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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一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因经济、便捷、节能倍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因缺乏有效保护而受到严重伤害,甚至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后果。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防护水平,减少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特发出如下倡议: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2、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使用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4、广大交通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
5、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道路畅通靠大家,安全连着你我他。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请大家驾乘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xx县文明办。
20xx年3月14日。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二
亲爱的老师、家长朋友、同学们: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助力交通文明,与大家息息相关,这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逐渐成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但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员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头部颅脑损伤,给众多家庭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此,庆云县实验小学向师生和家长提出以下倡议:
希望各位师生家长朋友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骑行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驾乘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2.购买合格头盔。
在购买头盔时,不要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家长以身作则。
在戴好安全头盔的同时,要劝告身边的驾乘人员,在出行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
4.遵守交通法规。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加强安全教育。
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行电动车,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不得骑行摩托车。家长要教育可以骑行电动车的孩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
各位家长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防范交通事故发生,为我们安全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三
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驾乘人员的伤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的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2.党员干部要引领。
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3.重点行业做示范。
外卖、快递、运输等行业企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4.教师家长做表率。
各位教师、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出表率,主动从小培养孩子安全意识,守法意识。
5.质量安全要重视。
从安全性考虑,建议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抓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四
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我们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出行才会更加安全。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郑重倡议:
1、上、放学路上,要遵守纪律排好队,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2、驾驶非机动车要戴好头盔,走非机动车道,转弯前要减速慢行。要定期对非机动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能载乘12周岁以上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准闯红灯,逆向行驶,遇红灯时不越线停车。
3、学生家长要带头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及由无证人员驾驶的机动车。不把自行车叫给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行,把电动自行车交给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
4、每一个学生要自觉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避免交通以外的伤害,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劝告家长文明参与交通,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超员、不违反规定车道驾驶,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闯红灯、不违法停车。
生命只有一次,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五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尽快登记上牌,驾乘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目前,从全市驾乘出行情况来看,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或未佩戴头盔的人员比比皆是。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人人都要佩戴头盔。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要全力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二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引领。广大党员干部驾乘出行要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三是重点行业要严管示范。外卖、快递等行业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配送人员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四是质量安全要放在第一位。出行注意安全,佩戴好头盔,安全时刻要放在第一位!建议购买并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抓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自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的具体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六
xx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
交通安全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为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安全出行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现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无论是上下班途中还是在日常交通参与活动中,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请自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或是乘坐机动车,前排后排都要规范使用安全带。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来说,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安全,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安全带是生命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几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失去整个人生。
模范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坚决杜绝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逆行、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抵制交通陋习。
按照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带头倡导文明出行,带头履行交通安全义务,带头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带头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带头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积极引导带动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共同参与文明出行,自觉做到驾乘摩托车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时系好安全带,让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文明城市靠人民创建,文明交通靠广大群众共同努力,“一盔一带”安全常在,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让“一盔一带”安全出行成为城市文明的坐标和安全出行的保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七
市民朋友们:
佩戴安全头盔是保护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凝聚文明交通共识,共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1、立即行动,人人践行齐参与。
交通安全无小事。在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应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侥幸心理,养成佩戴习惯,护自己安全,让家人安心。
2、遵守法规,摒弃陋习保平安。
及时安装车牌,树牢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骑行电动车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逆向行驶、不分心驾驶,各行其道、行停有序,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3、示范引领,倡导文明树新风。
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以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既要约束好自己的交通行为,更要主动提醒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戴好头盔、安全出行,以实际行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
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出行,平安相伴;守护安全,幸“盔”有你!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骑行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习惯,为每个市民、每次出行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八
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出行维系社会繁荣稳定。整洁有序、和谐通畅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也是每一位市民安居乐业的前提条件。电动车以其轻便、环保等特点,为市民朋友的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我们也常常痛心地看到,由于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伤亡,正在极大地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我们倡议:
在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道行驶,文明出行。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占道逆行、擅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切实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提醒、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及其他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头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认真呵护挚爱亲朋的生命健康。
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对不佩戴头盔作业人员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惩戒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从行业做起,从职业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坚决维护行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安全无小事,日日须关注。让我们一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九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大家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我们也看到,骑乘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也在逐年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县文明办、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发出如下倡议:
1、正确佩戴头盔。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2、及时安装牌照。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
3、遵守交通法规。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4、增强安全意识。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摒弃交通陋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主动参与劝导。每个驾驶者都要以身作则,并主动劝告朋友、家人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且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请大家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贡献力量!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十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一部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开平区交警部门就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如您的爱车还没有登记上牌,请主动到上牌服务网点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做一个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二、自觉佩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的佩戴习惯。
三、遵守交通秩序。恪守安全文明出行理念,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逆行、不超速、不猛拐,不并排行驶,礼让行人。
四、按照__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依法上路行驶。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统一要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阶段的截止日期为__年10月31日。自__年11月1日起,仅办理有3c认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届时非国标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车)不能再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且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车要上牌、人要戴盔、文明出行”。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次出行做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为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请您尽早为您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依法依规上路行驶。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十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尽快登记上牌,驾乘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目前,从全市驾乘出行情况来看,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或未佩戴头盔的人员比比皆是。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人人都要佩戴头盔。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要全力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二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引领。广大党员干部驾乘出行要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三是重点行业要严管示范。外卖、快递等行业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配送人员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四是质量安全要放在第一位。出行注意安全,佩戴好头盔,安全时刻要放在第一位!建议购买并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抓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自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的具体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xx市文明办。
20xx年7月6日。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十二
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加剧事故后果,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大大降低事故死亡率,将交通事故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范围。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是保障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好安全头盔。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购买合格的安全头盔,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对亲人和家庭负责。
主动学习交通法律法规,骑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要做到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
三、教职员工要模范带头。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以身作则,按规定带好安全头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佩戴好安全头盔。
四、家长朋友要身体力行。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是家庭教育的主导者。家长朋友们要积极响应文明交通倡导,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请佩戴头盔,为孩子筑起安全防线,为孩子做好榜样。
教育部门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广大师生遵法守法及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检查力度,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加强集中整治和宣传倡导,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和公开曝光。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倡导文明出行风尚,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篇十三
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平安相伴。佩戴安全头盔是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凝聚文明交通共识,共建共享平安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骑行安全无小事,佩戴安全头盔事关骑手人身安全,事关家庭幸福美满。请市民朋友们务必摒弃“车技好不出事”“戴头盔不方便”等侥幸心理和片面思维,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做到“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护自己安全,让家人安心。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要开展“佩戴头盔·安全骑行”文明交通主题活动,通过文明劝导、专题教育、发出倡议、签订承诺等方式,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提醒身边亲人、朋友、同事戴好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氛围。
安全是最重要的关爱,外卖寄递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将骑车佩盔纳入日常管理,提升骑手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为骑手的交通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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