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组织我们的工作和学习。对于复杂的问题,我们可以采用分阶段的方案,逐步解决难题。如果你想了解如何制定和执行方案,不妨看看下面这些范文。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一
为有效防控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禁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禁烧工作责任,围绕“全年、全域、全面”的总体要求,以“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为原则,坚持“不焚烧、不污染”的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考核问责,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引起任何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在主要路段和村民集中居住区的醒目位置设置禁烧宣传标语、横幅,向群众发放告知信、宣传单,利用喇叭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止露天焚烧相关内容,让禁烧工作入脑入心,家喻户晓。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师生,利用课余和假期时间,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宣传。
(二)落实网格化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全年全域全时段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田块包干到人。加大十八联圩、2814渔场区域的管控力度。落实田块经营者对所属田块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要与种植大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明确禁烧责任,同时积极推行“联户联保”机制,促进农户在秸秆禁烧中自我管控、主动尽责。落实网格责任人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监管责任,认真监管本网格内耕地的禁烧工作,同时对耕地以外的荒草、林地、垃圾等禁烧工作承担全部责任。
(三)实行包保督查。实行“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包片”的包保责任制,逐级监督指导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成立镇秸秆禁烧巡查督查组,在午秋两季主要农作物收种和冬季烧荒等重点时段(时间为5月20日-7月20日,9月20日-12月31日),坚持每天对各村(社区)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其他时段不定时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及时处置。
(四)严格巡查执法。各村(社区)在重点时段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全天候、全方位巡查和现场检查,其他时段实施不间断巡查。各村(社区)网格员具体负责本网格区域内日常禁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做到及时发现火点、扑灭火点。鼓励为贫困户设立公益性岗位或购买社会化服务,参与秸秆禁烧巡查和值守。落实焚烧“黑斑倒查制度”、“田块经营者责任追究制度”和“禁烧电话举报制度”,对焚烧行为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对故意焚烧和拒绝、妨碍、阻挠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当事人,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建立火情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在接到火点通报后15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扑灭处理。应急队伍成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保持电话畅通。要配备至少一台制式灭火器材及若干灭火扫把,并安排专人负责制式灭火器材的储存、使用和保养。
(六)强化源头管控。鼓励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和使用切碎、抛洒、灭茬、深埋、播种等秸秆粉碎还田农业机械,采取机械收获直接粉碎还田、深松整地灭茬还田和保护性耕作全量还田等方式,全力抓好秸秆直接还田工作。严格执行秸秆还田作业质量标准,严格控制秸秆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各村(社区)要统一组织秸秆收集处置,做到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对农作物收割后的田块及时进行深翻,提高土壤肥力,并对辖区内荒草进行统一清理。及时对秸秆收集处置、田块深翻和荒草清理工作逐个网格进行检查验收,消除焚烧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辖区内禁烧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
(二)注重考核激励。各村(社区)禁烧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参照县考核办法对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奖励。
(三)强化资金保障。根据各村(社区)禁烧范围和工作任务,秸秆禁烧工作经费按照平均每村(社区)10万元的标准统筹使用,自2020年起纳入财政预算,用于秸秆禁烧灭火器材、车辆费用、工作人员补贴及生活补助等支出。上级拨付的秸秆离田还田补助等各类奖补资金,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20〕8号)文件要求,统筹使用。
(四)严格责任追究。每出现1个火点,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500-2000元处罚,并纳入月评考核,同时对镇、村(社区)、村民组三级网格责任人分别处罚400元、600元、200元。如找不到当事人,罚款将向村(社区)相关责任人收取。
本通知下发后,将对本辖区内第一把火的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对全年火点数居全县各村(社区)之首的村(社区)实施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因露天焚烧被扣拨的秸秆离田还田补助资金,缺口资金由各火点村(社区)自行承担。
严格落实《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办发〔2018〕3号)规定,对禁烧不力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在火点核查中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实禁烧工作职责,有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镇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确保全镇辖区不冒一柱烟、不烧一把火、不见一处黑斑。确保区域大气环境不受污染,绵遂高速沱牌段、国道xxx线、农环线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工作重点。
(一)把握禁烧重点时段。全年均为禁烧期。重点禁烧时段为2020年x月下旬至x月下旬、2020年x月中旬至xx月下旬。
(二)突出重点区域防控。全镇所有区域均为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重点监管范围为:xx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村(社区)要及时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禁烧方案、具体奖惩办法和禁烧巡查表,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抓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广播、横幅、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将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到户,镇村干部要深入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引导老百姓养成“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细化管理体系。建立以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村与村民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五定(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工作要求,形成“边界明确、责任到人、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加强巡逻处置。镇上组织巡逻队,对全镇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村(社区)处置,并填写好巡查记录备查。各村(社区)应实行全天候巡查,严密监视有无火点出现,被上级部门督察到火点时应及时、快速派人到达现场处置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当事人可按照村规民约、广播曝光、责令检讨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领导包片,督查到位。建立镇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社,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包区巡查督查。各包片领导主要负责包片区域内秸秆禁烧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巡查督查可采取现场督查、查看资料、暗访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焚烧秸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的直接责任人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对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通过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全面禁烧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奖惩办法。
处罚类型:罚款、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被镇巡查队发现着火点或黑斑的,每个着火点或黑斑扣村运维经费xxx元,焚烧秸秆、垃圾的群众按照《xx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从相关经费中给予处罚。划扣资金列入财政专户管理,用于奖励发现着火点或黑斑的巡查队,发现一个火点或黑斑扣除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年终目标分x分。
被市以上禁烧工作督查组发现并认定为焚烧秸秆的,对所在村处罚xxxx元,村主责干部各罚款xxx元,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扣除年终目标分x分,并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年度没有发现焚烧秸秆的村(社区),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并优先推荐评先评优。
对巡查工作履职尽责的干部给予年终目标考核分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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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三
2020年乡镇秸秆离田实施方案及三夏秸秆禁烧表态发言合集2020年乡镇秸秆离田实施方案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实禁烧工作职责,有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镇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确保全镇辖区不冒一柱烟、不烧一把火、不见一处黑斑。确保区域大气环境不受污染,绵遂高速沱牌段、国道**x线、农环线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一)把握禁烧重点时段。全年均为禁烧期。重点禁烧时段为2020年x月下旬至x月下旬、2020年x月中旬至**月下旬。
(二)突出重点区域防控。全镇所有区域均为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重点监管范围为:**区域。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村(社区)要及时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禁烧方案、具体奖惩办法和禁烧巡查表,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抓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广播、横幅、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将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到户,镇村干部要深入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引导老百姓养成“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细化管理体系。建立以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村与村民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五定(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工作要求,形成“边界明确、责任到人、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加强巡逻处置。镇上组织巡逻队,对全镇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村(社区)处置,并填写好巡查记录备查。各村(社区)应实行全天候巡查,严密监视有无火点出现,被上级部门督察到火点时应及时、快速派人到达现场处置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当事人可按照村规民约、广播曝光、责令检讨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领导包片,督查到位。建立镇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社,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包区巡查督查。各包片领导主要负责包片区域内秸秆禁烧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巡查督查可采取现场督查、查看资料、暗访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社区)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对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通过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全面禁烧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处罚类型:罚款、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被镇巡查队发现着火点或黑斑的,每个着火点或黑斑扣村运维经费**x元,焚烧秸秆、垃圾的群众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从相关经费中给予处罚。划扣资金列入财政专户管理,用于奖励发现着火点或黑斑的巡查队,发现一个火点或黑斑扣除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年终目标分x分。
被市以上禁烧工作督查组发现并认定为焚烧秸秆的,对所在村处罚****元,村主责干部各罚款**x元,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扣除年终目标分x分,并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年度没有发现焚烧秸秆的村(社区),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并优先推荐评先评优。
对巡查工作履职尽责的干部给予年终目标考核分加分奖励。
2020年三夏秸秆禁烧表态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夏收即将开始,秸秆禁烧工作又到了关键时刻。为全面完成今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任务,镇纪委将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开展督导工作,下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镇纪委牵头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我为组长,各片区负责人为督导组成员,制定工作方案,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推进。
二、建立巡查网络,全面严防死守。镇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人员在岗等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实行禁烧日报告制度。各村片长负责各自管辖区域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各村对配备的三名旋耕机手,要培训好,随时待命,以便应对突发状况。
24小时实地督查,发现火点立即锁定证据,及时通报,及时处置,重点打击各村第一把火、第一个违规作业农机和公然对抗禁烧工作的行为,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对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和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督查,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重点工作。
我县实行全面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是: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城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周边区域。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各相关单位及乡镇、村利用车辆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的氛围。各级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的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组织环保、农业、监察、农机、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巡查暗访组,深入各乡镇昼夜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乡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县环保局要在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焚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农机部门要抓好农机安全作业,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
(四)科学处理秸秆。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收割机收割麦茬高度要控制在20厘米以下。要在产稻区推行“三机对接”,采取收割机、还田机、旋耕机三种机械编组配套,联合作业,做到收获一块,灭茬一块,旋耕一块。要集中堆放秸秆,堆放点与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要保持一定距离,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火措施。
(五)加强综合利用。农业部门要编制秸秆利用规划,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进一步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农业、财政、监察、农机、公安、消防、林业、交通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考评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机械购置补贴,落实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负责收集、通报消息;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推广禁烧典型经验。环境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坚决依法查处、报告秸秆焚烧行为,确保重点交通干线、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督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青贮、氨化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农村能源环保和土肥等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监察机关: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有关部门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卫星遥感资料。
新闻单位:负责秸秆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包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制定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在夏收、秋收后,分别于8月中旬、11月中旬前将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县生态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五
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实禁烧工作职责,有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镇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确保全镇辖区不冒一柱烟、不烧一把火、不见一处黑斑。确保区域大气环境不受污染,绵遂高速沱牌段、国道**x线、农环线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一)把握禁烧重点时段。全年均为禁烧期。重点禁烧时段为2020年x月下旬至x月下旬、2020年x月中旬至**月下旬。
(二)突出重点区域防控。全镇所有区域均为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重点监管范围为:**区域。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村(社区)要及时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禁烧方案、具体奖惩办法和禁烧巡查表,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抓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广播、横幅、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将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到户,镇村干部要深入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引导老百姓养成“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细化管理体系。建立以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村与村民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五定(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要求)”工作要求,形成“边界明确、责任到人、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加强巡逻处置。镇上组织巡逻队,对全镇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村(社区)处置,并填写好巡查记录备查。各村(社区)应实行全天候巡查,严密监视有无火点出现,被上级部门督察到火点时应及时、快速派人到达现场处置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当事人可按照村规民约、广播曝光、责令检讨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领导包片,督查到位。建立镇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社,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包区巡查督查。各包片领导主要负责包片区域内秸秆禁烧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巡查督查可采取现场督查、查看资料、暗访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对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通过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全面禁烧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处罚类型:罚款、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被镇巡查队发现着火点或黑斑的,每个着火点或黑斑扣村运维经费**x元,焚烧秸秆、垃圾的群众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从相关经费中给予处罚。划扣资金列入财政专户管理,用于奖励发现着火点或黑斑的巡查队,发现一个火点或黑斑扣除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年终目标分x分。
被市以上禁烧工作督查组发现并认定为焚烧秸秆的,对所在村处罚****元,村主责干部各罚款**x元,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扣除年终目标分x分,并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年度没有发现焚烧秸秆的村(社区),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并优先推荐评先评优。
对巡查工作履职尽责的干部给予年终目标考核分加分奖励。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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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秋季秸秆禁烧,对秸秆进行有效利用,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焚烧秸秆的危害,决定实行网格化、精准化管理。
2016。
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宣传引导与考核问责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乡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全面圆满完成我县下达的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在本辖区内确保。
“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刘士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永福庄乡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方案,要求班子成员包片、包村干部蹲村、村两委干部严防死守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分别履行各其职责抓好这次秋季禁烧工作。
各网格管理人员是这次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强有力的秸秆禁烧工作队伍,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力度,做到严防死守,层层落实。
全乡共悬挂禁烧条幅。
150。
2
小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村必须组建一支。
10。
人以上的巡逻队伍,
24。
小时开展巡逻,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乡对邢德公路、邢衡高速、杨官线、隆南线两侧重点敏感区域进行重点巡逻,确保沿线不发生焚烧秸秆、杂物现象。。
深入宣传秸秆粉碎还田的好处,多方协调,积极引导,利用秸秆粉碎机械最大限度地秸秆粉碎还田,改善土壤结构。
设立堆放点集中存放,严禁乱堆乱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秸秆玉米皮集中堆放,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坑池等位置堆放秸秆,发现乱堆乱放者,责令立即拉走,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两委负责清理。公安部门要全力配合禁烧工作,对违反规定、阻扰行政执法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各包村干部要和村干部一起全天候。
24。
小时驻守在村口、地头,日夜巡逻,手机。
24。
小时开机,在禁烧结束后方可回乡。各网格负责人要组织村干部划分区域,落实好责任。如村干部不够时,可雇佣人员协助禁烧。我乡组织了禁烧突击应急小分队,配备消防车、铁锹、扫把、鼓风机和干粉灭火器。保证遇到突发状况时,应急小分队及时赶到,及时处理。
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我乡成立了以纪委书记张晓平为组长的督查巡查小组,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对因在秋季禁烧工作中,组织不力、责任不清、失职渎职人员,由纪检书记按照。
“一问责、八清理”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分。对没有发生焚烧现象的村,实行以奖带补。对责任心强、措施得力、未发生焚烧现象的网格管理人给予重奖。
永福庄乡人民政府。
2016。
年
9
月
20。
日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七
。
为深入开展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负责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
(二)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完善源头防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和经济等手段,保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目标顺利实现。
(三)综合施策,禁用并促。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政策扶持和产业推动相结合,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
2022年全镇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92.3%以上,其中,大小麦、油菜秸秆粉碎还田率95%以上;黄豆、玉米、花生秸秆饲料化利用率98%以上;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率86%以上;其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全镇新增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示范基地2-3个;鼓励新建秸秆收储中心并投入运营。
2022年镇政府对各村安排秸秆禁烧专项奖补10000元,其中:对上半年国家、省、市、镇巡查没有火点或黑斑的村,给予2000元工作奖励;下半年对所有田块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综合利用的村,给予4000工作奖励,国家、省、市、镇巡查没有火点或黑斑的村,给予4000元工作奖励。
(一)健全组织体系。
成立卢市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振宇担任,副指挥长由镇人大**曾军林、副镇长董维、纪委书记宋义英、副镇长杨剑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纪检办、宣传办、城建办、农办、农技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派出所、财管所、中心学校、国土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负责人组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负责人是各地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摸底调查,将禁烧工作压力传导到每个村组干部、每个农户。
指挥部下设7个督导组:曾军林、肖野、戴佳辉、董维、宋义英、杨剑、刘恒超任督导组组长。每个督导组安排3-4人(即每组1名分管负责人和2-3名工作人员)配1辆专车。集中督导期间,每天对分管片区进行督导(具体分组见附件)。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督查督办、情况通报、现场核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宋义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舆论宣传。
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通过联通、移动、电信等运营商,适时向全镇手机用户发送秸秆禁烧公益短信;全镇所有中小学每学期开展以“严禁秸秆焚烧,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进行2次以上禁烧宣传课,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采取宣传车、宣传牌、标语、横幅、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将政策宣传到人人知晓、户户明白。工作专班要每天安排宣传车不间断巡回宣传,在镇人口集中区域树立永久宣传牌5块以上,每50亩地设立1块永久宣传牌和1块责任牌,责任牌上标明镇、村、组、农户四级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各村(组)在入口处悬挂宣传横幅1条以上,张贴宣传通告30张以上,每户发放一张宣传通告。对损毁的宣传牌、责任牌、宣传横幅、宣传通告等要迅速补齐。
通过宣传喇叭、红色卢市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
(三)注重标本兼治。
对2022年新购买秸秆灭茬还田机、灭茬耕整机、圆盘犁等机具进行秸秆粉碎还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装了北斗定位和遥感无人驾驶装置的,按机具销售价的30%予以奖补;对购买捡拾宽度在1.7米及以上捡拾压捆机的,按每台3万元叠加补贴;对购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开展低茬收割的,按机具销售价的10%予以奖补;对在联合收割机上安装了前、后置秸秆粉碎装置的,每台装置补贴1000元。
大力加强农机手培训管理和农机作业组织调度,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严格禁止无切碎、粉碎还田装置或切碎、粉碎还田装置不合格的农机下田作业。要全面加强对外地进入卢市镇市场收割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秸秆还田作业质量标准,所有秸秆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再生稻除外),确保做到低茬收割、粉碎还田。
平方米的秸秆收储中心,按实际建筑面积造价的2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正常运营,与镇(村)签订收购利用协议,建立购销台账,财务账目规范,加工转化利用大小麦、水稻农作物秸秆10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中心,按年利用量每吨奖补3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探索秸秆“四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重点鼓励企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探索秸秆饲料化利用,以饲养100头肉牛,利用大小麦、水稻秸秆100吨为基点,每吨补助30元。
发展虾稻共作、稻鳅共生、再生稻等模式。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社会化水平。
(四)加大巡查力度。
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单位、组为基础、农户田块为网格的管理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具体到田块、农户。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要成立专班对农户进行督导,督促村组干部加强巡查检查,尤其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坚决制止未安装切碎、粉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及时扑灭火点、翻耕黑斑;对焚烧秸秆的人员进行整改、训诫、处罚和追责,责令停止焚烧行为,扑灭火点,并给予处罚。
安装蓝天卫士的村安排专人值守,做好发现处理火点、黑斑的记录,做到自查、自治、自控,快速反应,迅速处置。
农作物收割期间,镇工作专班人员每天上午集中出发到分管片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每天晚上在办公室碰头,交流督导情况。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对各村火点、黑班及督导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每周在工作例会上进行集中通报。
农技服务中心加强对农机手的管理;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禁烧宣传教育;卢市派出所对焚烧秸秆且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留置训诫,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政法办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违规作业、欺行霸市的农机手,依法处理、严厉打击;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焚烧秸秆的人员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体机关干部、各村、各单位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构建“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田块”的三级联动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到田块。
(二)坚持属地巡查。各村是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农作物收割期间,要成立专班,开展全方位、无接触、实时监控。一是坚决制止未安装切碎、粉碎还田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及时扑灭火点、翻耕黑斑。二是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对焚烧秸秆的个人进行相应处理。三是对省市发现通报的每一火点,各村要配合镇工作专班对相关人员进行训诫、处罚和追责。
(三)严格考核结账。镇政府将严格考核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并实施责任倒查。对履责不到位的主体,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并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计零分。对各村违反相关规定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并扣减一定的奖补资金。出现1个火点或黑斑的,镇禁烧办将对村(组)干部进行约谈。出现3个以上火点或黑斑,镇政府将视其情节轻重,约谈村主要负责人问责;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堵塞的,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被上级环保部门通报的,由镇纪委直接对村主要负责人实行追责问责,并对所在村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八
为做好我镇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xx年3月1日实施)、《颍上县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颍政办〔20xx〕2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今年我镇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禁烧期间,镇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每部下地作业机械必须要有镇、村、队干部到田间地块指导,做到包保到人(附名单)。杜绝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达到80%以上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大力推广玉米免耕直播技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要全面实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本地收割机或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设立收储场所,确保打捆、转运秸秆快速离田。各行政村(居)要以行政村(居)为单位,在闲置老宅基地或农村集体用地范围内平整出一定区域,建立秸秆集中收储场,专门用于农作物秸秆的堆放和周转,禁止在田边、河边、村边、路边等处堆放秸秆。大力培育秸秆经纪人队伍,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秸秆收储运公司,建设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政府补贴、市场化推进的收储体系,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市场化。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转运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杜绝焚烧隐患。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村(居)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禁烧标语、悬挂禁烧横幅、发放“给群众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以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处罚。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土地流转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规定要求,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焚烧秸秆的,一律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蓄意焚烧、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尤其对在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将协调公安、环保等部门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和罚款处理,全力形成禁烧秸秆的高压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的落实我镇全面禁烧工作目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郏德力同志为组长,镇长孙以弟为第一副组长的红星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确保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
(二)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和相关单位也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3000元,各包村干部、村(居)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人上缴秸秆禁烧履职保证金20xx元,镇抽调人员、村(居)两委人员、监委会主任、调解员及计生专干每人上缴10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缴600元秸杆禁烧履职保证金,并由各包村干部负责在5月12日前集中收缴到镇财政所。禁烧保证金实行“押一返一”的政策,对午收期间没有出现焚烧火点的包保责任人,在完成“两个零火点”目标要求后,全额退还保证金并按缴纳金额进行奖励。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加大考核力度。
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市,县要求,根据环保部门秸秆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情况及县、镇督查组督查结果,对全镇7个村(居)实行全面综合考核制,辖区内发现l处秸秆焚烧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通报批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内警告、村(居)委会主任行政记过,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20%,包组、队组干部停职处分,扣除其履职保证金的40%;发现2处秸秆焚烧火点的,责令镇包村干部大会作书面检查,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降为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降为副主任,扣除以上人员履职保证金的50%,包组、队组干部撤职处分,扣除其全额履职保证金;出现3处着火点的,给予镇包村干部党政纪处分,给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撤职、村(居)委会主任依法罢免处分,扣除以上人员全额履职保证金。镇抽调人员与包片干部同奖同罚。在禁烧期间,发现队组干部表现好,工作有思路,能把本区域内的禁烧工作做到“两个零目标”的,一旦村两委人员有空缺,立即填补到两委班子。镇村干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点火人并将其扭送派出所处理的,对镇村干部从轻处罚;各村(居)隐瞒不报的着火点一经发现,将对镇村包片干部从重处罚。
(四)完善应急机制。
秸秆禁烧期间镇政府将成立督查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与考核,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居)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九
为加强对全镇夏季秸秆工作的巡查和督查,确保禁烧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镇成立禁烧工作巡查督查组。
镇三百弓村及公路沿线干道。
20xx年5月20日——6月30日。
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对本镇范围内所有村组开展不间断巡查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明查暗访、查阅资料、情况通报等形式。
(一)巡查职责。
1、重点巡查三百弓村特别是公路沿线村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深入村组、田头地块进行巡查。
2、重点加强对火点、黑斑的巡查处理,对发现的火点和黑斑立即通知所在村尽快处理。
3、利用巡查车辆开展流动宣传,引导农户自觉禁烧,查处违法焚烧行为。
(二)督查职责。
1、重点督查集中禁烧期间镇村干部签到出勤、在岗在位和履职尽责等情况;。
2、重点督查集中禁烧工作镇村组三级网格责任划分和责任落实等情况;。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镇20xx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有关效能建设规定,及时查处全镇集中禁烧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镇村干部。
1、要坚持原则,认真检查各村街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巡查督查结果作为考核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2、对发现的火点和黑斑要如实统计,发现一起,登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
3、对干扰巡查督查的,报镇禁烧工作领导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巡查督查组每天上午9点前将前日秸秆巡查督查情况登记表报镇主要负责人审阅。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十
为切实做好全区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大气污染,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保障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畅通,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区政府关于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镇政发43号)要求执行,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和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协同作战,全面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区范围均为禁烧区域,全区禁烧率达到100%。
(一)动员阶段(5月初)。区委、区政府召开各镇、园区、街道以上领导会议,动员发动,建立区、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组四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做到辖区挂钩部门干部包到各镇、园区、街道,各镇、园区、街道干部包到村(社区)、村组干部包到户。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重要意义以及补贴政策、技术措施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夏季收割期间)。组织区机关精干力量,深入乡村田间,督促各镇、园区、街道做好禁烧工作;各有关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各镇、园区、街道,村组成立执法、巡查、应急处置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一旦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第一时间到位,迅速控制火情;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考核组组织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督查、考核,发现焚烧行为,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级政府设立举报电话。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对禁烧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实行挂钩包干制度。区机关部门与镇、园区、街道实行秸秆禁烧挂钩包干,并与挂钩乡镇捆绑考核。5月23日前,区挂钩包干部门向区政府和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秸秆禁烧责任人与责任区域。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区党政领导要包干到镇,区机关部门干部和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干到村,村委会要包干到村民小组,村民小组要包干到农户。挂钩包干部门禁烧工作人员要划分到村,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确保吃住在村、全天在岗,通过实行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高密度的巡查督查,坚决禁止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行为。
(二)实行风险金抵押制度。各镇、园区、街道向区政府、村(社区)向各镇、园区、街道、组向村(社区)层层缴纳风险抵押金。各镇、园区、街道交纳20万元风险抵押金。完成禁烧任务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并进行奖励;发现着火点的,按考核办法扣减风险抵押金。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镇、园区、街道是秸秆禁烧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亲自抓。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和焚烧秸秆的危害,增强群众利用秸秆和禁止焚烧的自觉性;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落实全面禁烧举措;要加强对秸秆收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秸秆加工利用的扶持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和引导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
(二)强化合力推进。区委、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农委、环保、宣传、监察、公安、安监、交通、城管、气象、水利、财政、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组成,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由区监察局、区环保局组成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考核组,组织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督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给予行政问责和经济处罚。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园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利用流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宣传资料(品)、设立禁烧标牌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大力倡导环保理念,把有关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好处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人,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对禁烧秸秆的认同度和主动性,大力营造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良好氛围。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落实《井陉县20**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夏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工作,杜绝焚烧秸秆现象,促进我乡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 “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巩固提高、创新增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力争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使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利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积存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步骤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从6月2日起到7月10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6月2日至6月8日。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督导组及巡查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各村要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6月9日至7月10日。各村各单位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巡查组要定期向乡党委、乡政府汇报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情况,及时公布,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
乡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乡长杜国红担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杜国渊、副乡长赵献明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值班电话:82367002)。
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1、秸秆禁烧巡查组,负责检查全乡禁烧秸秆工作,要分区域、分路段进行巡查、督导,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管,尤其是沿公路两侧要组织主要力量进行巡查,并负责对焚烧秸秆人员进行处罚。2、秸秆综合利用组,负责机械推广、秸秆机械还田、沤制肥料、制沼等工作,要加大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力度。3、财经工作组,保证乡秸秆综合利用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4、宣传工作组,负责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5、机械收割督导组,负责对机割麦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6、执法组,乡派出所和乡干部成立秸秆禁烧执法队,负责焚烧秸秆人员进行执法。
(二)严格目标责任制
为使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今年继续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责任制,形成密切联系、督管结合、责任公担的监管机制。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工作负总责,投入主要精力和时间,搞好组织协调,全力以赴、亲临第一线坐阵指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村也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秸秆禁烧询查小组,昼夜巡回检查,做到24小时有人看守,24小时有人巡查。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各村要坚持执行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反馈情况。乡党委、政府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村进行监督检查。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田间地头,定时向乡秸秆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时随时上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乡党委、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行政责任追究范围。对出现第一把火和出现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村给予严肃通报批评,同时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对出现焚烧现象的,发现一起,通报——起,并给予出现火情的村相应经济处罚,一把火2000元;对找不到着火点的对土地承包人一律进行经济处罚,每次处罚额不低于1000元;对点火当事人要坚决采取行政或法律措施,严加惩处,决不姑息,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标语等手段,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作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认识程度和利用秸秆的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在全乡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全民参与秸秆禁烧活动的良好局面。
南陉乡党委
南陉乡人民政府
20**年6月2日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资金扶持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全县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办事处要以全力推进改善全县生态环境为目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突出重点、严格措施,施铁腕、出重拳,保持高压态势,全力以赴打好“夏季秸秆禁烧”之战役,确保全县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禁烧时间及要求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10日。禁烧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检查执法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秸秆禁烧执法检查人员要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坚持全天候巡回执法检查,防治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乡(镇)、办事处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县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宣传工作要做到报纸(文刊)有图文、电视有影像。
(二)加大查处力度
县秸秆禁烧检查执法组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禁烧秸秆的行为,检查执法人员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依法查处。县委、县政府将采取强硬的问责措施,对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监察部门要严格监察,谁的责任谁落实,对渎职失职人员依法问责。公安部门对发生恶意焚烧秸秆现象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形式责任。全县每个乡镇、办事处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立督查。发现着火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一定要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不断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把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县政府成立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见附件)。办公室主任由县农工委副书记郝敬军同志兼任。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办公地点”四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秸秆禁烧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到各(乡)镇、办事处进行督导检查,形成密切联系、督管结合的.工作监督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党政一把手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全力以赴,亲临第一线指挥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各村(居)委会要制定禁烧公约,全面开展群众性禁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专项检查小分队和应急快速反应小队,分区域分路段,责任到人,不间断巡查。
(三)实行目标考核
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内容有四点:一是各乡(镇)、办事处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落实措施。重点考核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是否到位,特别是乡(镇)、办事处的巡查是否到位,乡(镇)、办事处的灭火应急分队是否到位,禁烧经费是否落实。二是秸秆禁烧的信息工作情况。重点考核信息报送制度是否落实,信息报送量是否达到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的要求。三是焚烧秸秆留下的黑斑。重点看在禁烧工作中是否有焚烧农作物秸秆的情况发生,是否留下黑斑。四是各乡(镇)、办事处对秸秆的综合利用率,重点考核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利用效果是否显著。
(四)做好信息反馈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做好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围绕工作亮点和热点进行宣传,对在综合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要进行经验总结并在全县推广。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的内容主要是秸秆禁烧工作中有特色的工作措施、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效果显著的方法,以及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推进我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空气质量,确保我村顺利完成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按照镇相关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避免秸秆露天焚烧导致大气污染事件及人员财产伤亡事故。
午收和秋收两季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
村委会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村委会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性。
我村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并上报镇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
我村实现分片包干责任制,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监督。村在禁烧期间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巡查小分队,明确巡查责任,狠抓禁烧措施落实,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
(三)总结考核阶段。
我村将认真总结午、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并秸秆焚烧工作总结报至镇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层层落实。
我村成立由村书记、主任为组长、副组长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烧氛围。
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致农户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的出路问题。各村民小组要贴标语、挂横幅、广播播音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义、渠道、好处、扩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巡查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在秸秆禁烧期间,村成立禁烧小分队。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严格查处。
村支两委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村,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灭;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要从严从速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行为严重的当事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健全联系网络,及时上报信息。
秸秆禁烧期间,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件。严格执行信息畅通,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各村民小组在禁烧重点时期对辖区内每天进行巡查,于当日下午5时前将巡查情况上报,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于当日下午6时前将全村的巡查情况上报镇政府。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保护我镇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生态绿色农业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推进方案等文件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15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贵政通〔2020〕135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21年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21〕34号)、《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域的通告》(浔政布〔2020〕4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工作,各村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逐年下降。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
人口集中区域和交通干线沿线等禁烧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一)禁烧重点时段。春季(2月—4月)、夏季(7月-8月)秋季(10月—12月)。
(二)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全镇辖区内均为禁烧区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为禁烧工作实施的主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明确村两委为禁烧工作实施的主体。成立镇、村、组禁烧巡查队,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区域要开展24小时巡查。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加大宣传,广泛引导。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播放禁烧通告、悬挂禁烧标语、组织宣传车辆、宣传人员深入村组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各村“三务”公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通过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控秸秆禁烧。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并对秸秆焚烧严重村组予以通报。
(三)综合利用,健全机制。镇政府将秸秆收割企业回收作为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措施,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发动群众宣传,将秸秆堆放田间地头,积极组织秸秆回收转运工作。同时组织有条件的村组实行秸秆机械化还田。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培育秸秆还田专业服务组织,整合资金对秸秆还田作业实施补贴,引导鼓励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针对本区域农作物种类,确定公布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防止出现因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建立健全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
(四)强化监管,严防死守。各村在农作物收割期间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实行联防联控,建立以镇为单位、行政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村两委、村民小组和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组干部绩效考核与绩效报酬挂钩。镇政府将协助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秸秆禁烧作为环境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巡查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查处。
(五)明确分工,严格考核。镇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镇环保安监国土规建站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镇政府将组织林业站、农技站、环保安监国土规建等部门实施联合督查。对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的村,给予通报批评,约谈村负责人,扣减奖补资金,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初、9月初)。
镇政府及时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巡查队伍,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责任制度,制定印发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并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明确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效处置措施。按“镇干包村、村干包组、组长包户”的三级包保责任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面部署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任务。
(二)全面禁烧阶段(全年)。
秆禁烧期间,镇政府将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设立举报电话和信息员,充分利用防洪防汛和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及时组织秸秆离田收储;积极配合县直有关单位对秸秆禁烧工作的指导、督查、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12月底)。
切实履行职责,采取相关有效的措施,落实包保和巡查网络,严防死守,认真总结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时报送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十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十条"为准则,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以堵促疏",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施铁腕、出重拳,全力以赴打好"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役,着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农作物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城乡结合部、省道沿线等敏感区域,以及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严格措施狠抓秸杆禁烧,确保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9月22日起至11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22日至9月25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明确责任,清晰职责,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责任"五落实",形成协调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采取"挂条幅、贴标语、发传单、村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具体禁烧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6日至11月5日)。各乡镇、分包部门及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全天候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县政府、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汇报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及禁烧情况,并在县电视台设立曝光专栏,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禁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一)加强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
各乡镇要结合农牧、科技等部门,要研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除开展秸杆还田和过腹还田外,还可以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压块、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等技术,实现农村循环经济工作的良好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零散秸杆(玉米皮)收集物流体系,鼓励建设必要的秸杆(玉米皮)储存、加工基地,以解决制约我县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的瓶颈。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县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要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渠道,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对每次举报属实的人员,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
(三)加大查处力度。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烧必报、焚烧必罚、渎职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第一把火,每发现一起,由县财政直接扣罚乡镇20xx元,以作为秸秆禁烧举报人员的奖励,乡镇负责追究到村、地块和农户;凡被卫星遥感监测、媒体曝光、省市通报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罚款10000元,乡镇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依法依纪追究分包部门和乡镇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全县每个乡镇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巡查点,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确保我县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秋季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县成立以常务副县长刘金文任组长,副县长刘俊田、王红任副组长,环保、农牧、公安、监察、科技、林业、财政、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长李占民担任,主要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设两个督查组(名单见附件1),车辆自备,具体负责全县秸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第一督查组:组长由农牧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林业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无极镇、七汲镇、南流乡、大陈镇和里城道乡的秸秆禁烧工作;第二督查组:组长由监察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农牧局、电视台、财政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张段固镇、高头乡、郝庄乡、东侯坊乡、北苏镇和郭庄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分片督导,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职责,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
继续实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于9月25日前将包村、包地块责任人名单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备案。县政府成立11个县直部门包乡镇督导组(见附件2),组长由本部门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不少于2人,自备车辆,深入到分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从9月25日开始,各乡镇、各督导巡查组每天下午4:00前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通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要发挥秸杆禁烧主体作用,按照领导指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督导巡查到位、措施处置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坐阵一线具体指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经联合乡镇派出所组成执法小分队,昼夜24小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并将秸秆禁烧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安全。县、乡、村三级网格责任人、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人盯人,人盯地,死看硬守,严防死守,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一处焚烧秸秆的现象。认真做好秸杆(玉米皮)清理工作,县城内的主要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县城建局负责,东中铺、西中铺、东关、西关、角头五村内的小街道及沿街垃圾池由无极镇政府负责;各分管单位要及时清理转运所有垃圾及全部玉米皮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
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包乡镇督导组、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对秸杆禁烧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动作缓慢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特别是被国家卫星定位监测、市政府通报或发生大面积焚烧的,严肃要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其当年秸秆禁烧工作评选先进资格。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持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县政府反馈情况;监察局要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各乡镇和各包乡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要做到五查:一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二查是否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三查宣传发动是否及时到位;四查具体措施、工作责任是否落实;五查实际效果。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对烧死烧伤树木行为,林业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故意纵火行为,公安机关要立案查处,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了贯彻落实《市2020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秸秆离田工作责任,建立比较完善的秸秆离田工作机制,实现秸秆变废为宝、提升耕地质量、减轻秸秆禁烧压力,增加农民收入,强化执行监管,严格考核问责,做到应离田的全部离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间接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原则,提高农作物联合收割、打捆、压块和储存等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我街秸秆利用水平,促进禁烧工作由“堵”变“疏”工作方式的转变,力争在11月末完成秸秆离田工作。
(一)、遵守监管机制。
以行政村为单位,要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做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储存场所,确保农作物收获后,除还田秸秆外,未机收捡拾打捆和散落田间的秸秆得到及时清除。
(二)、建立包保责任制。
各行政村对辖区秸秆离田工作要具体责任。要做到街道党工委成员包村、村干部包屯、包户及党员联系农户的包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片片逐级包保,处处逐级监管”,逐级落实秸秆离田包保责任。
(三)、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
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采取联合机械收割,将玉米秸秆粉碎并覆盖地表,及时耙实,以利保摘。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以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村屯干部为成员的村级秸秆离田工作领导小组,村党总支书记承担秸秆离田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部署设置秸秆临时储存场所。同时设立秸秆清理专业队伍,协助农户做好秸秆离田工作。秸秆集中存放统一规范,确保存放点远离光缆、加油站、油库等易燃敏感点和三线三边点、严禁存放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50米以内,同时配备值守人员和防火设施。
(二)、加强督察巡查。
按照《市秸秆禁烧全天候巡查检查方案》确定的巡查内容,街道成立督察检查组定期和不定期督察检查,检查组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方式,检查秸秆离田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离田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对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听之任之,造成露天焚烧火点的,对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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