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解决问题并达到预期的效果。方案的制定需要有清晰的目标和明确的期望,这样才能有有针对性地制定行动计划。方案范文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全面、具体、可操作性。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在镇政府的主导作用下,各村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户集村收、集中处理”的原则,认真开展“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和“四清”(清垃圾、清杂草、清淤泥、清路障)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十乱”(杂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衣被乱晒、杂物乱放、车辆乱停、摊点乱设、房屋乱建)现象。
1、全镇集中建设垃圾填埋场1个,各村以村为单位配置垃圾清运车辆。
2、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将卫生责任区落实到户。
3、以村为单位修建垃圾池(配置垃圾箱)或以每10户为单位配垃圾桶。
4、以村为单位确定卫生保洁员定期进行垃圾清运工作。
5、各村每月底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确保每户房前屋后保持整洁,公共场所由保洁员或卫生清洁小组轮流清扫。且以村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光荣户”评选活动,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
6、国道两侧从水沟外缘算起50米内、省道两侧从水沟外缘算起15米以内、县道10米以内不得建地面构造物。
7、以村为单位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猪圈,清除草垛及其他堆积物;取缔占道经营的废品回收站、木材加工厂、建材经销点、小卖部;要争取做到主干道旁的常年整洁、清洁。
8、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乱停乱靠,有条件的村要集中修建晒场。
9、主干道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羊、栓系牲畜。
10、保持农村新建房屋周边环境的整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加强我镇文明创建力度,全面落实村庄清洁行动,提升全域人居环境水平,针对镇村环境清理不彻底,尤其是集镇背街小巷,中心村庄和自然村庄房前屋后卫生整治不到位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开展“整治房前屋后,清理河道路边”乡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特制定如下方案:
6月1日至6月15日,为期半个月,时间服从任务。
1、开展全域卫生盲点的整治。重点清理群众房前屋后垃圾、乱堆乱放和松树疫木疫柴及公路沿线疫木疫柴,尤其是村部周边、中心村庄和自然村庄的乱搭乱建和陈年垃圾。结合河长制,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清理河道内白色及建筑垃圾,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清除随意种植的菜地,确保河道整洁,河水清洁。清理时间长久、破损、不合时宜的宣传标语。结合改厕整改行动,对公厕加大管理、维护,做到所有到公厕道路硬化、水电接通、每天保洁,重点整治农村公厕“长流水”现象。对辖区内水体、村庄内所有河道及周边坑塘、沟渠的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治理。同时镇直各单位、各村要搞好自身办公环境的垃圾清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各村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本次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发放垃圾袋给公益性岗位和群众,发动群众收集垃圾后由村统一运送至主干道堆放,中航环卫公司负责及时清运处理。对疑难问题和重点整治对象,联系村班子成员和村书记要统筹使用镇工作组和村干力量,采取集中攻坚形式予以整治。对村级确实难以攻坚的,上报镇后,镇统一组织力量集中整治。
2、集镇持续开展集镇文明创建活动。一是镇执法分局结合防疫工作需要,重点整治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有序科学管理小摊小贩。对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经营的,并造成交通拥堵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摊贩业主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坚决予以处罚甚至取缔。二是街道配合中航环卫公司重点加强对集镇背街小巷、广场和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小河道和人工湖等水域卫生整治。三是镇执法分局要加强对集镇和镇区范围内小广告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健全小广告整治机制,对重点的小广告制作者、张贴者重点打击。
3、持续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结合防疫要求由防疫领导组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分局、派出所、中小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按防疫的要求开展整治。二是加大校园自身和周边卫生整治,重点是学校内外的卫生盲点和卫生死角,消除蚊虫生存环境。
各村在此次环境整治中所需人员、车辆、机械等经费由各村自行解决,整治过程中大额支出由各村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原则,按程序支出。
1、高度重视。环境集中整顿是建设美好的需要,各村要高度重视,联系村班子成员是此次环境集中整治第一责任人,村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本次集中整治由各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不断提升环境整治效果和水平。
2、加大宣传。各村要强化环境整治宣传,通过广播、条幅、党建大屏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度,组织农户开展房前屋后的垃圾清扫,全面开展自查自清活动,力争全覆盖、零死角,积极引导农民垃圾入桶,转变生活习惯,改变生活方式。同时,各村、镇直单位要紧紧结合创建县第二届文明村镇、新文明实践活动、“五色”志愿者服务等因地制宜联合开展相关活动,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6月份各村必须在红黑榜评选评出将家庭内外卫生较差户且不积极配合本次整治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黑榜,镇将在整治活动结束后,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3、人员安排。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防疫和脱贫攻坚工作,抽调如下人员参与本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1)农村片:
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为确保工作持续推进,各村、街道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立即整改,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6月6-7日、6月14-15日镇将对村组织两次督查,两次督查成绩作为最终村级考核成绩。本次人居环境整治采取一事一奖,按照考核结果设置奖励。农村片设第一名1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2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2名奖励1万元;集镇设置三个考评等次,优秀等次奖励执法分局和街道全体干部共2万元,良好等次奖励执法分局和街道全体干部共1万元,一般等次不予奖励,街道、镇直单位考评由镇班子成员组成检查组6月15日实地考评后打分。此奖励可直接分配到人,由驻村班子成员和村书记考评工作组和村干表现合理分配上报镇后打卡到人。本次村(街道)、镇直单位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实行通报、考核扣分,严格兑现奖惩,对镇直单位的成绩纳入满意站所分值。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按照社会主义新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巩固省级卫生镇、村的成果。实行政府主导、各村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事关农村和谐社会构建,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一把手”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落实镇级领导包片、抓示范点,干部包村、包段面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一事一议”自主投资投劳,共建美好家园,推进镇村卫生保洁工作;切实凸显政府主导作用,镇级财政对垃圾(清运)设施、村容村貌整治等适当予以补贴;积极组织镇领导针对各村开展对口帮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同时,可以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有效拓宽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筹集渠道。
镇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明显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各村要抓好日常整治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督促后进行整改,促进环境整治工作平衡发展;各村对农户的环境卫生整治实行“月查季评年颁奖”,引导农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步入常态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镇政府将专门就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督促工作有效落实;各整治村要每周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不断强化责任,认真总结,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巡查,对整治成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力促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问题入手,着力优化宜居环境,规范管理秩序,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幸福指数,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内容。
整治范围为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整治重点包括四项内容。
(一)违法建设。对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非法占用沙滩岸线,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以及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二)占地种菜。取缔占用公共绿地种植蔬菜,占用住宅小区绿地种植蔬菜,占用林地种植蔬菜,占用国有储备土地种植蔬菜,占用已出让但未开工建设闲置地种植蔬菜等农作物行为。
(三)扬尘污染。国有储备土地覆盖、复绿、无裸露、无扬尘,批而未建土地、建筑工地无扬尘,弃土堆清理、覆盖、无扬尘,渣土运输车辆全覆盖、无带泥上路。
(四)烧烤油烟污染。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油烟达标排放。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环境重点整治行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及时恢复辖区内违法建设整治后的市政园林设施;负责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市级管理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和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查处工作;负责及时恢复市级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整治后的市政园林设施;负责建筑工地、批而未建的裸露土地、土堆和渣土车辆扬尘整治,负责对公用绿地种植蔬菜的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检查、认定和查处,负责对国有储备土地的整治。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渣土车运输车辆的规范整治。
市林业局:负责对违法建设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和查处,负责对占用林地种植蔬菜的整治。
市环保局:负责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设施设备进行监测。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对占用海域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和查处,负责沿海岸线养殖区环境整治。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负责对居住小区内占用绿地种植蔬菜的整治。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合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并经规划部门认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对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的临时建设和超过批准时限未拆除的临时建设,限期进行拆除;负责露天烧烤餐饮的规范整治。
市规划局:负责对违法建设进行认定。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监察局:负责对有关责任单位移交的违法建设整治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
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对不按规定运输渣土车辆的整治。
威海报业集团和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重点整治阶段(4月至5月底)。根据目前初步排查结果,由各区政府(管委)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镇(街)、住建、国土资源、规划、林业、海洋与渔业、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整治。整治期间,对各区整治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问题,各区要同步进行整治。责任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全力参与各区政府(管委)重点整治行动。
(二)巩固提高阶段(6月份)。对前阶段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遗漏或整治不到位、不合格的进行追补处理。各区政府(管委)、责任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整治效果长效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至5日)。城市环境重点整治行动结束后,市里统一组织进行检查验收,评选等级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环境重点整治行动督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负责督导检查重点整治工作。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班子,制定详细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包领导靠上抓,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各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辖区内的城市环境重点治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认真落实责任分工,配合、指导各区开展综合治理,形成属地管理、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范围和职责,在城管办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摸底,查漏补缺,进一步充实完善问题列表。要加强联合执法,各部门分工协作,配合联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各区要处理好边界衔接问题,避免出现治理盲区,确保网格全覆盖。要坚持依法行政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严格履行法律程序,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老大难和易反弹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治本措施,实现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三)严格督导考核。要坚持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档案,逐一挂牌督办,问题解决后予以销号,同时对新增问题随时备案,列入整改档案库,既考核解决问题数量又考核问题总量。督导小组对整治开展情况全程跟踪,坚持日督导、周汇总、月通报,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并通过编发通报、简报,召开整治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严格考核问责,将整治结果纳入各区和相关部门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梅溪湖街道办事处依据上级指示精神,全面对标省、市、区三年行动方案,聚焦一基础,五行动,重点检查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任务目标,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彻底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再上新台阶,本次我街主要整治区域为骑龙安置小区及桃岭社区代管的原联络村两个村民小组。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成员单位包括城管办、城管执法中队、骑龙社区、桃岭社区。
整治行动时间:20__年1月开始,至20__年12月30结束。
由街道城管办、公共安全办、城管执法中队及社区工作人员,村民小组组长及代表一起,对骑龙安置小区及桃岭社区代管的原联络村两个村民小组进行清查,逐一清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并登记造册,集中力量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治,街道对整治区域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性检查验收,营造干净整洁的农村人居空间和生活环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活动与年底考核挂钩,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来。
(二)明确责任,协调联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需深入一线,积极开展整治行动,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应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评比等活动,增强居民维护环境的荣誉感。选出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带头人,广泛宣传好典型、好惊艳、好做法,营造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为全面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五年行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切实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公共服务功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基础,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水环境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在上一轮三年行动建设的基础上,围绕“五年行动”方案,实施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全市创建20个示范引领村、50个美丽宜居村,其它所有村庄持续推进“四清一治一改”(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河塘沟渠、农业废弃物和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加强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加快改变农民生活习惯)。
1.环境整洁村。所有村庄根据泰州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范和环境整洁村标准,大力实施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的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全面开展“三拆、四清、五保持”(“三拆”是指拆猪圈、拆旱厕、拆残垣断壁;“四清”是指清积存垃圾、清散养家禽、清黑臭水体、清乱堆乱放;“五保持”是指保持道路常洁、保持绿化常管、保持路灯常亮、保持公厕常净、保持垃圾房常清),突出清理死角盲区,推动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垃圾投放、污水处理、杂物摆放等生活习惯,避免脏乱差现象反弹。
2.美丽宜居村。在环境整洁村的基础上,对照生态宜居的标准,做到水面、坡面、路面、墙面、院面全面提升,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全面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和无障碍设施公厕,全面消除旱厕,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集聚人气、激活产业、挖掘文化内涵,展示村居的特色和亮点,鼓励能人为家乡环境提升作贡献,通过古树名木、文化名墙、民房保护、老街修复,打造别具特色的乡愁馆,充分彰显地方人文气息和乡土特色,2022年,全市打造50个美丽宜居村。
3.示范引领村。坚持把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突破口,立足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优化乡村、田园、村落等空间要素,分类组织建设,分级梯次打造,分批申报命名。2022年,申报省级特色田园乡村5个,建设泰州市级特色田园乡村5个,建成兴化市级特色田园乡村10个。
1.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引导村民、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整治,根据村庄实际和需求,科学确定整治标准、整治任务。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积极开展以“出智、出工、出钱、出物”“助困、助卫、助绿、助美”为内容的“四出四助”活动,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氛围。
2.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考虑村庄在自然资源、空间形态、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科学规划村庄发展,统筹谋划;区别施策,分层次、分类别梯次推进示范引领村、美丽宜居村、环境整洁村建设,把握好建设力度、推进速度、农民接受程度之间的关系,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3.坚持科学整治,留住乡愁。以不增加村级债务为前提,农村公共设施按照节俭整治要求,根据经济基础、发展阶段、村庄肌理等自身条件,找准不同梯次的建设目标,分类打造、分级创建。充分发挥群众智慧,从“百笑图、姓氏谱、民俗风情史、家什农具展示”四个方面打造乡愁馆,突出里下河地区兴化农村建筑风格,注重保持村庄乡土特色和生态底色。
4.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运用系统化思维,建管并重,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宜业宜居宜游宜商的原则,鼓励具备条件的特色村庄发展特色产业,加强运营管理,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水平,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效果。
1.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抓好农村户厕整改提升,全面消除旱厕,推动新改户厕由室外向室内转变、由厕所向卫生间转变,新建农房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已改造的农村无害化户厕进行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公共厕所配建工作,按照标准,合理建设,确保做到“两有一无”(有照明、有水冲、无异味)和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同步实施粪污治理,促进农村公共厕所数量增加、品质提升,全年完成2481户新建改厕和3557户整改达标户厕。
2.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活动,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驻地、中心村、乡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加快推动城镇污水逐步向周边自然村庄延伸,并与农村改厕有效衔接,提高农户受益率和覆盖面;2022年投资3亿元,建设6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提高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并实现稳定运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协同有序推进城乡所有垃圾池、垃圾房进行升级改造,避免垃圾暴露散落在外。
4.系统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村庄河道整治“活水工程”,开展村庄河道疏浚清淤及生态河道建设,坚持拆坝建桥、建涵,消除黑臭水体,进行岸坡刷坡和村庄水环境综合治理,在保障河道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对河道进行特色化改造,形成一河一景,充分体现我市“特色在水”。加快推进河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按照消除水面漂浮物“封牢盯紧、除根剿清”的工作目标和“三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5.加快镇村规划编制与管理。坚持规划先行原则,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依法依规的原则,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与农民建房、村庄功能布局、人居环境改善、乡土特征紧密相联,明确划分标准和建设程度,指引规范今后乡村建设和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各条线村庄创建标准和考核要求进行再完善、再细化,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建设方案,做好罗列和统揽,引导镇村开展乡村建设。
6.提升农业废弃物治理水平。大力开展秸秆禁烧禁抛工作,持续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持续推进废旧农膜与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稳步推进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废旧农膜及农药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8%。
7.开展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的常态化村庄清洁活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推动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推进庭院整治与村容村貌相互促进、融合,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重点拆除村庄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整治残墙断壁;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清理庄前屋后、河道岸坡、绿化带沿线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散落垃圾。加大公共空间的治理,围绕绿化培植、健身器械配置、乡村公园建设、生态驳岸打造等,深入实施乡村美化行动。充分利用清理出来家前屋后公共空间,打造具有乡土特色的“泰美小园”。
8.提升长效综合管护水平。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大力推行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建立组织管理有序、农民主动参与的专业管护队伍,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队伍,优先推动村庄环境管护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通过完善村规民约、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奖励等措施,提升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
9.提升全体农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的危害影响,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营造形成良好的氛围。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形成良好习惯的公约,开展文明家庭、美丽庭院评比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是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各项行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属地村党组织书记要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
2.强化统筹调度。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加强项目组织推进,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住建、卫健、城管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各部门要紧扣实施方案中的专项指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要积极上争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改厕、乡村绿化美化、公路提档升级、农田基础建设等项目优先向示范引领村、美丽宜居村倾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抓紧时间,高标准、高质量编制镇村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加快组织推进。
3.严格考核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作列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在“四出四助”“乡愁馆”建设有示范作用给予加分,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进行单独考核。市财政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专项引导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各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问题线索常态化征集处置机制,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行动的监督。运用各级农村人居环境监管平台、农村人居环境“问题随手拍”等,以信息化手段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的跟踪监督,提高工作实效。
4.广泛全面动员。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及时梳理总结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行动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加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的宣讲以及工作成效、典型范例的宣传推介,扩大社会影响力,让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看到、听到、感受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对农村生产生活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提高认同感和参与度。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鼓励通过盘活资产、能人捐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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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降低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以“三治一化”(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化解信访举报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赢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有效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
通过“三治一化”行动,集中解决扬尘、垃圾、机动车尾气三大污染和群众环保诉求问题,使我镇20xx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准备阶段(4月6日—4月10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三治一化”问题排查起底,建立台账,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细化工作措施。
集中治理阶段(4月11日—4月30日):按照台账任务及工作职责,迅速行动,分类分项开展治理,限期完成。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国家绿色矿山为标准,以矿山“开采规范化、生产环保化、环境生态化、整理动态化”的整治工作思路和全面实现矿区道路硬化、开采区绿化为目标,逐步解决目前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环境差、秩序乱、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坚持整治工作与促进产业升级相结合,近期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落实企业在矿山整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有效手段,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做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到20xx年底,全县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两化”,即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石料加工设备安装喷淋装置和采用装置“密封化”。对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外运得到严格控制,矿山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矿区土地复垦复绿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协调发展。
矿山整治重点范围为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四合乡等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和全县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根据全县矿山企业的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矿权布局实行分类整治,重点突破,整体提升。
1、证照齐全,合法开采。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
2、矿山开采规范化,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组织开采,严禁越界越层开采。
3、矿山企业须严格按已批准的矿山开采利用方案组织开采,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增加开采工作面的,按非法开采依法查处。
4、坚决依法查处私下转让采矿权、倒卖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或备案,私下转让采矿权或转让其企业股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严格已设采矿权基建时间,凡在法定基建期限内未完成基建工程,并以基建名义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组织对外销售的,按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
6、严格依法遵章纳税。矿山开采企业必须建账建制,规范财务核算,积极主动、及时足额纳税。企业必须至少配备主办会计、办税人员1名(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必须严格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各类涉税资料。矿山生产经营性税收、财产行为税收、项目工程税收、代扣代缴税收及其它税收一律属地缴纳。
1、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矿生产工艺和设备,严禁矿山企业私下进行火工品交易或私制火工品,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严格按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进行开采作业,做到宕面整洁、采剥合理、台阶规范。矿产品、宕渣和剥离的表层土堆放实行有序分类,加工区、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合理规划,并保持一定间距。
3、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标准,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该矿区的治理成本,凡没有足额缴纳的矿山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4、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和宕面的治理工作实行动态化,矿山采空区和排土场复绿工作须与矿山资源开采同步进行。矿山企业当年没及时组织复绿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启用该矿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强制复绿,保证金使用后,矿山企业须足额补齐本矿专户上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5、各矿山企业的资源开发与矿区治理工作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治理。严格按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实行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做到矿山治理工作不留“老账”,做到开采一片宕面、平整一片土地、种上一片林木。矿区内可以绿化的区域绿化面积要达到80%,实现办公区域绿化全覆盖。矿区绿化的植物采用10—15公分的常绿灌木林。
1、采取综合有效的环保措施,控制好各类污染源排放,凡产生污染源的生产环节和设施设备必须有环保措施和安装喷淋抑尘设施,违规排放的,一律先停产、后整顿。
2、矿山企业须根据自身矿山的开采布局,地质构造和地形建设本矿山排水系统,设置沉淀池,建立水循环利用系统,做到废水统一达标排放。
3、矿山企业须建设自备的清洗台,配置冲洗设备,完善冲洗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做到循环使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矿区道路整洁,运输车辆清洁。
4、完善物料堆场扬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矿产品按规范进行分类堆放。废渣、废料需要集中规范堆放,修建挡土墙。
1、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并实行动态养护和保洁,落实各项除尘环保措施。
2、严禁矿山将开采和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垃圾直接堆放到矿区范围以外,各矿山必须根据各自矿山规模和人员情况建设配套设施,做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备,落实保洁制度。
3、矿山企业要与矿区周边的居民房屋及其他构造物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搬迁。有条件的在20xx年底前完成矿区范围300米内的居民整体搬迁,力争20xx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
企业的营业执照、土地预审、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必须具有自备的运输公司。搅拌站出入口应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驶出混凝土搅拌站的运输车辆应冲洗清洁。企业要落实人员和措施保持混凝土搅拌站道路及场地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扬尘。
(一)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企一策。将全县所有采矿权,无论是按年度出让的,还是按整体出让的,均按照矿山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种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监管台账,做到一个矿山企业一套整治方案。组织本矿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奖惩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的开采行为。
(二)加强采矿权合同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凡以整体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包括配置给南方水泥公司的资源,严格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利用资源,不得改变其用途。以年度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经矿山动态检测后,资源开采量达到资源出让规模后,即对矿山企业实行当年度停产。
(三)实行火工品配额制。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出让的开采矿种和开采规模,在县发改委、经信委进行产能和能耗核定的基础上,核定每家矿山企业年度火工品用量,用完即止,不得追加,不得转让。进一步完善火工品供应审批程序,审批程序为:矿山企业申请—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年初实际开采量审核—乡镇派出所审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同时,由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分别按年初核定的矿山企业年使用火工品总量建立核销登记台账,年底对台账进行比对,确保与审批的矿山使用火工品数量一致。
(四)实行矿山企业年度开采计划制度。对矿山企业资源开采实行年度计划制度,由县国土资源、发改和经信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实际产能和能耗进行核定,下达每家矿山企业的年度开采计划,采完即停。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企业的火工品消耗、销售台账和年度开采量进行“闭合”管理,发现问题一律先停产,后依法予以查处。
(五)严控资源外运。矿山企业必须成立自备的运输公司,对矿产品运输环节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矿山企业承诺除深加工产品外的其它矿产品一律不销往县外,并缴纳承诺保证金,凡发现矿山企业存在资源外运的,一经查实,严格做到:发现一次没收矿产品并扣除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由矿山企业及时补齐;发现两次依法责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发现三次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落实乡镇政府在打击非法开采行动中的属地责任,对为非法开采提供市场的非法石子加工厂,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开采行为,实行联合执法,一经发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县非法开采点实行“一张图”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七)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快全县治安治超卡口建设,确保9月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立矿山企业“身份证”识别制度,科学测算每家矿山企业的运输量,对矿山企业的运输车辆实行编号管理,并将车辆编号管理信息与治安治超卡口实行联网。对整体出让的采矿权,在矿区主要道路出口设立监控视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产资源监控平台,强化对资源外运和矿山资源开采的现场监管。
(八)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全县非法开采、矿山企业资源外运、环境污染、偷逃税收等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全社会公布,凡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建立企业税收“黑名单”制度。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税收违章行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凡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矿山企业,停供其发票,直接将纳税信用等级调整为c类以下,同时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作出进一步处理。企业积极主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整改的,撤销“黑名单”管理;企业拒不整改的,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联席会议作出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的决定。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建立全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县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县整治矿山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确定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整治的推进工作,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按照总体方案和各细化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开展矿山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违规矿山企业,对保留的矿山企业实施环境整治,要求各矿山企业成立整治工作组,制定计划,落实整治资金。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整治工作的现场指导和督促,狠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做到每周一巡查,每旬一通报,每月一总结。
(三)验收达标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到“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达标一家”。对达不到矿区环境整治标准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通过整治使矿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依法办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矿群关系进一步和谐。
(一)加强领导,属地管理。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矿山环境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实行矿山整治县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社会稳定,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矿山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涉矿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联动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矿山整治中存在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通风报信、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管,指导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督促企业按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实行生态环境治理。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和取缔、关闭的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
县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执法。
县安监部门负责矿山安全整治,严格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取缔、关闭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公安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及有关刑事、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开采及决定取缔和关闭的矿山,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停止供给民用爆炸物品。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关闭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矿山和矿石加工点。
县国税、地税部门负责矿山企业税收实现应收尽收,依法查处偷逃税费等行为。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矿石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行为。
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已决定关闭或限期整顿治理的矿山企业、石子加工企业等实施断电措施。
县林业部门负责依法核实企业履行林地使用手续。
县财政部门负责加强矿山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对闭坑矿山、废弃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等治理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矿山环境整治项目予以支持。
(三)强化责任,及时通报。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快、治理效果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法制教育培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矿山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及时曝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矿山环境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我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镇党委、政府根据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本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以建制村为单位,开展范围包含全镇xx个建制村,建制村首席代表、保洁公司作为本此次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同时实行镇工作人员包村制,根据实际情况将镇工作人员安排到各建制村对综合整治活动进行现场督导,每位镇工作人员包靠一个建制村的综合整治活动,直至所包靠村验收合格。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从x月xx日开始至省群众满意度电话抽访结束,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镇xx个村验收一遍,环境卫生全部达标。
(一)硬件配套
各村必须按照规定足额配备统一标准的垃圾桶,保洁公司配好保洁员,垃圾桶和保洁员或达不到规定个数(人数)的,视为硬件、人员配套不合格。
(二)环境卫生
1、村内环境卫生达到“五净五无”标准。道路路面洁净平整,无坑洼、积水现象;道路沿线、河道岸坡、绿带花坛、公共活动场地等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污水溢流,无散落垃圾碎石;杂物、建材、柴草等生产生活用品集中有序存放;宣传标语、宣传栏、广告牌等设置规范,村庄内无乱贴乱画现象,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2、“三边三底三界”干净整洁,各村“三边三底三界”(村边、路边、田边,河底、湾底、沟底,县界、镇界、村界)全部清理到位,否则视为不合格。
3、村居内“三大堆”清理彻底。村居内主要道路、背街小巷“三大堆”清理彻底,麦收、秋收后无反弹现象,草堆定点存放,建筑垃圾清理及时。
4、垃圾规范收集。清扫垃圾及时装入垃圾桶(箱),严禁焚烧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生产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倒入垃圾桶(箱)。
5、垃圾桶(箱)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居民投放方便,无外溢垃圾。
建立奖惩制度和约谈问责机制,由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纪委、财政所、经管站等共同组织实施。
1、各建制村在活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期完成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由镇纪委约谈该村负责人并要求限期完成清理治理,同时取消该村在年底综合考评的评先树优资格。
2、保洁公司要安排保洁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及时清理清运垃圾,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考核标准扣减当月保洁经费。
(一)提高思想认识
包村人员要正确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自己作为包村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真正沉到村里进行督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村责任,将督导工作做到有始有终,不要在活动开展的前期到村看看,以后便不闻不问。各建制村负责人要主动承担任务,思想上从“要我干”变成“我要干”,各村负责人一定要认清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基础工作,是民生工程,工作中要全力配合好包村人员的安排和督导,积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切实完成好本次活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
1、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活动期间具体事务的安排和调度工作,在活动期间要定期对活动进程进行抽查督导,并形成抽查记录,掌握活动进度。
2、各包村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包靠的村搞好本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原则上,包村人员每周要到所包靠村进行两次督导,督导其完成整治任务的同时要针对所在村居环境卫生的保持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3、各建制村负责人负责主干线公路两侧、村村通道路两侧、进村路口、村内大街、房前屋后的“三大堆”清理,督促村民养好的卫生保洁习惯,不乱倒垃圾和私设零星垃圾点。
4、保洁公司要切实配齐保洁人员和保洁工具,及时清理清运镇区及各村的生活垃圾,做到道路沿线、河道岸坡、绿带花坛、公共活动场地等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
(三)广泛宣传发动
活动期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为推进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集中清理治理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卫生,优化居住环境,改善和的村庄环境,提升太平村美好乡村建设水平,根据镇党委、政府有关文件和镇美好办要求,结合我太平村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紧紧围绕“率先小康、生态文明、人民幸福”主题要求,采取“镇指导、村实施、干部联动、群众参与”的方式,统筹规划,综合治理,以提高广大群众环卫意识为引领,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创建整洁、优美、安全、和谐、文明,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通过不断加大村环卫人力、物力和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形成人人动手,户户参与的局面,进一步改善山门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的美好乡村建设提升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环境整治主要针对本村的沟、渠、路、道、房前、屋后等处的环境污染及垃圾清理,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培养群众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努力提高全村群众的文明程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逐步提升村环境质量,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主要任务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清理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聚的垃圾渣土和垃圾漂浮物,彻底清除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合理配置垃圾池、垃圾桶,进一步细化保洁人员工作职责,及时清运垃圾。
(二)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清理村内柴草、杂物、砖瓦,清除道路两侧的私搭乱建。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大力开展植树建绿活动,以绿治脏,以绿挤乱,选择成长快、易管护、适宜山门村环境的植物进行绿化如元竹、红豆杉、江南牡丹等,逐步提高山门村绿化美化水平。
(三)治理村庄道路。重点治理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随意倾倒垃圾、堵塞路边排水沟,影响畅通和排水的行为。督促村民进一步做好门前环境卫生,道路两旁垃圾筒实行集中清运,并由专门车辆运输,确保村组各点的清洁卫生达到卫生清洁全面覆盖,实现日产日清。
(四)加强保洁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面。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召开保洁工作讲评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实施考勤制度,配备专职的环境保洁人员和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消纳、绿化管护、街道养护的范围和责任,确保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发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村庄整治,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五)加强环境卫生治理责任制建设。村级环卫管理工作列入20xx年村“两委”工作日程,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善保洁工作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主要沟渠路道、河塘和其他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制定和落实农户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村两委监督和农户相互监督相结合管理村民乱倒、乱堆和乱建行为。
总体要求是村道路沿线及可视范围内和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及重点部位等达到“三有”、“四分”、“六无”的总要求。
(一)“三有”工作要求
1、有一只专业化的环卫保洁队伍。按每300人配一名保洁员标准确定,按3000人以上村标准配备2名垃圾清运员,更换不合格保洁员。采取村组聘用的形式实施,并上报镇政府。
2、有一整套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设备。及时保养垃圾清运车,大型垃圾清运车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及时为保洁员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
3、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垃圾处理模式。
(二)“四分”工作方法
1、分区包干。对辖区进行分类分区,明确专职保洁员进行保洁。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保洁由农户进行“三包”(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
2、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分散减量化处理: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可降解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3、分级投入。根据上级要求采取市、镇、村三级配套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发动企业参与环卫基础建设中。
4、分期考核。村与保洁员签订环境保洁工作责任状,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检查,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三)“六无”工作标准
1、无暴露性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公共地段、村庄内,无暴露性生产生活垃圾,沿路沿街无零星垃圾,垃圾房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现象。
2、无水面垃圾漂浮物。对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垃圾漂浮物彻底清理、确保河流清畅保持河道、库唐沟渠水质干净清澈、无异味。
3、无乱贴乱画。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贴的大小广告、无秩序标语进行清理洗刷、确保环境有序杜绝牛皮癣、非法小广告。
4、无乱堆乱放。各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随意堆放货物,确保有序经营、房前屋后堆放要有序整齐农贸市场村庄车辆停放有序。
5、无污水横流。对所有下水道、阴沟要进行疏通,对厕所和家圈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有序排放加快改水改厕工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不造成空气、水源、土壤污染。
6、无杂草垃圾。绿化草坪中的杂草要及时拔除,确保环境优美,对有害植物要及时清理。公共场所卫生整洁,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并同意处理。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环卫专干具体抓落实,确保工作效果。
3、多方筹措,加大投入。积极整合资源,多方筹措资金,各商家、住户也要增强责任意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齐心协力抓整治工作,不断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继续实行环境卫生检查评比考核制度。月度检查结果与保洁员绩效工资发放,通过检查评比,激发保洁员工作责任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以来,开发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把整治农村环境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抓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全面推进、集中整治的工作思路,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展开了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战,经过整治全区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xxx农业开发区是一个偏僻落后的纯农业乡镇,各项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特别是20xx年底通车的过境“邢汾”高速公路的修建,将开发区的村通道十之八九严重损毁,交通状况倒退十年以上,另外开发区12个行政村的村民家家做饭全是用柴草,各村柴草用量大,乱堆乱放现象严重,再加上村民主要经济来源为畜牧业,现有牛2127头,羊16700只,人畜混居卫生条件较差。三大环境整治“硬伤”给我区环境整治形成巨大的压力。为此,我区结合实际,立足区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工作重点,时间进度、责任人员和保障措施,并形成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整治标准把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突出“一把手”负责制,对驻区单位、村进行卫生评比,并将其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保证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全区上下扎扎实实展开了村庄街巷、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田间地头,公路、河渠沿线区域内的垃圾乱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整治。各家各户的柴堆、煤堆、粪堆、料堆进行集中清理,基本做到柴堆、煤堆要进院,粪堆全部清理到田间地头,料堆全部堆放整齐。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进行清理和修整,全面实现街巷通畅,村容整洁。
为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区召开了各村主要领导和全区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传达贯彻《武乡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的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各村两委成员要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的作用,把全村的群众真正动员起来,投入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之中。区党委、政府严格落实责任,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并纳入年终区村两级干部考核评比中,更好地调动了区村两级干部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区党委成立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建立了环境卫生整治各项规章制度,确实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全区的环境卫生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全区共出动人力3680人次,出动车辆386次,其中大型机器46台次,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投入资金达到26万元。全区主要村庄及街道墙体全部白化,新建垃圾池17座,清理垃圾近30吨,修复塌陷损毁路面15处,清理和修整残墙断壁5处,挑挖清理水渠1650米,清理全区道路两边杂草15公里,栽植绿化树1200株。今年以来,我区加大宣传,以区党委的名义印发了村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每个行政村都刷写了环境卫生整治标语,办起了健康卫生专栏,并规定包村干部每周至少要组织农户进行一次卫生清扫。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一次教育、引导农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观念的契机,通过组织村民出工,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激发村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培养村民环境卫生整治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理念,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化,为今后不断深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车辆、定协议、定制度,统一管理,严格标准。保洁服务队主要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工作,形成环境卫生有人抓、专人抓、常年抓的良好态势。现在的__开发区基本实现了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田园风貌,环境卫生整治时时有举措,天天有新彩。村民逐渐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能主动参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农村“脏、乱、差”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卫生水平逐步提高。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逐步形成全镇环境卫生整治的制度化、习惯化,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工作被动向工作主动转变。我镇在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卫生治理长效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以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镇容、村容整洁”为总体目标,以“洁净、清新、有序”为标准,确保全镇人居环境健康、和谐、优美,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镇综治办、派出所、城建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工作组全面负责对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领导、日常管理、综合考评。同时,全镇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镇直部门负责人作为本村和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领导本村和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暨管理工作。
1、清扫保洁制度。
我镇力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以卫生集中治理为主向以日常维护为主转变。为此我镇组织了一个15人的环卫队伍,为他们购置了垃圾车、扫帚、铁锹等工具,对镇驻地各路段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定点定时清扫,各村环境卫生每日由专人保洁,全面落实“一日一扫、全天保洁”的卫生清扫制度。
2、“门前三包”制度。
我镇与沿街经营门市、单位建立“包卫生、包秩序、包维护”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摊位整齐清洁、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积存垃圾。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机关干部每周不少于3天义务上路监察,确保“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减少各沿街门市与单位对卫生集中突击整治的依赖性。
3、集镇、村组每周集中清理制度。
每周由专门人员对集镇、村组进行卫生集中治理。重点是集市结束后路段垃圾及对村庄周边、道路两旁以及农户门前的垃圾堆放、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堆积垃圾,确保镇内主干道卫生整洁、交通秩序良好,村内主干道“无柴草乱垛、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泼、无畜禽乱跑”等,通过完善和健全机制,进一步促进镇、村环境卫生整治。
4、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奖惩制度。把各片区、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纳入年度村级工作及农村工作考核范围内来,通过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办法,使全镇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
通过建立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我镇今后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将会更有成效,全镇经济社会环境将会更好更快发展。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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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从20xx年x月1日开始至20xx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按照“突出重点、连线连片、分期实施、整体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要求,全面动员,全民参与,深入开展群众性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活动,到20xx年底,使全镇环境卫生整洁覆盖率达到90%以上。总体标准:通过整洁活动达到“三清四化五改”(清洁家园、清洁村庄、清洁道路,美化环境、硬化道路、亮化街路、净化院落,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5%;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6%的标准。
这次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
1、各村成立组织机构,根据村情实际,制定整洁方案,议定具体措施。
2、搞好整洁规划,明确主整洁重点村社及主要路段。
3、召开环境卫生综合整洁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县镇三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本村环境整洁工作。
4、搞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
1、典型带动。全镇抓好5个环境卫生综合整洁村,加大力度,高起点治理,高标准要求,树立典型,为面上整体工作推进提供样板。
2、面上推进。在抓点示范基础上,推动面上整洁活动深入开展。镇上将在7月份适时召开一次现场会,主要以介绍先进经验,鞭策督促后进。同时计划每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和检查评比会,进行查漏补缺。
3、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评选适动。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基本结束后,全镇将开展综合整洁先进村、示范户评选活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自查自纠,弥补完善。活动结束后,各村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弥补完善工作,按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具体标准和本次整洁的基本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工作疏漏,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弥补方案,及时予以完善。
2、建章立制,科学管理。各村要建立健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3、组织验收。活动结束后,由镇党委、镇政府对这次整洁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镇上将把这项工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之一。
1、村容整洁示范村:
以“五村联创、整体推进”活动为契机,在上亭社区、西华村、裕民村、兴民村、王寨村开展以“一创四改四治”活动为载体,即以卫生村创建,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治垃圾、治污水、治乱点、治庭院为重点,大力开展村容村貌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改善新农村环境卫生,切实提高全镇环境卫生水平和广大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2、通村主干路沿线村:
省道304沿线上亭社区要抢抓城中村改造的良好机遇,按照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村庄建设规划,村上成立2—3人的环境卫生清洁队,对市场门店、摊点签订三包管理协议,收取适当卫生费,确保环卫队人员日常费用。重点解决公路沿线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出店占道经营现象,配套建设生产生活垃圾堆放和储运设施,彻底改变遇到检查一阵风,平时脏乱长生根现象;龚杨村要从净化入手,首先解决“脏乱差”问题,沿路出口的卫生坚持有专人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村内的主要巷道无“三堆”现象。沿街路面要保持整洁,道路两旁无杂草,无乱摆摊点,无乱堆杂物,尤其西华苑内卫生要有专人管理,确保苑内达到“五无”要求。沿滨河路刘磨村、裕民村要重点解决好村级“三堆”问题(柴堆、草堆、粪堆),达到“五无”要求(无柴草堆、无土堆粪堆、无积水污水、无散放家禽家畜、无乱倒垃圾现象),要做好行道树栽植,村庄绿化美化,河道水网疏通,确保行洪畅通。沿通村主线的草滩村、王寨村、兴民村、麻庵村、新庄村、阳关村、什民村、青林村要搞好村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内道路和小巷,修建排水和卫生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工程,要引导农民实施秸杆还田,抓好废弃地膜回收利用,消除乱堆现象;教育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村边地头,房前屋后乱堆放、乱扔倒、乱张挂、乱涂画;治庭院要按照庭院卫生标准,坚持合理硬化绿化,并以沼气池建设带动改院,达到地面干净、厕所卫生、厨房及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住户相对集中的中心村社要修建垃圾仓,确定专人管理,每村确定2—3社作为重点治理点和检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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