月考核排名,每季度点评理清思路。稳定组、组织组、经济组、文化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落实力度,着力解决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创新模式,经费投入到位。我们结合全县实际,建立了县四大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政法各部门包村、包户,县直联系点单位包村和乡、村干部帮带3-5户平安家庭的创建模式,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创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加大平安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截止目前,全县已投入平安创建经费150余万元,在全县各主要路口、路段设立了永久性标语牌和大型宣传牌130余幅,印发了平安创建宣传单、揭露某某反动本质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6万余份。
---以“打”开路,始终保持对各类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在打击的对象上,突出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刑事犯罪、侵财犯罪三个重点;在打击的措施上,完善了领导包案责任制、奖惩激励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群众的积极性;在整治的范围上,重点整治了流动人口较多的区域、出租房屋、公共娱乐场所等案件易发地域,确保了社会稳定。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进行重点整治,有效地遏制了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
一抓组织建设,完善信访网络。调整充实了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五大块”工作负责县领导为成员,设立了土地征用及权属纠纷、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8个专项工作组,明确各职能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坚持每月信访联席会议和每半月专项职能组例会制度,协调解决信访热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信访联席会议权威,信访联席会议的决定即为县委常委会的决定。不断健全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和“两网两中心”建设,三级阵地网覆盖面达96%。
二抓信访程序,畅通信访渠道。首先是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群众进一步了解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途径和程序,有效规范了信访秩序。其次深入开展预警排查,从源头上防控矛盾纠纷的发生,变“接访为预防、上访为下访、等访为约访、群访为个访”,结合开展的“千名干部下乡支农助农”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工作,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排查23次,排查出各类热点、难点问题155件,已调处150件。
三抓领导包案,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对一些疑难信访问题,以县领导包乡镇,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为信访工作载体,实行领导包案和信访听证会制度,落实县领导每周两个半天和政法部门信访接待日制度。对信访者的合理请求,及时给予答复,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答复时间和负责部门,对重复上访、无理闹访者,通过调查取证,依据《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处理。今年,共对12名缠访、闹访人员进行了打击处理,有效控制了重复上访和无理闹访。
四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信访工作制度的同时,逐步完善了《信访联席会议》、《信访领导包案制度》、《信访预警排查制度》、《信访督查督办制度》、《信访听证制度》、《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等九项制度。定期对各项信访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不断健全“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追究”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平安家庭严格审批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对照自治区创建标准,细化、量化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乡镇、平安村创建标准,对申报的平安家庭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对已命名的25114户平安家庭进行张榜公布,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村规民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月对平安家庭进行一次“星”级评定,共设为“红星”优秀,“蓝星”一般、“黄星”差三个等级。经村民小组全体村民讨论,对照平安家庭标准,对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家庭暴力等十个问题之一的,经村民指出连续3个月仍不改正的,降为“蓝星”,对连续3个月评定为“蓝星”的,降为“黄星”。对连续3个月被评定为“黄星”的,由各村民小组统一汇总报村平安创建领导小组,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建议乡平安创建领导小组给予摘牌处理,并取消其相应的信用户、十星级文明户等资格;对连续两个季度评定为“红星”的平安家庭户优先考虑扶贫、小额信贷等优惠措施。同时,对未被命名的农户,通过举办培训班,采取集中学习教育的方法,加大面对面教育力度,促其逐步符合平安家庭标准,尽量减少不稳定因素。
---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按照分类登记、分类管理的原则,将外来人员按籍贯、民族等分类造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与服务制度,落实责任人。不断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管理,及时堵塞漏洞,消除社会治安隐患,扫清存在于出租房的治安死角和盲区,达到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目标。对刑释解教人员“安其身、暖其心、正其人”,在摸清他们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的同时,将安置帮教工作同摸底调查有机地结合起来,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对有就业意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技能,早日实现就业。在监控方面,采取发动周围群众特别是其邻居进行监控的办法,对那些外出活动频繁的人员,及时安排自己的信息员跟踪其活动动向。
---宗教人士引导与教育相结合。严格落实“三管一加强”制度,强化“两项制度”的督促与检查,定期召开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着力解决联系清真寺干部在宗教管理上敢讲、会讲、敢管、会管和如何联系清真寺的问题。不断完善和创新宗教管理工作机制,将信教妇女、布维和洗尸女纳入管理范围,了解掌握思想动态。扎实开展零散朝觐专项治理活动,严格护照审批程序,加强护照管理,对已发放的护照进行收回,实行集中管理,同时,针对宗教逐渐向意识形态领域渗透,适时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青少年反分裂,防渗透的意识。
---意识形态领域宣传与防范相结合。意识形态领域各部门结合揭批“伊斯兰解放党”反动本质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学校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认识清不清,班子成员责任明不明,工作主动不主动,自觉性强不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高不高,防范工作到位不到位,制度完善不完善等问题,从思想深处找根源、谈现象、摆危害、查原因、表态度,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长期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长效机制。同时,坚持每月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文化市场的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
一是刑事治安案件明显下降。通过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深层次的情报信息等方面意识进一步增强,刑事、治安明显下降。截止目前,全县发生刑事案件7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2%;治安案件174件,查处24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4.1%。
二是信访案件大幅度下降。上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49件121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案次下降52.9%,人次下降64.3%;越级到地区上访1批9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案次下降66.7%;人次下降86.4%,向自治区写上访信1封。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01件,调处491件,调解成功率达98%。没有发生进京和赴自治区上访现象。
三是各类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半年,交通事故减少4起,下降22.22%,受伤人数减少36人,下降80%,经济损失减少3.65万元,下降70.01%。
四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家庭、平安村、平安乡镇等基础细胞创建活动,逐步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高。今年5月,通过公众安全感调查,群众满意率达到97.8%,比去年同期增加0.8个百分点。
五是招商引资取得了快速发展。平安创建活动为招商引资创造了平安效应,到该县投资经商的客户明显增多。上半年,全县共签订合同项目20个,金额16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975万元,同比增长45.7%,签订协议2个,总金额1600万元。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五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合作交流、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基金监管和法规科。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计划并实施。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审核汇总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承担其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行政复议、承担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省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市直和中央、省驻潮单位医疗保障改革有关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六
xx南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工作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为保证贫困人口对象充分享受到慢性病医疗救助政策实惠,该州采取六举措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州、县两级财政按2:8比例配套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及时完成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出专户开设,专户设在各县市合医局(中心),由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使用、管理;各县市2017年慢性病资金要按照州预算数于2月28日前配套到位。
二是启动“一站式”结报。农村贫困人口花名册由各县市扶贫办负责提供,新农合经办机构会同移动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系统配置。在运行过程中,扶贫部门对贫困人口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变更并提交变更信息名册至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照救助标准,州卫生计生委已在新农合管理系统中完成各项参数配置,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州、县两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要督促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启动慢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方便参合群众就医报销。
三是严格审批工作。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29种慢性病和24种重大疾病的审批工作,确保患病患者真正得到救助。慢性病审批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凭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3个月内疾病证明书到统筹县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慢性病医疗救助卡,救助对象凭慢性病医疗救助卡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政策救助。
四是规范报账程序。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新农合基本医疗报帐时限要求,于每月10日前将慢性病救助花名册和慢性病救助月报表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申报慢性病医疗救助资金。非直补医疗机构由参合患者凭户口本、农合卡(证)、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或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各类补偿救助证明、处方、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供申报材料,新农合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拨付。
五是加强基金监管。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慢性病救助基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发生,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封闭运行”的原则管理和使用慢性病救助基金,严格慢性病病种审批,加强资金审核和支付,严防套取、骗取慢性病救助基金等违法行为发生,发挥慢性病救助金政策效应,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资助政策,实现100%参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慢性病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救助病种、救助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未被资助对象积极参合,确保贫困人口参合实现全覆盖。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七
一是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对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建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专账并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杜绝克扣、截留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是为特困群体参加新农合"买单"。为保证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孤儿等农村困难群体"一个都不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过程中,广泛开展新农合惠农政策的宣传,切实解决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后顾之忧,统一为其"买单",使全县农村困难群众同样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20xx年,为71794名城乡特殊困难群体代缴新农合参合费共计861.53万元。
三是实现政策性脱贫。精准扶贫工作启动之后,该县制定了《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实施方案》,着力实施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到20xx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将实现"两线合一",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对在各定点医院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按规定给予救助。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八
xx县紧紧围绕“解民忧、解民难、解民困”的工作思路,从方式、制度等多方面急群众之所急,不断开拓、创新,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上台阶,提升利民、惠民绩效。截止7月底累计救助32204人次,累计支付救助资金494.9022万元。
继县内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以来,不断探索、创新,于20xx年5月份在全省率先开通“一站式”异地结算服务,更大程度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减轻患者经济压力。截止7月底全县已“一站式”救助1556人次,救助资金98.7万元,其中县外救助288人次,救助资金45.7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救助需求,也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运行。
为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能及时享受到各项医疗优惠政策,在每次低保和五保对象动态调整后,县民政局都会同各乡镇对救助对象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准确更新,与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资源共享,以便救助对象能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和“一站式”服务。
结合本县具体情况,及时完善和修订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在明确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的基础上,一是适时延伸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由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一般城乡居民;二是提高救助比例,将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比例从合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的`30%提高到70%,即统筹范围内费用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后,救助资金按剩余部分(不含自费费用)的70%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2万元。
坚持以住院大病救助为主,并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医疗需求开展救助。包括资助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今年该县已为农村低保、五保和孤儿等对象近3万人资助参保参合资金达194.194万元;支付门诊救助对象204人81.6万元;支付住院救助对象xx人次219.1万元。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九
2014年,医疗救助工作纳入了市定目标管理。我县的医疗救助工作在县领导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继续实行全面覆盖,方便了救助对象,使“看病难”有所缓解。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
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还组织了相关人员深入乡村、医院进行调研,掌握城乡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结算等第一手资料,制定了具有桐柏特色的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全面推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并且实现了全覆盖。
二、结合实际,分类施救。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对救助的范围、救助比例、年封顶线分别反复进行测算和论证,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同步结算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对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的指导思想、救助对象、救助原则、医疗机构、结算程序、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机构设置、部门职责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为实施同步结算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是定点医院全覆盖。在选择定点医院时,重点考虑四个因素:一是群众就近、方便就医;二是医院有一定的垫付能力;三是依托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四是兼顾县级、乡不同层次医院相结合,尽最大努力达到“小病不出乡镇、就近能住院、大病及时转院”,满足不同群众不同的医疗需求。
三是整合资源。把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和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合为一体,实行统一救助。把优抚方面的优势资源和对社会特困群体救助资源进行了有机的资源整合,更有效地夯实了医疗救助工作的基础。
三、精简程序,拓宽范围。
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服务,关键在于解决城乡困难对象的看不起病、医疗救助报销手续烦琐的问题,同步结算工作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切实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
一是规范各项服务流程。在定点医。
院醒目位置制作城乡困难对象就诊、结算和补助公告牌,规定完善就医就诊、医疗结算和救助程序。县级医院开设医疗救助窗口,医疗救助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从各个环节为城乡困难对象就医提供决速、便捷的服务。取消了村、乡证明等手续资料,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对象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救助类别证件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开辟绿色通道,急危重症对象可先入院就诊,24小时内再补办人院手续。
二是分类实施医前救助。建立与定点医院协调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的优惠政策,减免检查、用药等诊疗项目,救助对象可优先就医就诊。住院期间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均由定点医院垫付;为缓解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医病难问题,实行了适度的医前救助,即在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入院时,根据病情适度减少住院押金的缴纳数量,医疗终结,城乡低保对象的诊疗费先由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后,剩余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实行“一站式”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使城乡困难对象在出院时实现医疗费用同步结清,简化了办事程序,切实有效地解决了被救助对象看病难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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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
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成立了桐柏县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一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还组织了相关人员深入乡村、医院进行调研,掌握城乡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结算等第一手资料,制定了具有桐柏特色的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全面推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并且实现了全覆盖。
二、结合实际,分类施救。
责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为实施同步结算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是定点医院全覆盖。在选择定点医院时,重点考虑四个因素:一是群众就近、方便就医;二是医院有一定的垫付能力;三是依托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四是兼顾县级、乡不同层次医院相结合,尽最大努力达到“小病不出乡镇、就近能住院、大病及时转院”,满足不同群众不同的医疗需求。
三是整合资源。把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和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合为一体,实行统一救助。把优抚方面的优势资源和对社会特困群体救助资源进行了有机的资源整合,更有效地夯实了医疗救助工作的基础。
三、精简程序,拓宽范围。
用。
一是规范各项服务流程。在定点医院醒目位置制作城乡困难对象就诊、结算和补助公告牌,规定完善就医就诊、医疗结算和救助程序。县级医院开设医疗救助窗口,医疗救助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从各个环节为城乡困难对象就医提供决速、便捷的服务。取消了村、乡证明等手续资料,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对象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救助类别证件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开辟绿色通道,急危重症对象可先入院就诊,24小时内再补办人院手续。
适度减少住院押金的缴纳数量,医疗终结,城乡低保对象的诊疗费先由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后,剩余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实行“一站式”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使城乡困难对象在出院时实现医疗费用同步结清,简化了办事程序,切实有效地解决了被救助对象看病难的现实。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县民政局医疗救助办公室将救助对象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救助对象身份证明复印件、出院证明、医疗救助结算清单等及时立卷归档,随时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确保医疗救助档案完好无缺。
处方、调阅医疗救助信息和走访救助对象等形式,对救助对象的住院情况,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其医疗情况真实及医疗救助合理。
全县自2014年元月份起至9月底,共救助农村五保、低保共1786人次,救助金额150.7万元;救助城市低保、优抚对象394人,金额60万元。医疗服务机构前期垫付医疗救助费用,季末由医疗机构和民政部门结算,保证了困难群众“一站式”享受医疗救助服务。
尊敬的蔡组长及各位领导: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冒着酷暑来xx检查指导我县城乡低保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工作安排,我县对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人,中等困难户xx户x人,一般困难户x户x人。提标后每月发放城市低保金xx万元,每季度发放农村低保金xx万元,半年来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xx万元,农村低保资金xx万元,救助粮xx吨。
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从2014年起,我县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发放模式由原来的手工发放改成社会化发放。按照“对象申请、乡村两级调查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开展工作。经审批对象的医疗救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将资金划拨到县信用联社,信用联社根据对象户提供的个人账号直接将资金汇入对象户的个人存折。同时对特殊大病急需用钱对象,按照救急救难的原则,采取直接由县民政局办理的方式进行。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全县共收到上级下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xx万元,本级财政匹配v万元,2014年结转资金vv万元,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vv万元,累计救助人次168xx3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49xx人次,门诊救助xx人次,资助新农合xx人,目前滚动结存资金cc万元。此外,铜仁市惠民医院xx籍精神病人2014年上半年xx万元医疗费用业务股室正在核对中,除去该项资金后,我县目前实际可用资金为xx万元。下半年,我县将根据《铜仁市民政局印发〈铜仁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目前,定点医疗机构已确定,具体操作程序正在与合医局、定点医院协商中。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启动该项工作,为困难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救助服务。
二、自查情况。
通过对xx个乡镇低保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能严格按照“三个环节、十个步骤”评审低保,严格按照低保资金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和社会化发放管理使用资金,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低保对象认定准确高。按照《方案》要求,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每个村抽查10户低保对象,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户,农村低保对象4户的要求,4个工作组共抽查低保对象xx0户。从入户抽查的情况看,农村低保对象中长期保障对象和重点保障对象以及城市低保对象中a类家庭和b类家庭认定准确,而一般保障对象和c类家庭则出现个别对象认定不够准确的现象。根据抽查统计,我县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达x%,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准确率达x%。
管,有人做的目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达x%。入户调查内容填写完整,数据符合逻辑,能够真实反映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民主评议参会人数达到规定要求,评议时都能够采取无计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评定,并且都做了详实的记录。三榜公示内容齐全,公示彻底真实,公示范围广。同时,一户一档资料收集齐全,档案资料摆放整齐。
情况来看,我县城乡低保资金均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管理使用,没有出现贪污、挪用、乱支、虚报、冒领的现象发生,也没有出现低保资金长期滞留在金融机构的现象发生,低保资金拨付及时。
金发放台账健全,不仅有领导审核签字的清册存根,而且还将发放对象信息录入专门系统。每个低保对象均持有低保证和低保存折。建立了退出低保对象和新增低保对象登记制度,将退出低保的填入《待遇取消表》中,把新增的则填入《待遇审批表》中。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少,力量薄弱。我县一些乡镇社会事务办编制少,大多数乡镇社会事务办只有1至2名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一人多岗,不仅要做民政工作,还要做好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等乡镇中心工作,而且还承担乡镇其他工作任务,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领导掌握底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是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政策观念淡薄。在低保评议过程中,个别村对一般保障对象和c类家庭评审过程,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
四是专项工作经费少,工作开展困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低保工作,实现低保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实现低保“公平、公正、公开”目标,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同时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我县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全县城乡低保“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目标,确保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真正落实到最困难群众手中。
面,同时,利用好市级配备乡镇社会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机会,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事务工作队伍力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业务培训。一是请县财政局对xx个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要求乡镇财政所对乡镇社会事务办的人员加强业务指导。三是县民政局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督导,进一步规范乡镇社会事务办财务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干群连心室”的联动作用,组成低保政策宣传组,进村入户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知晓率,让低保政策真正惠及需要保障的人民群众。
箱向社会公开,乡镇纪委通过公示栏公示举报投放电话,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2014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领导重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的工作方式,按照边摸索、边推进、边改善、边扩大的工作思路,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方便了需救助的农牧民群众,使“看病难”问题有所缓解,促进了社会稳定。
一、领导重视。
情况。
在制定相关方案时,充分考虑了我县贫困程度及群众患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xx特色的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州局业务部门审报后实施。全县全面推行了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结算,后由民政部门给予二次救助。
二、结合实际,分类施救。
是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对救助的范围、救助比例、年封顶线分别反复进行测算和论证,在此基础上我县制定了符合本县情况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医疗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对实施城乡医疗救助结算的指导思想、救助对象、救助原则、医疗机构、结算程序、基金的监管、机构设置、部门职责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是定点医院全覆盖。要选择定点医院时,重点考虑四个因素:一是群众就。
近、方便就医;二是医院有一定的垫付能力;三是依托城镇医保和新合的定点医院;四是兼顾县级、乡不同层次医院相结合,尽最大努力达到“小病不出乡、就近医院住、大病及时转”,满足群众不同医疗需求。
三、精简程序,拓宽范围。
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服务,关键在于解决城乡困难对象的看不起病、医疗救助报销手续烦琐的问题,乡民政助理员认真审核后,上报我局由专人负责结算,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也减轻了我们工作,切实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
一是规范各项服务流程。民政部门开设医疗救助窗口,医疗救助由专人负责,能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从各个环节为城乡困难对象医疗救助提供决速、便捷的服务。取消了村、乡证明等手续资料,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对象只需将有效身份证件和救助类别证件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
产生费用的发票及出院证,交给乡民政助理上报。开辟绿色通道,急危重症对象可先入院就诊,24小时内再补办人院手续。
二是分类实施医前救助。建立与定点医院协调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的优惠政策,减免检查、用药等诊疗项目,救助对象可优先就医就诊。为缓解城乡低保和贫困对象医病难问题,实行了适度的医前适当救助,即在城乡低保贫困对象入院时,根据病情适度减少住院押金的缴纳数量,医疗终结,城乡低保对象的诊疗费先由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后,剩余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切实有效地解决了被救助对象看病难的现实。
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其医疗情况真实及医疗救助合理。
万元;农村资助参保人数为15740人,每人补贴30元,共计47.22万元,年初由我局统一划拔给相关部门做参保费。
为加快完善我乡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市县级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龙田乡民生工程督查小组组织了对我乡各村农村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情况的督查,此次督查情况如下:
一、我乡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到位,家喻户晓。
二、我乡城乡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基本为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生活特困户。
三、2014年我乡城乡医疗救助人员救助病种为恶性肿瘤、严重摔伤、移植手术等。
四、救助审批程序符合要求。
1、个人申请。大病救助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
供如下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五保供养证》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疾病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
2、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应组织必要的调查、核实,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对象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报乡政府。
3、乡政府审核。乡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材料和。
《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进行认真审核,对有疑问的人员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经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26~。
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再次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批准其享受医疗救助,并书面通知乡。乡自接到县民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后7日内,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及时下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也应当书面通知乡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救助服务。
1、由农村合作医疗乡级、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2、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医疗检查项目,建立健全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遇到疑难重症需转到非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要按照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27~。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救助对象,必须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农村医疗救助管理机构及经办人员因工作失职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流失的,应予赔偿,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如在医疗救助的诊断、治疗、处方等环节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28~。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十
建立医保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乡镇(街道)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广大群众对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认知度,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x市医疗保障局工作总体要点。
2022年,x市医保局工作的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深化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改革要求,聚焦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推进公平医保、精准医保、赋能医保、数字医保、绩效医保、清廉医保等“六个医保”建设,奋力书写“重要窗口”的医保答卷。
一、2022年医保主要指标。
1.全市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以上。
2.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资助参保率100%,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100%。
3.全市医保基金支出增幅不超过10%。
4.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100%。
5.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2022年3月底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
6.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采购平台的药品采购率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
一是推进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建立医保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乡镇(街道)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广大群众对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认知度,确保全市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进绍兴市级基本医保参保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管理、医保监管六统一。认真实施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分析研判制度和目录实施中的新问题,统一执行口径和操作规范。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提高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积极实施政府引导支持、群众自愿参保、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与社会医疗保险相衔接、面向全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补充型医疗保险,加大“越惠保”推广力度,提高参保率,建立健全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三是推进医保重点领域改革。按照绍兴市局统一布置,参与制定与医疗质量、协议考核等关联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规则,积极为实施总额预算精细化管理提供经验、发挥作用。全面实施drgs点数法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时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逐步推广门诊按人头付费试点。不断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深化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价格的调整工作,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绍兴试点,开展项目测算、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价格制定工作。按要求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相关政策。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指导、协调、监督公立医疗机构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药品货款支付监测、指导、监督,确保医院按要求支付药款。
四是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监管。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必须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年度计划,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现场检查率80%以上。加大行政执法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基金监管能力,深化监管方法和手段,细化审核规则,运用大数据挖掘、智能审核及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建设,落实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责任。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激励机制,加大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宣传,推进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基金运行风险防控,探索推进医保基金收支公开工作,加强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和基金风险监测,完善医保基金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定可持续运行。
五是深化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推进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建设,优化经办流程,延伸服务网点,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网上办事率80%以上,办结率90%以上。按照上级医保部门布置,开展长三角地区“互联网+医保”在线结算,提高长三角门诊和住院直接结算率。加大医保电子凭证的宣传推广力度,优化场景应用体验,提高激活率和使用率。
三、工作保障。
以清廉医保建设为抓手,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五强”领导班子,打造一支特别有情怀、特别敢担当、特别能奉献的医保队伍,成为“重要窗口”建设中的坚定维护者、积极建设者、先行示范者、全面展示者、忠实实践者。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并巩固深化市委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深化“五星示范、双优引领”创建,从严落实周一夜学、“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施党建引领、党建促群建,打响“越美医保”党建品牌。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医保工作和医保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医保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等“五进”活动,优化医保服务作风,树立良好部门形象。
四是继续重视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关心关爱医保干部成长,严守廉政底线,筑牢干净干事防火墙,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有战斗力的医保铁军。积极争取上级重视,尽力解决编制性质问题,开展空编人员正常招录。同时指导、督促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管理、考核,实现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双提升,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十一
xx县认真摸底调查,加强对特殊群体动态管理,坚持按制度办事,着力加大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推动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工作顺利进行。截至2017年2月底,城乡医疗救助130人次,参合21911人、补助364.04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94.47万元,人均183.4元。农村五保供养发放资金157万元,补助1571人,实施孤儿生活基本救助发放资金13.08万元,救助109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资金3.5万元、救助74人次。
一是加强困难群体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实行严格个人申请、审核公示、评议公示、审批公示、发放等程序。深化民主评议制度,探索实施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建设信息平台,建立困难、低保、低保边缘户、五保等对象档案库,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困难群体的基本信息,及时清退死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同时采取定期复核制度,通过对口互查、集中检查、走村入户、逐户核实的方式,定期全面核查困难家庭,确保救助对象情况属实,救助及时。
二是保障困难群体标准自然增长。坚持按照《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标准,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对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价格上涨影响。
三是加强资金发放监督管理。资金发放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低保、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救助等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五保户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账户。建立相应三级公示制度,张榜公示全县在册低保、五保、孤儿救助等困难救助对象,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对“人情保”、“关系保”、骗取低保等情况严肃处理。
四是建立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强化“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主动发现”、“一门受理”等措施,与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有效衔接,托底线、救急难,扫盲区、补短板,真正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十二
南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工作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为保证贫困人口对象充分享受到慢性病医疗救助政策实惠,该州采取六举措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州、县两级财政按2:8比例配套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及时完成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出专户开设,专户设在各县市合医局(中心),由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使用、管理;各县市20xx年慢性病资金要按照州预算数于2月28日前配套到位。
二是启动“一站式”结报。农村贫困人口花名册由各县市扶贫办负责提供,新农合经办机构会同移动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系统配置。在运行过程中,扶贫部门对贫困人口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变更并提交变更信息名册至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照救助标准,州卫生计生委已在新农合管理系统中完成各项参数配置,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州、县两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要督促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启动慢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方便参合群众就医报销。
三是严格审批工作。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29种慢性病和24种重大疾病的审批工作,确保患病患者真正得到救助。慢性病审批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凭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3个月内疾病证明书到统筹县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慢性病医疗救助卡,救助对象凭慢性病医疗救助卡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政策救助。
四是规范报账程序。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新农合基本医疗报帐时限要求,于每月10日前将慢性病救助花名册和慢性病救助月报表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申报慢性病医疗救助资金。非直补医疗机构由参合患者凭户口本、农合卡(证)、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或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各类补偿救助证明、处方、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供申报材料,新农合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拨付。
五是加强基金监管。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慢性病救助基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发生,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封闭运行”的原则管理和使用慢性病救助基金,严格慢性病病种审批,加强资金审核和支付,严防套取、骗取慢性病救助基金等违法行为发生,发挥慢性病救助金政策效应,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资助政策,实现100%参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慢性病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救助病种、救助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未被资助对象积极参合,确保贫困人口参合实现全覆盖。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十三
推进全面参保工作。扎实推进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全面完成区市下达的参保扩面目标任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下面是达达文档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县医疗保障局党建工作计划范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坚定不移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党组、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宣传好党的主张、贯彻好党的决定,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全面宣传党的历史,充分发挥党的历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利用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例会学习等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正作风、纠“四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织紧织密制度笼子,牢牢守住廉政底线,确保医疗保障系统风清气正。深化整治医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重点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确保医疗保障工作领域风清气正。
(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把学习宣传贯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作用,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四)加强宣传文化思想工作。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扣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习近平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思想的有利契机,不断推动医疗保障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做好安全生产、民族宗教、保密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持之以恒抓好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及时组织学习区市县保密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警觉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涉密人员的岗位职责,抓好保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清退、销毁的环节,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六)积极争创健康促进机关。以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工作为载体,强化医保局干部职工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水平、规范健康行为。制定xx县医疗保障局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力争xxxx年成功创建xx县健康促进机关。
二、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待遇保障。
(一)推进全面参保工作。扎实推进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全面完成区市下达的参保扩面目标任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二)巩固脱贫攻坚,保持现有医保扶贫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不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在全面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效基础上,保障已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边缘贫困户人员等特困人群的待遇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医疗保障动态监测,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防止参保群众因病返贫。
三、全面落实各项医保政策,推动医保改革任务高质量发展。
(一)稳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精细的医保付费体系。xxxx年全面开展按病组分值付费为主,按人头、床日等付费为辅的复合多元医保支付方式,县域医保基金打包、结余留用。进一步增强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严格落实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区、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及时组织辖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集中采购,在降低成本,减轻参保患者负担的同时,逐步实现药品(医用耗材)从生产供应采购、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服务和监管。
(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精细化管理,在x家二级医院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价值的服务价格。
(四)扎实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要求,推进门诊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夯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力争年底前,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五)落实医疗保障信息编码标准信息维护。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医保办发〔xxxx〕x号)的规定精神要求,维护好xx项医保信息编码工作。持续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推广普及电子凭证使用率。
四、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动监管措施,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一)贯彻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机制,做好基金安全专项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并加强宣传。结合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治乱,联合多部门参与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骗保高压态势,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加强智能监控(审核)工作力度。一是借助现有x市的智能监控(审核)系统,按照智能监控(审核)规则、指标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二是根据区市统一的技术标准、业务标准、业务规范,开展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利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机制,推动智能监管。
(三)完善协议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自查自检。成立了xx县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协议内容,与辖区所有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按协议内容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预留金返还中予以体现。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严格履行医保基金管理主体责任,引入第三方力量,扎实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医疗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可持续运行。
五、优化医保服务,提高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能力。
(一)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一网通办”,“网上办”“掌上办”办结率。
(二)提升异地就医结算率。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流程,贯彻落实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
(三)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推动医疗保障经办县、乡(镇)、村级全覆盖,打通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加强经办行风建设。实施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制度,强化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
(五)推进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十四
xx县紧紧围绕"解民忧、解民难、解民困"的工作思路,从方式、制度等多方面急群众之所急,不断开拓、创新,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上台阶,提升利民、惠民绩效。截止7月底累计救助32204人次,累计支付救助资金494.9022万元。
继县内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以来,不断探索、创新,于20xx年5月份在全省率先开通"一站式"异地结算服务,更大程度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减轻患者经济压力。截止7月底全县已"一站式"救助1556人次,救助资金98.7万元,其中县外救助288人次,救助资金45.7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救助需求,也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运行。
为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能及时享受到各项医疗优惠政策,在每次低保和五保对象动态调整后,县民政局都会同各乡镇对救助对象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准确更新,与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资源共享,以便救助对象能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和"一站式"服务。
结合本县具体情况,及时完善和修订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在明确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的基础上,一是适时延伸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由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一般城乡居民;二是提高救助比例,将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比例从合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的30%提高到70%,即统筹范围内费用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后,救助资金按剩余部分(不含自费费用)的70%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2万元。
坚持以住院大病救助为主,并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医疗需求开展救助。包括资助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今年该县已为农村低保、五保和孤儿等对象近3万人资助参保参合资金达194.194万元;支付门诊救助对象204人81.6万元;支付住院救助对象20xx人次219.1万元。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十五
南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工作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为保证贫困人口对象充分享受到慢性病医疗救助政策实惠,该州采取六举措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州、县两级财政按2:8比例配套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及时完成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出专户开设,专户设在各县市合医局(中心),由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使用、管理;各县市20xx年慢性病资金要按照州预算数于2月28日前配套到位。
二是启动“一站式”结报。农村贫困人口花名册由各县市扶贫办负责提供,新农合经办机构会同移动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系统配置。在运行过程中,扶贫部门对贫困人口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变更并提交变更信息名册至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照救助标准,州卫生计生委已在新农合管理系统中完成各项参数配置,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州、县两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要督促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启动慢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方便参合群众就医报销。
三是严格审批工作。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29种慢性病和24种重大疾病的审批工作,确保患病患者真正得到救助。慢性病审批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凭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3个月内疾病。
证明书。
到统筹县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慢性病医疗救助卡,救助对象凭慢性病医疗救助卡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政策救助。
四是规范报账程序。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新农合基本医疗报帐时限要求,于每月10日前将慢性病救助花名册和慢性病救助月报表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申报慢性病医疗救助资金。非直补医疗机构由参合患者凭户口本、农合卡(证)、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或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各类补偿救助证明、处方、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供申报材料,新农合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拨付。
五是加强基金监管。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慢性病救助基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发生,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封闭运行”的原则管理和使用慢性病救助基金,严格慢性病病种审批,加强资金审核和支付,严防套取、骗取慢性病救助基金等违法行为发生,发挥慢性病救助金政策效应,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资助政策,实现100%参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慢性病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救助病种、救助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未被资助对象积极参合,确保贫困人口参合实现全覆盖。
一是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对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建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专账并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杜绝克扣、截留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是为特困群体参加新农合“买单”。为保证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孤儿等农村困难群体“一个都不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过程中,广泛开展新农合惠农政策的宣传,切实解决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后顾之忧,统一为其“买单”,使全县农村困难群众同样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20xx年,为71794名城乡特殊困难群体代缴新农合参合费共计861.53万元。
三是实现政策性脱贫。精准扶贫工作启动之后,该县制定了《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实施方案》,着力实施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到20xx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将实现“两线合一”,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对在各定点医院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按规定给予救助。
xx县认真摸底调查,加强对特殊群体动态管理,坚持按制度办事,着力加大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推动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工作顺利进行。截至20xx年2月底,城乡医疗救助130人次,参合21911人、补助364.04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94.47万元,人均183.4元。农村五保供养发放资金157万元,补助1571人,实施孤儿生活基本救助发放资金13.08万元,救助109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资金3.5万元、救助74人次。
一是加强困难群体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实行严格个人申请、审核公示、评议公示、审批公示、发放等程序。深化民主评议制度,探索实施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建设信息平台,建立困难、低保、低保边缘户、五保等对象档案库,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困难群体的基本信息,及时清退死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同时采取定期复核制度,通过对口互查、集中检查、走村入户、逐户核实的方式,定期全面核查困难家庭,确保救助对象情况属实,救助及时。
二是保障困难群体标准自然增长。坚持按照《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标准,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对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价格上涨影响。
三是加强资金发放监督管理。资金发放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低保、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救助等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五保户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账户。建立相应三级公示制度,张榜公示全县在册低保、五保、孤儿救助等困难救助对象,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对“人情保”、“关系保”、骗取低保等情况严肃处理。
四是建立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强化“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主动发现”、“一门受理”等措施,与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有效衔接,托底线、救急难,扫盲区、补短板,真正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十六
xx县紧紧围绕“解民忧、解民难、解民困”的工作思路,从方式、制度等多方面急群众之所急,不断开拓、创新,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上台阶,提升利民、惠民绩效。截止7月底累计救助32204人次,累计支付救助资金494.9022万元。
继县内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以来,不断探索、创新,于20xx年5月份在全省率先开通“一站式”异地结算服务,更大程度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减轻患者经济压力。截止7月底全县已“一站式”救助1556人次,救助资金98.7万元,其中县外救助288人次,救助资金45.7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救助需求,也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运行。
为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能及时享受到各项医疗优惠政策,在每次低保和五保对象动态调整后,县民政局都会同各乡镇对救助对象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准确更新,与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资源共享,以便救助对象能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和“一站式”服务。
结合本县具体情况,及时完善和修订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在明确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的基础上,一是适时延伸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由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一般城乡居民;二是提高救助比例,将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比例从合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的30%提高到70%,即统筹范围内费用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后,救助资金按剩余部分(不含自费费用)的70%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2万元。
坚持以住院大病救助为主,并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医疗需求开展救助。包括资助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今年该县已为农村低保、五保和孤儿等对象近3万人资助参保参合资金达194.194万元;支付门诊救助对象204人81.6万元;支付住院救助对象2087人次21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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