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问题的背景、目标和资源等因素。在制定方案时,应该充分调研,了解相关信息和情况,为方案制定提供充足依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常见的方案,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参考。请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一
(一)调整范围:
1、2013年12月底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以离退休日期为准)。
2、不含企业离休干部、按事业单位标准(事改企标识为1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70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地方性补贴))*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
a、年龄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
b、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
c、企业退休的获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2、退职人员。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36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3、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增加500元、400元和300元。此项不作为计发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1、调整范围。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
2、调整方法。领取一档待遇的(601元),月增加138元;领取二档待遇的(492元),月增加123元;领取三档待遇的(383元),月增加1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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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二
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下面是四川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办法: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
(二)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61号及川人发〔〕8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三
根据江苏省规定,这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企退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增发总额不高于240元。
按照江苏省规定,今年普调包括三项: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据江苏省统一要求,无锡对上列三项普调增加总额低于240元的人员,再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3%计算增加额,增加额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规定不得高于240元。
合理控制增发额差距。
国家规定今年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并明确要求,普调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
目前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悬殊,如果继续按照往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差距会越来越大。按照今年江苏省规定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的增幅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的增幅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不至于拉得过大。
由于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但养老金总体水平偏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退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根据江苏省规定,无锡市区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生活费)约247元。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四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6〕3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同类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4%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补齐到2702元。
(四)适当提高低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1.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5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702元。
三、资金来源。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9月起发放,今年1至8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9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2016年9月7日。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五
(一)调整范围:
1、12月底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以离退休日期为准)。
2、不含企业离休干部、按事业单位标准(事改企标识为1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70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地方性补贴))*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
a、年龄调整。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
b、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
c、企业退休的获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2、退职人员。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36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3、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增加500元、400元和300元。此项不作为计发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1、调整范围。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
2、调整方法。领取一档待遇的(601元),月增加138元;领取二档待遇的(492元),月增加123元;领取三档待遇的(383元),月增加106元。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六
(一)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二)对于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为: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1月1日至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执行新办法。
(三)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四)2014年10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七
一是在调整时间和水平方面,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各地20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国家要求各地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对自行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二是在调整办法方面,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遍调整具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实行定额标准,一部分与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在此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军转干部予以适当倾斜。对企业退休高工,经国务院同意,本次调整不再继续对企业退休高工统一实行专门的倾斜政策。
二、我省的调待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政策出台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迅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政策研究,并进行反复测算,分析情况。政策制定过程中还听取了部分企业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我省的调待方案。目前方案正在履行最后程序,发布在即。
三、20我省调整方案的基本方向。
今年的调整方案设计主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政策,在调整总体水平,调整办法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文件规定落实到位;二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在兼顾基金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努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尽量让380万企业退休人员多得实惠。三是针对近年退休人员反映退休早、年龄大人员待遇偏低的问题,打算采取系列措施,在定额调整部分按退休时间分梯次调整,并加大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的倾斜力度。
目前全省正在调配资金,调试信息系统,预计在2014年5月份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八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共同印发《关于20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据悉,这是我国连续第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经济增速持续放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增大、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形势下,国家继续坚持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使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
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在经历了连续以10%左右的幅度上涨以来,从2016年起涨幅下降至6.5%,且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职工并轨上调。对于养老金增幅降低的原因,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今年按5.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是国务院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调整基本养老金,不仅要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还要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不仅要考虑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
通知提出,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各地上调养老金的方案要在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在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面将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九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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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
(一)调整范围:
1、2012月底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以离退休日期为准)。
2、不含企业离休干部、按事业单位标准(事改企标识为1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1、退休人员。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70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地方性补贴))*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
a、年龄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
b、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
c、企业退休的获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2、退职人员。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36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3、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增加500元、400元和300元。此项不作为计发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1、调整范围。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
2、调整方法。领取一档待遇的(601元),月增加138元;领取二档待遇的(492元),月增加123元;领取三档待遇的(383元),月增加106元。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一
据介绍,根据黔人社厅发[]8号文件,从今年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预计贵阳市参与此次调资的退休人员(含以灵活就业身份办理退休人员)共计23万余人,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增加养老金约4800万元。调整的养老金,将于4月22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具体调整如下:建国前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不同时段,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0元、530元、510元。
退休(职)人员(不含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截止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一岁每人每月增加7元,不足一岁的按一岁计算;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实行养老金保底,今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的养老金不足560元的补足到560元,退职人员不足535元的补足到535元钱。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二
我市68.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我们的工作人员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调整后的标准从1月1日起执行,1―4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将争取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489元,增幅11.76%。
调整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此次调整,在上年末的基础上人均增加262元,调整后我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489元,增幅11.76%。
每人至少增加85元,调控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差距。
今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有新变化,主要由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每人至少增加85元。其中,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过240元。
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往年我们都是按照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养老金,养老金1000元的按10%上调增加100元,养老金4000元的可增加400元,两者增加的绝对额相差较大,如果继续按照普遍增加10%的做法,养老金水平差距只会越来越大。”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分析,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将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使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不至于拉得过大。
对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另据悉,对201月1日至6月30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年7月1日起,参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补差。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三
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根据省、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文件要求,济南市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次调待执行起始时间为201月1日,调增及补发的养老金已随本月养老金发放到位。
月底前补发前八个月养老金。
据了解,本次是连续第12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济南市企业退(职)休人员38万余人。凡在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据悉,定额调整方面,每人每月增加70元。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按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1.8%计算增加。第二,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中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例如,某职工年11月退休,缴费年限为30年,2015年12月起领取养老待遇,养老金为每月3000元。本次调整:70+3000×1.8%+63=187(元)自年1月起该职工养老金调整为3187元。本月开始按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月底前,将收到补发2016年1-8月养老金1496元。
高龄人员和军转干部倾斜调整。
适当倾斜是指,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调整。高龄人员是指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50元、40元和80元。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35元。
此外,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据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便于退休人员了解增资情况,补发的养老金将在存折上分行打印,第一行为调整后的养老金,第二行为补发金额。
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山东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489元,增幅11.76%调整对象是参加济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
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方案。退休养老金上调、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一直都是大众关注的重点,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山东省的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方案。
今年山东济南就企业养老金做出了新的调整,山东济南市68.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我们的工作人员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调整后的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1―4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将争取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489元,增幅11.76%调整对象是参加济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此次调整,在上年末的基础上人均增加262元,调整后济南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489元,增幅11.76%。每人至少增加85元,调控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差距。今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有新变化,主要由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每人至少增加85元。
其中,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过240元。
荆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四
从市人劳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以来我市连续第11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此举我市7.5万退休(退职)人员将获益。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3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此次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普调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29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110元,普调第二部分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包括:(1)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在1953年底前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同时,对符合政策规定可增发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高工”,其待遇作同步调整。
根据这项政策,年底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我市7.5万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待遇将得到提高。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在2015年6月30日前办妥转轨“职保”手续的被征地农民,也列入此次退休金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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