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方案,以适应不同的变化。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考虑到不同层面和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以提高整体效能。接下来是一些实用的方案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一
。
200x。
年中央一号文件、《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
日督查专项活动方案》(黑农机监(执)函〔。
200x。
〕
8
号)及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等措施,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县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均达到。
90%。
以上;拖拉机违章率降低到。
24%。
以下,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建立农机源头管理长效机制,达到管理水平高、守法意识强、安全隐患少、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好转、农机事故减少的目标。
重大隐患的治理,确保整治和监控到位;及时纠正、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齐全等严重违章行为;农业机械场、库、棚等设施安全情况检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深入村屯、集市和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印制专项整治宣传材料,。
发放到每名驾驶员手中,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强大舆论氛围。
围绕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有效整治对“黑车”要坚持先落户、挂牌,后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的田查路检的查处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和密度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
200x。
年
5
月
10。
日前上报县安监局。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以“六个一”。
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造舆论声势,让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有机户、农民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严格道路安全管理,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县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以查处无路权车辆(即无牌车辆)和无证驾驶为重点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警监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经多次耐心教育仍拒不办理牌、证的农机驾驶员要依法强制执行。
(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热情为有机户服务,树立农机监管部门良好行风。大力推行规范化、亲情化服务,努力做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要主动上门服务,深入村、屯及有机户家中进行现场办公,方便有机户。同时,开展技术咨询活动,无偿为有机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无偿为农机户安装反光标识,指导农机使用和保养,提高广大驾驶员素质。
组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
xx。
同志担任。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二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点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实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对辖区内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调查登记档案并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
1、重点排查。对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人员聚集使用的农村公共房屋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对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由乡镇通过实地调查取证,按照要求,利用原有农房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完成复核、补充、上传。非自建房的农村公共建筑,由有关部门组织排查鉴定并指导乡镇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录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档”信息,有关部门再按照实施方案排查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的农村公共建筑进行核实后上传,力争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开展安全鉴定。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重点排查的用作生产经营农村自建房和农村公共房屋,需经房屋安全鉴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从事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或者出租。鉴定确认的农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登记、备案手续。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根据《条例》规定和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应当督促农房产权人(使用人)在一个月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房屋鉴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危房鉴定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xx〕200号)执行,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确认为农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浙江省现有农房信息管理系统农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础上,依托农房信息管理系统app,逐户对原有农村自建房档案进行复核,并需重新拍摄房屋正面照片上传。对于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筑,由乡镇工作人员通过农房信息管理系统app实地采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录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档”信息,按照排查职责分工核实后上传。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确保人员安全。
(二)整治改造。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新建、改建、扩建行为,非法宗教集聚点和未经批准的幼托、培训教育、养老机构等非法经营场所,要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鉴定确认的农村危房,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常态化治理改造”模块,实行信息化监管,要在7日内制定“一户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该拆除的及时拆除,该维修加固及时启动维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时有序推进全面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危房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治理改造,实行“销号”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农房安全隐患全面整治。
(三)长效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常态化发现机制、改造机制,做到发现一户、及时鉴定和治理改造一户;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房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提高农房建设管理水平。
(四)进度跟踪。自20xx年12月起,农村房屋排查整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每周报送平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平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管、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鉴于工作时间紧迫,技术性强,各乡镇可以村(社区)为单位直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深入排查,排查录入经费标准不超过30元/户,最终数量以农房信息系统为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三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镇集中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体系。
对全辖区自建房安全进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设合法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开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点区域。有关单位、安置区、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开发区、景区范围内等周边场所和乡镇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房屋。建设年限较长、两层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含生产性自建房,下同),砖混结构、使用预制板、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超负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变功能布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屋顶违规钢结构建设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业态重点。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如用于餐饮饭店、宾馆旅舍、ktv、私人诊所、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办公机构,以及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等经营性自建房。
全镇范围内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坚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步分类”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则,有序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本次专项整治分为“全面普查、集中筛查、分类整治、建立机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普查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通过发动基层力量、组织技术力量、聘请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结合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对城乡自建房进行全数摸底排查,建立“排查台账”。
(二)集中筛查阶段(2022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对排查出的用于经营性的、两层以上的、超大面积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点自建房,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对风险隐患开展集中筛查和核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并督促进行整改。
(三)分类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则,一栋一策,分步分类处置,并建立“整改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要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
(四)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根据排查出的自建房分布特点、问题类型,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制定分区域监管、分行业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隐患存量、严控问题增量。
(一)持续开展“百日攻坚”。按照《龙里县自建房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试行)》时间节点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层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经营的自建房为重点,持续开展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动员发挥基层干部、行业监管部门的力量,采取“扫街”的方式,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地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撤离、疏散人员、设立警戒,并开展整治,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辖区重大安全隐患。
(二)开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联动。对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内容和标准,结合信息化手段,社区(居委会)逐栋逐户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区)组织人员逐栋逐户普查;镇级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经营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逐栋逐户核查;镇级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机构对风险隐患进行抽查;同时做好迎检省、州、县级督查。通过“五查”,以村为单位逐栋逐户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稳控安全、跟踪整治、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三)加强行业督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场监管分局、教育办公室、卫生院、民政办、文旅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民族宗教办、派出所、烟草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同步开展行业核查,重点对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饮饭店、宾馆旅舍、ktv、私人诊所、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办公机构等经营性场所,按照行业归口,各自进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督促房屋责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经营许可关。
(四)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重大隐患问题,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对危险房屋设置警戒隔离措施,并按照《贵州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挂牌警示,发布危险告知书等,防止人员回住。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集中整治方案,明确集中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督促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确保排查出的问题整治完成。
(五)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前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镇级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村(社区)层面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综合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党政同责、分级负责、行业专责的工作机制。镇级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城建办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办,统筹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统筹协调推进。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归口,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经营许可准入机制。
(二)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要充分组织动员基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排查,适当配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加大基层排查人员培训,强化技术支持保障。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鼓励群众举报、投诉等发现问题隐患。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等工作。镇财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经费,满足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三)强化执法打击。严厉查处自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发改、自然资源、城建、市场监督、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严查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经营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违反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改建、扩建、加层,改变结构布局和用途,影响房屋安全性等行为,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严厉处理。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农村宅基地报批,落实一户一宅的农村住房建设要求。严格管控城市规划区自建房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巡检力度,注重发挥村(社区)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增量。
(四)强化督查调度。成立镇联合督导组,定期对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各有关部门高质量考核范围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建立周调度机制,各有关部门每周一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报表(附件2、附件3)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联系人:杨秀磊;联系电话:18308650230)。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调度、通报、约谈及问责制度,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提请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据有关规定按程序报请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通过媒体、广播、宣讲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四
。
“
6.26。
”和“。
7.1。
2016。
〕
152。
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从即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31。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和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
7
月
6
日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充分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密切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所有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以及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
汽车客运站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范。(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
2.
客运车辆是否落实严禁客货混装,客货混装车辆不得出站的规定。(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
3.
客运企业是否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并按要求配备和正常使用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是否严格落实包车客运管理各项措施,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4.
运管机构是否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和客运站安检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按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黄牌警示、一票否决等制度;是否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制度,真正做到“谁排查、谁登记、谁签字、谁负责”;是否做到逐一排查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
(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
1.
客货运车辆是否存在无证、违规、串线经营,超员、超载、超速及倒客、甩客、乱收费、乱涨价等现象。(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2.
各相关部门是否针对“黑车”、套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3.
各相关部门是否加强旅游客车租用车辆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客车租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严厉打击违规租用非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的旅行社。(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文体广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4.
各相关部门是否经常性深入重点景区,检查租用的旅游客车和驾驶人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安全驾驶资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文体广电部门配合)。
1.
是否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2.
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保证内部安全。(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3.
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防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1.
是否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公交枢纽站、加油(气)站、车辆行驶过程和场站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制止纠正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2.
是否在公交车上配备专(兼)职安全检查员,严格执行“半趟一检查,一趟一清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保人员,提高安检级别,杜绝违禁品上车,维护好公交枢纽站和人流密集换乘站的乘车秩序,防止恶性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4.
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应急设施装备,保证车门应急开关正常使用。(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部门配合)。
1.
是否按照全省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开展工作,进行治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2.
是否按照新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机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4.
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悬挂或喷涂、车辆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5.
危货车辆是否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罐式车辆是否有罐体检验合格报告,并对液体罐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6.
客货运输车辆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行为以及以包代管、以挂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并对挂靠经营车辆进行清理,确保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安监部门配合)。
加强对。
“两客一危”车辆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
1.
车辆年检是否合格。(公安部门负责)。
2.
车辆、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违章行为未及时处理。(公安部门负责)。
3.
车辆运行中是否存在超员、超速、超载和客货混装行为。(公安部门负责)。
各部门及各道路运输企业是否紧紧抓住驾驶人这一关键环节,突出强化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1.
严格落实驾驶人员继续教育,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聘用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2.
开展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与应急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以及紧急避险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驾驶人安全操作的主动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对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驾驶人,运输企业是否已将其辞退,相关运管机构是否对其从业资格不予年审直至取消。(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1.
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配合)。
2.
全面清理整顿接送学生的营运校车,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师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配合)。
3.
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假牌假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以及乱停乱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公安部门牵头,教育、交通运输、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1.
严格监督执行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2.
加大地质不良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力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强化对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公安、安监、住建部门配合)。
3.
加大路面管控力度,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确保重点路段、高峰时段管控到位。(公安部门牵头)。
4.
要坚持定点检查和路面巡查相结合,加大对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牵头)。
5.
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即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1.
要认真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针对重大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客运场站消防事故、危险品运输事故、灾害性天气道路抢险等急难险重等突发性事件,根据各自职责自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2.
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和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3.
准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4.
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救援抢险人员。
2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
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企业进行彻底的、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治。要加强督导检查频次,采取听取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各相关单位针对自查及督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该整改的整改,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究责任。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导,县政府成立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黑名单”信息数据库,实现“黑名单”数据共享。
各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
“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运输企业、运输专用车辆、罐车罐体生产改装企业、培训机构、检测机构、维修企业等违法违规问题深入调查,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构,彻底堵塞各种监督管理漏洞。县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
10。
月
28。
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五
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市监〔20xx〕211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今年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中各项考评指标对标找差,针对薄弱环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行动、“铁拳”行动、“联合双打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执法行动要求,梳理查处案件的重点类型、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认真组织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做到快查快办快结,争取在案件上有新突破,执法上有新提升。
二、专项行动开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2月10日。
三、保障措施。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组员:相关业务股室、执法大队负责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四、职责分工。
(一)执法稽查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协调相关股室指导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执法问题。
(二)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组织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落实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等违法行为。
(三)知识产权运用保护股组织查处食品商标侵权、广告违法案件。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落实好“诉转案”机制,积极发现案源。
(五)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涉刑案件移送工作,并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适时组织专项抽检。
(六)登记注册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要配合办案单位落实“处罚到人”。
各相关股室要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易发生违法行为关键点,深挖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跟踪督办指导。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执法大队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认真落实专项行动要求。
各业务股室、办案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食品案件考评指标,确定查办案件重点,靶向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对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食品违法案件,发挥综合执法优势,集中执法办案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二)突出重点,查处违法案件。
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组织查处。
1、重点场所:小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集市、食品经营户,校园周边餐饮店、大中型餐饮单位、小型餐馆、高速服务区、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流动酒家、养老院、医疗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网络订餐线下餐饮服务单位等。
2、重点品种:生产经营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蜜饯)、肉制品、炒货食品、糕点,进口产品、冷藏冷冻食品,食品添加剂、凉拌即食食品、生鲜肉品和水产品、豆制品、蔬菜、米面制品等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3、重点环节:生产经营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仓储销售及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等环节。
4、重点问题:“两超一非”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问题),掺杂掺假问题,食品生产“小、散、乱、差”问题,食品污染问题。
(三)严格督査,加强执法办案情况通报。
建立督查机制,由挂钩执法大队、各基层所市局领导带队,根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食品案件考评要求,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不定期对各基层所、执法大队进行督查检查。执法稽查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各办案单位查办案件的进展情况。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六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排查、谁跟踪、谁负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摸排已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按照“全覆盖、细排查、重整治、保安全”的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分类登记台账、认真进行整治,力争把房屋安全隐患一个不漏摸排到位、把房屋安全隐患一个不漏整治到位,把房屋结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到位。
三、排查整治内容。
对已建房屋建筑的排查,排查对象分五大类:
(一)别墅。包括独栋、联排、双排、双拼、叠拼别墅等;
(二)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房、宿舍楼等;
(三)厂房。包括: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等;
(五)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排查、整治的重点有8个方面: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
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7.“三合一”厂房(生产、经营、居住混合);
8.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厂房。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4月10日)。
各乡镇(场)、工业园管委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推行媒体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4月10日前,各乡镇(场)、工业园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完成动员部署落实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4月10日-5月2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社区、村(居)委会排查,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4月18日前,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要组织辖区内的房屋业主(包括单位)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5月18前要完成所有房屋的隐患排查工作。
2.建档立卡。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情况及相关表格应经社区、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工业园管委会、乡镇(场)汇总,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于5月20日前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安委办备案。
(三)问题整改阶段(5月20日-6月30日)。
1.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房屋,由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督促整改责任人,6月10日前完成整改。
2.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聘请有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提出加固处理意见,落实加固整改责任人、督促整改责任人,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一律拆除。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6月30日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城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监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住建局,住建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建房、村庄治理等相关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应急协调处置相关工作;
工业园管委会和各乡镇(场)党委政府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企业、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切实组织实施好辖区内的专项行动。其他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加强配合。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工业园管委会和各乡镇(场)应建立包片制度。县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聘请有关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与开展明察暗访,并将对各辖区范围内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每周调度督查一次,每个时间节点检查通报一次。县专项行动办公室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乡镇(场)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纪律保障。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结合全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五)强化舆论监督。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要开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受理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县里将进行暗查暗访,定期在《宜丰新闻》播出系列新闻节目,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七
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特别是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一是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了我市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清查整改工作;二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统一思想,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载体,坚持“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查摆问题和征求群众意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整改。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我局在东风广场举办了社会救助政策专题宣传日活动,一是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00余条,并利用电视、网站、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城乡低保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查整治的社会氛围;二是开通了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示范带动,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指导各乡镇(街道)的低保清查整改工作,规范民主评议的操作流程,市局一是制定了《城乡低保民主评议操作规程》,并通过对烟洲镇烟洲村进行示范性民主评议,带动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观摩学习;二是加强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的业务培训,然后在全市全面铺开民主评议工作。
(四)严格程序,确保准确。为确保效果,我局要求各乡镇(街道)所有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评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民政审批的程序严格进入,确保对象准确,并对清查整改的结果提出了“三个原则”:一是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要应保尽保,二是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应退尽退,三是保障人数要在4%的保障面以下,且以户为保的比例不得小于60%。
(五)强化公示,明确责任。为了让低保对象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对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组拨付专款,规范制作固定公示牌,要求把救助对象姓名、地址、拟保金额、人数等内容全面公开。对清查整改后仍有低保“乱象”存在的,将责令乡镇(街道)重新整改,对违反政策的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整治进度。
目前,我市已基本全部完成低保专项清查整改工作,进入扫尾阶段。市局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将停发低保金,责令重新整改,并将继续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低保及各项民政工作,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整治成效。
经过各级部门的努力,目前,全市27个乡镇(街道)已基本完成了清查整改的宣传发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工作,整治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转变”:一是准确率得到提高,“关系保”、“人情保”全部清退,漏保、错保现象减少,特困户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二是户保率得到提高,以户为保比例大幅上升,“保人不保户”的现象逐步减少,整改效果比较明显。三是政策知晓率得到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程度提高非常显著,政策的界限意识明显增强。四是程序得到进步规范,低保的办理程序通过整改得到规范,公示力度明显增强。
四、存在问题。
(一)“保人不保户”工作有待完善。由于部分乡镇(街道)在操作时,重视程度不平衡,思想和标准不够统一,导致“保人不保户”现象仍部分存在。
(二)操作程序有待继续规范。有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存在怕麻烦思想,存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工作走过场的现象。
(三)档案资料有待完善。少数乡镇(街道)由于前期整改工作不到位,需重新进行整改,导致低保对象档案资料填报不及时,影响整体整改进度及低保资金发放。
五、下步打算。
(一)进行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验收评估。根据《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即将扫尾,为切实保证本次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局将对抽取的86个村进行检查验收评估。主要采取“听”、“看”、“查”三个方式结合进行,通过对各乡镇(街道)的领导重视程度、资料填报情况和工作整改效果三个方面来鉴定结果。重点验收户保率未达到60%、保障面超过3.5%和群众意见大、频繁上访的村。
(二)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市局将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实施方案》(湘民发[2013]59号)和《关于全面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通知》(湘民发[2014]1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市民政局30%的抽查比例进行后期抽查工作,并做好低保长期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对象“有进有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加挂“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承担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工作,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
常宁市民政局2014年9月24日。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八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特制定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改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项目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二、安全管理措施、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履职制度,明确项目经理第一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进场人员经公司、项目经理部和班组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技术教育培训,变换须经过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交底制度:安全交底采用逐行进行,工长向班组长交底,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特种工种如架子工、焊工、机械操作人员等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
5、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有重点、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整改并有复验措施。
6、安全标志:现场危险处立安全标识,安全施工纪律牌、安全技术牌、消防须知牌,安全通道警告牌等。
三、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制度,制定控制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制度的实施,现场安全标识、消防设备的管理,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3、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安全检查遵守国家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法规,建立健全责任制,坚持“安全为生产、生产必安全”观点。
4、搞好安全“三宝”的利用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有效防止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5、机电设备专人操作,防护装置要标准,一机一闸,闸箱上锁,闸箱有防护、防潮及淋雨设施,杜绝机械伤害及电气伤害事故。
6、塔吊和脚手架等安装完要进行验收并试运行,禁止违章作业,并有限位和保险等安全装置。高空作业区要划出危险区域,并有醒目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7、楼梯、层沿边、基坑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在于30cm的预留洞加盖盖板或钢板网。建筑物四周采用密目网全方位围护封闭。
8、施工用电线路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范要求。现场严禁随意乱拉电线,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触电保护器,机电设备接零、接地保护。
9、特种工操作人员执行上岗证制度,严禁无证上岗,非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允许,严禁操作。
10、道做好施工通、“三宝”“四口”“五临边”的使用防护。
11、新工人进场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并有培训记录,并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2、现场配备消防器具、消防用水等。
13、宿舍、办公室严禁使用电炉、碘乌灯取暖。
14、严格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值班制度。
15、高空作业严禁向地面抛物体、材料。
16、雨期施工阶段及放假复工后应对现场设备、线路、脚手架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
17、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动员会。
1、牢固树立安全每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2、施工工长要根据工种施工情况和施工条件做分层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班组要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3、工地用电要建立健全tn-s三相五线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现场的各种机械、电气、电动工具的接线,必须有特种电工亲自操作,严禁他人私接乱拉。
4、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每次使用前要检查安。
4全装置的可靠性。要组建专业修理班组加强定期维修保养和管理,保证机械安全使用。
5、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如四口及临边)要搭设安全防护栏和安全网等安全有效的防护设施。
6、现场的消防器材要齐全有效,设专点存放,安全员要定期检查,过期产品及时更换。现场的明火作业必须经工长批准,设专人监护后方可进行。
7、严禁从高空向下抛任何物件,在首层板处设置一道安全网。要在主要人行通道口设置安全通道,悬挂醒目标志。
五、施工机械管理。
1、项目机管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设备进出场检验,并建立台账,按规定进行标识。
2、对现场所有机械设备进行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维修。
3、各种机械设备要有防护棚护罩,防护齐全有效。
4、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方针:即: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
5、塔吊应按规定安拆,有方案,报验手续齐全。要定期检查、维修、调整、保养,有记录。
六、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
5级保养维修,除此之外各种机械在班前班后都要进行保养,定期检查并符合下列防护要求:
1、塔吊应做到人证上岗,定期维护,不符合规定不吊等。
2、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专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好,不得用轮胎支撑,启动、离合、制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3、电锯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放保险档,分料器、破料锯和横截锯不得混用。
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作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痕和磨损剩余部分小于25mm的砂轮。
5、钢筋机械工作前认真检查各部机件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及牢靠,并经试运转合格,才能使用。待加工的钢筋以及成品、半成品应堆放整齐,零星、短头钢筋不得乱放,以免妨碍操作人员的手脚,引起事故。
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七、安全教育。
1、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学习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安全生产和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特殊工种的工人,未经专门技术培训或未取得操作证者,不得上岗作业。
3、每天作业前,负责人应对班组人员进行班前教育;根据当天作业特点,具体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指明工作区内的危险部位及危险设备。
4、项目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安全操作、遵章守纪和文明施工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
5、项目部每月一次安全教育会,
总结。
上月现场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情况,传达安全施工评比考核结果,通报先进典型经验、事故教育及存在问题,提出纠正和改进措施,根据下月施工任务提出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八、安全管理。
安全检查要采取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害、影响安全施工的因素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安全管理制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由项目经理主持,专职安全员、施工工长及有关人员参加,每月进行一次全现场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查明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并督促实施。
2、项目经理适时组织专性、季节性、节假日检查。
3、专职安全每周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每个工作日都要进行一次。
7巡回检查。
4、在专职安全员的配合下,施工工长组织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每周对全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5、班组每天作业前,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6、凡是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专职安全员负责整理,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责任部门整改。
九、质量控制措施。
1、每道工序实施前,对参与施工的现场管理人员、工序班组长以及每一位作业层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明确各工序的技术指标、控制重点及注意事项。
2、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经过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保证质量的施工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每道工序都要严格按图施工,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标准和有关"施工与验收规范"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出的技术规定。
3、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先由班组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单,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会同现场监理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原材料进场复验:对进场原材料,要分次抽样送检测单位复。
8检,不合格的坚决退货,杜绝伪劣产品用于工程;
十、扬尘控制措施。
1、施工硬化主路面和生活区路面要每天定时定人清扫、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湿润;
2、对施工现场开挖面、裸土、砂石料堆等采用防尘网全部覆盖;雾炮机随时喷雾抑尘;
3、出入口车辆冲洗设备已安装就位,出场车辆经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4、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封闭围挡;
5、土方挖运采用湿作业法施工,采用移动雾炮机和喷水管等全过程洒水抑尘。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5日。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组长:周先斌。
副组长:林晓平。
组员:季汝昆、廖胜前、夏秀云、蒋海涛、沈良科。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十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审批手续规范、分类施保合理、三榜公示透明”为目标,结合“六看”内容对全乡低保工作进行全面专项整治,确保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和谐低保”,为构建和谐xx作出积极贡献。
(一)看低保“七项制度”落实情况。看低保重新“洗牌”、低保年审工作中,低保核对、低保听证、低保复议、低保公示、低保备案、低保渐退、低保回访等七项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完善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看低保对象准确界定情况。看乡村两级干部是否进行了入户调查;是否开展了低保核对、低保听证工作;听证会议是否由乡干部主持;听证人员选拔和组成结构是否合理,听证程序是否规范。
用黑板、橱窗、喷绘等方式如实长期公示;是否公布了民政、监察、信访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看“人情保”、“错保”查处情况。看乡民政所是否组织村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对近年来基层干部本人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家庭做到100%入户核查,看低保确定过程中是否存在“人情保”、“错保”现象,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看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工作情况。村委会、驻村干部是否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是否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受理窗口是否对求助对象进行登记,是否按受理程序和要求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达到“协同办理”、“快速响应”、“救助无盲区”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xx年7月17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7日—7月19日)。召开全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明确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和要求,对全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部署。
(二)全面核查阶段(7月20日-8月31日)。以村为单位,采取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民政所工作人员及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村协助核查的方式,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逐一进行入户调查,入户核查率要达到100%,低保户见面率要达到100%。为我乡清退不符合对象提供准确依据。
(三)整治完善阶段(9月1日-9月20日)。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将专项整治活动中核查出的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对核查阶段查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要及时坚决予以清退。
四、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城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我乡决定成立xx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乡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民政办,由民政办主任罗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主任负总责,挂村干部、文书、妇女主任和各组组长为成员,全面负责该村的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既要认真复查清理,又要确保稳定。
二、复查清理范围和标准。
(一)复查清理的范围为:各村目前正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低保户。
(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予以清退。
1、低保人员死亡的;2、户籍迁出本乡的;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已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其他脱贫情况。)。
6、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7、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好吃懒做拒绝劳动的;
6月29日乡召开全体乡干部、各村书记、主任参加的乡xx年城乡低保复查工作动员安排布置会,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会,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等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复查清理。
各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组成的xx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核查评议小组,逐户对每个低保户的财产、住房、成员收入、劳动力状况等逐项登记,填写入户调查表(表附后)并签字,同时做好影像资料收集。
复查清理调查评议小组核查评议后,填写好乡xx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清退表(表附后),并及时将核查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对核查评议清退人员,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引发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此次复查清理工作在7月25日前全面完成,各村将在7月25日前将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入户调查表(附件2、3)、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清退表(附件4、5)报回乡民政办。
(三)乡审核。
乡人民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对村上报复查清理情况要逐一进行审核,不漏一户,必要的再进行入户抽查核实。
四、工作要求。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办事,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耐心解释,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力求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杜绝优亲厚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对复查清理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松教发[20xx]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从20xx年3月24日至7月10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全。
学校成立安全百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摸底自查阶段(3月24日到4月4日)。开展班级、师生寝室、校舍、用电设施、各类设施、师生食堂、学生家庭环境和学生心理摸底自查。动员师生员工积极配合行动,对危害师生健康及影响学生学习、生活的及时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5日至4月25日)。
1、把好门卫守卫关。对进校门的车辆、外来人员严加检查。
2、把好班级管理关。各年级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
3、把好事前预见关。任何事故发生都是有前奏性的,及时预见及时采取措施。学生上下楼梯按划线行走。各种实施每天排查。学生寝室老师每天陪伴睡觉。集体行走必须排队。上学放学家长送接。饮食要卫生。乘车定合同。
4、把好安全设施关。消防器材放置到位,专人负责管理。应急灯、路灯要良好。
5、把好整改力度关。各班级要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并确定防患整改对象,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落实责任人。加强安全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表现异常的要及时发现。及时疏导。
(三)迎检验收阶段(4月26日至5月26日)。准备系列材料,迎接"百日行动"检查住。搞好资料归挡。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定西市安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县委安监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我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在公司***年安全生产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安全管理体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巩固既有成果实现全面提升;加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力度,突出重点危险源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管控;强化应急管理,促进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的提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全员参与承诺。通过有效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进行。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基础管理。
1、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并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
式通知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限期验收,并登记存档。
3、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按要求规范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企业安全档案管理体系。
(二)、强化教育培训。
1、建立安全培训机制,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切实做好培训需求的辨识、培训的实施和培训效果评价。检查、安排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年度资格证件复审并考试合格,严控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
2、组织督导好全员培训,结合实际,因人制宜,突出培训重点,按照规范的培训内容,强化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循序渐进的提升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基本素质。
3、安全培训中要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灵活施教,并学习借鉴其他先进企业的经验,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强化现场管理。
1、加强危险源监控管理。
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随时掌握企业重大危险源信息,并实施分类监管。同时,要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和建章立制,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此外,企业要对高温预热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重点监控。
2、抓好维、检修作业的管理。
(1)、检修作业环节、交叉作业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工作:一是制定检修方案;二是签订安全协议;三是组织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四是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检修作业中要落实以下要求:一是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措施;二是带氧气、乙炔等切割、补焊危险作业,要实时检查氧气、乙炔等瓶具是否存在漏气现象,氧气、乙炔瓶是否安装有效适用的压力表,并保持其距离,确保安全作业,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检修中严格遵守停、送电规定,办理停用电工作票,各种电气设备指示灯、指示牌、仪表、保护装置要运行正常;按周期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进行安全测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程,保证供、用电手续完备。
3、加强外协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
一是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区分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对在本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相关人员(包括临时进厂从事技术服务、施工检修、等人员),纳入安全培训范围,开展入厂教育,并按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职业危害、岗位风险及预防措施告知,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四)、规范应急管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规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等环节的管理;二是结合作业现场的风险特征和事故特点,完善作业场所、各岗位的应急处置方案;三是定期组织开展逐级的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教育和实际操作演练,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企业应急响应能力;四是配置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物资,并做好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控制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因此,各级领导要思想端正,态度明确,充分认识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带领职工投身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来,通过不懈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大的安全隐患,相关单位要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同时,上报公司,由公司指定单位限期整改。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贻误安全隐患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通报批评并严厉处罚。
(三)、公司安全环保处对各单位各类隐患将认真分析、汇总,建立隐患整改记录。按照隐患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汇总工作。
(四)、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交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展开。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20__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院长王辉、书记高亚丽任组长,副院长苗保平、魏冬、李松辉、院长助理李广庆、刘跃刚任副组长,各科室、病区、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办公电话: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暖、气、食堂、洗衣房,门诊部、住院部和在建工地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4、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5、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6、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7、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8、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5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2、落实监管责任。5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4、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6月15日市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__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台阶,根据介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介煤安发[2012]9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双基”建设和责任落实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我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把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向深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公司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总工程师。
工会主席。
机电副总经理。
通防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安检部部长。
技术部部长。
机电部部长。
调度室副主任。
信控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办公室主任:安检部部长。
(兼)。
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布署、统一组织,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负责跟踪落实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安检部负责督查专项整治过程中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其它专业部门要配合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对连辖区内的隐患进行积极整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工作中的落实情况。
实;技术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情况。
3、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全,各种图纸资料、设备检测资料、调度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4、隐患排查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业现场的台帐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报表制度;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环节、危险场所和危险品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普查档案,实施监控预警。
5、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工前是否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班前进行学习贯彻。是否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按要求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是否严格按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6、井下瓦斯、水患、火灾、煤尘、顶板、机电、机械和运输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进展情况。
7、地面以防范坍塌、滑坡、坠落及防洪防汛为重点的整治情况。
8、应急救援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点排查情况,是否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及治理措施并按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9、介休市煤炭工业局2012年安全摸底大调查和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第九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和重大灾害防控治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10、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培训、全员培训和特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并不定其检查进展情况。
11、安检员配备足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安检员检查日记和日常隐患五定表是否落实到位。
专项整治按照“各部门自查自整,公司集中检查和逐月循环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宣传布署(4月20日以前)。
公司利用安全例会、调度会和班前会等形式在基层连队中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宣传和动员,使专项整治方式、内容、要求和意义深入人心,并定期将整治进展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2、全面整治(4月20日-11月10日)。
4月30日以前,各部门对辖区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5月10日前公司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查出的隐患要求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每月中旬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并定期开展防治水大检查、“雨季三防”大检查等专项检查。
组织好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大会战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活动期间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检查准备工作。
3、回顾。
总结。
(11月11日-12月20日)。
公司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材料的方式报集团公司和介休市煤炭工业局。
六、工作要求。
1、整体推进,检查整改。各部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公司于每月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查出的隐患,各部门要积极整改,安检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2、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安检部牵头,督查室监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区域,确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安全例会、调度会、班前会及通讯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营造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要做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和工作总结等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并按期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深入一线开展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台阶。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河池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河安委【2013】18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断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遏制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管处安字[2013]1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以河池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目标为总要求,认真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预防起重机械、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韦启平。
副组长:林建宏。
成员:诸葛军韦强韦振海。
邱开柱黄涛。
-1-。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安全生产隐患不定期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继续加大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对新工人和转岗工人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明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做到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全员齐抓共管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5、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建立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专职安全员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日志,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中安全措施必须经安全监理工程师批准并落实到位,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足额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7、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足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8、重点防范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2-。
体打击方面、预防中毒和窒息方面、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9、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或是需要专家论证的进行专家论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特种设备进行验收并定期检定,登记备案。
10、严格执行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施工强制性标准。使建筑各分部工程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符合用电规程。
11、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规定认真填写防汛值班记录,按时上报防汛情况,进行不定期的防汛检查,检查记录完整、真实。
12、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文明工地”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将平安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13、按时上报建管处要求的统计报表和文件,认真执行建管处的巡查通知单和监理指令,并按时回复。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将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全面整改和治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工作上报销号,限期内未完成治理的继续治理直至治理完成销号。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7月20日),项目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措施落实得力的施工队以及个人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小组要求整改的施工队而未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拒绝整改的施工队进行严肃批评处罚。
按照建管处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分别在5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方案。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项目部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施工班组和每个作业人员。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题,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预防坍塌事故和爆破作业爆炸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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