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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初中篇一
喜爱读书的我,最近又读了一本书,使我感到神奇而又惊险。这本书就是《骑鹅历险记》。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有一个大约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尼尔斯因为喜欢恶作剧、捉弄人,所以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非常小的小人儿。他乘着大白鹅,跟随大雁群到许多地方去游玩。在这期间,尼尔斯经历了很多惊险而奇怪的事情:他和大雁联合用车轮战术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他用魔哨帮助黑老鼠战胜了灰老鼠;他勇敢地用尖刀与抢劫的大鸟搏斗;他把鸟巢当船划,从猎人枪口下救出绿头鸭;他从熊的口中死里逃生;他把瀑布当滑梯玩……和雁群告别后,尼尔斯又变回了原形,开始了他新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尼尔斯给我留下了两种印象:勇敢、坚持不懈。尼尔斯在此次历险中,遇到了重重困难,但他凭着勇敢、顽强的精神都一一克服了,是最初不愿接纳他的大雁们最终信任他,成为他要好的朋友。在历险中,尼尔斯也曾想过要回家,但坚强的信念阻止了他。在飞往大雪山的路途中,他遇到过各种各样的怪天气,可是他毫不退缩,依旧勇往直前。尼尔斯这种勇敢的精神真令我敬佩!
如果我是尼尔斯,处于尼尔斯那时的环境,恐怕没有尼尔斯那样坚强吧。但是,今后我一定会学习他这种勇敢地面对一切,顽强的信念。因为,困难就是成功路上的阶梯。任何人想要成功,都要勇于面对现实,敢于克服困难。当你克服了困难,就是往前跨了一大步!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初中篇二
最近,我又看了一遍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之所以重读这本书,不仅仅因为这是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更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引人人胜,里面描写的人物、动物的性格都栩栩如生。
故事讲的是瑞典威明格的小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儿,名叫尼尔斯,他因为常常欺负小动物们,又捉弄了树林里的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当一群大雁飞过尼尔斯家的上空时,尼尔斯家的家鹅马丁身强力壮,不知不觉地跟这群大雁学会了飞翔,尼尔斯就骑在马丁的背上,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旅行。旅途中充满艰险和新奇。大雁们依靠智慧和团结战胜了一次次困难。通过旅行,尼尔斯变得懂事了,也成长了不少,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并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那群大雁的“头领”一一阿卡,她聪明,又很有领导才能:还有驮着尼尔斯旅行的家鹅一一马丁,他很勇敢,又对主人忠心耿耿。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是尼尔斯了,他既善良又勇敢,为雁群和其他鸟类做了许多事。这本书里还描写了瑞典湛蓝的天空,幽静的山谷,还有海边美丽的景色。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也随着雁群游玩儿了风如画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心情十分的舒畅,思维也变得开阔起来。我似乎也像尼尔斯一样经历了一番成长,体会到与各种小生灵一起玩耍的快乐,心中充满了感恩与幸福。我想,有一颗爱心,善待动物,更要善待他人,为我们自己营造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
作者:代文君。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初中篇三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斯科奈省南部的一个小农庄里,有个十四岁的男孩,名叫尼尔斯。他瘦瘦高高的,有着一头亚麻色的头发。他成天调皮捣蛋,让她的父母十分头疼。
他恶作剧时,惹恼了了一个小精灵,于是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变成小精灵后,竟然能听懂所有动物的语言。他骑着家里的雄鹅随着大雁一起上了天空,到处旅行,遇到了很多困难和危险,他都不害怕,都一一克服。
尼尔斯还帮助别人做了好多好事,还认识好多朋友。在整个旅行过程中让尼尔斯增长了地理、人文方面的知识,更重要的是,他认识到热心的帮助别人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
所以,我以后要好好听爸爸妈妈的话,好好学习,多出去旅游增长很多知识,多关心别人多做好事。我的身边也有好多朋友,做一个善良的好孩子,多看一些课外书,增长好多知识,懂得好多道理。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初中篇四
这几天我又读完了一本好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书中描写了尼尔斯被小狐仙施了妖法,变成了大拇指大小的小人,一只家鹅冲向了蓝天,也把尼尔斯带上了蓝天,他们与大雁一起旅行的故事。
旅途中,这拇指大的小人儿,经历了很多奇怪的事情:他和大雁们用车轮战术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他帮大雕逃出了牢笼,找到妈妈;他跌进狗熊窝,用一根火柴救了自己;他用鸟巢当小船,从猎人枪口下救了绿头鸭……就在这惊心动魄的旅途中,小尼尔斯长大了!
当他又从新变回正常的人后,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周围的一切,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小男孩!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初中篇五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死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初中篇六
雪白的大鹅在空中盘旋,背上坐着一个拇指大小的男孩子,整个瑞典风光尽收眼底。那个男孩子即是尼尔斯。
这个故事新奇而有趣:箱子中竟有一个精灵?小男孩的身体同拇指大小?雄鹅可以高飞在空中?有趣的情节层出不穷饶出趣味。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特别不爱学习,还时常捉弄小动物。但有一次,不安分的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而被变成“拇指小人”,恰逢此时,家里的一只雄鹅离开,便使劲儿抱住雄鹅,不料被戴上天空,开启一段旅行。他坐于雄鹅之背,周游祖国,瑞典的风光被他一览无余。从南方一直飞往北方,游历二十余个城市,饱览祖国的大好河山、奇峰异川。一路上,他听到的、看到的事儿数不胜数,最终他回到家乡,变回原形,变成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诸多情节之中,最令我为之动容的则是大雁莫顿被抓住时,危险关头,调皮的尼尔斯独自一人勇敢地冒险救莫顿,尼尔作文斯虽然矮小,却可以赴汤蹈火救一只大雁,这种友情属实令人感动。尼尔斯虽然被小精灵变成“拇指小人”,但他依旧没有放弃,不因为身体大小而自卑,而是努力寻找让自己变回原形的方法。我深深地敬佩尼尔斯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坚强。
在交涉和激烈斗争中,我国4名解放军在中印边境英雄牺牲。面对数倍于己的敌军,我们的战士毫不退缩,祖国领土,怎能相让!赤手空拳的团长张开双臂,挡住印军,迅速应对,英勇作战,宁愿高原埋忠骨,决不丢失一寸土。我们虽然痛心,但为他们而骄傲。是的,遇到困难不能坐以待毙,的确,知难而上、迎难而进,方能到达成功之彼岸。
作者:戴玮。
每次放假,我都会抽空课外阅读三十分钟,昨晚在微弱的灯光下,我打开灰尘仆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家住瑞典南部的小男孩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总是调皮捣蛋,捉弄动物,后来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小,他骑在鹅背上走南闯北,听说了很多故事和传说,最后变成了高大帅气、聪明善良、乐于助人的男孩子。
每当我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我都在幻想着能骑着鹅在空中遨游。让我更记忆犹新的段落是《帮助大公羊》,文中讲述雁群在厄兰岛过了一夜之后,转身向内陆飞行。在横越卡尔马海峡的时候,雁群遇上了大风暴,为了避开狂风暴雨,好不容易在峭壁上找到了一个山洞栖息过夜。在山洞里,阿卡发现住着几只山羊,领头是一只大公羊,雁群和他说话时,但大公羊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在阿卡的再三追问下,大公羊终于说出了原因:
原来,羊群和海鸟一起在这个小岛上快乐居住着,他们过得十分愉快。去年,这儿来了三只狐狸,凶恶的狐狸,经常在羊群睡觉时来偷袭他们。从此以后,这几只狐狸就再也没走了。
阿卡听了后,十分犹豫不决,尼尔斯自告奋勇地说,他来放哨。
第一个夜晚,尼尔斯就让三只狐狸吃到了苦头。大公羊看到阿卡主动、热心的态度,决定带着他们在岛上四处转转,并告诉他,岛上有一条很深很深的裂缝,叫“地狱洞”,于是,尼尔斯有了主意。
尼尔斯让莫顿驮着他,朝那个“地狱洞”里走去,吸引三只狐狸过来。最后,尼尔斯在莫顿的配合下,把三只狐狸扔进了“地狱洞”,让羊儿们佩服不已。
不管你有多么渺小,只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再小也有大用处。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初中篇七
我先说说我看的前五章的感想吧。前五章主要讲了尼尔斯是怎么变成小人的,又是为什么会骑着鹅去旅行的。调皮的小男孩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了小小人,一只会飞的鹅莫顿带着尼尔斯跟着大雁飞。没想到家鹅竟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
在旅行的过程中,尼尔斯先是帮助大雁逃脱了狐狸的魔爪,又帮助松鼠妈妈全家团圆,帮助黑老鼠打败了灰老鼠,还在旅途中认识新的朋友小灰雁……故事的前五章就这么有趣!我一定会仔仔细细的看完这本书,看看调皮的小男孩是怎么通过旅行变得善良可爱了。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初中篇八
骑着大白鹅跟雁群游遍了瑞典。在这过程中,他变得懂事了,那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奇遇呢?请跟我一起看一看吧。
在众多的小故事中,我最喜欢第二章《取得大雁的信任》。自从尼尔斯变成小人后,他经常和雄鹅——马丁在一起玩。一次,他不小心被要跟大雁飞行的雄鹅——马丁,一起带着飞上了天。飞了很久后他们跟大雁一起到湖边休息,等待天明再出发。在当天晚上,突然有一双凶恶的眼睛盯上了他们,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狐狸斯密尔。他一不小心惊动了大雁,大雁想逃,但斯密尔动作太快了,他已经咬住了大雁的翅膀。这时候,一个声音响起来:“你这只不要脸的狗”。斯密尔顾不得看喊得人是谁,拼命的向前跑,尼尔斯好不容易的拉住了他的尾巴,但他不仅拉不动,还被拖着往前跑。斯密尔明白了追赶他的不是大人物,就准备吃掉大雁,尼尔斯用劲一拉,把斯密尔拉退了几步,迫使他松开了大雁,大雁乘机飞走了。尼尔斯看到有一棵树就爬了上去,斯密尔气极了,一直守在树下,天一亮,尼尔斯就被马丁接走了,大雁看到尼尔斯这么勇敢,热烈的.欢迎他们入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仿佛把我们一起带到了迷人、美丽的瑞典,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和尼尔斯一起游览了整个瑞典。我很欣赏书中的小尼尔斯。我觉得他虽然调皮,但十分勇敢。我除了要象他学习,我还要好好上学,认真读书。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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