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找到不足之处,并制定下一步的改进计划。写总结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范文和样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总结的技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一
部门:
岗位:
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3分)。
1、以下不属于本次《安全生产法》修改总体思路的是()。
a.强化依法保安。
c.强化政府监管。
2、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新的安全生产法的态度是():a.提倡。
b.强制。
c.鼓励。
d.原则性要求。
3、工会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职权表述正确的是():
a.验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并监督发放。
b.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可以组织员工罢工。
c.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落实情况。
d.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定企业的安全生产决策。
b.综合治理。
c.综合监管。
d.强化监管。
5、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给予民事赔偿,是()的法定义务。
a.公司股东。
b.工会。
c.安全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
d.生产经营单位。
6、下列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的是():
a.设施设备改造、检验检测费用。
b.安全评价费用。
d.员工工伤保险费用。
7、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的事项不包括():
a.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
b.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c.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d.免责条款。
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由()负责:
a.企业负责人。
b.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工会。
9、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表述不正确的是():
a.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b.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d.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工会报告。
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时,发现某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则可以立即采取的措施是():
a.通知电力部门立即对其拉闸断电。
b.组织全厂员工立即疏散。
c.责令企业立即排除隐患。
d.查封或者扣押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施、器材。
b.安全技术措施。
c.事故应急措施。
d.安全资金投入情况。
12、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非公司制生产经营单位,由其()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
a.董事会。
b.主要负责人。
c.总经理。
d.股东。
b.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及执行情况。
c.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d.职工提出的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和要求处理情况。
14、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艺、设备管理,加快技术更新和改造,《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a.淘汰制度。
b.以旧换新制度。
c.审批制度。
d.备案制度。
15、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多数是():
b.自愿性标准。
c.强制性标准。
d.示范性标准。
b.经济补偿。
c.国家赔偿。
d.民事赔偿。
1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因违法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从业人员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后,()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给予赔偿的权利。
a.自动丧失。
b.不得享有。
c.应当放弃。
d.依然享有。
18、下列选项中,()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
a.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b.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c.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d.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19、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b.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
c.安全绩效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
二、多选题(共5题,每题均不少于两个正确答案。每题4分)。
a.易燃物品。
b.危险化学品。
c.易爆物品。
d.放射性物品。
e.能够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2、事故调查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a科学严谨。
b.认真负责。
c.注重实效。
d.实事求是。
e.依法依规。
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执行单位有():
a.所在地人民政府。
b.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c.公安机关。
d.法院。
b.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c.谁主管、谁负责。
d.谁审批,谁负责。
b.保障人业人员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c.保障从业人员接受教育培训的事项。
三、判断题(共10题,每题2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3、与事故无关的单位或个人不用配合事故抢救。
()。
4、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
()。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
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
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
8、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不得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9、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10、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二
为了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全镇范围内狠抓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氛围,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由镇安办牵头,于20xx年8月9日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大会,会议工作总结如下:
为保证教育培训效果,镇安办精心组织,连同市卫生执法监管部门、镇农业、卫生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3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率达到96%以上。
组织学习国务院、省、市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行业道德伦理,确保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1、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市卫生执法监管部门、镇农业、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目的、有内容的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认真传达党和政府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不断增强食品经营单位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从业素质。通过广播、标语、板报等多种方式,以会代训,在全镇范围内轰轰烈烈的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乡镇责任,本着对全镇人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教育培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2、建立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此次集中教育培训的契机,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署《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食品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素质,从而进一步确保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三
进入六月份以来我公园根据上级号召,积极开展“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本次活动我们周密布署制定。
活动方案。
以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为重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安全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总结。
如下:
首先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管理处处长和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建立了监督、监管体系,制定了相应的职责制度,明确责任、层层分解、逐级管理。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彻底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认识转变为高度警惕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安全生产无小事,人人关心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活动期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方位的人员培训教育活动,广泛利用。
黑板报。
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特殊岗位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管理,提高专业技能,将各类隐患事故降为零。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针对各自的工作实际,补充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重点部位的薄弱环节进行投资整治,重新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及用电安全制度》,让职工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杜绝了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
根据方案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公园组织了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组由领导带队,组织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及相关人员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检查。本次大检查,随查随纠,立即整改,不流于形式。有这次活动的督促给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在公园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以月促年,全年无事故的目的,使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组织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了安全隐患治理活动,成效显著,极大地促进了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一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市场的高度,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组织召开了班子会,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和《安全生产宣传规划》,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周密的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两个文件下发到相关股(室)、所,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为了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平安市场”创建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水平,我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营造浓厚的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单位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市场向商户及购物市民发放安全知识资料,并现场接受咨询,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大大地提高了商户及市民的安全文化水平。
我单位始终把监督检查、隐患排查、督查整改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围绕市场设施安全、防火防灾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等重点方面,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检查活动。
我单位成立了督导检查组,由各市场分管领导任组长,定期深入各个市场针对需要重点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了专项检查,尤其在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更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第一时间提出了整改要求,并按照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有关规定,对重大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在限定时间内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了全年安全无事故。
。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四
通过参加10日公司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大会,作为来自塑编生产企业成品车间的一线管理人员,我受到很大教育,学习甚多,感受颇深,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通过这次培训和自我学习,我们知道: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身处塑编生产企业工作的我,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总结,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结合我公司实际,我认为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公司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清晰的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最近我公司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二、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塑编生产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塑编企业生产性质不同,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在工作中要从严要求自己,从细处入手。将“严、细、实”三个字作为一切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刻理解这三个字的万钧份量。“严”就是严格标准,一丝不苟,从严查处事故责任者;“细”就是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从细微处做起,从点滴做起,以控制异常,减少障碍,防止事故;“实”就是实事求是,夯实基础,从最基本的方面做起,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确保工作质量和标准。通过贯彻执行这“三字方针”,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我们的工作质量才能得到保证。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法规制度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期来,个别员工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积极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一定会达到一个新水平。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近年来,我们公司安全生产虽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于泰山,我们要时刻树立“居安思危,警钟常鸣”的忧患意识,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筑成一道保障公司安全运行的钢铁长城,让我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为雷华公司更美好的明天唱响安全的主旋律。
安全生产月工作心得体会。
自进入六月份以来公司根据上级号召,积极开展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本次活动我们周密布署制定活动方案,以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为重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安全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公司二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首先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分管场长靠上抓,主管部门严格抓。建立了监督、监管体系,制定了相应的职责制度,明确责任、层层分解、逐级管理。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彻底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认识转变为高度警惕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安全生产无小事,人人关心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
活动期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方位的人员培训教育活动,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特殊岗位、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管理,提高专业技能,将各类隐患事故降为零。
三、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患于未然。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针对各自的工作实际,补充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重点部位的薄弱环节进行投资整治,重新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及用电安全制度》,将制度张贴到各泵房及车间各岗,让职工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杜绝了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
四、根据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公司全面大检查。
根据方案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公司组织了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组织有分管理领导带队,组织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横到边,纵到底,细致入微的检查,上自各车间的刀闸线路,下自各泵房设备及高低压线路,特别对收盐、洗盐管道设备进行了日常跟踪和针对性检查。对职工宿舍用电进行了全面检查,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线路是否整齐。本次大检查,随查随纠,立即整改,不流于形式。有这次活动的督促给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积极落实上级安全整改意见,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上级安监部门在六月上旬对公司进行了抽查,由消防、电力、安全各部门组成的技术人员对公司精细化工厂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并指出了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了合理的整改意见。对于这次检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责承主管部门及精细化拿出意见及时整改,并投入5万元资金,对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不折不扣的组织落实,彻底消除了事故隐患。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在公司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以月促年,全年无事故的目的,使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安全生产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记得小时候每天上学前,父母都要反复叮嘱“路上注意安全,过马路当心点”。当时总觉得烦,觉得父母有点婆婆妈妈。
长大后成了硬小伙儿,进入钢铁服务企业工作。每天,“安全第一,杜绝违章”“遵守工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等一系列耳熟能详的口号冲击着双耳,刺激着眼睛。每周一安全教育会,每天五分钟安全班会,尽管安全教育工作每天都做,这样那样的事故却时有发生,令人扼腕叹息。这些事故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如近期交通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等等,造成人员或死或伤。血的教训,震撼着我们。不及时汲取教训,我们将重蹈覆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尊重自己生命,就是认真履行义务的一种表现。处在社会上,作为子女,我们起码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作为丈夫和父亲,我们有保护妻子和儿女的责任。因此,保护我们自身的安全,也是一种责任。
安全无小事,一次的疏忽足以酿成终生遗憾。作业区流行一种说法,那就是:1后面跟踪许多零,1代表生命,后面的零代表财富,如果“1”(生命)没了,那后面的零(财富)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一针见血,道出安全的重要性。那么,在危险性很高的检修行业,我们如何做牢安全工作呢?我结合自己现场工作经验,认为一线工人应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升安全防护意识。事故发生往往是因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差,麻痹大意。所以安全工作首先应从本质“认识”抓起,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劳保穿戴要严格规范。不能图省事敷衍。
三、认真彻底做好现场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
四、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标准化作业。
五、交通安全不能忽视。不在作业岗上,有些人就麻痹大意了。这是很危险的。上下班途中,尤其雨雾天道路湿滑,车辆制动力减小,容易失控,所以必须减速慢行。
当然,安全工作是一个严密的系统工程,越细致越好,但只要用心,我们就一定能保护好自我。
河南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利库评:安全重如泰山,有命拿钱没命用,再多的钱也无法带走,安全问题不仅是对别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多一点安全,少一点后悔。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期施行。
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关系到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从业人员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时劳动者应享有基本的人权。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人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批评、建议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生产单位不得因此作出对从业人员不利的处分。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管理者作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处分。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的处分。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权利等。履行保障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义务主体,是从业人员所在的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也负有以自己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义务。主要包括: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只有每个从业人员都认真履行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才有扎实的基础,才能落到实处。
人的因素第一,人是最宝贵、最活跃的生产力。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劳动者,是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
《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这些基本安全生产权利,可以概括为五项: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六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建立健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重点突出了以下内容:
(一)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即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障。
(二)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
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主要包括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三)增加了安全生产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的规定。
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是,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不衔接,导致问题突出,留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新安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目的是通过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长远目标、工作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融合,推动政府和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规定保证安全经费投入,是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新安法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新安法第二十条规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企业、职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五)增加了有关部门制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规定。
新安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这一规定对提高事故隐患处理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六)完善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是增加劳务派遣教育培训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增加劳务派遣人员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新安法明确了劳务派遣人员与本单位从业人员具有相同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与《劳动合同法》相衔接。同时,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责任,双方都有教育培训的责任,各有侧重。
(七)完善了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
新安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完善了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对验收结果负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核查。一是加强了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监管,保证安全设施的质量;二是按照减少、取消行政审批的要求,取消验收审批环节,强化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八)完善了安全生产工艺设备淘汰目录的规定。
新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与原安法相比,新安法增加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别确定淘汰目录的规定,增强了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通过制定发布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目录的形式,及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动态管理,有利于提高工艺、设备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九)完善了对危险物品查封扣押的规定新安法第六十二条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可行使的职权,其中包括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权,即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权力。此项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原安法中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避免因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处置不当引发事故。
(十)完善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深刻吸取2013年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6·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危险作业管理。新安法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这一规定,授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确定危险作业的新类型,强化现场管理,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完善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租赁规定。
由于有些生产经营单位以包代管,以租代管,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不负责任,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甚至发生安全事故。新安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依照这一规定,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发包、出租方承担,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租赁的责任,有利于生产经营单位对建设项目、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十二)完善了矿山井下、海上石油开采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新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把涉及安全生产的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在本法中予以明确,与《特种设备安全法》相衔接。
(十三)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规定。
应急救援是防范安全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新安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将多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保障措施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一是明确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新安法第七十六条)。
二是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新安法第七十六条)。
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有关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新安法第七十八条)。
(十四)完善了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的规定。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是在多年事故救援、调查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符合事故调查的基本规律,多次被写入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新安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条规定从法律上肯定了近年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取得的经验: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事故调查应当遵循的原则,由原来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改为‚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制度,只有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才能回应遇难者家属及社会公众的关切,同时真正发挥事故的教育警示作用;三是增加了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义务,强化了事故调查的后续处理工作。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新安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作出了严格规定。一是明确规定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二是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三是明确规定了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范围,既包括本单位招收的人员,也包括被派遣劳动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等;四是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二、创新建立了10项法律制度。
(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安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法律规范。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的重要体现,把多年来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新安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二)建立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危害较大,整改难度也较大。为此,新安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办责任,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具有重要意义。新安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越级报告制度。
在安全管理工作实践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报告后,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由于各种原因,不予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新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赋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越级报告的权利,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的职责,有利于及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代表了现代管理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多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结合多年来的实践,新安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五)建立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为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定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安全管理队伍朝着职业化方向发展,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新安法第二十四条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三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是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六)建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是厂毁人亡,群死群伤,一些企业无力对伤亡人员进行救治和补偿,往往是企业赚钱、政府买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企业解决事故救援和第三者伤害补偿费用问题,以及引入保险企业参与事故风险防控辅助管理。根据2006年以来在湖南省、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重庆市等省(直辖市)进行试点取得的经验,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本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第三人的赔偿资金来源,减轻政府负担。新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发挥保险机构作用,促进安全生产。
(七)建立依法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强制措施制度。
近年来,因企业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停业指令,仍然违法生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新安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这一规定,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事故,保证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八)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诚信守法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最低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针对实践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的情况,新安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
(九)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和执法计划制度。
改进安全执法方式,提高安全执法效率,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新安法将分级分类监管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新安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新安法还规定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法律责任。
(十)建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告知制度。
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及矿山开采、金属冶炼活动,安全风险较大,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技能。为此,新安法明确了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地位,明确监管部门要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新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强化了10项法律规定。
(一)强化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李克强总理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2011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明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新安法第三条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调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情况问题复杂。如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组织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等问题,仅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自身还难以解决。许多问题都需要由政府出面,统筹协调,依法解决。新安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这一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新安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新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新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为安全监管执法的主体。安监部门成立十几年来一直是执法部门,这次在法律上再一次明确,对突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
(五)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最基层,大量高危企业集中,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安法第八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六)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国发〔2010〕23号文明确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新安法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并进一步强化,对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修法在总则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在其后的章节中对此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凸显出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七)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
新安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增加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既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也有利于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消除。新安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强化应急救援措施的规定。
深刻吸取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把警戒、疏散等救援措施纳入法律规定,强化应急救援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新安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参与事故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九)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和根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最终都要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只有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和震慑力度已经明显不够,新安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扩大了行政处罚对象的范围,并且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加大了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1.强化对事故企业的处罚。
新安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对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安监部门处以二十万元到一千万元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2.强化了对拒不执行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指令的处罚。
新安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强化了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处罚。
新安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了对未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评价的处罚。
新安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评价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支同祥)。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七
为了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全镇范围内狠抓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氛围,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由镇安办牵头,于2xx年8月9日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大会,会议工作总结如下:
为保证教育培训效果,镇安办精心组织,连同市卫生执法监管部门、镇农业、卫生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3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率达到96%以上。
组织学习国务院、省、市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行业道德伦理,确保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1、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市卫生执法监管部门、镇农业、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目的、有内容的'培训。
2、教育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认真传达党和政府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不断增强食品经营单位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从业素质。通过广播、标语、板报等多种方式,以会代训,在全镇范围内轰轰烈烈的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乡镇责任,本着对全镇人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教育培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2、建立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此次集中教育培训的契机,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级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署《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食品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素质,从而进一步确保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八
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范文一全国人大会20xx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根据公司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分厂高度重视,从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2月31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宣贯学习,现将宣贯学习总结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巩固和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方法,以正面宣传为主,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1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的形式进行深入宣贯学习。期间出版了专题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板报7版;悬挂横幅1条;组织参加集团公司新《安全生产法》视频专题宣贯学习1次,为在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之十大亮点。
2、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3、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九
安全工作一向以来都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幼儿的安全,是我们教师最应当关注的。三月份是我们的安全教育月,结合安全教育月,我们班也组织幼儿开展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
幼儿的年龄比较小,安全意识比较差,他们不明白什么事情是安全的,是能够做的,哪些事情又是危险的,是不能够做的。所以,在幼儿的日常活动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攃存在安全隐患的事情,比如:坐在椅子上跷来跷去、走楼梯时不扶住栏杆还东张西望,站到椅子上等等情景。针对这样的情景,当我们教师发现以后,就及时地组织幼儿进行讨论,分析幼儿的行为,让大家说说这样做对不对,应当怎样?经过这样的方法,不仅仅让出现问题的幼儿明白这样做是不对的,并且让所有幼儿都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能够做的。从幼儿身边的具体事例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对幼儿来说,更加形象、直观,更加容易理解和理解。
结合班级的安全课题研究及安全月的活动,我们在网上查找了一些常见的、幼儿能够看得懂的安全标志来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如:不能够玩火、不能攀爬、禁止从高处往下跳、细心烫伤等等。经过幼儿看形象的标志图片,以及教师向幼儿的讲解,让幼儿明白一些危险的物品是不能够玩的,危险的事情是不能够做的,进一步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
直观、形象的动画片是幼儿比较喜欢的。所以,在开展安全教育时,我们也采用了多种多样的方式,看安全课件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之一。我们结合安全教育活动,特意寻找了一些关于安全方面的课件,引导幼儿看一看、说一说,经过课件,使幼儿更加清楚哪些事情是能够做的,哪些事情是危险的,不能够做的。另外,结合幼儿园的安全宣传片的观看,教师经过向幼儿的讲解活动,也让幼儿更进一步地增强了安全意识。
除了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宣传之外,在开展教育活动时,我们与家长也密切联系,向家长进行安全教育知识的宣传。利用幼儿成长册,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并请家长根据幼儿的实际情景,提出一些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方面;在家园联系栏中,我们向家长宣传了一些有关家庭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让家长也提高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经过教师和家长的共同配合,来切实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
经过一个月的安全教育工作,我们班的幼儿在安全意识方面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比如:平时上下楼梯时,幼儿都会说“手要扶着栏杆”;当个别幼儿出现有安全隐患的行为时,其他幼儿都会及时的指出来。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十
20xx年,我区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及市宣教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行动。
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项工作中,突出重点,优化培训方式,提高三类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素质,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全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我区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1期,培训各类人员4546人,其中企业负责人13期1386人,企业管理人员13期1403人,危化负责人复训2期206人,危化从业人员复训3期351人,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复训2期312人,危化员工新训1期132人,电工新训2期224人,电焊工新训1期80人、高处作业人员新训2期203人,烟花爆竹2期249人。另外,下企业或定点组织全员培训163场,培训人员19856人(次),保质保量完成年初市局下达的指标任务。
因人事职责分工的变动,对安全培训工作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
(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年初计划及考核办法。
为使我区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市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年初制订了《20xx年秀洲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和培训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同时还下发了年度有关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制度,将各镇(街道)、新区工业区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分解任务抓落实。
年初,召开全区安监中队长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培训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研究布署本年度工作。结合市安监局20xx年开展的《三项服务进千企》活动。
将我区今年的全员培训指标任务层层分解,采取持证上岗培训以局集中培训为主,企业全员培训以安监中队指导培训为主,落实到各镇(街道)、新区工业区,落实专人,明确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分工、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打下了基础。
(四)、积级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20xx年加大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和联系,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新颖、贴近群众、富有成效的活动,并请专家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在这方面争取了11万元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金。
同时,又争取了各类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负责人的培训,为我区企业负责人培训提供了经济保障,也说明区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五)、突出培训工作重点。
今年,我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突出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每年6—8月为我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的时间,其他几个月为特种作业人员集中培训时间,已形成惯例。
今年共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6期2789人,每年提醒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要做到生产安全,增强企业安全主体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规上企业持证上岗率达100%,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六)、创新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质量。今年在课程设置上,我们更侧重了几个方面的教学:安全法规、专业技术、现场救护(人体急救)和实际操作技能等。同时,按照学用结合、因材施教的要求,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岗位特点和培训需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印安全生产知识习题集,请市宣教中心老师编制各类培训试卷,考试实行a、b卷,在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时。
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企业主体责任制"的相关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做到理论培训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提高了安全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在培训方式上,灵活多样。根据企业实际,充分尊重和考虑企业的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既有集中培训,又有下厂办班,既保证了培训计划的落实,又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也提升了培训质量。
(七)、加强执法检查促培训。历年以来,我们都把安全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并不定期地开展各类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培训情况专项检查。这对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开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确保企业各类人员持证上岗。
1、进一步开展新文件、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采取会议传达、集中学习、专家宣讲、分散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学习,加深新文件、新法律法规精神的理解,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企业文化。
2、在市局及区委、区府的领导下,根据省、市局关于20xx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并继续抓好企业三级培训任务,加强培训工作进千企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指导,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3、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加强持证上岗及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做到每季不少于一次。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分片组织开展,力争全区安全生产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积极探索安全培训和培训监管的新方法、新模式,进一步抓好对企业安全管理的指导工作。
5、在20xx年度,力争完成三级宣教中心的组建工作。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及局、段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抓出成效。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以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工区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为指导思想。
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使车间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为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达到培训目的。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4、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5、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6、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
7、安全典型事故分析。
新《安全生产法》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完善了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通过组织车间、工区所有作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总之,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十一
是xx新兴煤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奠基之年,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履行“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切实提高对抓好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抓好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实现了矿井由隐患整改到正常生产的平安转变,现将我公司如下:
是公司创业起步之年,为适应煤矿兼并重组整合的需要,公司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作用,择优配备煤矿各级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先培训,再任职,先持证,后上岗”的制度,为煤矿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公司成立后下发文件,成立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负责落实职工培训制度和矿井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确立“统一领导,分级实施”方针,采取“集中培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了职工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时选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殊工种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参加资格培训,确保全员持证上岗。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公司坚决执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各类培训以满足煤矿兼并重组整合的需要。
首先,抓好“三项人员”的培训工作,自x月份开始,组织五职矿长到河南理工大学安培中心进行资格培训,全部合格取得“双证”,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x名,一线监督员x名,爆破作业人员x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其次,抓好特殊工种和一般工种的培训工作,从x月开始,公司联系新密煤炭学校,培训和复训特殊工种共xx名,其中,安全监控工x名,提升机司机x名,井下电气作业x名,防突工x名,安全检查工x名,瓦斯检查工x名,探放水工x名,瓦斯抽放工xx名,爆破工x名;同时,积极与国投登封教学三矿四级培训机构联系派专职教师来我公司培训授课,共培训溜子司机、信号把钩工等一般工种工种xx人次,发证xx个,保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此项工作比照新密市收费标准为公司节约xx万元。
第三、强基固本,夯实基础,抓好新工人培训工作。
今年x月、x月、x月,公司对新工人进行三次培训和再培训,8月又进行复工复产前的培训工作,共培训职工xx名,要求全员培训,持证上岗,树立“培训不过关,人人是隐患”的全员培训理念,每期培训有计划、课程表、点名册、试卷、成绩、总结;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xx学时,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矿井概况、入井须知、义务与权利、应急救援预案、五大灾害处理,井下避灾自救互救、自救器使用、以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新密市煤炭学校进行统一考试,所有入井人员合格取证,方可上岗,保证持证率100%。对刚上岗的新工人,由各单位负责,指定经验丰富的老工人为师傅,采取“以师带徒、以老带新”的方法,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师徒关系由主管培训部门登记建档);满xx个月后,由主管培训部门组织再次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四、制定计划,坚持复训,应培尽培公司制定年度月度季度培训计划,全年共举办x期学习班,按时举办一般工种培训班,对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工种轮训一遍。在职一般工种年度安全培训,按规定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xx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给予办理一般工种证;全年共培训和复训重要工种xx名,对考试不合格者予以处罚,并继续参加培训,全面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目标。
第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培训工作公司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抓好专项培训工作,共举办三期专项培训班。x月份上旬,公司进行了防治水专项培训,x月份进行了瓦斯防治专项培训,请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x月进行了班组长专项培训,共培训班长x名,实行统一考试,通过培训提高了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抗灾防灾应急救援能力。
第六、抓好平面及其他管理人员培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针对平面科室及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主要进行学历职称和团队建设方面的培训,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办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1、学历职称: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历职称达标培训考试,今年x名管理人员参加成人高招自学考试,有x名参加各类职称培训复训考试,有x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
2、团队建设和管理知识:x月份组织x名副职以上干部、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国投河南分公司执行力和团队建设方面的学习和训练,x月份分批到平煤集团、国投新能公司参观学习瓦斯治理经验,通过学习提高了业务技能和经营管理知识,提升了领导能力和领导艺术。
由企管部、安检部等部门协作,采取各种职工喜闻乐见的学习形式,在全公司掀起“人人要安全、人人讲安全”的学习高潮,x月份组织举办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x月x日,参加国投xx分公司举办的职业技能比武,xx获得瓦斯检查工技能比武第一名。同年xx月xx日,又获得xx省煤炭系统瓦斯检查工技能比武第二名,并获得xx省煤炭系统五一劳动奖章,又获得高级技师职称。
1、职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提高教学难度越来越大;
2、培训领导力量薄弱,对基层指导力度不够到位;
3、对职工岗位变动掌握不够全面,培训计划变动频繁;
4、无成立主管培训的科室。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十二
为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校制定了培训计划,选定了培训内容,安排了培训时间。
二、培训组织及内容。
1、培养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危害及其应对。
3、食品安全与饮食卫生。
4、中小学校园(内、外)活动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
三、培训目的'。
提高广大教师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素质是此次培训工作的目的。为了达到目的,并实现全员、全过程学习,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把我校7位教师全部集中到阶梯教室集体培训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明显。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十三
20xx年,我项目部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单位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20xx年度未发生一齐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为xxx项目部全面完成年终生产目标奠定基础,现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景总结汇报如下:
本合同工程位于吉林省集安市境内,合同主体工程为隧洞工程,计划20xx年8月掘进至17#支洞与主洞交叉处的扩大洞室内检修,经过3个月检修工作后计划于20xx年8月掘进至7#支洞与主洞交叉处的扩大洞室内拆卸,由20#支洞运出。截止目前约掘进5600m.生产经营产值约为:9080.18万元。
1、项目部于年初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及《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要求,下发了《关于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通知》,经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构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上至项目经理下至班组长,累计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20份,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共计90000元。
2、结合项目部施工特点编制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安全投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紧急避险制度》等33项安全管理制度;36项安全操作规程,7项安全管理规定,8项安全措施、方案,并正式下发实施;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1、安全教育培训情景。
项目部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生产实际情景等多方面入手,进取编写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观看事故案例视频及发放员工安全手册等多种教育手段,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全年累计培训73场次,累计培训人数513人,入场教育培训率达100%;其中小火车安全运行专题教育2次、一线施工人员专题教育4次、安全视频案例分析专题教育4次,真正做到了安全教育全员覆盖。
并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项目部先后于20xx年2月组织2人赴西安进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20xx年6月组织2人赴西安进行安全培训延期取证;20xx年7月组织6人赴通化市参加起重机械司机操作取证;20xx年11月组织3人赴西安进行3类人员安全培训取证。经过培训提高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操作技能。
2、安全宣传教育情景。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项目部采取多种形式,经过悬挂安全生产条幅、制作安全生产板报、举办以"我要安全"说一句话及安全知识咨询日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手段,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全年累计悬挂安全条幅16个;制作安全板报3个、安全宣传牌3个,粘贴安全宣传画36幅;举办以"我要安全"说一句话及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1次。
为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依据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及公司、分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日常巡查、周检查、月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及施工用电、特种设备、车辆等各项检查,都能够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不贴合安全规范的事项都按规定进行了整改及落实,全年累计排查隐患75项。其中,一般隐患:65项,重大隐患:10项,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100%。
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分局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开展了"六打六治"、"七查七看"、"打非治违亮剑行动"、"安全生产月"、"一线员工应急培训"及防洪度汛、地质灾害、消防及交通安全等一系列安全专项检查、教育活动,强化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稳定了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全年累计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教育活动15次。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全部能够按要求整改完成,同时认真总结吸取教训,使安全检查真正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有提高。
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开展安全事故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承担主要职责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未发生设备、火灾等其它安全事故。因工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实现了项目部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及项目部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每月按时发放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职业病防治用品。并于20xx年6月25日下发了项目安字【20xx】12号《关于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通知》,累计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人数41人,全年未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新增职业病为0。
八、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景。
本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有:2台桥式起重机、一台门式起重机,全部经通化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每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每日运行、维护记录。并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包括:起重工、电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共计21人,全部持证上岗,并按季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进行更新。
为防止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情景,制定了包括《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洪度汛应急救援预案》等12项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并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构建起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同时项目部有针对性的对《防洪度汛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应急演练,累计演练人数57人次。经过演练加强了员工对事故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了员工应急逃生本事及自救互救本事。
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情景,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及国家法规规定比例定额提取安全费。按要求提取本合同工程造价的2%作为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同时设立了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专户,并按照"项目提取、确保需要、单位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全年计提安全生产费1546824.37万元,实际投入1755484.97万元,超支208660.6万元,投入比例为2.27%,满足水利水电工程2%的比例要求。具体投入如下:安全工程支出:886916.87万元;安全活动支出:13239.3万元;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支出:194207.85万元;日常安全管理支出:188676.63万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72444.32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我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水平,项目部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考核制度开展自纠自查工作,经项目部内部自查结果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考核自查得分174分。
本次考核是对我项目20xx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总结,也是对我项目部20xx年度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产生正面引导的过程和方法,我项目部将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激发我项目部员工的工作进取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部施工生产持续稳定。
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十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企业经营方针和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培训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工程监理制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恶性安全事故频发。
客观上,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势必增加各种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从而导致成本的增加,而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是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因此施工单位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往往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性不高。
但主要的原因,还是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了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这一方面与长期形成的管理意识有关,另一方面,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也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本人从目前安全事故多发的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械、外脚手架及模板承重架方面,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要求谈一些自己的经验和看法,以期与监理同行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监理水平。
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的监理工作,首先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方案》进行审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不得做为工作零线,必须采用多股铜芯线,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截面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在电箱内必须通过端子板连接,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每个工地重复接地装置不得少于三处,阻值10ω。接地线应由二根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圆钢、钢管和扁钢,严禁采用螺纹钢。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以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三证齐全,箱体必须采用铁板制作,进出线路应在箱底进出。箱体内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的连接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配电箱、开关箱的连接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建筑机械同建筑材料一样,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应检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重点应查验相关资料的有效期,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设备的型号是否相符。各种建筑机械必须经验收合格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能使用。
井架、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大型机械的书面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应留存备案。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在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批;从事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后方可进行;上述机械设备的装拆及操作人员,也必须取得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应查验现场实际操作人员与施工单位上报的上岗证人员是否相符,物料提升机(井字架)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提升机应具有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上极限限位器及紧急断电开关。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使用提升机时,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
塔吊检查的项目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注意的是:塔吊指挥人员按规范要求也应持证上岗,塔吊的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遵守"十不吊"规定。
脚手架搭设之前,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对脚手架搭设方案进审批批,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搭设及拆除施工工艺、材料及质量保证体系、文明施工要求、稳定承载计算、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审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能有效指导施工,并应注意方案与现场的一致性。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的纵、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最大立杆纵距、横距及连墙件间距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对搭设在楼面上的脚手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包括屋面、雨棚、阳台及后浇带等悬挑结构。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获得更广阔的市场,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作为一名项目经理,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从基层施工多年的经验来看,抓好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安全环保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环保工作,将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不断夯实基层hse管理,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近几年,集团公司、公司对安全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是否决性指标,经营是性指标,节能降耗是约束性指标”,从发展惠及员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环保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hse行为准则、hse检查及考核标准、hse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hse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安全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hse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名岗位员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专业路分管,职能部门监控,党政工团齐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完善hse奖惩约束机制,把hse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硬兑现,促使责任由全员共担。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公司。
规章制度。
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环保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消减控制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环保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开展,组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事故类别、施工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现状开展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并充实、完善到施工项目“两书一表”、岗位“两书一表”和操作规程中,指导作业人员施工和操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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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培训活动总结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集团公司按照文件的安排,结合生产实际,扎扎实实地完成了20xx年安全生产月中的各项活动任务,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集团公司制定了《20xx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主抓生产工作的副总孙国瑞为组长,生产部、安全部、各分厂领导等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使活动开展得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在活动期间共制定13项主要工作,并逐一完成,效果显著。
集团公司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将培训教育、消防演练、安全检查做了详细地报道。
利用宣传板报对违章作业人员做出认真处理并公布于众。集团公司大张旗鼓地进行安全舆论宣传,引导激发职工的参与热情,让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规范每个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将安全生产变为自觉行动。在安全活动月中,集团公司在新媒体上做了四期连续报道,悬挂安全条幅六条。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团公司对车间班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度,责任层层落实,直到每个工位、每个人。从整顿、整理和清扫入手,极大改善了生产环境,减少了不安全隐患,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此外通过组织自检,互检和集中联合检查,排出隐患八处。提出整改意见三份,最大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了消防灭火演练及消防逃生演练。灭火人员能够快速有序的进入着火现场进行灭火,逃生演练中大家临危不乱,通过消防安全演练,既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消防安全的理论知识,又增加了灭火逃生的实践经验。
此外,雨季来临,对重点防汛部位进行了演练培训,周密安排了重点防讯地段,并准备了防汛沙袋170个。投入人力物力清理了厂房西侧四官营子河,保证了汛期河道畅通无阻,解决了一分厂房顶漏雨问题等。
在集团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开展安全产生产月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素养,排除了许多安全隐患,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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