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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一
根据县市场_《关于开展春季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市监发[20xx]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xxxx镇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印发了开展春季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次活动高效有序开展。
xxxx镇现有学校1所(含幼儿园),学校有1所食堂,学校周边有小餐饮店4户。
一是认真开展对学校食堂的检查。现场检查了学生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和进货台帐、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卫生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食品留样等情况。重点对中小学营养餐计划中的蛋奶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在查验过程中,没有发现过期的蛋奶及肉制品。
二是检查各小餐饮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对证件过期、到期的,督促其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换,完善经营的合法性。对小餐店食品加工环节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进行检查,要求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程序进行加工操作,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并完善餐饮用具消毒、保洁设施,必须建立购销台帐,完善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制度,做好经营场所的.卫生。
经过严格检查,发现学校周边餐饮摊点存在没有办理许可证的情况,台帐建立也不完善,部分消毒柜没有投入使用,三防设施不到位、卫生条件差、学生食堂留样密封简陋等问题。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求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严格明确食品卫生管理员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强化其法律意识、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提高卫生知识水平。使每个从业人员都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加工操作,保证食品的清洁卫生,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并引导学校建立健全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一)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食品安全的作用。
(二)要求和监督学校继续严把食堂原材料安全关,重点做好原材料农产品的生产、及国家禁止的不合格原料进入校园餐桌,认真做好各项食品安全留样记录。
(三)计划20xx年6月,对xxxx中心小学校长、食堂从业人员、食杂店从业人员、学生进行卫生法律及卫生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学校师生、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行动。现将我镇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上文件要求,镇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春雷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本镇食品安全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明确镇市管所,派出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中小学等相关部门迅速组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整治内容,责任单位,责任范围,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做好阶段性成效的工作台帐和月报制度。
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
我镇通过打横幅、村广播、大屏幕、宣传画等一系列手段多方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烘托气氛。x月10日召开本镇安全工作会,各部门进行交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做到人性化执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户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停业整顿,待符合规定,证照办齐后再经营;对不停业整顿继续经营者采取集中整治,一查到底给予取缔。
三、“春雷行动”整治工作。
1、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冷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的个体经营户,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市管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检查超市、商店销售米、面、油、酱油、醋五类商品有无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对没有标志的商品责令立即撤柜,作退货处理,在检查中发现2起销售未检疫的猪肉,并当场进行处罚,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着重抓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批、食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食品有效期等方面的监管取得成效。
2、加大食品源头污染,添加剂使用和过期变质食品专项整治力度。对8户农家乐,卤菜加工4户、餐饮业16户,3所学校进行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户卫生许可证未年检,9户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我们立即通知市管所、卫生院,督促食品加工户办理卫生许可证,取得合法经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按标准操作,严禁使用敌敌畏,苯醇、非食品物和过期变质食品,如发现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依法追究责任。
3、对生猪屠宰户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对屠宰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使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严格实行查证。验据、检疫、检验制度,各尽其责,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屠宰户坚决查处到底,给予重罚,由于管理到位,目前未发现一例有病疫进入市场。
4、强力推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操作技术规程,严格执行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禁止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宣传禁药的危害性与危险性,使放心蔬菜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镇3所学校严格按照阆中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操作执行,并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制定紧急预案,完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库存环节监管和校园内小卖部进货渠道管理,申请镇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校园外的小吃部、小卖部进行集中整治,取缔4家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吃部,责令3家小卖部立即办理卫生许可证,通过整治,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在秋季开学之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食品、化妆品监督所领导的安排部署下,对全县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此次检查出动车辆10台次,监督人员32人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4家,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检查发现全县的学校食堂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卫生制度不落实,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作环节不规范。
2、部分学校食堂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
3、食堂内因设施不足进行分类摆放,加工流程不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动物类食品和植物类食品加工未能分开,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
4、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进货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规范进行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四
按照县食安委达食安委办[20xx]12号文件“关于迎奥运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进行了安排布置,并在全系统的大米加工企业中进行了专项整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系统共有大米加工企业18家,在5月份的大米加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已全部纳入了信用体系建设,并提出了相关目标要求和考评办法。在此次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各企业都按照要求,全面完成了整治任务。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整治具体要求和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为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了条件。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县局下发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对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层层落实,保证了责任到位。
(三)严格督查,确保质量。县局在整治督查中严格按照与各大米加工企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按制度要求,此次的整治活动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工作失误和监管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以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业。
自律机制,制发了《大米加工经营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大米加工企业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试点企业分别落实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以及经营活动中的相关证照和手续,强化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意识。
(六)以强化宣传工作为重点,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在整治过程中,重点加强了市场巡查、生产现场督查、大米质量监测等工作,着力巩固整治成果,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在整治过程中,每月5日前按时向县食安委报告了大米检测情况。
虽然我系统在这次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样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如食品安全投入不足,监管的长效机制尚需更加完善等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增添措施,努力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五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__】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__】193号)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食【20__】51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__市20__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__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__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__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4月底)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5月底)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行动。现将我镇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上文件要求,镇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春雷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本镇食品安全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明确镇市管所,派出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中小学等相关部门迅速组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整治内容,责任单位,责任范围,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做好阶段性成效的工作台帐和月报制度。
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
我镇通过打横幅、村广播、大屏幕、宣传画等一系列手段多方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烘托气氛。x月10日召开本镇安全工作会,各部门进行交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做到人性化执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户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停业整顿,待符合规定,证照办齐后再经营;对不停业整顿继续经营者采取集中整治,一查到底给予取缔。
三、“春雷行动”整治工作。
1、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冷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的个体经营户,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市管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
责任书。
;同时检查超市、商店销售米、面、油、酱油、醋五类商品有无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对没有标志的商品责令立即撤柜,作退货处理,在检查中发现2起销售未检疫的猪肉,并当场进行处罚,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着重抓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批、食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食品有效期等方面的监管取得成效。
2、加大食品源头污染,添加剂使用和过期变质食品专项整治力度。对8户农家乐,卤菜加工4户、餐饮业16户,3所学校进行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户卫生许可证未年检,9户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我们立即通知市管所、卫生院,督促食品加工户办理卫生许可证,取得合法经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按标准操作,严禁使用敌敌畏,苯醇、非食品物和过期变质食品,如发现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依法追究责任。
3、对生猪屠宰户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对屠宰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使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严格实行查证。验据、检疫、检验制度,各尽其责,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屠宰户坚决查处到底,给予重罚,由于管理到位,目前未发现一例有病疫进入市场。
4、强力推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操作技术规程,严格执行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禁止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宣传禁药的危害性与危险性,使放心蔬菜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镇3所学校严格按照阆中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操作执行,并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制定紧急预案,完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库存环节监管和校园内小卖部进货渠道管理,申请镇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校园外的小吃部、小卖部进行集中整治,取缔4家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吃部,责令3家小卖部立即办理卫生许可证,通过整治,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按照xx县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核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专职干部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牧区、中心小学及郭庆联校食品安全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成绩。
﹙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责任得到明确。被督查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明显增强,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对责任目标细化分解,乡政府与3个村委会、中心小学及联校签订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4份。针对牧区监管力量薄弱的实际,我乡成立食品药品管理站,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各村委会主任为信息员,有效解决了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组二级监管网络,实现具体事务有专人抓,彻底改变了过去基层食品安全业务没有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局面。
﹙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在建立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我乡制订了。
工作计划。
宣传。
工作方案。
应急预案。
等文件,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我乡将食品安全列入村规民约,通过自律的方式,全面落实牧区家庭自办宴席管理的工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我乡结合实际和职责,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使应急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场始终把专项整治放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今年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了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全乡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现将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细化措施。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全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分为十条七块,一把手负总责,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将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场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了全场安监组织网络。设立了安全办公室,负责全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个行政村也相应建立了以村主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各基层单位也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与各基层单位各行政村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
年处,开展了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安全办工作人员在政府驻地设立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站,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安委办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十余条、粘贴宣传标语数十处、散发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上百份,培训人员近5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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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七
中秋、国庆期间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1)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我局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行重新整改。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
(2)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按照_《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行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禁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须配备冷鲜柜储藏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3)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
(1)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2)对全县所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处罚无证经营户6个。
(3)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规范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现问题。
(4)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寻找不足,按照“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快乐、祥和的中秋。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八
我局按照省局关于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的工作要求,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食品企业检查计划。我局执法人员系统全面学习了有关食品添加剂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知识,未执法有力提供技术支撑。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责任。
我局在具体整治工作中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了解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在检查中,督促企业严格遵守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制度,督促企业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同时,重点检查了食品企业是否存放有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及不得添加的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材料进厂、使用、产品检验、出厂等记录,查看是否帐物相符,索证索票及台账是否落实。在中秋、十一双节日加大了对食品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对月饼、糕点、饮料等节日消费高食品进行严格抽查,保障我县居民过放心、安全节日。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简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我镇学校食堂及周边摊点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及时召开了由食品办、综治办、交管办、民政和综合事务办、x幼儿园等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食品办、综治办、交管办、民政和综合事务办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周边食品进行一次规模细致的检查。
我镇强化对学校食堂、周边食品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等。我镇以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一)检查结果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通过我们对辖区内的每个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一般食品安全隐患x起,现场要求整改x起,没有发现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民政和综合事务办、各学校领导对各类安全都高度重视,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食堂采购的蔬菜有不同程度的腐败;
2、留样还不够规范;
3、学校外流动摊贩不好管理
下一步镇民政和综合事务办将起到牵头作用,督促食安办继续做好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及周边安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食堂卫生、硬件、制度、管理等各方面继续进行全面检查,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十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6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8]45号)(以下简称《省政府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质检部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8]872号)精神,圆满完成生产加工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立足质监部门职责,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使用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和严厉查处无标、无证、不按标准规范生产食品添加剂及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使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各市(地、农垦)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履行质监职责,围绕各项专项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切实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一)强化食品添加剂企业监管。一是彻底摸清辖区食品添加剂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获证企业和无证照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卫生条件、管理状况、企业执行标准、标识标注、是否按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等,建立企业纸质和电子档案;二是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加工行为,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方可组织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未纳入的要参照食品添加剂许可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监管;要求企业建立“两帐”:即原辅材料进货台帐、销售去向及用途台帐,具可溯源性;建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把关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管理等;三是严厉查处无证、无标、不按标准规范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企业规范生产、质量合格、标识规范。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监管。一是彻底摸清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特别是企业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并纳入企业纸质和电子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二是对照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清单,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注意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予以严厉打击;三是摸清非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如使用编号或使用着色剂等模糊名称替代添加剂真实名称的,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予以整治纠正;四是严格规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在生产加工中按标准规范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验收和使用台帐,加强质量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五是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当地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六是结合各地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对食品添加剂、食品中添加剂指标和项目的监督检验和监督抽查,尤其是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扩大监督检验覆盖面和有效性。
三、工作安排。
按照卫生部等9部门、省政府及国家质检总局工作安排,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10日至1月10日)。
1、主要任务。
(2)调查摸底,摸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基本情况,掌握非法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要求,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范围和要求。督促辖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明确企业第一责任的具体要求。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在规定时间报告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并再次明确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2)设立举报电话。
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百姓健康安全消费。要向社会公布质监部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按有关规定实施奖励措施。
(3)摸底排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调查摸清辖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档案实施动态监管。摸清并认真分析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于201月12日前将结果上报省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由省局汇总后反馈给相关卫生行政部门。
(4)强化抽检。依据质监职责,在安排年食品监督检验计划中,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及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和相关信息,将整治清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作为抽查的主要对象,有针对性地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类别、重点项目,加大抽查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5)汇总分析。认真汇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及时向省局报告。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根据实际制定新的监管措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月11日至3月10日)。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具体措施。
(1)依法查处。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追根溯源。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剂的供应链和入口,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清理规范。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行为。对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求企业停产整顿,彻底检查,依法纠正,形成可追溯的记录,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直至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为止。
(三)规范巩固阶段。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1)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强化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工作,严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关,严查无证生产行为。加大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管理,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3)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强化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巡查、监督抽检等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从重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使用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
(4)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教育,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使从业者提高素质,熟悉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深刻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在专项整治的各个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落实、效果明显,确保各项专项整治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查处整治工作力度。
各地要突出“五个重点”,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一批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单,及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其它陆续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清单,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突出重点食品。各地可根据实际将乳制品、肉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含量高的食品、饮料、葡萄酒及果酒等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食品列为重点食品,加强监管。
二是突出重点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既要密切关注列入清单的产品,也要注意调查生产加工环节出现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新情况、新动态、新物质,坚决杜绝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事件等类似问题在我省发生。
三是突出重点企业。各地要将易出质量安全问题的小企业、小作坊、不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未把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的企业、频频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企业列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加严监管和监控。
四是突出重点区域。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生产集中的食品加工集散地,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严密监管。
五是突出重点环节。要将企业的进货验收、生产加工中的关键控制环节、产品检验、销售去向等作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管,严密监控,确保具有可追溯性。
(三)突出质监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各地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检测车在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显“四位一体”模式的监管优势,挖掘食品安全巡查执法队这支特殊队伍的潜力,落实“两个前移”、“双重监管”新模式,探索食品添加剂管理的新方式,完善和落实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与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该通报的通报,该移送的移送,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企业秩序,树立诚信氛围,使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沟通协调工作。
各地要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从业者增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诚信生产经营。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如何辨别食品优劣和合理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知识,消除盲目恐慌情绪和恶意炒作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新情况、信息、典型案件等要及时向省局通报。
(五)认真上报专项整治信息。
各地要在工作中注意搜集音像资料,完善案卷、档案等内部管理、巡查记录、监督检查等工作记录,做好迎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及时上报各阶段专项整治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请各市(地)于每月的3日、18日向省局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报送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重大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并分别于2009年1月18日、3月18日前向省局报送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的全面总结。
联系人:李湘江、马海军。
电子邮箱:hljspc@。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十一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恰逢国庆七天长假。为了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使大家过上一个安全、文明、祥和、喜庆的`“双节”。根据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通知精神,及时召开了局领导专题会议,布署安排、落实文件精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了“五有”,即有领导、有计划、有检查、有结果、有总结。由于加强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杜绝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食品进货验票索证、购销台帐和质量追溯制度。只有明确工作职责,才能有的放矢,突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故而两节期间,商务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两个方面上。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监督管理,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酒类、肉类为重点品种,防止劣质过期的食品和不合格的酒(尤其是散装白酒)、食品在市场经营。二是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利用节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为切实增强大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抓落实;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将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岗位目标责任。同时,为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商务局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为副组长,下辖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组织监督检查人员按时间、步骤、分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内容依法监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坚决处缔。分管安全副局长杨安徳同志从单位抽调有关人员于9月26日—28日,先后深入到县定点办、市场服务中心、物资行管办、商业行管办、天骄超市等基层单位调查研究,现场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市场秩序等工作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管好自已的人、看好自已的门、办好自已的事”,各单位“两节”期间生产经营,不能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和一方平安。
(一)关于定点屠宰工作。
目前这一工作主要是委托二级机构定点屠宰办专抓专管。我们认真落实“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全县生猪屠宰流通行业管理,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加工行为,搞活生猪肉食品流通,确保牲畜肉品的安全。
加强屠宰厂管理提高进场屠宰率。一是要求屠宰厂业主建立生猪进出厂台帐;二是协同畜牧部门动检人员做好生猪进厂滞留观察及宰前检疫工作;三是要派专业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保证产品合格率100%出厂销售;四是做好疫情防疫工作,定期做好屠宰场的杀菌、消毒。确保源头的肉品品质安全,保证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加强稽查工作,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依照国务院《条例》,主要是打击屠宰区域“私屠滥宰”行为,配合动检、工商、卫生部门对屠宰场肉品销售市场的病死肉品、掺杂使假、注水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稽查。
(二)关于酒类商品流通管理。
目前这项工作主要是委托二级机构酒管办监管,主要依据《xxxx省酒类管理条例》对全县酒类生产和流通进行监管,以维护酒类生产秩序,保障酒类消费者安全,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做好酒类经营市场稽查工作,防止假酒、劣质白酒流入市场。目前全县已有178个酒类经营户办理了酒类流通许可证。通过整顿和治理,全县在“两节”期间没有假酒伤人事件。
(三)关于市场准入工作。
1、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消费意识。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们将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向场内摊贩、居民广泛宣传,提高场内经销户的守法意识和居民的消费意识。
2、加强市场巡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加强同工商、畜牧水产、农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在市场内发现异常情况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沟通,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市场平安。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食品流通市场的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卫生有了进一步保障,我局将巩固此次专项整治成果,对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常抓不懈,扎扎实实地将放心食品工程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群策群力,与时俱进,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十二
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从5月份开始,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领导小组。5月24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贯彻会议精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检查指导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制订行动方案。我区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内容、时间和要求。并组织力量,分四个小组分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监督检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的证书和批件,是否存在无证和超范围生产行为,原料是否与配方一致,是否按照批准的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批生产记录情况等。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的合法性等。还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根据市局打“四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打“四非”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
1、检查整治阶段。充分发挥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一是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等为检查内容,对多年来一直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的企业和多年不生产的品种进行疏理,名单上报市局建议考虑吊销许可证和批准文号。二是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等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以经营合法性、销售产品合法性、标识和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检查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有关许可、是否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市场开办责任、是否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三是对本辖区内违法广告涉及的保健食品进行核查,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四是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进行飞行检查,结合外地协查情况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特点,组织对雪佳、五洲、金日洋参、湖宝等生产企业展开了飞行检查,查阅企业准入生产手续、进货票据、批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资料,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
2、案件查办阶段。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案件涉及辖区外企业的,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协查。区食安办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加强对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工作的指导。
3、规范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当前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量多、分布散,对我局的监管工作提出严峻挑战。目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1、生产经营行为还不够规范。有的企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按照制度规定去做,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流于形式。有的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用法用量、产品规格和批件不一致。抽检发现有的经营企业经营的产品含法律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
2、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对员工培训力度不够。由于一部分企业生产时断时续、市场销售不够理想等方面的原因,存在员工流动快、培训不及时、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等现象,一些员工不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生产记录不完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的企业负责人还存在一些错误的思想认识,不能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管理企业,甚至还有钻法律空子、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所有药品批发、连锁和零售药店群发短信500多条,区、镇两级出动检查人员1887人次,检查(协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0多家次,批发企业、专营店、零售药店、大型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2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检查整治、案件查办,我区打“四非”工作成效显著,上报信息4条、报送报表4次、阶段总结9次,按时向市局报告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效和遇到的问题。
1、检查企业覆盖面广。本次行动,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100%,大部分生产企业现场检查2次以上;批发企业、专营店、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检查覆盖面100%,零售药店、小超市等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超过了80%,检查记录规范、完整。
2、全区情况全面掌握。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4家,拥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8个。经营企业1043家,其中批发连锁企业15家、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20家、药店544家,其余为小商店超市。我区14家生产企业中常年生产的3家(佳尔科、雪佳、五洲),去年有过批量生产的4家(奥奇、庆和、湖宝、三健),已停产1年以上,目前车间正在改造,或处于观望状态准备改造的3家(金日洋参、锦仁堂、康富来),已停产3年以上的4家(唯一、华南、红太阳、远亚),其中“唯一”、“华南”的车间已改作他用或已拆除。有关我区生产企业的现状已向市局作了报告。
3、重点企业重点监管。结合打“四非”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对省、市局制定的“打四非”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和产品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特别是对外地协查较多的“雪佳”、“全烈”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现场对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和化验室进行认真、详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还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
4、配合上级监测抽检。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和市局风险监测抽样的要求,组织进行突击检查,配合市局开展共抽检产品25批次,其中减肥类12批、辅助降血糖类1批、缓解体力疲劳类12批。
5、外地协查回复及时。共协查回复各地协查函35份,每次协查均到企业现场核查企业相关的资质、品种的批件、涉及具体生产批号的产品查阅相应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和原辅料台帐,并要求企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35份外地协查均做到了及时核实情况、及时回复。我局发函协查问题保健食品16个。
6、案件处置严格依法。对于保健食品的案件处置,我局做到严格依法查处,遇到问题产品,法规、稽查、保化三个科室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以确定最适合的法律条款和处罚标准。目前,共移交稽查涉嫌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2个,立案5个。
这次行动中,我局在遍布全区的170余块社区电子屏上循环播放食品公益广告和相关常识,大大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
9月4日,我局举办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培训班,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和医药连锁、批发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保健食品基础知识、当前形势和监管要求,详细讲解了保健食品的定义、分类、行政许可流程、包装标识、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等内容,还结合相关案例培训了相关法律法规。到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效促使企业进一步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诚信和道德建设。
下阶段,我局将主要从做好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开展工作:
1、办理案件,对有问题保健食品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保健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依法严肃处理;发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黑窝点”,及时取缔;对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动员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做好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科学保健理念,规范媒体行为,支持鼓励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公开监督电话,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氛围,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3、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台账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建档情况、原料收货查验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批生产记录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质量意识,坚决履行质量第一负责人责任制度,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质量承诺书》执行情况和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加强监测,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性抽样送检。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及产品抽验工作,特别是我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社会反映强烈,违法违规宣传较多的功能产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曝光问题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5、加强监管,加大巡查的力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提高专项检查的覆盖面,加大突击检查频次,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加强梳理,形成长效管理制度。针对前阶段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等不靠,探索适合我区的监管办法。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十三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为进一步加强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根据《禄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具体措施如下:
我校领导班子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全权负责,认真检查,随时监督、加强管理。由专项小组负责,向全体师生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整改专项小组”责成各班主任、食堂管理员、小卖部经理、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继续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由李永贵校长任组长的检查小组对食堂、小卖部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各种食品的抽样检查结果显示:这些商品来货渠道正规,经过严格的卫生检验且在保质期内销售,清洁无污染。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基本符合要求。
1.与学校外小卖部法人代表签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学校外小卖部出售“三无食品”
(2)严禁学校外小卖部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3)小卖部的售货员必须定期体检。
2.学校食堂设专门管理人员、学校与管理员。
鉴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2)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
(3)储藏和保管、要做到“四隔离”、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
(4)剩饭剩菜要即产即淌、及时处理、不准回锅菜。
(5)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卫生状态良好、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
(6)食堂工作人员要做体检,健康人员才能从事。
为保证食品安全整改工作落到实外,收到实效,明确监督方案。主要有以下三点:
1.学校食堂、校外小卖部应对全体师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随时随地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全体师生有权利对小卖部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进行举报。
3.全体师生有权利对食堂变质的饭菜进行监督。
总之、在这次整改度作中全校师生员工团结一致、思想统一,学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虽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卫生做得不够好、有些制度要求没有落实,还不大符合上级要求。但我们学校有信心搞好这次学校食品卫生整改,切实保障全校师生食品饮食安全。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十四
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坚持治理整顿与产业振兴、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的工作原则。
为使专项工作得到稳步开展,我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裴兴毕局长任组长,各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业务股,由张学文兼任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局党组研究制订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按要求有序开展。
(二)落实具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和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可溯源”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企业自律机制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逐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食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我局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确定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以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结合日常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xx年底到xx年4月,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开展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清查整顿,我局联合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对辖区范围内的1家食用酒精生产企业,2家白酒企业和10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58台次,与全县范围的3家企业和75家小作坊都签订了责任书和食品添加剂备案表。
(二)完成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整治
我局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检验、专项监督抽查、巡查回访制度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使用原料台帐制度,质量安全承诺、限区域销售、不使用定量包装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全面推行“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两报告”的区域监管责任制,初步建立政府、部门、乡镇监督员、企业四位一体的监管网络,形成“政府监管、村民自治、行业自律、企业自负、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力度,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建立以“可溯源”为核心的追溯体系。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十五
某区产品质量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8月底以来,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行动迅速,责任明确,围绕三个重点,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门,并确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检查部署。区卫生部门抽调力量,放弃休息时间,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区域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品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全力以赴投入整治行动。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如质监部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零售批发企业183家。
整治行动开始至今,区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食品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办法,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使整治提前出现成效。截止目前,质监部门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限期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门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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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____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教研组、办公室和总务处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连州市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整治项目及内容,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园立即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副园长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
二、切实抓好园内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食堂卫生证件、制度齐全。我园食堂“三证”齐全,并有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安全知识。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设有独立的食品原料间、粗加工间、洗消间,预进间。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肉片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堂能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取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按照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按照“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制定了食物留样24小时制度。
6、加强幼儿饮用奶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并做好饮用时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我园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十七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会主席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和公示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学校每期要求从业人员开展健康检查,及时审查和办理健康证,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且不能从事该行业的人员学校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辞退。
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由住校生食堂管理人员主管、食堂厨师长、卫生教师做好对食堂每周一次的检查评比,做到奖惩分明。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认真做好了食品留样、食品试尝工作。
(2)把好“消毒”关。厨房里所有的餐具、用具都
高温蒸煮消毒,学生餐具每天按时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把好使用食品添加剂关。学校食堂除了在做馒头、包子时按标准使用酵母外,其余食品在烹饪过程中均未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认真核实原料清洗是否彻底,是否生熟分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照规定留样,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6)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是否具有进货台帐、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1)学校因经费原因,学校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都是临时工,工资低,不够安心。
总之,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才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我们一定在以后工作中再接再励,把食堂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项整治行动。
根据质量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8月28日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由我局承担了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组织、联系等相关工作。
(一)、起草制订了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代政府起草制定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分解、细化了专项整治的步骤和目标任务。8月28日下午,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分管副县长李萍对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常务副县长张勇就整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二)、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形成部门合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
建立了“制度+平台”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配合。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起草制订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协查协作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建立了成员单位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部门合作”的联动平台。根据整治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召开了7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6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订了领导小组《宣传方案》,组织媒体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报道,并组织各部门走上街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编辑印发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截止目前,已印发11期,编辑报道整治信息37则。通过一系列的牵头、服务工作,致力于整合各部门力量,在我县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三)、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落实目标责任制。10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政府目标办,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县政府对各部门、各乡镇政府20_年的年度目标考核。
2、指导各牵头部门、各乡镇政府分别结合行业特点、区域特点制定了整治行动方案,作到了目标明确、不打折扣,切实可行。
3、是派出联合执法检查组,多次深入到乡镇、企业、学校,餐厅、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和指导,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履职尽责,深入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目标的完成。
第一阶段的经验、教训,宣传、推广试点省、市工作经验,部署整治工作,提出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认识、再动员的新要求。根据上级的部署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浙江现场会召开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对整治目标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并召开全局职工大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为加大《特别规定》宣传的力度,我局于9月上旬分别派出了8个《特别规定》宣传小分队,深入到迎祥、响石、山川等9个乡镇,向企业及企业员工宣讲《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法规文件。9月19日,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商务、农业、畜牧等部门及有关企业,在县城东门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特别规定》宣传咨询活动。9月29日,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县部分重点整治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负责人会议,动员、引导、帮促,食品企业提高对专项整治的认识,改进完善生产条件,按规定获得市场准入。11月16日我局又组织召开了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11月29日,《内江日报》刊登了我局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构筑质量安全的坚实壁垒》一文,重点宣传了我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
三、全力以赴、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为实现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我局以稽查队和监督监察股为主组建了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了分类排查、专项抽查、全面整治等监管措施,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
(一)分类排查。
在现有的食品生产企业中,一是按原有的分类监管等级和规模分类进行排查,列出名单,制订目标,严格要求和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率先全部企业和全部产品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按产品的风险程度进行排查,编制了17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确定33户企业为我县的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三是按企业资质状况(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安全卫生必备条件)进行分类,逐一列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未获证小企业名单,未获证产品名单,并视其生产、质量情况帮促、敦促、督促其立即改进生产条件,尽快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确保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能在规定期限内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四是对生产高风险食品且通过整改或受政策限制不能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劝退,劝退出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在规定限期内既不退出又不能取证的,将列入建议取缔企业名单予以取缔或依法实施查处。
(二)全面整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按照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我局在分类排查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局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了整治检查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了白酒、调味品、肉制品、含油脂类食品、糕点、食用油、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行业以及“十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部门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集中销毁工业硫磺熏制的竹笋2.5万斤,监督销毁企业召回的竹笋罐头933.15件(24×225g/瓶)。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
监督检查,强制检验,是专项整治检查的基本方式和监管措施。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加大了对获证企业的整治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生产企业的整治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包括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关键工序质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控制,销售记录、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等提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具体要求,并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等工作实施了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规范了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全县88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全部获得了食品生产市场准入资格。
3、专项检查。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自7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以来,我局已分别组织或配合市质监局对瓶(桶)装饮用水、酱油、食醋、白酒、糕点、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截止目前,已抽查产品90个批次,检验样品90个,合格86个,食品质量综合抽查合格率95.6%。专项抽查中,依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4户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后处理,做到了抽查一类产品,整治一个行业,增强了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4、联合检查。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承担了县联合检查第一组牵头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隆府办发〔20_〕176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商务等部门,分别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到龙市镇、迎祥镇、桂花井乡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指导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中听取了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整治资料,并深入企业检查,与部分企业座谈,了解专项整治和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情况,并针对整治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乡镇提出了建议,对企业和商家如何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进行了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责令整改,共发出各类整改通知6份,对一起无证生产食品的企业实施了处罚。
四、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的文件精神,我局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已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数量和名单作了进一步清理核实,督促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配合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大米等十类产品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产品目录的批复》(隆府函[20_]37号),于10月1日至2日两天,由局领导带队组成9介专项检查组分赴全县18个乡镇,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拉网式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分类,确定了51户作为小作坊监管,对已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等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并明确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对证照齐全,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从业者有意愿提高生产条件的小作坊,我局进行了积极指导,督促其对基本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改造,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到要求的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即证照不齐的)或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者,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二)实施“挂面”小作坊样板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按照市质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先期选择了对挂面小作坊的规范,与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制定一个行业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和卫生环境规范,打造一个行业的1家样板小作坊,组织质监人员和企业人员参观学习。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质监人员知道到企业应该“怎样查”、“怎样管”、“怎样扶”,企业人员知道“怎样建”。通过样板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并在全县内进行推广,以促进一个行业的规范化。
通过专项整治和进一步深入开展小作坊治理,力争并确保小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目标的完成,建立和完善以质量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加快实现小作坊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五、开展了涉及安全的汽车配件等10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我县涉及安全的10类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通过市、县两级配合实施,对全县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已全部完成了全县8户10类重点产品的质量档案建立工作。
六、主要工作成效。
通过近四个月的专项整治,我县生产加工环节的3个整治目标已基本完成,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为止,全县88户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已达到100%,10类重点产品建档率已达到100%;51户两证齐全,符合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全部签订了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80多人次,执法车辆200余台次,巡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35户,共巡查_5次,回访72次,巡查率达97%,回访率100%;帮扶8户企业获得了市场准入资格,劝退1家不符合条件的液态白酒生产企业;帮助准备申证的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帮助企业、小作坊建立质量管理、检验等制度750多个,统一规范、制作发放监督牌、食品安全承诺书278个,产品销售、原辅材料厂进货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417本;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6份,发放《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120_多份,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继续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全体执法人员仍将继续努力,全力以赴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食品安全。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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