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落实离不开团队合作和沟通的支持。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需求,以便得到更好的支持和协作。接下来是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一
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一、总则为鼓励创新、激发热情,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研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
二、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1、对“目标”的要求:明确、量化、可行;
2、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面谈与辅导;
3、绩效考核的结果要求定期公布执行。
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接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2、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结论未批准前,不准泄露任何有关信息;
结果/结论批准后,不准泄露讨论过程的任何信息。
4、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人才中心送经理部备案,同时也供经理部经理监督执行。
五、绩效评估的程序1、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评估会议。
评估结论要求清晰、明了,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差距;
4、绩效评估结论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经批准的绩效评估结论,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
6、评估周期:每月一次。
考核结果的形式为奖励、惩罚、表扬、批评的一种或几种;
4、绩效考核结果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6、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
七、绩效面谈与辅导1、由经理部经理负责与人才中心人员进行具体的面谈与辅导;
2、面谈与辅导的时机:评估结束、考核实施前后或部门经理认为恰当的时候;
3、面谈与辅导的周期:每月最少一次。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经理部及人才中心负责起草,解释权归经理部及人才中心;
2、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根据需要定期评审修订。
xxxx有限公司xxxx年xx月xx日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二
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坚持上稿采纳分类奖励的原则,奖励宣传报道全系统为建设平安南郑、和谐南郑、幸福南郑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成就的新闻作品。
全系统新闻宣传撰稿人员。
被新闻媒体采用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新闻作品(含图片新闻),按照稿件所刊(播)发的新闻媒体、版面(栏目)、篇幅等予以不同的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凡被《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3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5000元;被《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和《中国工人报》采用的,每篇奖励2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的每篇奖励4000元;被《中国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代陕西》或《陕西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8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三)凡被《汉中日报》或汉中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200元,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400元;被《汉中经济》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3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150元。
(四)凡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头条播报或3分钟以上专题播报的每篇奖励200元。
(五)凡被汉中其他新闻媒体或市级部门宣传材料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头题刊播每篇奖励100元。
(六)凡被省人民政府的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市人民政府的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登载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
(七)凡200字以下的简讯(含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按标准的30%奖励。
(八)各项奖励不计作者人数,只按篇数计算,一稿多发的以奖励最高的一篇兑现。
(九)负面报道及关于案件等社会新闻的报道不在奖励之列。
(一)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设专人负责,凡对外宣传材料要及时报局办,由局办把关后统一上报。
(二)局办每季度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新闻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末进行总结,并评选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
(三)稿件发表后,作者可凭样报、样刊或电视台、电台、网站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局办核实后,填写兑奖通知单,统一报批后予以兑现,每季度兑现一次,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稿件丢失、剽窃、虚报者,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奖励资格,并退回奖励资金。
(五)本办法从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三
我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请。申请者需填写《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申请表(个人)》(附件1)或《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申请表(团体)》(附件2)。
参见《z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范围》(附件3)。
1.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各级各类研究生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实施、竞赛项目的资助与奖励;
2.各学院(中心)负责遴选参赛人员和指导教师;
3.参赛项目经专家组评议后,推荐参加省部级或国家级学科竞赛。
1.参赛项目资助:资助参赛项目的报名费、差旅费、会务费等;
3.同一项目学科竞赛,获得多个级别奖励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享有奖学金优先评选权。
竞赛项目获奖等级研究生获奖组奖金额指导教师奖金额。
国家级一等奖8000,6000。
国家级二等奖6000,4000。
国家级三等奖4000,3000。
省(部)一等奖。
省(部)二等奖20xx,20xx。
省(部)三等奖1000,1000。
校一等奖800,800。
校二等奖500,500。
六、研究生其他类竞赛资助和奖励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z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xx年5月26日。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四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2.学校指定安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xx举报电话:xx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4.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及按规定程序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5.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6.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7.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10.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
(一)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班主任奖励方案
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教职工奖励方案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中加5—10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四)校外人士奖励
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五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及30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__年奖,服务20年奖及服务30年奖。
第四条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良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3、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4、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5、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奖品及奖状。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九条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2、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条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一条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三条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六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七
一.指导思想:
小学生学习争章活动是学生体验学习,感受生活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争章活动,我们要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体验学习成就幸福感,培养一种自我约束的内驱动力,从对学生的学习评价、激励表扬,正面引导为入手,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初步养成学生参与学习,自我学习,合作学习的好习惯。
二.活动要求:
1. 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形成氛围。
2. 认识争章活动的重要意义,班主任要积极引导和实施安排。
3. 对品德行为习惯好,思想转变快,学习成绩优秀,学习进步快的同学由任课教师发给教导处特制奖券,以此鼓励。
4. 学生自行保管好奖券,写上年级、班级、姓名。一学期积累满2张(或2张以上)奖券的同学可获学习章一枚。
5. 学生凭奖券,可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换取小礼品。
6. 兑奖时间为每2周1次,中午12:00~12:45,星期一为一、二、三年级兑奖日,星期五为四、五年级兑奖日。
一、奖励
1、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的学生给予奖励,颁发奖状,奖品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等级可分为班级奖,年级奖,学校奖,上级领导部门奖。 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档案。
2、每学年评定一次“三好学生”、“文明学生”、 “特长生”,三好学生占总人数的10%,文明学生占总人数的8%,特长生占总人数的10%。(特长生和三好 学生必须是文明学生)。
3、凡在各次学科竞赛及各种比赛活动中获得县、镇级及其以上名次的`学生,其资料记入学校档案并予以表彰奖励。
二、处分
1、学生违犯反《小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及社会治安条例而屡教不改者,可视其情况,分别给予批 评、严重警告、纪过等处分。
2、对违犯纪律的学生要耐心细致地进行教育,帮助 其改正错误。对学生处分要严格手续,首先由班主任写出 书面材料,提出处分意见,报教导处。受警告、严重警告 和纪过处分的由教导处研究决定,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3、受警告、严重警告和纪过处分的学生在一个月内 若有明显进步,确实改正了错误,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 ,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研究批准,可撤消其所受处分。
附:
1、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
(1)骂人或说脏话,行为缺乏文明礼貌, 经帮助教育不 思悔改;
(2)不讲卫生,到处抛撒纸屑或故意以其它手段破坏环 境卫生者;
(3)说谎话,欺骗师长和同学,造成一定影响,给他人学 习和工作造成影响者;
(4)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5)考试违犯纪律,但认错态度较好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破坏或损坏门窗,玻璃,教具,家具等公物, 故意影 响他人学习和工作者;
(2)经常旷课或扰乱课堂秩序,屡教不改者;
(3)捣乱课堂纪律,多次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不尊敬老师,当面顶撞,背后诋毁,给老师取绰号者;
(2)欺侮同学,影响较坏者;
(3)经常违犯校纪,在师生和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4)抽烟,喝酒,经教育不改者;
(5)有盗窃,敲诈勒索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说明:
(1)学生由于以上过失和错误,给国家、个人财产 和个人健康,工作造成损失,除给予以上处分,另应赔偿经济损失,如医疗费,财产损失费等。对违犯国家法律的 还要由公安部门追究行事责任。
(2)上述办法如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不一致的, 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八
凡正面宣传报道我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实消息、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稿件,一经国家、省、市、区级报刊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采用,学校给予其作者(本校师生员工)一定的奖励。
二、
1、供稿人在区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10元。
2、供稿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30元。
3、供稿人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7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供稿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凡在头版、头条、要闻版、要闻栏目发表或加编者按等具有重大社会反响的新闻稿件,及在各级新闻媒体评奖中获奖的稿件,在上述条件奖励的基础上,再酌情破格重奖。
三、
1、稿件撰写或摄制后,供稿人应将稿件送本单位领导审阅把关,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确保稿件准确可靠。
2、文章或其它作品刊用后,请供稿人携带刊登的报刊、简报或电台、电视台采用通知单及其原件,及时到学校政务处办理核实、登记及领奖手续。
3、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校内、校外均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4、同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被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或转载,可分别得奖,但只限一人。
四、
1、学校宣传部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搞好学校重点报道,采写重头文章和优质稿件,摄制专题片或有影响的电视新闻,力争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
2、各学区、各科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要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及时提供新闻线索、撰写新闻稿件,充分挖掘利用新闻资源,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3、各学区、各科室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单位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九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对学校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任何人均有权向学校或淄博市教育局举报。
二、学校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
举报电话:
传 真:
三、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四、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五、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处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六、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十、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适当奖励,奖励额度由学校班子研究决定。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十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三小,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自习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
4、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值班领导打招呼,班子成员、打字员、会计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工半天。
二、奖励
1、学校设立考勤奖每月×××元(包括每月的误餐费),全校教师,如全月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加奖×××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教导处因故安排教职工代课,每上一节,奖励×××元。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元。误课者,一并处罚,每误一节课罚×××元。
2、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县级医院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3、病假每天扣×××元,事假每天扣×××元。旷课一节扣×××元,旷工一天罚×××元,代签者每人各罚×××元,值班领导询私舞弊者,罚×××元。
4、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5、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否则每人各罚×××元。
6、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须县级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四、批准权限
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向分管教学校长或当日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一天的向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本人告知教导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为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工作,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奖励措施。
一、课时津贴
(一)、课时计算方法:
1、语文:一、二年级每上一节课按1.6课时计算,三、四年级按1.7课时计算,五、六年级按1.8课时;数学:一、二年级每上一节课按1.5课时计算,三、四年级按1.6课时计算,五、六年级按1.7课时计算课时。
2、三年级及时以上的思品、自然、社会、体育、英语、信息技术,每上一节课按1.1计算课时。1——6年级的音乐、美术、班队及一、二年级体育、思品、自然均按每上上1节为1课时计算课时。
3、课时计算公式:课节×系数×周数=总课时
(二)、根据学校经济承受力每期给予适当的超课时津贴,(个人课时-全校总课时/任课教师人数=超课时)
二、教学成绩奖
1、及格率奖:
(1)、受奖标准:一、二年级及格率达95%及以上(含95%);三、四年级及格率达90%及以上;五、六年级及格率达85%及以上才能受奖。
(2)、奖励办法:凡达到标准要求者,根据所教班学生数,按每生1元计算,奖单科教师。
2、优生率奖:
(1)、优生标准:一、二年级95分以上者;三、四年级90及以上者;五、六年级90分及以上者为优生。
(2)、奖励方法:按每科计算,优生每生奖1元。语文、数学双科优生,每生奖2元。
3、特优生奖:10元/生。
4、平均分奖:以区平均比较,每超一个百分点,按每生0.1元计奖。
三、对毕业班毕业学期的特殊奖励措施(只针对毕业学期的`毕业考试)
1、小学部:
(1)、达标奖:及格率、优生率、平均分达区同类学校平均的,每率每班科20元。
(2)、名次奖:从全区同类学校的第11名起算,每上升一个名次每班每科每率3.33元。
(3)、优生奖:凡毕业考试中,文理两科总分在180分及以上者,计为优生,并升入本校中学部,奖励班上20元/优生;文理两科总分在190分及以上者,计为特优生,并升入本校中学部,奖励班上40元/特优生。班主任再按文理两科分值按比例分配。
(4)、小学毕业班升中学时,每班外流学生控制在2人及以下者,奖班主任100元。每年9月10日以前,介绍片外小学毕业生就读我中学部并入学籍的,奖励介绍人50元/生。(注:该条是为每年秋初多争取生均公用经费而制订的,未经过教代会通过,有意见和建议的,请直接和教导处联系)。
2、中学部:
(1)、达标奖:及格率、优生率、平均分、及格率达区同类学校平均的,每率每班科15元,理、化、生实考、体考达区平均20元/班科。
(2)、名次奖:从全区同类学校的第10名起算,每上升一个名次每班每科每率2.5元。
(3)、升学奖:升入六中100元/生,二中80元/生,其他高中10元/生。(以高中学校返回信息为准)。四率指标达到区指标,一个班科共奖励120元(平均分35元,及格率35元,优生率35元,学困率25元),体、音、美教师小学部素质教育质量评估100分制得8分者奖3元,多0.1分奖1元,少0.1分减1元;中学部达区平均每班30元,生、理、化达区平均每科30元。
五、特优生奖励措施
1、特优生标准:
一年级语、数双科总分达200分的;二年级语、数双科总分达199分的;三年级语、数双科总分达198分的;四年级语、数双科总分达196分的;六年级语、数双科总分达195分的(毕业学期特优生按双科成绩总分达190分的计算为特优生)。
2、奖励标准:特优生按每生10元,毕业班毕业学期按每生40元奖给语、数两教师共同享受。中学部考上六中每生100元,二中80元,其它高中每生10元。
六、对各班语、数任课教师实行超员奖。
小学部以每班48人的定额为基数,新教班级学生数在48人以上的,每超出一人,每周分别给予语文0.5课时,数学0.4课时作课时补贴。
七、计算学科教师个人成绩的各种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到整数进行计算。
以上规定是根据现行考试制度而制定,随着素质教育的完善,今后将根据上级考试制度的改变,不断修改此规定,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师教学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 核 内 容
标
准
分
评 分 标 准
扣分
实得
12
每小项2分,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二、备课要求
计划内容应择其要点写在备课本首页5
没将计划写在备课本上者,该项目不给分。三、教学“六认真”
1、备课 2、上课 3、批改作业 4、辅导学生 5、考核 6、实验60
超前按规定4分,按进度,环节清楚完整、详细,无“三维”目标的,一课扣1分,准备充分4分,不迟到旱退拖堂6分,作业符合减负精神2分,批改及时2分,副科作业按教材要示两分,作文按规定次数2分,全批改2分,有辅导记录2分,按教学进度进行4分,有成绩记载统计3分,试卷分析3分,上课坚持普通话6分,每旷课一节扣20分四、参加教研、承担教研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听从组长安排,乐意承担教研活动。
5
因公事或特殊情况外,缺一次扣1分,若一次者未参加者,该项不给分。五、听课制度积极听课,学习别的教学经验
10
每期不少于15节,少听一节扣1分。六、教学总结1、教学成绩 2、教学不足 3、改进措施 4、形成论文
8
成绩总结全面4分,分析不足两分,措施具体两分,总结马虎,草率扣2—3分。没上交论文扣4分。合 计
100
备注:各类人员考核一般总分为100分(教学成绩考核区排名,中间为100分,每上升一名次加1分,下降一名次减1分。),最后统计出该类人员实得分。如果1人担当几种职务,则把各项平均分加上单项扣分或加分即为该同志最终操行分。资金来源:非教学工作室每个点20元作为期未操行分奖惩,班主作每学月每生/月,留一角作为操行奖惩。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完善激励性和制约性相结合的学生思想品德与学业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和良好学习习惯,营造“勤奋学习、积极健康、不断上进”的浓厚学习氛围,切实转变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充分发展,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学生学业成绩奖励评定办法》。
一、评奖原则
1 、坚持品德为先,学业为主的原则;
2 、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时效的原则。
二、学习优秀奖评奖内容:
1 、全科合格奖;
2 、成绩优秀奖;
3 、学习进步奖;
4 、知识竞赛奖。
三、各类奖项的评选条件
?一?全科合格奖评选条件
2 、能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书面作业,作业完成率达到学校规定次数的95% 以上,且无抄袭记录。
3 、在各类考试中无违纪行为。
?二?成绩优秀奖评选条件
2 、能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书面作业,作业完成率达到学校规定次数的95% 以上,且无抄袭记录。
3 、在各类考试中无违纪行为。
?三?学习进步奖评选条件
1 、各学科成绩期末比期中考试成绩均提高5 分以上;
2 、学习态度有明显好转,学习自觉性有明显提高;能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书面作业,作业完成率达到学校规定次数的95% 以上,且无抄袭记录。
3 、在各类考试中无违纪行为。
?四?知识竞赛奖评选条件
在各类知识竞赛中荣获奖项名次的。
四、各类奖项的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全科合格、成绩优秀奖评选办法
1 、由班主任根据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达到资格条件的按时上报教导处审查;
2 、由教导处严格审查学习表现与成绩,政教室审查品德表现,合格者列入奖励名单上报校委会审议决定。
3 、本项奖励按期中期末兑现。全科合格者奖励100 元,在此基础上均分每提高1 分奖励5 元。
?二?学习进步奖评选办法
2 、学期初由教导处严格审查各班级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后备案;
4 、学期末由教导处严格审查各班级上报的材料,政教室审查品德表现,并联合筛选确定奖励名单,上报校委会审议决定。
?三?知识竞赛奖评选办法
按活动方案确定的名额进行奖励;
五、具体要求
1 、各科任教师要建立对学生平时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评价表,善于发现、捕捉学生的特长,及时给予客观、正确的评价,以此为突破口,积极鼓励、培养学生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热情。
2 、各科任教师对学生的学期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 各类评价、作业评价(次数、等级等)、能力考查等的平均成绩] 、期中、期末三项成绩按三三四比例进行评定。
3 、班主任要建立班级多元评价体系和班级德育成绩档案。重视过程评价。学生的总成绩以考试、平时(各类评价、作业评价等)、综合表现(德育)相结合,及时按要求向教导处和政教室上报班级基本数据。
4 、政教室及时记载门卫、宿管室、各科任教师,以及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对学生违纪现象的反映,及时备案,并建立班级德育成绩档案。
5 、教导处及时汇总各科成绩,严格管理学生的学习成绩,建立班级学习成绩档案。
6 、教导处、政教室联合审查资格,及时进行评选、兑现奖励。
7 、各类奖项若无达到条件者不降低评选标准。
8 、每次奖励后要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制作宣传橱窗,张贴优秀生照片,广播报道,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六、附件
1 、获得学习优秀、进步奖的学生在三个月内有不良行为者(学习表现及品德等方面),及时除名,进行通报批评,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 、获奖学生将奖金拿去用作请客等肆意挥霍者,及时除名,进行通报批评,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 、在高中部,另以学生的总成绩实行末尾留级制。
七、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教导处解释。
一、学生奖励
(一)奖励范围及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应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称号,并予以表彰及奖金奖励。
1 、“三好学生”条件
(1 )思想品德好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助人为乐、艰苦朴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求实进取,学习成绩优异。保证上课时间,每月缺席不超过两次。
(3 )身体好
坚持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 )热心为同学服务,做同学的知心朋友,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识别是非的能力。
(2 )热爱学校,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保证上课时间,每月缺席不超过两次。
(3 )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讲究卫生,身体健康。
(4 )带头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同学的表率,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 )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方法,组织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有创新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3 、优秀毕业生条件
(1 )思想一贯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 )学习目的明确,立志成才,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异。
(3 )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
(4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且又正式考入重点大学者,每人奖励500--1000 元。
4 、学校考试成绩优异者
(1 )考试是指学校组织的每学期的初月考、期中、期末考试计三次。
(2 )每次考试取前12 名,一等奖为1 -3 名;二等奖为4 -7 名;三等奖为8 -12 名。分别奖20 、15、10 元或等价值的奖品。
(3 )设考试名次进步奖:
奖10 元或等价值的奖品。
奖励范围及金额: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月初评,每学年总评,在期末最后一周
评出。
见基础上组织民-主评选。分别奖15 、20 元或等价值的奖品。
3 、优秀毕业生在每届毕业学生中产生每人奖励500--1000 元。
(三)几项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年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
1 、有旷课现象者
2 、受通报批评和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者
3 、破坏公物者
4 、有不文明行为和不尊敬师长者
5 、谈恋爱者
二、学生惩处
(一)行政惩处级别
对违反校纪的学生,根据其情节轻重,分以下五级予以行政惩处:
1 、通报批评: 处罚2-5 元2 、警告:处罚5-10 元
(二)各级惩处范围
1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
(1 )吸烟、喝酒、乱用电器被发现一次者
(2 )故意损坏公物,情节较轻者
(3 )考试违纪者
(4 )不遵守校规校纪,经常迟到、早退、值日不负责者
(5 )无故旷课一天者
2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 )顶撞教师,辱骂同学情节较重者
(2 )吸烟、喝酒、乱用电器被发现二次者
(3 )有意损坏公物,情节较重者
(4 )无故旷课连续二天者,或累计四天者
(5 )打架斗殴情况较轻者
3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 )顶撞辱骂教师职工严重者
(2 )吸烟、喝酒、乱用电器被发现三次者
(3 )打架斗殴情况较重者
(4 )无故旷课连续四天者,或累计八天者
(5 )受过警告处分,尚未解除,又违犯校纪,其程度达到警告处分者
4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处分:
(1 )找校外人来校打架斗殴者
(2 )受过警告处分,尚未解除,又违犯校纪,其程度达到记过处分者
(3 )偷窃学校或个人财物,情节较轻者
(4 )有意聚众闹-事,破坏学校正常秩序,其情节较轻者
(5 )无故旷课连续6 天或累计12 天
说明:
1 、损坏公物,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予以赔偿经济损失和罚款。
2 、乱用电器,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没收电器并相应予以罚款。
3 、“各级惩处范围”所列内容,只是惩处的主要范围,未尽之项,参照执行。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二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人材,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以奖励表扬为主,对各类先进的学生进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一条:三好学生奖。按三好学生条件: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劳动态度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学校的。
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讲文明礼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讲究学习方法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科成绩优良。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讲卫生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奖。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好工作有成效。学习和身体也要求较好在学生中真正起带头作用成为学校、老师的助手者每班评选两名班干或团干由各班评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第三条:勤学守纪奖。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虚心好学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习成绩进步较快。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核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与三好学生相同。第四条:学习成绩优秀奖。对学习上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以学期末抽考成绩为标准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前10名奖学金100元。二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第11名至30名奖学金20元。三等奖为抽考成绩年级第31名至50名奖学金5元。普通班期末抽考成绩平均分60以上取前10名(如该年级设有中班则中班只取3名)奖学金20元。以上奖项如出现成绩并列则先后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列获奖者同时奖励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第五条:各种竞赛优胜奖。凡纳入学校。
工作计划。
而举办的各种竞赛,按规定名额,优胜者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第六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团委及学生会评选产生,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选先进团支部奖给奖状一张,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七条:先进班级奖。按先进班级条件,即班风好,有健全的班级组织,班干能起带头作用。民主作风好,不良现象少,同学之间互相协作,互相帮助,全班同学思想要求上进,学习风气浓。奉公守法,遵守纪律,讲文明礼貌。热爱祖国,尊敬师生。积极锻炼身体和开展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班集体,学生自治、自理、自学能力不断提高。保持环境室内卫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整齐清洁。各种宣传版报内容健康,文字规范,整齐美观。完成劳动任务好。一学期获得流动红旗居全校前列,每学期评选三个班级。奖励奖状一张,奖学金100元。
。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三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主席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十四
凡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政治思想品德好,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练,体育达标,身体好,体育科学年总评75分以上,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勤奋、努力,各科成绩合格以上;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乐于助人,在班里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
三、优秀团员每学期评选一次。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团章的规定,遵守《中学生守则》以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考核优秀;认真学习,各科成绩合格以上;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有良好的公德心。
四、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在学校先进个人中评定市级先进,由市教委审核评定后发给证书,并可在高考录取中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十佳”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在全校学生中评选出在学习、纪律、生活上有突出贡献的十名优秀同学,授予“十佳”学生称号,并在校内张榜表彰。
六、对学生中的拾金不昧,舍己救人,保护人民财产,敢于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在群众中有极好影响的个人,学校除公开表扬及奖励外,可总结其事迹材料,报上级部门通报表彰,或授予光荣称号,或在报刊上介绍其事迹。
七、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八、凡对学生的奖励,须经学生民主评议,由班主任书面向级组和德育处报告(填写登记表),由德育处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批后执行。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五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人材 , 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朝着“勤奋、乐学、求真、进取”的目标迈进。同时通过对优秀学生或进步明显学生的评定,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改进与学生思想品德和学习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为使奖励制度发挥更大作用,特制定以下奖励措施:
一. 奖励的对象:
1. 校级以上优秀少先队员或优秀少先队干部;
2. 在学校或社会生活中有典型突出事例,体现学校良好精神风貌的.学生;
3. 家庭特困但品学兼优的学生;
5. 在各级各类单项评比中表现突出或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
二. 奖励的形式:
1. 以班级推荐为单位,经上级有关领导审核批准,授予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
2. 以学校宣传表彰、精神鼓励为主,授予学校“光荣升旗手”称号或颁发奖状、奖品;
3. 每年“六一”评选“十佳雏鹰”,由 学校或有关赞助单位给予奖品或奖学金。
4. 每年一度评选“十佳新安小苗苗”对家庭特困而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或有关赞助单位给予免除学杂费、供应免费学生午餐或帮困助学金。
三. 奖励的原则:
1. 从关心、爱护学生出发,努力发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促使他们在德、智、体、美、劳活动中健康成长,造就各类社会有用人才。
2. 通过公开选拔推荐,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上报区级以上奖励对象必须经过校园公示,杜绝各种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奖项设置
一、 “ 优秀学生” 奖
条件
1. 思想品德方面
(1 ) 爱国爱校, 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乐于为集体服务, 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 ) 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 ) 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4 ) 政教处评定为“ 优秀” 等次。
2. 学习方面
(5 )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
(6 ) 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 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低于75 分。
(7 ) 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 分以上。
3. 身体方面
(8 ) 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 ) 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 “ 学习标兵” 奖
条件
1 、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
2 、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3 、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三、 “ 优秀学生干部” 奖
条件
1. 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 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 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 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 分以上。
4 、品德等次为“ 优秀” 。
四、“ 文明学生” 奖
条件
1 、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 优秀” 。
2 、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 、学习态度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合格以上(包括考查学科)。
五、 “ 显著进步” 奖
条件
1 、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
2 、品德等次在“ 良好” (含)以上。
五、“ 竞赛” 奖
条件
1 、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优异表现,获得荣誉称号的;
2 、在校外关于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为学校增光的。
六、奖项的评选方式
(一)评选办法
1 .月考每月评选一次,其余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
2 .由班级提名、评议,班主任审议并填写学生评优表,交教导处及政教处。教导处、政教处综合意见后最后审批公布,并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单和学校档案。
(二)奖励办法
1 、学校经核实,视其成绩给予适当奖励。
2 、学校张榜公布、大会表彰, 颁发证书和奖品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十六
大学生学术型社团是由一群有志于某一学科、某一课程或某一研究领域的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共同的专业兴趣和学术爱好自愿组成的以学术探讨为主,兼有其他创新实践活动形式的社团组织,是个性化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的有力举措,是激发学生潜质与潜能的重要平台,是全校教育教学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第一课堂的重要补充。学术型社团更是我校互动式教学的延伸、学生创新创业的孵化器、学生“三进”的推进器、学校教书育人的有效组织。
为了更好地落实我校“精英教育、个性化教育、自由全面发展的教育”的育人理念,体现研究型大学的育人特点,激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术型社团,强化学生探究式学习与师生互动交流,着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建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科研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等单位组成的四川大学学生学术型社团工作指导委员会,统一规划指导全校学生学术型社团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学术型社团的工作指导、活动审批和日常服务工作。各学院应明确学院分管领导及其工作责任,配齐配好学术型社团指导教师落实学校激励政策。学校鼓励支持各学院学术型社团专项工作学生助理在分团委书记指导下开展学术型社团服务工作。
二、申报流程
坚持申报制和登记制相结合,简化申报流程和审批程序。学院设社团工作学生助理,专职专岗,主动服务于学生社团的申请、登记审批和活动开展等工作。学生可随时在社团工作网页上提交成立申请或登记,学校做到随时申请、及时审批。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及学院应积极协助为学术型社团配备指导教师。
三、经费资助及管理
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学术型社团开展相关活动。具体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四、考核与激励机制
(一)对学院的考核与激励办法。
1.学校将学术型社团数量、参与学生人数及取得的成绩作为工作经费分配和科研教学用房分配的重要指标之一。
2.学院学生学术型社团的建设与开展情况将作为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与学院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学校对学术型社团工作组织有力、实施效果突出的学院或其他相关单位在学校年度教学工作会上给予表彰。
4.年度学术型社团运行综合考核排名后10%的学院,将取消学校年度优秀教学工作奖的参评资格。
5.学校鼓励组建学科交叉型的学术型社团,学院或其他相关单位参与的学术型社团工作均计为工作绩效。
6.学校鼓励与国际一流大学的学术型社团进行交流和合作,联系及协调等相关具体工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
(二)对教师的考核与激励办法。
1.将教师指导学生学术型社团等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或新开一门课程作为教师聘期内职称晋升的必备指标。
2.在指导学术型社团等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在职称评审中给予优先考虑和政策倾斜。
3.学术型社团指导教师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对积极参与指导学术型社团活动、主动关心学生成长的教师,将根据各学术型社团的提名和推荐每年进行评选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依据教师指导学术型社团学生人数、开展社团活动的质量以及学生取得的业绩计算工作量,每年评选学术型社团的优秀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4.各学院要依据教师指导学术型社团学生人数、开展社团活动的质量以及学生取得的业绩计算工作量,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三)对学生的激励办法。
1.研究生既是学术型社团的主力军,又是指导老师和学生间的桥梁和助手。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型社团活动的情况,可在其15次学术交流活动中计算不超过5次的学习任务。将学术型社团活动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奖的重要条件。设置研究生参与学术型社团工作专项奖励。
2.学生参加学术型社团,可根据学校创新教育学分管理文件规定,申请创新教育学分和选修学分。对于成绩突出者,学校将参照创新创业相关政策给予更大力度激励。
3.以学术型社团活动内容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逐步过渡到将开展半年以上的学术型社团活动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必备条件。
4.学生参加学术型社团的成果经学院审核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内容,以“高质量、多样化”毕业论文形式提交答辩。
5.将学生参加学术型社团活动作为学生评优、评奖以及推免研究生的必备条件之一。
6.在“四川大学创新创业论坛”活动中,学校将集中展示和表彰学术型社团的优秀项目和成果。
7.学生参加学术型社团,可根据学校转专业和辅修专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作为转入与学术型社团相关专业或辅修相关专业(第二专业)的选拔参考条件之一。
8.学校为每位参加学术型社团(考核合格)活动的学生出具写实性证书或证明(中英文)。
(四)对学术型社团的考核与激励办法。
学校依据《四川大学学生学术型社团工作考核办法》对学术型社团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学术型社团学校将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术型社团,将责成定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合格的学术型社团,学校将予以注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应用本科的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知识性、娱乐性的业余校园群众性组织,不属于任何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
第二条 学生社团的主要任务:
2、以活动为舞台,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群众性和参与性强的特点,使其成为学生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兴趣爱好,参与学校活动,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方式,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
学生社团隶属于学校团委、学生会,授权于校学生会社团部作为学校各类社团的主管机关,对各类社团及其各项活动进行管理、指导、扶持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比活动,对于社团部的各项职能工作学生社团享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二章 成立登记
学生社团共分为:理论学习,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娱乐等五类社团,一个社团只能进行其中一类申请登记。
学生社团的成立必须由团委批准,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登记。
成立学生社团的条件
l、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纽织机构(学校社团的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
第一条 学生社团组织申请登记时提交的材料
1、校党团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登记申请书;
2、社团组织章程;
3、发起人和拟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主要组成人员名单;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审不予通过:
1、申请筹备的社团的宗旨、活动范围不符合本规定的;
2、校内己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社团部认为没有必要成立的;
3、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第四条 筹备期间的学生社团应当以“社团(筹)”的形式开展活动。筹备期间的学生社团可以招收会员,并适当收取费用。会员人数和费用标准由各社团确定。
第五条 筹备期满,审查合格的学生社团,应当向社团部提交正式登记申请。登记事项包括:名称;登记类别;社团负责人;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对不批准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六条 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要进行学期注册。
(一) 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成立之日起,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均要向校社团部申请注册。注册时社团应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上一学期社团的活动情况总结及本学期的主要活动计划;
2、上一学期社团财务结算报表及物品清单;
3、社团的一切重大变更情况;
4、社团指导单位及指导教师的意见。
(二) 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负责人填写《社团注册表》注册完毕后,由校社团部保管。
(三) 社团自行运行,一个学期没有申请注册者,由校社团部给予警告,连续两个学期没有申请注册者,强行解散。社团在完成学期注册前不得招收新会员。
第七条 学生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负责人由本社团推荐产生,报团委及指导老师同意,由校学生会社团部认可产生。
(一) 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会长,副会长及财务管理人员。
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遵守校规校纪,热心于社团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2、在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由团总支和辅导教师签字同意;
3、未曾受到学校的任何处分。
(二) 学生社团负责人可以连选,任期一年,但不得超过两届。每个学生不得担任两个以上社团的会长。
第八条 各社团组织一般不得办刊物,确需办刊物必须经团委批准。对准办的刊物,团委要加强指导,把握办刊方向。
第九条 院内的学生社团组织一律不得刻制公章,不得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学生社团组织《社团登记表》不得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应及时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三章 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第十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事由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社团部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社团部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
1、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2、分立、合并的;
3、被责
4、由于违反校纪校规及本规定等其它原因终止的。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登记之后,校学生会社团部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学生不得与进行涉及款项无关的活动。学生社团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校学生会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告书进行核计审查。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成立、注销或者变更名称、社团负责人,由社因部予以公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组织开展活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认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育中心大学生社团涉外活动申请书》,经所在部门党团组织审查通过,报请校学团办同意,并到校学团办备案:
1、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开展活动;
2、邀请校外人员共同参加活动;
3、在校外开展活动;
4、其它影响重大的活动。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经费来源原则是以自筹为主,社团资产来源必须合法,对于社团开展的有一定影响的活动,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将给予必要的扶持。
第十六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社团部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校学团办审查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五章 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权利
1、学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意见。
4、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八条 义务
1、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服从社团领导,并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2、自觉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并缴纳经社团部允许收取的会费。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九条 在校社团部的监督下,各社团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参考评选标准,根据本社团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评出优秀学生社团组织及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若干名,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校内学生社团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党总支学团办公室、校团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停止活动、撤销登记、依法取缔等处罚。对当事人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违反规定,贪污、私分、挪用、滥用社团经费或赞助款者;
社团成员个人盗用学生社团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者;
从事危害国家利益的活动;
应当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社团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其它校监督指导机关认为不要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严重违反规定,对该社团负责人及其负有责任的成员,由校社团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对有严重错误者,报请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未经登记擅自以学生社团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由校学团办公室令其解散;并依据校纪校规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严格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七
为激励全体教职工积极工作,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奖励措施。
一、课时津贴
(一)、课时计算方法:
1、语文:一、二年级每上一节课按1.6课时计算,三、四年级按1.7课时计算,五、六年级按1.8课时;数学:一、二年级每上一节课按1.5课时计算,三、四年级按1.6课时计算,五、六年级按1.7课时计算课时。
2、三年级及时以上的思品、自然、社会、体育、英语、信息技术,每上一节课按1.1计算课时。1——6年级的音乐、美术、班队及一、二年级体育、思品、自然均按每上上1节为1课时计算课时。
3、课时计算公式:课节×系数×周数=总课时
(二)、根据学校经济承受力每期给予适当的超课时津贴,(个人课时-全校总课时/任课教师人数=超课时)
二、教学成绩奖
1、及格率奖:
(1)、受奖标准:一、二年级及格率达95%及以上(含95%);三、四年级及格率达90%及以上;五、六年级及格率达85%及以上才能受奖。
(2)、奖励办法:凡达到标准要求者,根据所教班学生数,按每生1元计算,奖单科教师。
2、优生率奖:
(1)、优生标准:一、二年级95分以上者;三、四年级90及以上者;五、六年级90分及以上者为优生。
(2)、奖励方法:按每科计算,优生每生奖1元。语文、数学双科优生,每生奖2元。
3、特优生奖:10元/生。
4、平均分奖:以区平均比较,每超一个百分点,按每生0.1元计奖。
三、对毕业班毕业学期的特殊奖励措施(只针对毕业学期的毕业考试)
1、小学部:
(1)、达标奖:及格率、优生率、平均分达区同类学校平均的,每率每班科20元。
(2)、名次奖:从全区同类学校的第11名起算,每上升一个名次每班每科每率3.33元。
(3)、优生奖:凡毕业考试中,文理两科总分在180分及以上者,计为优生,并升入本校中学部,奖励班上20元/优生;文理两科总分在190分及以上者,计为特优生,并升入本校中学部,奖励班上40元/特优生。班主任再按文理两科分值按比例分配。
(4)、小学毕业班升中学时,每班外流学生控制在2人及以下者,奖班主任100元。每年9月10日以前,介绍片外小学毕业生就读我中学部并入学籍的,奖励介绍人50元/生。(注:该条是为每年秋初多争取生均公用经费而制订的,未经过教代会通过,有意见和建议的,请直接和教导处联系)。
2、中学部:
(1)、达标奖:及格率、优生率、平均分、及格率达区同类学校平均的,每率每班科15元,理、化、生实考、体考达区平均20元/班科。
(2)、名次奖:从全区同类学校的第10名起算,每上升一个名次每班每科每率2.5元。
(3)、升学奖:升入六中100元/生,二中80元/生,其他高中10元/生。(以高中学校返回信息为准)。四率指标达到区指标,一个班科共奖励120元(平均分35元,及格率35元,优生率35元,学困率25元),体、音、美教师小学部素质教育质量评估100分制得8分者奖3元,多0.1分奖1元,少0.1分减1元;中学部达区平均每班30元,生、理、化达区平均每科30元。
五、特优生奖励措施
1、特优生标准:
一年级语、数双科总分达200分的;二年级语、数双科总分达199分的;三年级语、数双科总分达198分的;四年级语、数双科总分达196分的;六年级语、数双科总分达195分的(毕业学期特优生按双科成绩总分达190分的计算为特优生)。
2、奖励标准:特优生按每生10元,毕业班毕业学期按每生40元奖给语、数两教师共同享受。中学部考上六中每生100元,二中80元,其它高中每生10元。
六、对各班语、数任课教师实行超员奖。
小学部以每班48人的定额为基数,新教班级学生数在48人以上的,每超出一人,每周分别给予语文0.5课时,数学0.4课时作课时补贴。
七、计算学科教师个人成绩的'各种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到整数进行计算。
以上规定是根据现行考试制度而制定,随着素质教育的完善,今后将根据上级考试制度的改变,不断修改此规定,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奖项设置
一、 “ 优秀学生” 奖
条件
1. 思想品德方面
(1 ) 爱国爱校, 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乐于为集体服务, 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 ) 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 ) 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4 ) 政教处评定为“ 优秀” 等次。
2. 学习方面
(5 )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
(6 ) 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 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低于75 分。
(7 ) 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 分以上。
3. 身体方面
(8 ) 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 ) 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二、 “ 学习标兵” 奖
条件
1 、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
2 、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3 、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三、 “ 优秀学生干部” 奖
条件
1. 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 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 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 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 分以上。
4 、品德等次为“ 优秀” 。
四、“ 文明学生” 奖
条件
1 、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 优秀” 。
2 、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 、学习态度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合格以上(包括考查学科)。
五、 “ 显著进步” 奖
条件
1 、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
2 、品德等次在“ 良好” (含)以上。
五、“ 竞赛” 奖
条件
1 、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优异表现,获得荣誉称号的;
2 、在校外关于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为学校增光的。
六、奖项的评选方式
(一)评选办法
1 .月考每月评选一次,其余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
2 .由班级提名、评议,班主任审议并填写学生评优表,交教导处及政教处。教导处、政教处综合意见后最后审批公布,并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单和学校档案。
(二)奖励办法
1 、学校经核实,视其成绩给予适当奖励。
2 、学校张榜公布、大会表彰, 颁发证书和奖品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十八
对思想上进、品学兼优、专业学习突出、进行科学创新、锻炼身体及参加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奖励可以授予“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学金,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一)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的利益和尊严,努力成为四有新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3、明礼修身,遵守社会公德、公道正派、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4、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心理健康,诚实守信。
5、学习努力,本学年安排的国考课程、高教自考课程和校考课程全部一次性通过,且成绩优秀或良好。
(二)、优秀学生奖励办法
特等奖:一学年内本校各科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奖金为3000元。
一等奖:一学年内本校各科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其平均成绩在全班名列第一者,奖金为1000元。
二等奖:一学年内本校各科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其平均成绩在全班名列第二者,奖金为600元。
三等奖:一学年内本校各科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者,奖金为400元。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办法
担任共青团、学生会、社团和班级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管理能力较强,有志愿者服务经历且志愿服务时间每学年累计40小时以上,对社会工作做出一定成绩,表现出色的;一学年内本校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者,奖金600元。(享受优秀生二等奖的标准)。
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以班为单位,每学年进行一次,于下学年开学后评定。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班主任提名,经全班学生和有关学生组织民-主评议、选举,写出申报材料,系主任推荐,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经教务处、学生处审核,院长批准。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事迹材料必须详实可靠。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各单位要加强评选工作领导,评选事迹材料必须详实可靠,实事求是,评选过程充分发扬民-主,要经全班学生和有关学生组织评议、推选。评选评选结果、评选材料报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备案,解释权属以上两单位。
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每学年末由学生处印发表格(评选细则),各系(院)于下学年开学后(大约在第十四周前后)进行评选。各班班委会、团支部进行申报或班主任提名,并征求宿管办和校团委的.意见后由系(院)领导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横纵向推选,确定申报个人。申报表由系(院)领导及任课老师、宿舍管理老师签字后上报,最后由学生处、教务处进行审核学校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会各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严肃学生会考核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我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此制度适用于我学生会全体干部及干事成员,评定时须严格遵循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以之作为奖惩依据。
第三条 设奖惩监督小组,负责对学生会各部门及部员的考核及评定工作,此小组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团、办公室及各部代表(可为部长之外成员)一名组成。
第四条 每学期末,奖惩监督小组依据相应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及部员作出最终奖惩决定,公布奖惩结果并由各在开例会时向其部员传达,奖惩名单最终交由办公室存档留底。
第五条 学生会全体成员如对个别获奖部门或部员有任何异议,可于奖惩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交给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及时上交奖惩监督小组,经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给予该部门或部员原定的奖惩。监督小组须召开讨论会决定是否保留对其原有的惩罚。奖惩监督小组同时受到学生会全体成员以及学校各领导部门的监督,务必做到公平公正。
第六条 此奖惩制度为积分制,内容分为两部分:部门奖惩制度和个人奖惩制度。
第二章 积分制
第七条 积分分为基础考核分和工作评估分两部分,基础考核即每月进行考核,工作评估则是根据各部、各人工作过程中的不同情况予以相应的奖励或者扣分。
第八条 每一学年有办公室结算一次,并由奖惩监督小组监督。
第九条 积分计算为两部分的代数累加,予以说明的是考核分为优(总分的90%)的总评加20 ,良(总分的80% )则加10,及格加5。
第十条 积分的奖励与扣除都需说明情况,最后由监督小组或部长例会审核。
第三章 部门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 为提高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与凝聚力,充分发挥各部成员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奖励在各项工作中表现最出色部门,特制定此部门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特设“优秀部门奖”共二个,经审定分为一等和二等,分别给予这两个部门相应的物资奖励。
第十三条 优秀部门评比于每学期末在校学生会各部间展开。具体考核评定工作由奖惩监督小组负责。
第十四条部门奖惩积分:
1、基础考核按《部门考核条例》每月进行一次,由主席团及各评定,在部长例会上上交,由监督小组在小组会议上公开汇总。
2、工作考核由主席团在每个部门各项重要工作之后根据完成情况给予积分奖励。由监督小组在月末审核。
3、部门成员违反学生会各项制度时部门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
第十六条 对犯严重错误的部门将取消其学期“优秀部门奖”的评比资格。
第四章 个人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为我学生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鼓励与表彰,同时对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做出对我学生会利益有损之事的个人进行批评与惩罚,特制定此个人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特设“优秀学生会干事”奖项,该奖项适用于各部部员。“优秀学生会部长”奖项,适用于各部长。
第十九条 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条件须依循《材料学院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只有基础考核及格者才有资格参与评比。
第二十条为了让学生会成员不耽误学业,本制度规定所有成员中试读者都给予停职处理,挂科两门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第二十一条“优秀学生会干部”是由各提名推荐上交办公室,再由办公室交由奖惩监督小组评定,由团委老师审核后公布最终名单。
第二十二条个人奖惩积分:
4、干事基础考核按《干事考核条例》每月进行一次,在部门例会公示,部长基础考核按《部长考核条例》每月进行一次,在部长例会公示,所有考核在月底的部长例会之前上交办公室。办公室予以汇总,监督小组监督,并在公邮博客上公示。
5、工作考核由主席团(各部长)在每个各项重要工作之后根据完成情况给予积分奖励。由监督小组在月末审核。
6、成员违反学生会各项制度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我学生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员,由学生会授予相应的证书及奖品,以资鼓励。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权属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六条 此制度自颁发之日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学生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九
为了确保食堂卫生工作的各项制度 得到落实,为了保证全体师生员工 :的饮食不出任何事故,特制定如下奖惩制度 。
1.食堂主管囚管理 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当月奖金;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奖金;严重者送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处理。
2.凡采购、加工、出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0元。
4.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上了厕所不洗手,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元。
6.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10元。
7.食物中发现死虫、死苍蝇,每次扣有关人员各30元。
8.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每次扣50元。
范文二、
一、食堂内外卫生,分工专人负责,每天下班时由食堂负责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口头通知再次清扫。
二、食堂餐具要按规程,严格清洗干净,不留残物,否则查到一次扣1分。
三、熟食品出锅后,存放在食品橱内,防止蝇尘进入。如不存放在橱内,查到一次扣1分。
四、生食品要拣、洗干净,如发现残留物,查到一次扣5分。
五、操作时穿着好工作服,不戴首饰,如违反查到一次扣1分。
六、按消毒顺序,把学生用的餐具用“84”消毒液或紫外线灯消毒,查到漏消一次扣1分。
七、食品采购员购买的食品,经验收确认不可食用而造成经济损失,由购菜员负责。
八、如万一出现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事件,要查清原因,严重的要扣发责任人的部分或全年奖金。
九、卫生工作出色,根据学校财力和个人实绩,扣分多少给予奖励。
十、具体操作由食堂专管人负责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服务,为学生 的健康成长服务,学校食堂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内容:
(一)卫生知识掌握情况。熟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本岗卫生基本要求。
(二)出勤情况。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积极参加食堂组织的培训。
(三)工作情况
1 、文明礼貌。工作期间使用文明语言,不讲粗话脏话;热情、耐心服务师生,虚心接受师生意见和建议。
2 、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按照操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不推卸责任。
(四)个人卫生情况。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操作加工食品时不戴首饰;工作时戴好工作帽和口罩。
二、奖惩办法
学校食堂制定考核细则,对以上四方面考核内容细化赋分。食堂管-理-员根据考核细则每天对每位工作人员分项打分,月底汇总通报,每学期结束根据得分情况给予奖励。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而定,轻者,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者,经济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附: 食堂 奖惩办法考核细则 )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南京市教育局编印的《南京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手册》,加强对食堂员工的监督管理,更好的遵守各项制度落实各岗位职责,特制定如下细则:
奖励:
食堂设先进奖及工作绩效考核奖 一、先进奖
奖:
1. 凡被评为区先进的,每人发给奖金100 元。 2. 凡被评为市先进的,每人发给奖金200 元。 3.凡被评为省先进的,每人发给奖金400 元。
惩:
工作绩效考核奖总额每学期0 元-350 元,基数为200 元,采用考核打分制,以每分1 元为单位计算,表现突出者加奖,违规者减罚。
奖:
1. 每月无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加10 分。
2. 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搞革新,提高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的加2 分。3. 爱护公物,收旧利废,节约材料、燃料、水电等,有明显成绩的加2 分。4. 在劳动或工作中,主动抢重活、脏活干,或承担艰巨任务的加2 分。
罚:
1 、服务态度差,与就餐者无理争吵、打人的每次扣1 分。2 、不服从工作安排,谩骂领导的每次扣1分。 3 、上班时间干私活的每次扣1 分。
4 、饭菜内被发现异物的每次扣责任者 1 分。 5 、对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 1 分。 6 、迟到、早退或工作(劳动)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的每次扣 1 分。 7 、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工作,出勤不出力的每次扣 1 分。 8 、各责任区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的每次扣 1 分。 9 、没按从业人员卫生制度做的每项每次扣 1 分。
10 、事假、病假的每次扣 2 分
(本细则解释权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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