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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室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始终将案件审理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共受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xx件,审结xx件。以提高案件质量为中心,围绕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两条主线,依纪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创新审理机制,保证办案质量,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现将今年以来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成立了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分管审理常委和审理室主任为成员,对重点案件如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副科级以上干部典型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必须经过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理。二是严格落实查审分开制。切实做到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不得同时分管检查工作,分管检查工作的领导不得干预案件审理工作。
一是重证据。对受理的每一件案件都按照“二十四字方针”的要求,通过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的审核、鉴别,认真分析证据材料与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调查报告的对应性、真实性和相关性,做到正确、合理使用证据。把每一个证据放在整个案件之中考察,考察证据的来源,审查证据的客观性;考察证据的矛盾关系,审查证据的真实性;考察证据之间的联系,审查其排他性,从而判断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间接证据是否能够形成锁链,相互印证,证明案件的全部过程。
二是慎量纪。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客观性和合理性。首先,定性力求准确。按照党章、党政纪条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来量违纪事实,在具体案件中仔细判别此错与彼错,依照违纪构成,仔细对照党纪政纪条款,确定与所犯错误性质最相似或最相关的错名。其次,量纪要客观公正。对相同条件下的同类案件,对同一案件中所涉及的不同人员坚持用一个标准量纪,避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案件处理的畸轻或畸重。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确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而又态度恶劣、拒不承认错误、对抗调查的违纪者,坚决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认错态度较好,积极挽回损失的违纪者,则适当从轻或减轻处理。三是严落实。把处分决定的落实工作当成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来抓,对处分决定加强“后续监管”,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和所在单位的联系,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严格依照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实行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的通知》(中纪办[20xx]142号)要求制作审理报告、处分决定、请示、批复等案件审理公文,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同时按照谁办案谁立卷的原则,以案定卷、案结卷成。归档文件齐全完整,分类科学;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保持联系;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装订后的案卷结实、整齐、美观。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审理室工作总结篇二
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稽查工作居于重中之重的咽喉地位,是打击偷、逃、骗、抗税的有力手段,是强化税收监控、推进依法治税的有力保证,而审理工作是稽查工作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税务稽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审理环节的工作质量起着站岗把关的作用。因此,为了把稽查案件办成“铁案”,我们对每一份案卷严把“四关”,确保稽查工作质量,即:文书关、证据关、政策关和数据关。
1、文书要全。完整齐备的文书不仅能反映每一份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处理(罚)依据及处理(罚)决定,对我们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更能指导纳税人强化税法意识,规范税收秩序。因此,对每一份案卷,从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起最后执行完毕制作《审理报告》止,其间的文书要齐备、语句要简练、表述要清楚、时间顺序要合理。
2、证据要真。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也是定案的依据。取证对每一份稽查案卷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最后税务机关败诉,都是因为证据。今年,我们加强了对证据的审查,每一个违法事实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说明。多用直接证据,在直接证据不足说明情况时,同时加强对辅助证据的制作,如询问笔录等。
3、政策要准。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得当是税收执法行为合法性的核心,我们对每一个违法事实的定性都要有法可依。对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定性不准确的坚决予以驳回纠正。
4、数据要对。数据是从量的方面来认识客观事物,每一起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都是通过大量原始数据反映的,对计算错误、数字笔误的,我们通过多次核算无误后责令其改正。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对工作岗责明确、任务清晰。今年,我们的审理工作采取“四级审理制”,即对每一份案件,审理人员初审,组长复审,科长监审,局长终审。一份案卷至少四人经手审理,改变了去年一人审理、一人签字的状况,有效减少了工作中的失误,提高了审理质量。
通过定岗定责、相互协作,有效堵塞了稽查案件中出现的漏洞,规范了执法程序。xx年,我们共审理税务案件102起,查补税款279,994.14元,罚款56236.28元,案件处罚户次率达到100%,涉税罚款率达到53.06%;重大案件移送审案委员会6件,重大案件送审率达11.11%,均达到市局规范管理的要求。
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7年已挥手与我们告别,在检查三科团结、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中,我作为这个队伍中的一员,深切感受到了这一年里成果丰硕。在局领导及科长的正确带领下,在全科同志们的帮助下,我通过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在自身素质和实践经验方面较之以往有了长足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政治学习。作为一名税务稽查干部,我始终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一年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党的理论对于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自我加压、刻苦学习,夯实业务根基,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数十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深知精湛的业务水平在稽查工作中是多么重要,安于现状就会让人失去追求卓越的原动力。所以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需要,我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及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稽查工作规程》全面掌握了现代企业财务的内涵和具体规定,并与税收法律法规相对照,举一反三,并在稽查工作实践中加以运用,提高了稽查水平,夯实了业务根基。
三、爱岗敬业,廉洁律己,认真搞好本职工作。今年我按照领导的布置参加了各类税收检查以及打击假发票专项整治,在局领导和科长的正确带领下,我们通过学习、讨论和实践的'过程,总结出很多新的稽查方法,收到了显著成效。在每次检查过程中,我都时刻提醒自己做到严格执法、规范行为,在惩治偷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的工作过程中,我无时无刻不在告诉自己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处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各类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查处,严格要求自己,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从未发生过违纪行为,获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过去的一年里,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与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我自知在很多方面都还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及时的更新观念,以适应日益变化的社会环境,力争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国税稽查事业的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再作新贡献。
审理室工作总结篇三
在稽查局的正确领导下,我股全体同志紧密协作,较好地完成了局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学习实践,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能更好地胜任审理工作,我股全体同志在平时非常注重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在日常政治学习中,紧跟形势,注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的“十六大”召开期间,组织干部收看、学习江泽民同志作的“十六大”报告,领会其精神实质,牢记为人民服务是国家公务员的宗旨,并将之运用于指导税收工作的实践;同时我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地方税收法规汇编》,还利用网络下载相关法律、税收政策和与稽查有关的操作规程,共同学习,使提高-干部素质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
为了学以致用,我们在日常审理案件时遇到政策业务问题总是提出来一起讨论,及时翻阅有关的文件,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到有关税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在业务理论上做到“与时俱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反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还将学习的心得形成文字,今年我股共有8篇税收调研文章分别在省、市税务报刊杂志和我局内部刊物《国税稽查信息》上发表,并对各检查科在平时的稽查中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作出答复,促进了稽查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加强稽查业务的指导,做好查前培训工作,按照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在稽查员下户检查前,我们将金融企业相关的所得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归纳、整理,编写了《金融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汇编》,为稽查员下户检查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今年一年,我股三次派出人员分别参加稽查能手培训、进出口业务培训以及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还派出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出口企业、烟草企业、电力企业检查,均获得省稽查局领导的肯定,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更加丰富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干部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我股朝着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奋斗目标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二、落实工作目标,制定考核办法。
根据局领导要求,为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一级稽查”的规范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稽查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学习培训、遵守纪律、环境卫生、勤政廉政、调查研究、信息报道等几个共性部分进行考核外,还结合办公室、案源、检查、审理及执行各部门的各自工作特点入手进行分级考核、日常考核、不定期考核及年终考核。确定了40项考核项目,细化了考核目标,明确了考核计分标准,规定了考核方法及考核单位,对规范和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做好本职工作,严把案件审理。
今年全年,我股共对330余户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审理,组织召开了15次审理会,通过日常审理工作,退回各检查科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或调查的案件88户次,占整个案卷的28%;直接归档的案卷93户,占全部案件的28.2%。在审理过程中,我们提交了近300余份《审理工作底稿》,审理之后形成了300余份《审理报告》,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近700份。
据的法律法规是否确切,定性是否准确。在审理过程,我们力求案卷无差率达100%,发现问题及时退回补正,有的案卷甚至多次退回。例如,在审理江西省石油供销公司这个无税案时,就发现缺少《税务稽查报告》以及未下达《税务稽查通知书》等问题。
对证据的审查有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是对南昌联众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证据的审查,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遗漏之处,于是辅导稽查员深入检查,为国家挽回损失近2万元;二是对南昌市青云谱厦杏三阳摩托车配件部偷税案的审理,发现该个体工商户提供虚假会计资料,企图欺骗我稽查人员,致使稽查人员作出错误的判断。我审理人员在对该户的审理时,对每个可疑之处决不轻易放过,终于使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真-相大白。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组织对南昌铁路局机械厂进行了复查,通过复查,我们认为该厂从“应付工资”中列支向职工发油29600元不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减了稽查员认定的应补交企业所得税9768元,准确地执行了税法,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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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室工作总结篇四
受理违纪案件情况:截止到5月31日共审结案件47件,处分人数84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处分到期申请解除处分8人,恢复党员权利2人。其中:受党纪处分69人,受政纪处分23人,双重处分8人,党纪重处分8人,政纪重处分12人;科级干部受处分15人。
在依纪依法处理违纪案件工作中,必须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严格依纪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不仅对检查室所办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等要严格审查,鉴别是非,而且对检查室所办案件是否遵照办案法定程序也应进行监督,把好办结质量关,不断提高案件查办的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对发现的问题,敢于坚持原则,主动沟通,积极协商,争取发挥好内部监督制约的作。
为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审理室采用七查七看工作法,重点对20xx年至20xx年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我们采取七查七看的方法进行。一查审理案卷,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宣布并送达本人;二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三查年度考核情况,看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四查干部任免审批表,看是否按要求调整职务;五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是否按规定要求调整工资;六查违纪款物凭账,看违纪款物是否按规定追缴到位。七查建议落实情况,看县纪委、监察局提出的工作调整、调离、免职等建议,相关部门是否落实到位。
此次执纪检查呈现五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做好此项工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建喜同志亲自安排、全力部署,并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执纪检查大会。纪委常务副书记和分管审理的副书记密切配合,统一分工,相互协调,具体落实。二是工作准备充分。在执纪检查工作之前,县纪委审理室对全县20xx年至20xx年间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分别按单位、处分种类、受影响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摸底统计,做到底子清、数字准、情况明。三是任务细化到位。针对受处分人员单位性质、身份、处分种类等不同情况,专门按要求分类设计各种表格,任务细化到位,确保相关单位明确执纪内容。四是职责清晰明确。为提高执纪工作效率,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确保执纪到位,要求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要按要求填写表格,不复印任何资料,在每种表格上都要求填表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对各自填写内容负责。五是执纪不留死角。本次执纪检查,对全县20xx年至20xx年3年间所有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确保执纪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总之,半年来,案件审理工作在委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取得了一定成绩,也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案件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学习,提高案件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把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审理室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我局继续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贯彻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不断推进我局依法治税工作进程。现将我局的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达到重大案件标准的案件4件,审理案件4件,占稽查部门本年查结案件39件的10.2%,审理后发回复查补正案件2件,改变调查部门拟处理意见2件。审理案件查补税款685.4万元,滞纳金88.2万元,罚款35.5万元。
今年审理的重大案件主要是稽查部门开展重点检查的行业中达到标准的案件,2户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1户为矿山开采企业,1户为服务业。其中:查补税款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件,200万元以上的案件1件。
通过审理稽查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对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政策掌握不够,税款计算不准确;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掌握不够,运用税收政策有误差;取证资料、手续不完善,案件定性及数据计算不准确等。
(一)保证相关人员会议审理的知情权。每次召开审理委员会除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外,对稽查局主查、主审人员一并列席会议,对重大案件涉及基层征管因素的基层局主管领导也列席会议,通过参加会议掌握情况,形成会议审理结果。
(二)重大案件审理坚持把握好“四性”。一是程序的合法性。审理中对案件卷宗进行全面审核,以保证税务检查工作符合法定程序。二是证据的有效性。在证据事实方面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证明力,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证。三是依据的适用性。在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地引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四是数据的准确性。注重审核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计算的正确性,对纳税人已缴税款通过征管软件逐笔核对,并利用excel设计了带有自动计算功能的《查补税款滞纳金计算表》、《查补税款计算表》,防止出现计算错误。
(一)对稽查局和稽查人员的审理案件的考核机制不够完善,造成稽查人员和稽查局审理后的案件经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仍存在数据差错、取证资料不全等工作责任心造成的问题,也加大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量。
(二)还存在案件不能及时执行结案问题。由于重大案件查补税款金额较大,纳税人由于经营状况等因素,不能一次性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分期缴纳造成案件执行中不能及时结案。
(三)由于总局的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经讨论后,正式稿一直未下达,20xx年将参考区局重大案件审理规程,对我地区重大案件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对重大案件审理和执行环节的考核机制,探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建议制度,使以查促管的作用得以延伸。
审理室工作总结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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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人为本,全面增强综合素质。
三、横向协作,以分局大局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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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们审理组在分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组人员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工作全局,遵循分局推出的“三型稽查”新理念,以规范管理、依法治税为主线,狠抓制度建设、质量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二零零四年分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严把关口,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稽查工作居于重中之重的咽喉地位,是打击偷、逃、骗、抗税的有力手段,是强化税收监控、推进依法治税的有力保证,而审理工作是稽查工作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税务稽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审理环节的工作质量起着站岗把关的作用。因此,为了把稽查案件办成“铁案”,我们对每一份案卷严把“四关”,确保稽查工作质量,即:文书关、证据关、政策关和数据关。
1、文书要全。完整齐备的文书不仅能反映每一份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处理(罚)依据及处理(罚)决定,对我们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更能指导纳税人强化税法意识,规范税收秩序。因此,对每一份案卷,从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起最后执行完毕制作《审理报告》止,其间的文书要齐备、语句要简练、表述要清楚、时间顺序要合理。
2、证据要真。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也是定案的依据。取证对每一份稽查案卷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最后税务机关败诉,都是因为证据。今年,我们加强了对证据的审查,每一个违法事实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说明。多用直接证据,在直接证据不足说明情况时,同时加强对辅助证据的制作,如询问笔录等。
3、政策要准。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得当是税收执法行为合法性的核心,我们对每一个违法事实的定性都要有法可依。对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定性不准确的坚决予以驳回纠正。
4、数据要对。数据是从量的方面来认识客观事物,每一起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都是通过大量原始数据反映的,对计算错误、数笔误的,我们通过多次核算无误后责令其改正。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对工作岗责明确、任务清晰。今年,我们的审理工作采取“四级审理制”,即对每一份案件,审理人员初审,组长复审,科长监审,局长终审。一份案卷至少四人经手审理,改变了去年一人审理、一人签的状况,有效减少了工作中的失误,提高了审理质量。
通过定岗定责、相互协作,有效堵塞了稽查案件中出现的漏洞,规范了执法程序。xx年,我们共审理税务案件102起,查补税款279,994.14元,罚款56236.28元,案件处罚户次率达到100%,涉税罚款率达到53.06%;重大案件移送审案委员会6件,重大案件送审率达11.11%,均达到市局规范管理的要求。
二、以人为本,全面增强综合素质。
干稽查工作不仅仅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作保障,才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一年来,我们坚持思想和业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全面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第一,端正思想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年初,我们坚持一周一次系统的学习《岗位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讨论。4月份,在分局传达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人才会议精神后,全组同志集中学习了龚局长会议讲话,我们根据各自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揭摆问题,强化了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
第二,参加社会实践,加强廉政教育。3月份,通过分局组织的参观“六新生”监狱和任绍斌贪污税款一案的警示教育。各色各样的贪官和腐败分子,无一不是在理想信念上动摇和失落,以至于背离和背叛,他们理论上不学,党性上不修,政治上不坚,经不起权力和利益的诱惑,接受了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突出了"私",放大了"权",纵容了"贪"。记得经济犯朱建林含着悔恨的眼泪,喊着:“妈妈,能不能等等我”。试想他今年已经50岁了,还有16年才能出来,到那时,他的双亲很可能已经不在了。丢掉了现在也就丢掉了将来。
回来后,我们全组人员开展了深刻的自查自纠自改,每人写下了近万的思想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廉洁自律,做一个岗位上离不开的人、一个纳税人信得过的人、一个领导放心的人。
第三,提高业务技能,参加各种形式学习。宋雨同志今年通过层层考核选拔,荣膺分局“人才库”一员,她给科里同志进行了稽查业务培训和所得税业务培训。在她的带动下,大家比学习、比素质、比能力。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分局组织可《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王春怡同志与其他组同志为科室取得了第二名好成绩。
在襄樊清新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一案的审理中,是定性为“虚开海关完税凭证”还是“偷税”是问题的焦点。我们翻阅了《新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的司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等法规,经过全组人员讨论,问题最后落脚在“海关完税凭证”是否属于《新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中的“其他发票”。我们积极与市局相关科室取得联系,带上案卷资料、法规,上门咨询,最终把案件定了下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正是这种在平时工作中的钻劲,今年我们审理组在省局组织的“企业所得税业务能手考试”中有二名同志取得了省级能手的称号。
在强化审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学习培训、经验交流、专题调研等措施,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力求达到政治上可靠、业务上过硬、法规上熟悉、微机上会用,说得明、定得准、行的通的地步。今年所有审理案件,无一例提起复议和诉讼。我们靠过硬的队伍办过硬的税案,在纳税人中产生了良好的信誉。
三、横向协作,以分局大局为重。
我们审理组虽然肩负着分局全部稽查任务的审理工作,但今年在分局几个重点核心工作中,我们仍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出人出力。在计征科的ctais数据清理维护工作中,我们组三人全部参与数据调查核对,尤其是王祖军同志克服孩子小、爱人生病的特殊情况,多次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毫无怨言。
xx年,我们取得的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科室党支部高度重视和英明领导的结果,也是我们组人员团结拼搏和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依法行政,文明稽查,对税务案件的处理上贯彻“狠、稳、准”三,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公正、公平、不偏不倚;以专项重点稽查为契机,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办事,决不姑息迁就,更不能失之以宽、失之以软,要真正通过强有力的手段,达到查处一案、震动一方、教育一片之目的,从而净化纳税环境,为税收征管提供一个健康的运作环境。
审理室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件,比上年增长40%。已审结8件,审结率达80。
在已审结的案件中,不服政府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件,不服公安事实行为1件,不服上饶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1件,不服政府行政强制措施1件。在这8件案件中判决3件;裁定1件;撤诉2件。
(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立案和执行情况。
2xx1年,我院共审查各行政单位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252件,已执结229件。结案率为90.8。其中,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74件,技术监督局申请执行的18件,县计生委申请执行的70件,县畜牧兽医站申请的4件县房管局申请执行的8件,县公路分局申请执行的7件,县防疫站申请执行的6件,县土管局申请执行的38件,其它单位申请执行的27件。执行总标的达200余万元。
(三)调研工作情况。
在调研工作方面,今年庭长带头,全体干警人人参与。很抓了调研工作,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大大调动了全庭干警参加调研的积极性。一年来,全庭干警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为调研2篇、信息2.5篇,宣传4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投身先进性教育活动。
“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想园满完成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为鄱阳人民服务,首先就要求干警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此,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每周固定挤出二、五下午两个半天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全年的政治业务学习达次。除此之外,还要求干警在八小时之外抓紧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撰写调研文章。通过学习使全庭干警在政治业务素质上有个较大的提高。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一年来,我们通过快办案、办好案,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探索了以行政审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新途径。在办案中,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如今年二月份我院受理的`丰家彬诉县公安局行政事实行为一案,该案系县水上公安分局接到江西省鄱阳湖渔政管理局鄱阳渔政分局移送处理的丰家彬违法销售禁用渔网一案,该案本不属公安受案范围,水上分局却越权办案。原告丰家彬起诉后,我们在审理中发现这一情况不护短,明确指出了水上分局的违法之处,水上分局当即改正错误并将违规收缴的当事人的财物返还给当事人,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撤回起诉。
(三)重视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年来,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有:
(一)办案设备跟不上工作需要,大大制约了办案效率的提高。
(二)审理正常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虽有所突破,但仍未能完成上级法院和院党组下达的审判工作任务。虽然这一方面与案源不足有关,但也要求我们平时在工作中还要对行政审判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三)调研工作还有待提高。虽然今年全庭的调研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但同兄弟庭科室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院党组的要求也有一定的差距。
审理室工作总结篇八
20xx年案件审理工作,在旗纪委常委及市纪委审理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二十四字”办案基本方针,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审理程序,依法依纪办案,健全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严肃认真地审理了一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为全旗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起到了用心作用。
一、认真审理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提高案件质量。
20xx年,全旗纪委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5件,处分党员36人,监察对象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6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5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记大过1人。一般干部1人。
一年来,旗纪委案件审理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与案发单位和调查组沟通了解违纪案件状况,掌握案情,对于已经成型的违法违纪案件尽快介入审理,依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条规,严格审核每一齐案件。
一是认真审理本级纪委移送的案件。审理本级移送的案件重点把握程序关,进一步提高对程序合法确保案件质量、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重要好处的认识,使程序合法的观念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始终。熟悉掌握程序合法的具体要求,严格审核案件卷宗内应有的程序,并重点把握案件受理的范围、初核及立案程序,调查程序,调查时限,处分程序及处分权限,报请程序及要求。在工作中,始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对违纪人员的身份、级别,初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对立案、批准、审批程序,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处分程序和报请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法。20xx年,旗纪委监察局自办立案案件18件,处分党员18人。
二是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及时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审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严把处理关,凡是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在以其判决、裁定、决定书和认定的事实为依据的状况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办案职能,严格按照党政纪案件的处理程序,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在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同时又教育保护当事人的基础上,在处分的定性、量纪上做出恰当处理,做到既严肃执纪,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20xx年,司法机关(公、检、法)向旗纪委监察局移送违法犯罪党员干部案件8件,处分党员8人。(描写景物的句子)。
三是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认真审理基层纪委报送审理的案件。按照旗纪委制定的《苏木镇纪委案件镇案旗审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进行审理,重点对基层纪委的办案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理意见,并负责对审理意见的执行状况进行跟踪检查。20xx年,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立案案件9件,处分党员9人。
二、加强执纪监督检查,保证党纪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20xx年,旗纪委监察局把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和对执行状况的检查纳入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一是对20xx年下达的处分决定的执行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保证了处分决定执纪到位。二是对20xx年处理的每一件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时送到达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及时宣布并理顺了相关工资待遇和职务调整。
三、开展回访教育,把案件查处与对受处分人员的帮忙、教育、挽救结合起来。
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坚持把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于整个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坚持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帮忙其提高认识,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20xx年,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监察对象进行了回访教育,按照规定程序对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及时恢复了党员权利。
总之,透过一年的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为此,20xx年审理工作要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抓好业务建设为目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职责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推动全旗反腐倡廉工作做出贡献。
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做到“有法必依、执纪必严”,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依纪依法审理本级自办案件和下级纪委报审的案件,重点把好案件受理、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文书质量的五个关口。用心主动向市纪委审理室多请示、多咨询。进一步加强与本委各有关室的基层纪委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
2、进一步抓好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案件质量。一要透过个案指导,提高案件质量。重视研究基层纪委的请示咨询,进行具体指导。二是透过改善审理方式,提高案件质量。要继续执行完善“镇案旗审”工作。
3、发奋提高审理干部业务潜质。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办理疑难案件的潜质。另一方面,对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
4、进一步完善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审理室工作总结篇九
以18天连轴看守“双规”者为例。
2013年04月18日来源:北京晚报。
纪委审理室如同法院,对党政领导干部贪贿腐化案件进行审查和监督,作出定性处理意见。工作繁重,除了审理卷宗,有时还要参与调查取证、看护被调查人等。违纪违规者被处分,百姓的利益被追回,却很少有人知道审理室在这其中的巨大作用。昌平区纪委审理室主任周利军就是这样一名幕后英雄。
周利军曾经是名军人,2008年11月到昌平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任案件审理室主任。根据统计,担任审理室主任期间,周利军审理案件120多件,没有一件申诉和复审,全部都是“铁案”。
2010年,昌平区纪委“双规”了某镇原副镇长李某,要求审理室提前介入。周利军既要担任审理负责人,跟着案件组讨论案件,研究证据,直接参与调查取证和谈话;又要临时担任看护人员,每天看护被调查人。
“双规”期间,除了办案组不定期找被调查人谈话,其他时间被调查人都需要人员实施看护,主要是防止被调查人出现过激行为或者突发疾病。周利军等办案干部都参与了看护工作。房间里,被调查人有一张可以睡觉的床以及谈话时用的桌椅,看护人却只有一把椅子。
如果没有谈话,被调查人可以在屋内休息,看护人却只能坐在椅子上,顶多站起来放松放松,不能跟被调查人谈论案情,但可以开导开导被调查人的情绪。被调查人的情绪因人而异,有的沉默不语,有的情绪激动,有的不停唠叨“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之类的消极话语。面对被调查人有想不开的语言甚至举动的时候,周利军就会耐心劝导,用拉家常等方式缓和被调查人的情绪,让对方心态放轻松一些。
由于案情复杂,对李某的“双规”持续了18天之久,周利军和同事的作息时间全乱了,一天24小时三班倒,每人8小时看护,不能睡觉。就是在这个期间,周利军的高血压犯了,高压已经高达190,他却吃着药坚守岗位。正是这次调查,同事们才知道,原来周利军患有严重的高血压。
今年1月2日,年仅41岁的周利军突发心脏病,在工作岗位上离世。周利军的妻子回忆,周利军患高血压多年,却总是为工作硬挺着,在他生命最后3个月里,他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深夜。“去世前一周,他还抱着厚厚的材料四处奔波。当时,他的脸色很难看,眼圈黑黑的。”同事回忆说,“我劝他去医院,但他却坚持忙完那一阵。”(记者叶晓彦)。
审理室工作总结篇十
今年来,我室在委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职能科室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推动下,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突出“和谐审理、阳光处分”,全面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案件审理工作各项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今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案件审核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室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把审核关口,依纪依法审核处理了一批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据统计,今年来,我室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件,处分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特别是审核处理了等一些较为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我室按照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安检年的审核把关职责,积极稳妥地处理了一些在镇区有影响的案件,有力地推动了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1一步保证了案件查办工作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二是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查办中的问题,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大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力度,突出对办案期限、调查措施和涉案款物等情况的全面审核,注重处分决定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以案件检查的审核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2对性,形式更加多样便捷,对进一步提升履行案件审理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整体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加强个案指导。二是编撰学习资料。三是召开各种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以及举办培训班等。四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广泛的座谈、讨论、交流,总结实践,深化理论,为进一步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3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工作,保证案件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四是坚持加强审理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养。只有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理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完善知识结构,才能造就一支党性强、素质高、可信赖的案件审理干部队伍,为完成好各项审理工作任务提供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的要求相比,当前案件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基层纪检部门案件审理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案件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更深入系统的研究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根据形势发展和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2010年案件审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2010年,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切实完成各项任务。
审理室工作总结篇十一
20xx年元月至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0件,按性质分:贪污贿赂类案件25件,违反廉洁自律类案件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3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44件,失职、渎职类3件,其他类1件。按职级分:涉及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1人,股级党员干部7人,一般党员干部63人。审结案件80件,审结率100。受处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党纪处分69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留党察看14人,开除党籍18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3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3人,开除公职2人,免予政纪处分2人。
1、认真做好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对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严把“入口关”,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均不受理,对确定受理的,要求承办案件人员认真填写案件移送审理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移送审理。移送审理的案件,我室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审理,坚持集体审理制,指定专人审理,并及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经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办理行文、宣布等结案手续。20xx年,审结自办案件共48件。
2、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委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的规定,受理党员干部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坚持首诉必办的原则,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处理。20xx年元月至今,受理申诉案件1件,因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判决后,申诉人正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现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结案。
3、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严格按市纪办发[20xx]号《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县(区)乡(镇)两级审理结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两审”结案,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经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审理小组一审后,再报我室二审,最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结案。20xx年,审结二审案件31件。
20xx年,我室完成领导交办查办的案件共18件。
20xx年xx月至今,我室报送信息1条。
20xx年xx月至今,我室按规定每月将工作情况反馈一次。
1、及时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积极学习计算机知识,我室二人均参加了中级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学会打字复印等基础性工作。
2、由于人少事多,加之外出工作时间少,无信息来源,因此仅报送信息1条。
1、积极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模式,争取在明年在我县对特殊案件逐步实行案件公开审理。
2、利用工作优势,加强负面信息的报道。
审理室工作总结篇十二
xx市国家税务局紧紧围绕“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依法治税工作方针,以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依法治税的切入点,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20xx年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40件,审结36件,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28件的31.25%,其中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4件,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22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的涉税犯罪案件23件,总计查补税款、处以罚款和加收滞纳金286.5万元,重大税务案件处罚面、滞纳金加收率、案件移送率均达到100%,没有发生因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而改变决定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稽查办案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在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税法的严肃性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做好案件审理基础工作是保证重大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该局不断强化基础建设,推进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健全审理机构。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该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长担任主任,征管、税政、监察等科室和稽查局、外税分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初审、案件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进行组织、协调和落实。同时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为开展大要案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证。
3、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领导十分关心和支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对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亲自过问,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并在局里的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意义,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由于领导重视,规范运作,从而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矛盾多、责任大的工作,在审理工作中该局严格规范重大案件审理的工作程序,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审理范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稽查局送审的案件,规定稽查局对查补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和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以及虽未达大要案标准但案情复杂、稽查局难以定论的案件,必须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并规定稽查局报送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不低于当年所查结案件的10%。在案件交接过程中使用交接单,双方签字保证手续齐全。二是明确审理时限。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重大案件审理例会,对特殊案件做到及时审理。三是明确审理内容。通过对稽查程序、违法事实、适用法律、数据计算、稽查文书使用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保证案审工作的全面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四是明确审理步骤。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案件后先对稽查局报送的审理案件进行严格的初审,对经初审存在的证据不足、手续不全、事实不清、数字不准、程序不当的案件一律退回稽查局补证完善或重新调查,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20xx年共有6件案件退回稽查局重新补证。审理委员会在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数据准确的案件在审结后3日内作出审理结论,对需要再补充证据材料的退回稽查局补充,对需要请示的业务问题由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向上对口请示。
该局为保证每一件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都能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数字准确、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依据正确、处罚恰当,在审理工作中注重把握好“四性”:
1、程序的合法性。看案卷中是否有纳税人签字的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送达回证;是否有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前对纳税人先行告知的送达回证;通过对案件卷宗的全面审核,保证税务检查工作符合法定程序。
2、证据的有效性。在证据事实方面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证明力,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证。某厂取得外省某煤炭公司xx一份,而将款项支付给个人许某,检查人员认为发票的取得与货款的支付不一致,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同时该厂宾馆装修领用材料,检查人员认为购进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也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但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时认为,要求该厂作进项税额转出证据不足,要求稽查局对许某的个人身份以及其领用的原材料在购进时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进行重新核查,经检查人员补正,弄清了许某为该厂的供煤业务员,与该厂签有合同并按月在该厂领取工资,其宾馆装修领用的材料在购进时也未取得xxxx。根据补正证据,审理委员会作出了不予转出进项税额的审理结论。
3、依据的适用性。在审理过程中该局坚持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地引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某棉业有限公司应缴税金账面连续数月一直是负数,且留抵数额逐月增加,稽查人员对该公司检查的当月留抵税款达71万元,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少记销项税金45.6万元,稽查局依据新《征管法》第63条和国税发[1998]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至少要处以0.5倍计22.8万元的罚款。审理委员会在审理这一案件时认为,该公司未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实际后果,其行为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应该按照征管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处理,酌情对该公司处罚了3万元,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4、数据的准确性。该局在审理案件时十分注意审核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计算的正确性,专门设计了《查补税款滞纳天数对照表》和《查补税款滞纳金计算传递表》,将一定期间内的天数、法定纳税期等内容都列入表中,防止出现计算错误。某厂接受虚开xxxx达14份,且涉及四个年份时间跨度较长,在滞纳金计算上非常复杂,审理人员不厌其烦,分年逐笔复核,认真把关,准确计算出应加收滞纳金的期限和计税金额。
为进一步规范稽查行为,该局还不折不扣落实五项制度,加强审理委员会与稽查局之间的上下协调,实行有机衔接,对重大案件审理结论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监控,从而促进了稽查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1、落实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制度。针对送审案卷项目不全,使审理工作无法深入的问题,该局设计了《税务稽查必查项目表》、《纳税人基本情况表》等八种表格,对稽查项目作了具体规范,并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稽查案卷的格式,统一稽查案卷的目录,统一稽查文书的应用,统一稽查证据收集的要求。
2、落实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备案制度。要求稽查局在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审理结论书后15日内必须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处罚决定书,并在3日内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从而确保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审理意见在规定的限期内执行到位。
3、落实重大案件执行情况反馈制度。要求稽查局每季度终了后10天内必须将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执行未能到位的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跟踪督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案件执行。
4、落实重大案件调查制度。该局把监督稽查部门严格执法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向检查人与被检查人了解情况,在加强卷宗审查的同时,为了搞清案情对一些特殊案件对检查人和被检查人进行延伸调查。对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审理委员会都及时组织听证,让检查人员和纳税人双方充分陈述事实,进行辩论,使案情得到进一步澄清。20xx年以来,该局共举行听证会5场,通过听证改变原审理结论案件1件,维持原审理结论的案件4件。该局还按照稽查案件5%的比例,对经稽查局检查后未补税或税负较低的案件进行了稽查复查,20xx年已复查10件案件,补税4000多元。
5、落实重大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制度。该局充分发挥以审促查、以审促管、以审促收的作用,通过依法审案,归纳、剖析个案所反映出的税收政策执行问题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机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征收、管理分局反馈,进行必要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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