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促使我们思考自己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要写一篇好的总结,需要有清晰的逻辑和连贯的思路。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值得一看的总结实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一
虽然企业在落实责任方面主流是好的,经过近年来的努力,面上的工作有很大改观,但仍有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恶劣,设备和工艺陈旧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不硬,培训教育跟不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应急救援的制度。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三是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加强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新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拓展覆盖到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要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制。
(三)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督促企业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尤其是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的`重点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意识。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系统的融合互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搭好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转。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直观查找、移动值班、按需要自动统计有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可将安监人员从繁琐的事故报告、统计中解放出来。
(五)强化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推进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县(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培训“六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和企业延伸,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积极。督促、指导大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培育和扶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考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6篇《2022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总结》,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二
全国人大常委会xx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作为在国有企业、冶金企业的职工,全体员工在郭勤宇部长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学新法、谈体会的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学习和努力理解新法的要义,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管理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对十大问题进行明确: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的目标;
2、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落实明确相关责任;
3、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4、在冶金行业明确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5、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6、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7、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8、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9、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10、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生命至高无上的安全理念,体现人类文明发展的本质。“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以及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安全员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全员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球团部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三
近期,在科室内部的组织下,我们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现我谈谈几点体会。
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提出了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这与提出的“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重要指示相辅相成。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生命,人也就失去了一切。国人常说“人命关天”。而对煤矿管理者而言,更要保护所有人的生命。牺牲了人的生命换来的发展,是吃人的gdp。新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像近期发生的一些煤矿事故,这里面也包括一些国有大型企业。有的企业装备水平高、技术人员多,觉得不会出问题。正是这种思想助涨了他们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懈怠情绪,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要从这些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在思想上进行自我剖析,查找自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在现场管理中查找存在的隐患。对查找到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坚决不让隐患过夜,用实际行动来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
生命是珍贵的,每个生命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完整和幸福。为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必须要把安全生产贯彻到平时的工作中,认真做好每项安全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
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四
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五
新《安全生产法》在20__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新《安全生产法》下发之时,公司就组织进行了学习,此次管理人员复训再次重新学习的产《安全生产法》,通过老师的细致讲解使用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
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作为一名煤矿的管理人员来说,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矿的薄弱环节,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干部。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六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校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小结:
(一)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成立了江村中学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政教主任任副组长,各中层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12月10日,我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会上,韩校长就如何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我校按上级要求,制定了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食堂卫生管理等制度。同时要求各教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我校建立了安全档案,建立信息联系电话网,一旦有事,一呼百应。并建立学生在校与在外安全各类体系,对学生实行全方位管理,形成了全体师生共同安全防范的良好局面。
为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校认真对照安全检查提纲,逐一排查,并列出安全隐患,对于能自己解决的尽量自己解决,如果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
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班刊及《安全预防》手册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学校对全校实行每周一次排查,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七
今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也是现行安全生产法自20__年颁布后10多年来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重大的修改。12月1日,这部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
我校借此东风,在12月3日下午请安监局李国风局长做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并就全校师生如何提升校园安全意识做了指示强调。
通过学习,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学生的安全,我们更感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
作为一名班主任,我觉得要利用好每一次班队会对学生做好教育,使每个学生时时事事讲安全,将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尤其抓起:
一是交通安全。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数量惊人。为了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要严格服从交通信号灯的指挥。我们要成为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用我们的行为去引领周围的群众。
在我们校园内,学生们也应该有交通安全意识,要靠右行走,走人行道,不要边走边拍球,不要人为地造成安全隐患。
二是楼道安全。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轻声慢步。放学时,为避免拥挤,请同学们自觉分流,靠东侧的两个教室同学请从东楼梯下楼。特别是遇到突然停电时,一定要镇定,千万不要人为地起哄和拥挤,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三是水、电、火的安全。俗话说,水火无情。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规定,在教室内不用明火,离开教室和宿舍时,一定要关闭电器(空调、饮水机等)。如发现教室内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安保科汇报。
四是饮食安全。教育学生不要到外面小摊上用餐,因为在这种地方的食品和餐具很容易引起病菌的交叉传染。购买食品,一定要看清楚保质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交往的安全。出门在外,社会很复杂,不要轻易和陌生人交往,更不能随便吃陌生人的食物,不和陌生人出游等等,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六是不要将危险的刀具带入校园,以免引起伤害事故。如发现学生有。
七是注意运动安全。特别是体育课让学生穿好运动服装和鞋,提示学生带好运动器材不要随便乱玩。
总之,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今后我会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关心校园安全,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为确保我们的校园安全万无一失而贡献一份力量。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八
自2014年12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新安法的学习热潮。近日,通过新安法的学习和解读,我对安全生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新安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这两个特点的出发点在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法,以安全为一切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并以此为目标,预防为主,包括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治理,通过政府和社会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及企业内部各职能、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它具体体现在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等,都得到落实。
谨守安全,首要的是在意识理念上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切实的消除只说不做、弄虚作假、安全资金不落实、安全职责不落实的弊端;其次,严格控制安全目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治理;三是,严格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得失职、懈怠,否则就可能踩到安全红线。此外,"安全生产九禁令"的颁布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坚决取缔无证上岗,无培训上岗,使得安全生产红线格外鲜明。
企业的发展取决于人,企业的发展不能以任何形式的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企业的发展当以人为本,人是主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上至管理决策层,下到具体实施的工人,都必须深刻认识到人在整个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只有发乎于心,付诸于行,才能切实的践行新安法,保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和不断创新,提出更优化的管理模式,制定更合理更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保障生产过程更安全更有序;基层工人,站在生产第一线,当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安全,在行动上时刻坚守安全,把安全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养成安全工作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诠释安全的重大意义,为企业带来福音。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不是一句空话。新安法要求"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需要我们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从业人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电力行业基层工作者,上至主任、值长,下到巡检员,将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落到实处最为重要,安全永远高于一切。
学法、知法,更在于执法、守法。把新安法落实到生产工作中,把安全的理念和行为习惯渗透、贯穿到生产工作中,实实在在的用它来守护我们的安全,这才是新安法最大的意义。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九
2021年11月7日。
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从“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的古训,到今天一些国家和地区深陷战火和苦难,再到恐怖主义带来的巨大危害,都在告诉我们,没有安全的基础、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从这样的意义来理解,总书记“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的论断振聋发聩、意义深远。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抓实抓好“头等大事”关系发展全局、国家命运、人民幸福。作为煤矿区队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来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
(一)区队做好以老带新工作;通过培训,新工对该矿井井上下有一个全方位认识,并熟悉入井须知和本岗位工作职责,对煤矿三大规程有细致了解,通过在工作中的以老带新,井下的实际操作,进一步对煤矿三大规程有更加深入的体会和学习,为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开好班前会。通过开班前会整理上一个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以及落实上一班工作中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对一些新工作操作技术进行学习,主持人要认真观察每个工人的思想情绪和神态,如有异常作好思想工作。
(三)安全学习。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学习,学习上级的文件和有关政策,让工人了解当前煤矿形式的严峻性,并根据政策监督煤矿企业;组织学习三大规程,使工人不断的加深了解,推动我矿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的良好的安全学习氛围。
(四)落实制度。好的区队就有一整套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全企业的各项有关制度是当前式必可行的,好的制度有待于职工的认真落实,是从落实制度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中提取的,没有制度的企业只是一团乱麻,要用制度来约束工人,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实践才有方向。在我国长期处于和平发展、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面临种种新课题。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安而不忘危”的忧患意识,才能在和平年代绷紧安全之弦、凝聚安全共识;加大对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公民法治观念,以法律划定行为底线,向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说不,才能让法治力量为国家安全保驾护航;通过各种生动活泼、对接现实的宣传教育方式,让人们深切感知国家安全和个人安全密切相关,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将总体国家安全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构筑捍卫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机运队。
2021年11月7日。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十
为了贯彻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十一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演练。
1、公司根据地方政府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编制完善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备案处理,以应对突发事件时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适应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2、公司安生部组织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年度不少于2次的员工消防灭火、紧急疏散演习演练。开展仓库火灾、车辆自燃、人员触电受伤、场内叉车事故、货架坍塌等意外伤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有条件地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
3、在应急救援时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组织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负面影响。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新安全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1、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应急预案制度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所在政府预案的衔接,让预案更加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间应急处置分工配合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演练的重点是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灾害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消防知识,提高员工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4、强化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加强重大节日期间值班、自查力度,保证责任区内消防安全通道畅通、不被挤占,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在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各库区安全标示清晰。
新《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十二
选择幼师,是我的梦想,站在教育的讲台,是我的追求,短短两年的教育生涯中,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在教育工作中,让我学习到了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
师者之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工作的"园丁",必须处处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事事率先垂范,才不会失其本来之意义。为人师表,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幼儿学生的健康成长。幼儿作为祖国的花朵,未来的主人,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教育工作的责任是极其重大的。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这个学期已结束了。看小朋友们一天天的懂事,一天天地在长大,心里总是乐滋滋的,和他们在一起真的很开心,仿佛自己也回到了童年一般,和他们在一起尽情的玩耍,任何烦恼都被这爽朗的笑声冲到云外去。这或许就是孩子那颗天真无暇的童心所具有的魔力!这让我感触最深,有时甚至想:我不仅是在教育他们,其实我也在受他们的影响。真正的生活在他们当中,才使我深刻的体会到成为他们老师的那份自豪感。
虽然,站在教育的讲台上,感到工作压力之大,工作之累,讲好每一堂课,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必须课前的备课,课前的设想深思等等。但每当想到孩子们那天真的笑容以及未来的希望,一切都是值得。
在幼儿园的教育工作中,很多只是看到了表面,对工作者都加以了误解,大多数人都认为,幼儿园的工作是最好做的,每一个人都会做,一般的人都能做得到,做幼儿老师并非难事,只不过是带一下小朋友,没有什么的。但是,我要在这里告诉各位,你们只答对了一半,幼儿的健康成长,背后有老师付出的心血,又谁知呢?人生就像一盘棋,如何才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下棋第一步,最为关键。
"三岁定八十"可想而知,幼儿教育的重要性。虽然自古以来,也有"万事开头难"的说法,但是作为一名幼儿,在这一个时期中,模仿能力是非常的强,让人望之惊叹,学什么都很容易上手,作为这一个阶段的幼儿来说,天真无忧无虑,在对任意事物之中,都是充满了好奇感,充满了奇思妙想,所以接受能力当然是最强的时期,而身为一名幼儿教师的我们,一言一行都对幼儿的今后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必须先做好自身的模范作用,在与幼儿接触时,注意自身的一言一行,使幼儿有一个好榜样。
如何去带好幼儿一直是我们作为幼儿老师研究与讨论的话题,俗话说:"世界上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幼儿作为一个完整的人,需要全方位的发展,作为教师必须抓住幼儿感兴趣的事物,进行设计适合幼儿需要的各类科学游戏活动。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十三
新《安全生产法》于20__。
年_月_日正式实施,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公司多次组织进行学习,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法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求“一切为了人”,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安全与生产、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成本、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以及在重大险情应急和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的原则;其次是“一切依靠人”,因为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致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二、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超前意识、事前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三是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新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包括事前违法责任和事后损害责任,单位负责和个体责任等,大大提高了个人担责、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个人和单位事前和事后的追责方式趋于多样化,如个人终身行业禁入、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对单位的社会公告制度。通过严厉的处罚,一方面通过强化事前预防和控制,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通过重拳出击,让企业不敢出事、不能出事、出不起事,进而倒逼企业切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遵法守法,依法搞好生产安全。
新安法学习总结篇十四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
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20xx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安全生产法》颁布后,省、厅、处各级领导十分重视,组织多次相关学习会议及学习活动。东湾收费站也积极响应,根据收费站实际情况组织展开了专项学习活动。作为一名一线工作人员,我结合自身工作环境及特征,积极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几点:
首先,该法进一步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仍旧是企业,对本企业安全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落实到收费运营单位就意味着,管理处、收费站成为了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事故要承担主要责任。这对单位是个新的考验,需要从预防,治理各方面入手,积极整改,建立起齐全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能力,使全体工作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员工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另外,就收费站工作的特殊性,安全事故处理能力要延伸到服务对象,为广大司乘人员负责。收费站区如发生紧急事故,应第一时间上报,处理,并积极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其次,该法对责任事故的惩罚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旦追究到事故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将比以往给出更严厉和更高金额的处罚。这就充分体现了我国的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规,将是对安全的更加重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思想。全体职工要高度注意,严格防范,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用电、用火等发面要严格注意,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疏导员在岗亭外作业要严格注意,积极排除安全隐患,夜间作业必须穿反光背心,横穿车道要注意过往车辆,确保安全后方可穿越。
最后,该法明确要求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其他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这是国家对应急管理方面提出的新的要求。道路运输单位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我们应当对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方面做出相关的应急救援错。这就意味着原来的便民措施要做出更大的延伸,建立起更加完全的安全事故应急措施。除了便民服务以外,还要增加安全应急服务,对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提供保障及己所能及的救援服务。
总之,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对我国各生产领域的影响是较为深远的。因为它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基本思想,更加符合安全管理的本质特点。通过这次学习《安全生产法》,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