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最新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大全(19篇)
范文文档
最新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大全(19篇)
  • 时间:2023-11-11 02:20:20
  • 小编:笔砚
  • 文件格式 DOC
下载文章
一键复制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常常需要制定计划来安排自己的时间和任务。制定计划时,可以分解大目标为小目标,逐步实现,增强可操作性。从这些范文中你可以获取到一些有用的写作技
报告可以用于各个领域,如科学研究、商业分析、项目管理等。报告的结构应该合理,要考虑读者的需求和背景。随着写作报告的经验积累,可以逐渐提高报告的质量和表达能力。新
写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清晰地了解我们的优点和不足,进而改进自己的表现。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可以多方面的收集素材和资料,进行充分的准备。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案例,
总结写总结时,可以请教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多角度思考,提高总结的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销售人员年度个人总结篇一今后我会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概括和回顾。在写总结时,我们要坚持真实、准确、客观的原则。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反思和总结过去的经验,为未来的成长
每个人都应该保持一颗感悟的心,不断地从生活中汲取智慧和力量。那么,如何才能让我们的感悟更加深入和完整呢?探索人生的奥秘,感悟生活的真谛,以下是一些感悟的精选内容
人际交往是每个人都需要具备的重要能力。总结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案例和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给班级建议书篇一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学校是育人的场所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避免诉讼的发生。合同应当简明扼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难以理解的措辞。范文中的合同
总结应该客观、全面,不偏废不偏颇。总结应该简明扼要地概括所要总结的内容,避免冗长和啰嗦。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的精华部分,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参考和借鉴。大学
传统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我们应该传承和弘扬。如何适应日新月异的变化和挑战?总结范文的内容广泛,包含了各个领域的经验总结。班主任管理工作心得篇一作为班主任,
合同可以对商业风险进行有效的分摊和规避。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应该注意哪些关键要素?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是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保证,请注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冷藏运
读后感是展示个人阅读理解和思考能力的一种方式。读后感应该突出自己的独立见解和思考,而不只是对书中内容的简单复述。如果你还不知道如何写读后感,不妨来看看以下的范文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总结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成长和收获。写读后感时,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要过多夸大或贬低书中的内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精选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
一个好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分配时间,使生活更加充实和有意义。一个成功的计划需要我们具备坚定的执行力和不断学习的心态。一个好的计划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利用时间和资源
面对日益繁忙的生活,总结可以帮助我们理清思绪,找到进步的方向。表达是用适当的语言、手段或方式将思想、感情、意愿等展示出来的过程。如果你正在写作或是需要一些灵感,
音乐是一种通过声音和音调表达情感和思想的艺术形式。完美的总结应该包括具体的实践经验和反思思考。掌握好总结的技巧和方法,我们可以写出更加出色的总结作品。自然之道教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该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合同的各项条款应综合考虑交易双方的利益,力求公平合理。合同的归档和备份是重要的管理措施,便于日后查阅和维
计划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安排和分配资源。设置目标时要具体明确,并且有时限,以增加计划的操作性。下面是一份完整的计划范例,供大家参考。六年级第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表篇
在应对挑战和困难时,我们往往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案。制定方案时,要充分关注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以确保长期效果的实现。好的方案可以为企业带来效益的提升和问题的
使我们能够更好地评估自己的进步和发展。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客观地分析和评价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建立积极向上的人际关系网可以为个人发展带来更多机会。个人购房协议篇一买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潜力,有助于进一步发展。写总结时要注意结尾总结,点出成功和不足之处以及进一步改进的方向。下面是一些值得阅读的总结范文,它们能够
方案不仅仅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更是推动工作和发展的重要工具。一个完美的方案应当具备可操作性强、可衡量性高和可控制性好等特点。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筛选的方案范例,
古诗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它可以让人们领略到古人的智慧和情感。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散学
写一份总结有助于梳理思路、总结经验,提高个人工作能力。如何培养良好的写作习惯?让我们一起探索吧。这是一份关于写好议论文的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学校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利用已经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进一步拓展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成果。编写总结时,可以运用逻辑思维,将各个要点有机组织起来。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总结写
总结是对过去经历的回顾,也是未来规划的基础。思考写作主题的重要性和独特性,以确保文章有吸引力和价值。掌握一些优秀的总结范例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六一儿童节主持
方案的可操作性是评判其优劣的关键因素之一,它涉及到方案的可实施性、可控性和可持续性。在制定方案时,应该预测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并做好应对措施。了解一些成功的案例可
总结是一种概括性的写作方式,它帮助人们系统化地整理和理解所学和所思。写总结需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和逻辑的推进。这里有一些总结范文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写作时的思路和结
报告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文档,用于向上级或相关方进行沟通。在撰写报告时,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或模板,以提高写作的质量和效率。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XX的信息,可
报告是一种用来详细描述与陈述某个主题或问题的书面或口头表达形式。在撰写报告时,应该注意遵循学术诚信规范,引用他人观点需注明出处。报告是对某一主题或问题进行详尽说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和安排未来的学习和工作计划。9.写总结时,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精确性,提升总结的可信度和可读性。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总
总结是提高思维和判断力的好方法,可以有效提升我们的工作和学习能力。总结要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方便实施改进措施。总结范文的积极向上的态度和鼓励性的语言能够激发我们
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充分调研和深入分析,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为了确保方案的成功实施,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下面是一些常用的方案范例,希望对你的工作有所启发。街
编写报告的过程中,要注意合理分配时间,确保各个部分的内容完整且有条理。在撰写报告时,我们需要注意遵循逻辑思维的原则,使整个报告有条不紊地推进。以下是一些行业专家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以更加客观、全面的视角看待事物和问题。总结应该具备清晰的结构,有引言、主体和结论等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以期帮
在面临问题或挑战时,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方案来指导我们的行动。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明确目标和需求。通过学习其他人的成功方案,我们可
方案的执行需要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确保执行力度。合理安排资源和分配任务是制定方案的重要步骤。阅读范文可以提高我们的分析和思考能力,为自己的方案制定提供更多思
在回顾过去的同时,我们也能找到未来的方向。总结是对自己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成果和价值的评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如果你正在写总结,不妨参考以下这些范文,或许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和领悟。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工作和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优势和劣势,有针对性地进行进一步的提高和改进。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更好地发展。通过总结
报告是一种系统、客观地呈现研究或调查成果的一种书面或口头表达方式,可以对某一特定主题进行全面分析和阐述。那么我们如何撰写一份高质量的报告呢?下面是一些优秀报告的
总结让我们更加理清思路和提高效率。在写总结时,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文献、书籍或者其他资料,为总结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持。这些总结范文展示了不同人的不同风格和方式,
方案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是评价其有效性的重要标准。制定方案时,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技术,以提高方案的效率和质量。这些方案是经过精心筛选和整理的,具备一定的实用性和
演讲稿中适当运用修辞手法和感情色彩,可以增强演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演讲稿的演讲者在演讲的过程中要有自信并保持积极的态度,以影响听众的情绪。在准备演讲稿之前,可以
报告的语言应该准确、简练,避免使用复杂的术语和专业名词。写完报告后,要进行审校和修改,确保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这份报告范文的语言简明扼要,逻辑清晰,使读者能够
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充分调研和深入分析,确保方案的可行性。方案的完美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地优化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团队沟通合作的方案范文,可以帮助我们
通过总结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风格和方法,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有系统性的思维和条理性的表达。阅读下面的总结范文,或许能让你对总结有更深入的理
合同是一种约定,用于明确交易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应该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和风险,采取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合同起草的要点和步骤,希望能够帮助
通过报告的撰写,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分析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撰写一份完美的报告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其次,
报告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读者对我们工作的评价与认可。报告的语言应该简洁明了、准确规范,避免使用冗长的句子和过于专业化的词汇。在这份报告中,我们详细介绍了公司的销售情
通过总结可以发现自己的问题,进而改进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方法。写总结时要注意字数的控制,不要过长或过短,要力求言之有物。7.阅读这些总结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思维,为我
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回顾自己的成长和发展历程。写心得体会要注重思路的连贯性和条理性,可以采用逻辑顺序、时间顺序等方式来组织文章结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
2.读后感是书写一个人对于所读内容的理解和思考,可以帮助加深对书籍的记忆和体会。写读后感要注重逻辑结构的安排和语言表达的精确度,以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和接受我们
总结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事实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写总结时,可以采用论证、对比、举例等方法,增加总结的说服力和可读性。以下是一些关于写作技巧和方法的总结,希望能
演讲稿是演讲者在公开演讲时使用的一段文字,它需要具备逻辑性、感染力和说服力。演讲稿的写作需要明确主题、结构合理,并注重逻辑性和连贯性。以下是一些脍炙人口的演讲稿
报告的结构通常包括引言、背景、目标、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那么我们该如何撰写一份较为完美的报告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报告的主题和目的,准确把握写作的重点和要点
报告的内容应该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冗长和重复。报告的语言应该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多的修辞手法和冗长的句子。报告范文中的写作风格和结构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回顾过去的一段时间,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变化。可以运用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让总结更加生动有力。以下是一些具体事例和详细分析,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实用的参
计划是一种对未来工作、学习或生活安排的详细规划。善于利用工具和技巧,如时间表、任务清单等,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和执行计划。以下范文可以帮助大家了解计划的结构和
5.心得体会的写作过程可以促使我们对自己的思考更加深入,对经验和教训更加明晰,从而更好地为未来做好准备。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把握逻辑关系,合理组织文章的结构和
每天早上制定一份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一天的工作和学习。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里程碑,以便及时检查进展并进行必要的调整。计划的评估和反思是不断完善自身能力和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工作和生活,减少压力和混乱。制定计划后,我们要对计划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和纠正不符合预期的地方。%20一个好的计划能够帮助我
演讲稿是一种在特定场合向听众发表的文稿,它通常用于演示、表达观点或者传递信息。演讲稿是通过语言文字来呈现,最常见的形式包括开头、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演讲稿在不同
读后感是一种对所读内容进行回顾和总结,进一步理清思路的过程。7.作为一篇读后感,我们应该如何充分发挥自己的思考和创造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
在实施任何项目或计划之前,我们都需要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利用各种现有的技术和资源。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小学秋季田径运动
合同是法律规范下的商业契约,确保双方履行义务。在明确交付时间和方式时,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各方的利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在这里,我们为您提供了一份合同模板,希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成果进行概括和总结的重要文书。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全面地回顾过去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不忽略任何细节。在这些
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取决于作者的专业水平和写作技巧。如果想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首先需要对所要报告的主题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究。这些范文涵盖了各种工作和研究报告的写
教案可以提升教师的教学效果,使学生学习更加系统和科学。教案的编写要注意教学过程的设计和组织,使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和体验。接下来是一些获奖的教案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历进行提炼和总结,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成长点和不足之处。面对挫折和困难,我们应该如何调整心态,保持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
9.有计划地进行工作和学习,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和精力。制定一个灵活的计划可以应对突发情况和变化。如果你需要写一份关于个人发展的计划,下面的范文可以给你一
作为一种正式的文书写作形式,报告的各个部分需要具备一定的结构和内容要求。报告的写作需要事先制定一个合理的时间安排,以确保按时完成。最后,希望这些报告范文能够对大
一个成功的方案应该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得到持续的改进和发展。关键路径和关键因素是制定方案时需要特别关注的要素。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案制定中容易犯的错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经历进行回顾和概括。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注意逻辑性和结构完整性,让读者易于理解。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了解不同领域的总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将经验教训转化为宝贵的教训,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注意总结的适度和合理性,不要过于片面或绝对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
教案可以作为教师的备课参考,帮助教师更好地组织讲授内容。编写教案时要注意多样化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充分参与到课堂中。教案是教师为了指导和实施教学活动而编写的一种教
知识是无价的财富,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明确总结的目的,找准主要的关键点。以下是相关资料中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风筝节活动策划背
报告还应注意版面设计和排版格式,使其整体呈现出清晰、美观的视觉效果。报告的结构应该合理有序,可以根据不同目的选择适当的结构模式,如问题-解决、因果关系、对比等。
总结可以促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将重点放在对经验、成果、问题、收获等方面的分析和总结上。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总结的常见问题与解答,希望能对
演讲稿的语言应该简洁明了,充满感情,以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和共鸣。演讲稿中可以加入一些幽默或引人深思的元素,以吸引听众的注意力。最重要的是,在演讲过程中要保持自信和
报告通常包含介绍、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以便读者全面理解和评估。报告的写作需要注重数据和案例的分析和解读,以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和支持。这些报告范文
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控制和管理自己的事务。制定计划时,可以考虑到一些意外情况的可能性,留有灵活性。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
通过报告,可以向他人传达自己的观点、推荐解决方案或展示工作成果。写一份较为完美的报告需要事先明确研究目的和核心问题,确保论证过程合理且紧扣主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在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取得的成绩和进展。写总结时,要注意选择合适的语言和风格,使总结更具有感染力和吸引力。以下是近期总结的一些范例,
教案可以体现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展示教师的专业水平。编写教案时要注意体现教学的多样性和差异化,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如果你正在为编写教案而犯愁,不妨看看下面
健康的身心状态对于实现个人目标非常重要。正确的总结方法是将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对比和分析。以下是一些写作大师的总结技巧,希望能给你启示。债权债务的承担协议书篇一债
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有助于维护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在起草合同之前,应该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您在合同的起草和修改过程中遇到困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既定目标而制定的详细步骤和安排。在制定计划之前,我们需要先梳理清楚自己的目标和需求。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计划制定的内容,不妨阅读以下范文,相信
尊重他人的观点是促进和谐共处的基础。在写作过程中,我们需要合理分配时间,给每个写作环节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完成。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坚定理想信念研
制定方案需要团队合作和集思广益,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专长和优势。制定方案需要充分考虑所需要的资源和时间。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需要进行详细的评估和反思,以不断改进和优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经验、提炼知识、积累经验,促进个人成长。在写总结时,可以适当加入一些自己的感悟和思考。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的精选,供大家参考借鉴。安全
报告可以帮助组织和团队做出决策,制定计划和解决问题。编写报告时,需要遵守学术诚信原则,注明引用来源。这份报告是通过对消费者行为和态度的调查来研究某个产品的潜在市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及时进行修正和改善。总结应该有条理、有逻辑,遵循一定的结构和规范。下面是一些详细的调查报告示例,供大家了解和分析市场状况。销售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历和收获进行总结的重要方式。在写总结之前,可以先梳理一下自己的思路和要点,然后再进行具体的表达。培养有效的阅读习惯,对个人的学习和成长大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目标和计划,为下一步的发展做好准备。写总结时,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思维和创造力,展示独特的观点和见解。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人生
总结是一次回顾,是人生中进行自我调整和优化的重要方式之一。怎样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一些总结写作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心得体会是对所做所学的一种总结和反思,对个人的成长和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清晰度,避免使用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词语。小编为大家
心得体会是对某个事物、经历或者事件的感悟和思考,是通过对自己的观察和思考而得出的结论。每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和环境中都会有自己的心得体会,这些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成长和
全面观察写总结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和接受。真正的幸福源于内心的满足和对自己的肯定,我们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之路。骗女朋友的检讨书篇一可亲可
总结的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提取规律,形成方法,对今后的行动起到引导作用。写一篇完美的总结要注重段落的衔接和过渡的平滑。在下面的示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领域和情境下

最新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大全(1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2:20:20
最新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大全(19篇)
    小编:笔砚

合同可以为争议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和争端解决机制。在撰写合同时,应注意法律的适用和相关法规的合规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合同说明,供大家参考阅读。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一

务派遣人员是后勤处员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份,为了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队伍的管理,提高后勤处员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劳务派遣人员招聘

一、后勤处根据业务需要,编制职位说明书,确定劳务派遣人员编制数,对外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公开招聘。

1.后勤处按照“科学定编定岗、提高工作效率、合理使用人员”的原则,根据工作和服务的范围,每年年初核定公司下属各部门的岗位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对外实行公开招聘。

2.因业务扩大需要增加岗位或编制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分管领导审核和后勤处办公会议决定同意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对外进行公开招聘。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条件

2.在公司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要求文化程度必须是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重点岗位文化程度要求大学本科毕业,非管理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

三、聘用程序:

1.受聘人凭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到劳务派遣公司报名进行初试,初试合格后到用工部门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然后再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学院教职工家属或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聘用合同期根据劳务派遣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初次聘用的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上岗合同期满用工合同自行终止,经三方同意重新办理聘用手续。

第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解聘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解聘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后勤处有权随时解除与派遣人员的劳务关系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备件的;

2、不胜任后勤处岗位工作的;

3、提供个人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严重违反后勤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5、因失职或给后勤处工作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6、有违法、犯罪行为并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7、有严重的违规、违纪或不诚实行为的;

(二)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后勤处有权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1、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后勤处因经营情况变化等需裁员的;

3、派遣人员不服从安排、调整岗位和对劳动报酬不满的;

(三)、派遣人员的辞聘

派遣人员在派遣时间内因本人原因或后勤处未履行派遣协议的有关规定,可以辞聘;但应提前一个月向后勤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后勤处同意后交劳务派遣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聘:

1、承担重点工作,辞聘后可能对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2、涉及后勤处知识产权,辞聘后可能对后勤处知识产权保护造成重大影响的;

3、与后勤处另有协议的。

第三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

一、后勤处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工资标准。

二、各工种的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及工资标准见附表。

三、经营实体员工的工资由本部门另行确定。

四、劳务派遣人员的基础工资根据湘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结合岗位工作的情况,每年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

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按《后勤处考勤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季节工的使用规定

1、后勤处根据服务型部门的工作需要,每年年初下达季节工使用指标,由部门负责人控制使用,不得超指标用工。

2、经营型部门由于业务扩大可弹性使用季节工。

3、需使用季节工的部门先提交报告(含使用人数、工种、时间等,但一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5天),经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同意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用工,否则,一律不核发工资。

4、季节工的工资标准双方商量确定。

第六条  劳务派遣人员培训

新进后勤处的劳务派遣人员要求一律进行岗位前培训。培训由后勤处下属各部门负责实施。

第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绩效考评与晋升

一、劳务派遣人员在后勤处工作,每季度绩效考评一次。绩效考评结果直接作为职务晋升、基本工资调整、岗位工资调整与效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绩效考评为优秀的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晋升一档,级差为50元,绩效考评一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员工在某岗位任职半年以上,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符合上一级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由部门负责人推荐,综合办公室部考察属实,经处务会讨论审批,可以提拔使用。

第八条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附件

一、回避制度。部门负责人或正式职工的直系亲属不能在本人负责的部门或班组工作,经营实体除外。

二、原有文件与本管理办法不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三、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后勤处综合办公室。自2015年8月执行

第一条  人员范围 

第二条  配置原则 

3、聘用期:根据国家规定、岗位需要确定。

第三条 其他 

6、按照公司统一安排,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7、本办法与法律、法规相悖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二

2、梳理现有的劳务派遣的岗位,尤其是混岗的情况。劳务派遣中规定的“三性”,辅助性岗位是最容易产生混岗的。混岗的主要问题在于同工同酬,这也是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符合“三性”的岗位,能采用外包的形式可以考虑外包,能建立转正通道的建立转正通道。

3、不符合“同工同酬”规定的,往往发生在混岗上。可以通过建立更进一步的岗位管理办法,同一岗位序列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招收门槛不同,做的具体事情有水平差异,就有了一定的差别;某些相对低端的岗位可以引入竞争,让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也让正式员工有危机感;对劳务派遣中的骨干员工打开转正通道,享受和正式员工完全一致的待遇。

4、建立劳务派遣人员发展阶梯,激励员工发展,甄选骨干和核心员工。

5、做好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关怀和激励,以人为本,进行管理。

6、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办法,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用活用好。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四

很多企业都使用派遣用工,所以现在劳动法有政策出台规范派遣用工。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劳务派遣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界定:

1、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2、辅助性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替代性工作岗位: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新劳动法规定:经营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营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

二、新劳动法对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7月1日开始将正式实施,这是《劳动合同法》自2007年7月颁布以来第一次修改。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三、劳务派遣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新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对派遣用工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新法对法律责任部分作了相应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二是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派遣公司、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动派遣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并适当提高了罚款额度;对派遣单位并可吊销其经营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遇”。如果用工单位在短时间内将所有人员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所以,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公司实施劳务派遣,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是捷径。

3、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故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快捷,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员工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章 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者派往境外工作或者派往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动的,不属于本规定所称劳务派遣。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用工单位应当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现在派遣用工法律正在不断在完善,派遣问题的解决就会有法可依,解决起来也会容易很多,那么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有哪些规定?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想知道,下面小编就作一个解答。

1、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公司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双方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动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1、依法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被派遣劳动者的政治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公司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五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的员工是有机会转正的,但是能不能转正还得看员工自己或者是按照该单位的相关制度来看。另外,《劳动派遣暂行规定》有规定劳务派遣员工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10%,并且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工作。

要根据不同的单位来看。因为具体的制度还是要看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比如大部分银行每年都会有一定的转正名额,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转正机会则较少,想要成为正式员工还是要参加招聘考试。银行招聘的时候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工,在一段时间后予以转正,在招聘过程中,让新员工以劳务派遣性质入职,并在一年期或者两年期后根据员工表现给予转正。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六

答:一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适用该规定;二是企业和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该规定。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是否受该规定规制?

答:该规定没有将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纳入适用范围。

虽然《暂行规定》未将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纳入适用范围,但与《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的规定是有冲突的。

为何《暂行规定》不将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纳入适用范围?据人社部有关部门解释,主要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用工体制本身就有特殊性,因此,暂时不予规制。

这就从法律层面告诉我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暂不受同工同酬、三性岗位和比例的规制。

答:《暂行规定》第28条规定:“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并同时规定:“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对这条规定可以从三方面理解:第一、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可以用两年的时间调整到用工总量的10%;第二、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按用工总量的10%控制,是指企业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使用劳务派遣工人数+使用非全日制用工人数之和的用工总量。比如总公司下辖有n个分子公司,如以单个分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以单个分子公司计算用工总量,按单个分子公司的用工总量的10%控制比例;如以总公司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以总公司为单位计算用工总量,按总公司的用工总量的10%控制比例。第三、在两年调整期内比例未达到10%的,只许出不许进,是指在两年调整期内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其腾出的岗位不得使用新的派遣员工,从而实现至两年期满后劳务派遣用工量达到10%。但在两年调整期内,因业务需要继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原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可续签劳动合同使用至2016年2月29日终止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以实现劳务派遣用工总量不超过10%。

《暂行规定》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企业用工转型一个过渡期,以避免过急规制,造成企业大量清退劳务派遣工带来社会不稳定。

虽然,《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给予了两年的过渡调整期,但规制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已是大势所趋,企业寻找新的灵活用工模式己是必然需求。如将劳务派遣转为劳务承揽、或者业务外包等。

四、关于三性岗位如何界定?

答:对“三性岗位”的界定,《暂行规定》规定,主要由用工企业来界定。

1、《暂行规定》规定: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期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对这项规定,可理解为,一次性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比如烧锅炉岗位、季节性生产、促销等,都可设置为临时性岗位。

2、《暂行规定》规定:辅导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并规定: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按照《暂行规定》对辅导性岗位设置的规定,看辅导性岗位设置是否合法性,主要是稽查程序是否合法。

因此,对三性岗位的设置,企业应先梳理哪些是临时性岗位,哪些是辅助性岗位。然后可以将更多的非主营岗位界定为辅助性岗位,并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进行确定,同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将辅助性岗位进行固化。

五、《暂行规定》实施后,《劳务派遣协议》期满,如何续签协议?

答:对续签合作协议问题,可按以下几种情形续签:

首先,对符合“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三性规定的岗位,虽超过10%的比例,但企业又不愿意转型做劳务承揽、外包的,仍可按照原来劳务派遣协议进行续签至2016年2月29日。

其次,对不符合三性规定的岗位,如企业仍需要继续采用灵活用工机制,则必须进行合作模式的转型,将原劳务派遣用工转为劳务承揽精益劳动力管理或业务外包。通过精益管理提升劳动者的隐性劳动力,从而实现提高人均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并达到降低成本之目的。

第三,对于不符合三性规定的白领岗位,可用人才派遣或人力资源外包(岗位外包)模式合作,可与客户签订人才派遣或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协议。

第四,对于部分无法界定三性岗位的特殊性行业,如销售终端、物业、物流、保安、零售、酒店等行业,这类企业普遍都纠结成本高不愿意转型做劳务承揽精益劳动力管理,劳务派遣协议到期后,可继续采用劳务派遣合作;或者以人力资源外包,将协议续签至2016年2月29日。

第五,凡在2012年12月28日前与客户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或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则均可以履行到合同期满为止;而劳务派遣协议到期,员工劳动合同未到期的,也可以将劳派遣协议延续到最后一个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为止。但比例未达到10%规定的,新招员工不得使用劳务派遣。

六、企业劳务派遣协议未到期,而员工劳动合同陆续到期,员工能否续签劳动合同?

答:首先,应对“三性岗位”进行梳理,对于符合三性岗位又符合比例规定的劳务派遣工,可续签原劳动合同。

其次,对于符合三性岗位规定的劳务派遣工,但又超过10%比例规定的,员工劳动合同到期而企业又愿意继续使用的,可将劳动合同续签至2016年2月29日。

再次,对于不符合三性岗位规定的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可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法:一是企业愿意转变合作方式,将劳务派遣协议转为劳务承揽协议,则可以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二是如企业不愿意转变合作方式,则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应终止劳动合同,如企业需要继续使用可转为企业直接用工;如企业不需要继续使用,可由劳务派遣单位转派遣到其他单位做劳务派遣工,或安置到其他单位做劳务承揽项目,或辞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

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者派往境外工作或者派往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动的,不属于本规定所称劳务派遣。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用工单位应当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八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九

劳务派遣工与正式职工的待遇差距实际上就是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最大安全事故隐患,从长远发展来看,不利于用工单位的长治久安。

劳务派遣工无限扩大不利于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缩小贫富差距应先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到位,最终实现同工同酬。拒绝区别对待,规范劳务派遣,抵制劳务外包,外委。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十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十一

答: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订。为增强法律的操作性,更好地推动法律关于劳务派遣规定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公布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是规范劳务派遣的一部重要规章,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明确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暂行规定》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

答:在起草过程中,我们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书面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反复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资委、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同类型所有制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以及部分行业协会的意见,并将《暂行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的一个月内,共收到3万多条意见和建议。我们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汇总梳理、深入研究并充分借鉴吸收。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了《暂行规定》,决定自3月1日起施行。

依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暂行规定》主要对适用范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以及用工比例调整过渡期等作了具体规定。

问:《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暂行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问题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逐步加以妥善解决,本规定没有将其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纳入适用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逐步予以规范。

答: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问题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的10%。为加强对用工单位执行比例要求的监督管理,确定用工比例的责任主体,《暂行规定》对比例的核算问题进行了明确,即用工比例的计算单位为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为使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能够平稳地将用工比例降至规定比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劳动者就业和劳动关系的影响,《暂行规定》给予了用工单位两年的过渡期,即用工单位在《暂行规定》实施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可以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逐步降至规定比例。但同时要求,在未达到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超过比例的用工单位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调整用工方式,逐步达到规定要求。

问:辅助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答:为增强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关于辅助性岗位规定的操作性,防止用工单位在辅助性岗位上滥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拟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问:《暂行规定》从哪些方面加强了对被派遣劳动者平等权益的保障?

答:为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平等权益,《暂行规定》在新修订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比如,在福利待遇权益方面,明确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权益方面,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跨地区派遣业务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些新规定,从保险福利待遇上体现了同工同酬的要求。

问: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职业病后,应如何处理?

答: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在劳务派遣实践中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责任主体不清,经常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鉴此,《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同时,《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问:《暂行规定》对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答:为防止劳务派遣单位侵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跨地区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职工的“同工同保”,《暂行规定》明确了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参保地区、缴费标准和缴费主体。具体规定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防止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暂行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用工单位可以退回劳动者的.情形。即,用工单位出现以下三种情形,方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是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二是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是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但是,如果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问: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应如何处理?

答: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应区分情形依法妥善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一类是,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类是,用工单位以《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如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答:我们已经注意到,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公布后,有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采取劳务承揽、业务外包的方式应对法律对劳务派遣的规制。为防止这种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这一规定将有效遏制用人单位“假外包,真派遣”的现象。

问:下一步,你们将从哪些方面做好《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答:徒法不足以自行。《暂行规定》颁布后,我们将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重点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抓好学习培训和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高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开展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情况摸底调查,指导超过规定比例的用工单位制定并实施调整用工方案,实现平稳有序过渡。三是加大对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的规范指导力度,指导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四是加强劳务派遣监管,适时组织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各类行为,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十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十四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章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者派往境外工作或者派往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动的,不属于本规定所称劳务派遣。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用工单位应当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3月1日起施行。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十五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劳务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约定税收财务处理。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发票。

劳务派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发票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十六

第二十五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将本单位劳动者派往境外工作或者派往家庭、自然人处提供劳动的,不属于本规定所称劳务派遣。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用工单位应当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相关法规: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6-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8-9-18)。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全国总工会(1995-8-17)。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动部(1995-5-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4-19)。

关于《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8-7)。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十七

我国的劳务派遣经济是一个新的商机,发展迅速,潜力巨大,同时又存在竞争无序、缺乏规范等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务派遣,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按照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劳动,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务派遣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不得拒绝。

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行使工会会员权利。

第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增强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严格遵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

第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其经营范围应当登记从事劳务派遣项目,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未取得职业中介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行政机关及其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

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具有固定的、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并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

第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配备与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规模相适应的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专职管理人员。

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依法批准设立劳务派遣单位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务派遣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抄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派遣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被派遣劳动者个人资料及用工单位名称、工作地点、派遣岗位等劳务派遣情况。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劳务派遣情况,并建立专门的管理台帐。

第十二条 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20人且占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10%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的30%。

用工单位应当建立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名册。

第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岗位计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用工单位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劳动者前应当向用工单位提供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

用工单位在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前应当核实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第十五条 用工单位应当对相同工作岗位上的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工资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第十六条 用工单位应当每月将被派遣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等劳动权益费用支付情况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本人。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足额将用工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按月发放给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在注册地以外的地级以上市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以下内容:

(一)工作地点、派遣岗位、派遣期限和人员数量;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三)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四)劳动安全卫生和培训事项;

(五)被派遣劳动者工伤或者患病相关事项;

(六)被派遣劳动者退回条件和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七)劳动纠纷处理相关事项;

(八)解除协议的条件和违反协议的责任;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确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派遣劳动者前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三)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五)定期与被派遣劳动者联系,了解其工作情况;

(六)督促用工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七)及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协调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九)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第二十条 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被派遣劳动者可以拒绝。

第二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定义务,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用工单位违反法定义务,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并由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报告劳务派遣情况的,由用工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未报告劳务派遣情况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处以每人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用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处以每人每月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的30%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超过比例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处以每人每月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用工单位未建立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名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劳动行政部门、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劳务派遣监督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对一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一并管辖。

第三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按照民事纠纷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

(二)辅助性岗位,是指为用工单位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休病假、产假或者脱产培训、服兵役、工伤治疗等情况不能提供劳动而暂时由被派遣劳动者代替的工作岗位。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用工单位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优点

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十八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篇十九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软件
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常常需要制定计划来安排自己的时间和任务。制定计划时,可以分解大目标为小目标,逐步实现,增强可操作性。从这些范文中你可以获取到一些有用的写作技
报告可以用于各个领域,如科学研究、商业分析、项目管理等。报告的结构应该合理,要考虑读者的需求和背景。随着写作报告的经验积累,可以逐渐提高报告的质量和表达能力。新
写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清晰地了解我们的优点和不足,进而改进自己的表现。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可以多方面的收集素材和资料,进行充分的准备。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案例,
总结写总结时,可以请教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多角度思考,提高总结的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销售人员年度个人总结篇一今后我会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概括和回顾。在写总结时,我们要坚持真实、准确、客观的原则。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反思和总结过去的经验,为未来的成长
每个人都应该保持一颗感悟的心,不断地从生活中汲取智慧和力量。那么,如何才能让我们的感悟更加深入和完整呢?探索人生的奥秘,感悟生活的真谛,以下是一些感悟的精选内容
人际交往是每个人都需要具备的重要能力。总结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案例和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给班级建议书篇一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学校是育人的场所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避免诉讼的发生。合同应当简明扼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难以理解的措辞。范文中的合同
总结应该客观、全面,不偏废不偏颇。总结应该简明扼要地概括所要总结的内容,避免冗长和啰嗦。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的精华部分,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参考和借鉴。大学
传统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我们应该传承和弘扬。如何适应日新月异的变化和挑战?总结范文的内容广泛,包含了各个领域的经验总结。班主任管理工作心得篇一作为班主任,
合同可以对商业风险进行有效的分摊和规避。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应该注意哪些关键要素?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是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保证,请注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冷藏运
读后感是展示个人阅读理解和思考能力的一种方式。读后感应该突出自己的独立见解和思考,而不只是对书中内容的简单复述。如果你还不知道如何写读后感,不妨来看看以下的范文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总结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成长和收获。写读后感时,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要过多夸大或贬低书中的内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精选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
一个好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分配时间,使生活更加充实和有意义。一个成功的计划需要我们具备坚定的执行力和不断学习的心态。一个好的计划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利用时间和资源
面对日益繁忙的生活,总结可以帮助我们理清思绪,找到进步的方向。表达是用适当的语言、手段或方式将思想、感情、意愿等展示出来的过程。如果你正在写作或是需要一些灵感,
音乐是一种通过声音和音调表达情感和思想的艺术形式。完美的总结应该包括具体的实践经验和反思思考。掌握好总结的技巧和方法,我们可以写出更加出色的总结作品。自然之道教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该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合同的各项条款应综合考虑交易双方的利益,力求公平合理。合同的归档和备份是重要的管理措施,便于日后查阅和维
计划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安排和分配资源。设置目标时要具体明确,并且有时限,以增加计划的操作性。下面是一份完整的计划范例,供大家参考。六年级第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表篇
在应对挑战和困难时,我们往往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案。制定方案时,要充分关注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以确保长期效果的实现。好的方案可以为企业带来效益的提升和问题的
使我们能够更好地评估自己的进步和发展。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客观地分析和评价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建立积极向上的人际关系网可以为个人发展带来更多机会。个人购房协议篇一买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潜力,有助于进一步发展。写总结时要注意结尾总结,点出成功和不足之处以及进一步改进的方向。下面是一些值得阅读的总结范文,它们能够
方案不仅仅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更是推动工作和发展的重要工具。一个完美的方案应当具备可操作性强、可衡量性高和可控制性好等特点。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筛选的方案范例,
古诗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它可以让人们领略到古人的智慧和情感。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散学
写一份总结有助于梳理思路、总结经验,提高个人工作能力。如何培养良好的写作习惯?让我们一起探索吧。这是一份关于写好议论文的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学校
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利用已经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进一步拓展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成果。编写总结时,可以运用逻辑思维,将各个要点有机组织起来。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总结写
总结是对过去经历的回顾,也是未来规划的基础。思考写作主题的重要性和独特性,以确保文章有吸引力和价值。掌握一些优秀的总结范例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六一儿童节主持
方案的可操作性是评判其优劣的关键因素之一,它涉及到方案的可实施性、可控性和可持续性。在制定方案时,应该预测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并做好应对措施。了解一些成功的案例可
总结是一种概括性的写作方式,它帮助人们系统化地整理和理解所学和所思。写总结需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和逻辑的推进。这里有一些总结范文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写作时的思路和结
报告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文档,用于向上级或相关方进行沟通。在撰写报告时,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或模板,以提高写作的质量和效率。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XX的信息,可
报告是一种用来详细描述与陈述某个主题或问题的书面或口头表达形式。在撰写报告时,应该注意遵循学术诚信规范,引用他人观点需注明出处。报告是对某一主题或问题进行详尽说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和安排未来的学习和工作计划。9.写总结时,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精确性,提升总结的可信度和可读性。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总
总结是提高思维和判断力的好方法,可以有效提升我们的工作和学习能力。总结要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方便实施改进措施。总结范文的积极向上的态度和鼓励性的语言能够激发我们
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充分调研和深入分析,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为了确保方案的成功实施,我们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下面是一些常用的方案范例,希望对你的工作有所启发。街
编写报告的过程中,要注意合理分配时间,确保各个部分的内容完整且有条理。在撰写报告时,我们需要注意遵循逻辑思维的原则,使整个报告有条不紊地推进。以下是一些行业专家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以更加客观、全面的视角看待事物和问题。总结应该具备清晰的结构,有引言、主体和结论等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以期帮
在面临问题或挑战时,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方案来指导我们的行动。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明确目标和需求。通过学习其他人的成功方案,我们可
方案的执行需要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确保执行力度。合理安排资源和分配任务是制定方案的重要步骤。阅读范文可以提高我们的分析和思考能力,为自己的方案制定提供更多思
在回顾过去的同时,我们也能找到未来的方向。总结是对自己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成果和价值的评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如果你正在写总结,不妨参考以下这些范文,或许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和领悟。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工作和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优势和劣势,有针对性地进行进一步的提高和改进。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更好地发展。通过总结
报告是一种系统、客观地呈现研究或调查成果的一种书面或口头表达方式,可以对某一特定主题进行全面分析和阐述。那么我们如何撰写一份高质量的报告呢?下面是一些优秀报告的
总结让我们更加理清思路和提高效率。在写总结时,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文献、书籍或者其他资料,为总结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持。这些总结范文展示了不同人的不同风格和方式,
方案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是评价其有效性的重要标准。制定方案时,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技术,以提高方案的效率和质量。这些方案是经过精心筛选和整理的,具备一定的实用性和
演讲稿中适当运用修辞手法和感情色彩,可以增强演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演讲稿的演讲者在演讲的过程中要有自信并保持积极的态度,以影响听众的情绪。在准备演讲稿之前,可以
报告的语言应该准确、简练,避免使用复杂的术语和专业名词。写完报告后,要进行审校和修改,确保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这份报告范文的语言简明扼要,逻辑清晰,使读者能够
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充分调研和深入分析,确保方案的可行性。方案的完美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地优化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团队沟通合作的方案范文,可以帮助我们
通过总结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风格和方法,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有系统性的思维和条理性的表达。阅读下面的总结范文,或许能让你对总结有更深入的理
合同是一种约定,用于明确交易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应该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和风险,采取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合同起草的要点和步骤,希望能够帮助
通过报告的撰写,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分析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撰写一份完美的报告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其次,
报告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读者对我们工作的评价与认可。报告的语言应该简洁明了、准确规范,避免使用冗长的句子和过于专业化的词汇。在这份报告中,我们详细介绍了公司的销售情
通过总结可以发现自己的问题,进而改进自己的工作和学习方法。写总结时要注意字数的控制,不要过长或过短,要力求言之有物。7.阅读这些总结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思维,为我
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回顾自己的成长和发展历程。写心得体会要注重思路的连贯性和条理性,可以采用逻辑顺序、时间顺序等方式来组织文章结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
2.读后感是书写一个人对于所读内容的理解和思考,可以帮助加深对书籍的记忆和体会。写读后感要注重逻辑结构的安排和语言表达的精确度,以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和接受我们
总结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事实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写总结时,可以采用论证、对比、举例等方法,增加总结的说服力和可读性。以下是一些关于写作技巧和方法的总结,希望能
演讲稿是演讲者在公开演讲时使用的一段文字,它需要具备逻辑性、感染力和说服力。演讲稿的写作需要明确主题、结构合理,并注重逻辑性和连贯性。以下是一些脍炙人口的演讲稿
报告的结构通常包括引言、背景、目标、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那么我们该如何撰写一份较为完美的报告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报告的主题和目的,准确把握写作的重点和要点
报告的内容应该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冗长和重复。报告的语言应该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多的修辞手法和冗长的句子。报告范文中的写作风格和结构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回顾过去的一段时间,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变化。可以运用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让总结更加生动有力。以下是一些具体事例和详细分析,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实用的参
计划是一种对未来工作、学习或生活安排的详细规划。善于利用工具和技巧,如时间表、任务清单等,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和执行计划。以下范文可以帮助大家了解计划的结构和
5.心得体会的写作过程可以促使我们对自己的思考更加深入,对经验和教训更加明晰,从而更好地为未来做好准备。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把握逻辑关系,合理组织文章的结构和
每天早上制定一份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一天的工作和学习。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里程碑,以便及时检查进展并进行必要的调整。计划的评估和反思是不断完善自身能力和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工作和生活,减少压力和混乱。制定计划后,我们要对计划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和纠正不符合预期的地方。%20一个好的计划能够帮助我
演讲稿是一种在特定场合向听众发表的文稿,它通常用于演示、表达观点或者传递信息。演讲稿是通过语言文字来呈现,最常见的形式包括开头、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演讲稿在不同
读后感是一种对所读内容进行回顾和总结,进一步理清思路的过程。7.作为一篇读后感,我们应该如何充分发挥自己的思考和创造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
在实施任何项目或计划之前,我们都需要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利用各种现有的技术和资源。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小学秋季田径运动
合同是法律规范下的商业契约,确保双方履行义务。在明确交付时间和方式时,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各方的利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在这里,我们为您提供了一份合同模板,希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成果进行概括和总结的重要文书。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全面地回顾过去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不忽略任何细节。在这些
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取决于作者的专业水平和写作技巧。如果想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首先需要对所要报告的主题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研究。这些范文涵盖了各种工作和研究报告的写
教案可以提升教师的教学效果,使学生学习更加系统和科学。教案的编写要注意教学过程的设计和组织,使学生能够主动参与和体验。接下来是一些获奖的教案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历进行提炼和总结,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成长点和不足之处。面对挫折和困难,我们应该如何调整心态,保持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
9.有计划地进行工作和学习,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和精力。制定一个灵活的计划可以应对突发情况和变化。如果你需要写一份关于个人发展的计划,下面的范文可以给你一
作为一种正式的文书写作形式,报告的各个部分需要具备一定的结构和内容要求。报告的写作需要事先制定一个合理的时间安排,以确保按时完成。最后,希望这些报告范文能够对大
一个成功的方案应该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得到持续的改进和发展。关键路径和关键因素是制定方案时需要特别关注的要素。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案制定中容易犯的错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经历进行回顾和概括。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注意逻辑性和结构完整性,让读者易于理解。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了解不同领域的总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将经验教训转化为宝贵的教训,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注意总结的适度和合理性,不要过于片面或绝对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
musicolet
2025-08-21
Musicolet作为一款高质量音乐播放器,确实不负众望。它不仅汇集了海量的音乐资源,包括网络热歌与歌手新作,即便是小众歌曲也能轻松找到,满足不同用户的音乐需求。更重要的是,该软件干扰,提供清晰音质和完整歌词,为用户营造了一个纯净、沉浸式的听歌环境。对于追求高品质音乐体验的朋友来说,Musicolet绝对值得一试。
Anyview阅读器的历史版本是一款出色的在线小说阅读软件,它提供了详尽而全面的小说分类,涵盖了都市、武侠、玄幻、悬疑等多种类型的小说。用户可以随时在线阅读自己喜欢的小说,并且该软件还支持多种阅读模式和功能设置,让用户能够自由地免费阅读感兴趣的内容。这不仅为用户带来了全方位的追书体验,还配备了便捷的书架管理功能,方便用户轻松收藏热门小说资源,并随时查看小说更新情况,以便于下次继续阅读。欢迎对此感兴趣的用户下载使用。
BBC英语
2025-08-21
BBC英语是一款专为英语学习设计的软件,它提供了丰富多样的专业英语学习资源。无论你是想提高口语水平还是锻炼听力能力,这里都有专门针对这些需求的训练内容。此外,该软件还能智能地评估和纠正你的口语发音,帮助你使发音更加标准、记忆更加准确。
百度汉语词典
2025-08-21
百度汉语词典是一款专为汉语学习设计的软件。通过这款软件,用户能够访问到丰富的汉语学习资源,包括详细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统计等功能,提供了非常全面的数据支持。该软件还支持汉字查询,并且可以进行多种词典内容的关联搜索,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用户对于汉语学习的各种需求。
屏幕方向管理器是一款专为用户提供手机方向控制服务的应用程序。作为一款专业的管理工具,它能够强制调整手机屏幕的旋转方向。这款应用程序提供了多种功能,使用户能够轻松选择个性化的屏幕旋转方式。此外,屏幕方向管理器还具备丰富的设置选项,让用户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实现更多个性化配置,使用起来既方便又快捷。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地图 | 购买指南 |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512)55170217  邮箱: 邮箱:3455265070@qq.com
考研秘籍网 版权所有 © kaoyanmi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 闽ICP备20250911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