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实施需要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并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估。那么如何制定一个优秀的方案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并确保目标具有可行性和可衡量性。其次,我们需要调研和收集相关的信息,以便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方案。此外,我们还需要评估不同的选择,并选择最佳的方案。最后,我们需要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并设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责任人。每个方案范文都有其独特的亮点和优势,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不同的经验和技巧。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一
为落实好市城管执法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专题会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生态环保领域工作,全力助推我县环保工作,有效治理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全面排查城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力争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85%,使用率到达100%;加强弃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监管,禁止抛洒滴漏,有效避免带泥上路;严控城区焚烧秸秆、熏制腊肉等现象;全面排查县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环保风险点,消除潜在隐患。通过全面排查环保隐患,建设生态、美丽宜居城市,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一)深入推进油烟治理。全面排查城区餐饮企业,统计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检查油烟净化设施使用和维护情况,并完善台账。督促未安装和新开业的餐饮企业尽快按要求安装,减少油烟扰民情况。(责任大队:特勤大队、执法大队)。
(二)持续开展噪音整治。一是严控时间。深入摸排城区广场舞点位和建筑工地,加强宣传力度,广场舞团队严格控制起止时间,建筑工地合理规划有噪音的作业时间,劝导、制止未按规定时间执行的团队和工地。二是加强管理。广场舞跳舞时间内音响声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禁止任意调增音响声音;建筑工地严禁在中午、深夜、凌晨等休息时间进行产生噪音的作业;烧烤、夜啤酒等夜市摊点禁止跨门经营,必要时关闭门窗,劝导客人大声喧闹等行为。三是及时处理投诉。加强对投诉较多的工地、广场舞、烧烤、夜啤酒、ktv的巡查,及时制止扰民行为,确保噪音扰民得到改善。(责任大队:特勤大队、执法大队)。
(三)不断治理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城区渣土运输车辆泥土抛撒及带泥上路;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处置污染物,冲洗污染路面;严格管理弃土场出入车辆,做好车辆冲洗防护工作,制止白色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废弃杂物等乱倾倒行为;依法依规对未落实好防尘降尘措施的建筑工地进行处罚;安排洒水车加大洒水降尘频次,确保扬尘治理见到实效。(责任大队、中心:规建大队、特勤大队、执法大队、环卫中心)。
(四)加强监管熏制焚烧。以鼓励群众投诉、强化巡查频次、重点区域巡查等方式对城区熏制香肠、腊肉和街面烤火等现象进行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熄灭”,确保城区内不见烟雾、明火。(责任大队:特勤大队、执法大队)。
(五)整治污水直排乱排。落实各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污水乱排、直排的餐饮企业和茶馆进行“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责任大队:特勤大队、执法大队)。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大队、中心要充分认识开生态环保领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密切配合,落实自查行动,确保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二)加强督促,及时整改。各大队、中心要及时督促相关企业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整改问题出现反弹,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联动,严格处罚。各大队、中心要加强联动,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严格依法处罚,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共管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考核,确保效果。监督监察股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对敷衍推脱,工作不力等要及时通报,逗硬处理。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二
为加快解决影响我镇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12号同时结合泰姜政办[20xx]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镇政府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综合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重金属、电镀、化工、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污水、垃圾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主要排查园区污水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情况;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五)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信访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信访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大检查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镇(村)检查、区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按照区统一部署,制定全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企业自查,环保、工业园区办、村建、安全、工商等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大检查工作。
(二)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按时报至镇环保办。
(三)镇将组织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督查环境问题突出、整治任务较重、整改进展缓慢的企业和单位。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完成本镇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并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3月31日前)。通过发布公告、向企业直接发放通知等多种形式,组织排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20日)。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全面检查。
(四)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跟踪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统筹负责大检查总体方案谋划、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效果实。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二)加强部门联动。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做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甸情况、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园区办、工业、国土、环保、村建、集镇办、城管、工商等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招商办、园区办、工业部门要加快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集镇办要组织做好镇污水处理厂的自查工作;环保办要做好大检查组织协调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公安、司法和环保部门要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三)依法从严处理。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报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报区环保局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报局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即时报区环保局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报局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企业守法自律。在环保大检查过程中,要向企业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宣讲到位,让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及时公开环境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村委、村政府的统一部署,摸清我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行业环境安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我村生态环境安全。
为加强对全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村林业局成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自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大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维稳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林产站:负责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及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执法队: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林政法规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处理。
6、营林股:负责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村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防火办:负责全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8、林调队: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审批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9、森保站:负责全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
10、计财股:负责村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安排。
11、监察室: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
12、生态公益林站:负责监督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
13、项目办:负责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4、退耕办:负责监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协助环保部门对林业行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灾害防御应对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灾害防御实战演练。充公利用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开展林业救灾演练,提高防控和救援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林业行业环保意识。
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各项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源数据库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四
坚决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环境治理的头等大事,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护水、保土,坚持源头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和监测,严格考核问责,稳扎稳打、攻坚克难,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充分认识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核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摸清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持续发力,切实抓好燃煤散煤治理、清洁取暖、燃煤锅炉、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扬尘治理、铸造企业整改、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错峰生产运输和应急响应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按要求完成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运营工作,切实抓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进一步落实“河段长制”,加大对涉水企业、沿线河流干渠监管和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领导包联制度。在“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上到下,全面建立健全片区、农村、相关行业领域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明晰职责,责任到人。
1.提高认识。开发区把“铸造企业整改提升工作”作为20xx年度全区的“一号工程”、作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抓实抓牢,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全力以赴推进铸造整改提升工作。各铸造企业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整改提升工作上做到头脑清醒、信念坚定、行动有力。
2.明确目标。各局办、各铸造企业须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开展“绿色铸造双创活动”(创建“绿色铸造企业”“绿色铸造乡镇”)的安排部署,根据《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规定,以6月底的时间节点为底线,高标准、严要求,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有力的推进整改进度,彻底实现从外到里的“洗脸”“抹粉”“换衣”“清肺”“止咳”的整治效果,实现“环境优化添人气”“环保达标长底气”“安全达标鼓士气”“装备智能提效率”“质量提升增效益”的转型升级目标。
3.从严把关。各铸造企业要严格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中“污染物稳定排放达标标准、现场达标要求及标准”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有力的落实整改措施。开发区将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验收办法实施验收,对拒不整改且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
4.加强保障。开发区将在铸造整改提升工作中全方位做好专家指导、立项审批、协调跑办等帮扶服务,以科级干部包企为保障,引导一类企业争先创优、二类企业提档升级、三类标准企业整合重组、四类标准企业转型改产,全力服务企业打造绿色铸造企业,全力争创绿色铸造开发区。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执行新上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通过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煤炭,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继续推进煤改气(电),区内全部完成取暖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所有商铺、作坊、洗浴、小摊点、小商贩等一律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3.严格治理燃煤锅炉。区内6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6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4.强化农村散煤替代。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有条件的实施天然气“村村通”工程,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鼓励引导居民和农业生产单位使用洁净燃料。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省落后产能淘汰目录,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治理状况,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6.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分类治理、关停“散乱污”企业。对难以改造达标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可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提升。
7.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快对区内新增vocs排放企业的治理进度。严禁露天喷漆、喷涂、胶黏、烘干、晾晒,经营单位一律进店密闭加工并安装治理设施。推广使用低voc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淘汰取缔落后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
8.开展企业达标治理。严禁批建新增炼焦产能项目。对“高架源”建立排放清单,实行在线监控,加强环保设施监管,完善运维台账,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真实有效。坚决打好铸造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加速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标准及要求,切实推进全区铸造企业高标准、高效率整改。
9.严格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工作,加大专家排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区域互查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检查频次,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非法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高限处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强化各类施工扬尘管控。加强房屋建筑、道路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施工现场做到“5个100%”(围挡100%、苫盖100%、喷淋100%、运输车辆清洗100%、路面硬化100%),零层以上高空作业必须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封闭、湿法作业、雾炮喷淋等有效抑尘措施,严防高空扬尘。
11.控制渣土运输扬尘。未落实全密闭运输的渣土运输车,不得开展渣土运输业务。所有建筑工地不得使用不达标的渣土运输车,违者查扣车辆并高限处罚用车单位。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严厉查处未落实全密闭措施,未按规定时间作业,沿途渣土抛洒、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渣土车辆。
12.严管餐饮油烟。区内严禁露天烧烤,一律进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经营。开展夜间常态化巡查,并向背街小巷延伸,对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排放实施常态化管理,严打反弹。
13.严禁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分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巡查,清除秸秆、荒草焚烧隐患。全面清除区内垃圾,实现区内垃圾清零,完善垃圾收集、转运、清除、处置机制,严禁区内露天焚烧,定期开展集中整治。
14.严控烟花爆竹燃放。严格落实《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泊政通告〔20xx〕34号)禁限放措施,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
15.实施工业企业采暖期错峰生产。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16.强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一厂(场)一策”,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企业、车间、工艺、工序以及工地,明确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追溯、效果可核定,确保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严格按照应急响应的级别和标准,提前启动响应措施,视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最大程度“削峰降速”。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预案启动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开发区、企业工作链条无缝衔接,应急减排措施按标准落实到位。
17.确保水污染治理到位。加大对涉水企业、区内河流干渠的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改善河道水质,进一步推行“河段长制”,确保清凉江及其相连通的河渠进出口断面达标,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逐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长期保洁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管,加大日常督察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指导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畜禽粪便,减轻农业生产对水、土壤的影响。
18.完善监测监管体系。按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所建设,实现机构编制、所需人员、办公条件、仪器装备、保障经费、制度建设、网格化监管六个到位。加快推进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确保20xx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加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督察工作,对涉气企业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19.积极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全力服务项目建设。继续推行重点项目全程跟踪帮办机制,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效。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立项文件、项目环评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坚守生态红线。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协调好环评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环评制度的管理效能。推进全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组织企业进行评估验收。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五
(3)《关于印发20xx年度南京市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发。
[20xx]69号;。
(5)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6)永欣新寓e组团06#07#10#楼施工图纸;。
(7)永欣新寓e组团《现场文明施工方案》。
2、工程慨况。
永欣新寓e组团06#07#10#号楼工程位于南京禄口空港工业园东,建筑面积11000m2,地上6+1层,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建筑高度22m.
本工程为了达到“金陵杯”的质量目标。为保证施工现场能够实现安全生产,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根据该工程的结构特点,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案。
本工程主要职能单位如下:
建没单位:南京禄口空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炎黄联合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星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南京市江宁区安全监督站。
施工单位: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和条例,达到南京市市级文明施工现场的要求。
(2)积极全面地开展环保工作,成立环保领导小组,环保自我保障体系和环保信息网络,并保持运行。
(3)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4)现场采取图片、表扬、评优、奖励等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并将环保知识的普及工作落实到每位施工人员身上。
(5)对上岗的施工人员实行环保达标上岗考试制度,做到凡是上岗人员均通过环保考试。
(6)现场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岗制度,保证及时反馈信息,对环保做得不周之处及时提出整正改方案,积极改进并完善环保措施。
(7)实行奖罚、曝光制度,定期奖励。
(8)严格按照施组中环保措施开展环保工作,其针对性可可操作性要强。
(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生产、材料、机械等部门组成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兼职环保员一人。
(2)建立施工现场环保自我保证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3)建立环保信息网络,加强与海淀环保局的联系。
(4)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条例,使每个人都了解市文明工地的要求和内容。
(5)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每月三次噪声监测记录及环保管理工作自检记录等,做到准确真实记录数据。
(6)施工现场要经常采取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施工队进场集体进行环保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未通过环保考核者,不得上岗。
(7)在普及环保知识的同时,不定期的进行环保知识的考核检查,并鼓励环保革新发明活动。
(8)制定防止大气污染,防止水污染和防止施工噪声污染的具体制度。
1)防止大气污染制度:现场采用液化石油清洁燃料,严禁熬沥青、烧杂物。
2)防止施工粉尘污染制度:现场临地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专人清扫土方运输车辆,做好防遗撒工作;严禁凌空抛撒施工垃圾。
3)防止水污染制度:车辆冲洗污水设沉淀池,食堂设置隔油池,定期清掏。
4)防止噪声污染制度:砼浇筑施工时间心意一控制在早6:00—晚22:00,并采用无声振捣棒,做到白天不超过70db,夜晚不超55db;对强噪声机械设置临时封闭工棚,加强教育,使人为噪声减少到最低点;混凝土筑如须边连续施工,须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并向环保局提出书面报告。
(9)凡违犯环保制度,屡教不改的人视情节轻重给予10—100元的处罚。
(1)环保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各级环保员切实做好本职工作,随时进行信息反馈,每月召开例会,由专职环保员决结信息,集体解决落实,保障信息网络和自我保证体系的运作。
(2)为防止大气污染,施工现场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职工大灶和茶炉采用煤气(电)方式,每月进行两次自检。
2)现场内严禁熬沥青和烧杂物。如振捣棒等,严格控制工作时间。
5)建筑物四周挂降噪音网。
6)施工期间,尤其是夜间施工尽量减少撞击声、哨声,禁止乱扔模板、拖铁器及禁止大声喧哗等大为噪声。
7)每月进行两次噪声值监测,并在夜间22:00以后进行抽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j12524—90)做到白天不超过70db,晚间不超过55db。
8)加强噪声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及时对施工现场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9)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扰民问题,详细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及时上报监理和甲方。
(3)为防止水污染,现场采取如下上体措施:
1)施工现场道路平整,做到不积水。
2)对现场油料集中保管,油料库做好防渗、污、跑、昌、滴、漏处理。
3)搅拌机和运输车辆冲洗污水、地泵池污水等须设二级沉淀后,排入市政水管线或回收供洒水降尘用。
4)现场内民工食堂污水经过滤、沉淀、隔油后热电厂入污水管线。
(4)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初、月中和月末对环境各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文字记录和存档工作。
6、施工现场环保领导小组。
为保证现场的环境达到标准,特成立现场环保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寿文。
副组长:汪太红。
成员:李刚、李定珍、胡安保。
20xx.6.明麓建筑工程永欣新寓项目部。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六
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生态环境安全。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一)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其中19张床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转移的,可不单独进行申报,代收的医疗机构需做好台账记录和申报登记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确分类,医疗废物包装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
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情况。
(一)组织落实(20xx年6月14日前)。制定我县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医疗废物专项督察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20xx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定、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执行情况,按规定对医疗废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情况,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存档。
(三)集中督察(20xx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组织领导中的责任分工,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及暂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迎接市级抽检(20xx年6月26日至7月5日)。市联合检查组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抽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县卫计局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任务措施,摸排基础情况,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消除日常监管空白,实现医疗废物监管的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卫生监督所要驾驶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本次督察中发现的设施不健全、设施运行不规范、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七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推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效遏制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坚决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环保部印发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环办〔20xx〕11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桂政办电〔20xx〕10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到实处;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摸清本辖区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
1、涉重金属等主要“风险点”。
重点对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停产及关闭取缔企业重点检查原料、废水、废渣存放贮存情况。同时,结合辖区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对其他环境“风险点”进行检查。
2、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
重点排查辖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排污口规范设置情况,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是否存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和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是否存在偷排偷放等情况。
3、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
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检查,重点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生产管理情况,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是否规范正确,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
各县(市、区)要突出抓好钢铁、有色冶炼、陶瓷、钛白粉、水泥、化工、造纸、酿造(含酒精)、制糖、淀粉、制药、印染、制革、电镀、铅酸蓄电池、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情况的“全覆盖”检查。
(二)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活动是否取缔;排查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和污染排放的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重点检查各类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情况。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等行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处置,可直接利用其排查结果。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以实行园区和企业“封闭式管理”、检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不按排污费全程信息化要求收费,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
(五)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认真梳理20xx年以来历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仍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案件,检查整治要求落实和案件查处等情况。
本次大检查以市政府统一组织和部署,各县(市、区)、园区自查为主的方式实施。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大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调度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县(市、区),对大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细化大检查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近期、中期、远期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成立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大检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坚强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大检查工作中涉及本部门的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为本次大检查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大检查,对辖区环境质量、环境安全负总责。
市环保局负责大检查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处理处置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等情况的检查。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协调指导钢铁、水泥、船舶等行业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落实检查。
市工信委负责协调指导广西“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落实检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涉嫌环境违法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和查处。
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检查。
市住建委对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指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的检查。
市水利局负责协调指导排污口设置的检查和整治。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自然保护区的核查和整改。
梧州海事局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协调指导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网箱养殖检查和整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尾矿库环境检查和整治。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指导对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
供电部门(含梧州供电局,岑溪、苍梧、藤县、蒙山水利电业公司,桂东电力公司)负责对违法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措施。
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梧州再生园区管委会、市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粤桂办负责各自管理区域内企业的排查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以及对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点”立即开展排查整改阶段(2月)。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出台具体检查方案,并于2月底前完成环境大检查布置工作,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将动员部署的有关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2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外,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在2月17日前完成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等环境“风险点”的全面排查,并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隐患。2月27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企业基本情况(附件1)及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二)全面检查阶段(3月至11月)。
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全面开展大检查工作。各县(市、区)除排查城区外,还要将重点放在乡镇,加强对乡镇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自查情况从乡镇逐级上报。
领导小组将在4月底和7月底分别对各县(市、区)、园区进行督查,以迎接自治区政府于5月和8月的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在3月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的排查工作,并填写附件1、2、3、5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林业局要在5月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区核查整改工作,并填写附件4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检查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赴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的方式对排污单位“全覆盖”排查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对涉重、陶瓷、钢铁、钛白粉等行业企业较多的县(市、区)和园区进行抽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11月至12月)。
6月1日前,各县(市、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核查整改和处理情况报告,经汇总后由市政府上报自治区政府。
11月1日前,各县(市、区)、园区将大检查情况、结果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的报告,以及附件6、7、8(“环境保护大检查季度情况调度表”全年汇总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审定后于11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政府。
大检查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分别于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填报附件8。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园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感,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任务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及任务分工,认真履职,积极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并逐步探索建立报告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20xx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纳入本次大检查工作,不再单独开展。
(二)完善成果运用,做到既全面覆盖、又有的放矢。
本次大检查是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行动,但我区从20xx年初龙江河污染事件后,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20xx年又开展了全区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20xx年继续开展环保、公安、工商、供电四部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运用这几年此类工作的成果,力争事半功倍。
各县(市、区)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
(三)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责任制度。
各级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落实具体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风险点”逐一建立防控制度。具体的网格单元划分及市领导具体负责片区,另文通知。各县(市、区)应提前做好本辖区的网格细分,并落实相应的监管单位和责任人。
(四)责任主体下沉到乡镇和村一级。
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参与排查整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填写附件表格,积极向环境监管部门提供环境问题及隐患线索。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整合工作,减少多头管理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推进监管执法全覆盖,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
(五)发动社会重奖举报环境隐患。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经费,建立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电视等媒体作用,重奖偷排、私设暗管、停运处理设施、私自倾倒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及时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问题,对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
(六)加大处罚整治力度。
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对突出的环境问题研究提出近期、中期、远期治理方案。对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各级政府应依法处理。对无证无照企业要坚决取缔。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做好信息调度。
各县(市、区)在大检查期间(2月至12月)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季度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围绕大检查工作重点,充分反映工作情况、做法、成效,本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本次检查督查范围。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八
在村委、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xx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加强综合协调,注重源头治理,突出整治重点,严格行政执法,强化措施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坚持标本兼治。
继续深化整治,基本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环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建立和完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消除各类涉及企业的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环境责任制,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持续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继而不发生环境事件。
成立安全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科室人员为成员。各有关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监管职能,形成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企业监管机制,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村各类小化工、小水泥等落后产能企业。
(一)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大安全环境投入。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环境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强对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企业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环境工作的主线,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环境管理与监督,着力构建安全环境生产长效机制。
(三)完善企业安全环境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做好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有关企业,要增强安全环境预警意识,建立生产安全环境预警机制。要根据制定的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对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企业的安全环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环境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工作,规范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环境从业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反三违”和向员工“安全环境技术交底”活动,从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规范入手,发动员工开展查身边隐患、“反三违”活动,实现从“要我安全环保”向“我要安全环保”转变。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
按照全村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层层落实整治责任,全面部署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6月)
企业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对照自查,全面排查安全环境隐患,落实整改措施。6月底前完成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村安监局。
(三)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7月—8月)
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排查企业的安全环境隐患,建立重大安全环境隐患台帐,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依法开展整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且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并报村安监局。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12月)
从9月份开始,企业对安全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主要检查各单位整治的`组织开展情况和整治目标的完成情况,特别是重大安全环境隐患的整改情况,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九
紧紧围绕全县“打赢蓝天保卫战”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做到人人有行动,班班有主题,校校有成果,环保行动见实效。
二、领导机构。
成立__县教育系统环保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教育系统环保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评优评先等工作。
刘海军同志具体分管全县教育系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__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活动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主要措施。
(一)多渠道宣传教育。各校(园)要将环保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学校电子屏、网络、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文化墙以及收看环境污染防治系列专题教育节目等形式向学生、教师和家长宣传环境保护的意义和基本常识,提升环保意识,树立环保大局观,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投身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二)环保知识进课堂。教师是环保宣传者和践行者,要在学科教学中渗透环保教育,融入环境教育理念,要结合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科学等学科的特点,重点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培养学生环保习惯。同时,针对不同年龄段,编写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具有针对性的环保类校本教材。
(三)实践活动育人。根据《__县20__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__县教育系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保护大气、水、土壤和生态环境组织开展各类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主题活动。学校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环保知识进课堂、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环保小卫士”或“环保志愿者”等评比活动。
(四)重点项目推进。一是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各校(园)要严格按照《__县教育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垃圾分类纳入学校重点工作,配齐配足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师生共同实施垃圾分类,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回收。二是全力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切实降低单位能耗,大力加强生态校园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内容,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强化节电、节水、节纸、节粮等节约能源的意识,养成合理健康绿色的.生活习惯。三是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中小学生采用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出行方式,多乘坐公共汽车、步行、骑自行车等,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污染,绿色出行、低碳出行、文明出行。
(五)纳入绩效考核。将环保宣传教育、推进垃圾分类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加强过程性管理,确保工作实效。
五、年度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突出宣传教育(20__年x月)。各校(园)要制定环保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垃圾分类方案、水污染防治方案、绿色学校创建、绿色出行方案等,大力倡导以节约、绿色和低碳为主题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营造全社会珍惜环境、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突出实践育人(20__年x--__月)。在教育系统内开展“十个一”活动:一次环保宣传活动、一次环保主题黑板报(或手抄报)评比、一次环保主题讲座、一次环保主题班会(或演讲比赛)、一次环保征文比赛、一次环保主题绘画(或摄影)展、一次环保志愿活动、一次环保主题家长会、一次环保亲子活动、一次“环保小卫士”评比,践行环境保护理念,突出育人实效。
(三)总结阶段,突出典型引路(20__年__--__月)。总结推介环保教育典型,表彰先进校(园)及个人,巩固教育成果。
六、具体分工。
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制定相关方案,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环保、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办公室:负责相关宣传、考核工作。
基教股: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环保实践活动。
教研室:指导中小学教师编写环保校本教材、负责征文评比、绘画(或摄影)比赛。
财务股:负责节能环保费用审核工作。
各校(园):负责编写环保校本教材、组织开展各项环保实践活动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校(园)要高度重视环保教育对提高校园文明程度及助推__“蓝天保卫战”的现实意义,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把环保教育作为学校常规和重要内容来抓。各校(园)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实施方案于x月x日前报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以“准确、及时、有效”为准则,与教育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强化岗位责任制,建立激励机制,层层抓落实,有效推进。县教育局建立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平台,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各校(园)要明确x名分管领导和x名兼职教师具体负责。
(三)创新方式,力求实效。各校(园)要大胆创新,采取针对性强、效果好的宣传教育方式,创造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让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共同参与,确保环保宣传教育到位,教育效果显著。同时,各校(园)分别于__月__日和__月__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及过程性资料报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我镇按照遵义县环境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努力做好环保工作。为此,制定**镇20xx年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核心,以推进节能减排为重点,以倡导生态文明观念为基础,以创建新环保体制机制为动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创建,加强环境监管,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提升环境竞争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重点,实行政府负责制,部门联动制,切实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深入开展环保工作,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负责全镇环保日常工作。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实行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单位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环境监管,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强化环境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并及时上报。强化涉危涉重企业的废物处置和辐射管理。督促企业及建设项目完善各项环保手续,确保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处理好污染事故和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加强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着重抓好水源保护工作,保持整治工作高压态势,严防畜禽养殖反弹现象,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思想,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三)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加强宣传发动,开展全镇环境大整治,通过宣传卫生常识,引导村民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加强各村环境保护规划,促进各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禁止乱扔乱伐,减少水土流失,确保河水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安全。加大卫生管理力度,各村(居)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到定点进行无害化处理。继续做好镇区污水处理,使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积极推行荒山、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
(四)防止农作物污染,确保农产品安全。加强农药和化肥环境安全管理,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保证农产品安全。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体系,合理控制旅游规模,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
(一)认真开展环保宣传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镇村公开栏设置环保宣传专栏,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印发环保宣传资料。同时在镇村显要位置张贴环保宣传画等宣传资料,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突出重点,不断提高群众生态意识。以创建“绿色学校”为重点,开展宣传咨询、分发材料、专题讲座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通过活动,普及环保知识,规范自身行为,踊跃参与到全镇的创建活动中,在全镇上下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卫生、参与环境美化、维护环境生态的氛围。
(三)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依托“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科普日”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范围广泛的专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低碳等环保科普知识,进一步培养人民群众的低碳生活理念。利用学校环境教育课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系列环保竞赛活动,组织学生环保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公共场所,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等公益性活动。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十一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省级生态镇创建成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省级生态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十二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为依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产污环节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惩治到位、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经济保障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水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循环利用、在线监控稳定运行,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
(二)大气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燃煤小锅炉拆扒、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施工场地采取抑尘措施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情况;垃圾处理厂填埋作业、防风抑尘、控制异味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环节环境污染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
(四)违法违规项目清理。重点检查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越权审批和尚未建设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环保设施措施未落实擅自投产项目基本情况;检查落后产能淘汰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
(五)生态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管理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旅游、资源利用等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排污口、违规建筑和违法活动及污染源情况,水源地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取缔情况;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污染防治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状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林业总站、药监局、畜牧局)。
(六)园区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园区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匹配性与运行情况,入区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环境风险防范以及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园区管委会)。
(七)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对我县发射源、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核实和检查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落实情况、审批手续执行情况、辐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废旧放射源处置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
(八)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石油石化行业输油管线老化泄漏、穿越环境敏感区域情况,生产装置和设施与周边居民区保持防护距离情况,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可行性、应急和防护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
(九)政策清理排查。重点检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减少征收排污费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财政局、经合办)。
(十)历史积案检查。重点检查区域连片污染问题,大面积扰民污染问题,群众多次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久拖未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信访局)。
(一)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10日)。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
(二)摸排底数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31日)。结合环境统计名单和管理实际,对辖区内包括重点污染源在内的所有产污单位具体情况进行梳理、摸清辖区内应检查单位数量及相应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排放物质种类和数量等基础情况,为全面开展大检查做好准备。
(三)全面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工业园区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或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大检查,及时登记造册,完善“一厂一档”;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完成污染治理,加大处罚力度,消除监管盲点,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一)明确职责分工。环保局负责抓好本地区环保大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严防监管真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做好大检查相关工作。企业要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开展自查整改。
(二)加大惩治力度。切实落实“四个不放过”要求,即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要停止建设并依法查处;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及不符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要依法处理;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指导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对公众关注率高、环境诉求集中等环境问题予以公开,强化环保“红黑榜”制度,特别是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四)突出法制宣传。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特别是企业单位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新环保法的司法实践,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20xx年开展创建县级卫生乡乡攻坚活动的部署,加快推进“健康禾驮”建设,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居民健康素质、建设健康禾驮、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扎实开展全乡环境保护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废水、噪声、烟尘等污染源的规范治理,加强对水源、空气质量等环保要素的日常监测和管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
三、重点任务。
加大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力度,确保集中式公共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4%以上;开展河流污染整治,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开展创建烟尘控制区工作,大力推广清洁燃料。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各成员单位召开环境保护攻坚动员大会,制定环境保护攻坚工作。
实施方案;层层签订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完善创环境保护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部署境保护攻坚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家喻户晓。
(二)集中开展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8月)。
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抓好环境保护攻坚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照目标重点抓好阶段性任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强化日常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力争在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
(三)查漏补缺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
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进行自查,对环境保护效果进行初步评估,对尚未达标或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证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一)广泛宣传发动。
“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重点加大对机关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农村居民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舆论氛围,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观念。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任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办,负责全乡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并对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达标负总责。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要实行环境保护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职责;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确保组织、人员、经费等及时到位,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全面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职能组各成员单位对所负责的工作要严格落实。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村级篇十四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隐患企业得到整改,企业达标排放,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组织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领导责任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3、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办公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4、宣传工作。宣传部门及各村(居)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环保教育宣传,树立群众环保节约的意识。鼓励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号召企业积极响应和配合做好环保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义务。
5、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确保无较大、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2、所有被政府列入搬迁的企业,及时搬迁到指定项目区;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加强对以矿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管理,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源中二氧化硫、烟(粉)尘指标严格控制,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加大企业违法排放整治力度,负责辖区内企业环保工作的实施与监管;整顿辖区内矿产品干粉加工、石子加工企业,严禁向大气直排粉尘;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4、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污染工厂进行严厉打击。做好监管工作,多想办法,运用行政、土地、电力资源、民意等手段,监控辖区内非法污染工厂,防止死灰复燃。
5、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生态保护与建设保障措施:
1、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
3、建立完善的垃圾管理体系。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推广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做到定点存放及时清运;医疗垃圾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5、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提高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6、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7、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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