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独特标志,保护和传承文化是我们的责任。在总结中,我们可以用统计数据来支持和证明自己的观点。希望下面这些范例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借鉴。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一
1、 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 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 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 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 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 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 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由项目经理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 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 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总经理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 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 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 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 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做好准备。
九、 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务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
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上级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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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建立科学的财务核算和指标体系,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参与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和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等事项,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备从业资格的财务会计人员。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规模较大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按照《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设置并履行职责。
第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全部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单位预算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国家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广播电视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预算编制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单位预算。
(二)坚持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全部财务收支在预算中予以反映,并按照国家预算表格和统一的口径、程序及计算依据编制单位预算。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预算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既要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和单位的收入状况、资产状况,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五)坚持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加强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预算年度收支增减因素、以前年度资金结转结余、人员和资产等状况,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年度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和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下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决算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的填报、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开展广播电视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九条事业收入包括:
(一)广告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因播出、刊登广告收取的收入。
(二)收视费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收取的电视节目收视费收入。
(三)节目销售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销售节目取得的收入。
(四)合作合拍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与国内外单位和机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或合拍影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五)节目制作和播放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制作和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六)节目传输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用户传送广播电视节目取得的收入。
(七)技术服务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翻译服务、信息服务、计量检测、设备技术安装和维修等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事业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门票收入等。
第二十条经营收入包括:
(一)销售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服务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对外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租赁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场地和设备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经营收入,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二十一条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组织收入,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建立健全各种专用收款收据、销售发票等票据的管理制度。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违规代存代管资金,防止流失。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十三条支出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应当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一安排使用。单位业务部门按照财务部门核定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使用资金。
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逐步建立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合理使用资金,控制支出规模。
第三十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票据经办部门和人员应当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部门应当加强票据的审核,拒绝报销虚假票据。
第三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强化成本意识、加强经济核算,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广播电视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应当按照核算对象将广播电视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其费用可以划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二)间接费用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为组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监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三)期间费用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内部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其成本费用应当按照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单位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相应科目中。
第三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其基本建设支出、对外投资、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第三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制度。
第三十八条结转和结余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九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四十二条专用基金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四十三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四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十五条资产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根据单位资产存量状况、人员编制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资产购置计划,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履行相关政府采购规定。
第四十九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第五十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制度,构建资金安全管理风险防控机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使用和管理银行账户。
第五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当按时清理结算,加强管理。
第五十二条存货是指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开展广播电视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广播影视节目、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一)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收发手续,完善存货验收、入库、保管和出库制度,防止丢失、损坏、变质。
确保广播影视节目安全、规范、有效管理。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材料明细账,定期与财务部门的材料总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定额管理制度,科学制定材料储备定额和主要材料消耗定额,保持合理的存货库存量。
(五)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维护和保养,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二)购建和调入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单位财务部门参与验收。购进专用设备和新建的房屋及构筑物竣工时,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经验收后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并交付使用。
(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处理。
(五)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单位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并按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定期报送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情况。
第五十五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五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无形资产的评估确认、开发、保护、使用和转让管理。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七条对外投资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投资企业和投资项目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九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大型仪器、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
第六十条负债是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六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六十二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第六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六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其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撤销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闲置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处理。
(五)分立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事业单位,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六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八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对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十九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社会效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一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财务分析,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负债情况、收入支出状况、定员定额情况等。
第七十二条财务分析指标分为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两类。
(一)财务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人均基本支出、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利用率、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比率、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增长率、频率(频道)收入成本比率、每分钟节目(栏目)制作成本等。
(二)业务指标包括: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小时/年)、广播电视节目自办率、广播电视节目首播率、发射机千瓦小时费用、发射机千瓦小时电费、发射机停播率等。
除上述指标外,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七十三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
第七十四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五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
第七十六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七条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七十九条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广播电视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广播电视公益服务性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十条下列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或者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特定项目,不执行本制度:
(二)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经营项目;
(三)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其他广播电视事业单位。
第八十一条广播电影电视科学研究单位和学校执行同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八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部门和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报财政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十三条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三
xx-x乡内控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乡的财务管理,杜绝浪费、减少不合理的开支,以保障乡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要模范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严格按财政局的规定从严控制经费的开支。核算要准确,帐目要清楚,必须做到帐帐、帐表、帐实相符。对不符合财经纪律和报销规定的有权抵制和不予报销。
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健全必要的帐目,出纳要记好现金帐和银行帐,月末与会计对帐,做到帐实相符。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员和会计责任分明,做到“钱账分离,不准一人监管”。及时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四、预算经费公务支出坚持“统一审核,一支笔审核”,任何开支(包括现金、支票、报销差费等)由镇长审批。
五、凡报销的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送乡长审批。未经乡批准的费用,财会人员不得付款。 六、购买办公用品及其他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自行购买的不予报销。
七、财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到帐目清楚,月终后五日内将经费收支情况按项目详细列表,送领导审阅。 八、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九、严格现金的管理使用。现金的`开支,必须按规定的范围支付。
十、因公出差要严格遵守财政局规定,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均按规定执行,超过标准部分由本人自理,非特殊情况不能乘坐飞机。 十一、因公出差或购买办公用品等需借款时,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十二、对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的处罚,按《会计法》的规定办理。
1、 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部门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 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 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政所,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 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 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 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 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 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 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财政所长审批、镇长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 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镇长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 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 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 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 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政所,以便做好准备。
九、 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政所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政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
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经财务负责人和镇长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镇长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镇长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示例:
一、 支票由出纳管理,领取支票需经办人员填写支票领用单,经镇长审批签字,出纳方可签发。
二、 建立支票领用薄,凡领用者一律登记签字。
三、 签发支票时,必须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或限额)。不得开空头或远期支票。
四、 为减少现金流量,本公司规定,凡支出1000元以上,尽量使用转帐支票。10000元以上,除差旅费外,必须使用转帐支票。
五、 支票一经签发要妥善保管,遗失立即向财务部报告,并向银行挂失,若造成经济损失,由遗失者自负。
六、 未经镇长同意,借用人不得改变支票用途。
七、 领取支票用于项目用途的,需按预算规定支出。
八、 领取支票后,凭正式发票,经镇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九、 支票报销,须在开出支票后3日内报销。如实际支出超过限额,回来后应重新补齐手续,报销后的原始凭证应加盖“转帐付讫”戳记。
十、 领支票后,逾期无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出纳一律拒绝签发第二张支票。
内部牵制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为认真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做好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三、出纳员的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工作。
四、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财务主管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并进行财务监督。会计员负责对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审核,登记并审核计算机帐簿。出纳员办理现金、银行业务,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不开空头支票。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四
xx-x乡内控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乡的财务管理,杜绝浪费、减少不合理的开支,以保障乡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要模范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严格按财政局的规定从严控制经费的开支。核算要准确,帐目要清楚,必须做到帐帐、帐表、帐实相符。对不符合财经纪律和报销规定的有权抵制和不予报销。
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健全必要的帐目,出纳要记好现金帐和银行帐,月末与会计对帐,做到帐实相符。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员和会计责任分明,做到“钱账分离,不准一人监管”。及时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四、预算经费公务支出坚持“统一审核,一支笔审核”,任何开支(包括现金、支票、报销差费等)由镇长审批。
五、凡报销的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送乡长审批。未经乡批准的费用,财会人员不得付款。 六、购买办公用品及其他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自行购买的不予报销。
七、财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到帐目清楚,月终后五日内将经费收支情况按项目详细列表,送领导审阅。 八、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九、严格现金的管理使用。现金的开支,必须按规定的范围支付。
十一、因公出差或购买办公用品等需借款时,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十二、对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的处罚,按《会计法》的规定办理。
1 目的
为强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的内部控制责任,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遵循“有制度、有流程、有自查、防范风险、不断优化流程”的原则,提升公司财务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3 文件解释
财务内控是指公司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制度、方法、措施,起到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作用。
4 职责
4.1 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组织实施财务内控自查,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内控自查的有效实施负责。各单位负责人要为财务内控自查提供时间保障和工作支持。
4.2 各单位应当配备具有一定业务素质的内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本单位制度流程的执行及完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财务审计部内控管理人员在财务内控自查工作中的职责:
4.2.1 协助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完善本单位财务制度及流程;
xxx集团财务内控自查制度
4.2.3 组织本单位开展财务内控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4.2.6 负责本单位与公司财务审计部内控科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5 工作要求及内容
5.1 财务内控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5.1.1 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现状及总体评价。
5.1.2 根据《哈飞汽车集团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和修改完善的财务制度及流程的建设情况。
5.1.3 本单位财务制度及流程的执行情况。
5.1.4 对各级财务、税务及其他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对未整改问题的原因说明及解决措施。
5.1.5 本单位下一阶段财务内控工作计划。
5.1.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已发现的潜在盈亏情况、需公司支持的事项等)。
5.2 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程序及要求
5.2.1 公司财务审计部内控科为各单位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的接收人。
共 3 页 本文件电子文件为受控文件,经打印即为非受控文件
xxx集团财务内控自查制度
5.2.2 各单位应于每年的1月25日和7月25日前按规定的格式以邮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财务部内控科报送本单位上年度和半年度的财务内控自查报告。
5.3 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的考核
公司财务审计部内控科将根据各单位财务内控自查报告的及时性、完善性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按《哈飞汽车集团财务内控检查及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6 附则
本规范由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五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学校财务进行有效地控制和 监督,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内控监督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支出。
3、学校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表。
二、收入管理
1、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费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2、学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入账,并及时上交行政账。
三、支出管理
1、学校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原则。
2、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校长审批,2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具申请报镇财务中心及助理批准。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校长签字方可入账。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6、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经验收后,入库登记。
7、领用物品须办理有关手续。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一切现今总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报账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账。
3、会计与出纳定期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2、及时与银行对账,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3、按照财务要求做好银行日记账。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账目。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保管员向主管负责人汇报一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规定办好报损,报废手续。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进行检查。
五、经费报销制度
(一)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
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资产管-理-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校长。
3、购置的物资在购置前经校长审批,应有经办人。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批准后报销。
(二)代办收费
1、向学生收费,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向学生收费。
2、收取现金一律开具正式财务收据,及时解入帐户。
谢圩学校
2017-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内部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二章 内部牵制及稽核
第三条 牵制原则
(一)为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之间、会计岗位之间、各财务部门之间、财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核算与管理发生失误和舞弊行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二)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或结算,任何会计资料的形成和报出,必须经两人或两岗以上,重要的会计事项要由会计人员和处(科)负责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岗完成。
第四条 组织和分工
(一) 财务处设以下岗位:
一般会计岗位:出纳岗、审核记帐岗、复核岗、工资管理岗、电算化岗、综合管理岗、档案管理岗等。
会计岗位原则上要求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各岗之间定期轮换。
(二)财务处的稽核工作由审核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分别从不同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1、审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凭证;审查、监督发生的
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批准手续是否完备;审查、监督用款单位或项目有无合法资金供给渠道。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应要求经办人予以更换;对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向学校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2、复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复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审查各项收、付款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审查记帐凭证的填制、科目运用、帐簿登记是否合乎规范要求,监督帐证、帐帐、帐实是否相符;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复核人员发现记帐凭证填制的记录内容和附件张数与原始凭证不相符、科目运用不正确或往来帐记载与债权人、债务单位(个人)不相符时,应当即要求审核制单人员予以纠正。
3、主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检查凭证、帐簿、报表的合法性、合规性;
负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不合法的收、支内容或收支计划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负责检查各项经济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监督其履行情况。发现经济合同、协议不合法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纠正;发现合同、协议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修订有关内容。 负责检查、监督全部会计档案及有关资料保管及移交情况。
第三章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五条 坚持定编定岗制度,学校内部各单位和部门需要设会计岗位,必须经财务处会商人事处同意后方可设立。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会计岗的单位和部门必须聘任会计人员两人以上,记帐与出纳不能一人兼任。
或进修合格证、技术职务证书等)并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聘任。
第九条 坚持技术职务考试制度,凡正式在编会计人员要取得各级技术职务除自然晋升外,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报人事处确认,经学校批准聘任,方能取得正式技术职务。
第十条 学院各级财务机构和有会计人员的单位(部门)领导,要创造条件,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各种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的专职会计人员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二条 各级财务部门要坚持工作会议制度,讨论业务处理及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条 要坚持会计人员离岗交接制度。会计人员离岗(含调动、轮换、退休等)要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项清单,如印章、支票、收据、凭单、帐、表等,接受人清点核对后,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时要有财务处负责人监交并签章,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会计事项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岗。
第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人员基本数据档案。将全院在编和在岗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全部输入计算机,供平时和年终报表使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六
1、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参与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提高公司预算管理水平。
4、负责公司资金筹集,合理调配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防范流动性风险。
5、负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探索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6、负责公司网上银行的安全与正常运营。
7、负责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参与公司的投资管理。
8、负责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相关报表和财务报告,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9、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
10、负责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的财务审核。
11、负责公司项目申报和财务数据的统计上报。
12、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分类和归档。
13、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2、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并负责财务保障工作;3、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监督、检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4、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合法性负责,配合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及其他审计鉴证工作;5、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制订相应的防患制度、流程并推动执行;6、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7、负责拟订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8、负责拟定公司资产核销、坏账处理方案和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监督控股子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9、负责配合中介机构对公司资产的评估工作;10、负责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的报告和沟通工作。
(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权限如下: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营销策略、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筹融资、抵押担保、资金调度、利润分配、预算、重大经济合同签订、业务流程再造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2、财务人员管理权:根据会计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落实公司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3、财务收支审核权:审核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物料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审核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支;4、财务风险管理权:加强风险管理,审核诉讼赔偿,严禁设置账外资产,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与实施等;5、财务监督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维护资金安全;审核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参与实施考核、监督、控制和奖惩;6、财务信息化实施权:主持公司财务信息化实施,负责财务应用软件与业务应用系统对接。
对业务流转环节和核算环节实施监控,确保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5、组织、审核、指导并监督下属员工规范地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6、组织开展财务预算,草拟预算制度及预算报表;监督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7、负责检查财务人员的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的实施及改进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8、协助财务负责人处理其他财务会计事项。
第九条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应依据本制度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
第三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第十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政策,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二条原始凭证是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业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财务人员对伪造、涂改或不合法的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
原始凭证需按照公司授权规定经业务经办人、业务主管及相关权限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人员审核后生效。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信息系统软件中填制生成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应附相关的原始凭证,如原始单据数量过大不利于装订而另行存放时,需要建立索引。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由记账会计、主管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记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账凭证每月进行装订,由专人保管,存放于档案室。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应每天及时记录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销售、采购等主要经济业务在发生后应及时入账;会计凭证的摘要内容应清楚反映交易或事项;对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的审计调整事项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每月在软件系统中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过账、结账,生成会计。
账簿和财务报表,财务人员必须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十七条财务预算是公司对计划年度内资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的预算和筹划,是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年度综合财务管理、评价公司绩效的依据。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由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执行。
预算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当年度预决算情况、下一年度经营情况及目标,制定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编制年度预算,报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筹资及担保管理第十八条资金筹集的原则1、筹资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时,从外部筹集资金以完成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
2、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确保安全、有序,降低筹资成本,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取得资金最佳综合效益。
3、资金筹集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需经公司批准。
第十九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筹资方式,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行借款以及融资租赁等。
第二十条担保管理贷款担保是公司的潜在负债,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一般应以公司信用作保证。
重合同,讲信用,维护公司形象。
需他人提供担保的,应慎重选择担保人,特殊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公司应加强担保合同的管理,担保合同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登记、管理;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以防范风险,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第六章货币资金的管理第二十一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管理目的是协调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满足交易性、预防性和投机性需要。
财务部除了做好日常收支,加速资金流转速度外,还需控制好资金持有规模,确定适当的资金持有量。
第二十二条现金的管理1、现金的使用和管理既要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又要满足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应按有关规定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收付现金,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公司在30,000元以内,控股子公司在5,000元以内;超过库存现金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2、建立现金内部控制制度(1)公司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除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可以支付的范围外,其他支出一律通过转账支付,现金支付范围内的也尽量通过转账支付。
(3)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出纳每天核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白条”抵库金。
月末由总账会计核对现金是否相符。
现金如有溢余或短缺,应及时反映并查明原因,书面报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处理。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每月抽查现金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签字确认。
现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金盘点表应定期装订成册并存档。
3、备用金的管理(1)年初各部门根据经营需要提出申请,由财务部核定年度备用金额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增备用金额度的,需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2)部门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报账手续,及时归还借款。
按照“先清后借”的原则,对逾期不还者,停止其办理借款,并从其工资中扣回。
(3)财务部对借用备用金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度终了时重新核定下一年度备用金额度。
支票和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以保证各种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2、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开设、撤销银行账户的须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3、财务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结余情况。
月度终了,总账会计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要进行审核。
4、出纳应做好各种银行票据登记,详细记录票据的使用情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定期检查票据使用情况。
总部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保管法人私章。
控股子公司参照公司制度,财务印鉴由两人分管。
委托他人保管时要出具书面委托书。
6、网银密钥由出纳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密钥。
控股子公司在当地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
第二十四条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其他货币资金参照银行存款进行管理。
第七章应收款项的管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应收款项主要包含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它应收款、应收票据等。
1、账龄管理: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在每月结账后3日内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等科目的账龄分析表,其中预付一年以上的账款需说明原因。
账龄分析表(按应收客户明细)报总账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各销售部各一份。
2、财务部应协同各销售部经理,对赊销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并确定各客户的赊销信用额度,向超过信用额度的客户再发货时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销售经理、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批。
3、建立与销售部门及销售客户的对账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和催收。
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各往来会计至少每月将重大及账龄较长的往来款项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对账或交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对账,半年度及年度末进行全面对账。
对账后,往来会计编制对账结果汇总表,如有差异及时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查找原因。
并保存好相关对账资料。
销售部业务员及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司往来会计与客户进行账务核对。
4、对账龄较长、金额较大的个人借款,财务人员应及时催促借款人归还,无故不归还超过一个月的可从工资里扣除相应借款。
5、预付货款应纳入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并严格控制。
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验收后付款,确因业务需要,支付前应审核相关的合同、协议及付款申请单。
第二十六条应收票据的管理应收票据应建立票据交接表,应收账款会计收到票据后应及时录入票据相关信息、复印保存,并将票据原件及时交与出纳,由其建立应收票据登记薄,详细记录票据的收款及转让等情况。
票据贴现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七条坏账准备的计提与核销1、坏账准备由财务部统一计提和核算。
公司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2、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方法及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公司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为坏账: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或义务承担人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2)债务人破产或撤销,以其破产财产清偿或依法进行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3)债务人较长时间内(3年以上)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4、对于不能收回而需核销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并由财务部提交拟核销坏账准备的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核销。
5、监事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办理,财务部是代表公司对外结算债权、债务的唯一机构。未经授权和委托,任何人无权处理有关资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权行为都是无效的,并应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任。
2、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以律已,不谋私利,如发现有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假公济私,贪污舞弊,监守自盗等行为,一律加倍处罚,严惩不贷。因此,会计与出纳必须明确分工,各施其职,相互制约,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按照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指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的帐)的原则进行工作。每月终盘点现金,双方核对现金、存款帐目,并将存在问题向上级报告。
3、凡是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单据,经手人应该在单据上签名、盖章、整理好单据,经有权审批的领导批准,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并符合支付原则,方可办理报销支付款项,如手续不全,内容有错或可疑,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4、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资产都应设置帐簿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会计与管理人员按情况规定月、季、年终盘点一次,进行财产清查。对于损坏、变质或短缺情况,由直接责任人(或使用人)提出报告,经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5、强化公司管理,公司与外界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最终由财务部负责执行,财务部建立经济合同管理档案。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执行,以维护公司的经济权益。
第二条 资金的管理
1、本公司所有资财均属投资者所有,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经过正当审批手续,非法调走或挪用资金,财务部门有权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拒绝支付款项。如不加制止,造成事实,财务部负责人应负连带责任。
2、资金分级管理,按资金用途,各级审批权限.
3、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凭合法的有效发票或有关收费凭证,并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注明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款项业务。
4、凡属预付款项,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合同或有关文件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但在该项业务完结,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正式发票合法的收款凭证,交由财务部结清往来帐目,否则造成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5、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本人负责,公司拒绝接受任何解释。
第三条 费用开支管理
一、差旅费
1、各级别出差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a: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座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一等舱。
b:部门经理、副经理可乘飞机、轮船二等舱、火车硬卧。
c:一般人员,可乘火车硬卧或硬座、轮船三等舱,一般不能乘座飞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注:上述各标准采用实报实销,凡超过上述标准乘座交通工具的费用,由本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2、工作人员在国内出差,在旅途中的生活费、津贴费、不分级别、不分地区、不分交通工具,每人每天补助30元。
3、在目的地费用采取“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归已”的办法,包干范围a.住宿费b.生活费c.市内交通费。费用包干标准,根据出差人员级别,到达地区的消费水平确定。见附表一。
4、正副经理、正副厂长以上人员出差,随同人员原则上可以乘飞机、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
5、职员乘出差之便,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和在家期间按事假处理,没有补贴。
6、出差人员在外开展业务工作,公司可报销长途电话、电报、传真等通讯费用。
7、150公里外的省内出差,当天归来者,除报销规定的来回车费、船费外,每人每天补助30元(含出差地市内车费)。
8、因公在南京市内及周围城市办事者,一般不得乘座“的士”,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预先审批。在此范围办事,未能返回公司就餐者,除报销规定的交通费外,补助误餐费8元。
二、办公费
1、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均由行政人事后勤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列出清单,交行政后勤部统一处理。严禁各部门擅自购买,并要严格控制其开支金额。
2、凡购买所有的物品,均须办理验收入库,并按审批权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方能报销。行政人事部门要指定专人按部门或个人建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台帐,及时登记领退情况,职工离开本公司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丢失和损坏的物品,要其本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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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总务室、财会人员组成的财务领导小组,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具体如下:
一、建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管理
1、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经费收入的管理,如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对学校的这些收入,我们都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做到明明白白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省和县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巧立收费项目、搭车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每学期,学校在组织学生入学报名时,都通过公开的形式,将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在醒目处张贴,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提高入学收费的透明度,做到让学生明明白白交费,高高兴兴上学。学校收取的各种费用一律统一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代收费”发票进行收费。并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收费管理,所收款项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不挪作他用,不坐支,不设立小金库。
三、实际阳光操作,把“两免一补”资金及时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学生手中
为了杜绝“两免一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及暗箱操作现象,让“两免一补”资金真正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学校领导小组就发放的对象,发放的人数金额、形式等做出了规定。采用学生申请、学校调查摸底、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对比,领导小组讨论确认等办法,确定补助对象,张榜公示,对张榜公示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再认真调查核定。然后造册打卡发放到学生家长账号中,很好的杜绝了补助资金的流失。让家庭困难学生上得起学,读得起书,让贫困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温暖,使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四、规范教育学杂费管理,把钱用到刀刃上
财政拨给我校公用经费,用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做到一年完善一些,逐年完善,我们主要用于如下几个方面:1、学校办公经费;2、教学用品购置;3、教师学习培训费;4、体育器材购置;5、远程教育技术教室装修;6、学校低压路线改造配套资金;7、学校供水设施改造;8、学生课桌椅购置;9、校容校貌改造等,部分用于支付水电费。对每笔资金的使用,学校都召开领导会议进行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使这部分资金用到教学和学校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把钱用在刀刃上,大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师生员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五、加大教研经费投入,建设一支高素质、强专业的教师队伍
学校十分重视教学教研和师资培师工作,在学校经费比较紧张情况下,学校都要拨出一定的经费,选派一批年青的有培养前途的教师到外地学习。学校每年都为教师订阅大量教学资料供教师教学备课用,对一些研究性学习的重点课题,学校都从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六、规范绩效工资的发放
对上级发放的绩效工资,我们实行民主评议的'办法,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发放,目前为止,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都按照评定的等级发放到所有的教师手中。
2017年山口铺小学财务收支管理体制
学校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问题梳理:
经过自查,学校目前不存在《意见》中列举的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日常财务、财产管理中也能做到责任明确,制度严格,注意提高公用经费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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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 为了强化内部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二章 内部牵制及稽核
第三条 牵制原则
(一)为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之间、会计岗位之间、各财务部门之间、财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核算与管理发生失误和舞弊行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二)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或结算,任何会计资料的形成和报出,必须经两人或两岗以上,重要的会计事项要由会计人员和处(科)负责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岗完成。
第四条 组织和分工
(一) 财务处设以下岗位:
一般会计岗位:出纳岗、审核记帐岗、复核岗、工资管理岗、电算化岗、综合管理岗、档案管理岗等。
会计岗位原则上要求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各岗之间定期轮换。
(二)财务处的稽核工作由审核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分别从不同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1、审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凭证;审查、监督发生的
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批准手续是否完备;审查、监督用款单位或项目有无合法资金供给渠道。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应要求经办人予以更换;对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向学校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2、复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复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审查各项收、付款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审查记帐凭证的填制、科目运用、帐簿登记是否合乎规范要求,监督帐证、帐帐、帐实是否相符;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复核人员发现记帐凭证填制的记录内容和附件张数与原始凭证不相符、科目运用不正确或往来帐记载与债权人、债务单位(个人)不相符时,应当即要求审核制单人员予以纠正。
3、主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检查凭证、帐簿、报表的合法性、合规性;
负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不合法的收、支内容或收支计划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负责检查各项经济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监督其履行情况。发现经济合同、协议不合法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纠正;发现合同、协议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修订有关内容。 负责检查、监督全部会计档案及有关资料保管及移交情况。
第三章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五条 坚持定编定岗制度,学校内部各单位和部门需要设会计岗位,必须经财务处会商人事处同意后方可设立。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会计岗的单位和部门必须聘任会计人员两人以上,记帐与出纳不能一人兼任。
或进修合格证、技术职务证书等)并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聘任。
第九条 坚持技术职务考试制度,凡正式在编会计人员要取得各级技术职务除自然晋升外,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报人事处确认,经学校批准聘任,方能取得正式技术职务。
第十条 学院各级财务机构和有会计人员的单位(部门)领导,要创造条件,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各种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的专职会计人员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二条 各级财务部门要坚持工作会议制度,讨论业务处理及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条 要坚持会计人员离岗交接制度。会计人员离岗(含调动、轮换、退休等)要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项清单,如印章、支票、收据、凭单、帐、表等,接受人清点核对后,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时要有财务处负责人监交并签章,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会计事项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岗。
第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人员基本数据档案。将全院在编和在岗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全部输入计算机,供平时和年终报表使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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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2、内部控制应当覆盖本公司所有的业务、部门、岗位和人员,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健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传递等各个环节。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超大规模信息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设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信息安全与通讯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电信、税务、公安、海关等多个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开发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其中,安全芯片包括usbkey安全芯片、安全存储芯片、可信计算芯片和移动支付芯片,通讯芯片包括通讯接口芯片、通讯射频芯片等。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公司内部管理建设,认识到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重要性,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使之不断完善,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管理方针、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使各项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为公司的持续、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财务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三个方面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建设进行揭示: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时对本公司章程不断修改和完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最高权力、决策、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运作。
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权利与义务,为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了基础。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成员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2名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本公司根据业务及管理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本公司组织机构框架图如下:
公司董事会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管理层充分认识到良好、完善的运行机制对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重要性,为此建立了覆盖业务活动各主要环节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的高效运作,说明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已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三会制度及规则,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等。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培训、交流,在使用创新能力强、竞争意识强的人力资源方面勇于作出大胆尝试。公司内部敢于正视自身劣势,打破内部格局,增强竞争能力,消除一切低效率的组织、人力、资产和观念。总体人力资源建设已经形成倡导学习、注重能力、创造价值的用人格局。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手册》、《薪酬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试用、培训、工资与福利、奖励、处罚等,全面规范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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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十一
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公司对企业资金筹集和运用,资产管理、利润分配等方面制订的管理制度。主要目标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主要内容是投资、筹资、利润分配,具体包括财务分析与预测、资金筹集与使用,资金成本管理等。
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内控),其中心还是控制,也就是以防止差错和舞弊为主,规定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绵业务处理程序,以达到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效率等目的。
在有些管理制度上是重复的,个人以为以后的财务管理应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主要以分析预测、防范风险,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为主。而内部控制主要是建立一套适合本单位的牵制制度,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这个是不同的2个主体,财务管理是组织资金运动,处理同有关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主要是利用资金、成本、收入等价值指标,组织企业中价值的`形成、实现和分配,并处理在这种价值运动中的经济关系的一项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是企业价值链中的支持性活动,是为主体活动提供支持服务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针对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则、方法和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针对某一项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其工作任务、所涉及的岗位与职责以及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但财务制度本身不是程序、方法或细则。
内部财务控制是从财务的角度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控器”职能。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十二
根据公司管理特点,公司设立财务科,财务科工作由财务经理主管,下设会计、出纳岗位。财务总监对财务科工作全面负责,领导财务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任职执行会计法律、法规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一、岗位责任制
(一) 财务经理岗位责任制
指导监督财务部的日常工作
主持、制定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工作
按月审核“银行余额调节表
按月编制合并报表
按月审核会计凭证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归档工作
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 会计岗位责任制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工作
按月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按月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
负责按月报税
负责审核公司人员日常报销业务的票据审核
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三) 出纳岗位责任制
负责公司现金管理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票据管理,及时购买公司销售发票
根据会计人员审核的票据报销各项业务
按月装订会计凭证
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一) 现金管理办法 1、出纳负责管理公司现金收、付业务及现金保管业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现金管理。
3、现金开支的范围有:(1)对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费、补贴差费、补助费、备用金、差费借款等以及向不能转帐的单位和个人购买物品或支付劳务报酬。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支付。
4、对单位转入的款项以及应退的各种款项,一律通知银行汇退,不得用现金退汇。 5、出纳办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必须以会计审核签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职工个人清款单预借的现金要经领导签字批准,否则不予支付。
6、为方便公司货款的回收,公司以出纳个人名义办理了银行借记卡,银行借记卡的密码及卡由出纳本人保管。公司客户的货款可以直接汇入该借记卡。出纳必须于当日将公司客户的货款存入公司账户中,当日无法存入银行的必须于次日交存银行账户。
(二)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1、货巾资金的收支业务除按规定可通过现金结算外, 其余一律要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2、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有关办理结算规定本单位银行的收支业务。
4、不得签发各种空白支票,汇票或交给他人自填。
(三) 支票管理办法
支票是公司对外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是由公司签发通知银行付款的一种书面证明。为了加强支票管理,保证支票使用的安全和合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
转帐支票只能通过银行转帐,不能提取现金;
2、支票的管理
1、由出纳员管理从银行购入的空白支票,并建立台帐,登记购入日期、种类、起止号码、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及预留印鉴(后附支票配售记录)。
2、出纳要建立支票领用台帐,逐笔登记领用人姓名、支票号码、用途、金额、收款单位等,并由领款人签章,交销日期(后附支票配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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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 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的会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 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条 财务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它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三章 财务人员
第六条 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计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七条 各级领导必须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情况,准确核算数据,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数据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移交时必须监交。所属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进行监交,财务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四章 会计核算原则
第十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执行条例》、《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法规。
第十一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项。
第十二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涉及外币的业务,按发生的当日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账,期末将货币性外币账户的余额按期末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调整折合人民币金额,调整后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并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文字记录均用中文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五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视经营需要,按计划购置,不得盲目购置,部门在购入固定资产前应填写“财产物品申购单”,按规定的程序核准后,据以办理购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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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资金的管理1.资金使用部门月末要上报次月资金使用计划,总经理依据资金结存情况审批各部门资金使用额度,财务部按计划使用先后顺序予以支付。
2.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资金,直接由总经理签字批准(不在可委托副总代签),方可办理用款手续。
3.使用资金时(包括大额用款),各部门应提前1-3天预报资金使用额度,便于财务及时备款。
4.使用现金的范围:农副产品的收购、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差旅费、加油费、需用现金缴纳的税费及起点额2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其余全部使用转帐支票。
5.借用转帐(空白)支票时,要将金额写明,便于财务掌握资金结存情况。
6.借款人必须做到前清后借,但极特殊情况除外。
7.资金的审批程序是:计划内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计划外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部二、原辅材料采购及存货的管理1.原料到厂时,保管员应据实检斤,并依据质检部门出据的检验单,计算出合格品的数量,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登记保管帐。
2.原料收购部门根据当日入库数量、收购价格、收购地点等填开实物收据,同时索要售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当地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身份证上的地址要与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地址目符)。
3.原料收购部门次日上午要报送原料收购及付款情况日报表,并及时提供财务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所需资料。
财务依据完善的手续予以付款,同时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
4.购买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物品,必须凭据税务部门要求的合规发票予以报销(如:双条码、购货单位全称、大小写金额一致、发票章和条码章等),不得以白条报销。
但对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
5.需要先付款的业务,须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计划内部门领导签字、计划外的需总经理签字)财务予以付款。
如果需银行汇款的,办款人要。
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6.购进需要入库的材料物品,必须经保管员验收入库,并开具材料入库单,随同发票一并到财务报销。
如果所购物品不需入厍须由接收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7.采购人可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作为零星或急需购物周转用,但年终需将备用金全部退回财务。
8.月末购料,发票不能当月取得,保管员要按接收的实际数量和采购员提供的实际采购价格(扣税价)进行估价入帐,待发票到厂时办理正式入库,并将估价冲回。
9.库存物品领用时,必须凭据领料单(仓库、财务、统计各一联),领料单要标明领料用途,分管的各级负责人都要签字,保管员方可付货。
销售的货物要有发货单或销售发票。
10.月末终了,保管员、统计员要对当期发生的料单等票据进行汇总、核对,并按规定时间(每月1日)分别向财务报表,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年终仓库要进行物资盘点,做出物资盘点明细表,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对于盘盈、盘亏的物资要作说明。
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报请总经理审批,财务予以帐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1.对于购进的且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2000元、使用期限一年以上),需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经办人要按照入帐单上列明的内容,逐项填写清楚,然后随发票一起报帐。
同时设备动力部要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2.对于购进尚需安装或加工的固定资产,财务应在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待全部完工时,由设备动力部办理入帐手续。
3.购进的低值易耗品(价值2000元以下、使用期限二年以上),应先办理入库,然后再领用。
领用时,保管员或设备动力管理员应登记低值易耗品台帐。
4.当入帐固定资产和低值另耗品发生毁损时,主管部门要写明事由报厂部,财务部依据批件进行帐务处理。
5.年末终了,主管部门要与财务部进行对帐,并进行实物盘点。
四、往来帐的管理1.工作人员为公司办事借款或出差借款,应按规定时间报帐。
2.已办理预付款业务的,经办人要及时将发票清回,避免造成呆、死帐。
3.需要办理银行汇款的业务,办款人要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4.因经办人失职对公司所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五、报帐制度1.如果出差借款,应于回来三日内报销差旅费。
报销时要将发票按类别、时间先后顺序,整齐的粘贴于专用纸上,填好张数、金额、报销人。
然后清楚的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
如有超标准支出的,需经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在市内采购的,应于当日办理报销手续,如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得发票的,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3.采购部门采购时,如果金额同等的情况下,尽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4.针对增值税发票超过90天未报销而造成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税额部分,由持票人个人承担。
5.报销时,发票上的单位名称、时间、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准自己填写,否则财务不予报帐。
6.使用支票的,支票存根要填写齐全,内容要与发票一致。
7.电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及时将电费增值税发票开回交予财务,以便成本核算。
8.采购人不允许将空白支票转交他人,如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如果支票丢失了,由当事人及主管部门予以报案或挂失,财务凭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处理帐务。
9.职工工资表必须于次月五日前报送财务部,财务汇总入帐。
10.生产统计月报表、能源消耗统计表、库存材料(成品/半成品)盘点表等与财务月终结算有关的报表,必须于次月一日前报财务部,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报销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1点-4点(手机费每月15日)。
12.为了将有限的资金充分的利用好,要求借款人将所剩余款及时返还财务,不得自行留存。
13.以上条款请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帐的,请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审批,否则按时间长短给予50元-100元罚款。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为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强化工会经济活动运行内部控制,发挥内控制度在工会财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皖南医学院内部控制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上级工会和学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推进工会财务和经济活动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三)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根据工会每年活动开展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工会财务决算,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经济活动,加强经济核算,做好工会经费使用绩效分析,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反映资产分布和使用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
(四)工会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含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采合同管理等。
二、内控体系建设。
(五)按照上级关于形成内部控制体系和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工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六)成立以工会主席为领导小组组长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七)加强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按照学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系统梳理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排查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及防范措施,对工会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八)对不相容岗位进行有效的设计和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九)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活动资金使用,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并按审批权限报批。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完善工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使工会经济业务活动规范有序。
三、预算管理。
(十)强化工会经费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行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编制预算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科学合理编制行政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按规定程序报批,确保预算严格有效的执行。预算编制要保证工会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工会的事业健康发展。
(十一)工会经费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坚持服务职工原则。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学习、宣传、培训和工会集体活动;坚持量入为出原则。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厉行节约,又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少花钱多办事,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十二)按照每年核定的工会年度经费收入和扣缴会员会费收入,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和活动内容,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并有效地执行。
(十三)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对工会财务的审计监督。
四、收支管理。
(十四)收入是工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教职工维权、教职工集体福利的经费保障。
(十五)工会收入主要包括:单位拨缴经费收入、会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十六)工会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管理。
(十七)工会经费支出是工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经费消耗。
(十八)工会经费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会员集体福利支出、业务支出、其他支出。
(十九)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二十)工会经费使用由校工会主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基层分工会、协会定额活动经费由分工会自行安排使用,经费支出由分工会主席审核后,报校工会主席审批。工会经费支出审批权限,遵照《皖南医学院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皖南医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一)按照政策要求结合工会工作需要,制定工会经费开支标准,并遵照执行。
(二十二)对大宗活动奖品采购,需集体市场询价调研或招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资产管理。
(二十三)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基本账户,加强货币等流动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不得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对账户资金发生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定期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二十四)工会固定资产管理遵照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工会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工会财产包括购置、自制、调拨和接受捐赠的所有财产。凡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十六)固定资产购置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购置要有预算安排,按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履行规定程序报学校国资处统一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或限额标准以下由学校组织采购,工会不得自行采购。
(二十七)工会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兼任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工会资产的日常管理,与学校国资处国有资产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及时办理固定资产验收、领用登记,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报送资产变动信息,加强资产保管维护、如实反映资产使用和分布情况。
(二十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按学校要求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并在固定资产表面黏贴标识。
(二十九)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要先办移交后离岗。
六、其他事项。
(三十)经济合同:财产物资的采购,或对外发生较大的经济业务行为,需与对方签订经济合同,严格履行条约,规避财务风险。
(三十一)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内容要完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明确。坚持维护学校和工会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十二)合同签订后,要跟踪合同的履行过程,确保各项条款逐项落实。出现特殊和不能履约情况及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适时解决处理。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十六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 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 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 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 ××元
经销部 ××元
综合部 ××元
工程部 ××元
办公室 ××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
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 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 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 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 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 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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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十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 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的会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 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条 财务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它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三章 财务人员
第六条 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计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七条 各级领导必须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情况,准确核算数据,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数据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移交时必须监交。所属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进行监交,财务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四章 会计核算原则
第十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执行条例》、《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法规。
第十一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项。
第十二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涉及外币的业务,按发生的当日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账,期末将货币性外币账户的余额按期末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调整折合人民币金额,调整后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并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文字记录均用中文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五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视经营需要,按计划购置,不得盲目购置,部门在购入固定资产前应填写“财产物品申购单”,按规定的程序核准后,据以办理购置手续。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建设崔毅》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篇十八
适用于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
3 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
b) 组织公司资产盘点工作,监督资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
3.2 各部门
a) 严格执行公司;
b) 配合财务部进行资产盘点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财务内控的目标
a) 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c) 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e) 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f) 保证账面资产与实际存在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g)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提高财务管理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契合度。
4.2 财务内控的原则
4.2.1 合法合理的原则
财务内控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4.2.2 全面控制的原则
a) 本公司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拥有超越财务内部控制的权力; b) 财务内控涵盖本公司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4.2.3 权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
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应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2.4 成本效益原则
通过实施财务内部控制,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4.2.5 持续改进原则
财务内部控制应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4.3 财务内控的内容
4.3.1 财务内部控制主要包括财务预算、核算、收支、会计电算化操作以及资金、资产等内容。
4.3.2 财务预算控制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预算管理体系,对财务预算编制、执行与调整进行控制,组织公司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具体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4.3.3 财务核算控制
4.3.3.1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等会计科目的核算与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具体执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4.3.3.2 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成本核算体系,规定产品成本的内容、核算依据、核算程序以及各类成本的核算方法,组织产品成本核算,具体执行《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4.3.4 财务收支控制
4.3.4.1 财务部负责建立《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规范应收和应付款项的控制与管理,确保资金收、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企业信誉度。
4.3.4.2 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完善财务支付流程,规范对外付款、借款及费用报销业务的控制与管理,具体执行《财务支付管理办法》。
4.3.5 会计电算化操作控制
a) 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配置或更新财务软件;
b) 财务部负责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办法》,规范财务软件的使用与维护的控制与管理。
4.3.6 资金的控制
4.3.6.1 财务部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现金、银行存款和票据的收、付管理,确保企业资金安全。
4.3.6.2 财务部对科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核算进行控制,具体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3.7 资产的控制
4.3.7.1 存货的控制
4.3.7.1.1 存货采取月度对账、年度盘点的方式进行控制。月度对账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年度盘点由综合部负责组织。
4.3.7.1.2 年度盘点结束后,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存货盘点表》,抄报财务部,盘存数与账面记录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并在盘点表中备注说明。
4.3.7.1.3 存货盘点发生盈亏,由财务部负责进行会计处理。
4.3.7.2 固定资产的控制
4.3.7.2.1 固定资产采取年度盘点的方式进行控制。
4.3.7.2.2 财务部负责每年组织1次固定资产盘点,填写《资产盘点表》,盘存数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资产管理部门应配合财务部查明原因,在盘点表中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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