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文学性的转化过程,将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和感受变成了文字的形式。9.如何写出既有自己独特思考又能引人共鸣的读后感呢?阅读这些读后感,我们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表达方式和观点。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一
我有一个崇拜的偶像,那就是福尔摩斯。大家可能觉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喜欢福尔摩斯呢?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侦探类的节目,那里面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值得猜想,很有趣,所以我很崇拜福尔摩斯。
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二
《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
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
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
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最后一案,时间讲的是某某年,福尔摩斯调查到了一个犯罪集团在轮顿的所有犯罪案全是这个集团所组织的,福尔摩斯就开始调查,他说只要把这案件侦剖了,那的侦探生涯也画上了圆满句号,······后来在一个大山崖上停歇,福尔摩斯在那时感到了不测,把华生之开了,······华生回来了发现福尔摩斯的手杖在岩石旁,旁边有一封信,上面写着概括;华生我把你支开,是因为我遭到不测。
华生开始寻找福尔摩斯,他在旁边发现了脚印和打斗的痕迹,让后到万丈深渊处脚印不见了。他想福尔迷思肯定和坏蛋打斗摔倒万丈深渊。此刻我的'心情和华生当时的心情一样,悲痛,伤心,心请压抑。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四
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
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五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六
要说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这是一本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是我从小羡慕的'侦探,因为侦探沉着冷静,不义气行事,使我最激动。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福尔摩斯解决的《血字的研究》。复杂的悬案,难以理解的案子,福尔摩斯一看便知。还有很令我惊讶的是,福尔摩斯的小提琴也十分棒。
除了福尔摩斯,书中的华生医生也是个很好的助理,帮助福尔摩斯解决了许多迷案。这些都是以华生医生的角度看的。
福尔摩斯教会了我冷静思考,不到最后关头,不要放弃,要勇于思考,大胆实践。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七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一共三本。读完第一本后,我深有感触。今天我来给大家说一下我的读后感想吧。
福尔摩斯是一位观察仔细的人,他会观察到他人观察不到的事物。普通侦探要破解一个案子最少要一个月左右,但福尔摩斯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了。那是因为他对所有事物观察得一丝不苟。
福尔摩斯有知识贫乏的一面,也有知识丰富的一面。一次,华生正读者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却傻乎乎地问华生卡莱尔是谁。但华生发现福尔摩斯对哥白尼学说了解得十分多。正当华生吃惊的时候,福尔摩斯说:“人的大脑就像一间一小阁楼一样。有些没有用的事你可以忘记,但假如你一直记那些没用的事的话,反而会把有知识性的事忘记。”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要仔细观察,不要把没有用的事记在“小阁楼”里,要远远地避开它们,要记住有用的事情!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八
在著名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的笔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断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询侦探。在伦敦的各式各样的离奇案件中大显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读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绅士,他爱拉小提琴,对化学实验很疯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专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几乎样样都离奇,诡异。其中的一个,充分的向我们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能力。
这个案子名为“诺伍德的建筑师”。案情是这样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约翰·麦克法兰的小伙子委托福尔摩斯帮助他,因为警方误认为他是杀死了奥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钱的建筑师)的凶手,要将他逮捕。于是,福尔摩斯便去搜集证据,来证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访了委托人的家属,得知了他的母亲与奥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现场,但没有什么收获,直到苏格兰场警官发现一个指纹,并确定指纹是麦克法兰时,福尔摩斯就找到了破绽:麦克法兰昨日在狱中,不可能跑出来,福尔摩斯昨天的观察中却没在同样的地方发现指纹,在这里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他那鹰一般什么也瞒不过的眼睛着实让我佩服。他还发现一楼的走廊比二楼短六英尺,根据这些现象,他假装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奥德克先生“逼”了出来。原来,他是因为委托人的母亲拒绝嫁与他而想出的坏招,——让旧情人的独生子被送上绞刑架,幸亏福尔摩斯看穿了他的诡计,没让他的阴谋得逞。
可惜,事实上世上没有福尔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国最伟大的护法卫士!最严明的维和者!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九
岛上发生了大窃案!福尔摩斯立刻坐着时光机,前开办案。
被偷的是卓兰镇价值百万的极品兰花。小偷不但在现场留下了自己的名字———植物大盗,还留下了一封信。信上面写了两个字:“腊月?”福尔摩斯想:一月到十二月,哪来的腊月?福尔摩斯想了一下,突然,福尔摩斯兴奋地大叫:“哈哈,这个案子太简单了,我知道了!植物大盗是外星人。”这的警察 卓布道说:“不不,腊月指的是十二月,我们的老祖宗喜欢替月份取名字。比如说用植物来命名;二月是杏月,三月是桃月……”
于是,福尔摩斯开始用猜谜法、密码法、加减乘除法、比较文学法……突然,福尔摩斯激动的大叫:“啊,我知道了!他要偷的是世界上第一朵复制的莲花呀!”
案子破了福尔摩斯真是一个会动脑筋的大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十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家喻户晓的作品,深受许多人的喜爱。而我却对这本书有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少年儿童懂得探索,善于思考,出发点是好的',可我觉得,这本书里有不良内容。凶手连环杀人案,砍头,注射毒液……情节常常都是血流成河,人被碎尸万段,内容太过于血腥,不适于少年儿童。
就拿第一部作品《追凶》来说吧,男主为了给自己心爱的人报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在自己即将去世时,杀死了自己的两个仇人。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思考呢?对男主的同情?还是对男主残忍的手段不解?在过多涉及这种方面的作品后,我们的思想会变得肮脏,残忍,狠毒,这给少年儿童造成阳光下的阴影。
这本书也是对黑暗主义的一种诠释吧,权威人员表示,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们从多方面思考,有助于儿童的成长……但真是这样吗?故事的结局,无疑就像普通的玄幻故事一样,侦探破案,凶手被捕,单纯的美好愿望不一定那么真实,很黑很暴力的事情,还是让孩子少知道点比较好。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十一
我从小就想当一名侦探,那种破案成功的感觉,多爽啊!可是只有决心没有行动可不行,所以我十分喜欢看侦探类的小说和动画片,其中我最喜欢的侦探就是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力和观察力使我十分佩服。他那叼着烟斗,拄着拐杖,头上戴着一顶黑帽子的经典形象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变的聪明了许多,每当家里有什么事或者是谁撒慌了,我总是了如指掌。
更让我佩服的还是福摩尔斯的那种与朋友同甘共苦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让我学习。
书中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四签名了,这个由四个签名引发的案件,使我看得步步惊心。我十分敬佩柯南道尔,他让整个案件都复原在我脑海中。
唉!要是世界上多几个像福尔摩斯那该多好,我一定争做第二个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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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十二
古时候,伦敦的贝克街221号,伟大的侦探福尔摩斯就住在这里。他善于观察、记忆和推理。热爱音乐、拳击和化学试验。
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因此,才破得那么多的疑案。当然,这也少不了华生医生的分析。华生医生是著名的法医,擅长研究。福尔摩斯成功的三大主要原因:
一、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
二、拥有出众的观察力;
三、拥有非凡的分析力。
这就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主要原因,其实并不难。只要你认真去做,就能像福尔摩斯一样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十三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情不自禁的佩服福尔摩斯起来。
因为他对地质学、化学和解剖学非常了解。还是个侦探,靠脚印的.深度就能知道一个人有没有背着重的东西,看步子的大小就知道一个人大约有多高。我真的非常非常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是怎样侦破一个个迷案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我先给大家讲一个《五个桔核》。
这天,福尔摩斯的家里闯进了一个年轻人,他自我介绍叫小奥肖彭,自己有事要请教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的祖父有两个儿子,分别是我的父亲和伯父。这天他们俩同时收到了一封信,信里竟然有5个桔核和3个‘k’,我忍不住想笑,可是看到父亲和伯父那惊诧的表情,我便收起了笑容。我问他们‘怎么了?’他们说:“死亡!”,结果,还没过两个星期,他们就全死了。”
“就在两天前我也收到了5个桔核和3个‘k’,福尔摩斯先生,你说我要不要去哪躲躲?”小奥肖彭说。
福尔摩斯说:“躲是没有用的,你还是回你的家乡吧!”没想到,小奥肖彭第二天就被陷害了。福尔摩斯知道后很生气,他让华生把5个桔核和3个‘k’寄给3‘k’党的头目辛克。辛克知道后很吃惊,连忙租用了一条船,因为他知道,在岸上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赶快去图书馆去借阅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十五
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吧!《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柯南·道尔写的。
接下来让我讲一讲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和故事吧!这篇故事讲述的是福尔摩斯的.探案,他可以用推理的方法来判断是谁做了坏事。你知道吗?警察不会还要问他呢!“丢失的宝石”这篇故事就是福尔摩斯分析推理霍尔德一家丢失了一个皇冠,半夜吵闹的情况得知谁是罪犯的。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十六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守的意志,再加上一双让犯人闻风丧胆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谜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血字研究》。这是作者柯南道尔于1887年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
故事大意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在地下室碰到了好朋友华生,他们决定在贝克街住下来。这时,警长打来电话,让福尔摩斯去侦察一件案子,福尔摩斯超乎想象地在乱七八糟的环境中找出了凶手。
我觉得福尔摩斯破案有一大秘诀:细心。每次他在破案的时候,非常善于观察,不放过身边每一个细节,哪怕是一滴水,一个小洞。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每次在考试的时候细心些,认真地读题,然后再做出正确的回答,那我的分数不就能高起来了吗?每次考试我都会因为一些小细节而扣分,比如小数点没加、少一点、多了一个字母等等,这些错误都让我与高分无缘,以后我一定要努力改正。
福尔摩斯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品格,希望大家有时间都去读一读,品一品。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十七
大家应该都知道在美国有一位著名的侦探福尔摩斯,他还有一位搭档叫做华生这里的每一件故事都很惊险好我今天给大家讲讲。
福尔摩斯住在一个小巷里,一天下午他正在和华生谈话,就收到了一封信,信上写的是一对夫妻生了一个小宝宝他们请了一位保姆,有一天保姆看见夫人正在吸宝宝的血,于是保姆马上把小宝宝抢了过来。于是福尔摩斯到了那个妇人的家,一看夫人得了一种怪病叫吸血鬼病,福尔摩斯给了几小袋药每天一袋慢慢的'病好了。
我长大以后要做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十八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应都熟悉,他是英国的名侦探,也是位破案高手。就在前几天,我买了一套关于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书。说到福尔摩斯成名,跟他的好朋友也就是一开始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作者牙科医生“华生”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华生”是他的好朋友所以每次他探案都带着“华生”,“华生”在观看破案时记录了下来。因此“歇洛克·福尔摩斯”才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下面我来说说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记录了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这里面既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等经典中篇,让我看到了人们为财残杀的一面;而《第二块血迹》、《六尊拿破仑雕像》、《跳舞的小人》、《鬼足迷案》……短小精悍的故事又让我看到了人们不择手段的一面。
我读后发现其实,福尔摩斯不只是为向别人炫耀自己的聪明推理而办案,而是为寻找真相和证明自己的推理而办案,而且,他也不是一味的把最终的凶手绳之以法,有些故事,他在查明真相后,发现那人并不是故意杀人,那人一个劲恳求他,他最终放了她,还说了一句“滚出伦敦”。
在我心里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人我很崇拜他,想成为这样以为侦探!
这确实是一本好书没有读的的朋友们快来读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十九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二十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小说,它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名作。
书中主要讲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遇,到他们一起侦破一件件奇案迷踪,最后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的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静,善于思考,善于动脑的人,他总能通过观察别人身上的细节判断这个人的一生。100多年来,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一直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思维、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为了令罪犯闻风丧胆、闻之胆寒的克星。
他最令我敬佩的是,最后他和莫里亚蒂搏斗后,牺牲了自己和莫里亚蒂一同坠入深渊的做法。当初,福尔摩斯完全可以抛下一切逃里那个事件。以保自己的性命,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他这种深明远义的做法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民族英雄——黄继光,黄继光不惜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和侵略者的碉堡作斗争,这和福尔摩斯很像,他明知道去找莫里亚蒂无异于去送命,但为了法律的尊严他仍然坚持这么做,我认为这是个令人钦佩的做法。就凭这这点一只屹立在我心中的那个英雄毫无疑问就是他。
福尔摩斯的推理令我敬佩,而更让我钦佩的是,他有一颗仁义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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