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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一
1.巩固双拥成果。以继续保持双拥模范县为总目标,积极创新双拥模式,广泛开展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龙头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加大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2.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使优待抚恤工作更上一层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据实发放优抚经费。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加强烈士陵园建设与管理,全面弘扬烈士精神,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努力解决烈属的实际困难。
3.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逐步形成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选准用好培训机构,加强免费教育培训,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获得参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二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成桐子林镇城市低保100%入户核查和审批工作;完成《xx县城乡低保评定个人征信黑名单管理办法》、《xx县城乡低保评定家庭拥有机动车等高消费产品认定办法》、《xx县城乡低保评定行业收入评估标准》、《xx县城乡低保评定民主评议工作制度》、《xx县城乡低保评定投诉举报核查制度》、《xx县城乡低保评定近亲属备案制度》等20余项制度草拟并报县政府审议通过;做好农村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兜底保障和定期复核工作;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统筹救灾物资管理及调运,确保及时查灾、报灾、核灾、救灾;抓好各敬老院日常管理、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完成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信息核对和社会保障卡办理,开展69名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培训。
2.福利慈善事业。开展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报材料审核、审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做好慈善款物捐赠接收、拨付及慈善助学等工作。
3.区划地名工作。完成桐子林镇主城区和渔门镇渔门社区楼幢号变更后的制作安装工作;完成《xx县地名录》《xx县地名词典》《xx县地名志》的编写、印刷工作。
4.双拥优抚工作。一是抓好优抚安置工作。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到位;继续做涉军维稳工作,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做好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建房补助等工作;组织全县干部职工、中小学师生、驻盐部队官兵开展2020年烈士公祭日活动。二是抓好双拥工作。巩固双拥工作成果,落实双拥工作机制,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8月30日前完成烈士陵园提升打造;加强双拥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全力做好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县“三连冠”;围绕纪念建军91周年,承办建军91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做好“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
5.社会专项事务管理。一是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继续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二是选派相关工作人员到成都市温江区、龙泉驿区学习社区建设和管理先进经验;三是抓好“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四是全面做好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弃婴收养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对社团登记(申报、年验、变更)工作;六是加强对殡葬服务站和圣水陵园的监督、管理;七是注重引导,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作用。
6.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深入乡(镇)、村(社区)调研,草拟完成并报县委、政府研究出台《xx县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xx县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力争2020年底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城市社区居民人数10%。继续向上级报告解决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问题,力争早日实现乡(镇)、社区前台办理,各部门后台审批,减少群众办事“跑多次”的问题。完成1个综合性高水平社区(红星社区)、民主法治社区1个(桐子林社区)、平安和谐社区1个(喇撒田社区)建设。完成xx县红格镇阳光社区公共服务站新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惠民乡新林村农村社区建设创建工作。
7.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各农村敬老院消防用水改造安装室内消火栓和给水管网维修改造,将红果乡敬老院合并搬迁至益民乡敬老院;完成接待中心200张民办养老床位、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及惠民乡敬老院240张公办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工作;待省厅批复后,抓紧落实红格康养照护中心(ppp)更换建设地址至欧方营地的前期工作;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沟通协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康养项目,指导攀枝花星月谷国际康养度假中心、xx县永兴镇望湖居休闲康养农庄、攀枝花市欧方营地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民办养老机构升级打造;指导各民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民办养老机构医疗协议书》;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全县3220名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其中340名空巢老人配备健康手环和电子围栏;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津补贴。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三
1、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资金的发放。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按照“民政提供名单、财政核拨资金、银行实行代发”的方式实行社会化发放,2020年上半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691.4万元,其中提标补发34.09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费用20.49万元。
2、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组织完成了春节期间的双拥走访慰问活动,其中走访慰问了驻赤部队7个8万元,慰问优抚福利事业单位6个6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88人4.4万元,资金慰问663人14.19万元。发放春节慰问信9000份。
3、切实落实复退军人解“四难”工作。上半年共为复退军人解“三难”1662人(其中享受抚恤补助的对象1158人,普通复退军人504人),临时救助591人、医疗救助265人、落实危房改造2人、慰问726人,投入资金111.37万元。
4、加大优抚数据标准化建设力度。按照省厅下发的《湖北省优抚对象数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优抚数据库信息化建设“真、准、全、实、密、责”六字要求,上半年按照计划开展重点无对象的核查和更新优抚数据库录入工作,计划于7月前百分之百完成省下达的核查任务。
5、切实做好涉军群体的稳定工作。加大排查疏导解困力度,配合维稳办、信访局、国安大队做好我市涉军群体的信访稳定,确保了清明期间、4.12、4.16事务部挂牌、4.28、“五一”、“6.1”漯河事件期间我市无涉军人员参加。
6、推进退役士兵安置。一是做好了退役安置信访稳控工作。半年接待退役士兵及家属来访及政策宣讲超过900人次,回复书记、市长批示件1件。二是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制定了2020年度全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做好了2020年冬季退役士兵档案材料审核、整理、归档工作。三是做好有意愿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安排了2020年度有意愿的185名退役士兵参加教育技能培训,同时据实完成了万通驾校2020年度首批54名退役士兵驾驶结业核定申报工作。
7、强化军供应急保障。一是为提升服务质量,组织单位骨干到武汉、襄阳、岳阳等军供站学习军供保障服务管理规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餐厅、客房、办公室等基础设施设备添置维修、更换,已达到二级站的标准配置。三是做好军供保障服务的技能培训。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学习军供业务知识技能,会同麻城站组织了一次区域应急保障演练。四是推进军供站战备设施专用通道项目建设。目前,经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同意,对可行性予以批复,已报市发改委立项。
8、提档升级烈士纪念设施。一是推进烈士陵园升级改造暨军队离退休干部户外活动基地建设项目,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下一步计划完成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图纸审批、工程招标工作。二是是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收集整理烈士故事编辑书本在全市推广,开通烈士陵园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是筹备组织了清明节大型纪念活动。接待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学生团体3万余人举行祭扫活动,讲解150场次。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四
1、落实待遇发放保障基本生活。联合市残联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完成了1至2季度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生活补贴6003人,护理补贴5647人,共发放资金519.375万元。调整孤儿供养标准,4月1日起散居孤儿由1100元/人月调至1200元,集中供养孤儿1760元/人月调至1920元。发放1至2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费98人65.6万元。发放2020年一二季度全市精简退职对象生活费23人48474元。
2、落实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2020年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3662人,困境儿童418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数据库管理,及时动态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数据。建立了儿童福利主任工作机制,设立儿童福利主任188人,制作了200份《__市留守儿童福利主任工作手册》分发各乡镇村(社区),明确职责要求。
3、做实做细孤儿集中供养工作。一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咸宁市灵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并签订《收养评估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二是根据省厅和咸宁市的要求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三是加强对家庭寄养孤儿的回访,为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的孤儿提供有针对性指导和服务15次。四是做好孤儿接收和档案管理工作。对全市孤儿、事实孤儿、困境儿童进行摸底调查,接收符合条件的2名孤儿集中供养。五是组织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接待上级领导及爱心人士来院慰问儿童15次。
4、加快项目实施发展养老服务。一是抓好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申报咸宁市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5个,农村11个,社区4个。二是开展了居家养老签订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出台了《__市居家养老签约医疗服务试点方案》,确定我市桃花坪社区为试点单位,通过前期摸底排查确定30位老人为试点服务对象,与陆水湖卫生院启动了上门医疗服务签约协议。三是抓好养老机构建设。联合消防大队对全市福利机构进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在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和农村福利院启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进行网上登录加强养老机构发展监测。四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市15家养老机构均已就近就便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开展医疗保健和巡诊等健康养老服务。
5、实施标准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照服务质量检查表重新修订管理制度,注重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邀请蒲纺医院医师讲授护理知识,细化考核项目与奖惩挂钩,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抓好平安建设。每月开展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台账上报工作,每季组织职工和老人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积极配合市蒲圻派出所来院开展的“反恐”活动,定期检查监控设施,更换过期消防器材,全方位保障了老人安全。
6、落实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权益。一是启动2020年高龄津贴申报工作,指导各乡镇入户调查,审核申报对象资格。二是保障老年人优待权益。春节期间对全市百岁老人、生活困难老年人、老年学学会、蒲纺老年康复中心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8万余元。拨付基层老年建设资金15万元,支持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建设。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为老服务工作。上半年零收费办理《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2379人次。
7、发展社会慈善事业。4月4日,举办了“感恩有你大爱__”为主题的2020年__市第二届大型慈善募捐晚会,募集善款用于捐助贫困重疾患者,做为“慈善爱心”专项基金,建立慈善捐助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通过定向捐赠、支持志愿服务、设立冠名基金等方式,参与自主慈善项目实施;做好慈善助医等日常救助工作,规范慈善会财务管理。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五
下半年,我局将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补齐各项短板,力争我市民政工作实现省市争先进位。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迎接市委巡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巡察前认真自查、巡察中支持配合、巡察后扎实整改,积极主动认真地安排部署组织好市委对全市民政系统的巡察工作。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关键部位的重点监督,管好用好救灾、低保、优抚、彩票公益金等民生资金,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作用。开展“兜底救助、不落一人”专项行动,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低保重点救助政策,完成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农村福利院财务管理,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收集“救急难”案例。
3、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市乡村三级联动,探索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市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应对能力。认真落实灾害救助政策,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服务机制。
4、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继续扩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好桃花坪社区省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5、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做好老年优待和维权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稳定。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深入开展敬老宣传教育,开展敬老助老志愿服务。
6、促进福利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好“两项补贴”资金筹措和发放工作。规范慈善会财务管理。加强阳光福彩建设,提升福利彩票社会形象。稳定提升中福在线销售厅销量,开展全市站点形象建设。
7、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维护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综合运用优抚政策与社会救助政策,切实解决困难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立足讲政策、讲策略、讲感情、讲底线的“四讲”工作法,做好涉军维稳工作。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实行量化评分,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全面推行多层次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设施维护改造,打造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发挥基地教育功能。
8、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力做好今年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工作,积极引导将农村宗族祠堂转化为农村文化礼堂。指导蒲纺工业园区申报全省美好志愿服务站,指导参加公益创投的社区和村做好项目策划和申报评选工作,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民政干部和城乡社区干部能力建设。
9、强化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完成__市地名志和文化故事丛书初稿编写,完成__市行政区划地图册制作,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及时发挥地名普查效益。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做好城区新建道路命名和管理工作。
10、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和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加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依法实施网上登记、网上年检。
11、提高民政社会事务工作水平。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行动。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市政府出台惠民殡葬扩面政策和关于在主城区范围内推行丧事集中办理的规定。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电子台账,继续推进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切实维护收养儿童权益。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六
1、规范社团登记管理。一是规范登记程序,对受理、审查、实地查看、审批发证层层签字把关,严格审查登记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二是开展年检工作。全面实施网上年检,上半年共年检社会组织110家,其中社会团体58家,民办非企52家。完成5家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完成7家社会组织发证换证工作;新核准设立登记社会组织1家,注销1家。三是规范票据管理发放。加强社团会费收据管理与使用,严格实行会费票据“验旧换新”制度,不发人情票。
2、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完成了地名志初稿编写工作任务的60%。上报我市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调查基本情况表、统计表、地名词典目录、跨界自然地理实体目录、湖北省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与利用工作进度表。做好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典志第一部分国典内容的报送工作。
3、规范殡葬行业管理。一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初步拟出了城区推行丧事集中办理的实施方案和我市辖区户籍人口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的惠民殡葬扩面政策,以及推行火葬提高火化率,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规定和措施,为推进殡葬改革作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釆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首先推进黄盖湖公益性生态陵园和赤马港开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积累试点经验,推进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惠民政策。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公墓巡察,做好了各时间节点殡仪服务接待和公墓集中祭扫接待工作。减免37名特困群众(低保、优抚、五保户等)死亡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9万余元。四是强化环保意识,倡导文明新风。推动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绿色殡葬”活动,设置鲜花置换点和便民服务点,开展以鲜花换鞭炮活动,免费提供扫墓接送专车、矿泉水以及描碑等服务。截止目前火化遗体287具,接待进厅服务79次,协助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等16起。五是加大项目建设。完成一台平板火化炉、一台捡灰火化炉及尾气净化设备更新;争取到省厅专项资金300万投入殡仪馆改造装修(一期)工程,已完成改造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谋划殡仪馆新建(二期)工程项目,已完成了项目立项,整体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正在编制申报资料,积极争取2020年中央项目资金。
4、加强流浪救助管理。一是加大救助宣传力度。向市民发放救助管理宣传资料,在城区设立救助宣传点进行宣传,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设置救助管理站引导牌。二是区别对象分类劝导。组成街头劝导小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性劝导救助,对一些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阻告诫型劝导救助。三是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实施困境未成年人精准保护。上半年共接待来站求助人员852人次,对滞留在站的42名智障人员实行了人性化护理。四是开展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求助人员数据库,完善基础数据、基础资料,实现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有效解决求助人员巡查,甄别难等问题。
5、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一是严格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截至6月12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924对,离婚登记893对,补发婚姻证1155对,查阅档案576份,接待群众咨询1623人次。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档案完成率均达100%。二是联合开展离婚纠纷调解。半年共接待调解对象648对,调解成功78对,回访7对。三是延长特殊日期登记时间。根据外出务工人员节日返乡登记和特殊时间节点年轻人扎堆结婚登记实际,婚姻登记处放弃休假,大年初四开始正常上班,在“情人节”延长工作时间,当天办理结婚登记120对,满足群众的特殊需求。
6、强化管理服务提升福彩形象。一是积极稳妥推进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了“省级监管、属地管理、募办代销、协议约定”的销售管理新模式。二是提升大厅员工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了大厅员工管理制度,制定了最新的大厅薪酬管理实施方案;三是完善了《__市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应急预案》,对大厅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对中福在线大厅13名员工劳务合同及3名安保人员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截止6月11日,全市福彩总销量2066.5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73万元,增幅为0.47%。完成全年5000万销量任务的41.33%。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七
1.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和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推动较难。部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存在观望态度,“不愿改”、“不敢改”、“不会改”的情况比较突出。有的对公建民营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习惯已有的管理模式,不愿正视现行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此外,床位任务完成较为困难,今年无项目和床位储备,浙北医疗康复中心项目二期只是今年签约动工。
2.殡葬改革面临不少困境。殡仪服务中心、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散葬坟墓(含大墓、豪华墓)数量多,加上现有乡村公益性公墓基本饱和,全部整治消化难度大。
3.特殊群体维稳形势严峻。我县涉军群体受到省内外同类人员煽动、串联等影响,加上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退役人员对事务部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较高,互相串联、组织抱团,参加集体上访、聚会的意愿和现象明显增加,主要集中在转业下岗志愿兵、西藏退伍兵和两参80411部队和00050部队退役人员等群体。
4.民政执法力量不足。民政执法类别多,但执法力量配备不足,民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3人,实际完全从事执法只有殡葬1人。行政许可科(法制科)在编仅1名且为事业编制人员混岗,无执法权。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双随机社会团体清理规范、等执法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只能依靠市局执法支队开展联合执法,缺乏独立执法能力。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八
1.推进“六大特色”社区建设。以“平安和谐、民主法治、便民利民、文明祥和、环境优美、组织健全”六大特色社区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到2020年,全县城市社区中,高水平综合性和谐社区面达到70%以上,特色社区达100%;农村社区中,高水平综合性和谐社区面达到60%以上,特色社区达到80%以上;在行政村普遍实现自治能力强、法治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目标。
2.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培育村(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建立以村(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治理服务科学化水平。
3.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利用各部门设在社区。
(村)的工作站(点),按照“一社区一公共服务中心”的要求,切实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统筹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
发挥辖区单位优势,实现社区(村)、单位、居民群众之间。
的有效互动,形成治理合力。建立健全社区(村)党组织、
居(村)民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机制。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九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紧盯各项任务目标,狠抓工作落实。
社会救助方面,升级改造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搭建全县社会救助大数据库,促进信息共享。强化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申请和施保对象精准识别率。加强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联合乡镇农合联、专业合作社等,依托产业扶贫帮扶,打造“输血式”救助和“造血式”脱贫双规模式。继续做好低保动态管理,低保边缘认定和适当扩面工作。修改完善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强化三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提升避灾场所规范化水平。
养老服务方面,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吸引更多社会团体及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业。加快推进公建民营,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联营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力推进浙北医疗康复中心项目。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县综合福利中心一期投入使用,二期动工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智慧养老”,完善我县数字化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社”方面,以社会组织党建省级课题为依托,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组织、协调功能,为社会组织发展把好方向。推动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好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培育、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三个市级地方标准,做好社会组织统战、妇联、工会三个标准修改完善和出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出台“三社联动”示范点建设(幸福邻里中心)方案,启动建设。
“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县跑改办和省厅统一部署,全力实现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民生事项“一证通办”、“一网通办”,加快推进移动办事,加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改革获得感。
双拥优抚安置方面,紧紧围绕创建双拥模范城的总体要求,创新双拥工作举措,拓展双拥工作领域,确保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县“八连冠”创建目标。全面深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继续抓好“六有”考核目标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全县退役军人专项活动,着眼“精准排摸、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服务”,在工作专班的基础上,加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退役士兵社会化服务,确保我县退役人员稳定工作根本好转,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事务方面,以此次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打造县域殡葬综合改革典范。6月中旬,组织召开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加快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投入启用。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建国家3a婚姻登记机关。进一步完善、规范收养评估,制订收养评估机构和收养评估员考核办法。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深化拓展移民创业致富,以实施“移民百万产值基地”项目为载体,着力构建移民“宜居、宜业、宜乐”美丽家园,提高移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
1、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20年4月起,__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月550元调整到6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4300元调整到5500元。3月启动了城乡低保续保核查登记工作,6月启动了困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算工作。截止2020年5月,全市共纳入社会救助对象32514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537.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4044人1897.2万元;农村低保17041人1870.4万元;城市特困供养74人64.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1355人673.3万元;医疗救助9681人次752.9万元;临时救助1246人次279.2万元。全市社会救助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2、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从2020年4月起,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月1100元调整到1200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年8300元调整到9500元。6月启动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度核查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协议管理。项目化推进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2020年计划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对茶庵岭镇、中伙铺镇、黄盖湖镇、蒲圻办事处、神山镇、余家桥乡等6所农村福利院安装消防喷淋系统,目前已初步完成项目设计工作。
3、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一是资助所有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参加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对40名农村特困居民,向咸宁市农村特困居民大病医疗救助促进会申报,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41.7万元。三是开展低保五保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工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资助所有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商业保险,对初次发生并经二甲医院及二甲以上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为30种大病范围的,补助大病救助金30000元,目前报送市政府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一是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从2020年4月起,年度累计救助标准由6600元提高到7200元。二是充分运用核对机制。按规定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并出具核对报告。三是建立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了临时救助针对不同情形的标准体系,提升临时救助实效。
5、加强精准扶贫政策兜底。一是加强兜底保障工作。截止2020年5月,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69人纳入到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实行政策兜底保障,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72.9万元。其中:农村低保3838人669.5万元;农村特困供养431人203.4万元。二是确保社会救助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从2020年4月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4300元调整到55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年8300元调整到9500元。三是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通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兜底,共计发放301人196.7万元。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一
1.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推进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持证上岗。
2.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整合医疗资源,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3.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和引导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稳定、关心下一代、社区服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二
1、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一是精心组织5·12全国第十个“防灾减灾日活动”,联合市应急办、市消防大队、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等10家单位在全市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积极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教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集中在市赤马港学校联合举办了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宣传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万余份,制作防灾减灾宣传展板72块,横幅52条,各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习12次,举办知识讲座17次,排查灾害风险110处。二是指导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指导陆水湖办事处青泉社区和泉门社区健全防灾减灾管理机制,增强居民防灾减灾自救意识,提高社区救灾应急能力,加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扎实有效开展灾害救助。一是妥善安排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发放2020-2020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91万元,发放物资折款24.54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8633户1.27万人。二是完成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1户重建户1月30日前全部搬入新居入住。三是积极开展灾害救助。上半年发生2次自然灾害,1.24雪灾和4.22水灾,两次灾害共造成7.79万人受灾,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33亿元。民政部门积极应对,第一时间组建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应急救助工作组,主动帮扶并进行妥善安置,发放救灾棉衣被469件,大米、食用油228件。灾后对1.24雪灾中的倒损房户进行了核查,发放重建救助资金10.2万元。同时,加强救灾资金监管,4月份组成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开展2020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规范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
3、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一是做好应急救灾备灾工作。制定《市民政局2020年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方案》,成立救灾应急工作队,建立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工作制度;以乡镇为主体,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需求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组织全市各镇(办、场、区)摸查。全市共摸查灾害易发点110处。四是开展灾害易发点和应急避难所摸查工作。要求各乡镇(办、场、区)登记所有能用于集中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应急避难所。通过摸查,目前,城区共登记避难场所21个,可容纳4.37万人。二是建立健全灾情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加强与涉灾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做到重大灾情在24小时内反映,为灾害损失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4、开展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是“十三五”期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项目拟投资300万元,2020年年初已经争取到中央投资135万元,计划在2020年下半年开工,分三年完成,本年度12月前做好建设土地规划、设计蓝图、公开招投标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三
1.“弱有所扶”保障提质扩面。完成低保提标,截止2020年6月,全县共有低保对象6857户10144人(其中特困供养人员658人),低保边缘1988户5350人。结合长兴“双扶”行动(结对帮扶集体经济发展后进村、低收入农户),协同农合联、农办,利用新建和提升产业扶贫基地、专业合作社等载体,依托产业发展,打造“造血式”脱贫模式,选择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家庭开展产业扶贫帮扶。局班子坚持每月深入结对村、户,记录《民情日记》。4月21日,召开县乡村三级民政工作人员救助救灾政策培训和宣传会议;完成“5·12”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成立福彩公益小分队,下发“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通知,完成了“福彩助力·点亮梦想”资助困境儿童资金发放;积极筹备成立长兴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促进会;确定明门一家邮乐购为首个“邮善邮乐”试点。
积极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福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县25家福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2.63亿元,利润总额1.68亿元,安置残疾职工1502人,月平均工资达到2948元,月平均参保额942元,参保率达到100%。
2.“老有所养”服务提质增效。以推进“医养融合”高质量发展为追求,全力打造“幸福养老”长兴品牌,主动对接服务,当好“店小二”,全力把浙北医疗康复中心项目打造成为立足长兴、覆盖浙北、辐射长三角的示范养生综合体、知名健康目的地,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品质优良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产品。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顺利,5家乡镇(街道)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1家投入使用、2家改造之中、2家确定选址;150家城乡社区为老助餐服务点完成139家;出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388.7万元;新增养老床位200张。一期(综合福利中心)工程室内装修、景观工程、连廊工程基本完成,养老家具和儿童福利院康复器材招标完成,外围道路正在施工;3月10日,二期项目与省医疗健康集团正式签约,省政府副秘书长陆建强、副市长闵云出席,计划投资8.5亿元,占地面积135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目前已签订土地出让协议,确定了设计方案,完成了养老和儿童委托运营协议起草。积极开展省级“老年友好城市”创建,上报了创建申请和方案,4月省老龄办副主任周世平来长实地考察时对长兴的创建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方面,初步确定洪桥、吕山、泗安、夹浦社会福利中心,其中泗安与长兴第二医院正在洽谈中。县民政、财政联合下发《关于公布我县2020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长民发〔2020〕15号),2020年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4511元/年。
3.社会治理格局优化提升。在出台市级地方标准规范db3305/t38-2020《社区服务热线管理与服务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长兴县社会组织培育规范》、《长兴县公益创投活动规范》、《长兴县社会组织党建规范》三个市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社会组织统战、妇联、工会等三个新标准正在起草中。投入70万元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进行改造,以提供更好的培育环境,首批社会组织出壳,新入壳14家;完成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与组织部、人社局、团县委联合下文,通过充分宣传发动,今年报名数量创历史新高,报名人数突破920人;申请社会组织党建省级调研课题——《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质作用发挥路径研究》。圆满完成了其余公益创投共立项47个项目中期评估,经评估均顺利通过。完成全县213个行政村、30个城市社区、28个村改居、9个乡镇居委会特殊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工作。开展第四次阳光村务指数核查工作。
4.“最多跑一次”跑出新常态。对事项按照“四个通办”要求重新进行梳理,“一网通办”事项共56项(其中民生事项25项);“一城通办”事项1项(其中民生事项0项);“一窗通办”事项32项(其中民生事项20项);“一证通办”事项14项(预测19项)(其中民生事项6项、预测11项)。长兴委托航天五院开发、全省首创“治惠掌心”app移动办试点,实现“一次都不用跑”,我局共推出6个事项(“因灾倒损房困难救助审核服务”事项、“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长寿保健补助金”事项、“异地死亡人员运回原籍火化的审批”事项、“自然灾害救助”事项、“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事项、“养老服务补贴给付”事项)。其中“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事项办理时间由承诺期限90天缩短为2天,该项工作相继在央广经济之声、新华网浙江频道(手机版)、中国新闻网(浙江)连续报道。全县17个乡镇(街道、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3+x”个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将民政与社保、卫计等十余类与民生服务相关事项率先纳入受理范畴,有效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打造跨科室、多业务的一窗式受理服务。开展政务服务电话回访,月回访200件以上,回访满意率达98%以上。
5.双拥优抚安置巩固深化。以大力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全力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为契机,5月4日召开双拥领导小组暨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推进会;下发了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考评细化责任分解表;严格按照“八个一”要求,全力做好双拥迎检准备工作;扎实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做好2020《中国双拥》年度人物候选人的推选报送。大力推进“互联网+优抚服务”工作。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每年落实优抚服务中心运行经费40万元。5月14日,省荣军医院医疗专家组来长开展免费医疗巡诊活动,为100多名00050部队退役人员建立医疗健康档案。结合长兴实际,制定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工作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实体化运作(办公地点设在县人武部招待所1-2楼)。
6.绿色殡葬改革生态惠民。3月13日,召开了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动员大会,先后印发了《长兴县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长政发〔2020〕4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委办发〔2020〕26号),从2020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专项资金,用于补助乡村公益性墓地新建、改扩建和管理提升。启动节地生态安葬规划布点工作,会同建设、国土、环保等对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实地踏看,初步确定县级骨灰堂1个、镇级骨灰堂13个。“文明祭祀”全面铺开,清明期间各乡镇(街道、园区)34个市级示范公益性公墓全面推开文明祭祀活动。县殡仪服务中心项目市政配套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启动装修工程招标准备;棋盘岭古园新设节地生态安葬区(含壁廊葬、草坪葬、花坛葬),规划设计4000穴,目前,一期已完成基础浇筑;殡葬所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治理深部监测项目完成招标;泗安镇皂山村村骨灰楼清明前投入使用;总投资480万元,设计格位6100个的和平镇青山仙鹤堂(镇级骨灰堂)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3月份启动全县“三沿五区”坟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各乡镇(街道、园区)通过采取“深埋复绿、拆除平毁以及迁移至公益性公墓”等措施,已完成散葬坟墓整治1000余穴(含大墓、豪华墓)。
7.特殊群体稳定常抓不懈。近年来,涉军、移民群体利益诉求不断,维稳形势严峻。我们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基层,通过完善预案、排摸建档、对接会商、教育帮扶、推荐就业等多项具体措施,消除和化解了不稳定因素,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等重点活动期间的维稳安保任务;完成“5·11”等特殊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多次拦截和劝返涉军信访赴京问题,5月,在北京成功劝返4名涉军志愿兵人员、4名西藏退伍兵人员。移民方面,完成一、二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共计662.67万元。共结报移民项目13个,拨付项目资金968万元。投资100万元以上产业基地3个(库区建设基金88万元共落实扶持项目1个,小型水库38.95万元落实扶持项目2个),创业致富项目比重提高至96%。今年以来,移民无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勇于担当强化举措全力保障三峡移民和谐稳定》经验做法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交流印发。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四
1.健全核对受理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准确高效、公平公正认定和救助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保障。
2.落实兜底保障。进一步落实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精准识别低保兜底对象,确保按户施保、按标补差、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3.创新临时救助手段。根据本地实际明晰临时救助标准,积极探索主动介入、预拨预付、乡镇审批等更加灵活高效的救助手段,及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5.提高特困人员供养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农村特困人口供养,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农村特困人员实施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2020年达到100%。
6.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加强救助管理协同机制建设,强化站内照料和寻亲服务,确保查找不到户籍地的流浪乞讨滞留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发布寻亲公告,完善站外托养监管、巡查机制,保障被托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五
1.规范办理婚姻登记。上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934对,离婚登记221对,补领结婚证380对,补领离婚证32对,无一例违规办理。全力配合县妇儿工委、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按“两纲”的要求,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出据婚前医学检查表。
2.加强殡葬管理。加强对圣水陵园和县城殡葬服务站监督管理,春节、清明节期间制定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到重要部位开展巡查值守,保证群众祭扫安全。规范殡葬用品市场,倡导文明、环保祭祀。会同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印发《关于禁止在殡葬区域燃放冥币香烛烟花爆竹的通知》,对县城销售殡葬用品商店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丧葬制品要求下架停止销售。
3.强化社会组织监管。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注销、年检等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工作。积极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宣传、调查工作。
4.扎实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开展地名日常管理。完成红格镇5条新建街路命名工作,完成全县2465个门牌号码编制上墙查漏补缺工作,规范编制红格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楼门牌编号和清泉小区住户楼幢编码地址变更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地名普查。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第三阶段工作,比选确定《xx县地名录》《xx县地名词典》《xx县地名志》外包方并协助进行校对,完成《国家地名词典》复查核对上报工作。三是做好边界管理工作。联系协调米易县、会理县到三县边界交点确认边界,恢复安装“三交点”界桩,并落实“界桩”管理人员。对川滇两省xx县与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的跨界地名双边县进行实地踏勘21条、踏勘县界地名33条,完成跨界地名普查上报工作。
5.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完成惠民乡敬老院、xx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240张床位适老化改造初设工作,省级已下达资金192万元,预计11月底前完成改造,继续督促县接待中心实施200张新增床位改造任务。二是继续推进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农村敬老院消防用水改造安装室内消火栓和给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进度,做好红果乡敬老院合并到益民乡敬老院的准备工作。三是推进攀枝花星月谷国际康养度假中心、xx县永兴镇望湖居休闲康养农庄、攀枝花市欧方营地养老服务中心三家民办养老机构升级打造,预计总投资1亿元。四是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审批发放全县3896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津补贴146.52万元。为140名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拨付10万元用于老年协会乒乓球场地维修维护和老年协会办公室改造。指导县老年协会完成理事会换届选举。拟为全县340名空巢老人配备健康手环和电子围栏,正在进行需求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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