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对一种方法或计划的描述和组织,旨在实现特定的目标或解决特定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但也不能忽视创新和突破。这些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的方案制定,包括教育、工作、管理、科研等方面。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一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二
为加强学院安全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监督学院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院的校舍、消防、用电、用水、交通、饮食、治安、建筑工程、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公众聚集场所等方面,严重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均有权对校内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秩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部门和人员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由学工处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学工处。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
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学工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保卫科复查和存档。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三
为加强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中医临床诊疗、预防保健和护理水平,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技术指导和帮扶,发挥中医适宜技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总结以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xx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中医函〔20xx〕41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通过培训使乡镇、村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针刺、刮痧、拔火罐、艾灸、中药熏洗等中医技术的应用,乡镇卫生院中医医务人员至少掌握9项、乡村医生至少掌握5项中医适宜技术(中医技术目录详见附件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9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县域内社区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及所辖村医,确保做到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全覆盖。
《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至三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版)。
培训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40个学时)。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4月10日前)。制定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培训工作。4月19日10:00-18:00,在康乐县康宁假日宾馆报到(康乐县城北出口),并安排住宿。培训期间,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50元,餐饮自行解决。
(二)推广培训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8月30日)。按照目标要求,开展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4月20日-25日,在康乐县中医院院内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相关内容培训。25日,进行理论考核及操作实践考核,合格后发给证书。
(三)总结评价阶段(20xx年9月1日至30日)。于8月中旬完成培训,并全面总结对培训情况,于10月15日前向卫健局报送总结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本单位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按照确定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要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与培训纳入科室目标考核体系,强化日常监督与管理。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培训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
(二)加强师资培训。作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逐级开展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县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要有10类4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为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站推广6类9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全县村卫生室推广4类6项中医适宜技术,为每个乡镇培训至少1名乡级师资人员,每人掌握6类9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建立推广机制。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指定10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县区域和本机构内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引导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和群众主动选择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与中医医院评审、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与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年度绩效分配、评先评优挂钩。建立培训推广工作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培训进度,评价培训效果,每月1日前报送月报表(详见附件2),首次报告时间为4月28日。
(四)营造良好氛围。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是中医药先进县建设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医药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在加强培训的同时,要有效利用宣传专栏、板报、宣传单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知晓率、认同率,引导群众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全社会营造中医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的良好氛围。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宣传工作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宣传报道学校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人、新事、新经验,展示教育教学新成果,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凡我校教职工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正式发表或播出的有关我校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做法和成绩、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等方面的新闻稿件(包括消息、通讯、新闻评论、新闻摄影等),具有正面宣传效果的将予以奖励。
二、报刊新闻稿件奖励标准:新闻稿件以稿费为基数,稿费以汇款单为凭证(无汇款单的,国家、省、市三级稿件千字以上分别以100元、50元、30元为基数,千字以下按每百字10元、5元、3元计),奖励标准分别为:党报、党刊及教育专业报刊,国家级8倍,省级6倍,市级2倍。国家、省、市三级党报和教育专业报刊头版头条,在原稿费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头版其它稿件和二版头条在原稿费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四、电台新闻稿件奖励标准:被国家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200元,被省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100元,被市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60元(以各级电台稿件录用通知单或稿费汇款单为据)。
五、电视新闻(稿件)奖励标准:电视新闻稿件以稿费为基数,稿费以汇款单或用稿单位证明为凭证,(无汇款单或证明的,国家、省、市电视台分别按照每条200元、100元、60元计),奖励标准分别为:国家级8倍,省级6倍,市级3倍。电视新闻节目头条,国家级2000元,省级奖励1000元,市级奖励500元。
六、网络新闻稿件奖励标准:网络新闻奖励限于人民网、教育部网站、省政府的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枣庄市人民政府网。在人民网和教育部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在省政府的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在省教育厅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在枣庄市人民政府网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60元;在枣庄市教育局网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七、各种付版面费、制作费等费用的专版、专刊、专题,不予奖励。
八、凡对外宣传新闻稿件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查签字、重要稿件须报经校长审批后加盖学校公章、登记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九、凡新闻稿件发表者需将发表稿件原件、复印件、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和媒体稿件录用通知及时到学校办公室登记汇总,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兑现奖金。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五
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坚持上稿采纳分类奖励的原则,奖励宣传报道全系统为建设平安南郑、和谐南郑、幸福南郑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成就的新闻作品。
全系统新闻宣传撰稿人员。
被新闻媒体采用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新闻作品(含图片新闻),按照稿件所刊(播)发的新闻媒体、版面(栏目)、篇幅等予以不同的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凡被《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3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5000元;被《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和《中国工人报》采用的,每篇奖励2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的每篇奖励4000元;被《中国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代陕西》或《陕西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8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三)凡被《汉中日报》或汉中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200元,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400元;被《汉中经济》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3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150元。
(四)凡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头条播报或3分钟以上专题播报的每篇奖励200元。
(五)凡被汉中其他新闻媒体或市级部门宣传材料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头题刊播每篇奖励100元。
(六)凡被省人民政府的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市人民政府的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登载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
(七)凡200字以下的简讯(含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按标准的30%奖励。
(八)各项奖励不计作者人数,只按篇数计算,一稿多发的以奖励最高的一篇兑现。
(九)负面报道及关于案件等社会新闻的报道不在奖励之列。
(一)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设专人负责,凡对外宣传材料要及时报局办,由局办把关后统一上报。
(二)局办每季度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新闻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末进行总结,并评选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
(三)稿件发表后,作者可凭样报、样刊或电视台、电台、网站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局办核实后,填写兑奖通知单,统一报批后予以兑现,每季度兑现一次,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稿件丢失、剽窃、虚报者,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奖励资格,并退回奖励资金。
(五)本办法从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六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所有员工。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七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2.学校指定安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xx举报电话:xx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4.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及按规定程序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5.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6.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7.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10.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
(一)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班主任奖励方案
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教职工奖励方案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中加5—10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四)校外人士奖励
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八
部门优秀员工分为部门级、公司级;
(一)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职时间满一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下员工;
2、本月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出色的表现成为部门的楷模;
3、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重大贡献或受到兄弟部门的肯定;
4、无较大过失;
(一)各部门自行进行评选,候选人名额不限,条件具备者即可参选;
(二)各部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一名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
(三)由管理部组织,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公司级优秀员工的评选,选出两名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四)公司级优秀员工分为后勤支持类以及技术支持类,属于后勤支持类的部门: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各技术部门项目助理;属于技术支持类的`部门:安规一部、安规二部、emc、检查部以及化学分析部的技术岗位人员。
(一)管理部建立员工奖惩记录档案,作为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的基础数据之一;
(三)由管理部根据各部门上报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名单以及评语,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四)在月度例会上,由与会各部门人员进行投票选定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五)经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后现场发放奖励、会后张榜公告以及符合规定的给予奖励旅游。
(一)部门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旁听月度主管级例会的机会;
2、获得优秀员工奖励,并与总经理进行合影;
(二)公司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参与公司优秀员工旅游计划。
公司技术以及行政后勤岗位的员工,经个人申请或被部门管理人员推荐并确定为优秀员工,必须符合本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和具备本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在通过评选程序后当选。评判细则分为统一适用的标准和各岗位具体标准,优秀员工应当符合。各岗位具体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司对该岗位的目标要求,另一部份为具体考核方式。
(一)公司所有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统一适用的标准
1、能够遵守《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能的要求;
2、以规范的工作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或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处理临时任务;
3、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爱岗爱司、品德高尚;
4、工作态度端正,包括考勤无迟到早退、工作纪律未因违纪被罚;
5、经过民主评议,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
(二)公司优秀员工各工作岗位的具体标准见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九
为全面加强医院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积极构建和谐医院提供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厚德精术、尚善弘仁”医院主体文化为核心,以全院党员干部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载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突出“廉洁行医”的医德教育,引导全院职工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在医院形成“倡廉洁、树新风、促发展”的浓厚医疗服务氛围。
在全院广泛开展以
“倡廉洁、树新风、促发展”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医院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全院职工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促使全院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敬业爱岗,诚信服务,成为职工的楷模,提供人民满意的医疗健康服务。
1
、创设廉政医院文化氛围。
从净化、美化入手,整治院容院貌,制作一批以廉政警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牌,做到廉政文化与医院文化的有机结合,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2
、创设廉政文化设施。
通过开辟医院廉政文化专栏、在医院网站开办廉政文化专题等思想文化教育阵地营造浓烈的医院文化氛围。3
、积极构建医院核心价值体系。
把廉政文化进医院与打造“厚德精术,尚善弘仁”的核心文化结合起来,使医院文化内容更加丰富,内涵更加充实。4
、开展廉政文化征文活动。
通过全院干部职工的广泛参与,对优秀作品及时在医院网站及郧西在线等媒体展出,使干部职工随时随地受到正气的感染和熏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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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帮助干部职工在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中,自然而然地感知、体悟、探究、思考和积累,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促使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提高,从而引导廉政医院文化向健康高雅的方向发展。
1
、抓好职工廉政法制教育,结合医德医风教育、党纪党风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对职工进行“崇廉憎腐”的理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自我免疫力,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惑,不为名缰利锁所束缚,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中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大节。
2
、强化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运用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教育,开展廉政典型导向示范教育,大力宣传廉政先进典型,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教育,挖根源,找规律,讲危害,以案明纪,警钟长鸣。组织医院观看反腐倡廉影视片,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活动等,让职工从中受到直观熏陶和潜移默化的教育。
成立一个活动领导小组;制作一批廉政警句宣传牌;开辟一个廉政文化专栏;签订一份廉洁行医承诺书;组织一次廉政文化征文;开展一系列文体活动;举办一场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一次《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理论考试;开展一次廉洁行医服务标兵评选。
1
、开展药品购销领域专项治理活动。
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和反商业贿赂工作,强力推进合理用药专项治理,从源头上治理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人员。2
、开展建筑领域专项治理活动。
重点是在建筑领域规范招投标、限额设计管理,加强工程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确保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3
、开展廉洁行医专项治理活动。
严禁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服务对象或药品、器械经销商的财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鼓励举报个人收受红包、回扣,以及药品、器械经销商在医院促销等违纪违法行为。4
、开展院风院纪专项治理活动。
一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医院各种决议、决定、规定,强化工作流程管理,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二是严肃劳动纪律。坚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严禁串岗脱岗、扎堆聊天、上网游戏聊天、抹牌、下棋、打麻将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三是严肃会议纪律。凡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必须按要求准时参会,无故迟到、缺会或中途离场的,通报批评并给予质控处罚。5
、开展工作日饮酒专项治理活动。
严格遵守“禁酒令”,不得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在值班前和值班时饮酒,不得在驾驶机动车辆前饮酒。医院设置禁酒提示牌。违反规定者,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本人年度内所有评先资格和各种奖励,第三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廉洁行医、创先争优”的良好风尚,营造“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1
、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院长刘勇同志担任组长,副书记刘文昆同志任副组长,郭津、刘国英、张四秀、张军、姚顺浦、张志义、陈惠、李端午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廉政文化建设,统一组织协调医院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
、要坚持“四全”,即全面部署,全员参与,全程运行,全面落实,医院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考核评估,保证工作的落实。
3
、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医院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内容,各科室廉政文化建设将列入医院年度工作考核考评范围。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十
为认真解决全院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顿劳动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落实管理制度,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为中心,以xx中心卫生院职工手册为指导,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院为目标,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时刻把患者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开展学习教育,认真自查自纠。通过本次活动,要坚决改进学风、会风和服务作风,激活管理机制,从而使医院进一步走向合理化、规范化,为单位长期发展带来活力。
为确保本次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特成立专项巡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xx-x 组员:xx xx-x
本次行风建设工作主要从工作纪律方面着手,具体如下:
发现,分别给予科主任(护士长)20元罚款,本人50元罚款,单人科室本人50元罚款;迟到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论处,多人科室科主任给予50元罚款,本人100元罚款,单人科室的给予本人100元罚款;无故3天不上班者,扣发当月工资奖金,;值班期间喝酒的一经发现停职一个月,扣发当月工资、奖金,当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全部由本人缴纳,另多人科室的给予科室主任200元罚款。
2、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凡无故旷工者,给予科室主任100元罚款,本人200元罚款,单人科室的给予本人200元罚款。
3、严禁上班干私活,吃东西、聚众喧哗、干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次罚款50元,多人科室的科主任另给予20元罚款。
4、严禁在医疗、行政区打麻将、扑克、上网聊天,违者每次扣50元,多人科室的科主任另罚款20元。
5、各科室要加强内部管理,上班期间不着工作衣帽、不挂牌、在科室嬉闹,违者第一次予以警告,二次以上罚科室负责人20元,。
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许上班期间外出就餐、购物,违者罚款50元,多人科室另扣科主任20元。(特殊情况除外)
9、中、西药房、药库、收费室严禁闲人进入,违者扣科室50元。
10、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重要事情除外)。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扣50元,不能按时参加者扣20元,中途离去者扣20元。
11、要自觉维护医院形象,不得妄自猜测、散播谣言、诋毁医院形象,违者每次扣100元,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经核实立即停职。
本次行风建设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由巡查小组具体负责,并将每周结果上交院领导。
1、各科主任要高度重视本次行风建设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给以积极配合,对本科室及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要通过组织学习教育,严明纪律,搞好团结,抓紧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一
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等文件规定,加强和规范医院感染管理,查找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标本兼治,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全县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能力和水平。
县直医疗机构和7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
20xx年3月21日至4月1日,具体督导行程安排由督导组提前与各医疗机构联系。
本次督导检查由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合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县卫生计生局成立本次督导检查工作专班,负责本次督导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成员:县卫生计生局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县卫生计生局医政医管股工作人员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股股长
县人民医院院感办主任
县妇幼保健院院感办主任
本次督导将严格按照《省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质量评价标准》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导内容详见附件。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次督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对照标准,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县卫生计生局督导结束后,督查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突出重点,务实实效。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要认真总结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切实提升医院感染管理能力与水平。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省统一组织,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各类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进一步摸清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灾风险的有限空间底数,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有限空间涉及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要素得到全面辨识和管控,通风、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装备等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全部培训上岗,有限空间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全省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大幅下降。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以及矿山、化工、市政工程、物业管理、地下管网、污水处理、电力、通信等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
(一)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二)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三)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作业前,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由相关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四)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管理。作业过程中,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五)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六)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月底前)。
各级(特别是县、乡两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再排查再摸底,进一步完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以全省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为契机,再次对本单位存在的有限空间进行认真、全面、精准辨识,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20xx年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至10月)。
1.深化“双控”机制建设。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为主线,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制定针对性强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及时将有关内容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20xx年6月底前,相关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必须完成“双控”机制建设;10月底前,相关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2.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有限空间管理要求和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特殊群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开展系统性教育培训。要针对广大一线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松散、思想麻痹大意、长期违章作业的实际情况,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及时推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和事故警示案例等信息,畅通举报渠道,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专家授课、警示教育、观摩演练等方式,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专项培训。
3.实施风险诊断。以县级为主,统筹开展第三方危害评估或检测,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对各类有限空间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以及浓度、数量等进行分析,掌握危险聚集规律,结合作业周期和作业要求,实施精准化管理。20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组织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评估检测工作。
4.加强应急管理。各地要监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按规定配备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20xx年9月底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
5.开展执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省级重点检查各市工作落实情况,对事故频发、问题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执法。各市重点检查各县工作落实情况,对高危行业企业和一般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执法。各县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和其他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认真组织验收。各地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组织企业或者聘请专家开展整治验收,逐一对纳入整治范围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省安委办将对各地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2.全面进行总结。各市以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报省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省安委办。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领域广、行业部门多,从业人员大都是体力劳动者,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贫乏、安全意识差,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施救不当极易造成事故后果扩大。近年来我省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牢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宗旨,切实抓好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管理、住建、工信、市场监管、城管、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并要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四)坚持统筹实施。各地要将专项整治与“双控”机制建设、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深入开展“双控”机制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改进安全设备设施,细化岗位操作规范,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能力。要通过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切实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与标准化作业能力,特别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避免盲区施救发生。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不认真、走形式以及验收不合格的,相关的标准化创建、“双控”机制等一律不得通过。
(五)严格责任追究。省安委办将持续加大对各地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明查暗访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各级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辨识、检测、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十三
《公务员奖励规定》第四章第十条: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于2008年1月4日颁布,2008年1月4日开始实施。全法由六章,共计二十二条组成。
第一章第一条 为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务员奖励是指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
公务员集体是指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第三条 公务员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奖励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奖励工作。
第二章第五条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第六条 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一)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二)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四)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五)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 “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第三章第七条 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下列权限审批: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批准。
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以上机关批准。记一等功,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中央机关批准。
授予荣誉称号,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由市(地)级以上机关审批的奖励,事先应当将奖励实施方案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需要奖励的,由所在机关(部门)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奖励建议;(二)按照规定的奖励审批权限上报;(三)审核机关(部门)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如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示的,经审批机关同意可不予公示;(四)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
《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存入获奖集体所在机关文书档案。第九条 审批机关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必要时,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并征求纪检机关(xxx门)和有关部门意见。
第四章第十条 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一般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给予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一般每五年评选一次。
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其中,符合授予荣誉称号条件的,授予“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奖励。第十一条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由审批机关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
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时对公务员颁发奖章,对公务员集体颁发奖牌。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证书、奖章和奖牌,按照规定的式样、规格、质地,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或者监制。
医院奖励制度方案篇十四
第八章 奖 励 ???? 第四十八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 第四十九条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 (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 (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 (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 (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 (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 (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 (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 第五十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 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 ???? 第五十一条 给予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奖励,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 第五十二条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 (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 第九章 惩 戒 ????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 第五十四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 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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