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在阅读过程中的思考和体验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意义和价值。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要认真阅读原文,把握作者的思想和观点。其次,要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感悟和思考,可以通过举例、比喻等方式来展开。还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和流畅,避免使用太多的俗语和陈词滥调。另外,要突出重点,突出自己的观点和创见,与他人的读后感有所不同。最后,要注意篇幅适度,不要过于冗长或简单粗糙,要言之有物,才能让读者产生共鸣。这里有一些读者朋友的读后感分享,希望可以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新的方向和思路。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一
母爱是那样伟大、无私。血色母爱更是震撼人心。我曾看过一篇名为血色母爱的文章,从那天开始,我一看到这篇文章,对母爱的敬佩之情便从我心底油然而生。
这篇文章主要叙述了三则故事,其中,第一则让我真正地感受到了血色母爱,它讲的是黄鼠狼脱皮哺子:三年困难时期一位老农为了吃上东西,便下夹子捕兽。一次,他意外地捕到了一张黄鼠皮,他一路顺着血迹找到了黄鼠狼的窝,却发现一窝嗷嗷待哺的小黄鼠狼正趴在已死的母黄鼠狼身上吮吸着乳汁。老农呆呆地望着一切,过了许久,才把皮盖在黄鼠狼身上,含悲而去。这则故事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底。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黄鼠狼仅仅是一个动物,一个普普通通的动物,连动物都富有圣洁、无私的爱,这是多么可贵啊!黄鼠狼懂得失去性命也要让孩子活下,它懂得,它所做出的选择,必定要失去自己的皮毛,必定要走向死亡,可是只要它的孩子能活下来,哪怕只有一天,它的心愿也满足了。多么伟大的母爱,多么令人赞颂的母爱啊!
其实,我觉得妈妈为我做的每一件小事,都是一份真情的传达,一份母爱的流露。记得我读三年二期时,我当宣传委员,因为要出黑板报、写广播稿,我常常很晚才去坐车,车上的人总是埋怨我去得太晚,我有些灰心,妈妈却时常鼓励我说:“你做每一件事都要快,但不能被一点挫折吓倒,你还小,以后的日子还长着,碰到的困难会更多!”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世界上若没有女性,这个世界上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母亲,有了母爱,才能变得如此温馨、美丽。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二
一条长长的血迹遗留在苍白的手臂,那是对自己犯贱的惩罚。当雪白的刀片割入细嫩的肉体时,我已经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血肉模糊的手臂静躺在键盘的左侧,红色的桌角已经和血流的颜色融为一体,但我却忘记了疼痛的感觉。双眼死死盯着屏幕上灰色的头像,我知道那是一个永不再闪动的躯壳。我能理解你所有的苦痛和悲伤,也希望你能走出曾经的阴影。我不会责备你的无情和冷漠,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劫数。关于曾经的自作多情对你说声抱歉,我知道你已经烦透了我的抱怨与倾诉,我承诺往后消失在你的世界。每当想起你的悲伤与落寞,我都会心如刀割,我没有资格劝你好好生活,因为我已经将自己的生活推入了悬崖。但我会祈求老天赐予你幸福的权利,用我的一生做为交换。
终于把你的一切删除的一干二净,只是害怕某天突然不忍心想要联系。其实这些都是自欺欺人的举动,因为那些早已印刻在内心深处,永远也无法抹去。曾许诺自己如果努力过后还是得不到就会潇洒放弃,曾坚信自己绝不会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伤痛和流泪,但现实总是敌不过幻想,感性总是斗不过理性。等到决定全身而退的时候,我早已遍体鳞伤,无法将自己从梦幻中抽身而出。不是因为周边没有比你更好的人,只是从你走进我的'世界后,他人便失去了停留的权力。偶尔他们也会责备我的冷淡与自私,但始终尊重我的选择。我说我不相信所谓的爱情与真心,在我眼里一切都是虚假和做作。我说我的梦想是一个人流浪四方,永无终止,无需你们的虚假的怜悯。我开始大碗大碗的吃饭,我开始整日整夜的睡觉,我开始无休止的看书写字,只是身体反而消瘦了,面容更加憔悴了。感谢你让我实现了减肥的梦想,感谢你让我明白了人间的苦痛,感谢你让我开始成长。或许某天他人也会如此卑贱的爱我,我便懂得了珍惜与疼爱,或许某天我终于忘却了所有的疼痛与悲伤,我会继续当你是我唯一值得相信的,又或许我最终真的一个人流浪,我会带着你曾给的希望安静前行。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三
人们常说,母爱是最伟大,最纯洁的,今天读了《血色母爱》这篇故事后,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了。
故事发生在奥地利,罗莎琳是个性格内向的13岁女孩,因为家境的贫困,她常受到别人的欺负,她认为正是母亲给她带来了如此多苦难,便对母亲心生责怪,为了缓解母女间的关系,母亲便带女儿去了阿尔卑斯山滑雪。但不幸降临了,她们迷了路,大声呼救后又造成了雪崩,她们不停的刨着雪,历经艰辛终于爬出了厚厚的雪堆。
救援机从这里路过,因为她们的衣服和雪的颜色相近,所以并没有发现他们,当罗莎琳醒来时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母亲割断了自己的动脉,让救援机发现了红色的血迹,救了罗莎琳,是她的女儿活了下来,自己却去世了,是母亲救了女儿!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非常感动,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付出一切,从不考虑自己会怎么样,这就是母爱的纯洁与伟大!正如名言所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母性的力量胜过自然界的法则,我们在母爱中快乐地成长着。
也许我们出生在普通家庭,也许我们的家境没别人好,也许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但请相信,父母对我们的爱胜过一切,是天底下最纯洁伟大的爱!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四
《血色母爱》讲的是一个身份卑微的母亲很爱自己的孩子,可孩子很讨厌母亲,有一次母亲请假带孩子去滑雪,由于兴奋偏离了滑雪道,当他们无法救助面临绝境时,母亲割破动脉用鲜血为自己的孩子画了一条生命线。把死留给自己,把生留给孩子。
读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受感动。因为我自己也有时讨厌自己的妈妈。
有一次我的成绩很不理想,妈妈就给我报了大量的补习班,还打我骂我。当时我又生气又伤心,本以为妈妈会安慰我,谁知劈头盖脸全是暴风雨。我一边生气一边写妈妈出的习题,写着写着我想起了《血色母爱》中的母亲,她用鲜血为自己的孩子画出生命通道那个情景时,立刻把生气给灭掉了,因为我想到那也是妈妈对我表达爱的特别方式,我是不应该和妈妈生气的。
平时,妈妈总吵我,一会儿说我拖拖拉拉,一会儿说我不爱干净,又一会儿说我房间太乱……,这时,我总是噘着嘴生气。现在一想起《血色母爱》中的母亲,我就感到很过去不去,妈妈虽然时不时就说我,但我也再也不生气了。
这篇故事我深受感动,它让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也时刻提醒我好好珍惜和妈妈在一起的平凡时光。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五
母亲爱孩子,孩子爱母亲。正为因为这样,所以人世间充满了爱。我就看过那么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她的题目是《血色母爱》。
文中写了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父亲早已去逝,母亲在清洁公司工作。母女二人全靠做妈妈的微薄工资来贴补家用。因为母亲在清洁公司上班,所以让女儿感到处处很自卑,她从不向同学介绍妈妈的工作,也不敢带同学到家里来玩,甚至放学路上遇到妈妈,还对同学说:“那个人不是我妈妈,是家里雇的佣人。”
渐渐地,渐渐地,那份自卑慢慢地变成嫌弃,甚至转化为鄙视。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有一次,母亲的公司放了一天的假,她准备带孩子去雪山玩。母女两人高兴了好一阵子。为了营造一种气氛,两人特意为了来到滑雪的地方穿了一身的白。教练再三警告,不要超过红线,否则,可能会遇上雪崩。但她们两人早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把教练的话抛到脑后。不一会儿,她们俩就在这迷茫的'雪山中迷了路,最倒霉的是——遇上雪崩。救援飞机从上面飞过,没有发现她们,因为她们全身都是白色的,连内衣也是白色的。渐渐地,她们耗尽了体力。女儿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石锋割开血脉,爬了很久。救援飞机看到有一道明显的血路,知道下面有人,才救了她。而她的母亲却永远地走了。女孩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母亲——一个清洁工,用爱的力量创造了奇迹。
爱,神圣无比;爱,洁白无瑕;爱,高尚美丽!世界上只有爱的力量,才会让世人震憾。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六
读了这篇文章,我流下了眼泪。我很惭愧,很难过,很自责……母亲是世界上最爱我们、最疼我们的人,她养育了我们,为的就是让我们长大能成才!
这篇《血色母爱》让我想到了那件事:那一天,天上飘着鹅毛大雪,地上是一片白茫茫的,天气冷极了。我故意对妈妈撒娇:“妈妈,妈妈,今天太冷了,我不想去学校,不想去学校嘛!”妈妈有点生气,又有点着急:“啊!什么?不去学校了?不行,今天虽冷,但不许不去学校。”妈妈边穿外套,边说:“来,我今天送你去吧!”听了妈妈的话,我不情愿地走了出去。刚走了没几步,我就冷得直哆嗦。妈妈看见我的脸都发青,手都变红的样子,心疼地说:“哎呀!这么冷呀!快,快,我来背你吧!”就这样,妈妈背着我一步步地走到了学校,这时候,妈妈已累得气喘吁吁了,可妈妈一会儿还要走回家呢,她一定很累,我的眼睛湿润了。望着妈妈远去的背影,我好想扑上去:“妈妈!谢谢您!”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们平时总把好吃的东西让给我们吃,把漂亮的衣服给我们穿,她们却每天过着简单朴素的生活。
啊!母亲,我爱您!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七
轻微的熬了几个小夜,看完后在走廊吹了会过境的台风,昨天的放肆还没来得及清理完现场,这会的"山竹"却已经像一个少女一样娇柔了,我跟钟跃明谈了两天的恋爱,在今天我两的缘分走到头了。
最近我的情绪超乎寻常的稳定,在各个通讯平台新闻报道微信朋友圈的渲染下一只张开大嘴准备吃掉广东广西香港澳门的小可爱以每秒几百千米的速度步步逼近时,我竟有点期待,这两天所有的豁然开朗都是这只可爱的洪水猛兽带给我的,昨天早上好朋友惊恐的给我打电话说上班路上遇到车祸现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在眼前变得血肉模糊,愚蠢的问题来了,一个殡仪专业的学生在出社会后竟然问我,人为什么会死?我没有回答。
《血色浪漫》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钟跃民等人或者说是作者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无论是父母被捕、家被抄、下乡插队、参军转业、下海经商、国企的经理或煎饼果子摊的老板无论何种职业何种状态都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而被爷爷带大的憨娃、全家使出浑身解数才当上兵的吴满囤、在部队各项表现全优而后时运不济的宁伟等人的命运,又反面表现出生活也不是热爱就足够了,还要有所期盼。憨娃八岁时在一团漆黑的旷野里钟跃民的背上死于急性阑尾炎,他的所有期盼就是吃一顿酸汤饺子却未能如愿。憨厚老实的农村孩子吴满囤,害怕自己因为在战场上被俘毁掉全家人的一生而牺牲了自己。最适合当兵的宁伟因为"见义勇为"了一对正在打架的夫妻,而被迫从部队复员,之后又被人骗走用信誉借来的五十万而背上人命的债从此成了亡命天涯的杀人犯。
"当一个人的希望全部破灭时,再活着就显得多余了"。
人为什么会死一点都不重要,也不管怎么死的,总之活着的事情都想不明白,就不要给自己增添思想包袱了。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八
已经下载了一年的《血色浪漫》,在这个周末终于看完了。
钟跃民,一个永远顺着自己的心活的人,一个今天不知明天的人。他爱过周晓白,爱过秦岭,爱过高h。他更爱自己。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分,一辈子都不会安下心来平平淡淡过日子,一个不会对爱有承诺、负责任的人。我总在想,等到哪一天他真的玩累了,他会不会就静下心来和高h过日子呢?或许就像剧中说的,我是个女人,我终究也不能理解,不能免俗。
周晓白,追求一份爱追求了十多年,最终还是未能嫁给那个自己爱的人。于是一气之下与爱了自己十多年的张海洋领了证。其实在这个剧中我觉得周晓白不是不可能爱上张海洋的,她可能一直在盼望着张海洋勇敢的说出那句我爱你,而不希望他一直出于与钟跃民的友谊而将她让来让去。她会为了自己的爱而不顾一切,她当然也会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也会是那样。而张海洋却始终也没有那样做。她可能也一直在盼望着能与钟跃民重归旧好。可钟跃民也没有。可见两人皆不能如她愿。最后戏剧性的稀里糊涂的领了证。我觉得当岁月沉淀下来,周晓白会明白,她和张海洋是最合适的,和张海洋在一起也是最幸福的`。
张海洋,我觉得他是这个剧中最适合结婚的。他是一个忠诚于友情和爱情的人,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
郑桐和蒋碧云是我挺羡慕的一对,夫妻一心,同甘共苦,没有被现实中的任何困难打倒。
秦岭,在这个剧中是和钟跃民思想最像的一个人,我觉得她是一个很理智,思想很前卫的人。但她终究是个女人,她终究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的,她不会像钟跃民那样一直“轴”下去,于是和楚良去了美国。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九
《血色浪漫》是关于一个男人的故事,相信也是所有男人曾经有过的梦想。
通过主角钟跃民的人生经历,它讲述了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即人生的过程和体验远比结果重要。他曾是中胡闹的北京顽主;也作为知青在陕北农村经历过乞讨要饭;作为团长,他曾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作为经理,他在商场也曾奢侈淫逸;此外,他还卖过煎饼,开过出租车……所有的经历对他而言都是某种游戏,他都会不计得失而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做得有声有色有趣味。
但是,今天的年轻人却难有这份心境。现实中的各种压力扑面而来,一套房子的价格就能让人老老实实。
钟跃民对体验的看重令人深思,生命过程的有趣是因为它“由一串连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一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往往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正是通过最初的体验,才能带给人鲜活的经验与丰富的阅历。这样,人的生命才不会被抽象的理性和道理所捆绑,也不会因日复一日的重复而乏味。
所谓血色浪漫,指的是他浪漫到了极致,指的是他对现实的毫不妥协,以至于与现实碰撞出了血色。他本可以继续从军做到将军,但是为了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他放弃了;他本可以好好的做经理挣很多的钱,但是为了楼兰探险,他也放弃了。当然,这血色指的是我们旁观者的不忍,因为他放弃了太多太多。可是,放弃既得的利益对于他自己而言是无所谓的。日赚斗金,就过花钱如流水的生活;挣钱不易,就体验节制的生活。这就是拿得起又放得下,这样的人不会被任何不幸所击垮。
钟跃民的人生阐明了一个道理,“生命就像一阵风”。他从来没有对女人说过“爱”字,因为他知道,爱太沉重,自己只是一阵风,不会在谁身边停留。没有人能抓住风,唯一的可能是与风共舞。这是一种太理想的境界,作品甚至暗示了其在现实中的无法实现。我们可以看到,作者不得不处处帮助他——钟跃民到哪里都能遇到贵人相助。
然而,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钟跃民的朋友郑桐,一个独守书斋的历史学家,反思民族的错误,探索文化的出路,为了我们文明前进的方向而苦苦求索。“漫漫长夜,我独自求索,何处是归程?”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郑桐身上体现了社会的制约,大多数学者的道路都是在学校读到博士,怎么能经历各种生活方式呢?那么,是不是钟跃民的人生与他的人生完全冲突呢?不!不是的。文学的意义不在于告诉我们,应该复制钟跃民这种经历过各行各业的人生。文学的意义在于启发我们,今天的生命固然有太多的制约,但我们要有一种超越日常生活的态度和思想,我们要为自己的生命营造这样一种氛围。
因此,真正的读书应该是这样的,把自我隐去,把自己的立场隐去,进入到作品当中。不要站在作品之外抽象地用既成的道德观念评价剧中人物的言行。事实上,钟跃民打架,可是他参与打架都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钟跃民偷东西,但他偷的是那个时代最为低贱也最为高贵的书。人心本有的良知已经决定了他不会做出违反人性的事情,反而常常有令人称赞的言行。对于一个活出真我的人,我们还用担心什么呢?曾经以为,《血色浪漫》讲的只是那个时代的事情,其实不是。真正好的作品所传达的真谛是超越时空的,它讲的是永恒的人生。
钟跃民的人生是无法用道德来判断的,他是非道德或说是超道德的。对良知的贯彻和对悲痛的不忍仍然说明生命有牵挂。但是钟跃民的生命却体现着不同的境界,就像“逍遥游”一样,和宇宙相比,人生不过一蜉蝣。一方面“上天有好生之德”,但另一方面“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以万物为刍狗就是大德,因为天地万物生灭变化生生不息中,天地已经实践了自己的德。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血色浪漫》中,周晓白和钟跃民品味纯音乐《六月·船歌》时的一段描写。关于时代,有很多的人,下过很多的定论,在这个年纪,我被这个定论震撼。
他们说,他们所处的时代是血色的,也是浪漫的。其实看完全文,我发现只有钟跃民才是浪漫的,其他人,并不存在浪漫,包括女主。钟跃民他可以任性,这种任性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当所有人都在血色中摸爬滚打,起起落落,只有钟跃民仿佛超脱物外,他一直做着自己,他一直用着自己的智慧,用他的魅力,用他的不顾一切,贯彻着成年人的浪漫。
我看很多小说,看着看着都会把自己代入到主角上,只有钟跃民我一直是以旁观者来看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代入不了啊,“有贼心没贼胆”啊,那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洒脱,文中那种“血色”环境,能让你有身处其中的感觉,但身处其中之后,你可能成为李援朝,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钟跃民,因为当你以一种所谓“成熟”的世界观去看待那个社会的时候,你是根本无法做到这么浪漫的,毕竟那个时候的环境,比现在还要压抑,你在现在没有胆量做到的事,在那个时候,你想都不敢想。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个小说,当我再次审视这种“血色”的时候,我发现任何一个时代都是“血色”的,世界上也没几个人是真正浪漫的。李白被神话,不是诗多么棒,而是他精神中的那种洒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被压抑的精神,在他的身上得到寄托。钟跃民也是如此。
大家现实生活中的理想,都是活成李援朝,内心都渴望活成钟跃民,可是谁又有勇气活成那样的自己呢。
之所以浪漫,也许正是因为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吧,正如开头所提到的《六月·船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可有些人,就是听出了“血色浪漫”。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一
在好友的推荐下,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九象网13http://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八十年代的人,对文革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二
《血色浪漫》是好友送给我的礼物,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我挺佩服老三届的,没怎么上过学,风华正茂的时候当兵的当兵,下乡的下乡,而当今社会的中流砥柱却有很多老三届。对于生活的思考,他们要比我们这一辈深刻得多,也有意义得多。这是这本书带给我最重要的。
书中的主人公郑桐进了社科院做学问,张海洋进了刑警队,袁军当上外交使官,钟跃民依然是个自由人,漂泊在可可西里。所有的不同只有一个原因——生活态度决定一切!所有的主人公中,钟跃民的视觉冲击力无疑是最强的!而“生活态度决定一切”也在他身上淋漓尽致的体现。不可否认,钟跃民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的博学,他的聪明,他的上进,他的不安分,他的足智多谋,甚至他的“痞”都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那是一种释放,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折服。在大多数人都按部就班地生活、学习,踏实地前进的时候,他的决然放弃,不断变化生活的态度,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的生活状态被现代人视为“在路上”。
书中,钟跃民曾对秦岭说过:“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生命是一种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连串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初体验是残酷的。我很喜欢体验这个词,因为我是个更看重过程的人。秦岭,你还记得吗?当年我们都很喜欢凯鲁亚克说过的那句话:我还年轻,我还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这是一种积极地生活态度,只是在我看来,这种积极太过跳跃。”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幸福的评价标准。对于别人的生活,我们无权指点,对于别人的标准,我们无力评说。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最最普通的人,我只想过最最普通的生活,并且积极的面对,然后拥有自己的小幸福。“在路上”不是我的生活态度,对于这种生活方式,我欣赏,可我永远也做不到。我只是希望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能够积极的面对生活,因为——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三
文中写了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父亲早已去逝,母亲在清洁公司工作。母女二人全靠做妈妈的微薄工资来贴补家用。因为母亲在清洁公司上班,所以让女儿感到处处很自卑,她从不向同学介绍妈妈的工作,也不敢带同学到家里来玩,甚至放学路上遇到妈妈,还对同学说:“那个人不是我妈妈,是家里雇的佣人。”
渐渐地,渐渐地,那份自卑慢慢地变成嫌弃,甚至转化为鄙视。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有一次,母亲的公司放了一天的假,她准备带孩子去雪山玩。母女两人高兴了好一阵子。为了营造一种气氛,两人特意为了来到滑雪的地方穿了一身的白。教练再三警告,不要超过红线,否则,可能会遇上雪崩。但她们两人早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把教练的话抛到脑后。不一会儿,她们俩就在这迷茫的'雪山中迷了路,最倒霉的是——遇上雪崩。救援飞机从上面飞过,没有发现她们,因为她们全身都是白色的,连内衣也是白色的。渐渐地,她们耗尽了体力。女儿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她的母亲用石锋割开血脉,爬了很久。救援飞机看到有一道明显的血路,知道下面有人,才救了她。而她的母亲却永远地走了。女孩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母亲——一个清洁工,用爱的力量创造了奇迹。
爱,神圣无比;爱,洁白无瑕;爱,高尚美丽!世界上只有爱的力量,才会让世人震憾。
血色记忆读后感篇十四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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