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是对作品中情节、人物、主题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价,可以是赞美、批评、思考、启示等形式。如何写一篇内涵深刻、表述流畅的读后感是我们写作过程中需要不断磨练的品质。以下是一些读者分享的优秀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写作启示。
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一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二
汪曾祺的书我读的不多,这本《五味》是从妻子“嫁妆”中翻出来读到的。初读之下如饮淡茶,字里行间氤氲着一股阅尽世情怡然自得的意味,又饱含时光交错历尽沧桑的智慧。
就象翻开首页,便是《葵·薤》,开篇引用《十五从军征》,“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迸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如同说他自己的文章。这篇《葵·薤》从汉乐府写到《齐民要术》;从诗经写到嘉庆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从内蒙、山西、北京写到江西、湖南;从饮食写到了创作;最后意味空长的提出: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这些话语,写的是饮食,言下之意指创作,话外之音又何尝不是直指人心,直指人性,直指人生。
作者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全书不过一百余页,然而古今中外,莫不涉猎;江南塞北,山川河流,如数家珍;各种各样的珍馐美味,家常小菜,奇风异俗,娓娓道来,仿佛在看一部吃食的百科全书,又象是观一部嬉笑怒骂酸甜苦辣的大戏。
五味如茶,足堪细品。读一遍是读不完的,就如写到祖父喝茶,“喝的很慢,喝一口,还得回味一下。”
热爱美食的人大多热爱生活。在汪曾祺身上这句话得到完美的诠释。很多的食物,本身是何种味道其实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蕴含在其中的回忆,当时的情感和悠长岁月中的淡淡忧伤,以及由此伸引而来的从容与淡然。
如同和周作人同名的那篇《故乡的野菜》,“枸杞头带着雨水,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我的家乡本是个穷地方,灾荒很多……家破人亡,卖儿卖女的事是常有的……现在水利大有改进……悲惨景象不复存在了……我为我的家乡感到欣慰。”拳拳赤子之心,无关风月,亦无关岁月。
看他写三年自然灾害时,自制口蘑豆送给黄永玉,“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在日记里写道:‘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的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字里行间透出的自鸣得意让人失笑之余却又不无敬意——三年苦难的日子留下的竟是这样温暖的记忆,这要有个博大的胸怀才能做到吧!我想。
书里还有个关于孩子的段子,是说北京的绿豆糕不加油,不好吃,但因为他有一阵胆囊炎不宜吃油,才买了一盒,他的孙子“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他觉得不可理解。在《逐臭》一篇中,说道美国朋友招待他吃臭起司,以为他吃不来,“我连王致和臭豆腐都能整块整块地吃,还在乎什么臭启司!待老夫吃一个样儿叫你们见识见识!”
《五味》在封底加了大约是编者所写的.一段话,里面有句:“读其文,如睹其人,好一个可爱的老头!”我很认同这句话,可惜书里没照片,不识此老真面目。直到后来机缘巧合,读到江苏文艺出版社的《汪曾祺文集—散文卷》,里面有张汪老与小孙女在沈阳“怪坡”的照片——老头左手牵着孙女,右手拎着圆形带边的夏凉帽,微皱着眉头炯炯有神看着镜头——果然有些老顽童的风范。
这些年,经历过人生的一些有苦有甜的况味,愈发觉出《五味》中的真实和平淡是何等的可贵。我也曾试图想仿照汪老的做法,将马兰头在盘子中码成“宝塔状”再浇上麻油、香醋,可惜“宝塔”却总是垒不成,奈何奈何。
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三
汪曾祺是个“吃货”,吃货谈吃,信手拈来一大堆人生哲理和工作方法。
“粗菜细作”是汪曾祺对生活的耐心,也是古代文人贤达的态度。
“荤菜素油炒,素菜荤油炒”两相得宜,是因材施教、因人而异的工作方法。
“有味者使之出,无味者使之入”,直接将“中庸”之道融入菜谱之中。
也可以说,情绪要给与疏导,又要给予团队正能量的影响。汪曾祺的做菜方法,投射到人的身上,就像大禹治水的疏导,就像孔子的因材施教,出其本味而不过,就是中庸之道。
同样的道理,读起来不比一本正经的“领导艺术”有趣多了?
“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汪曾祺的吃,除了吃出广博,还要宽容,因为“有些东西自己尽可不吃,但不要反对旁人吃。”
在学校编校报时,一天,我们一位教新闻写作的老师,通过同学辗转要到我的电话,打通电话第一句就是:“薛同学,我觉得你编得报纸格调不高啊。作为党报党刊怎么能谈吃呢?”原来,一个桂林的同学写关于桂林米粉的小品,当时我还对这篇文章十分称赞,把对家乡的深情浓浓地熬成一碗汤,从米粉的色香味到舌尖感觉,惟妙惟肖。
我喜欢吃一种萝卜和青豆做的咸菜,去杂味,只有最初的咸,只要咸淡合宜,味道足够了。《尚书·说命下》:“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对味道不贪婪,我甚至有些唯心主义地坚信,吃的境界应该是“将白开水喝出糖的味道”。
工作隔行如隔山,但是大道相通。老子说,治大国如烹小鲜。烹小鲜更讲技巧。不管小鱼小菜,微小的食材,结合材料特点,还得或焯或炒或煎,调和其味,又得加盐加油,掌握火候。做事治国都是多种因素的精密调和。
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四
法国雕塑大师罗丹曾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汪曾祺先生就是这样一位智者,他擅于将生活中的琐碎杂乱串联成一幅幅生动别致的画卷。汪老的笔调平淡质朴,贴近生活细节,不追求华丽辞藻的刻意堆砌,不注重观念思想的有意灌输,在他的文章中,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样自然纯朴,却又意味深长。古云文如其人,汪老一生处事淡泊、不计名利,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人格魅力令人景仰。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张家口劳作的日子里,他奉命画出了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汪先生的品行心境决定了他散文创作的独特风格,读汪老的散文,犹如在和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拉家常,虽然话语平实,但饶有风趣,令人回味无穷。
(一)汪老散文之贴近生活。
拜读过汪先生的诸多散文之后会发现,他所写散文的主题大都是生活中的凡人小事,都是我们平常生活中遇见却未细心留意的人或物。如《夏天》中对夏天景色的细微描写,《泡茶馆》对茶馆里的闲人趣事的生动刻画。汪老从细小的视角嵌入,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虫鱼,考辞章典故,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平凡之美,并于平凡事物中发现不平凡的趣味。
现代社会下的都市人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剧增,他们沉浸于工作和学习中,闲情逸致都抛之脑后,对于身边平凡的人或物他们无暇顾及。除了工作学习,他们无法体会到生活的其他乐趣,他们的世界被物欲所包围着,周围一切平凡美好的事物都与他们划清界线,他们将自己局限在自我的小世界里,然而社会生活的喧嚣与紧张唯有透过心灵的恬淡与灵静才能得到调剂与释放。许多读者喜爱汪老也正是被他对凡人小事的审视与关注所吸引,在汪老的散文中可以感受到心灵的愉悦和净化,进而对周围环境有了重新的注目。
(二)汪老散文之平淡质朴。
汪曾祺先生曾说过:“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的大敌。挺大的人,说些姑娘似的话……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正如汪老所言,他的散文中至始至终弥漫着平实主义风味,散文语言简单易懂,曾有评论家评价汪老的语言十分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但放在一起,就别有一番味道。个人比较喜欢汪先生的《多年父子成兄弟》,文章笔调朴实,如拉家常,但却字里行间中折射出父子之间无需言语表达的亲情。
(三)汪老散文之以小见大。
汪先生的散文并不是一味描写生活琐事,他对事物往往有其独到的见解感悟和奇妙的审美发现,擅于以小见大,透过事物的现象看到本质。如汪老在其散文《吃食和文学》中谈到苦瓜到底是不是瓜时,最后从苦瓜想到文学创作,他说作家应该口味杂一点,不能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汪先生这种生活中的敏思与睿智,是值得我们所提倡与奉行的。“我思故我在”,不断的思考才能迸发生命的灵感。
(四)汪老散文之乐观豁达。
先生的散文格调向我们展示的永远是乐观向上的精神与内涵,这与他一生淡泊名利、追求恬然自得的生活方式有关。现在的很多艺术过于浮躁,无病呻吟,汪曾祺先生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从汪老散文中散发出来的豁达精神对于我们的人生是一种鼓舞,不管经历多大挫折与磨难,坚信曙光的到来,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享受人间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当我们真正以乐观胸怀视之,我们会发现任何的困难都只是成功道路上的基石。
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五
《五味》中,只听得汪老把中华美食,各地小吃小菜娓娓道来,不仅讲它们的做法,还讲它们的来历。我惊讶于他的博学,好像一本活字典,不需要百度。或者说,他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线。线头往外一扯,就扯出很多很多相关的知识。关于美食,奇闻趣事,古今中外,出来很多严肃的论证。
在对待食物历史的考证上,汪老是一副老学究的摸样,严肃的很。一转身,你又会看到这样的句子:“我曾经夸口,说我什么都吃,为此挨了两次捉弄,一次在家乡,我原来不吃芫荽(香菜),以为有臭虫味。……铺中管事弄了一大碗凉拌芫荽,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我一咬牙吃了。从此,我就吃芫荽了。”这一段让人大有惺惺相惜之感。因为我也不喜欢吃香菜,原因也是有股臭虫味。一个可爱的逞强的老头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了。我也惊讶于他的阅历,四方食事,娓娓道来,他吃过这么多菜!他真敢尝!
汪老的故乡在江苏高邮,讲起故乡的食物,他又是那么深情款款含情脉脉。他有多爱家乡啊。故乡的炒米和焦屑、端午的咸鸭蛋、咸菜茨菰汤、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和蚬子、野鸭、鹌鹑、斑鸠、鵽、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都留在他的记忆里,留在他的笔下。《故乡的野菜》中细说了荠菜、蒌蒿、马齿苋、莼菜,还提及了一个故乡在明朝时的`散曲作家王磐,重点介绍了王西楼的《野菜谱》,有图有配诗,多写人民疾苦。“江荠青青江水绿,江边挑菜女儿哭。爷娘新死兄趁熟。止存我与妹看屋——江荠”,“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漆胶。君不见昨朝卖客船上,儿抱娘哭不肯放——抱娘蒿”。汪老说,这些诗的感情都很真挚,读之令人酸鼻。的确,汪老告诉我们他的家乡有一位用野菜记录百姓疾苦的散曲家,他把他的感动带给了读者,也把他对故乡这片土地的爱带给了读者。靠近民间的作品,总有人间烟火的味道,说尽世间人情冷暖,说尽百姓疾苦。
汪老年轻的时候在西南联大读书,那段在昆明的日子我想他也是印象深刻吧。不然就不会有《昆明菜》、《昆明的吃食》这些文字了。《昆明的吃食》里描写饭馆“映春时”里的一位堂倌,很有小说人物的味道。“这是一个两层楼的饭馆。楼下散座,卖冷荤小菜,楼上卖热炒。楼上有两张圆桌,六张大八仙桌,座位经常总是满的。招呼那么多客人,却只有一个堂倌。这位堂倌真是能干。客人点了菜,他记得清清楚楚(从前的饭馆是不记菜单的),随即向厨房里大声报出菜名。如果两桌先后点了同一样菜,就大声追加一句:‘番茄炒鸡蛋一作二’(一锅炒两盘)。
听到厨房里锅铲敲炒的声音,知道什么菜已经起锅,就飞快下楼,(厨房在楼下,在店堂之里,菜炒得了,由墙上一方窗口递出)转眼之间,又一手托一盘菜,飞快上楼,脚踩楼梯,登登登登,麻溜之至。他这一天上楼下楼,不知道有多少趟。累计起来,他一天所走的路怕有几十里。客人吃完了,他早已在心里把账算好,大声向楼下账桌报出钱数:下来几位,几十元几角。他的。手、脚、嘴、眼一刻不停,而头脑清晰灵敏,从不出错,这真是个有过人精力的堂倌。看到一个精力旺盛的人,是叫人高兴的。”现在到哪里去看这样麻溜的堂倌呢?有的话,我还真想见识见识,绝对的俗世奇人呐!
回忆了故乡的食物和昆明的食物,汪老说,食物和文化一样,要多尝一尝。由《五味》这本书的开篇《葵·薤》为证: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
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汪老把对食物的态度延伸到对人生的态度对文艺创作的态度上。他也讲过这样的话“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这位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作家,我觉得他的思想要比现在很多的人先进的多。
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六
家常酒菜,一要有点新意,二要省钱,三要省事。偶有客来,酒渴思饮。主人卷袖下厨,一面切葱姜,调佐料,一面仍可陪客人聊天,显得从容不迫;若无其事,方有意思。如果主人手忙脚乱,客人坐立不安,这酒还喝个什么劲!
习字,除了临摹,还要多看,即“读帖”,我的字受“宋四家”(苏、黄、米、蔡)的影响,但我并未临过“宋四家”,是因为爱看,于不知不觉中受了感染。
写字、画画是一种内在的运动。写字,画画,都要把心沉下来,齐白石题画曰:“心闲气静时一挥。”心浮气躁时写字、画画,必不能佳。写字画画可以养性,故书画家多长寿。
做菜要有想象力,爱捉摸,如苏东坡所说:“忽出新意”:要多实践,学做一样菜总得失败几次,方能得其要领:也需要翻翻食谱。在我所看的闲书中,食谱占一个重要地位。食谱中写的最好的,我以为还得数袁子才的《随园食单》。这家伙确实很会吃,而且能说出个道道。如前面所说:“有味者使之出,无味者使之入。”实是经验的总结。“荤菜素油炒,素材荤油炒”,尤为至理名言。
大抵一种东西第一回吃,总是最好的。
“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好吃的东西大家都爱吃。
有些东西,自己尽可不吃,但不要反对旁人吃。不要以为自己不吃的东西,谁吃,就是岂有此理。
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成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一个文艺工作者、一个作家、一个演员的口味最好杂一点,从北京的豆汁到广东的龙虱都尝尝,耳音要好一些,能多听懂几种方言,四川话、苏州话、扬州话。否则,是个损失。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对于苦瓜,可以各取所需,愿吃皮的吃皮,愿吃瓤的吃瓤。对于一个作品,也可以见仁见智。可以探索其哲学意蕴,也可以踪迹其美学追求。北京人吃凉拌芹菜,只取嫩茎,西餐馆做罗宋汤则专要芹菜叶。人弃人取,各随尊便。
“文化小说”的概念颇含糊。小说重视民族文化,并从生活的深层追寻某种民族文化的“根”,我以为是未可厚非的。小说要有浓郁的民族色彩,不在民族文化里腌一腌、酱一酱,是不成的,但是不一定非得追寻那么远,非得追寻到一种苍苍莽莽的古文化不可。古文化荒邈难稽。寻找古文化,是考古学家的事,不是作家的事。
从食品角度来说,与其考察太子丹请荆轲吃的是什么,不如追寻一下“春不老”,与其查究楚辞里的“蕙肴蒸”,不如品味品味湖南豆豉,与其追溯断发文身的越人怎样吃蛤蜊,不如蒸一碗霉干菜,喝两杯黄酒。我们在小说里要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
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七
住在小楼里听春雨淅淅沥沥,一大早就会听到巷子深处一个卖杏的声音。
低纸使闲置的草,黑暗的窗户和精美的牛奶发挥茶。
哦,不要感叹京都的灰尘会弄脏白色的衣服,还能及时回到乌巴克湖的镜子里的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不同于他著名的表达为国家服务和复仇的诗。这首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品味,他的闲适心情有一种不受世界影响的优雅品质,就像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一样。
王总是喜欢这首诗,而不是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心情。他想向我们展示的是他有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有点逃学儿童的闲暇,世界是如此之大:他嘴里甜甜的草根,浑身沾满臭芝麻以捕捉“全部溜走”,苗族姑娘温柔的“卖杨梅”声,窗台上绣球花静静的“吸水”。这就是生活,甚至是一门艺术,他非常喜欢这门艺术。
他是一个不同类型的作家。他不同于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的作家,他的眼睛牢牢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他的神经几乎被源源不断的电话摧毁。他的文章和书籍似乎被他触摸了数千次,铅笔的气味从线条间散发出来,而不是机器的硬度。我能看见一个健康的老人用瘦骨嶙峋的手拿着一支铅笔,脸上带着平静而轻松的微笑。他细腻而感性的笔触偶尔会给我们和他自己一个小小的惊喜和触动,比如一小盘带雨珠的白色缅甸桂花,或者一条突然从湖中央冒出来的大鱼,或者一个带着北京口音的服务员,“茶来了”事实就是如此。朴素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心态和一种理解。大多数人努力摆脱平庸。然而,在经历风暴和彩虹之后,成功人士往往不再志存高远。相反,他们理解平淡,喜欢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有着这种平淡的心态。
事实上,他文章中所反映的悠闲自在的美正是他在经历人事起伏后致力追求的。伟大的美是令人敬畏的,但他向我们展示的是那种能让人发笑的小美。美在他身边,美在他的职责之内。不幸的是,现在大多数人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美女。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匆忙。沉重的镜头将人们的心与社会和自然隔离开来。太多的金属制品层层包裹着人们的心。当作者试图让我们感受到美时,我清晰地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对那些忙于旅行的人说:“孩子们,慢点。看看这秋海棠的颜色,就像一个好家庭的胭脂水从指尖滑落,浸透花瓣。太美了。太美了。”
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八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dd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八年前,他年轻健壮,训练有素,为主人身负重伤。八年后的它,已经不再年轻,而且身体残疾。但是它,却凭着敏锐的嗅觉,对主人的忠诚,以及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做出了不寻常的举动,舍生忘死,咬死了杀害主人的仇人。文尔内的确是条义犬,义在正义,义在忠诚,义在有着非凡的本领,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九
好的文学作品,应该是“读着不累、合卷含味”的作品,尤其是有“形散而神不散”标志的散文,更应是如此。最近,我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深感他的散文匠心独具,充满着淡、雅、趣、情,应是这样好作品的代表。
有二十世纪“最后一个士大夫”之称的汪曾祺先生,其散文语言个性突出,看似不经意,实则细经营,往往在娓娓道来中蕴含着诗情画意。正如湖南评论家凌宇说:“汪曾祺的语言很奇怪,拆开来看,都很平常,放在一起,就有一种韵味。”读汪曾祺的散文,淡、雅、趣、情皆突出。淡,就是语言恬静质朴,读之有一种平静之感,有心静如水之境,而这种平淡之中却藏大韵味,尤其从他的大多散文开头部分,就可感知深刻,读如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一文中写道:“赵树理同志身高而瘦,面长鼻直,额头很高。”在《观音寺》一文中写道:“我在观音寺住过一年。观音寺在昆明北郊,是一个荒村,没有什么寺。”这好似在与友拉家常,平平淡淡,清清爽爽,有一种宁静之美,而这种宁静,正是先生对语言驾驭的娴熟高超与生活体验的细腻感悟。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比大白话还大白话”,读后却又感到很“雅”,雅在大俗之中。如在《金岳霖先生》一文里,有这样一段文字: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还比如,在《跑警报》一文中,他引用了两副对联:“人生几何,恋爱三角”、“见机而作,入土为安”。汪曾祺先生这种通过叙述白描,把“雅”藏在“俗”中,“俗”中现大雅,是先生散文的高明之处。
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感到“不累”的另一个原因是文章饱含着趣味性,如他一组写饮食、写果实的作品,写的有味儿,把生僻的名词插上情趣的翅膀,让人增知识、见世面、添口味,写长沙的臭豆腐还引用了“最高指示: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这句“大白话”,更为文章通篇添趣儿。在《天山行色》一文里,写吐鲁番葡萄,“吐鲁番的葡萄全国第一,各种品种无不极甜,而且皮很薄,入口即化。吐鲁番人吃葡萄都不吐皮。因为无皮可吐——不但不吐皮,连核也一同吃下,他们认为葡萄核实好东西。北京绕口令曰: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儿,未免少见多怪。”从文境趣味性这方面相对比,汪曾祺先生应比同样写饮食闻名的大师周作人先生略高一筹呢。
文无情难为好文,散文贵在抒情。情在文中,文中含情,是散文的一种至高境界。有“抒情的人道主义者”美名的汪曾祺先生更是“理情”高手。他写家乡江苏高邮、写西南联大老师、写同学、甚至写饮食都把“情”注其中。他在《多年父子成兄弟》一文中,饱满情深,写父亲,“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写父母的相亲相爱之情,“母亲去世后,父亲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笔中有情,“情”现纸上,这种“情”,不仅是一个作家对亲人、故乡的爱,更展现了作家对生活的体味和笔法的把握。
汪曾祺先生1997年5月离世,在七十七岁生涯中,以写短篇小说闻名见长,写散文自己评价“是副业”,但他的散文却有返璞归真的境界,有静幽致远的雅致,有淡定从容的文华,在我国文坛上应该是别具一格,闻名遐迩,这与他对创作的认识、坦诚的态度是一体相通的,他说:“淡泊,是人品,也是文品。一个甘于淡泊的作家,才能不去抢行情,争座位;才能真诚地写出自己所感受的那点生活,不耍花招,不欺骗读者。”这应是汪曾祺先生散文的内置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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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十
今天老师让我们写一篇读后感,我绞尽脑汁想了好久,决定写《义犬复仇》着篇课文的读后感,因为这篇课文让我很感动,让我流出了泪水。
课文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文尔内。它是一条年轻健壮,训练有素的军犬,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亲眼目睹了敌人杀死主人的整个经过,于是对敌人有了刻苦的仇恨。想要杀死敌人,但没有成功。8年后,文尔内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找到了敌人,杀死了他,自己却为主人牺牲了。
文尔内重情重义。8年来,它一直在为主人报仇。8年,一个不短的时间,一个人的思念也许都没有这么长。但是文尔内做到了。它凭着自己的坚持、嗅觉和记忆找到了凶手,并杀死了他。文尔内虽然是一条狗,但他能分辨是非,8年来一直没有忘记过给主人报仇,并且一直想着这件事。文尔内真不愧是一条义犬!
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十一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我上小学时,除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谈吃及读后感篇十二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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