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交易双方达成一致并确保互相遵守承诺的法律文件。最后,编写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工地装修合同篇一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地点:
2、承包范围: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
1、从合同签定后天开始施工。
2、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人必须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水、暖、电、管线等。
1、期限天,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如相互造成施工延续,赔偿对方_________%违约金。
第四条关于材料要求。
1、双方商定后施工。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合同签订后生效。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地装修合同篇二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xxx合同法》、《xxx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xxx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支付滞纳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保险。
第16条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合同备案、鉴证。
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签约日期:
承包方:
签约日期:
工地装修合同篇三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0合同订立地点:0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生效.00发包人:承包人: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编码:编码:。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1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0。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0。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0。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0。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0。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0。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国家标准,规范:。
行业标准,规范:。
地方性标准,规范:。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0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
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0。
5.1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职务:其职权主要内容: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0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0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7.1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0。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0。
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0。
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属发包人应完成。
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并承担相应费用.
8.3发包人未能履行。
9.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0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承包人未能履行。
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工程师在收到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0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0。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0
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0。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0。
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0。
不可抗力0。
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
3.2承包人在1。
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01
9.5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0。
3.2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同期进行.02。
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0。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0。
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第28条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02。
9.1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02。
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0。
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0。
1.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0。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0。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0。
3.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0。
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0。
3.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03。
3.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03。
4.6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
4.1款至3。
4.4款办理.03。
7.1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2。
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3。
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7.2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1。
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1。
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规定相同.03。
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第39条争议解决方式03。
9.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0。
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0。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3。
9.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0。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0。
1.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04。
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0。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0。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04。
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04。
2.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04。
2.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第43条担保04。
3.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04。
3.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
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第44条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
6.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04。
6.2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
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04。
6.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0。
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04。
6.5一方依据4。
6.2,4。
6.3,4。
9.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04。
9.2本合同副本共份,发包人保存副本份,承包人保存副本份.附件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跨度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0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年0。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年0。
3.装修工程为:年0。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0。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年0。
7.其他约定:三,质量保修责任。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0。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承包人: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地装修合同篇四
供方:住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传真:
需方:住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传真: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原辅材料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及数量、金额(含税价)、交货(时间)和地点产品商标计量单价金额交货交货规格数量名称或品牌单位(元)。
(含税价)时间地点。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履行:
1.1按国家标准履行。
1.2按行业标准履行。
1.3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可另写附件)。
2.保质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
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方提供,费用由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项执行。
3.1包装物不回收。
3.2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代办运输协议另订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点自行提货、自行运输。
第五条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1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
1.2供方停产一个生产周期又恢复生产的产品(一个生产周期为月);。
1.3供方所供产品,在生产制造时工艺及原辅材料(有较大)改变的;。
1.4其他。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以)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供方(签章):_________需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工地装修合同篇五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门面房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对中间隔墙进行拆除,不得影响原有消防及主体结构的承重柱和梁。
2)、对整个大厅进行吊顶、墙裙、地砖、木地板及装饰线条装修,不得损坏原有吊顶。
3)、对大厅内增设_____个包间及装修。
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厨房合理规划装修。
5)、对门面广告牌及吧台需根据甲意愿进行装修。
6)、在厨房后修建洗菜池、鱼池、遮阳棚等。
7)、完善好店内所有水电设施。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
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实施。
工程完工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
1、乙方在工程期限内必须完工,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施工若未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负全责。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工地装修合同篇六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南内环双语学校太原东峰社区华德福教育基地装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现就有关装修事项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期__天完工。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程质量标准按甲方的规定要求为准。
三、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造成甲方的利益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四、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2)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房门钥匙给乙方保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五、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后生效。
2)附件同样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签订后期服务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甲方签章: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工地装修合同篇七
发包方:_____与承包方:_____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六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日期:年月日
工地装修合同篇八
拍卖人:_________。
依照《xxx拍卖法》、《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评估鉴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_________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_________鉴定,鉴定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_____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付后保管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条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_________.
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_________.
(1)协商解决;。
(2)由_________调解解决;。
(3)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由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委托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证照号码: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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