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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一
1、管理机构。以企业(法人)内部管理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注明机构人员的职务及联系电话。
2、机构管理结构图。将管理机构的人员用组织结构图表示,注明各管理人员之间的管理关系以及所管理的部门及设备。
(二)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及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1、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若安全生产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有加盖公章的企业任命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有加盖公章特种设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任命书应注明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及任期,任命的管理人员应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附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和制度等。
2、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等。
(二)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
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特种设备报检制度,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制度等。
(三)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根据特种设备种类以及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等。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抢险装备和救援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援演练。
(一)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变更。特种设备停用、注销、过户、迁移、重新启用应到质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操作。作业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1、特种设备报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特种设备的检验日期可从检验报告、合格标志查看)。
2、特种设备报检要求。起重机械报检时,必须提供保养合同、有效的作业人员证件。
3、特种设备换证。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携带使用证、检验合格标志、检验报告、保养合同、保养单位的保养资质到质监部门办理年审换证手续。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必须在本单位内对特种设备作业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节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训计划,有培训记录、有培训考核。
(一)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运行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将设备的使用状态记录在案。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保养记录)
(三)特种设备检查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印制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包括日检、月检、年检记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四)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印制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当特种设备出现运行故障和事故时,详细记录故障或事故出现的原因、解决方法等。
(五)定期检验整改记录
将每次定期检验主要存在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六)锅炉房记录。锅炉房要设立六种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二
1.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对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运用经济、技术、行政手段,以科学的方法,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坚持物尽其用的原则,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专人负责。达到使用寿命长,技术性能好,损耗低,利用率和生产率高的目的。
1.2强化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保证机械设备安全运转,满足施工生产需要。调剂余缺,确保重点,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应有的作用。
2.机械设备管理内容
2.1机械设备从计划、选型、购置、验收到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技术改造、报废处理,都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2.2有组织、有计划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实施定期检查和修理,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技术性能良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寿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2.3加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明确责任到人,机械定人定位,制定专机操作规程,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2.4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分析设备性能状况,不断改进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重视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机械达到正常运转,干净整洁,润滑良好。
2.5加强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及时填写《机械设备履历表》,妥善保管好合格证、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材料,大型设备建立技术档案。
2.6协同有关部门对机械操作工进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上岗证。
第二章机械设备管理体制、职责和管理制度
3.机械设备管理体制
3.1充分发挥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坚持统一领导,公司设安全设备科,项目部设安全设备组。
3.2分级管理,层层把关,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行奖罚制度,使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发挥最佳效能。
4.安全设备科职责
4.1全面负责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
4.2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上报大型机械设备购置计划,办理审批手续,做好择优采购供应调度工作。
4.3建好机械设备总台账,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及机械设备有关资料归档工作(大型设备建立档案),指定专机操作规程。
4.4做好机械设备的更新改造和节能工作,会同财务科按规定做好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理注销手续。
4.5检查和监督起重设备安装项目部做好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拆装管理工作,确保拆装安全。
4.6每年进行一次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机械操作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7定期组织机械设备盘点,汇总各种机械设备统计表。
4.8配合财务科年终做好机械设备折旧费的提取工作。
5.安全设备股职责
5.1全面负责各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5.2根据施工需求,及时上报机械设备的购置计划,办理审批手续,建好设备台账。
5.3制订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计划,及时上报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的申请报告,办理有关手续。
5.4配合起重设备安装项目部做好塔机、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除工作。
5.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机械设备的完好情况,保证安全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有效,确保运转安全。
6.安全设备组职责
6.1负责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6.2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计划,督促机操人员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机械设备良好的技术状况。
6.3督促机操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运行、进退场技术鉴定、安全检测及维修保养记录。
6.4负责机械设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7.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7.1采购
购置机械设备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5000元以上的有公司总经理审批),购置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泵),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选定好规格型号后,应对生产厂家考察认定后(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可靠,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可靠的供货能力,能及时供货)方可购买。购置小型机械设备(5000元以下)有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就近在当地购置。
7.2验收
机械设备购进后,必须对其进行严格验收,目的是所购进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合格证、图纸、使用说明书等是否齐全。
7.3租赁
设备空缺需向外租用时,项目部应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租用。设备空余向外出租,分公司安全设备股应上报公司安全设备科,经公司安全设备科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出租。
7.4调配
公司安全设备科根据各分公司所辖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大型机械设备实行统一调配使用,中小型机械设备则由分公司安全设备股进行调配,满足各工程的施工需要。
7.5维修
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直接由项目部安全设备组负责实施。大型机械设备大修理则由分公司安全设备股提供大修计划上报公司安全设备科,由设备科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理。
7.6使用
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操作程序,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机操作,做好日常清洁、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7.7检验
所有机械设备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在自检合格后还需报请上级检测部门来检测,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7.8报废
机械设备超过规定使用期的,磨损严重其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发生机械事故后不能修复的,分公司安全设备部应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安全设备科批准并指派专人检查、核实、确认后方可报废。凡报废设备严禁使用或转让。
8.检查范围
8.1现场机械设备:主要是直接参与施工生产的各种机械,如:垂直、水平运输机械,混凝土搅拌机、输送泵、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及焊接设备等。
8.2其他机械设备:是指上述现场机械设备以外的各种施工机械,如:金属加工切削,起重及小型手持电动机具等。
8.3技术资料:指机械设备台账、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包括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和履历书、机械设备进退场技术鉴定表和安全检测记录以及保养维修记录,大型机械设备有关手续等。
第三章机械设备管理处罚制度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对责任者处以50―200元罚款
9.1要注重日常管理,检查发现正常施工作业对停机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没有对机械检查维修处理。
9.2作业前没有对机械进行规定保养。
9.3操作前没有检查使机械带病运行。
9.4没有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10.遇到以下情况之一对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10.1机械设备没有定岗定位和专机操作规程。
10.2长期不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清理和润滑不好,严重影响机械使用寿命,对机械设备具有严重的损坏性等。
10.3人为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停机、影响正常的施工生产。
10.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休息1―3天者(或医疗费在200元以内者)。
11.发生严重违章造成事故之一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11.1没有操作证或领导违章指派开机造成事故。
11.2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者,除处以经济处罚,并赔偿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三
1、设备管理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工作,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负责选矿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以提高设备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为根本目的。
2、负责选矿厂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写、维修时限及维修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3、做好选矿厂设备档案及资料整理工作,协同生产管理小组做好设备技能测试、运行记录管理。
4、负责选矿厂备品、备件的库存及质量管理工作。
5、做好备品、备件及材料的月计划,并落实购货情况。
6、做好设备更新换代工作,及时准确的进行报废清理工作。
7、做到每周2~3次的设备巡查,并做好记录,使设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8、设备事故应尽快抢修,事后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召开设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最后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厂。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四
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五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六
为加强机器设备的管理,按照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机器设备安全运行,保障楼宇及相关设施正常供水、供电、并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水、电等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与养护,特制定物业小区设备维修及保养管理细则。
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维护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适应小区内所管辖的所有设备设施。
一、物业公司设置设备维修运行部,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维修进行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运行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益。
二、设备维修运行部设副经理一名,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物业公司区域内配套设备设施类型较多,设备运行维修部下设:强电班、弱电班、水暖班,并分别负责各自分管设备的运行、养护与维修。
一、设备运行部是在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全面负责对所管辖区内设备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
二、设备维修运行部协助物业公司经理与设备厂家签定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对质保金的领取出具主导意见。
三、强电组主要负责
(1)发电、配电、供电系统及相应电器的保养和维修;
(3)共用部位的单元对讲门系统,楼梯灯等照明系统的维修与保养。
四、弱电组主要负责消防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广播通讯系统等的线路和相应设备的维护、修理。
五、水暖组主要负责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喷淋系统和相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一、设备运行、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
二、结合楼宇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检测和维修保养工作,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三、维护主要是进行清洁、润滑、紧固,更换易损零部件等,设备维护时要按规程进行。
四、如果设备出现异常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设备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维修方案及实施意见。
五、如属人为违章拆修造成的设备事故及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设备维护、维修所需经费由设备运行部据实报告预算,由物业公司批准拨付使用,以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七、设备维修运行人员对设备设施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八、为了降低设备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避免浪费。
九、设备维修应按维修与保养、中修与保养、大修与保养等程序进行。
十、设备运行维护人员要认真及时填写有关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记录,即《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一、对物业公司接管的小区的设备应及时建立设备台帐和编制档案并有专人保管存档。
二、按设备运行的要求建立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四、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运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设备采购合同或协议,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一、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刚接管的小区设备要有厂家的操作、维修、保养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四、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业规定淘汰的及不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实行淘汰制度。
二、对一些经常坏、维修成本大的设备设施,报领导批准后,及时淘汰。
一、以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种安全操作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二、新员工入厂,由班组长牵头进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工作前应检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设备和工作场地,确认安全后,方能开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装置不得拆卸,都应保证其完好有效、灵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关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关心他人的安全,如遇违章及冒险作业,有权劝阻。
六、加强设备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安全工作。
七、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并应做好记录,否则责任人在当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八、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该项不做扣2分。
九、严禁带电作业,必要时需班组长批准,并采取安全绝缘防护措施,且要有监护人在现场。该项不做扣2分。
十、工作时间严禁喝酒上岗作业,轻者给于警告,并在当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一、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并应定期检查、校验。该项不做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十二、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否则重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轻者给予当事人警告,当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参加先进评选。
十三、发电机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控头一般委托厂家进行维护保养,配合维保单位检查和试验消防系统/设备的功能,并应填写登记表。该项不填扣2分。
二、对各种消防报警装置需做好定期的检查、试验和保养维修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并详细登记,一般要求一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否则每发现一次在当月考核中扣2分。
三、消防弱电机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间有保安进行值班,白天有专业人员值班,对设备每次报警多要到现场察看,确定是否有火情发生,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绝对不能随意消除报警信号,否则重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轻者给予当事人警告,当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参加先进评选。
一、高压开关柜停送电操作应填写好工作单,并检查各项操作机械完好,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单填写程序进行操作。该项不填扣2分。
二、配电室值班员应熟悉配电房开关柜的各项操作细则及工作程序,做到操作准确无误。
三、每周一次对所有配电房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包括外观、声音、气味、温度、电压、电流及开关和指示灯状态,以及机房照明和附属设施状况。该项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统计用电量及电压变化。该项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对每层配电箱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该项不做扣2分。
六、为保障本物业小区紧急情况下正常配电,技术员必须每月进行后备发电机运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电停止后,仍能保持消防系统及污水泵系统的正常运作。该项不做扣2分。
七、定期查看机油、柴油是否满足使用,出现不足填报申请后及时购买(附发电机检查表)。该项不做扣2分。
一、每两周一次对公共区域、走廊各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进行检查,出现损坏及时更换。该项不做扣2分。
二、定时开关公共区域的路灯、草坪灯。该项不做扣2分。
一、每周一次巡视各水泵运行状况,检查控制箱电流、电压、指示灯状况和水压等,发现问题及时检修。该项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视管道、阀件接口有无异常。该项不做扣2分。
三、每月对消防泵进行试机至少一次,时间不低10分钟。该项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消防水池浮球装置、进/出水阀门及放水阀。该项不做扣2分。
五、每周一次巡视污水泵运行状况,检查控制箱、液位报警装置工作状况,包括清理调节池隔栅垃圾,该项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检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状况(包括手动、自动和控制箱指示灯),包括清理调节池隔栅垃圾。该项不做扣2分。
一、每周一次巡视各水泵运行状况,检查控制箱电流、电压、指示灯状况和水压等,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视管道、阀件接口有无异常。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三、负责小区内生活用水,若要维修要提前通知住户,避免影响住户用水,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一、每周一次检查电视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摄像机、镜头、放录机、传输信号、接收图像的清洁和调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若维修不了,则报请专业公司修理,并做好记录。该项不做扣2分。
二、弱电监控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并填写值班记录,由保安部负责具体实施。该项不做扣2分。
三、弱电监控室的工作人员除例行保安监控外,还要对小区内的电梯进行监控,遇紧急情况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并及时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该项不做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四、值班人员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坏电梯等设备设施要及时通知保安进行制止或报警,并对破坏的设备依法赔偿。
一、《材料、设备购置申请表》
二、《图纸设备档案》
三、《设备日常检修、保养表》
四、《设备报废表》
五、《设备运行日志》
六、《设备修理、保养计划》
七、《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
八、《柴油机组检查表》
九、《消防水泵维修保养记录表》
十、《排污泵检修表》
十一、《水泵无负压设备维修保养纪录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记录表》
十三、《弱电监控中心值班记录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七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5)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八
一、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八大类,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为腐蚀、连续作业产生的疲劳、磨损,原来允许的缺陷会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
三、学校的特种设备主要指的是食堂用锅炉,
四、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未经检测不得擅自使用。
五、锅炉工应通过正规的培训后持证上岗,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六、锅炉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
七、锅炉工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要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九
二、本厂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车间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厂部。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九、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十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以下几部分:
1、大中型带人机械:主要是指施工现场的一些大型专人持证操作的机具,包括搅拌机和大型卷扬机、塔吊、施工升降机等。
2、特种作业设备:主要是指一些涉及到特殊工种的机械,包含电焊机、气焊设备、电气操作设备等。
1、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福建省城乡建设厅发的特殊工种作业正式证书或临时操作证书,或者是持有其他省、直辖市以上资质单位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上岗之前必须经过施工单位组织的三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单独教育。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本设备的性能和熟练掌握操作方法,懂得应急处理措施。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持有健康凭证。
5、从事与明火相关操作的人员必须向项目申请动火证,动火证一天一办,动火地点变更必须重新申请动火证。
6、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作好交接班记录,详细记录当天发生的情况和机器有无问题,与下一班人员作好交接工作。
7、施工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操作时,必须随时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并接受其它施工人员的正确建议,不违章操作。
8、现场施工人员不随意接触与本工种无关的特种设备,不随意进出特种作业场合。
9、施工人员在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不得私自进行处理。
1、所有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安全问题后方可进行相关施工操作。
2、使用中正确操作机器,不生硬破坏机器,保持机器完好和完整性。
3、在操作完毕后对机器和设备进行相应的保养和维护,并进行作业环境的清理。
4、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机械的正常使用。
5、特种设备在暂时或长时间的不使用时,必须按照相应方法进行封存或保管
1、大、中、小型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是规范和要求允许使用范围之内的,严禁使用建委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等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2、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之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检测合格证书和许可使用的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
3、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经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以使用,同时管理人员必须在生产中做好检查和使用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三条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包括二手特种设备的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止事故发生。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禁止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范围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活动。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格证书、证明文件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销售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合格特种设备;
(二)建立并执行特种设备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向用户提供特种设备产品出厂时应当附有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前,应当经依法核准的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销售。
第十条禁止销售下列特种设备:
(一)非法设计、制造、改造的;
(二)伪造、冒用许可证、质量证明和厂名的;
(三)未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资料的;
(四)二手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书的;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
(六)依照国家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
(七)国家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其它特种设备。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或者其委托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
(二)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三)施工合同;
(四)特种设备出厂资料;
(五)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计划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六)施工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包括二手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场(厂)内机动车辆还应当办理场(厂)内机动车辆牌照。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二)特种设备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明或者场(厂)内机动车辆的验收检验证明;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五)进口设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第十三条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应当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安全职责。
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十五条下列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一)锅炉操作、水处理作业;
(二)压力容器操作、气瓶充装、氧舱维护;
(三)压力管道操作;
(四)电梯安装、维修、司机;
(五)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司索、指挥、司机;
(六)客运索道安装、维修、司机、编索;
(七)大型游乐设施安装、维修、操作;
(八)场(厂)内机动车辆维修、司机;
(九)特种设备焊接;
(十)安全阀维修;
(十一)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发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后,应当立即整改,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许可、登记的;
(三)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发现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的;
(六)发现重大的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接到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立即处理的。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用伪造、涂改、借用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格证书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出借资质证书的,撤销或者建议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销售者违反本条例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在场(厂)内机动车辆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含义:
场(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包括内燃牵引车和推顶车、蓄电池牵引车和推顶车、全液压式牵引车、内燃固定平台搬运车、蓄电池固定平台搬运车、平台堆垛车、托盘搬运车、拣选车、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装载机、轮胎式挖掘机、履带式挖掘机、挖掘装载机、自行式铲运机、拖式铲运机。二手特种设备,是指从办理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手续到其报废之前转移所有权的特种设备。ヌ刂稚璞肝修,是指更换、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和更换、修理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影响强度的部件、安全装置的。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十二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2、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4、向项目部安保部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要求备齐以下资料、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制造过程监督检测证明等。
(3)、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5、项目部物资装备管理部门要对特种设备管理做到一机一档,内容包括:
(1)、操作人员证件。
(2)、项目部验收资料。
(3)、相应设备照片。
(4)、月检查记录表。
(5)、维修保养记录表。
(6)、相关设备检验报告。
(7)、设备的使用登记证(照片)。
5、协作队伍特种负责人应协助本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监管等登记工作。
6、安全管理人员将使用登记证或安全合格证明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十三
。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2、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员和现场操作人员按职责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每年年初签署一次,有效期为一年。
4、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下属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分别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
5、安全管理机构和各下属单位内部,也应该签订各自的`《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十四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十五
1、承租单位如租用出租单位的特种设备,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承租单位一经使用,就确认完好。
2、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定要求,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单位在入驻时,应将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如实向出租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4、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做到按期复训。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结篇十六
1、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地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
2、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止岗作业。
3、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术档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逾期未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得继续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工作。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参加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外,还应加强内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各种安全会议,班前班后会、标语、简报、播放录像等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特种设备法规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2)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事故案例;。
(4)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急救措施;。
(5)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
7、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8、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学习、考核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还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
(4)协作队伍及时组织每年到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到相应部门进行培训和复审。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1)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2)该花名册必须是本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姓名、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复审时间和到期时间等。
10、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上岗证;复印件统一存放施工单位,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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