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运用各种修辞手法,可以使文章更加生动和有说服力。写总结时要注重对关键问题的分析和总结,不要过多陈述细节和琐事。欢迎大家参考以下总结范文,以便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总结。
黄金买卖协议篇一
卖方:
买方: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
超欠幅度 %。
二、质量、技术标准:
三、原材料供应办法:
四、交(提)货办法、运输方式及地点: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其他:
九、卖方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买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买方不同意收货的,供方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买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和损失;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买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对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买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买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延期交货的损失。
(7)其他:
十、买方经济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卖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卖方实际损失。
(2)中途退货,偿付卖方以退货部份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卖方以延期提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卖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卖方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实行卖方送货或代运的,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违约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他:
十一、买卖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有效期到。
卖方 买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黄金买卖协议篇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工商银行(甲方)与客户(乙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理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买卖业务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本协议在有效期内约束双方之间的每一笔代理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易业务。
一、总则。
1、甲方作为交易所金融类会员,代理乙方在交易所内进行黄金递延合约买卖及相关的资金清算、实物交割活动。甲方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因黄金买卖及相关活动产生的亏损。
2、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代理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买卖业务,须出具乙方有效身份证件,并以甲方发行的灵通卡、理财金、e时代卡等交易介质作为资金清算账户。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保证当上述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前往甲方指定营业机构进行变更。如不及时进行变更产生的任何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承诺通过甲方代理进入交易所进行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买卖活动时,已了解、并保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买卖业务的相关规定以及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相关交易规则及制度。
4、乙方应妥善保管与代理黄金买卖业务有关的账号、黄金交易编码和密码,凡使用该账号、编码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买卖活动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有关证件、资料、银行卡遗失或被盗以及密码遗忘或被盗,应按照甲方规定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挂失手续,因乙方未能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导致的一切责任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交易时间、交易标的、交易方式。
5、交易所交易时间为:(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北京时间夜间:21:00——2:30(周一-周四)。
上午:09:00——11:30(周一-周五)。
下午:13:30——15:30(周一-周五)。
每个交易日首场交易开市前十分钟为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各交易日15:00——15:30同时进行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收申报,15:31—15:40为中立仓申报时间。
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夜间交易时段与第二天白天交易时段为一完整交易日。交易时间以交易所系统时间为准;交易所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交易时间,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6、交易标的乙方可交易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品种暂包括au(t+d)、au(t+n1)、au(t+n2);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价格保留两位小数;交易单位为手,委托交易起点为1手;au(t+d)、au(t+n1)、au(t+n2)合约每手=1000克。
au(t+d)、au(t+n1)、au(t+n2)合约的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交割后的提货最小数量须为3千克或其整数倍。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交易所交易规则、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乙方可交易的品种。
7、交易方式:乙方自主报价、交易所撮合成交。
三、委托。
8、乙方可通过甲方的网点柜面、电子银行等渠道进行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易;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甲方的业务发展需要调整所提供的交易渠道。乙方经甲方确认符合特定交易渠道使用资质要求后,自行选择使用甲方提供的柜面、电子银行或其它交易渠道进行交易。
9、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方式进行黄金买卖活动时,必须拥有甲方网上个人银行客户号。乙方应对通过甲方网上银行提交代理贵金属交易指令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甲方处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10、乙方委托指令必须在交易时间段内报送到甲方,甲方根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向交易所报送乙方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告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任何在非交易时间段内的乙方委托指令均视为无效。
1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委托指令,包括资金、持仓或实物是否足够、指令内容是否齐全明确、有否违反交易所规则、指令到达时间是否为有效时间等,以确定指令有效或无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指令。
12、乙方在委托指令发出后,可以在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通过甲方向交易所发出撤单申请。甲方收到撤单申请后,如委托指令已部分成交,则撤销未成交部分;如委托指令已全部成交,则乙方的撤单申请无效。乙方撤单申请须在交易所交易时间段内(不包括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传递到甲方。
13、乙方对甲方的代理贵金属交易网上记录有异议的,应在交易成交日起三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对甲方代理贵金属交易的网上记录无异议。
四、资金与实物。
14、乙方须以在办理代理黄金买卖业务的甲方分支机构开立的甲方灵通卡、理财金卡、e时代卡等交易介质作为代理黄金投资业务资金清算账户。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可选择的交易介质进行调整,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15、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采取保证金交易形式,乙方委托甲方开仓au(t+d)、au(t+n1)、au(t+n2)合约时,需保证其资金账户资金足够,满足交易所需全部资金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手续费及其他交易所和甲方收取的费用)。乙方委托甲方平仓au(t+d)、au(t+n1)、au(t+n2)合约时,须有足够持仓合约。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延期合约交割和中立仓申报时,须有足够资金、库存和持仓合约。
16、乙方通过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收申报,交割收入黄金现货后,可自由选择提取或不提取实物黄金;乙方如需提货,可到甲方指定电子柜面或在网上银行发起提货申请。
17、甲方对乙方交割和提取的实物黄金质量不作保证。乙方对所提取的实物黄金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提金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代理黄金业务网点和交易所指定金库提出,同时需提供提货确认凭证、黄金质量鉴定结论或相关证明。超过此期限的,视为乙方对所提实物黄金质量无异议。
五、交易账户管理。
18、乙方委托甲方进行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品种的交易,每日交易结束后,根据当日结算价以及乙方持仓量计算当日持仓总金额。保证金应不低于当日持仓总金额的20%。当市况发生波动或交易所因节假日等情况调整最低保证金比例时,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调整。乙方应当在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后的次日上午9:00前补足保证金。在乙方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乙方不能进行开新仓或买入现货交易,只能进行平仓或卖出现货交易。
19、乙方应当主动查询其保证金变动情况。如乙方持仓发生亏损,导致当日交易清算后,保证金低于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协议约定比例以及交易所和甲方调整保证金所要求的最低比例,乙方应当在第二个交易日9:00前主动补足到账。如乙方未能及时补足,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持有未平仓合约进行强行平仓,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如强行平仓后亏损额超过保证金,乙方应主动补足超过部分,如果乙方没有主动补足,甲方将可以采取直接从乙方在甲方或甲方系统内各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划转资金等方式追补保证金。
20、乙方自行决定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品种的交割申报。在申报收货前,乙方应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内存入足额资金;在申报交货前,乙方在交易所仓库中有足额现货黄金。如有违约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1、甲方有权从乙方黄金交易资金账户中划转资金或乙方在甲方系统内各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转资金,用于偿付下列费用: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货款和由此产生的交易亏损;
(2)为乙方支付的溢短差、仓储费、出入库费和运保费;
(3)乙方的代理手续费和交易手续费;
(4)乙方的延期补偿费和超期补偿费;
(5)因乙方的交易行为产生的其它费用;
(6)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
(7)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六、费用。
22、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代理黄金交易手续费。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银行代理手续费为成交总金额的万分之十九。甲方有权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费用及市场的变化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3、乙方支付给交易所的其它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溢短差、仓储费、运保费、延期补偿费、超期补偿费、代理黄金买卖过程中产生的资金划拨费用以及乙方的税项等)由乙方承担,前述税、费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24、上海黄金交易所将根据国家政策、交易所章程和市场状况调整收费(包括但不限于溢短差、交易手续费、延期补偿费、超期补偿费、仓储费、运保费、出库费、入库费)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延期费=持仓量×当日结算价×延期费率。延期费有逐日收付和定期收付两种收付方式。
au(t+d)合约的延期费按自然日逐日收付,节假日按节假日前一交易日确定的方向提前收(付)延期费。au(t+d)合约的延期费率为万分之二。
au(t+n1)合约和au(t+n2)合约的延期费为定期收付,根据合约规定的延期费支付日的延期费支付方向,在该日的全部多、空持仓之间进行延期费的收付,非延期费支付日的延期费率为0。au(t+n1)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1月、3月、5月„„单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au(t+n2)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2月、4月、6月„„双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au(t+n1)合约和au(t+n2)合约的延期费率为百分之一。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延期合约的延期费率进行调整。
(2)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客户连续持有延期合约的时间超过合约规定的超期期限,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持仓情况对超期持仓加收超期费;超期费=超期持仓量×当日结算价×超期费率;交易所根据市场状况设定和调整的超期持仓期限及不同期限的超期费率。
(3)实物仓储费收取标准为:
剩余库存1.8元/千克•天。
买入货权库存0.6元/千克•天。
实物出库日1.8元/千克。
(4)运保费收取标准为:
金锭运保费率0.07元/克。
(5)乙方在指定金库提取实物时,需支付出库费。出库费率为2元/千克。
以上费用标准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交易所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市场状况进行调整。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所收费标准的变化作相应调整。
七、乙方须知、声明与承诺。
25、因受国内国际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黄金价格可能会发生剧烈波动。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黄金投资的风险,充分了解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的保证金交易性质,充分认识到可能由此遭受的巨大损失,并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和损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市场分析和预测仅供乙方参考,甲方不承诺其所引用数据、资料及分析、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乙方确认其交易请求或委托是根据自身判断所做出,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6、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甲方不向乙方作任何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的承诺,亦不与乙方分享收益。
27、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当交易所的某个交易品种达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会出现买入或卖出无法成交的可能,乙方的所有保证金和交易资金可能损失殆尽且不足以弥补交易亏损,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8、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在同一交易日内不同交易场次之间,黄金价格可能会有剧烈波动,乙方的未成交委托可能因通讯网络速度等原因无法及时撤销,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免责条款。
29、因自然灾害、火灾、战争、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系统故障和通讯故障等甲方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可克服因素,或者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甲方无法履行或无法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由此造成乙方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前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临时冻结乙方黄金交易账户资金或从乙方在甲方或甲方系统内各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划转资金弥补损失。
31、对于客户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进行的不正当交易以及其他非中国工商银行过错原因造成的非正常交易,甲方有权取消交易并采取措施防止该类交易继续发生,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2、对于发生非正常交易的相关账户,非正常交易的电脑确认、成交证实书及其他凭证一律无效,客户不得凭以主张权利。
九、代理关系的终止。
33、乙方可以通过解除签约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代理协议。双方终止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代理关系时,乙方必须将该合约下的持仓清空,且在解除代理关系当天无委托和成交记录。
34、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本协议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十、协议生效和修改。
35、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本人签字之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若乙方通过甲方电子银行渠道向甲方申请办理代理个人客户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买卖业务,本协议自乙方通过电子银行阅读并确认签署之日起生效。
37、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加以补充或修改,经补充或修改后的条款与协议本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条款对其生效前已经达成的交易不产生效力。
38、乙方的所有交易请求或委托被执行完毕、被撤销或自动失效后,在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终止黄金投资代理关系并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后,或甲方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向乙方公告停办业务后,本协议终止。
39、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十一、纠纷处理。
黄金买卖协议篇三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黄金现货买卖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黄金买卖协议篇四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买受方:出卖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月日
消防设备买卖合同。
甲方:(需方)地址:
乙方:(供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为甲方项目供应消防设备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说明:1、本报价为现金价,不含税(另含普通税票,需加6%税金):
2、电机采用肇丰电机或士林电机;轴承采用东莞tr轴承;保修期为壹年(非人为因素);3、轴流风机内喷红色油漆,外喷蓝色追纹油漆;柜式风机内外喷蓝色追纹油漆;4、也可按客户要求颜色订制。
二、质量技术要求。
乙方所出卖的产品为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生产工艺质量之优等产品,并符合消防相关验收验收标准及保证通过消防验收。
三、产品的包装。
按出厂标准包装,所有产品必须分类标识清楚,标识内容应与送货清单上的内容一致,包装物不回收。
四、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乙方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15日内具备开始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如遇节假日仍应供货)。
五、交货地点及收货人。
1、交货地点:x项目工地指定位置。
2、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姓名:tel:、姓名:tel:,须甲方两人同时在场验收并签字确认,送货单据才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唯一有效依据。
六、产品运输及相关费用承担。
1、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丢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方承担。
2、货到卸货地点由甲方负责卸货(含吊车、叉车及人工搬运),乙方应指导协助安全卸货及承担卸货费用。
七、产品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供货,以确保货物的质量。施工过程中甲方如对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有异议,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甲方施工现场核实,并将不合格的货物及时回收,同时必须按甲方要求在48小时内更换合格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工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送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应包含产品的生产批号、名称、品牌、数量、型号、规格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章)等在内的完整的报验资料原件。
3、甲方指定人员初步验收只是对货物数量、重量、包装等验收,不是质量验收,质量以当地消防部门送检结果为准。
4、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5、产品已开箱使用或已安装以及交货时间超过二个月的不允许退货。6、系统未通过消防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的,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八、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一)结算办法:
1、合同生效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订金。2、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二)付款方式:
1、货到付款,甲方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1)开户行:
(2)户主:(3)账号:
2、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应向甲方开具相同金额的有效发票或财务收据。九、质量保证。
1、乙方对产品向甲方提供“三包”,保修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质量保证期:自甲方消防分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起算,时间为24个月,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交货后三个月仍未能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质量保证期自交货之日起起算。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造成甲方停工或工期延误时,每迟延一天乙方应按当批货物总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数量按时交货,如因供货能力不能满足甲方生产的需要,从而造成甲方的停工、窝工或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及行业标准时,供方应及时无条件予以退换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生产进度,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20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完毕全部合同款后由出卖人转移到买受人。
2、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签约代表的身份证明等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的任何协议应形成书面文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黄金买卖协议篇五
现货黄金是一种国际性的投资产品,由各黄金公司建立交易平台,以杠杆比例的形式向坐市商进行网上买卖交易,形成的投资理财项目。通常也称现货黄金是世界第一大股票。
因为现货黄金每天的交易量巨大,日交易量约为20万亿美元。因此没有任何财团和机构能够人为操控如此巨大的市场,完全靠市场自发调节。现货黄金市场没有庄家,市场规范,自律性强,法规健全。
黄金买卖协议篇六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黄金买卖协议篇七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账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
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资金账户管理。
第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账户。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账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账户清算。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乙方授权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黄金买卖协议篇八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有一辆 色 车,车主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 ,注册日期 ,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年 月 日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成交,其中不含20xx年的车辆保险费用。
二、本车甲方保证没有出过任何重大事故,车况良好。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三、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保险、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该车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一切事宜(含保险、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黄金买卖协议篇九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邮编:邮编:
业务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公司网站: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一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
第一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二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三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
第一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二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资金帐户管理。
第一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四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费用收取。
第一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50元人民币。
第二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三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一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帐户清算。
第一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一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三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乙方授权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黄金买卖协议篇十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业务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公司网站: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一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
第一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二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三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
第一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二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资金帐户管理
第一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四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费用收取
第一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50元人民币。
第二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三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一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帐户清算
第一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一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三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 乙方授权签字: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黄金买卖协议篇十一
转让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砖厂机器连同附属物转让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位于: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如下:
场地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 千元整。
1.协议订立当日由乙方支付 ,现金支付给甲方。
2.余款:即: 元,在清点验收厂里设备及工具确认无缺失后于合同签订 日 支付。
3.甲方协议订立当日之前所欠水电费用与乙方无关,甲方必须缴纳。协议订立当日之后水及电力线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要保证(制砖机.装载机.叉车.托板等)正常无故障并交付设备所有资料(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等)
第四条
所有设备及土地承包合同连同附属物件包括制砖机.装载机.叉车.托板.石料.水泥罐等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厂内转让协议订立日前成品属甲方所有,以每 元转让给乙方(砖由乙方卖完后付清此款)
第六条
本厂转让的物件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倘日后因签订合同前相关事宜有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障碍时,甲方应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能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应赔偿。
第七条
接到定金后甲方离开厂交给乙方全权处理所有事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八条
甲方转让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与承担,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如甲方的债务问题影响到乙方日后的正常生产,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甲方自本转让协议订立日起,不得借用该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义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致乙方有损害时,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
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充作违约金赔偿;若系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于乙方,以赔偿乙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 (签章) 卖方(甲方):_________ (签章)
卖方(甲方):_________ (签章) 代表人:_______ _ 地 址:_____ 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
黄金买卖协议篇十二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方所有权山林木材约 亩,价值 万元的 木材卖给乙方砍伐运输,特订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卖 林木山地点在 、东 为界;南 为界;西 为界;北 为界;为 亩。 (详见地图笔线标示)。
二、甲方以 元的价格把本方所有权山林 木材约 亩林木卖给乙方砍伐运输。
三、林木采伐许可证由乙方负责办理。并协调相关单位和当地群众关系。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拿出原订立林木山地及山林权属证书版图合同,协助乙方到当地乡镇政府林业站查询木山所属权是否属实,除此之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先交定金元,其余在合同签订后付清剩余款项共 元整人民币,如果乙方迟延交付,按每迟延一天加收 计算,款项付清后乙方才可以开始砍伐林木。
2、乙方要及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能无证砍伐,否则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砍伐运输期间在林区或乡路等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或需要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在林区砍伐施工所出现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5、在砍伐期间发现有林木被盗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砍伐完毕。
六、甲乙双方不得借故中途终止协议,违约者应罚违约金 元给对方,乙方按期限不能完成砍伐林木的每超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应付给甲方误地费 元。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采伐结束后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日 日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