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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程款民事起诉状篇一
原告:崔xx,男,汉族,xxxx年12月8日出生,住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店子集镇姜庄村。
被告:xxxx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市中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
法定代表人:张-职务:董事长。
被告:xxx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xx路xx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1月1日和20xx年3月1日原告与被告xx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定《20xx年基建室外设备施工合作合同》与《合作协议》,由原告负责临沂、青岛地区的基建室外系统硬件工程施工及系统维护。该工程发包方为被告山东xx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9月3日原告山东xx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确认临沂工程款为22.1128万元,20xx年8月17日确认青岛工程款为6.78万元,合计总价款为28.8928万元。原告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已投产使用。被告山东xx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曾于20xx年4月19日给付临沂合同部分工程款2万元,20xx年5月31日给付青岛合同部分工程款1万元,剩余工程款25.8928万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无故拒绝支付。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3月5日。
欠工程款民事起诉状篇二
住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东里**号楼**室,邮编:***。
电话:******。
被告: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隋心梅,职务总经理。
住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工业区***号,邮编:***。
电话:******。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10月12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建设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某地的某项目b区的1#、2#楼的外墙外保温及饰面装饰工程进行施工,工期为50天,从月12日至年11月30日。合同还约定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18个月,项目最后的结算金额为1245184.72元,所以被告留存保修款62259.24,保修期至6月1日。然而,过了保修期后,该项目并未发现质量问题,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返还保修款。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返还保修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此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北京**新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欠工程款民事起诉状篇三
原告:颜某,,男,汉族,1xxx年8月29日生,xx隆回县人,住xx省隆回县某某镇。
被告:刘某,男,汉族,1xxx年2月27日生,住xx省汕头市某某区.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建设工程欠款60000元整,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追讨该笔欠款花费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计8000元整。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刘某从韩江北桥总包中铁十三局承包该桥东岸引桥工程。原告颜某经人介绍与被告刘某认识,原、被告达成承包协议,原告承包被告承包的东岸引桥工程中的模板工程。原告从20xx年初开始施工,到20xx年初完工。到20xx年8月27日,被告与原告结算,被告欠原告工程款6万元,被告当天写下欠条。该欠条约定被告于20xx年春节还原告2万元整,20xx年7月前将余下欠款付清,但被告一直未付款给原告。原告多次向被告电话催讨,被告总是借口不给。为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特向贵院起诉,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此致
xx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颜某。
20xx年8月10日。
欠工程款民事起诉状篇四
原告:××,男,汉族,xxxx年02月0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1252519xxxxxx××××,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西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注册号:6101000xxx××41。
住所地:xx市高新区××路×乙××大厦17层。
联系电话:8××××95。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88000.00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xx年11月04日与西安市××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室内地砖及瓷砖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西安市××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的陕西××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工程的“14#(仓库一)、15#(仓库二)、5#厂房、13#倒班楼室内600×600贴瓷地板砖、300×300贴瓷防滑地板砖、300×450贴瓷墙面砖、120×600贴瓷踢脚线及楼梯踏步贴瓷地砖”施工工作由原告组织包工队进行承包施工。另约定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总工程款的90%,剩余10%工程款待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截止20xx年10月25日,原告已按照双方约定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双方于当日进行了工程量的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合同内结算总价为422317.90元,合同外完成工程结算总额为14410.00元,原告完成工程量最终结算总价为436727.90元。现本案项目已交付业主使用半年之久,西安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在断断续续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对剩余的188000.00元工程款拒不向原告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原告无奈只能向法院起诉。
由于西安市××建筑工程公司于20xx年07月04日将公司名称变更为西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并进行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公司发生变更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故在本案中应当由被告西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88000.00元及该欠款从20xx年10月25日至20xx年05月08日利息5624.55元的义务。
现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予以受理。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附:
1.《室内地砖及瓷砖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一份;。
2.工程量结算单复印件一份;。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被告工商档案信息复印件一份。
欠工程款民事起诉状篇五
原告:崔,男,汉族,1x年12月8日出生,住xx省xx市xx镇x村。
被告: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市中区路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张职务:董事长。
被告: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路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年11月1日和x1年3月1日原告与被告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定《x年基建室外设备施工合作合同》与《合作协议》,由原告负责临沂、青岛地区的基建室外系统硬件工程施工及系统维护。该工程发包方为被告技术工程有限公司。x1年9月3日原告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确认临沂工程款为22.1128万元,x2年8月17日确认青岛工程款为6.78万元,合计总价款为28.8928万元。原告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已投产使用。被告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曾于x1年4月19日给付临沂合同部分工程款2万元,x1年5月31日给付青岛合同部分工程款1万元,剩余工程款25.8928万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无故拒绝支付。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欠工程款民事起诉状篇六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电话:
住所:x市北关区中华路北段彰德人家小区**街楼。
被告:山西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联系人闫建高130。
住所:x市迎泽区桃园南路西巷号。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返还质保押金3000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一份"x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承建被告山西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县梦幻庄园1#----6#住宅楼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土建、散水以内的给排水、电安装、门窗及室外装饰、1#---4#楼从已完成的施工部位接起,5#---6#从垫层开始,从20xx年4月10日开工,20xx年11月30日竣工,合同总价款约为2100万元,补充条款:5#、6#从垫层施工至三层封顶,支付工程总值的.30%,主体完工(封顶)后付至工程总值的60%,室内墙面粉饰完工后付至工程总值的75%,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回。
20xx年10月25日该项目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工程总价款为17820617万元。在该项目工程建设中,被告陆续支付部分工程款,因其周转困难,于20xx年1月22日以该项目工程的13套住宅抵顶部分工程款,现仍有余款1209893元未付,后期1#、2#、4#楼地下室墙身防水及散水工程完工后,经多次与其沟通结算却迟迟不予接洽。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应将每幢楼10万元共计30万元的质保金一次性退回,但至今也不予支付。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双方约定,并且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经营及资金正常流转,给原告造成很大的损失,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审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
欠工程款民事起诉状篇七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给付江沙及河流石欠款人民币16万元整及利息28160元整(利率0.8%起息时间为20xx年7月-----20xx年5月)。
2、要求被告及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与理由:20xx年被告在大安市施工承建恒源佳居b座3号、4号楼,被告在施工过程中向原告购买江沙及河流石。
由于被告没有及时付款被告工作人员孙彦彬给原告出了欠据(详见欠据)事后原告多次索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付。
原告人认为被告施工,购买原告建材被告应给付货款,被告指派工作人员出具欠据说明,双方合同关系明确事实清楚。
原告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给付欠款16万元及利息28160元(利率0.8%计算从欠款之日起时间为20xx年7月-----20xx年5月整共22个月)并要求被告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此致
大安市人民法院。
原告人:姜海彧。
20xx年5月7日。
欠工程款民事起诉状篇八
原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4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杨某。
2006年3月5日。
注:1、本诉状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原告”、“被告”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被告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起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原告:胡启华,男,出生年月日,汉族。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中街**号。
电话:******。
被告:北京市某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大厦**座**室。
电话:******。
法定代表人:左俊伟。
案由: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30640元;。
2、依法判令被告负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8年10月份,原告向被告出售砂石料。被告在收到原告的供货后长期欠款,累欠原告货款人民币30460元,并出具欠条。原告多次催要货款,被告无理推脱,毫无付款诚意。现原告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起诉,望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并判如诉请。
此致
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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