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精选24篇)
范文文档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精选24篇)
  • 时间:2023-11-15 12:53:36
  • 小编:笔砚
  • 文件格式 DOC
下载文章
一键复制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总结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总结,更在于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概括是通过提取事物的本质或核心特点,进行简要归纳和总结的过程。以下是笔者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制定下一步的发展计划。"怎样学习和掌握词语是我们提高语文素养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在这里列举了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示例,希
完善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减少冲突和错误,提高整体工作表现。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充足和分配的合理性,以确保能够顺利实施。通过看看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如
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和总结,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怎样提高沟通能力,让自己的观点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下面是一些总结范文的摘录,供大家借鉴参考,希望对大
最后,我们要进行总结和提出建议,以使报告具备完整性和实用性。写报告时要注意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避免使用专业词汇过多导致理解困难。无论何时何地,写一份好的报告
一个良好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制定计划时要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资源限制,不要过于理想化。大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以便更好地编写自己的计划。高二数
心得体会是在一段时间内对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体验和感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我反思和总结能力。写心得体会时,要
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或研究进行详细陈述和说明的一种书面材料。报告中的图表、图像等辅助材料应该简洁明了,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报告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
报告的撰写需要提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收集资料,确保内容充实且权威可信。首先,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确定要涵盖的内容和角度。如果你正在写报告但遇到困难,以下是一
方案是对某种事物或情况进行计划和安排的一种方式。成功的方案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性和情况,以做出适时的调整和应对。面对各种挑战和问题,以下方案实施案例或许能够给我
总结是对自己的成长和进步进行记录和整理,对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写总结时,可以请教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多角度思考,提高总结的质量。总结范文的收集可以帮助我们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工作、学习中的优点和不足,以便更好地改进和提升。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规范和用词准确,避免出现语病和歧义。阅读范文需要注重细节的观察和分
在生活中,总有一些琐碎的细节需要我们处理,这是我们不可避免的责任。编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希望以下的总结文本能够给大家一些灵感和思路,
报告的语言应该简练、准确,并避免使用难懂的术语和长句子。编写一篇完美的报告需要明确目标和主题,确立研究方法和步骤。您可以在下面的报告实例中找到对应的主题和范围,
一个有条不紊的计划可以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减少无效努力和时间的浪费。制定计划时,要考虑时间的分配和优先级。大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以便更好地编写自己的计划。双拥
有时候,我们需要借助他人的帮助来解决问题。在写作的过程中,思绪纷乱是常有的事情,需要有方法来整理。这些范文可供大家参考,了解写作的技巧和格式。全民阅读活动致辞篇
撰写心得体会可以激励自我,增强自信心,同时也可以启迪他人。完美的心得体会应该具备逻辑严密、观点明晰、结构合理的特点。请大家阅读下面这些心得体会的范文,相信会对你
方案的执行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范文中的方案通过对比和分析,展示了不同方案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
心得体会是一种宝贵的学习资料,可以帮助我们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做出更好的决策。写心得体会时,可以注意结构和层次的安排,使文章更具条理性和逻辑性。以下是一些心得体
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工具,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公平性。在起草合同之前,我们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如果你需要制定合同,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
总结需要我们站在一个相对客观的角度来审视和评价自己的表现,不应该夸大或忽视自己的成绩。总结的内容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比如自我评价、效果评估、问题分析等。下面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学习或工作中所获得经验和感悟的总结。心得体会应该突出个人感受和体验,并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通过
总结能够为我们制定未来学习和工作的计划提供重要参考。在总结之前,我们可以先列出要点和关键词,以帮助自己更好地组织思路。总结范文中的优点和不足,可以让我们更加客观
考核结果的总结显示,我们需要在团队协作方面作出改善。避免模棱两可和泛泛而谈,在总结中应该具体而有深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成功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
一份精彩的总结能够展示个人的思考能力、执行力和成长潜力。在写总结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和关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结论。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范例,通过阅读和借鉴,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理念,我们应该践行绿色生活。一个完美的总结应该具备客观性、准确性和逻辑性,能够真实地反映个人的成长和收获。以下是媒体报道的社会
在学习和工作中,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反思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总结的内容准确、客观、具体,并且具备可操作性。小编整理了一些精彩的总结范文,希望能
方案是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方法。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需要与相关人士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范例方案还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一些常见问题和困扰
在工作和学习中,写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工作态度、方法和效果的客观评价。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应该注重内外联系,结合具体事例进行阐述。看看下面这篇心得体会,或许可以为你
方案是解决问题和改进现状的工具和手段。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需要我们思考问题的全面性和复杂性。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经典的案例或成功的经验,借鉴他们的智慧和
通过总结,我们能更清晰地认识自己。总结的内容要有逻辑性和条理性,避免重复或过多的废话。以下是一些环保机构和组织的介绍,希望能够给你提供参与环保行动的机会和平台。
方案的制定要遵循科学、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方案的制定需要量化目标和结果,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需要团队的共同努力和高效协作。预防电信诈骗
报告是一种对某一事件、问题或者研究结果进行详细陈述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报告的形式,可以向他人介绍和交流某一主题的重要信息。报告的撰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释
方案的评估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其可行性和效果。方案制定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潜在的风险和应对策略。下面是一些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平安
报告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可以促进各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写一份较为完美的报告,首先需要明确报告的目标和受众。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报告样例,它们展示了不同类型的报告,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与方向,助力我们更好地前行。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深入思考自己的成长和发展路径,找出改进的方向。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经历的梳理和归
报告可以帮助我们整理思路,清楚地表达我们的观点和发现。在撰写报告时,我们需要注意遵循逻辑思维的原则,使整个报告有条不紊地推进。以下是一份经过认真研究和分析的报告
在生活中,总有一些琐碎的细节需要我们处理,这是我们不可避免的责任。写作是一种表达思想的方式,它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以下是专家给出的提高学习效果的十个建议
总结是对过去的一个总结和归纳,是我们自我成长的一个必要步骤。写总结的时候要注意把握好篇幅,既不要太短以至于关键信息不足,也不要太长以至于读者疲劳。以下是一些写作
在报告中,应该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的展示。在撰写报告时,我们需要明确目标,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和归纳,以确保报告内容准确、清晰,并具备说服力和可操作性。以
总结需要真实客观,不回避问题,勇于承认和改正错误。怎样写一篇简明扼要但富有亮点的总结?请大家查看以下总结写作的例子,了解如何组织语言和思路。婚礼中场主持词篇一各
这个分类涵盖了一些你可能从未想过或从未听说过的话题,让你对世界有了更广阔的视野。在总结中要注重客观性和公正性,客观地评价自己的表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养成阅读的习惯,可以拓宽自己的人际交往圈。总结应该有一个清晰的结构,包括问题的陈述、原因的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出。运动不仅可以提高身体素质,还可以培养坚韧和毅力,
小说是一种以故事方式叙述人物活动并揭示人物性格和个性的文学体裁。如何提高写作能力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可以通过多读书、多写作、多思考来不断提升。在这里汇总了一些写
时间是公平的,每个人都是一天24小时,如何安排好这段时间取决于个人的自制力和效率。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未来的展望,该如何平衡?我们可以从以下范文中找到一些总结的
建议书是一种用于提出改进和建议的文档,它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总结应该注重实用性,给读者带来有益的启示和借鉴。以下是一些精彩总结的范例,供您借鉴和参
观察和思考是写作的灵感来源,我们可以通过关注身边的事物和思考其中的道理来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总结是提升自身能力和经验的重要途径。像总结这样的文体,每个人都可以有
意识到时间的宝贵,并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计划,才能提高效率。要注意总结的条理性和逻辑性。这篇范文通过逻辑合理的结构和清晰准确的语言,使我们更好地理解了总结的
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我们应该加大科技投入。怎样规划一次有意义的旅行,体验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看看这些环境保护实践的案例,它们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和
总结是对自己过去努力和付出的一种肯定和回顾。在总结中,要注意突出重点,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阅读这些总结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思维和理解,有助于提高总结写作的能力。法
从整体上看,报告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对于工作和学习都具有重要意义。最后,在写报告之前,我们可以请教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阅读优秀的报告范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衡量和评估自己的进展和成果,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制定计划时要有具体的安排和时间表,不能含糊其辞,要将任务细化,分配到每一个时间节点上。以下是一些
报告时,我们需要准备充足的时间和材料,以便能够演讲得有序、质量高。报告的写作过程可以分为准备、撰写和修改三个阶段。以下报告范文的作者充分展示了在不同情境下的写作
报告是一种对某一事件、问题或情况进行全面陈述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在准备报告之前,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受众和主题。阅读这些报告范文,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如何向他人有效地
总结是一种积累的过程,可以为未来提供宝贵的经验。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这些总结范文的思路清晰,表达准确,给我们提供了一种优秀的写作
总结是一个对自己成长轨迹的记录和回顾,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总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是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学习的内容。接下来,将为大家展示一些经典总
对于一个项目或任务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检验我们的目标是否达成。总结要具备针对性和操作性,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和行动计划,为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以下是一些关于总结的
总结的过程需要我们克服主观偏见,客观地分析和评价自己的表现。可以通过提出问题、给出建议和展望未来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总结的内容和质量。这些总结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和
在学习和工作中,总结是提高自我认知和进步的有效方式。在总结的过程中,要注意文字表达和语言的准确性,使得总结更加流畅和易于理解。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找到适合
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达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合理利用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避免重复造轮子。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时所设计的一系列步骤和方法。一
教案是教师为完成课堂教学目标而制定的一种教学计划和指导材料。教案的编写还需要考虑到学生的兴趣点和实际需求,增强他们对知识的主动探究和应用能力。以下是一些实际教学
8.总结可以发现问题、找到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写作总结的范文,希望能够帮到你。教师安全工作
总结是一个人不断进步的飞跃点,也是未来规划的引导。有哪些方法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成功人士总结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反思。个人专业技能自我评价篇一本人于__
天道酬勤,努力就会有回报;总结的核心在于对过去的经历进行梳理和总结。在总结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典型的错误和不足之处,从而避免自己犯同样的错误。货款催款通知书
总结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和方向。清晰明确自己总结的对象和内容,以便更好地组织文章结构。总结是提升自我的必经之路,一起来看看吧;产品立项申请书篇一北京市朝阳区发展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路线,避免遇到困难时措手不及。制定计划时,我们可以通过分解目标和任务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我们的计划。接下来是一些有效管理时间和提高工作效
总结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了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我们要先梳理好思路,将重点进行归纳。总结是一个积累和总结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他人的总结中
通过报告,我们可以向他人传达重要信息和调查研究结果。撰写报告时,我们要注意客观性和准确性,避免主观色彩和错误信息的出现。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报告范文,希望
报告可以帮助我们对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分析现状并提出解决方案。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便选择合适的写作风格和内容重点。在下面的报告样本中,你可以找到
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并具备法律效力的约定,它规范了交易的各项条款和细节。合同的编写应当遵循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强制力。以下是一些行业常用的合同样
读后感是读者通过阅读书籍所获得的思想碰撞和心灵启发。如何写一篇有深度、有观点、有个人色彩的读后感?下面为大家推荐一些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工程力学读
报告应该尽量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术语或复杂的句子结构。报告的结构应该清晰,具备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范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报告的写作风格、语言技巧和论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企业组织中,报告都是一种常见的沟通方式,它需要我们具备分析、整理和表达的能力。报告的结论和建议要客观明晰,具备一定的说服力,同时要注重可操作性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在撰写总结时,要结合具体的实践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这些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领
人类社会有着众多有趣且多样化的文化。写总结时要注意把握好逻辑顺序,做到前后呼应,层次清晰。范文是总结写作的参考,但要注意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创新。化学教师职业生
计划是我们前进路上的航标,它可以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一个好的计划需要在行动中不断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的变化。以下是一些关于计划编制的专家建议,希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进而改进和提升。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整理好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确保全面准确。希望大家通过阅读范文,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总
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制定和执行计划,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了解自己的能力和资源,以确定可行的行动计划。在实践中,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进行适度
总结是一种反思和审视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提升自己。建筑总结时应注意哪些关键点?有没有一些实用的技巧和经验可以分享?阅读下面的总结范文,或许能让你对总结有更
考核结果的总结显示,我们需要在团队协作方面作出改善。在总结的过程中,要注意突出重点,展现自己的亮点和成果。以下是一些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会议委托协议篇
总结是一种引导我们思考和反思的重要手段,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总结应注意个人观点与客观事实的结合,可以适当加入自己的思考和理解。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了一些总结范
积极乐观的心态是战胜困难的法宝,它让我们看到希望。对于学生来说,如何合理安排学习和休闲的时间,使得学业和娱乐兼顾?以下是一些写作总结的技巧和经验,供大家参考。消
总结是一种自我反思的过程,可以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在写总结之前,可以先列出要点和重点,有条理地进行总结。总结范文可以激发我们的思维,引发我们
通过写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的潜在问题和挑战,进一步提高个人发展和职业能力。其次,要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的材料和数据,对现状进行准确的描述和评价。为了帮助
总结可以激发我们进一步思考,找出问题,提高自己的能力。写一篇完美总结的技巧这里有一些总结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够启发大家写出更好的总结。新闻宣传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自己学习和工作生活的一种自我评估,让我们更清楚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总结时要注重提炼和概括,将经验和教训以简洁明了的方式进行表述。导向更好的总结,可以从多个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历和成果进行归纳和总结。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可以先进行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搞清楚相关的数据和事实。选取了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范文,希望可以给
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找到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对所总结的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和研究。请大家积极学习这些总结范文,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和总
总结是对我们所经历和学到的知识进行整理和归纳的过程,是对学习的一种回顾。在写总结时,要客观、冷静地观察和思考,避免个人主观色彩过重。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学
总结让我们对自己的努力有更清晰的认识,为接下来的行动提供指导。编写一份完美的总结需要运用批判性思维和综合分析的能力。从这些范文中我们可以学习到如何提炼关键信息,
一个好的方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它能够使事情朝着预期的方向发展。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应该能够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并能够实现预期的效果。下面是一些方案制定和实施中的注意
报告是对某一事件、问题或情况进行详尽说明和分析的一种书面表现形式。它具有客观、准确、有条理的特点,可以提供给他人参考和决策依据。写完报告后,要仔细检查排版、拼写
心得体会是在一段时间内对自己的经历与感悟进行总结和思考的重要方式。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语句的逻辑连贯和自我观点的清晰明确。小编整理了一些由各行各业的人撰写的心得
总结有助于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对于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方向的规划有着重要意义。在总结中,我们需要客观地评估自己的成就和不足,避免夸大或忽略关键点。这些总结范文涵盖
通过制定明确的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组织时间和资源,以实现所设定的目标。制定计划时应该考虑到长远规划和短期目标的结合,使计划更有意义和价值。计划制定对于企业的发展
报告要求我们具备良好的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以确保信息准确、清晰地传达给读者。报告的结构应该合理,要有清晰的标题和层次,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以
不同的问题可能需要不同的方案,因此在制定方案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在制定方案时,需要研究和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和最佳实践。以下是一些实际应用中的方案总结
计划是指有目的地安排和安排将要进行的工作或行动的活动。它可以帮助我们有条理地完成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我想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了吧。一个完美的计划需要我们持
通过报告的撰写,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问题所在,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最后,我们需要审慎选择报告的送达方式和时间,确保报告能够起到预期的作用。这些范文涵盖了市场调研、
方案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全面的规划和周密的执行。成功的方案往往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创新思维,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需要进行详细的评估和反思,以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精选2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5 12:53:36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精选24篇)
    小编:笔砚

计划是一个组织思想、安排行动的过程。怎样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计划成为很多人的困惑和难题。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位成功人士的计划制定经验。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一

4、如《办法》予以保留,则:

(1)《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任用或聘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未按规定实施网上直报及社会调查机构违法调查、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等行为的概念、情节如何界定。

(2)如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处罚(罚款)标准。

(3)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等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较大,处罚力度是否应该加大。

三、课题分解。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是予以保留,还是予以废止,以及保留或者废止后的相关问题(调研课题中3、4两题)为各地必须调研内容。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课题分解如下:

6、钟楼区:对统计调查对象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7、戚墅堰区:对统计调查对象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地方统计立法调研将作为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对各地的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展所长,各司其责。市局已经成立了由局长陈荣平任组长,分管局长吴志刚、总统计师杨敏等为副组长的省地方统计立法常州市调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立法调研工作。各地也要抽选精干力量,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立法调研组,拟定调研方案,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2、深入调研。各地要抓好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调研活动。要动员局内各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道)统计机构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活动,使得统计立法与统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力量,借力发力搞好调研;要采取深入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召开座谈会,邀请法学专家召开研讨会,走访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做到开门立法,集思广益,确保取得实效。

3、力出精品。各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调研成果,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

调研报告。

主要突出“新、高、实”新是指调研报告要是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是其他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未涉及或涉及不深的内容,要符合创新要求,人无我有;高是指调研报告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要有行政法理论支撑;实是指调研报告要切合统计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各地的调研成果如果在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时被采用,或虽未采用但被吸纳了精华,将在今年全市法制工作考核中得到加分奖励各地调研报告分《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部分和《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部分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为深入学习《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宜都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

的通知》(都纪文[20xx]15号),现制定本局《暂行规定》执法情况立法调研阶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了解实施成效,总结分析《暂行规定》实施的经验和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分析《暂行规定》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存在的问题,总结粮食部门建章立制工作经验,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暂行规定》实施的效果。

1、《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适用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各科室、机关工作人员对《暂行规定》的了解程度和对《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评价。

3、依据《暂行规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追究纪律责任的典型案例及其剖析。

(二)《暂行规定》的立法技术情况。

1、《暂行规定》中对损害经济发展行为的情形设定是否全面、科学、明确,纪律责任追究方式设定是否合理,随着实践发展有哪些内容需要修订。

2、《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有无矛盾的内容,有无不衔接的地方。

3、《暂行规定》体例和框架、条文和字句是否科学、规范。

(三)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

(一)工作启动(20xx年7月下旬)。

1、局机关组织学习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下发本局具体工作方案。

(二)工作实施(20xx年8月)。

1、深入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暂行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总结实施效果。认真总结《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3、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机关座谈会,结合宣讲《暂行规定》,认真了解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征求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调查研究。对《暂行规定》的实效性、可操作性、适应性和技术性进行分析,提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纠正和查处力度的办法和措施。

(三)。

工作总结。

(20xx年9月上旬)。

1、撰写《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

工作报告。

于20xx年9月7日前报纪委调研室。

2、结合立法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以局长刘青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邹莉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抓好统筹结合。把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特别是贯穿于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中,与“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与治庸问责相结合,切实做到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2

页,当前第。

2

1

2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二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鄂发[20xx]21号)和当阳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对《暂行规定》实施效果、立法技术情况的调研,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暂行规定》;通过宣传资料、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局机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总结分析。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

(三)自查自纠。调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析《暂行规定》制定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滞后、漏洞、不适应等问题,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行为、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力度,建言献策。

(四)交流经验。召开旅游单位、旅游项目引资企业代表座谈会,结合宣讲《暂行规定》,收集整理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征求对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议总结。针对《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

从20xx年7月3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日结束,为期一个月,活动分为4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5日)。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永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亚清、张帆,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国春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游方群同志兼任,制定《当阳市旅游局《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确保立法调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2、8月2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暂行规定》,认真领会《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并于制作一期《暂行规定》宣传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与学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8月6日至8月13日)。

1、8月7日,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并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

2、8月9日,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分析讨论《暂行规定》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全面性、适应性以及可操作性等立法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修定意见和建议。

3、8月13日,结合单位实际,研究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三)交流经验阶段(20xx年8月14日至8月22日)。

1、8月16日,召开本地旅游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并听取他们在发展环境方面遇到的问题,以及看法和建议。

2、8月20日,召开旅游项目引资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重点听取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所遇到的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积极出台解决措施,力保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顺利完工。

3、8月22日,召开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和了解他们关于发展环境方面的看法和意见,尤其是损害发展环境最突出、对他们影响最大,以及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成立专班研究解决方案,积极组织协调沟通,必要时寻求政府相关机构的支持和帮助,尽一切努力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在当阳落户生根发芽。

(四)建议总结阶段(20xx年8月23日至9月3日)。

1、建议总结。结合单位实际,根据《暂行规定》的实施情况、立法技术方面的问题,以及本单位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归纳总结《暂行规定》修订完善、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工作报告上报市纪委。

2、考评。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绩效考评。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三

市政府20xx年度的立法工作,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十三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力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和解决实际问题。据此,对市政府20xx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保障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1、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草案)》(市环保局起草)。

2、为了加强二次供水管理,防止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制定《无锡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市政园林局起草)。

3、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修改《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住建局起草)。

4、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活动,提升业主自我管理水平,制定《无锡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市住建局起草)。

(二)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为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无锡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2、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修订《无锡市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市质监局起草)。

(三)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

1、为了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集中修改《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国土局等起草)。

2、为了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市工商局起草)。

(四)优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

1、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制定《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修改草案)》(市残联起草)。

2、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无锡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立法开展调研。

(二)为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对统计管理立法开展调研。

(三)为了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不动产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立法开展调研。

(一)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应当尽早落实起草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组织和公民的意见。项目与相关部门关系密切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在上报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项目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起草部门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听证会,认真研究各种意见,并就相关制度设计进行社会稳定等风险评估。在上报送审稿时,起草部门同时提交论证会、听证会意见的处理情况以及风险评估等相关材料。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还应当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开展起草工作。

(二)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调研项目,责任部门应当充分调查,深入研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属于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项目的,还应当形成法规初稿,未形成法规初稿且立法条件不成熟的,原则上不作为20xx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建议项目;属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调研项目的,如立法条件成熟,可以转为正式项目或者列入20xx年度制定计划。

(三)列入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计划的项目,责任部门应当按照《无锡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对立法内容、实施绩效、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调查和分析,按照相关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推进评估工作。责任部门于20xx年3月31日前报送评估工作方案,经市法制办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评估报告于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报送市法制办组织评审。评估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应当归档备查。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四

(一)代拟行政法规(4项)。

1、《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制定)(法规部、普惠金融部)。

2、《信托公司条例》(制定)(法规部、信托部)。

3、《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制定)(法规部、处非办)。

4、《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制定)(法规部)。

(二)规章(11项)。

1、《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2、《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3、《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法规部)。

4、《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管理办法》(制定)(法规部)。

5、《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法规部)。

6、《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创新部、法规部)。

7、《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农村金融部、法规部)。

8、《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外资银行部、法规部)。

9、《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制定)(信托部)。

10、《信托公司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信托部、法规部)。

11、《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非银部、法规部)。

(三)规范性文件(31项)。

1、《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制定)(审慎局)。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制定)(审慎局)。

3、《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制定)(审慎局)。

4、《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审慎局)。

5、《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审慎局)。

6、《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管理办法》(制定)(审慎局)。

7、《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制定)(审慎局)。

8、《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法规部)。

9、《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后评估管理办法》(制定)(法规部)。

10、《关于规范市场准入工作机制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1、《中资银行海外机构布局和发展指导意见》(制定)(法规部)。

12、《关于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定)(法规部)。

13、《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市场化债转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4、《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5、《关于严防和打击逃废金融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6、《中国银监会监管制度法律审查办法(暂定名)》(制定)(法规部)。

17、《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东管理的通知(暂定名)》(制定)(法规部)。

18、《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

19、《网络小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暂定名)》(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规部)。

20、《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

21、《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方案》(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规部)。

22、《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业务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规部)。

23、《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政策银行部、法规部)。

24、《政策性银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政策银行部、法规部)。

25、《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制定)(大型银行部)。

26、《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修订)(大型银行部)。

27、《养老金管理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大型银行部)。

28、《关于加强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农村金融部)。

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外资银行部)。

30、《信托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办法》(制定)(信托部)。

3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制定)(非银部)。

(一)代拟行政法规(2项)。

1、《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法规部、普惠金融部)。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修订)(法规部、非银部)。

(二)规章(5项)。

1、《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办公厅、法规部)。

2、《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3、《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4、《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外资银行部、法规部)。

5、《信托公司流动性管理办法》(制定)(信托部)。

(三)规范性文件(9项)。

1、《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资本计量规则》(制定)(审慎局)。

2、《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指引》(制定)(审慎局)。

3、《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评估和资本要求指引》(制定)(审慎局)。

4、《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办法》(制定)(审慎局)。

5、《关于规范银行业务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审慎局、法规部)。

6、《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电子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制定)(信科部)。

7、《银行业金融机构云服务应用安全指导意见》(制定)(信科部)。

8、《金融租赁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制定)(非银部)。

9、《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非银部)。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五

为深入学习《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宜都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都纪文[20xx]15号),现制定本局《暂行规定》执法情况立法调研阶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了解实施成效,总结分析《暂行规定》实施的经验和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分析《暂行规定》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存在的问题,总结粮食部门建章立制工作经验,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暂行规定》实施的效果。

1、《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适用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各科室、机关工作人员对《暂行规定》的了解程度和对《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评价。

3、依据《暂行规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追究纪律责任的典型案例及其剖析。

(二)《暂行规定》的立法技术情况。

1、《暂行规定》中对损害经济发展行为的情形设定是否全面、科学、明确,纪律责任追究方式设定是否合理,随着实践发展有哪些内容需要修订。

2、《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有无矛盾的内容,有无不衔接的地方。

3、《暂行规定》体例和框架、条文和字句是否科学、规范。

(三)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

(一)工作启动(20xx年7月下旬)。

1、局机关组织学习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下发本局具体工作方案。

(二)工作实施(20xx年8月)。

1、深入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暂行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总结实施效果。认真总结《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3、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机关座谈会,结合宣讲《暂行规定》,认真了解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征求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调查研究。对《暂行规定》的实效性、可操作性、适应性和技术性进行分析,提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纠正和查处力度的办法和措施。

(三)工作总结(20xx年9月上旬)。

1、撰写《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报告,于20xx年9月7日前报纪委调研室。

2、结合立法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以局长刘青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邹莉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抓好统筹结合。把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特别是贯穿于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中,与“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与治庸问责相结合,切实做到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六

市人大常委会20**年的立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等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结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梅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做好法规草案审议工作。

按照市委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论证评估、统筹协调的基础上,20**年法规项目安排如下:

(一)报批法规案1件。

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二)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1件。

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

(三)预备项目2件。

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清凉山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这些立法项目请有关方面搞好调研和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成熟一个审议一个”的原则视情况在20**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二、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20**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据立法法所赋予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权限,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适应。继续做好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报批工作,重点做好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的起草和审议工作,确保法规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加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与市法制局、法规起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加强和改进法规审议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进行协调,广泛凝聚共识。

四、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探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和价值取向,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机制,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发挥好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作用。

五、加强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

增强社会各方面对立法过程的了解和参与,使立法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过程,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七

地方统计立法调研是今年全省、全市统计工作的重点之一。根据全省地方统计立法工作部署,从4月份开始各地进入立法调研阶段,围绕立法调研工作开展活动,至6月份上报调研报告。为了增强立法调研的交互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圆满完成调研任务,特制定我市课题调研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基本框架。

《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89年由省人大会颁布实施以来,除1997年省人大会针对与《行政处罚法》抵触的个别条款进行过一次修改外,至今未作较大修改。在此期间,全国人大会已分别于1996年和20xx年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了修改。《条例》有些条款已经与上位法相抵触,多数条款已显陈旧,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慎重研究后,省统计局确立了立法思路——彻底改造《条例》的框架体系,即废旧立新,参照新《统计法》的框架结构,分章节地描述法律规范的内容。

《条例》拟由九章组成,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统计调查管理;第三章统计资料公布与使用;第四章信息化建设;第五章机构和人员;第六章调查对象权利与义务;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2、《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废立研究。

二、调研课题。

4、如《办法》予以保留,则:

(1)《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任用或聘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未按规定实施网上直报及社会调查机构违法调查、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等行为的概念、情节如何界定。

(2)如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处罚(罚款)标准。

(3)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等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较大,处罚力度是否应该加大。

三、课题分解。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是予以保留,还是予以废止,以及保留或者废止后的相关问题(调研课题中3、4两题)为各地必须调研内容。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课题分解如下:

6、钟楼区:对统计调查对象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7、戚墅堰区:对统计调查对象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地方统计立法调研将作为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对各地的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展所长,各司其责。市局已经成立了由局长陈荣平任组长,分管局长吴志刚、总统计师杨敏等为副组长的省地方统计立法常州市调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立法调研工作。各地也要抽选精干力量,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立法调研组,拟定调研方案,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2、深入调研。各地要抓好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调研活动。要动员局内各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道)统计机构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活动,使得统计立法与统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力量,借力发力搞好调研;要采取深入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召开座谈会,邀请法学专家召开研讨会,走访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做到开门立法,集思广益,确保取得实效。

3、力出精品。各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调研成果,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主要突出“新、高、实”。新是指调研报告要是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是其他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未涉及或涉及不深的内容,要符合创新要求,人无我有;高是指调研报告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要有行政法理论支撑;实是指调研报告要切合统计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各地的调研成果如果在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时被采用,或虽未采用但被吸纳了精华,将在今年全市法制工作考核中得到加分奖励。各地调研报告分《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部分和《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部分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八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以立良法、促善治、求实效为目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为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围绕人民群众最需解决的问题,持续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三十七次常委会会议(5月)。

北京市旅游条例(表决)。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表决)。

第三十八次常委会会议(7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

第三十九次常委会会议(9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二次审议)。

第四十次常委会会议(11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三次审议)。

第四十一次常委会会议(12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表决)。

1、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2、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3、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1、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2、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

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1、做好下届五年立法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九

市政府20xx年度的立法工作,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十三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力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和解决实际问题。据此,对市政府20xx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保障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1、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草案)》(市环保局起草)。

2、为了加强二次供水管理,防止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制定《无锡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市政园林局起草)。

3、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修改《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住建局起草)。

4、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活动,提升业主自我管理水平,制定《无锡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市住建局起草)。

(二)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为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无锡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2、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修订《无锡市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市质监局起草)。

(三)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

1、为了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集中修改《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国土局等起草)。

2、为了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市工商局起草)。

(四)优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

1、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制定《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修改草案)》(市残联起草)。

2、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无锡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立法开展调研。

(二)为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对统计管理立法开展调研。

(三)为了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不动产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立法开展调研。

(一)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应当尽早落实起草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组织和公民的意见。项目与相关部门关系密切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在上报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项目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起草部门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听证会,认真研究各种意见,并就相关制度设计进行社会稳定等风险评估。在上报送审稿时,起草部门同时提交论证会、听证会意见的处理情况以及风险评估等相关材料。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还应当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开展起草工作。

(二)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调研项目,责任部门应当充分调查,深入研究,形成书面。

调研报告。

属于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项目的,还应当形成法规初稿,未形成法规初稿且立法条件不成熟的,原则上不作为20xx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建议项目;属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调研项目的,如立法条件成熟,可以转为正式项目或者列入20xx年度制定计划。

(三)列入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计划的项目,责任部门应当按照《无锡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对立法内容、实施绩效、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调查和分析,按照相关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推进评估工作。责任部门于20xx年3月31日前报送评估。

经市法制办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评估报告于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报送市法制办组织评审。评估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应当归档备查。

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的立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等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结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梅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按照市委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论证评估、统筹协调的基础上,20xx年法规项目安排如下:

(一)报批法规案1件。

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二)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1件。

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

(三)预备项目2件。

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清凉山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这些立法项目请有关方面搞好调研和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成熟一个审议一个”的原则视情况在20xx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20xx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据立法法所赋予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权限,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适应。继续做好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报批工作,重点做好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的起草和审议工作,确保法规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加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与市法制局、法规起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加强和改进法规审议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进行协调,广泛凝聚共识。

探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和价值取向,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机制,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发挥好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作用。

增强社会各方面对立法过程的了解和参与,使立法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过程,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十

地方统计立法调研是今年全省、全市统计工作的重点之一。根据全省地方统计立法工作部署,从4月份开始各地进入立法调研阶段,围绕立法调研工作开展活动,至6月份上报调研报告。为了增强立法调研的交互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圆满完成调研任务,特制定我市课题调研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基本框架。

《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89年由省人大会颁布实施以来,除省人大会针对与《行政处罚法》抵触的个别条款进行过一次修改外,至今未作较大修改。在此期间,全国人大会已分别于和20xx年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了修改。《条例》有些条款已经与上位法相抵触,多数条款已显陈旧,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慎重研究后,省统计局确立了立法思路——彻底改造《条例》的框架体系,即废旧立新,参照新《统计法》的框架结构,分章节地描述法律规范的内容。

《条例》拟由九章组成,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统计调查管理;第三章统计资料公布与使用;第四章信息化建设;第五章机构和人员;第六章调查对象权利与义务;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2、《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废立研究。

二、调研课题。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十一

市政府20**年度的立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十三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力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和解决实际问题。据此,对市政府20**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正式项目(10项)。

(一)保障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1、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草案)》(市环保局起草)。

2、为了加强二次供水管理,防止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制定《无锡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市政园林局起草)。

3、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修改《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住建局起草)。

4、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活动,提升业主自我管理水平,制定《无锡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市住建局起草)。

(二)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为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提高抗御火灾能力,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无锡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2、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修订《无锡市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市质监局起草)。

(三)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

1、为了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集中修改《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国土局等起草)。

2、为了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市工商局起草)。

(四)优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

1、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制定《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修改草案)》(市残联起草)。

2、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无锡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二、调研项目(4项)。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立法开展调研。

(二)为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对统计管理立法开展调研。

(三)为了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不动产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立法开展调研。

三、工作要求。

(一)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应当尽早落实起草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组织和公民的意见。项目与相关部门关系密切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在上报送审稿时说明情况和理由。项目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起草部门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听证会,认真研究各种意见,并就相关制度设计进行社会稳定等风险评估。在上报送审稿时,起草部门同时提交论证会、听证会意见的处理情况以及风险评估等相关材料。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还应当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开展起草工作。

(二)列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调研项目,责任部门应当充分调查,深入研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属于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项目的,还应当形成法规初稿,未形成法规初稿且立法条件不成熟的,原则上不作为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建议项目;属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调研项目的,如立法条件成熟,可以转为正式项目或者列入度制定计划。

(三)列入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计划的项目,责任部门应当按照《无锡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对立法内容、实施绩效、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调查和分析,按照相关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推进评估工作。责任部门于20**年3月31日前报送评估工作方案,经市法制办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评估报告于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报送市法制办组织评审。评估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应当归档备查。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十二

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的立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等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结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梅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按照市委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论证评估、统筹协调的基础上,20xx年法规项目安排如下:

(一)报批法规案1件。

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二)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1件。

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

(三)预备项目2件。

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清凉山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这些立法项目请有关方面搞好调研和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成熟一个审议一个”的原则视情况在20xx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20xx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据立法法所赋予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权限,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适应。继续做好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报批工作,重点做好梅州市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条例的起草和审议工作,确保法规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加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与市法制局、法规起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加强和改进法规审议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进行协调,广泛凝聚共识。

探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和价值取向,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机制,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发挥好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作用。

增强社会各方面对立法过程的了解和参与,使立法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过程,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十三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教育尤其贫困地区的教育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话题所向即是“160亿元”。去年10月26日,国务院决定每年由中央财政出资160亿元,从当年秋季学期开始,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庞大的资金如何监管?怎样保障每天3元的补贴“真正吃到孩子的肚子里”?针对这顿国字号的“免费午餐”,多名代表委员不约而同提出建议:为“免费午餐”立法,将学生营养保障上升为一项基本国策。

关于 制度保障

出台《农村学生营养保障法》

在农村学生营养保障方面,我国法律仍显空白。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叶青、于晓玉,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王名不约而同提出建议,应出台《农村学生营养保障法》。他们认为,立法是保证营养计划全面普惠、落实到位的要求,也将弥补我国在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供餐保障体系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保障方面的法律空缺。

代表委员们表示,综观国外,有些国家历时25年才得以构建完整的学校供餐保障体系,很多国家将学生营养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障。

早在1932年,美国就立法为学校膳食服务配置厨房设备,1946年又颁布《国家学生午餐法》,此外还出台了《学校早餐计划》《儿童保健食品规划》《儿童夏季食物供应规划》等条例。

日本也于1954年颁布了《学校供餐法》及施行规则,将“给食”提到“食育”的高度,立法规定其为义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学校供餐法》的实施,日本学生的身体素质得到了极大提高。与战前相比,日本学生的平均身高和体重已增加许多,身体耐力也明显提高。

印度、芬兰、英国、瑞典、韩国和泰国等国家也先后制定了与学生营养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为其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于 配套政策

“有米无锅”需有配套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建议,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规细则,对学校公共食堂和厨房基础设施、餐厨设备的标准化配套、水电改造和厨房操作人员管理、卫生培训、食品安全、规范化操作等,制订明确规则、统一指导和干预,使之标准化、模式化,以便在全国复制推广。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举例说,在广西马山县东七村小学,虽然部分寄宿生享受国家“两免一补”,地方政府也从县财政预算中拨专款为一批寄宿制学校建设了厨房,同时该校还获得了社会力量的捐助中国青基会“九阳希望厨房”基金援助了一整套厨房设备。但几个现实的困难摆在面前,由于没有聘请食堂工人的经费,学校从全校7名老师中每天抽出两人为全校100多名师生做饭,导致教学工作受到影响;同时,由于没有水、电经费,学校从行政经费中挤出钱来,挤占了原本就十分有限的办公经费,因此校方和学校老师对给学生供餐政策表示有心无力。王名表示,这样的现象在全国大部分贫困地区非常典型和普遍,如果没有配套政策和专项资金的支持及保障,全国贫困地区学校的供餐体系还是无法建立起来。

关于 学生食谱

制订营养食谱应分南方北方

制订配套保障,并非要求“一刀切”。

全国人大代表、教育部原副部长吴启迪说,全国各地情况不一样,学生营养保障也要采取多样化的方式,“所有地方所有伙食都一样,这是不妥当的”。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瑞海产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晓玉说,建议出台学生膳食指导标准,按照青少年成长所需的.每日营养指标来制订学生营养标准。如每天应摄入多少蛋白质、热量、维生素等,根据地区差异制订不同的营养菜谱。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建议,可以参考日本、印度的学生营养餐制度中一些有效办法,对农村学生营养的干预,初期用经济指标来规定刚性底线,即强制要求每生每日3元,以便于政策的快速推广和复制;在试点稳定以后,按每日人体(青少年成长)所需的基本营养指标来制订标准。分南北等不同类型地区,出台“相对标准化”的学生营养膳食指导食谱,如南方/北方学生营养食谱或山区/牧区学生营养食谱等。

关于 项目监管

“政府+行政+社会”多方监督

就在160亿元营养改善计划开始推行后,有学校传出“并未给学生做饭,而是每天给学生发牛奶和鸡蛋”。民间公益项目“免费午餐”发起人邓飞、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等人对此表示担心:“管理者是否为应付了事?光鸡蛋和牛奶能不能吃饱?这样吃回扣是不是更容易?”

160亿元营养改善款体现了政府对贫困地区孩子的关心,但如果没有监督机制的约束,效果势必会大打折扣。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敬一丹表示,“教师和监管人员要柔性对待孩子,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就一定能做好这件事,为了做好,硬性的约束必不可少。”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贵州省委副主委郭子仪说,160亿元的款项就应专款专用,公开化运作,目前每天每个学校公示恐怕难做到,但可以尝试试点,“公开化是好事情,透明度高了,爱心人士也愿意来帮政府一把。”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在提案中建议:建立政府问责、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他表示,在资金落地和项目执行上,应充分利用网络、视频、微博等新媒体进行社会监督,让媒体和新媒体成为公益项目社会监督的主渠道,建立及时、透明的经费和政策实施情况等有效信息披露制度。

问题分析

孩子营养不良后果“触目惊心”

全国人大代表杨凤玲现任贵州省黔南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此前在贵州省惠水县任副县长,分管教育,她曾走访了贵州省10多所边远地区小学,对留守儿童的营养问题,她表示“非常担心”。

杨凤玲告诉记者,她曾遇到过一些学生,早上6点半吃饭去上课,下午6点多才到家,超过10个小时不吃饭,爸爸妈妈都在外打工,跟着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在家,“老人还是原来的观念,没想过健康不健康,都不给娃娃带饭。”说这话时,杨凤玲显得非常焦急。

“中午有的五毛钱,最多的一块五,就在学校周边买垃圾食品。”走访调查中,杨凤玲最大的感受是,时代变迁这么多年,贫困地区的孩子健康状况却没有得到改变,“娃娃们如果中午能吃一份1块多钱的蛋炒饭,是不是都比这垃圾食品要好?”

不只是杨凤玲着急,来自相对较发达地区的代表委员们,也常常为西部地区孩子的吃饭问题感到心酸。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说:“看到一些孩子午餐时的情形,真的会禁不住眼眶湿润,大多数孩子面黄肌瘦,身材矮小,午饭只能就着辣椒、菜干和黄豆下咽。”今年2月,本报记者走访广西马山县贫困地区学校时发现,很多寄宿的孩子每周一带上几斤大米,几斤黄豆,一吃就是一周。

“来自权威专家的分析表明,营养不良导致的智力发展障碍、劳动能力丧失、免疫力下降以及各种疾病,直接经济损失可占发展中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3%到5%。”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十四

4、如《办法》予以保留,则:

(1)《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任用或聘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未按规定实施网上直报及社会调查机构违法调查、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等行为的概念、情节如何界定。

(2)如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处罚(罚款)标准。

(3)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等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较大,处罚力度是否应该加大。

三、课题分解。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是予以保留,还是予以废止,以及保留或者废止后的相关问题(调研课题中3、4两题)为各地必须调研内容。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课题分解如下:

6、钟楼区:对统计调查对象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7、戚墅堰区:对统计调查对象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地方统计立法调研将作为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对各地的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展所长,各司其责。市局已经成立了由局长陈荣平任组长,分管局长吴志刚、总统计师杨敏等为副组长的省地方统计立法常州市调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立法调研工作。各地也要抽选精干力量,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立法调研组,拟定调研方案,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2、深入调研。各地要抓好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调研活动。要动员局内各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道)统计机构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活动,使得统计立法与统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力量,借力发力搞好调研;要采取深入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召开座谈会,邀请法学专家召开研讨会,走访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做到开门立法,集思广益,确保取得实效。

3、力出精品。各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调研成果,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主要突出“新、高、实”。新是指调研报告要是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是其他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未涉及或涉及不深的内容,要符合创新要求,人无我有;高是指调研报告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要有行政法理论支撑;实是指调研报告要切合统计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各地的调研成果如果在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时被采用,或虽未采用但被吸纳了精华,将在今年全市法制工作考核中得到加分奖励。各地调研报告分《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部分和《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部分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为深入学习《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宜都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都纪文[20xx]15号),现制定本局《暂行规定》执法情况立法调研阶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了解实施成效,总结分析《暂行规定》实施的经验和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分析《暂行规定》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存在的问题,总结粮食部门建章立制工作经验,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暂行规定》实施的效果。

1、《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适用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各科室、机关工作人员对《暂行规定》的了解程度和对《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评价。

3、依据《暂行规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追究纪律责任的典型案例及其剖析。

(二)《暂行规定》的立法技术情况。

1、《暂行规定》中对损害经济发展行为的情形设定是否全面、科学、明确,纪律责任追究方式设定是否合理,随着实践发展有哪些内容需要修订。

2、《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有无矛盾的内容,有无不衔接的地方。

3、《暂行规定》体例和框架、条文和字句是否科学、规范。

(三)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

立法调研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启动(20xx年7月下旬)。

1、局机关组织学习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下发本局具体工作方案。

(二)工作实施(20xx年8月)。

1、深入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暂行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总结实施效果。认真总结《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3、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机关座谈会,结合宣讲《暂行规定》,认真了解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征求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调查研究。对《暂行规定》的实效性、可操作性、适应性和技术性进行分析,提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纠正和查处力度的办法和措施。

(三)工作总结(20xx年9月上旬)。

1、撰写《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报告,于20xx年9月7日前报纪委调研室。

2、结合立法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以局长刘青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邹莉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抓好统筹结合。把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特别是贯穿于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中,与“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与治庸问责相结合,切实做到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十五

市人大常委会年立法工作,以立良法、促善治、求实效为目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为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围绕人民群众最需解决的问题,持续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计划审议法规草案3项。

第三十七次常委会会议(5月)。

北京市旅游条例(表决)。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表决)。

第三十八次常委会会议(7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

第三十九次常委会会议(9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二次审议)。

第四十次常委会会议(11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三次审议)。

第四十一次常委会会议(12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表决)。

二、法规草案起草项目3项。

1、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2、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3、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三、立项论证项目3项。

1、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2、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

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四、其他工作2项。

1、做好下届五年立法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2、总结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十六

袁明圣。

[摘要]立法法作为一部完善和规范立法活动的国家基本法律,其起草与制定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并被寄予厚望。但是,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就不难发现,立法法既未能解决现行立法体制及立法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其规定本身也不尽合理,甚至有违宪之嫌,其预期效益也难以实现,从而造成立法资源的浪费。与此同时,立法法的制定本身也反映出近年来立法过程中所存在的设租与寻租,以及立法的随意性等重大问题。

[关键词]立法法评析合宪性立法效益。

一、引言:众多的期待。

立法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其论证和起草工作的,历经数年的不懈努力,立法法带着理论界与实践部门人士的众多期待,终于于3月15日正式出台。由于被赋予了太多的使命,肩负着太多的重托,所以它的出台理应引起学界热烈的评论与赞语,但与以往国家一些重要立法的出台所引起的热烈反响相较,立法法出台后,学界的反映未免有些冷清。毫无疑问,立法法的出台,使立法体制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在欢呼雀跃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应当理智地对立法法的内容乃至立法法的制定过程件本身作些反思?笔者认为,这种反思并非是毫无意义的。

二、先天不足:合宪性问题的困扰。

古有瑕不掩瑜之说,笔者却欲反其意而用之,用瑜不掩瑕来评价立法法,可能是再恰当不过了。立法法的出台虽使如立法权限的分工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立法法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却是无法回避的。

立法法存在的首要问题是其整体上与某些具体规定的合宪性问题。在立法法出台之前对草案的讨论中,学界对此即有不同的认识,大多数学者认为立法法草案不存在合宪性问题,[4]但也有学者认为,全国人大通过立法法自行进行立法权限的划分本身就违背了基本的宪政原则,而且,全国人大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立法监督权”实质上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剥夺,同样是违宪的。[5]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并非是毫无道理的。立法法对有关国家机关“立法”权限的划分,因涉及各国家机关的关系而从根本上说属于“宪法”问题,应当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加以处理,全国人大虽然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也只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全国人大以日常立法,即通过制定立法法来对它自身与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划分这一问题作出规定,其宪法依据是不充分的。

而且,就现代分权理论而言,立法权的执掌者为国家立法机关,这在我国宪法中得到了明确的确认,根据宪法及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特定的行政机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但是,这些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及规章的权力并非立法权,而属于行政权的范畴,[6]立法法将行政法规也作为其调整对象混淆了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区别。从根本上说,宪法授予这些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是为了使之能够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因此这种权力实质上属于执行权的范畴。立法法在未能正确把握特定的行政机关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权性质的情况下,将之纳入到立法法的调整范围之内,这无异于承认这些行为属于立法行为,无异于承认行政机关、地方机关可以与国家立法机关分享立法权,这显然是与国家立法权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宪法规定相悖离的。

三、预期效益的失落:立法法遗留的问题。

只要我们仔细分析立法法的具体条文,自然而然地浮现在我们眼前的第二个问题是立法法的必要性问题。所以提出这个问题,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立法法的动因或预期目的是什么,其所追求的目标是什么?其二,如何通过制定立法法实现预期目的,或者说它是否能够通过立法法创设的机制达到预期目的。当然,立法法既已出台,提出这一问题难免有秋后算帐之嫌,不是被人认为是“傻帽”,就极有可能要被视为“马后炮”故意找茬了。尽管如此,笔者还是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其次,从立法法的具体内容看,出台的立法法虽分6章94条,洋洋洒洒万余言,但并没有达成其预期目的,也未能如学界所期望的那样,解决立法体制中的许多重大问题dd遑论所有问题。这些未解决的重大问题除早已为学界所重视的立法权与“行政立法权”的关系问题、立法监督等问题外,还有立法程序问题、法律解释体制及效力等问题。限于篇幅,笔者想简单地谈一谈后两个问题。

其一,是立法程序问题。尽管立法法以相当的篇幅就立法程序问题作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不过是宪法及相关组织法有关规定的简单重复而已,即使不谈其是否具备可操作性,我们也可以说,这种程序规定也难以使立法程序更趋民主化与法治化。例如,在立法过程中,代表或委员能否提出对草案的修正案?如果提出,如何处理?立法法中似乎并未规定。尽管从表面上看,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有“绝对民主”之忧,[16]但是,从实际情况看,我国立法所体现出来的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有限的民主而已。朱国斌先生在“立法法的合宪性研究”座谈会上的发言就曾问道:“150人组成的人大常委会能充分代表民意吗?”[17]我们是不是还可以进一步设问:近3000人的全国人大能充分代表民意吗?基层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说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尽管我们都无例外地承认,人大代表是人民(选民)的代表或代言人,既然要实现立法的民主化,那么公众就有权了解立法的整个过程,包括查阅人大的议事记录,但在实践中,这种记录几时又曾向公众全部公开过?公众事实上是无法查阅这些资料的。在民主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形式时,法治化的欠缺无疑只会走向专制。立法法虽然试图解决各种“立法”活动中所存在的随意性、部门利益倾向等问题,但从具体规定看,除了确认已经存在的所谓立法权的“分割”外,并没有对行政立法、军事立法等在程序上规定有意义的、具操作性的规制措施。许多立法(甚至包括宪法修正案)字面上所标示出的“法治”并不能掩盖“人治”的实质,立法法的制定本身也无法有效地防止立法过程中的“人治”现象,甚至可能为事实上的人治铺平道路或者为之披上“法治”的外衣。

其二,是法律解释体制及效力问题。现行法律解释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可谓是有目共睹的.,[18]因此,既然制定立法法,那么如何完善和规范法律解释,也就成为其题中应有之义,然而,遗憾的是,立法法除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权的范围与程序,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委会及省级人大常委会等相关机关有“提出法律解释要求”外,[19]别无其他规定。一方面,既然立法法将“行政立法”、“地方立法”乃至“军事立法”都在立法法中加以规定,那也就没有任何理由仅对“法律”的解释问题作出规定,而回避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乃至军事机关对法律、法规的解释问题;另一方面,既存的“行政解释”、“地方解释”、“检察解释”、“审判解释”乃至所谓的“军事解释”等是否仍然合法存在?如果说这些解释存在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而得到承认的话,[20]那这种授权决定本身是否合法、正当?退而言之,即使承认其合法性与正当性,各种所谓“解释”的效力及冲突如何解决?而且,既然它们拥有对法律的解释权,规定它们可以“法律解释要求”又有何意义?反之亦然。对此,立法法没有为我们提供答案。

此外,立法法的某些规定还可能会造成适用上的困难。其中较为典型的是立法法第3条关于立法指导思想的规定。立法法第3条规定:“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毫无疑问,这些原则都是要的,是国家立法机关进行立法时所必须遵循和贯彻的,但是否要在立法法中加以正式规定呢?综观现行宪法颁布以来的立法文件,我们可以看到,在法律的正式条文中确认这一原则还是第一次。笔者愚见,立法法的这一规定将会带来一系列的实际问题。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立法法作为我国享有立法权或“准立法权”[21]的国家机关在进行“立法”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律依据,所有有关机关,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立法机关)都必须在其法律创制活动中切实地一体遵行,而不得有任何违反。如此一来,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或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时,是否应当遵行?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特别行政区可以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其现有的政治、法律、经济及社会制度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得到维系,在这一基础上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否存在违反该条规定的问题?据笔者愚见,这一问题的答案绝非那么简单。应当说,宪法以“序言”而非正式条文的方式确认这些原则绝非是随意的,而是在充分考虑到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特殊性而慎重权衡的结晶。

四、拔出萝卜带出泥:权力割据及其他。

立法法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就暂论至此。从立法法的出台,我们是不是还可以发现一些其他问题呢?我想是有的。综观来的立法经验,除了理论界与实际部门的同志所指出的问题以外,笔者认为,立法法的制定过程本身还反映出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立法法关于立法权限的规定,只有权力的分配,而没有权力的制约,对当前所存在的权力割据现象非但没有加以适当的控制,反而进一步使权力的割据法律化。立法法关于军事立法权等的确认都不过是事实上所存在的权力割据的法律确认而已。由于权力本身的诱惑力及其背后所隐含的巨大利益,立法权力割据现象的存在及法律化必然进一步刺激有关机关试图加入权力分配与再分配的行列,以便从中分得一杯羹,这也是不少地方不遗余力地争取“计划单列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等并非虚名的“名号”的内在驱动力。

2、立法活动与立法过程中的利益驱动现象。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存在,尤其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在立法过程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从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介入时机的折衷规定所体现出的公安部门的强大势力,到行政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问题的规定,[25]都可以说是这种利益的体现。由于每一件立法的出现,都必然意味着某种国家权力的授予或分配,而权力则意味着某种潜在的利益,因是之故,各种五花八门的立法也就有可能出台。与此相对照,事关绝大多数人切身利益的,也可以说是现代市民社会中最重要的法律dd民法典却迟迟不能出台。当然,民法典所以迟迟不能制定,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仔细分析起来,除了客观方面的原因外,是不是也印证了立法过程中对自身利益、部门利益追求现象存在的事实?也许尽管民法典事关每一个公民,但却与任何集团的利益没有直接的联系,它也不会产生权力的赋予与分配或再分配,因而其迫切性似乎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立法法关于立法权限的分配问题,也因涉及相关机关的权力及权力背后的利益而使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进一步言之,某些所谓“立法”,如部委规章等,实质上就是利益分配的产物,借用经济学的术语,是“设租”与“寻租”的产物。通过这些立法,某些行业、某些集团的利益(甚至是巨额利润)虽然得到了维护,但却以牺牲社会公正与大众利益,甚至是国家利益为代价。这种情况在某些社会性立法及政府对经济的管制性立法中也极为常见,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些立法不过是利益集团寻租的结果,或者说是管制捕获的产物。[26]国家立法尚且如此,因其部门利益倾向或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而受到普遍责难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自不待言。

4、立法的随意性问题。立法的随意性不仅体现在普通法的制定上,甚至连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修改也体现得淋漓尽致。现行宪法颁行以来的近20年中,我们已先后对它进行过3次修改,共有17条修正案。而这些修改基本上是在没有修宪的强烈社会诉求与充分的理论准备和论证下进行的。[31]从宪法的修改情况看,对现行宪法进行的3次修改,都是以中共中央提出修宪的建议为起点的,从修宪建议的提出,到修正案的通过,其速度之快,真可谓是匪夷所思。与修宪前理论上的沉寂极不对应的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修宪后的溢美之词却不绝于耳。只有为数不多的学者对此表示过怀疑与忧虑,但这种怀疑与忧虑终因曲高和寡而显得异常的寂寥。

就立法法而言,尽管在起草过程中即有学者对其必要性提出过质疑,但却未能引起重视。与其说它是理论界经过深思熟虑论证的结果,不如说更多地是对实际部门权力划分要求的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在方方面面的实际部门的要求下开始着手起草这部法律的,实际部门的要求是出于感觉,他们感到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立法权限划分不清,因而强烈呼吁要制定一部立法法来解决这一问题。”[32]这种状况除反映出立法的随意性以外,同时也印证了前面提及的立法过程中的利益追求倾向。

五、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哪一方面看,立法法都不是一次成功的立法。在极为有限地解决了立法活动中存在的部分问题的同时,又增加了新的矛盾与法律冲突。人们对它的期望值很高,但它带给人们的却只有失望dd学者的失望、对法治的失望。但是,立法法本身及某些规定所存在的诸如合宪性等问题也许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在笔者看来,更重要的是立法法的制定过程本身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如何提高立法活动的科学性与法治化水平,避免立法行为的随意性;提高社会民众对立法活动的参与程度,实现立法的民主化;克服立法活动所体现出来的对部门利益、地方利益、集团利益无尽的追求,尽可能防止由于立法行为而加剧现实政治生活中业已存在的权力割据现象,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立法的效能,避免宝贵而有限的立法资源的无谓浪费。当立法行为不再为梦醒时分的一时感觉所困扰时,那也就是立法乃至整个社会真正民主化、法治化实现之日,也只有在法律得到有效的、全社会的一体遵行时,法律的权威才能得以维系,法治才能成为现实。

(本文原刊于《东吴法学》专号,发表时有删节)。

注释。

[1]参见包万超:《设立宪法委员会和最高法院违宪审查庭并行的复合审查制――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另一种思路》,载《法学》第4期;曲耀光:《论我国的立法冲突》,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5期;李步云:《法的内容与形式》,载《法律科学》第3期;张廉:《论法制统一的实现途径与措施》,载《法律科学》19第1期。

[2]参见应松年:《中国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发展》,载《中国社会科学》19第5期;彭贵才:《关于行政诉讼困境的法律思考》,载《法制与社会发展》年第3期。

[3]朱阳明:《论军事立法权的依据--立法法研究》,载《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4期。

[4]参见周汉华、任进等在“立法法的合宪性研究”座谈会上的发言。见《众说纷纭(之一)》,载《北大法律周刊》20第2卷第2期专题版。网址:/flzk/。

[5]莫纪宏在“立法法的合宪性研究”座谈会上的主题发言:《立法法本身不具有合宪性》,载《北大法律周刊》年第2卷第2期专题版。网址:/flzk/。

[6]参见陈斯喜:《论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1期。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各部、各委员会……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1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权制定规章的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则因全国人大分别通过的特别授权决定而获得地方规章的制定权。

[9]章剑生:《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5页。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相对人在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的规定”等的审查申请,但这些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

[11]顺便说一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日常立法随意地将宪法规定的内涵与外延予以扩张并非自立法法开始,而是早已有之。例如:宪法规定人大代表可以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提出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73条),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相关立法中分别将之扩大到议事规则将质询的对象扩大为“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42条)、“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25条)、“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3条)。

[12]据介绍,军事机关“事实上”已制定了近千件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起草立法法时即据此肯定其“法”的性质。参见李步云:《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若干问题》,载《中国法学》年第1期。

[13]同上。

[14]王磊:《对行政立法权的宪法学思考》,载《中外法学》1998年第5期。

[15]董[舆:《比较立法与公布》,载《社会科学探索》1997年第5期。

[16]见前注[5]莫纪宏文。

[17]朱国斌在“立法法的合宪性研究”座谈会上的发言。见《众说纷纭之二》,载《北大法律周刊》2000年第2卷第2期专题版。网址:/flzk/。

[18]有关这方面的论述较多,较为全面且具代表性的可参阅张志铭文:《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载梁治平编:《法律解释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及程宗璋:《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国法律解释工作的若干思考》,载《湛江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3期。

[19]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43条。

[20]参见1981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21]“准立法权”是笔者对除国家立法机关以外其他国家机关享有的制定法规或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权力的一种指称,可能不一定非常恰当,姑且用之。

[22]俞德鹏:《立政关系法:宪法概念的新定义》,载《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6期。

[23]应当指出的是,笔者无意否定“三权分立”的重要理论意义。经过数百年的历史演变,三权分立理论已经成为人类共同的财富。虽然它未必是最好的权力分配模式,但却是有史以来经过实践证明是一种“较好的选择”。参见刘德福:《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载《江西社会科学》2000年第7期。

[24]“权力割据”得益于张志铭先生《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一文。在该文中,张志铭先生用“法律割据”来论述法律的行政解释问题,笔者十分欣赏这一提法。见前注[18]张志铭文。

[25]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及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所谓“重大、复杂”的案件分别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管辖。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在我国,相当一部分的人大代表来源于各行政部门)维护其自身利益与地位乃至“面子”的意图或倾向。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三)项、第15条、第1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26]“管制捕获”是美国行政法学界关于政府管制的一种理论。按照这种理论,“确立政府管制的立法机关或政府管制机构仅代表某一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而非一般公众。‘捕获’政府管制即促使政府进行管制的,或是被管制对象本身(由于它深受市场失败的影响),或是其它有可能从中获益的人,比如铁路管制中受到铁路营运者盘剥的农场主或者受到挤兑的其它运输业主。换而言之,政府管制与其说是为了社会公益的目的,毋宁说是特殊的利益集团‘寻租’的结果,也许,在某些时候,政府管制会给一般公众带来一些有益的因素,但这并非政府管制实际的初衷,它充其量不过是管制的意外结果而已。”参见董炯:《政府管制研究――美国行政法学发展新趋势评介》,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27]考虑到以下情况,即:在我国全国人大一般每年仅召开一次会议,会期约为15日,而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财政预决算案、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等日常议程,已经使会议疲于奔命;全国人大常委会虽然每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但会期也较短,再加上我国仍处于政治、经济的转型期,立法任务在相当时期内仍然非常繁重,因而立法资源的紧缺也就显得异常突出。

[28]参见游伟、孙万怀:《明确性原则与“罪刑法定”的立法化设计――兼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载《法学》1998年第4期。

[29]这方面的文章如山西省人大法制委课题组:《关于地方立法程序的几个问题》,载《晋阳学刊》1998年第6期;孟庆瑜、陈佳:《论我国自然资源法制及其立法完善》,载《河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2期。

[30]对于国家机关来说,职权既意味着权力,也意味着职责,它既不能让渡,也不能放弃。各国在法律上对滥用职权的界定虽存在差异,但一般都将“前后不一”、“反复无常”、“差别对待”视为滥用职权的主要形式之一。

[31]而某些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尽管经过长时期理论上的准备和论证,甚至采取专家起草的方式,但由于种种原因,最后出台的文本却面目全非,此种情形尤以刑法典及合同法典为最。

[32]王磊:《多重矛盾之下的立法法(草案)》,载《北大法律周刊》2000年第2卷第2期专题版,网址:/flzk/。

立法法评析一文由搜集整理,,请注明出处!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十七

地方统计立法调研是今年全省、全市统计工作的重点之一。根据全省地方统计立法工作部署,从4月份开始各地进入立法调研阶段,围绕立法调研工作开展活动,至6月份上报调研报告。为了增强立法调研的交互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圆满完成调研任务,特制定我市课题调研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基本框架。

《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89年由省人大会颁布实施以来,除1997年省人大会针对与《行政处罚法》抵触的个别条款进行过一次修改外,至今未作较大修改。在此期间,全国人大会已分别于1996年和20xx年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了修改。《条例》有些条款已经与上位法相抵触,多数条款已显陈旧,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慎重研究后,省统计局确立了立法思路——彻底改造《条例》的框架体系,即废旧立新,参照新《统计法》的框架结构,分章节地描述法律规范的内容。

《条例》拟由九章组成,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统计调查管理;第三章统计资料公布与使用;第四章信息化建设;第五章机构和人员;第六章调查对象权利与义务;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2、《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废立研究。

二、调研课题。

下一页更多精彩“立法工作计划”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十八

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听取反贪污贿赂报告列入其中2013-4-276:27:44来源:《人民日报》(2013年04月27日04版)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霍小光、陈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日前分别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等法律案、听取审议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等。

2013年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同时,要编制好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未来五年立法工作。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初次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传染病防治法修正案、航道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社会救助法、中医药法等法律草案;继续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修正案、商标法修正案、预算法修正案等法律草案;适时安排审议资产评估法草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和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修改的法律。此外,列入立法预备项目、视情况在2013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的主要是,修改水污染防治法、著作权法、行政复议法、红十字会法,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慈善事业法、单行税法等。

在监督工作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重大民生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增强监督工作透明度。

今年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城镇化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以及年度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2013年将检查可再生能源法、气象法、行政复议法、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围绕传染病防治、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使用、农村扶贫开发等开展专题询问。此外,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等开展一系列专题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十九

(2013年12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14年4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网2013年4月17日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第一年,是贯彻实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注重各方面法律制度的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注重法律的有效实施,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做好法律案审议工作。

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根据五年立法规划和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对2014年法律案审议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继续审议的法律案。

预算法(修改)、土地管理法(修改)根据情况,适时安排审议。

(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

564月)4月)6月)6月)8月)。

910。

10月)12月)12月)12月)。

以上项目初次审议时间,可以视情适当调整。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修改的法律,适时安排审议。

(三)预备项目。

修改教育法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著作权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刑法等,制定中医药法、期货法、粮食法、网络安全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国防交通法及单行税法等。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在2014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还有一些立法项目,条件成熟时可以视情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要提前介入法律案调研起草工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起草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积极督促、推动有关方面抓紧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案的审议工作。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法律草案,要注意听取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举措和改革任务,对需要修改完善法律的制度性建设问题,要按照既稳妥又主动的原则,加强研究,尽快启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密切跟踪经济社会的发展,充分了解社会需求,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努力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更加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特点、优势和作用,把办理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同制定、修改法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法律案的工作,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论证、立法调研、立法评估的工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工作。针对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注意直接倾听基层群众和一线干部的意见。探索邀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同志直接参与法律草案起草和修改工作。坚持并创新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调研方式,探索建立听取、收集基层立法意见的经常性渠道,综合运用蹲点调研、跟踪典型案例、“暗访”、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调研方法,多层次、多渠道地了解真情、实情,掌握一手材料。

做好立法项目论证、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继续选取若干立法建议项目,对立法必要性、立法时机、立法条件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继续完善和认真做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工作,对法律草案的科学性、法律出台时机、立法的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保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的法律草案质量。进一步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完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机制。继续推动法律草案二次、三次审议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常态化,逐步建立健全公众意见表达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对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含义或者出现新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予以及时回应,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法律解释。要逐步研究建立针对性强、反应及时、便于操作的法律解释工作机制,保证法律正确贯彻实施。

督促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需要制定法律配套法规的,有关方面在法律草案起草阶段,应当同时研究起草法律配套法规,努力做到配套法规与法律同步实施。有关法律修改后,督促有关方面对已有的配套法规及时清理、修改。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健全法律配套法规制定的跟踪督促反馈机制。

抓好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案起草、审议阶段及其通过后的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各方面对立法过程的了解和参与,为法律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重要法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准确解读,掌握舆论主导权。

开展法律理论研究。继续开展对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立法实践;继续抓好立法技术规范的研究和补充完善工作。

继续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立法工作人才,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可靠组织保障。加强与地方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联系,加大业务指导、经验交流、工作研讨以及培训力度。开好第二十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

责任编辑:向航。

n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二十

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以立良法、促善治、求实效为目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为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围绕人民群众最需解决的问题,持续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计划审议法规草案3项。

第三十七次常委会会议(5月)。

北京市旅游条例(表决)。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表决)。

第三十八次常委会会议(7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

第三十九次常委会会议(9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二次审议)。

第四十次常委会会议(11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三次审议)。

第四十一次常委会会议(12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表决)。

二、法规草案起草项目3项。

1、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2、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3、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三、立项论证项目3项。

1、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2、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

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四、其他工作2项。

1、做好下届五年立法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2、总结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二十一

(2013年12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14年4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网2013年4月17日。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第一年,是贯彻实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注重各方面法律制度的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注重法律的有效实施,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做好法律案审议工作。

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根据五年立法规划和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对2014年法律案审议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继续审议的法律案1234环境保护法(修改)(4月)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改)(6月)资产评估法(8月)。

行政诉讼法(修改)(10月)。

预算法(修改)、土地管理法(修改)根据情况,适时安排审议。

(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12安全生产法(修改)(2月)。

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4月)345678910航道法(4月)广告法(修改)(6月)行政复议法(修改)(6月)立法法(修改)(8月)食品安全法(修改)(10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12月)证券法(修改)(12月)。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12月)。

以上项目初次审议时间,可以视情适当调整。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修改的法律,适时安排审议。

(三)预备项目。

修改教育法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著作权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刑法等,制定中医药法、期货法、粮食法、网络安全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国防交通法及单行税法等。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在2014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还有一些立法项目,条件成熟时可以视情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要提前介入法律案调研起草工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起草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积极督促、推动有关方面抓紧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案的审议工作。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法律草案,要注意听取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举措和改革任务,对需要修改完善法律的制度性建设问题,要按照既稳妥又主动的原则,加强研究,尽快启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密切跟踪经济社会的发展,充分了解社会需求,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努力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更加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特点、优势和作用,把办理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同制定、修改法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法律案的工作,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论证、立法调研、立法评估的工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工作。针对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注意直接倾听基层群众和一线干部的意见。探索邀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同志直接参与法律草案起草和修改工作。坚持并创新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调研方式,探索建立听取、收集基层立法意见的经常性渠道,综合运用蹲点调研、跟踪典型案例、“暗访”、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调研方法,多层次、多渠道地了解真情、实情,掌握一手材料。

做好立法项目论证、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继续选取若干立法建议项目,对立法必要性、立法时机、立法条件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继续完善和认真做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工作,对法律草案的科学性、法律出台时机、立法的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保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的法律草案质量。进一步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完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机制。继续推动法律草案二次、三次审议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常态化,逐步建立健全公众意见表达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对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含义或者出现新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予以及时回应,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法律解释。要逐步研究建立针对性强、反应及时、便于操作的法律解释工作机制,保证法律正确贯彻实施。

督促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需要制定法律配套法规的,有关方面在法律草案起草阶段,应当同时研究起草法律配套法规,努力做到配套法规与法律同步实施。有关法律修改后,督促有关方面对已有的配套法规及时清理、修改。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健全法律配套法规制定的跟踪督促反馈机制。

抓好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案起草、审议阶段及其通过后的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各方面对立法过程的了解和参与,为法律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重要法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准确解读,掌握舆论主导权。

开展法律理论研究。继续开展对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立法实践;继续抓好立法技术规范的研究和补充完善工作。

四、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继续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立法工作人才,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可靠组织保障。加强与地方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联系,加大业务指导、经验交流、工作研讨以及培训力度。开好第二十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

(2013年12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14年4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网2013年4月17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的监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紧紧围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完善询问、质询等各项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以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动经济转型、释放就业创业创新活力情况,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情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和治理能力情况,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金融监管和监管协调机制实施情况,健全银行业审慎监管、化解银行业不良资产情况,加强证券期货监管、规范和发展债券市场、风险化解和处置等情况,强化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增强保险保障功能、完善资金运用监管等情况,规范“影子银行”业务、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理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等违法金融活动的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情况,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年来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和法律实施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特大事故处理情况和原因分析,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情况,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情况,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情况,推动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情况,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实施、资金投入及工作推进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情况,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情况,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和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年来财政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情况,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财政水利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规范司法公开情况,规范立案、庭审、调解、再审、执行等行使审判权情况,规范司法解释制定和备案情况,加强司法人员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规范司法公开情况,规范立案、侦查、公诉、民行监督、执行监督等行使检察权情况,规范司法解释制定和备案情况,加强司法人员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3年中央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两项报告请国务院除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外,决算报告应当重点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批准2013年预算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主要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展情况,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进展情况及问题,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执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批准2014年预算决议的情况,2014年1—7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上述听取和审议的四个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情况,旅游的市场执法监督、投诉统一受理、安全综合管理、景区流量控制及门票价格制定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旅游市场的规范情况,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强迫消费、“一日游”等问题的治理情况,旅游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情况,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情况,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京津冀、东北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污染物排放的综合治理情况,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和许可制度情况,建立大气污染监测制度、公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情况,改进城市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发展清洁生产技术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等人身权利情况,依法打击拐卖、虐待未成年人和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等违法犯罪情况,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提高专利质量情况,促进专利运用和推广情况,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打击侵权行为情况,推动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开展专题询问。

(一)结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二)结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三)结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开展专题询问,要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把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询问重点,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第一项专题询问由法律委员会会同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第二项专题询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第三项专题询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常委会办公厅予以配合。

五、开展专题调研。

(一)围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三十年来民族地区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的情况和问题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民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建设土地环境质量评估与备案制度情况,加强城市和工矿企业污染场地环境监管情况,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情况,对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围绕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编报水平、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围绕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公务员法实施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务员考录、考核与培训情况,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公务员法配套制度建设情况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

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备案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认真研究处理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对新制定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主动审查研究;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和立法工作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对地方性法规的主动审查,继续推动地方建立法律制定或修改后地方性法规的常规清理机制。研究探索备案审查工作中的沟通、反馈等工作机制。结合相关法律的修改工作,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2014年的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切实改进作风,增强工作实效。专项工作报告要紧扣各方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执法检查要加大力度,在深入上下功夫,增强报告所提意见建议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专题调研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要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专题询问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对推动工作的建设性、促进性作用。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各项监督工作报告所提意见建议、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适当时限内及时落实、认真改进、作出反馈。加大对监督工作新闻宣传的力度,依法将有关监督事项及成效向全国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二十二

一、完成的立法项目(46项)。

(一)代拟行政法规(4项)。

1、《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制定)(法规部、普惠金融部)。

2、《信托公司条例》(制定)(法规部、信托部)。

3、《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制定)(法规部、处非办)。

4、《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制定)(法规部)。

(二)规章(11项)。

1、《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2、《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3、《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法规部)。

4、《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管理办法》(制定)(法规部)。

5、《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法规部)。

6、《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创新部、法规部)。

7、《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农村金融部、法规部)。

8、《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外资银行部、法规部)。

9、《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制定)(信托部)。

10、《信托公司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信托部、法规部)。

11、《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非银部、法规部)。

(三)规范性文件(31项)。

1、《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制定)(审慎局)。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制定)(审慎局)。

3、《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制定)(审慎局)。

4、《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审慎局)。

5、《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审慎局)。

6、《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管理办法》(制定)(审慎局)。

7、《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制定)(审慎局)。

8、《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法规部)。

9、《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后评估管理办法》(制定)(法规部)。

10、《关于规范市场准入工作机制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1、《中资银行海外机构布局和发展指导意见》(制定)(法规部)。

12、《关于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定)(法规部)。

13、《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市场化债转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4、《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5、《关于严防和打击逃废金融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6、《中国银监会监管制度法律审查办法(暂定名)》(制定)(法规部)。

17、《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东管理的通知(暂定名)》(制定)(法规部)。

18、《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

19、《网络小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暂定名)》(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规部)。

20、《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

21、《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方案》(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规部)。

22、《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业务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规部)。

23、《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政策银行部、法规部)。

24、《政策性银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政策银行部、法规部)。

25、《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制定)(大型银行部)。

26、《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修订)(大型银行部)。

27、《养老金管理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大型银行部)。

28、《关于加强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农村金融部)。

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外资银行部)。

30、《信托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办法》(制定)(信托部)。

3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制定)(非银部)。

二、20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提出的立法项目(16项)。

(一)代拟行政法规(2项)。

1、《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法规部、普惠金融部)。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修订)(法规部、非银部)。

(二)规章(5项)。

1、《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办公厅、法规部)。

2、《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3、《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4、《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外资银行部、法规部)。

5、《信托公司流动性管理办法》(制定)(信托部)。

(三)规范性文件(9项)。

1、《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资本计量规则》(制定)(审慎局)。

2、《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指引》(制定)(审慎局)。

3、《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评估和资本要求指引》(制定)(审慎局)。

4、《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办法》(制定)(审慎局)。

5、《关于规范银行业务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审慎局、法规部)。

6、《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电子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制定)(信科部)。

7、《银行业金融机构云服务应用安全指导意见》(制定)(信科部)。

8、《金融租赁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制定)(非银部)。

9、《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非银部)。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二十三

关于自助行为,德国学者拉伦茨的表述为:”为了保证权利而采取的法律上允许的、具有进攻性的行为,即法律允许的自助。”该种认识突出强调自助行为具有进攻性,从而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防御性区别开来。但其在要件构成中,仍属于一种权利实现的保全措施。王泽鉴先生的表述为:“为保护自己权利,对于他人之自由或财产施以拘束、押收或毁损者,称为自助行为,为法律所容许之权利全保措施,亦不负赔偿责任,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援助,而且非与其时为之,则请求权不得实行或实行现有困难者为限。”该观点依然将其作为公权力救济制度的例外。梅仲协先生认为:“以私力保护自己之请求权,稗臻于安全者,谓之自助行为。”该观点对自助行为的保护对象限定为请求权。

笔者认为,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情势紧迫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凭借个人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的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使其不负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

(二)自助行为一般条款的界定。

生活本身并适应它的瞬息万变。对于作为自助行为适用基础的一般条款更应符合社会经济复杂、潜在风险增加和网络技术普及等需要。

二、研究自助行为一般条款的意义。

(一)弥补法律漏洞。

规定法律的一般条款,可以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等法律规范共同组建逻辑之网,以避免“具体决疑式”法律规范可能发生的漏洞、缺失和数目过于庞大的问题。因为具体规则势必导致难以列举穷尽,出现法律漏洞,或条文数目过于庞大,而自助行为的一般条款可以简化立法,尽量用最简单的条文规定最丰富、最大量的自助行为的内容,通过其概括性、衡平性来克服这些局限。一般条款进行法律推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建立法律逻辑体系不可或缺的环节。

(二)适应社会发展和变革。

一般条款是一种高度的弹性条款,能够迅速适应社会变革的法律形态,可以给将来自助行为制度的发展留下必要的空间,在短时间内形成一种全新的法律框架,以实现法律调整秩序的功能。自助行为的类型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如果单纯采用一一列举的方式,必然使得将来出现新的自助行为类型时无法为自助行为的具体条款所调整。为避免因法律的频繁变动而引起的法律体系内的混乱与社会秩序的不稳定,采用自助行为一般条款是明智之举。

(三)赋予法官的裁判准则的统一。

由于我国法官培养渠道不统一,地域辽阔,各地习惯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因此不同的法官对同一自助行为可能存在不同的认识。我国司法实践己经表明,如果将问题完全交给法官自由裁量,则难免出现同一案件审判结果大相径庭的局面。法制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民事主体对行为结果有一个合理的预期,因此通过一般条款的规定,规范统一的裁判标准,从而避免走入司法裁判差异的困境。

三、自助行为一般条款的立法建议。

我国现在正处于民事立法时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的三个民法典草案都从不同角度对自助行为予以规定。参照以上三个草案,结合自助行为的发展趋势及各国立法例和我国的实际,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况紧急,来不及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介入的情况下,可对行为人的财产进行扣留。实施自助行为造成对方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中,将自助行为规定在抗辩事由中,第十八条这样规定自助行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加害人实施自助行为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自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12月2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并没有将自助行为纳入其中。

笔者认为,还是将其规定在总则中比较合适。首先,在我国担保法中已经规定了在保管、运输、加工合同中的留置权,在物权法建议稿中也规定占有人的追击权和防御权。如果不在总则中规定一般自助行为,那么这些特别自助行为将失去依托。其次,民法是权利法,以权利为本位,以个人利益的保护为最高的使命。所以,法律应以积极的姿态鼓励权利人去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将自助行为规定在抗辩事由中的话,自助行为只能起到消极的防御作用,即在发生侵权行为时发生阻却违法的效力,使侵害人不承担法律责任。这样不利于债权人民事权利的保护。

自助行为的一般条款与自助行为的具体列举应当并存。自助行为的一般条款本身也有不可避免的缺陷。一般条款的模糊性,不确定性和高度概括性与这个深刻变革的时代显然无法完美契合。自助行为一般条款的实行必须有严格的司法程序保证,因此望通过自助行为一般条款解决所有的问题是绝对理性主义的做法。

[参考文献]。

[1]王泽鉴:.民法总则[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568.

[2]【德】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m](上册).法律出版社,,(1):358.

[3]杨湘君.论自助行为[d].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17页.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篇二十四

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以立良法、促善治、求实效为目标,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为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围绕人民群众最需解决的问题,持续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计划审议法规草案3项。

第三十七次常委会会议(5月)。

北京市旅游条例(表决)。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表决)。

第三十八次常委会会议(7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

第三十九次常委会会议(9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二次审议)。

第四十次常委会会议(11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三次审议)。

第四十一次常委会会议(12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表决)。

二、法规草案起草项目3项。

1、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2、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3、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三、立项论证项目3项。

1、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2、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

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四、其他工作2项。

1、做好下届五年立法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2、总结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软件
总结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总结,更在于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概括是通过提取事物的本质或核心特点,进行简要归纳和总结的过程。以下是笔者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制定下一步的发展计划。"怎样学习和掌握词语是我们提高语文素养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在这里列举了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示例,希
完善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减少冲突和错误,提高整体工作表现。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充足和分配的合理性,以确保能够顺利实施。通过看看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如
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和总结,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怎样提高沟通能力,让自己的观点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下面是一些总结范文的摘录,供大家借鉴参考,希望对大
最后,我们要进行总结和提出建议,以使报告具备完整性和实用性。写报告时要注意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避免使用专业词汇过多导致理解困难。无论何时何地,写一份好的报告
一个良好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制定计划时要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资源限制,不要过于理想化。大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以便更好地编写自己的计划。高二数
心得体会是在一段时间内对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体验和感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我反思和总结能力。写心得体会时,要
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或研究进行详细陈述和说明的一种书面材料。报告中的图表、图像等辅助材料应该简洁明了,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报告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
报告的撰写需要提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收集资料,确保内容充实且权威可信。首先,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确定要涵盖的内容和角度。如果你正在写报告但遇到困难,以下是一
方案是对某种事物或情况进行计划和安排的一种方式。成功的方案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性和情况,以做出适时的调整和应对。面对各种挑战和问题,以下方案实施案例或许能够给我
总结是对自己的成长和进步进行记录和整理,对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写总结时,可以请教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多角度思考,提高总结的质量。总结范文的收集可以帮助我们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工作、学习中的优点和不足,以便更好地改进和提升。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规范和用词准确,避免出现语病和歧义。阅读范文需要注重细节的观察和分
在生活中,总有一些琐碎的细节需要我们处理,这是我们不可避免的责任。编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希望以下的总结文本能够给大家一些灵感和思路,
报告的语言应该简练、准确,并避免使用难懂的术语和长句子。编写一篇完美的报告需要明确目标和主题,确立研究方法和步骤。您可以在下面的报告实例中找到对应的主题和范围,
一个有条不紊的计划可以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减少无效努力和时间的浪费。制定计划时,要考虑时间的分配和优先级。大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以便更好地编写自己的计划。双拥
有时候,我们需要借助他人的帮助来解决问题。在写作的过程中,思绪纷乱是常有的事情,需要有方法来整理。这些范文可供大家参考,了解写作的技巧和格式。全民阅读活动致辞篇
撰写心得体会可以激励自我,增强自信心,同时也可以启迪他人。完美的心得体会应该具备逻辑严密、观点明晰、结构合理的特点。请大家阅读下面这些心得体会的范文,相信会对你
方案的执行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范文中的方案通过对比和分析,展示了不同方案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
心得体会是一种宝贵的学习资料,可以帮助我们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做出更好的决策。写心得体会时,可以注意结构和层次的安排,使文章更具条理性和逻辑性。以下是一些心得体
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工具,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公平性。在起草合同之前,我们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如果你需要制定合同,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
总结需要我们站在一个相对客观的角度来审视和评价自己的表现,不应该夸大或忽视自己的成绩。总结的内容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比如自我评价、效果评估、问题分析等。下面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学习或工作中所获得经验和感悟的总结。心得体会应该突出个人感受和体验,并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通过
总结能够为我们制定未来学习和工作的计划提供重要参考。在总结之前,我们可以先列出要点和关键词,以帮助自己更好地组织思路。总结范文中的优点和不足,可以让我们更加客观
考核结果的总结显示,我们需要在团队协作方面作出改善。避免模棱两可和泛泛而谈,在总结中应该具体而有深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成功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
一份精彩的总结能够展示个人的思考能力、执行力和成长潜力。在写总结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和关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结论。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范例,通过阅读和借鉴,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理念,我们应该践行绿色生活。一个完美的总结应该具备客观性、准确性和逻辑性,能够真实地反映个人的成长和收获。以下是媒体报道的社会
在学习和工作中,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反思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总结的内容准确、客观、具体,并且具备可操作性。小编整理了一些精彩的总结范文,希望能
方案是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方法。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需要与相关人士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范例方案还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一些常见问题和困扰
在工作和学习中,写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工作态度、方法和效果的客观评价。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应该注重内外联系,结合具体事例进行阐述。看看下面这篇心得体会,或许可以为你
方案是解决问题和改进现状的工具和手段。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需要我们思考问题的全面性和复杂性。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经典的案例或成功的经验,借鉴他们的智慧和
通过总结,我们能更清晰地认识自己。总结的内容要有逻辑性和条理性,避免重复或过多的废话。以下是一些环保机构和组织的介绍,希望能够给你提供参与环保行动的机会和平台。
方案的制定要遵循科学、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方案的制定需要量化目标和结果,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需要团队的共同努力和高效协作。预防电信诈骗
报告是一种对某一事件、问题或者研究结果进行详细陈述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报告的形式,可以向他人介绍和交流某一主题的重要信息。报告的撰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释
方案的评估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其可行性和效果。方案制定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潜在的风险和应对策略。下面是一些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平安
报告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可以促进各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写一份较为完美的报告,首先需要明确报告的目标和受众。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报告样例,它们展示了不同类型的报告,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与方向,助力我们更好地前行。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深入思考自己的成长和发展路径,找出改进的方向。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经历的梳理和归
报告可以帮助我们整理思路,清楚地表达我们的观点和发现。在撰写报告时,我们需要注意遵循逻辑思维的原则,使整个报告有条不紊地推进。以下是一份经过认真研究和分析的报告
在生活中,总有一些琐碎的细节需要我们处理,这是我们不可避免的责任。写作是一种表达思想的方式,它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以下是专家给出的提高学习效果的十个建议
总结是对过去的一个总结和归纳,是我们自我成长的一个必要步骤。写总结的时候要注意把握好篇幅,既不要太短以至于关键信息不足,也不要太长以至于读者疲劳。以下是一些写作
在报告中,应该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的展示。在撰写报告时,我们需要明确目标,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和归纳,以确保报告内容准确、清晰,并具备说服力和可操作性。以
总结需要真实客观,不回避问题,勇于承认和改正错误。怎样写一篇简明扼要但富有亮点的总结?请大家查看以下总结写作的例子,了解如何组织语言和思路。婚礼中场主持词篇一各
这个分类涵盖了一些你可能从未想过或从未听说过的话题,让你对世界有了更广阔的视野。在总结中要注重客观性和公正性,客观地评价自己的表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养成阅读的习惯,可以拓宽自己的人际交往圈。总结应该有一个清晰的结构,包括问题的陈述、原因的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出。运动不仅可以提高身体素质,还可以培养坚韧和毅力,
小说是一种以故事方式叙述人物活动并揭示人物性格和个性的文学体裁。如何提高写作能力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可以通过多读书、多写作、多思考来不断提升。在这里汇总了一些写
时间是公平的,每个人都是一天24小时,如何安排好这段时间取决于个人的自制力和效率。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未来的展望,该如何平衡?我们可以从以下范文中找到一些总结的
建议书是一种用于提出改进和建议的文档,它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总结应该注重实用性,给读者带来有益的启示和借鉴。以下是一些精彩总结的范例,供您借鉴和参
观察和思考是写作的灵感来源,我们可以通过关注身边的事物和思考其中的道理来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总结是提升自身能力和经验的重要途径。像总结这样的文体,每个人都可以有
意识到时间的宝贵,并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计划,才能提高效率。要注意总结的条理性和逻辑性。这篇范文通过逻辑合理的结构和清晰准确的语言,使我们更好地理解了总结的
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我们应该加大科技投入。怎样规划一次有意义的旅行,体验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看看这些环境保护实践的案例,它们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和
总结是对自己过去努力和付出的一种肯定和回顾。在总结中,要注意突出重点,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阅读这些总结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思维和理解,有助于提高总结写作的能力。法
从整体上看,报告是一种重要的沟通工具,对于工作和学习都具有重要意义。最后,在写报告之前,我们可以请教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阅读优秀的报告范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衡量和评估自己的进展和成果,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制定计划时要有具体的安排和时间表,不能含糊其辞,要将任务细化,分配到每一个时间节点上。以下是一些
报告时,我们需要准备充足的时间和材料,以便能够演讲得有序、质量高。报告的写作过程可以分为准备、撰写和修改三个阶段。以下报告范文的作者充分展示了在不同情境下的写作
报告是一种对某一事件、问题或情况进行全面陈述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在准备报告之前,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受众和主题。阅读这些报告范文,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如何向他人有效地
总结是一种积累的过程,可以为未来提供宝贵的经验。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这些总结范文的思路清晰,表达准确,给我们提供了一种优秀的写作
总结是一个对自己成长轨迹的记录和回顾,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总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是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学习的内容。接下来,将为大家展示一些经典总
对于一个项目或任务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检验我们的目标是否达成。总结要具备针对性和操作性,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和行动计划,为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以下是一些关于总结的
总结的过程需要我们克服主观偏见,客观地分析和评价自己的表现。可以通过提出问题、给出建议和展望未来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总结的内容和质量。这些总结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和
在学习和工作中,总结是提高自我认知和进步的有效方式。在总结的过程中,要注意文字表达和语言的准确性,使得总结更加流畅和易于理解。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找到适合
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达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合理利用已有的经验和知识,避免重复造轮子。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时所设计的一系列步骤和方法。一
教案是教师为完成课堂教学目标而制定的一种教学计划和指导材料。教案的编写还需要考虑到学生的兴趣点和实际需求,增强他们对知识的主动探究和应用能力。以下是一些实际教学
8.总结可以发现问题、找到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对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写作总结的范文,希望能够帮到你。教师安全工作
总结是一个人不断进步的飞跃点,也是未来规划的引导。有哪些方法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成功人士总结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反思。个人专业技能自我评价篇一本人于__
天道酬勤,努力就会有回报;总结的核心在于对过去的经历进行梳理和总结。在总结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典型的错误和不足之处,从而避免自己犯同样的错误。货款催款通知书
总结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和方向。清晰明确自己总结的对象和内容,以便更好地组织文章结构。总结是提升自我的必经之路,一起来看看吧;产品立项申请书篇一北京市朝阳区发展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路线,避免遇到困难时措手不及。制定计划时,我们可以通过分解目标和任务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我们的计划。接下来是一些有效管理时间和提高工作效
总结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了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我们要先梳理好思路,将重点进行归纳。总结是一个积累和总结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他人的总结中
通过报告,我们可以向他人传达重要信息和调查研究结果。撰写报告时,我们要注意客观性和准确性,避免主观色彩和错误信息的出现。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报告范文,希望
报告可以帮助我们对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分析现状并提出解决方案。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便选择合适的写作风格和内容重点。在下面的报告样本中,你可以找到
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并具备法律效力的约定,它规范了交易的各项条款和细节。合同的编写应当遵循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强制力。以下是一些行业常用的合同样
读后感是读者通过阅读书籍所获得的思想碰撞和心灵启发。如何写一篇有深度、有观点、有个人色彩的读后感?下面为大家推荐一些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工程力学读
报告应该尽量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术语或复杂的句子结构。报告的结构应该清晰,具备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范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报告的写作风格、语言技巧和论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企业组织中,报告都是一种常见的沟通方式,它需要我们具备分析、整理和表达的能力。报告的结论和建议要客观明晰,具备一定的说服力,同时要注重可操作性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在撰写总结时,要结合具体的实践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这些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领
人类社会有着众多有趣且多样化的文化。写总结时要注意把握好逻辑顺序,做到前后呼应,层次清晰。范文是总结写作的参考,但要注意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创新。化学教师职业生
musicolet
2025-08-21
Musicolet作为一款高质量音乐播放器,确实不负众望。它不仅汇集了海量的音乐资源,包括网络热歌与歌手新作,即便是小众歌曲也能轻松找到,满足不同用户的音乐需求。更重要的是,该软件干扰,提供清晰音质和完整歌词,为用户营造了一个纯净、沉浸式的听歌环境。对于追求高品质音乐体验的朋友来说,Musicolet绝对值得一试。
Anyview阅读器的历史版本是一款出色的在线小说阅读软件,它提供了详尽而全面的小说分类,涵盖了都市、武侠、玄幻、悬疑等多种类型的小说。用户可以随时在线阅读自己喜欢的小说,并且该软件还支持多种阅读模式和功能设置,让用户能够自由地免费阅读感兴趣的内容。这不仅为用户带来了全方位的追书体验,还配备了便捷的书架管理功能,方便用户轻松收藏热门小说资源,并随时查看小说更新情况,以便于下次继续阅读。欢迎对此感兴趣的用户下载使用。
BBC英语
2025-08-21
BBC英语是一款专为英语学习设计的软件,它提供了丰富多样的专业英语学习资源。无论你是想提高口语水平还是锻炼听力能力,这里都有专门针对这些需求的训练内容。此外,该软件还能智能地评估和纠正你的口语发音,帮助你使发音更加标准、记忆更加准确。
百度汉语词典
2025-08-21
百度汉语词典是一款专为汉语学习设计的软件。通过这款软件,用户能够访问到丰富的汉语学习资源,包括详细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统计等功能,提供了非常全面的数据支持。该软件还支持汉字查询,并且可以进行多种词典内容的关联搜索,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用户对于汉语学习的各种需求。
屏幕方向管理器是一款专为用户提供手机方向控制服务的应用程序。作为一款专业的管理工具,它能够强制调整手机屏幕的旋转方向。这款应用程序提供了多种功能,使用户能够轻松选择个性化的屏幕旋转方式。此外,屏幕方向管理器还具备丰富的设置选项,让用户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实现更多个性化配置,使用起来既方便又快捷。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地图 | 购买指南 |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512)55170217  邮箱: 邮箱:3455265070@qq.com
考研秘籍网 版权所有 © kaoyanmi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 闽ICP备20250911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