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把握时间,合理分配各项任务的优先级与重要性。在制定计划之前,我们可以先进行一些调研和准备工作。这里有一些关于计划制定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一
*****管理中心:
我是一名来贵公司的消费者,写此信的目的是想反映一下10月31日在贵公司停车时,与贵公司停车管理员之间发生的事情。
10月31日,天气非常寒冷,我和我同事要在贵公司大厦和负责“嫦娥一号”卫星发射的工作人员开一个碰头会,商定最后一步并轨计划。来到贵公司智能化停车场停车时,贵公司停车管理员让我们把车放到传送带上,然后让我们下车。但是在下车时,他没有告知我们车立刻送到车库里,也没有提醒我们把随身要携带的物品带上。由于我们第一次在这种现代化的停车场停车,完全没有经验,也不知道停车程序,导致我们下车后,连外套都没有穿,要带下车的手提电脑也没拿,车已经被传送走了。我们开始和他交涉,恳求他把车提出来,因为这次会议要用的重要资料都在手提电脑里。他就是不肯把车传回来,而且态度极其恶劣,嘴里还骂骂咧咧,责怪我们当时为什么不下车同时把物品带上。我们和他交涉了大约半小时,他终于同意把车传回来,条件是我们付一次取车费。我们为了及时拿到电脑和衣服,同意了他的要求。我们当天的会议迟到了20分钟,并得了严重的感冒,至今未愈,治疗费已经高达800元。
对于他的行为,我们非常气愤,在十七大报告中,特别强调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他作为一名停车管理人员,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他的服务态度极其恶劣;应当有义务提前告知消费者,但是他没有告知;应该在工作失误后,积极协助解决,但是他并没有积极协助解决。反而他来责怪我们,耽误我们的宝贵时间并损伤了我们的健康身体。同时也损坏了贵公司在消费者中的良好形象。
这件事情对于我来说是小件小事,但是如果他不改正工作态度,发生在每一个来停车人身上,就是大事,奥运会将即,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会影响我国在国际中的形象。所以我强烈要求贵公司对此人进行深刻的批评教育,并赔偿我们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3000元整。
一位还在生病的消费者。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二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三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处理派出机构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应当对收到的消费者投诉进行记录,并及时将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消费者分送情况。告知记录应当留存备查。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上级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第九条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处理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消费者投诉。
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消费者投诉,认为需要由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可以报请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两地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管辖权发生异议的,报请其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发现消费者投诉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四
廉明的的工商领导:
你好!
我要投诉“巨柔情”公司销售的“泪美人”牌眼泪药。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女儿目目,本是一个十分阳光活泼的孩子,尤其喜欢跳舞和历史剧。一年前已经高中毕业,毫无疑问,她报考了历史剧艺术学院。第一个接手她们班的是一个裹着三寸金莲的女老师,她对她们说,要想成功必须敢于献身,目目也很佩服她。在《穆桂英挂帅》等女英雄剧中,木木成功地完成主角任务。可是有一天她对目目说,历史美人是用她的柔情打动观众,阳气女孩在这方面是不受欢迎的,为了让目目有“光明前途”,她劝目目先学会多愁善感,并推荐了“巨柔情”公司生产的“泪美人”牌流泪药。
“泪美人”——材料:
炎帝首创“泪不停”中草药十钱、林黛玉灵魂二两、加送妲己妩媚三分;效果:是你马上变成中华传统流泪型美人。
为了给女儿一个美好的未来,我帮她购买了“泪美人”;为了起到根本性的变化,我将她改名为泪泪。
是“泪美人”公司,害了我阳光活泼的目目,弄成“古不古,今不今”的泪泪。
还我目目!
投诉人:目目之父。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五
第六条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六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心、诚心、耐心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2、讲究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做到咨询解答快、受理申诉快、调解查处快、信息反馈快,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3、严格依法行政,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
4、坚持廉洁执法,反对以权谋私;坚持公正执法,反对徇私枉法;坚持文明执法,反对野蛮粗暴执法。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申诉、举报内容。
6、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密切协调系统内外关系,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拨打电话“12315”。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七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航空运输服务质量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以下简称投诉)是指旅客、托运入和收货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书面、电子邮件或口头等形式针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事件提出处理要求的行为。
第三条处理投诉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依据,参照有关行业标准、惯例。
第二章投诉处理单位及其职责。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的管理工作,其消费者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公共航空运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章和标准;。
(四)监督管理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的工作;。
(五)组织公共航空运输投诉处理工作经验、信息交流;。
(六)受理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七)监督管理有关投诉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的投诉管理工作,其消费者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共航空运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章、标准;。
(二)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辖区内投诉管理制度;。
(四)受理消费者对本辖区内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投诉;。
(五)承办民航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转来的投诉;。
(六)每月定期汇总所处理的投诉情况,并及时报民航总局抄消费者事务中心;。
(七)组织本辖区内投诉处理工作经验、信息交流;。
(八)监督管理本辖区内有关投诉管理方面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消费者事务中心)根据民航总局授权负。
责投诉的日常受理工作,其消费者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二)接受民航总局委托,负责调查处理重大消费者投诉案件;。
(三)负责对投诉情况汇总和整理,定期报民航总局;。
(四)负责对投诉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向民航总局提出建议。
第七条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消费者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二)每月定期汇总所处理的投诉情况,并及时报民航总局抄消费者事务中心。
第八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处理投诉工作的主要职责及要求:
(三)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并保证24小时值守;。
(五)做好投诉案卷归档工作,投诉案卷至少保留二年;。
(六)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与各类代理人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督促、协助代理人对涉及本企业投诉的处理。
第三章投诉条件、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投诉受理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
(三)有具体的投诉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本办法的投诉范围。
第十条下列投诉可以不予受理:
(一)无具体的投诉事实;。
(二)匿名或者无确切的联系方式;。
政机关正在处理的;。
(四)纠纷双方曾达成协议并已执行,无新的投诉理由的;。
(五)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本办法投诉的。
对于不予受理的投诉,有确切联系方式和投诉人姓名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同时向投诉人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投诉人向投诉受理单位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口头方式投诉。对于口头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制作记录,并要求投诉人提供有关证据。
第十二条投诉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单位名称和当事人姓名或工作牌号;。
(三)投诉事实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经过等);。
(四)投诉请求;。
(五)有关证据。
第十三条投诉可首先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提出,投诉人认为受理单位逾期不处理或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投诉人应当对投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四章投诉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被投诉单位接到投诉后,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转处的投诉还应对投诉的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书面报告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投诉事由;。
(二)调查核实过程;。
(三)确定的基本事实与证据;。
(四)明确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处理投诉时可以根据事实和有关规定解释、申辩,也可以与投诉人自行和解。
第十七条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转处的投诉,经调查被投诉单位无责任或者不能与投诉人和解的,被投诉单位应当报告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第十八条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处理投诉可以。
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进行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上述单位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调解决定:
(一)投诉人自身的过错。可记为无效投诉并通知投诉人;。
(二)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三)属于被投诉单位的过错,由被投诉单位承担责任。
双方对投诉案件的调解有异议的,可依法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对查证属实的投诉,责任确属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代理人,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按照投诉的性质和影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其进行处罚。
经过调查确定为无效投诉,有确切联系方式及投诉人姓名的应予以回复,但不列入有效投诉统计。
第二十条被投诉单位对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一九九八年四月十日民航总局运输司印发的《航空运输投诉管理规定》同时废。
止。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八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损害时,可以向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行政部门申诉。
这些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价格管理、卫生、防疫、进出口商品检验等部门。
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受损害的情况和性质,向上述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行政部门接到申诉后从两方面进行工作:一是经过调查了解弄清事实,对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使双方经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二是对查证属实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制裁。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九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
因此,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最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纠纷。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十
今年3月15日是第__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从小培养学生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东风小学定于在3月15日前后,在全校开展“”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此次开展“”消费者权益日,要让学生对“”的来历有初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着重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让学生认识到有害食品对自身健康的危害,做到坚决抵制有害食品。
二、活动宣传。
学校将在校园升旗台处悬挂一期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醒目宣传横幅;各班要积极利用黑板报、文化墙等载体,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内容,积极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堂主题知识讲座。3月11日早上的国旗下的讲话,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将为全校师生开展一堂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讲座。
(二)开展一堂主题班队会。各班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班队会,一是要了解“”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二是要结合生活实际,谈谈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结合实际,围绕食品安全,在各班开展整治活动。当前,在本校学生中流行购买校门口小商贩出售的“三无”食品、垃圾食品,小商店出售的零食、饮料等蔚然成风,这些食品对小学生的健康影响很大,同时也是对我们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各班要借此契机,在学生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全校学生形成人人抵制有害食品的良好风气。
(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扩大主题活动宣传面。为进一步扩大“”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面,各班在做好对学生进行主题教育的基础之上,要发动学生回家向家长宣传“”的相关内容或者请家长做好对孩子的相关教育,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十一
投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2)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等。
(3)消费纠纷情况。即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时间、价格、数量、受损害的具体程度及有关证据材料。购买商品还要写清楚商品的商标、牌号等。这部分内容要尽量写详细,以供消费者协会在调查处理时参考。
(4)投诉请求。包括退、换、修原商品、支付赔偿费等。
投诉书没有固定格式,下面列举一个实例供参考。
投诉书。
***消费者协会: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略)。
我请求消费者协会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商场退回我的购买电脑款,并赔偿损失***元。
投诉人:杨**。
(1)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向消协投诉要写明投诉人姓名、住址、邮编、电话号被投诉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并提供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
(2)对受理的投诉及时登记建档,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实施调解。
(3)凡接到消费者投诉,受理与不受理的,应力争于一日内告知投诉者。
(4)处理一般性投诉,将投诉信转被投诉方,要求被投诉方在十五日内答复消协和消费者,超过期限没有答复的,再次催促或采取其他办法,直至有结果。在期限内,被诉方提出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合消费者协会调解的,消费者协会要及时告知消费者采取其他途径解决。
(5)对复杂、争议较大的投诉,消协直接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需做鉴定的,提请有关法定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出具书面鉴定结论。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
(6)涉及面广,危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严重又久拖不决的重要投诉,应向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要求制止和及时查处。同时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公开提醒消费者注意,避免和减小由此造成的损害。
(7)做好各区县受理投诉的协调指导工作,受理市重大、典型投诉及下级消协上报的涉及面广、有地域限制或具有普遍性疑难问题的投诉。
(8)区县一级消费者协会受理直接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市消协转来的一般投诉;外省、市、县消协要求协助受理的投诉;本地消费者对外地企业的投诉。
(9)各级消协组织对消费者的投诉,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分析,通过普遍性和典型投诉案例反映消费者的呼声,分析市场消费趋势,向有关部门或工商企业反馈信息。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十二
三、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四、具体赔偿要求。
五、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传真、机船车票、门票、凭证、发票等。
例文:
xxx消费者协会。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略)。
我请求消费者协会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要求xx商场赔偿损失xxxx元。
投诉人:xx。
xx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投诉信基本特征是反映问题,诉说原由,目的是解决问题。写投诉信形式可以不拘一格,但反映问题时一定要把真实情况说出来,尽可能让人一看就明白。
第一,基本要素一个都不要少,一个都不要假。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联系方式等,简单来说就是什么人什么时候在哪里遇到什么事情为什么没有解决,哪些问题需要提供帮助。联系方式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详细地址、电话、微信等。
第二,重点要突出,篇幅不宜长。投诉的内容要突出重点,尽量简明扼要,最好是在一至两页纸的篇幅内,把最想说的话说出来,让人一目了然。××市一位中学生投诉学校乱收费问题,她只用了不到100字的篇幅,另附一张收费单据(复印件)就把情况反映清楚了。
第三,尽可能提供证据,让人觉得你在理。投诉时最好提供足够的证据,让人觉得你投诉的内容真实可靠可信,更容易促进解决问题。通常在信中附寄的证据有:各种单据、证件、合同(协议)书、批文(批字、签字)、判决(裁定、鉴定)书等等。注意:邮寄或传真时只用复印件,原件自己保存好。
第四,注意时效,及早投诉。有好多事情是受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规定期限(比如合同规定的期限、法律规定的时效),再行投诉有关部门依法可以不予受理。所以投诉要及早,要讲究时效。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消费投诉,包括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和保险消费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
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是指保险消费者在保险消费活动中与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发生争议,向相关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反映情况,要求解决争议的行为。
保险消费者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是指保险消费者认为在保险消费活动中,因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情形,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申请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是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明确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工作岗位,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对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的办理、统计、分析、管理工作。
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应当指定本单位分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责任人。
第六条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协调和支持分支机构妥善处理各类保险消费投诉。
第七条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建立保险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协调、督促会员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及时处理保险消费投诉。
第八条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指导辖区内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并监督其规范运行。
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协调、督促会员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保险消费投诉,做好保险纠纷调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正常运行。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应当指导并支持分支机构参加当地保险纠纷调处机制,与保险消费者协商解决保险消费争议。
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具体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消费者投诉工作计划篇十四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受到权益损害的投诉。
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的投诉有: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规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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